集资建的房,还需要再补交补缴地价款款吗?

经济适用房的综合补缴地价款款補交也要分不同的情况购买为未满五年的,补交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的10%住满五年,则需要交纳成交额的10%

一、经济適用房补交的综合补缴地价款款什么时候交?

1.预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要进行转让受让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转让价格不得超过原预购单价 

2.住满5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补缴地价款款购房人不需偠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标的按规定补交综合补繳地价款款住满5年时间以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3.满5年后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出售时,其成交價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最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收取综合补缴地价款款。

二、经济适用房购买时需补交补缴地价款款怎么算

1.总价超出了其购买标准。根据规定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價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补缴地价款款

2.已购住满5年的,则在出售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补缴地价款款

看来这补交的综合补缴地价款款与是否满五年关系挺大的,如果你也需要补交一定要按清楚到底购买了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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