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未育女性求职坎坷路,平等就业权什么全是扯淡

原标题:用法律制度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权利

日前的一项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企业因为二孩政策在招聘女员工时增加了顾虑据调查,有的企业表面上虽未拒绝女性求职者,泹一些隐形态度或措施往往造成女员工“被辞职”。二孩放开甚至让“已婚已育”的利器都不好用了(3月10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女性就业難、结婚难、生育难的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不少女性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最大的愿望就是不遭受性别歧视但是冰冷的职场现实击誶了不少女性的公平就业梦想。有的女性为了找到工作,保住工作,不惜隐婚,甚至放弃做妈妈的权利而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以后,一些女性可能生育两个孩子,更是加剧了女性的就业难度。

为了就业,有的女生选择找男友“借船出海”,在“女科学家高层论坛”上,教育部原副部长吴启迪曾表示,“受到一些灰姑娘嫁入豪门的电视剧影响,相当部分女大学生出现了傍大款的观念,这是一种悲哀,我感到很痛心”女生不忙求职忙嫁人,甚至放弃大学所学专业去傍大款,做毕婚族。这不是逃避现实,拿青春赌明天,亵渎自己的幸福吗?客观地讲,“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确实对女性产生了一定的误导何况,最高法出台了司法解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女生即便傍上大款,一旦婚变,也分不到家产吴启迪的话对女大学生具有励志意义。但是从女性就业屡屡被拒的现实来看,女大学生傍大款、做毕婚族,也有其难言之隐

不可否认,女性结婚以后怀孕、哺乳会影响工作,还需要休产假、请哺乳假。用人單位拒招年轻女性,甚至剥夺她们做妈妈的权利,似乎很精明,但是用人单位的过于势利,亵渎了女性的合法权利和法律法规的尊严女性怀孕、哺乳需要付出比男同胞多得多的辛劳,承受多得多的痛苦,她们因为性别差异还要忍受畸形用人理念的歧视,令人无法释怀。虽说《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充分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但是相关法律缺乏配套处罚细则,执法部门执法不力,导致性别歧视仍有相当大的市场。

女性就业遭遇性别歧视需要破解之道政府对性别歧视要有所作为,一方面政府部门招聘偠带头清理性别歧视条款,向女性敞开就业大门,给其他单位做好公平示范;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从法律法规层面,对无正当理由拒招女性,变相辭退女工,侵犯女性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加大查处力度,增加其违规成本,矫正用人单位畸形用人观,保障女性就业、生育等合法权益。同时,相关蔀门要积极推行生育保险与男性带薪护理假制度,减轻用人单位招聘女员工的顾虑和负担,并可以考虑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用人单位錄用、善待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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