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建筑施工特種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核发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員、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彡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統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從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種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三条、第八条
(第三条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明由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監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當按照本规则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的人员 (以下簡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三、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女性不满50周岁,男性不满55周岁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笁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7、经实施机关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四、办理材料
(一)新取证学员需提交下列报考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办理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原件备查);
5、身体健康证明(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有特殊要求的)
6、考试机构颁发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明。
(二)复审学员需提交下列报考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办理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5、身体健康证明(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員考核大纲有特殊要求的)。
6、考试机构颁发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明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地点:遵义市汇川區人民路327号住建大楼质安站711室办理。
七、联系电话:8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