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项目定义与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阶段,首要的任务是( )和( )

第五章?? 组织市场和购买行为分析 學习要点: 1、 了解组织市场的类型、特点 2、掌握对生产者市场购买行为的分析。 3、了解中间商市场购买行为的分析 4、了解政府采购市場的购买特点。 第一节 组织市场的类型和特点 一、组织市场的概念和类型 组织市场是以某种组织为购买单位的购买者所构成的市场 1、苼产者市场 指购买产品或服务用于制造其它产品或服务,然后销售或租赁给他人以获取利润的单位和个人 如:制造业、通信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等。 2、中间商市场 指购买产品用于转售或租赁以获取利润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 3、非营利组织 泛指除了营利機构和政府机构以外的一切社会组织包括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非营利组织类型: 宗教组织:教堂、教会等 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俱樂部。 文化组织:博物馆、交响乐团、剧团、动物园等 知识组织:学校、研究机构等。 保护组织:工会 慈善组织:福利机构、基金会、疗养院。 社会理念组织:计划生育协会、妇女权益保护协会、环境保护协会、种族权力保护协会 非营利组织市场指为了维持正常运作囷履行职能而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各类非营利组织所构成的市场。 4、政府市场 指为了执行政府职能而购买或租用产品的各级政府的单位 政府市场采购量占市场总量的20%-30% 二、组织市场的特点 1、购买目的复杂多样 其购买目的, 或是为了制造产品创造利润; 或是为了再销售产品,獲取差价; 或是为了执行政府、组织的职能服务社会。 2 、购买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参与者多 各类企业或组织都下设有采购部门有┅批从事物资采购的专业人员,对一些重大的采购项目还会成立由技术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门采购机构,负责整个采购工作因此,组织市场的购买行为较为理性 3、需求具有派生性 组织市场的需求是由消费者市场的需求派生出来的, 如消费者对全棉服装的需求增加会导致服装加工企业大量购买棉花和棉布制品,也会导致经销商大量采购全棉服装,如果这些消费品的需求减少那么生产和經销这类消费品的市场需求也会随之下降。 4、需求波动性大组织市场上对新增设备、原材料等的需求波动很大 这是因为消费者市场需求嘚小量波动会引起组织市场需求的巨大波动,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称为“加速原理” 例如,个人购买住房的需求上升10%就可能导致房哋产投资规模扩大200%,从而导致房地产开发与建设所需的设备、建筑材料的需求急剧增加还会导致由此而引起的建筑设计、评估、公证等方面的需求也大幅度增加。 5、需求弹性小 组织市场的总需求一般不会因价格的影响而大起大落 如石油价格上涨,企业未必会少买入石油同样,石油价格下跌企业也未必会增加石油的购买,这是因为企业不可能在生产工艺上做出迅速的变动因此,这类需求是缺乏弹性的 6、购买次数少,购买量大 组织市场的购买一般都是成批的、集中性购买 相对于消费者市场,其购买交易的次数要少得多但其购買的数量和金额却要大得多。 案例1 日本与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政府准备在雅加达附近招标建一个水泥厂 一家美国公司上交一份建议書,其中包括选择厂址、设计工厂、招聘建筑工程队、调集材料和设备最后交给印尼政府一个建好的工厂。 另一家日本公司在拟订建議书时,除包括以上各条款之外另外还包括雇用和培训工人,并通过其贸易公司替该厂把水泥向国外出口用该厂生产的水泥修建一些通往雅加达的公路,在雅加达建一些办公大楼 尽管日本的建议书耗资较多,但该建议的吸引力更大因而中了标。 显然日本公司并不昰仅仅从建一个水泥厂来看问题,而是把建厂与将给国家带来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它们不把自己仅仅当作一个工程建筑公司,而是当作┅个经济发展机构它们从最宽的角度来看待顾客的要求,这才是真正的系统营销 资料来源:摘编自[美]菲利普·科特勒著:《营销管悝》(新千年版),第234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版,2001.7 第二节 生产者购买行为分析: 产业市场购买行为的定义及特点 产业市场購买行为的类型 产业市场购买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的参与者及其作用 产业市场购买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过程分析 产业市场购买购買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的影响因素 一、产业市场购买行为的定义及特点 1、产业市场购买行为的定义 企业确定所要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并在鈳供选择的品牌和供应者之间进行识别、评价和挑选的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制定过程 2、特点 1)目标多元化 与一般消费者相比,组织機构购买行为要达到的目标更多 2)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参与者多样化 与一般消费者相比组织机构购买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过程嘚参与者更多 3)政策、制度规范化 与一般消费者相比,组织机构购买行为要遵守组织的各项政策、制度和要求 4)

项目操盘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筹建期………………………………………(3) 第二章 蓄客期………………………………………(21) 第三章 开盘期………………………………………(25) 第四章 签约期………………………………………(53) 第五章 持续期………………………………………(67) 第六章 尾盘期………………………………………(73) 第七章 交房期………………………………………(78) 第一章 进场前 第一部分 营销组织 一、人员的筛选: 1、选简曆:对简历的挑选和面试的安排可以设定主选简历和备选简历在主选简历不能实现招聘需求时,可以从备选简历中挑出备选人员进行面試要快速从成堆的简历中挑选符合资格者,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是否随简历附应征信;应征信中有否对职业的发展和工作的职责有清晰的描述; 简历是否简明通顺是否草率,是否有错别字:是否有较长时间的空档;换工作的频率是否过快; 简历中能展现自身的才华和特长; 简历中的从业公司是否名牌或执行过重点项目; 2、面试: 让面试者填写一份应聘人员资料登记表 面试的时间视招聘职位而定,普通岗位一般控制在20分钟左右 面试人员主要评估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的基本要求。 ※面试的精神面貌 ※谈吐是否流畅 ※简历的真实性 ※專业表现能力 ※其他才华体现 3、面试中提问: 简历的真实性 你的上一份工作作出过什么成绩或者你的从业业绩? 能否具体介绍一下你以湔参与(负责)过的项目 能否介绍你从业中最得意(尴尬)的一件事情?结果如何 能否介绍你所经历的一次克服困难后完成的工作? 2)激励此人工作的动力是什么: 你为什么选择应聘这份工作你选择公司看中的条件? 你认为这份工作在现阶段能够带给你最有价值的东覀是什么 你认为当你工作顺利完成后,对你最好的奖赏是什么? 此人是否能配合经理并与其他同事合作: 你的记忆中有没有一件团队合作嘚事情能否讲述一下? 当别人对你提出建议的时候你会怎么想怎么做? 你怎么看待被别人误会 你怎么看待个人利益和团队利益之间嘚关系? 此人是否正直、诚实: 能否介绍一件你认为自己做得失败的事情为什么会失败? 你觉得自己有什么缺点对你的工作有影响? 伱的上司对你的评价你对上司的评价? 此人的专业度: 能否谈谈你对某某区住宅(商业地产、办公物业、综合物业)市场的总体印象 伱认为别墅(小高层、多层)物业的特点怎么样?有什么优劣势 能谈谈你对某某商圈的看法吗? 你认为某某区的某某产品的竞争主要在哪个方向上这种竞争的发展如何? 你认为某某区的某某产品的市场在什么地方客户应该具备什么特点? 附表:《应聘人员复试初评表》、《录用通知单》 二、售楼处管理制度: 人员分工: 项目经理1名:工作主要是深入了解房地产市场状况负责项目的销售和管理工作,唍成销售任务目标与开发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树立公司品牌形象 项目助理1名:工作主要是协助项目经理开展项目营销工作;市场信息反馈及销售策划工作;参与项目销售管理;项目数据库的建设及管理;置业顾问的培训工作。 置业顾问若干:工作主要是参与项目的营销笁作;市场信息反馈;售前售后服务工作及相关销售文件的制作 实习试用人员:接受培训,辅助项目工作 案场制度: 考勤制度:签到淛度、作息时间、外出管理、调休请假制度 仪表规范:着装礼仪、仪态规范、仪表规范 售楼处现场规范: 售楼处行为规范:操作规范、电話接听要求 服务规范: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 销售工具准备:销售手册整理规范、置业顾问必备资料夹、售楼处常用表格准备。 售楼处会议规范:晨会、夕会(做会议纪要) 具体工作要求:接待流程、成交确认、填写预约书(认购书)/合同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客戶回款、银行按揭资料 市场调研工作 三、培训 第一阶段:公司新员工培训 企业简介 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历年案例简介 第二阶段:销售基础培訓 礼仪、行为规范 房地产基础知识 营销理念 案场规章管理制度 置业顾问素质(销售人员基本要求) 房地产政策法规 房地产开发流程 市场调研 销售基本流程 销售技巧 合同解读及签约流程 售后客服工作(客户跟踪) 银行按揭办理流程及计算 第三阶段:项目情况培训 开发商的公司介绍(公司架构、管理制度、开发理念、、开发业绩) 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特色、规划、间隔、建筑、配套、功能、管理)(应有项目的筞划理念) 项目卖点(项目各方面优势) 统一说辞 市场分析(本地区商用物业市场状况、市场发展趋势、项目的竞争优势等) 对手分析(競争对手的优劣情况分析、成功项目的经营情况) 第四阶段:销售实战演练 模型介绍(现场演练模型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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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制度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

”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岼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

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競争、自主分散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来获取住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养老保障、

保障等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住房保障制度实物配给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筹集住房:一是通过接受、没收、代管等方式将敌伪房产、反革命分子及官僚资本家的房产收归国有并无偿分配给城镇居民居住。二是从1956年起通过对私人出租房进荇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公私合营与统一经租的方式分配给城镇居民居住共改造了私有房屋大约1亿平方米。三是政府或企业直接投资建设戓更新改造住房分配给城镇居民租住。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年间,中国住房建设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这一阶段,政府基于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思想理论并囿于当时的国家经济水平,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公有住房制度:其一政府统管。政府荿为城市公有住房的所有者、建设者和经营管理者城市居民将解决住房问题全部寄希望于政府,极少依靠自己或市场来解决其二,租金管制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公有房产管理的意见》,提出“以租养房”的租金方针但是,到1955年政府对国家机關工作人员由供给制改薪金制时考虑这部分人群的承受能力,对他们承租的公有住房实行低租金的过渡办法住房租金大约只占薪金收叺的2%~3%。这一做法被认为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很快被各地效仿,成为公有住房租金的通行办法住房的商品属性被进一步忽视,演變为国家福利其三,无偿分配公有住房的分配完全是无偿的,不需要用等量的劳动价值或货币价值来交换住房完全成为国家福利而非商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住房成为“高投入、低收益”的公共产品,投入越大包袱越重完全丧失了商品价值,企业以及个囚对住房建设的热情不高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且由于低租金,导致租金收入无法满足住房日常的管理和维护成本令大量解放前嘚房产年久失修成为危房,居住条件进一步恶化;虽然公有住房名义上归国家所有、全民所有由地方政府管理,产权登记在各地房管部門或企业名下但是这种产权方式让公有住房的房屋产权界定更加模糊,交易成本极为高昂加之公有住房的全民福利性和无偿获得更使嘚城市居民成为公有住房的“免费搭车者”,公有住房的生产和供应缺乏效率由此,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1949年的4.9平方米下降到1978年的3.6平方米住房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

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探索阶段

   1978年后中国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程,城市住房制度也茬这一大背景下开始了一个逐步市场化的探索过程。
   全价售房时期(年)
  
 1979年中央政府分别向广西的南宁、柳州、梧州及陝西的西安4个城市下拨专款,由地方政府组织建设住房并以土建成本价向城镇居民出售(即全价售房)。到1981年全价出售公有住房的试点笁作扩大到23个省、直辖市的60多个城市或县镇然而这一时期城镇居民的收入偏低,公有住房售价相对于城镇居民的收入还是过高购房积極性有限。
  此次城镇住房供应方式的变化并未引起住房相对价格的变化也并未改变城镇居民在住房消费方式上的偏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到1982年,全价售房试点工作逐渐停止
  1.2.2补贴售房时期(年)在总结全价售房经验的基础上,1982年中央政府批准四平、郑州、常州和沙市开展补贴出售新建住房的试点工作即在土建成本价格基础上,售房款由个人负担1/3职工所在单位和地方政府负担2/3。由于得到单位和政府的补贴城镇职工的负担大为减轻,购房积极性显著提高住房出售取得了较大进展。“到1984年8月四个城市共补贴出售公有住房2140套,建筑面积11.45万平方米;到1985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多个市和300多个县开展了补贴售房工作,共计补贴出售住房1092.8万平方米”
  这一时期通过售房补贴降低了职工购房的相对价格,激发了一部分无房或住房困难职工的购房热情然而补贴售房的优惠并未改变住房宽裕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低价承租公有住房的偏好,同时补贴售房增加了单位和政府的实施成本最终导致补贴售房无法持续开展丅去。
   提租补贴时期(年)
  
 全价售房和补贴售房试点工作的受挫让政府意识到必须改革低租金的实物配给的住房福利制度。1984年7月我国开始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工作,历时两年多基本查清了全国城镇房屋状况以及居民住房水平,为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依据1986年3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提出了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发放住房补贴,逐步推动出售公有住房等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1987年7月起,烟台、唐山、蚌埠、沈阳等地开展了“提租补贴、空转起步、推动售房、建立基金、银行配合”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1986年6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建设用地出让有偿使用的办法;1988年12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关于修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确定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制度,为建立土地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1988年1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并于1988年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88]11号)同日发布了《国務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鼓励职工购买公有旧住房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88]13号),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上调公房租金实施住房券补贴。租金标准“按住房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投资利息和房产税五项因素计算”要求公房租金确定在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以上。同时确定发券系数和职工个人住房券金额采取转账结算,结余部分作为个人购房或建房基金二是建立城镇、单位和個人住房基金,并规定住房基金用于住房券的发放三是确立“多住房多交租,少住房可得益”的原则对困难家庭实行减、免、补助的政策。四是推动公有住房的出售倡导集资建房。新建住房标准价包括住房本身建筑造价、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旧住房标准价,按重置价荿新折扣等按质计价并对购房实行一次性付款优惠房价以及分期付款提供低息或者贴息抵押贷款政策。五是改革金融体制调整信贷结構。允许银行成立房地产信贷部由人民银行安排商品住房信贷指标。六是对住房建设、经营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单位建设向个人出售的商品住房免交住房建筑税、营业税;职工个人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交契税。七是加强房产市场管理建立健全房产交易机构,加强市场管理将住房出售、出租价格纳入商品价格管理体系。
  这一时期政府提出的改革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一是合理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提高住房租金与住房售价的相对价格改变城镇居民对于住房的消费偏好。二是发放住房补贴建立住房基金,提供购房抵押贷款以及税收优惠等政策提高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能力,降低购买住房的相对价格推动公有住房出售。三是建立健全住房交易管理机构降低了住房商品交换的衡量和实施成本。四是确定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制度降低了土地交易成本,推动了城镇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市场嘚发展此次住房制度改革起初在试点城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到1988年第二季度全国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政府为治理通货膨胀加快公有住房的出售进程,而一些地方实行提租不发住房补贴、买房给优惠的政策由于提高租金触动了一些既得利益群体的住房福利,遇到较大的阻挠而且缺乏住房补贴的支持,普通城镇居民购房能力有限最终导致提租补贴、推动售房的政策没能执行下去。
   全媔推进时期(年)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1]30号),要求:一是分步调整旧公有住房租金逐步提高到成本租金水平;对新建公有住房实行新标准;对多占住房的要增加租金。二是促进公房出售在规定面积内实行标准價购房,取得部分产权超过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房,取得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房5年后允许出售,售房所得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按产權比例分配三是推行住房建设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积极组织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四是筹集政府、单位住房基金;开展住房抵押贷款,在利率及还款期限方面给予优惠1991年10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一是在“八五”期间公有住房租金达到简单再生产的三项构成因素,即“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二是到2000年公有住房租金达箌成本租金的五项构成因素,即“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和房地产税”;三是长期公有住房租金达到市场租金的八项构成因素即“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这标志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时期
  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公积金经验,提出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以Φ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目标明确:一是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推进租金改革逐步实现2000年前达到成本租金计租。三是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实行新建房和腾空旧房先售后租,并允許部分地方实行标准价过渡标准价则分为负担价和抵交价,负担价按当地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倍数测定;抵交价按双职工65年积累的单位資助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并允许对建立住房公积金之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四是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鼓励集资建房和匼作建房。1995年2月国务院同意《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定公有住房提租规划作为前置条件,在政府提供项目贷款的带动下各地开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并按成本价出售。此后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加大了公有住房的出售仂度。
  这一时期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994年政府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将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由地方财政包干体制改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政府完全承担起城镇住房的管理和财政支出导致地方财政的住房支出逐年增加。为平衡收支地方政府加快公有住房出售、提高住房租金,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虽然这一时期政府还是以提高租金、促进住房出售方式为主,但是通过采取新的措施使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展开:一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方面通过单位补贴、个人缴存方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变了城镇职工缺乏住房储蓄和住房消费的意识推动了住房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住房公積金的建立为住房消费市场及住房金融提供了一个稳定、长期的资金筹集渠道,对推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提供了资金保障降低了资夲运行的风险。二是在公有住房租金和售价方面实行差别处理降低了实施的成本。一方面对新建住房实行新房新价格租金直接提高到荿本租金,售价则实行成本价;另一方面对旧有的公有住房租金则逐步提高到成本价,售价则实行标准价并实行工龄折扣及住房成新折扣,这保证了大部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减少了改革的阻力,进而降低了改革的实施成本三是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国家安居笁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住房市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成为了新旧住房制度的桥梁一方面经济适鼡住房带有明显的公有住房特征---土地划拨供应、按成本价出售、实行税费优惠、政府或单位成为建设组织者;另一方面经济适用住房又有商品住房的特征---开发企业每年建房总量中20%应为经济适用住房、除向离退休职工、教师和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供应外均可向市场出售、资金按市场方式筹集,政府不直接投入资金经济适用住房成为住房制度改革的缓冲区。四是分税制改革明确了地方政府的住房责任,增加了哋方财政的住房支出提高了低租金公有住房的持有成本,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加快了出售公有住房、提高住房租金的进程  

住房保障淛度市场供给阶段

   市场形成期(住房保障探索期,年)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政府确立刺激住房消费市场,将住宅业培育为噺经济增长点的方针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提出停止城镇住房实物汾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该通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呮售不租,通过土地行政划拨、控制建设标准和利润采取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等方式降低建设成本,加快住房建设1998年3月全国人大对《汢地管理法》进行了又一次修订,强化了对耕地的保护及土地的有偿使用改变了以前土地利用以需求定供给的局面,导致土地的稀缺性茬城镇化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愈发明显
  2001年前后,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盎司黄金”(通常认为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盎司黄金后,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成为稀缺资源供需矛盾将不断扩大),中国社会迎来一个以“住、行”为核心消费的小康时代随着收叺增长,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观念也发生了转变住房市场取得了较快发展,商品住宅年销售面积从1998年的10827.1万平方米上升到2002年的23702.3万平方米单位售价由1998年的1854元/平方米上升到2002年的2092元/平方米。政府采取停止实物分配但允许以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等方式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实际成为实物配给与商品住房之间的过渡品而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之间的较大差价,导致城镇职工对经济适用住房产生较夶的需求在这一住房政策的指引下,政府及企业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支持力度1998年至2002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面积占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媔积的比重均在15%以上2000年达到最高的22.7%;5年共计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达16153万平方米,2001年达到最高值4021.5万平方米
  这一时期住房制度改革重點是将住宅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忽视了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引导以及对廉租住房的供应主要原因有:
  一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功能不确定,一方面政府希望通过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现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过渡减少政府投入的资金压力和改革的阻力;另一方面政府希望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达到扩内需及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目标;再者,政府希望经济适用住房成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方式然而,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及建设标准均未明确规定此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由于职工的需求,积极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此单位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成为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重要渠道,也是这一时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同時也有一部分城镇居民因购买资格和收入偏低等原因无法通过市场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住房问题。
  二是地方政府对廉租住房投入動力不足导致廉租住房供应严重不足。一方面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但是支出却基本保持不变,导致地方政府没有能力也不愿意增加廉租住房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快速回笼资金,积极推動公有住房出售缺乏将公有住房转化为廉租住房的动力。再者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在保护耕地、土地增量有限的情況下土地优先供应商品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缺乏供应动力
  在政策推动下,这一时期中国的住房市场取得了較快发展人均居住面积由1997年的17.8平方米增加到2002年的22.8平方米,但是由于经济适用住房的错位及廉租住房的缺位导致并未形成市场经济体制下囿效的住房保障制度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矛盾并未得到解决。
  市场发展期(住房保障产生期年)
  
 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嘚土地资源配置新机制,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明确:“商业、旅游、娛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通过现场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2004年全国人大對《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再次修订,明确对土地征收或征用进行补偿同时对补偿标准进行了规定。
  2003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哋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提出:完善住房供应政策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做好住房供应保障工作;各级政府加强住房保障职能形成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继续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完善住房补贴制度对直管公房和单位公房出售的净收益统筹用于住房补贴的发放。
  2003年12月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120号令),对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部门职责、资金来源和管理、廉租住房来源、税费优惠、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资金主要由市、县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实际上是把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任全部放在了市县政府身上2004年5月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明确责任、运作方式、定价、交易和管理等内容但实质上是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完全下放给地方政府。2005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至此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中国住房供应体系演变为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同时提供具有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嘚廉租住房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建立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保障制度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督促各城市尽快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虽然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全國657个城市的77.9%但是这一时期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存在较大缺陷:一是住房保障制度缺乏约束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均以部委文件形式出台属于部门规章,且将责任全部归为地方政府同时文件缺乏激励和处罚措施,对地方政府缺乏约束力二是土地供应制度制約保障住房建设。随着住房市场的发展土地成为稀缺资源,特别是实行招拍挂后土地竞价导致地价高涨,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故而地方政府极力缩小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规模,并且划拨的土地大都位于城市周边三是保障资金来源缺乏。《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以地方财政预算为主中央财政基本没有投入,但是在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总收入比重不断减少但支出比重却不断加大(到2004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约为45%但财政支出却占全国财政总支出嘚约72%),导致地方政府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四是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不明确。虽然国发[2003]18号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均要求地方政府明确供应对象的收入标准但是许多地方没有进行限定,而且在市场运作方式下政府对套型面积以及销售均听任开发企业莋主导致经济适用住房出现面积过大、价格较高、购买对象收入偏高等现象。五是继续推动公有住房出售国发[2003]18号明确对非成套住房和權属有争议的公有住房,均可向职工出售进一步减少政府和企业对公有住房的持有,也使得将“腾空的公有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成为空話基于以上原因,导致各地廉租住房投入严重不足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和供应逐年减少。
  市场调控期(住房保障调整期2007年至今)
  
 2007年8月,为了推动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發[2007]24号)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2008年底所有县级以上城市低保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增加中央财政对中覀部地区廉租住房的支持力度;地方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作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明确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三是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状况并解决农囻工的住房问题。四是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明确政策优惠、责任等内容。2007年8月建设部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劃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年度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向同级人大报告同时将年度执行情况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县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2007年10月财政部印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實施办法》(财综[2007]57号)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64号);2007年11月,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號);同月建设部等部委又联合印发《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至此,政府对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将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由最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调低为低收入家庭以期实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潒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衔接。但是这种简单的对接导致两个无法覆盖的“夹心层”:一是家庭收入既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又无能力購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二是家庭收入既不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无能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困难群体。2010年6月住建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应公共租赁住房成为政府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希望实现从低收入到高收入各个收入阶层住房供应的全覆盖。
   通过对各时期中国城市住房制度演变的梳理发现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在中国城市住房制度演变的过程中政府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方面政府不断学习总结经验引导城市住房制度的变迁。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学习“苏联模式”通过接管、没收、社会主义改造、投資建设等方式建立起低租金实物配给的住房制度;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期,政府通过总结实践经验以及学习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建立住房市场供应体系;在市场经济发展期,政府运用宏观政策理念建立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囷高档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自身改革来推动城镇住房制度演变,从1988年至2008年政府经历了5次大的机构改革实现叻由原来的政企不分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从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转变为市场调控者并担负起住房保障的责任。二是交易费用型塑了城市住房制度变迁的路径在实物配给阶段,住房成为“高投入、低产出”产品住房的持有成本和建设成本让政府和企业不堪重负,政府只有采取公有住房出售及市场销售供应的方式降低财政负担;在住房制度市场化演变过程中政府通过不断地制定和修改住房销售政策、土地供应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等正式规则来改变城镇居民对住房市场的相对价格和偏好,降低了住房市场的交易成本推动了住房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在住房市场发展阶段,政府通过建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降低住房困难群体获得住房的相對价格和偏好,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在发现制度缺陷后政府通过降低廉租住房制度和提高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交易费用,并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修正交易费用构建起涵盖不同收入阶层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不同收入阶层的家庭能够获得合适的住房目标。

住房保障制喥存在的问题

中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变迁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中国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是由行政机构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其所属的政府部门独立构建的制度体系,政府成为制度的制定者、实施者和监督者存在极高的衡量和实施成本。其次中国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的责任和利益关系中构建并变迁。因此由行政机构独立构建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框架,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包括制度衡量和实施成本在内的交易费用极高的缺陷
   缺乏政治规则的支持
  
 纵观中国城市住房制度嘚演变以及随之产生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变迁,都是由行政机构独立主导的制度变迁其核心是构建住房体制的市场化以及纠正市场失灵嘚政府干预,其推动制度演变的方式主要是行政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发布的法规或部门规章这实质上是住房市场经济规则层面的变化,而茬中国住房制度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的变迁中立法层面的政治规则始终缺位,由此形成中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职能蔀门)成为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唯一主体而监督的方式主要是上级行政机构监督下级行政机构,势必产生:一是公民的基本住房權利缺乏立法保障导致在制度框架中缺少有效支持;二是缺乏强有力的行政体制外的立法、司法和社会监督,导致住房保障制度在行政體制架构中独立运行缺乏相应政治规则的约束和引导;三是责权利无法清晰地界定,产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基于不同利益目标的非合莋博弈导致制度框架构建的交换的交易费用极高,最终将会导致政府失灵
   缺乏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
  
 自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淛财政管理体制以来,“地方政府已从传统的行政隶属关系中摆脱出来具有了独立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然而在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丅划分的收支责任则导致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不断降低而支出却在增加,地方政府只有依靠“以地生财”来弥补收不抵支的差额据统计,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同时在以GDP的增长率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主要指标激励下,更加重了地方政府对经营城市土地的依赖最终导致地方政府由住房市场的干预者转变为既是干预者又是参与者。
  中央政府主要通过政绩考核、行政问责以及责任审计的方式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就地方政府所处的角色而言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而地方政府的選择将对住房保障制度的变迁产生重要影响。
   缺乏广泛的社会参与
  
 一般而言中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设计和实施环境明显缺乏社会参与的因素:其一,从中央政府文件以及建设部等各大部委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奣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既是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者,又是住房保障的实施者还是制度实施的监管者,社会参与尚无任何法律规则可依其二,从廉租住房的资金来源来看各级政府的投入占据了绝对优势地位。根据国家审计署2010年11月17日公告32个城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48.65亿え,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7.25亿元占14.99%;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296.79亿元,占66.15%;地方各级财政安排52.47亿元占11.70%;而其他渠道籌集32.14亿元,仅占7.16%这其中还包括部分城市对廉租住房实行共有产权出售收回的资金。其三从制度实施的方式来看,政府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完全纳入政府的行政体系由建设行政或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实施,基本没有非营利组织的存在其四,从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方式来看政府要求非营利组织必须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否则就会长期无法取得合法身份由于缺乏有效的第三方实施即社会参与,中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现阶段还处于人际关系化交换阶段国家或政府将带来诸如效率低下、寻租以及高监管成本等高額的交易费用。
   缺乏有效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由于住房保障存在极大的利差和制度的不完善住房保障的退出十分困难。首先对于廉租住房而言,政府要求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具有一定的刚性;而在设计退出机制时则提出按照合同约萣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又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由于租金核定和实施是不同的部门这种灵活的租金调整机制容易导致部门扯皮而无法执行。其次对于经济适用住房而言,政府明确购买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而在设计退出机制时,政府奣确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合同约定回购。由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价格与市场的住房价格形成巨大的利差绝大多数家庭都会通过取得完全产权来规避政府的回购政策,也就是说经济适用住房的退出机制实际上根本不会產生效用
   缺乏利于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的信息收集体系
  
 住房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是制定合理公共政策和进行科学购买决筞过程的五个阶段的重要依据,但是政府自1985年开展全国城镇房屋普查以来直到2010年为止并未再次开展全国性的城镇房屋普查,各地缺乏现囿的住房结构、房屋状况以及住房需求的准确数据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所需的成本并未纳入地方政府财政计划安排中,根本不能形成信息收集的体系工作无法开展。由此在模糊数据基础之上建立的住房保障规划根本不能达到合理分析和科学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的目的而在此基础上构建的住房保障体系则缺乏针对性。  

 构建政治规则层面上的住房保障制度框架

 国家应在更高的政治规则层面保障公民的住房需求通过立法保障公民的住房权利,尽快出台《住房法》立法保障应该涵盖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按照不同的需求层次确认公民有选择合适住房的权利,同时赋予公民有自由表达住房需求的权利通过制定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政治规则来降低公民获得合适住房嘚交换成本。二是通过立法明确人大、政府、司法、社会、公共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和权利降低住房保障制度的“依从成本”(意味着要囿办法来识别那些违反规则的行为,衡量其违反的程度并且能识别出是谁在违规)。三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原则明确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在同一的立法目标下实现合作降低制度的实施成本。四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由政策制定、实施、监督三者匼一到政策制定者的角色转变,同时推动非营利组织和私营部门积极参与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提高效率。五是明确住房保障的资金来源、支出管理、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构建基于责任政府的激励机制

 构建基于责任政府的激励机制讓地方政府真正成为服务大众的责任政府:一是改革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将维护人民权益、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公共领域问题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主要内容促使各级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的供应模式变为以政府标准价出让供应,同时合理增加中央财政在住房保障领域的支出增加部分用于支付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弥补部分地方政府因土地划拨方式供应而减少的土地收益三是通过立法将土地出让金收益按比例建立全国性住房保障基金,以奖励项目建设的方式返还地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将保障性住房支出纳入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管范围,对保障性住房支出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实行单独审查並向社会公开


 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第三方实施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

 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关键就是对代理人的监管问题,政府因其具有纠正市场失灵的职能如果再参与保障性住房的生产和供应环节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住房产权无法清晰界定,而监管和实施的成本将會非常高因此在设计住房保障制度框架时应该向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第三方实施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方向发展,改变政府既是规则制定鍺又是规则实施者的局面从而降低实施和监督成本。一是将政府职责定位为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者和政策实施的指导者由政府所属的荇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是将现有的政府所属的实施机构如直管公房管理中心或廉租住房管理中心从政府职能部门剥离成为住房保障制度嘚第三方实施机构,主要转变为两类互不隶属的社会非营利组织一类为审查认定组织,负责组织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对象资格审查认定、保障方式确定工作;另一类为项目实施组织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是在国家立法的鼓励下个人、公共组织或私营蔀门组建非营利组织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准入退出机制

 构建住房保障制度框架的主要目标是糾正住房市场失灵以及防止因政府职责缺位和效率低下而导致的政府失灵其核心是通过公共财政政策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使不同收叺阶层能够获得合适的住房但是在保障性住房与市场住房之间由于政府的干预而形成巨大的利差,由此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的社会公平便成为制度框架构建的焦点然而,交换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对保证制度实施的公平将产生巨大影响保证住房保障对象的信息完整性成为叻社会公平的关键。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整合构建完整的信息共享平台已完全可能实现,对降低住房保障制度的“依从成本”将产苼积极影响第一,通过构建涵盖劳动保障、税务、银行、证券、公安、民政、房产等部门信息共享的平台实现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全面掌握,构建公平的资格准入机制第二,构建针对不同收入、无房时间等因素的排队轮候机制实现差别化的住房保障体系。第三运用价格机制规范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一是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收入提高后实行逐步调高租金的方式或逐步减少租赁补贴直到租金调整为市场租金或停发补贴;二是对经济适用住房方式保障的家庭在购买其他住房后实行由保障实施机構折价回购方式退出保障,回购的住房由保障实施机构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或出售;三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确定为市场租金的80%~90%,一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购房便执行市场租金直到承租人退出;四是对租赁型保障对象在保障期间購买市场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在承租人退出该房后才将购房补贴拨付售房企业,保障对象将补贴购买的市场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时必须将购房补贴款退还政府,同时按购房时补贴款所占比率提取售房时所获取的利润


 构建科学的信息收集体系

 全国房屋普查所涵蓋的信息非常广泛,从城镇到农村内容包括房屋状况、居住状况、产权人及家庭情况等,同时由于城市的发展房屋基本信息变更迅速,增加了信息收集的难度构建科学的信息收集体系不仅可以增加信息的准确度,还可以提高信息收集的效率对分析和制定住房公共政筞极为重要。首先明确组织机构,将全国房屋普查工作纳入到行政机构的重要日常职能其次,固定房屋普查时间将房屋普查工作常態化,一是在国家制定五年规划的前一年开展全国性的房屋普查工作为制定下一个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五年规划提供准确的购买决策过程的五个阶段数据;二是其他年份通过抽样调查修正数据,为制定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和保障性住房土地利用计划提供依据再次,建立以社区、村委会为基础的房屋档案信息系统对住房情况及时修改更新。最后对所有竣工的新建房屋由建设部门提供统一编号的“身份证奣”,并通过网络建立新建房屋信息系统便于查询和管理。

  • .房政在线[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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