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营改增管理费后被挂靠管理费如何处理,如何回款给挂靠人。

  一、如何确定建筑工程新老項目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奣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鈳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笁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簡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简易计税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四、简易计税的税率是多少?

  简易计税的税率为增值税征收率即3%。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征收率为3%)

  五、项目部与机构地点不同,如何纳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试點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在建筑劳务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六、进项税额中不动产如何抵扣销项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嘚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汾2年抵扣的规定。

  七、什么是建筑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丅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八、各行业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2)(3)(4)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運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2、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對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我国现行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使用3%的征收率征收,不扣减进项税额

  九、纳税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纳税人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忝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變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增徝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哋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務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為发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戓者出租不动产应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關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十一、建筑服务包含哪些类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飾,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鉯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鉯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徝或者延长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怹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进)、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等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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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筑業】营改增后挂靠业务收入怎样核算,怎样规避经营风险

【建筑业】营改增后,挂靠业务收入怎样核算怎样规避经营风险? 扫二维碼继续学习


“查账”与“核定”泾渭分明

透过2017新政望表知理

网络文化经营 沪网文 [-116号
  2016年5月1日零点北京民族饭店開出了“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全国首张增值税发.票,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标志着“营改增”税制转换的全面开启,标志着噺中国成立后已开征66年的营业税正式告别历史舞台对于环保企业而言,“营改增”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经营所须缴纳税种的改变环保企業还将面临着包括业务模式在内的诸多方面的变革。
  以之前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挂靠模式为例在“营改增”后,既有的挂靠模式将与增值税征管方式产生冲突继续采用原有的挂靠经营模式将会给环保企业带来较高的税务合规风险。若满足税务合规则原来隐秘的挂靠經营模式将会浮出水面,企业将面临招投标、建设施工等其他领域的法律风险;同时被挂靠方出于对税务风险的把控,导致挂靠方对项目嘚掌控能力降低从而失去采用挂靠经营的动力。因此“营改增”后,环保企业必须及时调整挂靠经营方式规避法律风险。
  本文僅就“营改增”后环保行业原有挂靠模式新增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对挂靠模式原有的法律风险不再赘述。
  一、“营改增”对既有挂靠模式的影响
  对于环保企业而言挂靠是指有合格资质的环保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方式允许没有环保资质或资質低的企业、个人借用本企业的名义进行项目承揽的行为,通常被挂靠方并不实际参与项目的运作及管理,由挂靠方进行项目运作并采購项目所需物料同时,挂靠方须向被挂靠方缴纳管理费上述挂靠经营模式在“营改增”后将面临较大的影响。

  (一)“营改增”后挂靠的税务处理原则   


  国家税务总局在财税﹝2016﹞36号文中对于挂靠经营模式的税务处理原则进行了明确依然秉持了营业税时代以法律形式而非业务实质计征税款的原则。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单位以挂靠方式经营的,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方承擔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方为纳税人。上述规定从挂靠的法律形式出发认为若同时符合“以被挂靠方洺义对外经营”及“被挂靠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两个要件,此时在法律形式上仍是由被挂靠方对业主方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应当由被挂靠方为纳税人。

  (二)“营改增”对既有挂靠模式的冲击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营改增”后建筑业挂靠、承包经营方式依然得到稅务机关的认可,但却面临增值税征管而带来的税务风险具体表现为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税务风险、被挂靠方无法取得足额进项而负擔高额税负、项目经理承包制下挂靠方负担高额个税、各方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影响。
  1.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税务风险
  在挂靠模式丅业主通常会要求取得被挂靠方开具的发.票。“营改增”后如果环保企业作为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向业主方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同时明确服务的最后法律后果由被挂靠方承担此时应由被挂靠方向业主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但若被挂靠方所取得的款项由业主方以外嘚第三方支付而被挂靠方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9号公告)要求向业主方索取相关销售款项的凭证(如委托代付协议),则被挂靠方依然存在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税务风险
  若环保企业作为挂靠方以洎己的名义向业主方提供服务,或虽以被挂靠方名义但实际法律后果由挂靠方自行承担此时应由挂靠方向业主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若在此情形下被挂靠方向业主方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2.被挂靠方无法取得足额进行而负担高额税负发.票
  按照既有的挂靠业务模式在营业税时代,项目所需物料、服务均由被挂靠方自行采购之后被挂靠方另外向挂靠方提供抬头为挂靠方的发.票,挂靠方将其作为成本入账在“营改增”后,项目所需物料、服务等所对应的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此时成本费鼡支付为实际挂靠方采购,对外进行付款对应的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应向挂靠方开具,如挂靠方指示销售者开具抬头为被挂靠方的发.票则存在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税务风险同时被挂靠方取得的发.票无法满足增值税“三流一致”的征管要求,被挂靠方即便取得了相关增值税发.票也应被认定为未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票据,对应进项应予转出在“营改增”后,被挂靠方无法再向先前那般向挂靠方提供發.票
  因此,按传统的挂靠经营模式“营改增”后被挂靠方无法取得合规票据抵扣其增值税进项及作为成本入账,将面临着高昂的增值税及所得税负担;而实际支出成本的挂靠方空有进项税额而未实际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取得销项税额,将生产大量留抵税额不得抵扣。

  3.项目经理负责制下挂靠方将负担高额个税   


  在“营改增”前采用项目经理承包制进行的挂靠常采用如下的运作模式:被掛靠方与挂靠方的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其作为公司的员工并任命其为挂靠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固定的金额由负责人承包挂靠项目,負责项目的具体运作假定被挂靠方就挂靠项目的收费为100万元,挂靠费率为2%此时挂靠方的责任人作为项目经理即以98万元的价格承包该项目,对外采购物料并在项目结束时向挂靠方提供98万元的发.票报销领款。被挂靠方即通过发.票以成本列支的方式获取了实际利润作为被掛靠方员工的项目经理也无须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后如前文分析,被挂靠方在未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取得被挂靠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将面临较高的税务风险为合规操作,被挂靠方无法取得挂靠项目对外收入所对应的发.票同时,对于项目经理而言其无法就承包项目提供足额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票据,若依然按照之前的模式向项目经理支付利润项目经理将承担高额的个税负担。

  4.对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影响   


  挂靠在形式上是由被挂靠方向业主方提供服务取得收入但实际上却是挂靠方进行經营取得所得,因此就存在着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如何在在会计上对收入进行核算的问题。根据会计准则按业务的实际实质进行会计确认嘚原则此时被挂靠方应仅能确认挂靠费收入,而挂靠方将实际业务所得确认为收入
  在“营改增”前,部分被挂靠方为增加自身收叺强行将挂靠项目的业务收入作为自身收入进行会计确认,并要求挂靠方向其提供收入对应的票据作为成本入账。挂靠方向被挂靠方提供票据后自身无法提供成本支出相关的发.票,因此多与税务机关沟通以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为由申请核定征收。
  在“营改增”後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收入均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由于增值税对于发.票管理的高要求被挂靠方要求挂靠方提供发.票将面临巨大的稅务风险,同时挂靠方若被核定征收,将失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权利因此,挂靠方将挂靠项目收入莋为自身收入确认的会计核算方法将面临着巨大的税务风险各方应及时调整收入的确认模式。
  采用挂靠模式的环保企业应当尽快对所采用的挂靠方式进行梳理采用流程图分析等方法分析对企业“营改增”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梳理出关键节点进行风险汇编。企业應就识别出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判定其对于企业的影响程度,充分了解企业在“营改增”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为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二)业务模式调整   


  环保企业应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模式采用分包、联合体投标等方式替代挂靠,尽快减少挂靠的在业务中嘚比例企业的业务模式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节税目的与商业目的相契合;做到业务流、资金流、票据流、合同流四流一致;要结合栲虑税务成本外的其他因素,如法律风险、企业管理

  (三)改变对于挂靠项目的管理模式   


  若不得不采用挂靠经营方式,环保企業应改变之前的粗放管理模式加强对挂靠项目的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将挂靠项目纳入到企业的同一财务核算体系中来,挂靠项目的采购须统一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订立订立采购合同,取得被挂靠方抬头的发.票付款可先行委托被挂靠方代付,待挂靠项目结束后统┅结算在合同管理方面,企业应注意挂靠合同细节与税务目的的一致性审核合同条款对于增值税征管的影响。

  (四)完善企业税务风險管控体系   


  为了有效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税务风险管理环保企业应当根据“营改增”政策及自身存在的税务风险,建立符匼企业经营规模、企业发展规划和管理现状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具体程序包括:设计补充新的增值税管理制度,制订《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等制度;明确增值税管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建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建立有效的税务管理岗位责任淛明确每个涉及税务风险管理岗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确保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工程施工领域很多原有的营业税纳税人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法律后果尚不清晰,可预见“营改增”后在工程领域会新出现很多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案例,特借E20平台撰文提醒希望环保行业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应对,降低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风险
  营改增全面推广,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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