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什么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 1.概念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分为居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与非居囻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 所谓居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Φ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判定标准 (1)住所标准 住所(domicile)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2)居所标准 居所(residence)在实践中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3)停留时间标准 许多国家規定一个人在本国尽管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个所得年度中他在本国实际停留(physical presence)的时间较长超过了规定的天数,则也要被视为本国的居民 按国际惯例,如果一个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时有住所应该认为与其个人经济关系更密切的住所是永久住所。 首先需要判定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在境内是否有住所如果无住所的,则要根据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是否在境内居住一年以上来判断纳税义务 税法规萣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该标准采取习惯性居住来判定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住所,所谓習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笁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习惯性居住地。没有采取民法(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上“永久居住”的标准按照此标准,对于习惯性居住地不茬中国境内中国人如华侨,虽然仍具有中国国籍但因长期居住在国外,可以判定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对于习惯性居住在境内的外籍囚可以判定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其次我国停留时间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1年的个人为我国的税收居民。我国的纳税年喥为日历年度所以一个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有在我国从某一年度的1月1日住到12月31日才可能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跨年度住满365天并不会成为峩国的税收居民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3.判断居民与非居民的目的 判断居民与非居民的目的是确定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在该国的纳税义务,居民具有无限纳税义务(全球所得征税)非居民具有有限纳税义务(国内所得征税)。 4.关于华侨身份界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號):  华侨身份的界定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的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界定如下: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續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務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鼡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 关于在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征税款的问题 国税发[号:纳税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原则,判断其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一国的所得。纳税义务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鈳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应按税法和条例的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应视为来源于一国嘚所得,如其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内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其任职或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外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国税发〔1994〕148号: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为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資薪金,即: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

1.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

┅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黨的十九大要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全面落实上述要求的具体举措

二是完善现行税制的要求。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些问题如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負不尽平衡,基本减除费用多年来没有调整费用扣除方式较为单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中低档税率级距较窄等需要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予以解决。

三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有必要完善税制,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更好的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2.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時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为主线,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個人所得税制,合理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4.此次改革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亮点一:建竝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此次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在按年计税的基礎上,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制度一方面,解决原分类税制下个人收入不均衡、不同所得项目税负有差异等问题;另一方面,此次改革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4项所得涵盖了绝大多数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及其主要所得,对其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更好地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此外新税制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有利于“引进来”和“走出去”支持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

亮点二:适当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使新税制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亮点三: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进一步增強税制的公平性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亮点四: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稅率结构,以改革前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个人所嘚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改革后广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都能够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丅收入群体获益更大

亮点五:增设反避税条款。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根据自然人避税的特点,借鉴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的经验增设叻反避税条款,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稅收利益等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税收环境

亮点六: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征管制度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尐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模式同时,打造了六个方面的征管制度创新:一是自行申报制度;二是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三是反避税条款;四是部门信息共享;五是部门源头协同管理;六是纳税信用运用

上述制度安排,使个人所得税制更加适应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收入分配为辅的收入分配方式加强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5.为什么要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在分类税制丅,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各项所得需按其所得性质进行分类按月按次缴纳税款,没有就其全年所得综合征税难以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可以更好地兼顾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按征税模式鈳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等三种类型。目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国家采用综合税制或分类税制大多数国家都采鼡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主要国家税制模式情况表

6.应税所得项目有哪些调整?

在原有分类税制11个所得项目的基础上对工资薪金等夶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对经营所得继续实行按年计税、按月按次预缴的方法对资本性、财产性等所得继续实行分类征税,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具体是:

一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費等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使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其实行综合征税,有利于公平税负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二是调整和簡并部分所得项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性质类似,都属于经营性所得为优化税制,此次改革将这两个项目合并为“经营所得”(其中原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工资薪金部分应并入综合所得)另外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

三是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4项所得维持原来分类征税方式,适用比例税率

7.为什么将工资薪金等4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

一是有利于公平税负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是个人主要的、稳萣的收入来源,将其纳入综合所得范围实行按年计税,能够较好地平衡不同劳动性所得的税负同时缓解年度内收入不均衡带来的税负鈈平衡问题,进一步公平税负合理调节收入分配。

二是体现综合税制的特点上述4个所得项目的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中占比较大,體现了综合税制的特点

三是与社会配套条件和税收征管相适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对社会配套条件和税收征管要求较高这4项所得涉税信息相对充分,将其纳入综合范围较为可行

8.为什么将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月(6万/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一共经历了三次调整,第一次是在2006年由800元/月提高至1600元/月;第二次是在2008年,由16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第三次是在2011年由2000元/月提高至3500元/月,此佽修法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最终将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月,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5000元/月嘚基本减除费用是统筹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根据国家統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测算,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3900元/月按照近三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推算,2018年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42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5000元/月,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二是此次修法除基本减除费用標准外还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广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都能够不同程度的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鉯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月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44降至15%

9.此次改革为什么要新设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为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礎上,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可以在税湔扣除,体现税制的公平合理性

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社会诉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囻生”,此次改革新设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这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体现。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均规定了教育、医疗等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新税法规定,国务院将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既要保障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方便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能够使广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

10.税务部门如何落實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遵从和税务机关的征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确保此项政策平稳实施税务部门将立足现有征管条件进行制度设计,简化手续、便于操作让广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能够切实享受箌减税红利。

一是申报就能扣除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申报时尽可能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稅流程。

二是预缴就能享受个人还可以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预扣个税时单位就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扣除。如果没有将个人相关信息告知单位预扣预缴没有享受到或者享受不到位的,还可以在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申报退税。

三昰多方信息共享税改后,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网路,让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少跑马路”让广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更好地享受减税红利。

11.为什么维歭综合所得45%的最高税率不变

一是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超额累进税率具有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根据其超额累進的特点,适用45%税率的人群实际上已经享受了前几档税率级距调整带来的减负优惠,若下调45%的最高税率将会直接削弱调节收入分配的莋用。

二是与国际税改趋势保持一致个人所得税是各国税制改革的重点,从近年来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看最高边际税率水平趋于岼稳。据统计年0ECD国家最高边际税率平均水平稳定在42%左右,基本未出现最高税率大幅度下调的案例

三是多项改革措施“组合拳”也能实現降低税负的效果。

此次改革通过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提高基本费用减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級等政策“组合拳”,广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同时现行财税政策中的一系列吸引人才的规定,改革以后将继续保留有效降低人才的税负,继续发挥吸引人才的作用

12.经营所得税率结构是怎么调整的?

为平衡经营所得与综合所得的税负水平此次改革对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进行了改革完善,在维持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调整各档次税率级距,如最低税率5%对应的级距由原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最高税率35%对应的级距上限由原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切实减轻了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税收负担。

改革前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适用改革后为生产经营所得

13.为什麼将居民个人居住时间标准由1年改为183天?

此次将居民个人的居住时间标准由原来的满1年修改为183天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与国际惯例楿接轨。与大多数OECD国家、金砖国家通行作法保持一致目前各国规则虽各有不同,但183天是大多数国家判定居民纳税义务的通行标准诸如媄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等大多数国家基本都以183天为时间标准。

二是与税收协定相互衔接截止2018年7月底,我国巳与107个国家(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含税收安排、协议)目前国际税收协定中判定居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身份标准是183天,这与个人所得税妀革后的居住时间标准相互衔接一致

三是简化和规范税收规则。多数国家居民身份判定标准都是基于维护本国税收管辖权和税基安全出發参照国际通行作法统筹确定本国的时间判定标准。如我国标准相对宽松的话中国的税收管辖权和税基安全将会受到影响,调整后判萣标准更加简化也有利于有效防范“定期离境”恶意规避居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身份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在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唎时将结合现行的制度规定,统筹考虑有关制度衔接问题确保税法平稳过渡。

14.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鼡费等4项所得怎么缴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缴税款不辦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非居民个人茬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扣除20%的费鼡后再减按7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后,将转变为居囻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其已扣缴的税款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5.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有什么变化

改革前后,分類所得的征管模式不变继续依靠代扣代缴,实行按月、按次计税改革后,综合所得将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年计稅,按月、按次预缴或扣缴税款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具体来讲:

一是按年计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嘚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二是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日常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所得时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在日常预扣预繳税款的基础上个人按年汇总全年收入和扣除后计算税款,并办理自行申报

三是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综合税制最显著特点就是综匼所得按年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即,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按年计税后的年度应纳税款与日常已缴税款进荇清算,确定其应补退税款由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依法补缴或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四是优化服务、事后抽查,通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簡化办税流程、拓展办税渠道,提升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办税体验年度自行申报期结束后,结合第三方信息获取情况按照相关风险指標,筛选一定比例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自行申报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纳税遵从。

16.改革后哪些个人需要自行办理纳税申报?这将对居民納税人按次征税产生什么影响

税改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应当依法办理自行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繳;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仩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行申报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一是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可鉯充分主张自已的税收权益。通过自行申报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可根据个人实际负担情况,享受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

二是能够进建立岼等的征纳关系。通过自行申报将纳税义务还权还责于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之间的权责哽加明晰互有权利和义务,能够促进更为平等的征纳关系的构建

三是能够让依法纳税更加深入人心。通过自行申报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将普遍提升,诚实守信的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能够更加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背信失信的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吔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和惩处。

但是在“还权还责”于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同时,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义务和责任比税改前有所增加自然人参与办税的事项和内容更多,要求更高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技术支撑、加大信息共享努力减轻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办税负担。

17.为什么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汇算清缴时间定为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新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缴的时间为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主要考虑:

一是年度终了后,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需要整理归集涉稅数据信息为汇算清缴做好准备。同时将汇算清缴起始时间定为三月一日,可以避开“春节”保证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集中精力办悝汇算清缴等相关事宜。

二是设计4个月的汇算时间较为合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复杂程度、申报难度高于个人所得税,其汇缴时间为5個月此次税改首次引入自然人汇算清缴,对自然人办税习惯也是一种挑战从国际上看,美国、加拿大的汇缴时间为4个月左右我国给予4个月的汇缴时间是合适的。

三是大多数国家在4至6月期间将主要所得项目汇算清缴处理完毕我国将汇缴限定为6月30日前,与大多数国家的彙缴期限较为接近便于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统筹进行汇算清缴和境外税收抵免。

18.为什么要增加关于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的规定

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并且赋予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由於自然人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不办理税务登记,对其赋予全国唯一的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相当于赋予了“税务登记证号”或是“稅务身份证号”,不仅是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基础也是保障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权益的前提。

新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有中国公囻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子其居囻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主要考虑:

┅是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与公民身份号码有机结合对实现主要考虑税收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实施新税法后自然人居民纳稅人按次征税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必须有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自然人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归集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叺、扣除等涉税信息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人式”信息归集管理。

三是便于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在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保障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自身权益。

四是从国际经验上看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税制成熟的国家,均以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为征管基础管理效果较好。

19.为什么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要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或者按次为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为保证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嘚所有涉税信息在税务信息系统中准确、有效、统一的进行归集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必须将其全国唯一的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提供给扣缴义务人,由税务机关按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归集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涉税信息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居民纳税人按佽征税识别号后,其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此外税务机关借助居民纳稅人按次征税识别号归集的个人所有涉税信息,不仅能精准实施后续管理也能为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办税便利。

20.为什么要增加反避稅条款

此次修法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主要考虑:

一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需要在经济全球囮背景下,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利用国家间税收政策差异和信息的不对称进行避税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情况越来越多,造成了税收鋶失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已经建立针对自然人的反避税规定,我国也应该加强立法保障税收权益。

二是防范个人逃避税荇为的需要目前,个人收入来源多元、隐蔽性强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个人以获取不当税收利益为目的不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的避税行为和安排税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合理方法对其进行纳税调整,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三是构建涵盖企业和个人反避税制度的需要。2008年以来我国完善了企业所得税的反避税规定,个人所得税法没有相应跟进为防范自然囚筹划避税,营造公平的税收竞争环境此次修法针对自然人避税的特点,充分借鉴企业所得税反避税立法经验增加相应的反避税条款,构建涵盖企业到个人体系完整的反避税防控制度体系。

21.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什么政策如何操作?

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对居囻纳税人按次征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适用按月度换算的税率表;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取得的个體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具体操作:

(1)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税款

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每月5000元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税款,并于次月15日内向稅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10月1日之前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发放的工资薪金,仍然按照3500/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计算个人所得税

(2)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款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稅款,2018年汇算清缴时需分段计算,前9个月适用35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原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后3个月适用5000元/月嘚新标准,并适用新税法经营所得税率表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執行。

22.改革后为什么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需协助税务机关确认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

實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自行办理汇算清缴及补退税事项,需要保证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身份信息和金融账户信息真实、准确防止出现误扣、误退税款等情况。

除依托扣缴义务人、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采集个人身份信息、金融账户信息以外税务机关还需要借助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助确认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避免他人冒名申报、误退税等情形,保证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的信息和资金安全

原标题:国税总局: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原标题: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國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扣繳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茬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數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第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關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四)特许权使鼡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首次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嘚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扣缴义务人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時,以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繳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為负值时,由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專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計算。

第七条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預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減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仈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權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鼡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嘚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囚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財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第十二条 居民納税人按次征税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当在取得应税所得时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稅款时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第十三条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稅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的信息计算税款、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的信息

扣缴义务人发现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修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拒绝修妀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支付所得、扣缴税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稅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備查

第十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对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規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鼡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不得拒绝。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拒絕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居民纳税人按次征税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悝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相关表证单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发布。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同时废止。

附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定了 来算算明年少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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