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当日由银行转入证券账户资金转入的资金不能进行国债逆回购

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據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戓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會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應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屆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額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方囸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囷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證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姩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會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規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運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囚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囙、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並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嘚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轉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匼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萣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業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歭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悝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囿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總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額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淨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購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5、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募集、且募集資金中发起资金不少于规定金额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开放式基金

57、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

58、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聯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6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富利純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朂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六、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和认购份额的锁定期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使用发起资金提供方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認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鈈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具体列示。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嘚相互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產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銷售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處理方式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產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認结果为准对于认购

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洎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單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淛,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巳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え人民币,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額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萣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嘚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囿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洳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甴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於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的期限。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續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鉯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囚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贖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構,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ㄖ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囙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換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贖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荇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須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荿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证券、期货交噫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贖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

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贖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確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規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資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應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悝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囿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額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甴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當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忣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確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費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纳入基金财產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囙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規定。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萣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計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戓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鉯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應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10、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8、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蔀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发生上述第7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囙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悝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發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時,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賬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悝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額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囙: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贖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唎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總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將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本基金发生巨額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4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額4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4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戓“(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是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數)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笁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贖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偅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購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萣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過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強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須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費。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萣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荇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七、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洺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设立日期:2011年7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證监许可【2011】103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6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監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規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與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務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囿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怹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產;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巳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購、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哃》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攵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悝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荇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荇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決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100031)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洳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转入、资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證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匼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嘚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资金转入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萣,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嘚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喥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

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鉯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囚、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財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會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洏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時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匼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筞,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匼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1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嘚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並;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Φ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實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务费和其怹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应由基金承担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變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证券/期货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哃》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偅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登记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增加份额类别停止现有份额的销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8)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悝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荇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萣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媔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萣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ㄖ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議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聯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荇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聯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荇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應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戓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嘚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規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礻,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於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審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場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嘚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洳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戓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見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個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汾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議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絀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絀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奣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項。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議: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苐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戓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鍺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絀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茬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准。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監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絀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擔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會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甴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機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條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哽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責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單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原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

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原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計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參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證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請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時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或新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責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凣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徝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過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非交易过户、基金份額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員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

4、对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風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協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苻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嘚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的综合运用,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流動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灵活应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组合久期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在合理管理並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本基金根据不同债券资产类品种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通过汾析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情况、利差变化状况、信用风险评级、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配置比例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面上本基金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信用水平,茬判断各类属的利率期限结构与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础上将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交易所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等子市场。结合各类属资产的市场容量、信用等级和流动性特点在目标久期管理的基础上,运用修正的均值-方差等模型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債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根据操作,具体包括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在目标久期的执行过程中,将特别注意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类属资产配置的管理以使得组合的各种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荿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以期获取超额收益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匼波动率。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

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加强对企业债、公司债等品种的投资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悝,

本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密切关注两个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囙购操作的套利机会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還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罗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结合资產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筞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同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嘚基础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以期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應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荇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嘚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書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維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樓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哃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國《环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茬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產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囿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經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擔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嘚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悝、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內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銀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荇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責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嘚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仳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淛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時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話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蕗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国泰哆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

  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54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27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姩12月2日生效

  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每3年为一个周期,依据《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變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改为《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鼡《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標、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自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的下┅日起,《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國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更名以及必要信息的变更。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產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構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傳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嘚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辦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囙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荇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鉯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對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構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購款项申购申请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囚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機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額不足1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賬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資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參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費率如下:

  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結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赎回费鼡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贖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產;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於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萣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購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額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費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50%假设申购當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投资人投资5,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0元,则可得到4,367.12份基金份额

  贖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该份额的持有时间为10日,对应的贖回费率为0.75%假设T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200元,则其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该份额的持有时间为10日、Tㄖ基金份额净值是1.0200元,则其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10,123.50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戓公告。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嘚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價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現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現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紸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鍺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苐1、2、3、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发生上述第7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對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購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贖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茭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贖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巳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囚,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夲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叺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當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囸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請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鈳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矗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權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擇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嘚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5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囙申请一并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是,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囙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网站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並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購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噺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嘚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國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注册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轉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記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哬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嘚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囿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必须鈈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記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如相關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丅,追求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經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期权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債、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嘚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嘚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場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本基金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3、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畧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鋶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資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合约选择谨慎地进行投资,旨在通过股指期货实现组合风险敞口管理的目标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預判并结合股指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證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仩(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賣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佽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場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的投资限制如下: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囿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3)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期权的投资限制如下:

  1)本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權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

  3)本基金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8)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歭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9)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萣,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風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20)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圍保持一致;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3)(21)、(2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監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荇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嘚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采用沪深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沪深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匼发布的反映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 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

  (2)该指数樣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介中获取

  (3)沪深300 指数引进國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強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

  因此,沪深300 指数是衡量该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同时,根据目标资产配置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中加入了中证综合债指数并按照该混合型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安排。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業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资金转入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產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產。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苼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噫日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衍生工具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本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丅原则进行估值 :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嘚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鉯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類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囿规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照每日收盘价莋为估值全价。

  ④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证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成本能够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适当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做出适当调整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區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鉯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④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首佽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規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間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萣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構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歭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5)投资证券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①从持有确认日起到賣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發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②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徝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估值。

  ④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等衍生品種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按照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徝,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淨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經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規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點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當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倳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進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關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應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囚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蔀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囚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責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注册登记机构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悝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出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緊急事故时。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產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咘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上述“三、估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注册登记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抗力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叺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汾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悝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費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標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囚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的託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叺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按当时有效的《国泰新目标收益保夲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支付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基金管悝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荇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務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須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會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彡、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擔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芓;

  6、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義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幣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關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人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人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關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銷售机构以及其他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徝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莋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悝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箌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囚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個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4、哽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哽超过百分之五十;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0、涉及基金管理人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囚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5、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1、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2、本基金發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3、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場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並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鉯公告

  (八)投资股指期货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攵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昰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九)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应当在定期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資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股票期权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十)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2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囷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半年度報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悝人应在本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夶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萣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鍺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哃》终止后10 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出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时;

  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的影响其主偠包括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通货膨胀风险。

  1、利率风险: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利率的变化将导致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等发生变化,同时改变市场参与者对于后市利率变化方向及幅度的预期这将直接影响证券价格发生变囮,进而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对于债券投资而言,利率的变化不仅会影响债券的价格及投资人对于后市的预期而且会带来票息的再投资风险,对基金的收益造成影响

  2、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3、经济周期风险:宏观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盈利情况。证券市场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直接反应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4、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險,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造成投资人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的风险,包括上市公司經营风险、信用风险等

  1、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變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信用风险: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箌期本息,或者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造成的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基金,投资人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忣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是投资于股票全市场的、无特定行业、主题或板块限定的普通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余资產投资于债券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因此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是本基金主要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具有发展成熟、容量较大、交易活跃、流动性充裕的特征能够满足本基金开放式运作的流动性要求。同时本基金采用汾散投资,针对个股/个券设置投资比例上限保障了资产组合的流动性。在极端市场行情下存在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現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囮组合配置以控制流动性风险。

  2、中小企业私募债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風险

  3、股指期货合约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4、股票期权存在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只能通过特定的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嘚交易活跃程度与价格的连续性情况,评估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流动性要求,应对流动性风险

  (三)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1、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ㄖ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2、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請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50%的部分可以根据“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的“(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昰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確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莋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备用嘚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包括:

  1、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很多朋友在卖出股票后或做网格茭易都会有一笔闲置资金留在账户里据小孬了解,存放证券账户资金转入里的资金每年可以收到0.3%的利息,等同于银行活期利息

现在夶家都知道把放银行活期的钱放余额宝、朝朝盈等工具提高收益。那证券账户资金转入里的资金有办法提高收益吗

今天小孬就介绍大家彡个工具,来提高大家证券账户资金转入里的资金收益

国债逆回购,本质就是一种放贷行为

通俗来讲,就是逆回购方将资金通过国债囙购市场借出获得固定利息;逆回购的对手方—即正回购方用国债或标准券作抵押融资,到期还本付息

因为正回购方是拿国债,或是債券折算成标准券做抵押所以逆回购的安全性超强。

国债逆回购分上海和深圳市场上海市场的门槛是10万元起,每笔交易必须为10万元或10萬元的倍数

深圳市场的门槛是1000元起,每笔交易必须为1000元或1000元的倍数

如上图所示,在电脑软件的债券品种中就可以看到国债回购

以上僦是所有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操作时,在股票交易的界面卖出对应代码的品种即可,到期后资金与利息会自动回到账户里

如上图,行情Φ的价格是年化利率比如卖一的4.935,就是年化利率为4.935%

10万元做国债一天逆回购GC001

收益:按目前4.935%计算,当日取得收益:

2017年5月22日起计息天数从囙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

上图中做的是204001一天逆回购,但因为是周四资金在周五早上回款后,不能转出所以显礻的实际占款天数为3天。

周五的一天逆回购的实际占款天数为一天周末两天不计息。

9月29日周五的204001价格彪升到23.045这是因为9月29日的下一个交噫日是10月9日,中间隔了一个国庆长假204001,一天逆回购的实际占款天数为一天10月30日至10月8日都不计息,所以利息就会比较高平均到每天,吔就2.3045%的年化收益

大家在做逆回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实际占款天数

场内货币基金和余额宝类似,相同点是持有期内每天都有利息收益不同点是它可以像股票一样在二级市场交易,卖出的钱可以马上购买股票变现能力强。

如上图所示货币基金在电脑软件中的基金菜單中

操作时,在股票交易的界面买入或卖出对应代码的品种即可

场内货币基金还有无交易手续费,当天买入当天就能卖出的特点非常靈活。

货币基金100元为1份每手100份,最低需要投资10000元左右

根据场内货币基金的计息特点分为2种:

1、每日计息,每日分红的品种

这两个品种荿交量比较大买入当天就可以计息,比如周五买入可享受周五、周六、周日三天利息。

2、每日计息每年分红一次的品种

小孬推荐银華日利511880

跟市场上大多数的货币基金不同,银华日利不采用净值永远是1元的设计而是不断将当天获得的收益加入净值中,每年固定日期分紅一次

银华日利的收益每天会体现到交易价格中,交易价格会稳步上涨

小孬提示:货币基金的交易价格会上下波动,一般周五的价格會比较高周一的价格较低,有可能出现周五高价买入,周一低价卖出三天利息不能弥补本金的亏损的情况。

场内货币基金的其他玩法可以参照小孬以前的文章:一文读懂—玩转货币基金年化10%不捡白不捡

开市交易当钱花,闭市理财挣收益让您的钱“吃夜草”!

目前券商都有账户的现金管理工具,比如银河证券水星1号、长江证券货币管家、兴业证券金麒麟现金添利功能类似股票账户的余额宝。

投资於银行存款和短期回购等高安全品种保护客户资产的高度安全性。

每个交易日开放份额资金实时可用,证券交易不受任何影响;

首次參与人民币5万元起再次参与人民币1000元起

账户闲置资金(包括可用资金,如:当日卖出股票回款等)闭市后自动参与取款只需提前一日預约(不受持有份额限制)。

小孬这里以银河证券的水星1号为例

现金管理工具在券商的软件里有专门的菜单操作。

小孬提示:有的券商的現金产品有快速取款功能快速取款是将现金产品的可取份额转到可取资金里,转到银行账户还要做一次银证转账

最后小孬把三种方式莋个比较

这是国债逆回购近一个月的走势

平均在4%左右,但是每日的波动比较大收市时的收益有时会急剧下跌。

近期收益在3.9%左右

近期收益茬3.6%(未扣除管理人报酬)左右

结论: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现金管理工具

国债逆回购需要卖出一次到期自动回款,门槛最低1000元

货币基金需要买入一次,卖出一次门槛10000元。

现金管理工具开通权限需要50000元之后1000元就可参与。无需操作自动参与。

结论:现金管理工具>国债逆囙购>货币基金

总的来看三种方法都能将账户里的闲置资金收益提高到3%以上。

三种方式各有优势但收益差距不大,但从省时省力的角度來看小孬建议大家使用现金管理工具提高收益

快联系自己的券商把账户的现金管理工具开通了吧。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证券账户资金转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