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苐一初级中学2018年招生范围及实施办法
2018年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第一初级中学
根据《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区義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8〕20号)
我校现就做好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适龄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原则。根据规定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凡是超过规定班额的学校必须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原因经研究批准后方可招生。
1.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向阳路以东、黄河路以西、五四路以南、火车道以北学籍、户籍在城区、开发區的县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小学的毕业生居住在县第一初级中学附近并且有城区小学学籍、户籍的毕业生。
2.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进城购房子女上学依据《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县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6〕13號)执行(有效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1.报名时间:8月17日—19日。
2.报名方式及需持证件:由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带齐相关证件到指定招生学校报名
(1)城区户口居民的子女报名,应持家庭户口簿;
(2)有房产证居民的子女报名应持房产证和户口簿;
(3)有購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居民的子女报名依据《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县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6〕13号)要求,应持在县房管中心已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县进城办核发的就学保障卡在县城未实际居住的购房户还须出具《房屋租赁证》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必须是2017年12月31号前取得的购房合同)
(4)棚户区改造拆迁戶子女报名,应持户口簿、县征收办出具的拆迁证明现居住或租赁证明;
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户子女就读学校分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