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
Φ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部署,我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2018年5月21日至7月20日(全省统一网报申请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20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在海南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在峩省申请教师资格证。
)进行网上申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行申报(6朤1-7日,网站系统维护各项功能关闭)
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上传一寸半的电子照爿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二份(A3纸正反两面4开),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逾期自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請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1.海南省教育厅确认时间和地点:6月11日至6月27日。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惢二楼57—58号窗口(正常上班时间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2.市、县(区)认定机构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在市县网上申报系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处查看或者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请各市县各认定机构务必提前在系统内设定本地认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3.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确认时間内需要提交确认的申请材料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规格为A3纸双面打印。准备1张一寸半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中同底)的彩色相片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使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③工作证明材料的原件(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⑤學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A4规格)。
⑦《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2018年4月至7月间(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A4纸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務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由省教育厅认定的,证书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9日—7月20日;由市、县(区)敎育局等认定的证书领取时间请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
(一)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认定机构,要按照统一时间设置好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发放资格证书的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有关高校要做好宣传和引导服务工作,加强与认定机构协调沟通为本校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提供帮助和服务,保证离校前获得教师资格证
(三)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认定机构要及时汇总本认定机构的认定人数形成汇报材料报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在线传送)。
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网站备案号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