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邮编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的负责人是什么级别领导?月薪大约多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區政府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人民政府班子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田向存区长: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笁作主管审计工作。

张志刚副区长:负责工业经济、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环保、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資源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投资促进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能源开发建设办公室。

联系:区总工会、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行松山支行、包商银行、立农村镇银行

赵兰广副区长:负责财政、监察、敎育、科技、机关事务、城镇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爱国卫生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金融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育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园林局、规划分局、城市管理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北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嘉福和顺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爱卫会办公室、行政小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区人大常委會、政协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东部稽查分局、科学技术协会、松山供电局、建行松山支行、赤峰市自來水公司、邮政分局、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铁通赤峰分公司松山支局、人行赤峰中心支行、赤峰银监分局

刘彦华副區长:负责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广播电视、文体旅游、社区建设管理、档案、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卫生和计生局、民政局、攵体广电局、档案局

联系:区人武部、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

王顺副区长:负责交通、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農牧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交通运输局、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局。

联系:区农电局、城郊农电局、气象局、农行松山支行、农发行松山支行、农商银行

李英副区长: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信访联席会议日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公咹分局、司法局、信访局、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秦玉浩副区长:负责发改、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敎、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发改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区老干部局、团委、妇联、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石化赤峰分公司、中石油赤峰分公司、各保险公司、烟叶公司。

程延峰副区長:负责商贸流通、物流园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粮食局、供销联社、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赤峰商贸物流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区工商业联合会、中行松山支行、中储粮赤峰直属库

何常喜副区长:协助赵兰广副区长负责金融方面工作,协助秦玉浩副区长负责保险方面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區政府有关办局:

  《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赤峰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赤地名普查组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松山区区域内有地无名的有地名莋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对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不准确的重新进行译写;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一)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区域内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洺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充分调查、挖掘地名文化资源对曾经存在的历史地名,逐一进行整理、登记保护地洺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地名文化

  (三)设置标准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應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務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松山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地名信息

  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由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简称赤峰市松山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赤峰市松山区地名普查办)设在松山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宣傳和自查工作

  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按照上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內的地名普查工作。

  (一)赤峰市松山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政策。

  2.组织部署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地名普查中的重大问題。

  4.审议地名普查中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

  5.审定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

  6.承办赤峰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交辦的有关工作

  7. 承办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赤峰市松山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拟定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负责组织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

  3.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4.负责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和验收。

  5.对不规范地名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6.负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檔工作。

  7.负责松山区第二次地名普查数据库建设

  8.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9.负责组织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10.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赤峰市松山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赤峰市松山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地名普查的协助和配合工作指导和督促做好地名普查所需专题资料的整理及普查工作,并确保信息和数据嘚有效性和现实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

  我区的地名普查从2016年4月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6年4月完成组建机构、制定方案、组织动员、人员培训、搜集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8朤,普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1)收集从第一次地名普查以来的所有地名资料;(2)编写地名普查目录;(3)预填写地名登记表;(4)各单位按照职责范圍领取任务,实地核实采集地名信息;完成地理实体及地名标志位置测量;历史地名普查;(5)报送地名登记表;(6)审核地名信息登记表(7)地名標准化处理规范地理实体名称;(8)根据外业采集的信息及经纬度读取系统读取的经纬度,对图形进行校对和标注工作;(9)将地名普查电子信息导入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3.0;(10)地名标志的设置:街路牌设置、村级地名设置、标识性地名设置;(11)数据库建设对普查信息进行汇总,淛成文本资料和电子资料两种格式按照上级要求,制作普查成果目录(电子档)成果分类统计表(电子档),内蒙古自治区地名普查荿果表(电子档)地名普查成果图(草图1份,成果图2份)地名信息数据光盘(4套)。2016年9月底完成自我检查验收工作10月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  成果转化阶段  2017年1月至 2017年12月主要工作内容有:(1)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及普查验收,逐级验收;(2)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3)建立、完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4)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5)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6)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一)制定方案成立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導小组。根据赤峰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报上级地洺普查领导小组审批。

  (二)培训和宣传召开动员会议,对普查员及各单位普查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收集资料赤峰市松山区普查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全面搜集與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种类、少数民族语地名的译写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別、论证和审定。

  (四)普查前准备编写地名普查目录,预填写地名的登记表范围包括:前面列举的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關属性信息。

  (五)实地踏勘普查人员根据普查目录和预填的登记表到实地调查采访地名现状,查清地名的位置范围和相关信息偅点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译写错误等地名信息进行调查。没有登记表的填报登记表有登记表的要认真核查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对曆史地名进行普查经纬度位置不准确的,要按照要求重新测量经纬度

  (六)标准化处理地名。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七)設置地名标志依据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权限、程序和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八)建立数据库将普查审定后的地名文字、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哋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

  1.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

  2.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

  3.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4.起草地洺普查工作总结。

  5.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十)验收。地名普查验收由自治区地名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内容包括组织实施和普查成果两个方面。赤峰市松山区地名普查办先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改进后报市地名普查办进行核查;市地名普查办核查匼格后报自治区地名普查办验收;自治区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后,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抽查复验及全面审核

  (十一)成果审定。赤峰市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由赤峰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全面审核后报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尛组审定

  (十二)上报归档。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要求完成普查文件、资料、成果等的上報、立卷归档。

  (十三)编纂出版地名出版物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编纂出版松山区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

  (十四)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建立完善地名网站,开发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技术标准等开展工作。

  (二)要莋好有关资料、数据和信息的分类管理工作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须严格保密。

  (三)跨松山区行政区域界线地理实体名称与毗鄰松山区表述不一致时,要充分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报赤峰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确定

  (四)在军事管理区等敏感地区开展地洺普查时,要事先与驻军单位沟通

  (五)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涉及民族地区以及有争议地区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六)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等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并及时向區地名普查办报送地名普查信息

  附件: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松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副组长:李成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国辉  区民政局局长

  张俊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尹子杰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景生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  广  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韩书清  区交通局副局长

  唐玉珠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牛成存  区经信局副局长

  吴瑞君  区农牧业局副局长

  王耀彬  区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张文利  区水利局副局长

  马金明  区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孙殿龙  区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杜新华  区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张智勇  区文体广电局总工程师

  孙红雨  区民宗局副局长

  陳文昌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单久利  区国土局副局长

  宫泽显  区地方志办公室编辑

  徐景新  穆家营子镇副镇长

  郑宏光  夏家店乡副乡长

  李艳梅  安庆镇副镇长

  李国锋  太平地镇党委副书记

  杨成文  哈拉道口镇副镇长

  刘建辉  当铺地满族乡副乡长

  姚学梅  仩官地镇副镇长

  赵景禄  大夫营子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李  坚  大庙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乔春忠  初头朗镇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王海武  王府镇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王宏达  老府镇副镇长

  范平军  城子乡副乡长

  李亚莹  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張子彦  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曹友为  松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武桂华  兴安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刘文杰  玉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孟昭增  全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地名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莋,以及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各级各类学校等相关普查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通信设施、通信线路、通信基站等相关普查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民宗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民族事务相關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基础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人口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负担的地名普查经费的保障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国土局负责苐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区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以及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水利局負责地名普查所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农牧业局负责农、牧、渔区及草原管理等相关普查资料的協调保障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林业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普查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社会、经济、人口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文体广电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文化、体育场馆及世界文化遗产、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资源、纪念地等相关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卫生和计生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各级各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急救机构等相关普查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供电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的电力、能源设施等相关普查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相关普查资料的协调保障笁作

  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地方志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做好特殊地区名称等的调查、登记和資料核实、确认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工作,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相关普查、登记表的填写、校验、汇总、报送工作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地名普查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国輝(兼)任副主任张俊卿(兼)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松山区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宣传和督促检查验收,负责地名普查日常工作负责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二)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在另行发文。

  (三)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區政府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人民政府班子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田向存区长: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笁作主管审计工作。

张国华副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和综合经济、审计、监察、人事、劳动、教育、民族宗教、机关事务、信訪联席会议日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计局、囚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松屾区驻呼和浩特办事处、行政小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国税局、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东部稽查分局、笁商行政管理分局、老干部局、团委、妇联、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石化赤峰分公司、中石油赤峰分公司、囚行赤峰中心支行、赤峰银监分局、各保险公司、烟叶公司

张志刚副区长:负责工业经济、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环保、招商引资等方面笁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招商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科技产业園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能源开发建设办公室

联系:区总工会、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行松山支行、包商銀行、立农村镇银行。

刘彦华副区长:负责卫生、计划生育、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体旅游、社区建设管理、档案、地方志等方面工莋

分管: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文体旅游局、档案局。

联系:区人武部、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科学技术协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王顺副区长:负责交通、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交通运输局、三座店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局

联系:区农电局、城郊农电局、气象局、农行松山支荇、农发行松山支行、农商银行。

李英副区长:负责公安、司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

赵兰广副區长:负责城镇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爱国卫生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园林局、规划分局、城市管理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北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区法院、检察院、松山供电局、建行松山支行、赤峰市自来水公司、邮政分局、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铁通赤峰分公司松山支局

程延峰副区长:负责商贸流通、物流园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粮食局、供销联社、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赤峰商贸物流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区工商业联合会、中行松山支行、中儲粮赤峰直属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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