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银行网点股份有限公司
廣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开业的批复
中信银行网点广州分行:
你单位《中信银行网点广州分行关于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开业嘚请示》(信银穗字〔2016〕21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信银行网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地址为:珠海市横琴镇天河街11号1楼及横琴新区德政街12号10栋202房
二、核准梅治信任中信银行网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區横琴分行行长、吉育良任中信银行网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上述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個月内到任并向我局和珠海银监分局报告。
三、中信银行网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可以从事银行监管部门许可并經你单位明确授权的业务
四、请你单位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文件和其他材料到珠海银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根据規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后1个月内向我局和珠海银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中信银行网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2016年7月25日来源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