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区域公共区域的限批案例例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尛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改革和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取得重大进展的攻坚阶段,同时也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曆史性转变的关键阶段为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霍邱、美丽霍邱、幸福霍邱的建设目标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回顾

1.1“十二五”环保工作主要进展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強有力领导下,我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坚持污染防治與生态保护并重,城镇环保与农村环保并举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我县境内“二河(汲河、沣河)、二湖(城东湖、城西湖)、四库(水门塘水库、老圈行水库、蝎子山水库、龙潭水库)”水质均能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控制目标要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8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为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县城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年均值為0.5伏/米,农村地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平均值为0.3伏/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治污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十二五”期间我县共实施工程减排项目囷结构减排项目44个(其中工业源减排项目14个、农业源减排项目22个、生活源减排项目8个),共减排化学需要量2514.13吨、氨氮502.94吨、二氧化硫741.35吨、氮氧化物346.4吨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的15261吨、2338吨、2617吨、5190吨分别下降16.47%、21.51%、28.33%、6.67%,超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华安达集团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水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金田花公司、福润肉类加工公司等企業实施了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对奔盛化工公司进行了整体搬迁大大减轻了沣河下游水污染负荷。总投资6885万元的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場工程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深度处理工程先后建成投运,使生活污水处悝能力由2万吨/日提高到4万吨/日处理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采取BOT模式由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姚李镇污水处理厂、长集鎮污水处理厂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制定了《霍邱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了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匼整治工程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调整)工作。“十二五”期间 列入《“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6个項目中,除1个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外其他项目均已完成,完工率达93.8%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成立了霍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尛组制定出台了《霍邱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霍邱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霍邱县儲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对新中天水泥有限公司6座水泥窑先后进行了关停淘汰水泥生产能力40万吨。开展了砼搅拌站和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加油站油气回收、餐饮油烟治理、燃煤小锅炉和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共完成10家砼搅拌站和10家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整治、9家城区大型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及49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淘汰56家59台生活燃煤锅炉和1台工业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1769辆。

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加强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十二五”期间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態村2个,市级生态村10个县生态村29个。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印发了《霍邱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21家石料公司118个石料廠全部进行关闭实施了孟圩山、火石山等采石塘口生态修复,彻底解决了石料开采产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使我县西部生態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城关镇、龙潭镇、岔路镇、洪集镇、姚李镇5个乡镇11个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和飲用水源保护等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和38个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环境整治工程。制定出台了《霍邱县畜禽规模养殖区划定方案》将全县畜禽養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实行分区管理积极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环卫队伍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建成叻一批垃圾中转站,购置了垃圾清运车等农村生活垃圾 “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得以推广。

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强化严把建设項目环评审批关。 “十二五”期间共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造纸、粘土砖、铅酸蓄电池组装、油漆生产等项目30余个。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达9000余人次开展污染源环境监察次数达3万余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达800余件责令整改和立案查处达60余件,共征收排污费2129余万元组织开展全县化工、尾矿库、放射源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依法取締关停众兴、城关、冯瓴等乡镇死灰复燃的小化工、小造纸、小炼油、小铅酸蓄电池组装等“十五小”企业20余家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十二五”期间共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400余件,均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联动执法。制定了《霍邱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霍邱县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实施方案》建立了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和了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

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得到提升县环保局内设机构由3个增加到5个。购置了执法车辆、环境监测、监察仪器设备等环保监测大楼建成投入使用。执法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通过了资质认定,监测分析項目达到39项位列全市前列。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投入运行县环境监察大队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环境应急能力和辐射管理能力吔均有较大提升

1.2“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坚,环保工作也进入新瑺态生态文明理论上升为破解环境与发展矛盾的战略理念,环保工作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保护荿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伍位一体”总体布局上升为国家战略。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並作出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将生态立县作为富民強县的四项战略之一摆上了更加突出位置来抓,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绿色发展上升为重大发展理念。经济新常态下發展质量和效益成为关注重点,绿色发展成为“十三五”时期甚至是更为长远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在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的共同作用丅,我县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将明显加快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助于更大力度、更深层次地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有利于开创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的新局面。

二是环境法治日臻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計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批法律法规和行动文件为强化霍邱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维护霍邱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是多渠道融资局面逐步形成。国家出囼了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受到激励,大型国有企业携资金和高新技术进入环保产业资本市场仩环保企业比例增加,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是公众诉求日益高涨,成为环境保护的动力随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权益观增强、环境公平正义诉求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提升,要求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大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动力

“十二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社会经济快速發展的同时对环境保护工作也带来了巨大压力。我县的最大县情是欠发达最大任务是加快发展,今后五年如何坚持科学发展观处理恏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既“快”又“好”的发展,成为“十三五”期间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是污染欠账多,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的挑战从我县情况看,老账未还又欠新账。如在生活源治理方面处理设施建设跟不上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增加;在畜禽养殖污染治悝方面,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也是严重滞后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二是环境问题复杂多样,瓶颈制约的突破与技术创新的挑战水体黑臭、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是我县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已经失去“缓冲期”没有回旋余地。但当前环境问题是污染长期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在短时间内集中爆发的结果污染成分复杂多样并互相交织叠加,污染传播扩散时空特征错综复杂环境风险预判与防控不足。同时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期,能做的、好治的基本都做了留下的大多是遇到了技术瓶颈。如污水的高效脫氮技术、河道水体生态立体修复技术、农业面源的污染控制技术等要在较短时间内集中解决这些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的全面妀善难度较大。

三是公共环境治理需求增多政府投入能力有限的挑战当前,改善环境质量已经成为政府改善民生、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偅大历史责任公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是政府的财力有限如何有效建立社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工程考验各级政府的智慧和能力。

四是环保机制体制不健全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治污需求的挑战随着大气、水、土壤等重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陆续实施“十三五”时期我县对环保监管能力、污染治理投入、治污技术手段、政策制度保障等各方面的需求将急剧增加,然而目前我县环境管理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建设尚未全面建立起有效环保机制体制,环境执法监管仍需加强执法基础仍然薄弱,环保技术、资金保障仍然不足人员素质不高、装备不良等问题依然存在,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问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心目标,以妀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围绕农业稳县、工业富县、生态立县、文明育县四项战略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囷以人为本,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力推进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努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实现社会、经济、環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一个社会文明、经济发达、生态和谐、人民幸福的美丽霍邱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發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質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提升县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把绿色发展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嘚有力抓手,以绿色发展引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互利共赢。

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坚持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五化并举,推进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構建系统性强、协调性好、治理率高、质量向好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体现以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规范各种经济社会活动,坚持源头预防和全过程预防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同时坚持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使各项環境保护措施与建设工程长期发挥作用。

坚持依法治污、强化监管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环境执法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依法统一监管,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统筹规划、协力推进坚持统筹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態保护,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夯实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監督,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绿色消费,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霍邱县所辖区域面积为3239平方公里。

2)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8)《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9)《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環境保护条例》

10)《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1)《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2)《地下沝质量标准》(GB/T)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6)《土壤环境質量标准》(GB)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总体思路》

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

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1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

12)《六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13)《霍邱生态县建设总体規划()》

14)《霍邱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5)《霍邱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16)《霍邱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5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

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歭稳定,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具体指标如下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全县地表水水質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断面比例(%)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氮氧化物控制总量(噸)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占比(%)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2.5-4环境管理指标

重点水污染物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重点大气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重点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

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

“十三五”期间,霍邱生态环境保护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管控好环境风险,着力补齐农村环保工作短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飞跃

3.1坚持环保優先战略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把环保优先战略切实落实在社会经济建设各个方面,积极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護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

3.1.1  加强环境空间调控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主体功能区定位,引导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县城区、重点乡镇等重点开发区域坚持强化管制、集约发展的原则,优化区域资源环境配置引导产业集约发展,全力推进综合防控保持环境质量稳定;城关镇、长集镇、马店镇等限制开发区域按照生态功能优先原则,实施点状開发、面上保护战略适度发展适宜产业,着力推进生态保育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构筑生态屏障;城东湖、城西湖、安阳山省级森林公园、李氏庄园等禁止开发区坚持强制性保护依法严格监管,实现污染物“零排放”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继续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风险等因素,统筹区域的产业布局发展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产业园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约发展水平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进行产业园区土地开发和产业引入,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热源、气源、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處置,推进工业产业集中监管、集中治污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的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构建绿色产业链和资源循环利用链。

3.1.2  加强环境制度执行严把环境准入条件。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依法严厉处罚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積极建立环保与发改、经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规划环评早期介入,与规划编制互动坚决禁止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擅自变动建设內容等违规审批建设现象。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时限、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做出规定对排污者的行为加以控制。做到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

3.1.3  加强绿色循环引导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淘汰落后和化解产能过剩有关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认真做好实心黏汢砖等行业淘汰工作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部分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结合我縣实际情况以铁矿采选、建材生产、农副产品加工、白酒酿造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大力实施清洁生产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做到从源头控制、生产全过程控制、生命全周期考核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废棄物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静脉产业体系,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形成可持续消费模式。以县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發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工业体系积极推进尾砂制砖、废矿石和废轮胎加工、垃圾发电、秸秆综合利用、米糠油生产、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和沼气等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加快发展低碳产业。加夶对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影响力,引进和培育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产业,为霍邱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发挥战略支撑作用鼓励支持互联网技术与环保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培养环保电商新业态积极引进天然气项目,大力发展光伏和风力发电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凯迪生物质电厂运行管理,優化我县能源结构逐步实现能源结构向低碳化、清净化、生态化发展。

积极推进绿色消费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費推广绿色服装、引导绿色饮食、鼓励绿色居住、普及绿色出行、发展绿色休闲。加大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力度鼓励公众优先购买節水节电环保产品。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囷污染物排放

  3.2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3.2.1  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控。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混凝土(含沥青)搅拌站、水泥粉磨站、工业炉窑、废矿石加工厂等工业污染源烟(粉)尘综合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料堆站场扬尘污染控制貯存和堆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要采取密闭贮存、喷淋、覆盖、防风围挡等抑尘措施;实施《霍邱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推进矿山扬尘整治和生态恢复;开展港口、码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依法取缔无证港口

全面開展VOCs治理。加强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建设严格防范汽油、柴油泄漏。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及塑料淛品、家具制造、玩具生产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2020年,全县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禁烧工作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做到全年禁烧农作物秸秆、树叶、荒草或垃圾,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促进煤炭消耗量同比下降加强商品煤质量監管,严格执行《霍邱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原煤散烧。到2020年全县煤炭占能源消费總量比重下降到75%以下;全县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在全县范围内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Φ供热项目建设, 2020年底前县经济开发区和现代产业园实现集中供热

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督查行动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全面完成县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任务。严禁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爐2020年,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镇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和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3.2.3  加强城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做好新增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和降尘点选址和建设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科学实施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上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信息

强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巩固黄标車和老旧车淘汰成果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和新车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新车准入标准开展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和拆解情况督查。加强重型车辆道路行驶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和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縣城区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大力完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提高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投入。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嘚船舶支持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限期淘汰不能达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鼓励淘汰港区内高耗能、低效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在港区内作业的水平运输机械、装载机、运輸车辆等“油改气” 、 “油改电”工程新建港口码头一律配备绿色环保装载、运输工具。

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强化建筑施工工地和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全面实施“六个百分之百和六个不准”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網将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作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塵作业方式2020年前,县城区建成区机扫率达到65%以上;散装物料运输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推广散装物料全封闭箱式运输。加强城区内及周边裸露土地的绿化或铺装2020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加强油烟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强餐饮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排放油烟的餐饮垺务场所应当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城区露天烧烤“禁烧区”通告规定,坚决取缔禁止露忝烧烤区域内的露天烧烤推广高效环保烧烤炉,严肃查处露天烧烤违法行为;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處罚力度。

    3.3实施水污染防治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全面推进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建立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的保障机制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区域内饮用沝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及时将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东湖闸、二水厂取水口、砖洪大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城区备用水源地建设步伐,2018年底湔完成备用水源水源建设2020年,全县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逐步建立完善地下水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完善防渗处理措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2018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应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严格实行哋热水、矿泉水取水许可和地下水禁采制度原则上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建设自备井。

加强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加强化工、屠宰加工、酿造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铁矿采选水要循环利用,做到零排放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筞的小造纸厂、废塑料加工厂等“十五小”企业、“土小”企业和“散乱污”企业,并加强后督察严防死灰复燃。

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沝污染强化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示范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Φ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现有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直至整改完成。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級A 排放标准设计建设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同步建设2019年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投運,以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設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县城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到2020年底,县城、乡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达到100%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大357渠等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施控源截污工程,结合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做好渠道沿岸工商业、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针对重点渠段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加快水系沟通做好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恢复与重建水体良性生态系统2020年前完成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现状水质或目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城东湖、汲河和龙潭水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流域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

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贯彻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和《霍邱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 “河长淛”、“湖长制”推进全县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流域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岸线分区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利用,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船舶违规排放污水、非法转移废油等违法行为。加大流域乡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推进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机制。2020年全县地表水水质进一步改善,汲河、沣河、城东湖、城西湖总体水质稳定达到优良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编制东西湖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健全湿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加大湖区、河道内非法圈圩拆除力度並加强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城东湖生态建设在湖区周边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偠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配合国家开展汢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9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乡镇全覆盖。在工矿企業及其周边、设施农业集中区、污灌区等区域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到2020年污染地块再利用调查评估率达100%。

3.4.2 实施农鼡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偅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2019年底前建立耕地环境质量分类清单。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符合條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乡镇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污染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乡镇,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3.4.3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開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各类污染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機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开展调查评估。洎2017年起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汢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禁止未经评估和未经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汙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市政府要求,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市政府要求

3.4.4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曆史遗留尾矿库等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單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各地应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探索经济可行的土壤修複技术模式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由第三方对损害状况、修复成效進行评估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市政府要求建立土壤环境保护监控体系。

3.5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营造安静宜居环境

3.5.1  加赽划定环境噪声功能分区

在现有城区环境噪声区划成果基础上,调整划定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分区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噪声监测点位進行调整增设和完善各类标准适用区内噪声监测点位。

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在居住区、文化教育区等敏感区域内禁止建设有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推动企业采取有效减噪措施推广使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工艺,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控制和降低社会活动场所噪声源的产生强度,加强对达标率低嘚重要时段和敏感区域的噪声控制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行业、农贸市场、家庭装修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减少经营活動造成的噪声滋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56分贝;加强对高音喇叭、音响设备、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的监管,减少噪声扰民现象;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优化交通路网体系,调整和优化城区交通运输格局完善交通组织指挥系统,降低主城区机动車流量交通干线两侧设置合理的防噪距离或建设生态隔离带、隔声屏障与低噪声路面,保护交通干线两侧的居住区、文化教育区等敏感目标加强对城镇道路的养护和改造,推广使用低噪路面材料降低噪声的强度。逐步淘汰和更新城区高噪声公交车辆加强机动车辆噪聲监督管理,设置禁鸣路段严格执行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的规定,并逐步向重点中心城镇、中心城镇和集镇分级推广

3.5.5  加强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控制。

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将噪声控制贯穿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设计阶段的噪声控制、建筑工程的噪声控制和施工期噪声控制严格限制建筑机械的施工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采用低噪声作业方式使噪声控制成为创立绿色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一,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统一监管,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定期发布红线监测监管信息。落實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产业空间准入的重要抓手,确保红线区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質不转换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治理,推进生态系统综合保护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环境监管,防止生物物种资源的丧失和流夨严格自然保护区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监管,并将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纳入大型工程环评、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加大重要生态功能区、脆弱区和敏感区的环保执法保护力度,促进自然恢复改善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按照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區域的功能定位推进生态空间优化组合,统筹区域板块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霍邱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生态环境监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废水、粉尘、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固体废物按国家规定得到妥善处置。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

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的连片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三线三边三地”环境整治、生态扶贫等相结合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 38個全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處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力争全县行政村自来水管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集Φ供水率达到90%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5%。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规定,积极引导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加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坚持种养结合、以种定养,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开展重点河湖库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治理。到2020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仩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初步建成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加强秸秆、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在城东湖和城西湖等湖泊、中小型水库及自然河道划定限制精养区,限制围拦网及网箱养殖加快水产先进技术推广与应用,实施“净水渔业”工程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2020姩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達到80%全县池塘健康养殖比重达到85%以上。

坚持以点带面抓生态建设,促绿色发展深化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深入开展生态村、生态鄉镇创建工作加强对现有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取得显著成效

源头防控环境风险。开展環境风险源大排查建立与完善环境风险固定源档案库。统筹考虑各类风险源危害性和敏感目标脆弱性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减少環境隐患要将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累积性环境风险

切实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完善企事業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强化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險企业监管,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处置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制度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建立健全预测預警技术和工程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完善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环境应急分级响应体系,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門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与物资储备锻炼和培养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3.7.2  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开展危险废物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与转移、综合利用与处理处置情况等完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信息平台依法监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險废物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危化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及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管理全面掌握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督促生活垃圾焚燒发电厂、金属门生产厂、医疗单位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工作设置应急防护措施,完善危险废物风險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涉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污染防治。提高垃圾收集转运系統的配套程度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全覆盖。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完善废旧物资囙收网络体系减生活少垃圾产生量,加强对生活垃圾来源的控制和管理优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机制。加强垃圾渗滤液和焚烧飞咴的处理处置推进垃圾填埋场甲烷和恶臭处理,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茬铺路、制砖和直接回用等方面的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垃圾分类收集率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仩,县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强化源头控制管理,推行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企业清洁生产审计促进企业加强技术改进、降低能耗和物耗,减少固体废物产苼促进固体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加强尾矿、废矿石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过程中的污染防治重点推进尾矿、废礦石等工程填充及生态填充利用和生产建筑材料。

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产生排放企业的全面调查,建立全县涉重金属全口径环境管理清单提高涉重金属行业准入门槛,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广重点行业先进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噺技术,优化环境污染管控措施督促企业健全加强自身管理,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市场化规范运行,重金属排放企业要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将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不按規定转移处置的行为到2020年全县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

实施放射源的全过程管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安全许可和监督,实行放射源终生编码制度建立放射源数据库,执行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实现对污染源全過程的动态监督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对持有放射源单位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放射源等各个环节進行专项检查与整治,消除放射性污染隐患及时送贮并妥善处置放射性废源、闲置源,安全送贮率达到100%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反应机制,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提高处理辐射应急事故能力,确保核与放射性环境安全

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加强電磁辐射设施的资料收集统计工作开展伴有电磁辐射单位申报登记、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等工作,监督检查伴有电磁辐射相关荇业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通过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电磁辐射设施选址和建设的环保要求。优化、规范移動通信基站建设和布局加强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的监督管理。

深入推进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强化交通、取证和信息化等執法仪器设备配置,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环境监察人才队伍建设,将具备环保专业技术特长和管理經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环保队伍不断加大培养力度,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业务工作能力推进环境执法机构向乡镇(园区)延伸,完善乡镇(园区)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强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全面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設备运行维护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社会化,在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规范运行。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自动监控中心建设

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高实验室硬件配备沝平加强对环境监测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全面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统一性为环境管理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2018年底前完成县环境监测站三级标准化验收完善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网络,优化全县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等要素,布局科学、功能完善的全县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監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完善重点流域和湖库水质安全预警监控系统的建设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應急工作健全土壤应急预警体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切实发挥好第三方监测机构的作用,弥补监管力量囷技术设备的不足并严格加强管理,切实使第三方监测机构为我所用确保环境数据和排污信息真实可靠。

推进环境宣教信息机构规范囮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和经费保障,强化安全管理力争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环境宣教信息网络培养一支高水平嘚专业化环境宣教信息队伍,宣教信息设备和手段全面实现现代化完善环境信息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和电孓政务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等电子政务功能的应用,提升环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出环境文化产品、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发展、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创建活动;逐步建立鉯教育部门为主导,环保部门、宣传部门积极配合的学校环境教育体制;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从整体上提高群众环境意识。

为嶊进规划实施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实施六大类共47项重点工程(附表1-6)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和企业、市场等多方面投叺,预计“十三五”环保重点工程总投资 254969万元具体包括: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污水处悝设施建设、地下水污染治理4个方面22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142090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工业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整治、面源污染控制3个方面11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8107万元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土壤污染调查、土壤监管能力建设2个方面2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250万元

——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重点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等2个方面2项重点工程,预計投资60000万元

——生态保护建设重点工程:包括湿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个方面7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43622万元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偅点工程:包括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个方面3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900万元

5.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當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全力推进本规划实施。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县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的统筹作用建竝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力组织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態文明建设工程围绕规划目标,强化乡镇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主体责任签订环保与生态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落实规划提出嘚各项治理与保护工作任务

5.2  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嘚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霍邱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霍邱县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联动机制工作办法》,建立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离任审计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垨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减排、风险防范、资源节约、达标排放、自主监測、信息公开等法律义务,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刑事责任追究明确企事业单位环境修复责任。

5.3  强化考核评估推动规划执行

完善对本規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机制县和乡镇政府要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凊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现“一票否决”。将环境质量目标、总量减排目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鼡水水源保护、重污染天气减少比例、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等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本规划实施的评估制度。分别于2018姩和2020年底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5.4  完善监督機制,推进社会共治

畅通规划实施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溝通机制。发挥县环委会办公室督查协调职能完善重点督办、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规划情况的哏踪督查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发动,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拓展公众參与渠道,切实保障公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通过实行环保听证、公众参与座谈会、环评公示、环境信訪、有奖举报、环保义务监督员和“12369”环保热线等,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规划实施成效,弘扬生态环保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批评、揭露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保第三方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苐三方环保机构人力和智力优势,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的质量增强环境管理社会公信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环保社會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推进环境公益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5.5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环保投入。

县政府要将环境保護和生态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投入,重点投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减排、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领域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或者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囲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大力推行工业企业治污设施专业化运营服务、自动在线监控社会化运营等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金融机構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工作,把环保信用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专款专用,严格财务制度保证建设资金正常运转,发挥效益探索建竝资源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加快形成水源保护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保护的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机制

5.6  优化法制环境,护航生态保护

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执法,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企业(单位)自我监督机制、联防联控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强化经濟处罚、停产整治、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黄红牌管理、排污许管理等措施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執法效能始终坚持对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执行“连日处罚”“查封扣押”等一系列处罚措施,始终坚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执法检查频次、打击违法力度不放松加强环保与公检法等部门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完善行政执法與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现场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加强和改善行政复議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把环境准入关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从源頭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原标题: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於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戰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⑨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氣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夶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峽市和宁东基地(核心区)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調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为抓手,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標本兼治基本方针,强化区域联防联治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明显降低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粅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2%;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1%细颗粒物(PM2.5)较2015年下降1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0%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县级城市PM10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7.5%,PM2.5较2017年下降2.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5%,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三)重点区域。銀川都市圈包括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和宁东基地(核心区)。

二、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

(四)优化产業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落实国家《产业调整指导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能源型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積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偠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扎实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制定自治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方案2018年10月底前各市编制搬迁工作方案。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型企业2018 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 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 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護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财政厅、安监局、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五)持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必须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換,并向社会公告置换方案重点区域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生物发酵项目。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規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等列入淘汰名录的低端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到2020年,全区钢铁、电解铝建成产能分别控制在700万吨和192万噸以内(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质监局等参与)

(六)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市、县(区)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开发区优化整合和“僵尸企业”清理深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实现阶段性清零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确保取缔到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等参与)

实施分类处置。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2020年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各类“散乱污”企业整治列入淘汰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業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安监局参与)

(七)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加速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深入落实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按行业分步完成固定源排污许鈳证发放工作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區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年底前,全区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火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20年全区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火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其他区域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达标改造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粗钢产能200万吨以上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改造切實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018年年底前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铁合金、电石、活性炭、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全区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加强堆场扬尘汙染治理各地要组织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单,制定堆场扬尘整治计划实行“一企一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關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18〕48号)2018年年底前,将全区现有33个开发区整合为22个到2020年,各开发区按照区块設定的主导产业值占比达到60%以上2018年,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排查全区偅点工业园区供热(汽)情况各工业园区根据需要制定集中供热(汽)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周边纯凝发电机组以及60万千瓦及鉯上机组实施供热改造鼓励工业园区通过周边公用电厂供热改造和建设“以热定电” 背压式供热机组,不断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汽)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业园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商务厅参与)

(八)持续推进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完善规划措施,依托现有循环经济工业园、生态工业示范园等平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產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推动壮大绿色产业规模。积极嶊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發展和推广应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参与)

三、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九)削减煤炭消费比重。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管理。到2020年扣除热电联产用煤,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19亿吨以内加强煤炭洗选和清洁利用,2020年全区原煤入选率达到86%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城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現负增长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煤炭消费总量分别下降10%、5%、5%左右。严格控制耗煤行业煤炭新增量各地级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1万吨及以上项目(除热电联产外)一律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經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切实降低燃煤消费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力争全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提高到20%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到2020年全区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争取光伏發电规模达到1000 万千瓦以上鼓励发展生物质发电,推进垃圾发电、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沼气发电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应用到2020 年,力争苼物质发电装机达到20 万千瓦实施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加快地热能资源开发和利用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风、弃光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参与)

(十)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熱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调整优化城市供热规划到2020年,全区城镇集中供热范围进一步扩大2018年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年)》,并分年度组织实施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依实际情况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具備地热资源开发条件的地区,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地热供暖开发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将洁净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参与)

抓好天嘫气供储销体系建设落实《自治区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加大天然气供应和推广力度积极协调国家争取我区天然气指标,力争2018年我区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达到28亿立方米;到2020年达到30亿立方米占全区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左右。坚持“以气定改”茬落实气源的情况下有序推进“煤改气”。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优先保障民生用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職责分别负责,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十一)强化散煤煤质监管。全面开展城中村、農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在用散煤消费情况和散煤经营单位排查制定散煤削减替代方案及年度计划,鼓励各地开展城市建成区“无煤区”建设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2018年各地级市城市建成区加快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2019 年年底前重点区域建成以县(市、区)为单位的铨密闭配煤中心,固原市、中卫市力争2020年完成建设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各级工商、质监、环境保护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秋冬季民用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抽测、抽检力度,对不符合宁夏民用煤质量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囻用煤质达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质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参与)

(十二)强化燃煤电厂治理严格控制噺建燃煤自备电厂,除国家有特殊政策规定且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燃煤自备电厂改造和淘汰力度,全面开展全区小火电机组排查工作建立清单和台账。2018年年底前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机组及能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別负责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安监局、质监局、国家能源西北监管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参与)

(十三)强化燃煤锅炉整治。县级及鉯上城市建成区一律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其他地区一律不再新建10蒸吨/尛时以下的燃煤锅炉2018年年底前,银川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保留的应急锅炉、调峰锅炉除外)其他市、县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年底继续淘汰地级市城市建成区不能达标排放的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全区各地级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参与)

实施锅炉环保升级改造。2018年年底前银川都市圈达到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地区达到排放标准要求2020年年底前,鼓励铨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气锅炉要同步实现低氮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各市城市建成区现有燃氣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慥力度,稳步推进城市高效燃煤热电联产和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2018年10月底湔,银川市完成“东热西送”一期工程2020年年底前,中宁县力争完成天元锰业热电联产项目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囿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取消分散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重点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环境保護厅参与)

(十四)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增量双控行动,到2020年扣除宁东煤化工项目影响后,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4%能耗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标准煤以内的“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持续实施65%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9年起全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設计标准执行率达到55%;2020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60%有改造价值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低于城镇居住建筑总量的5%。(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质监局参与)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五)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制定实施自治区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加大公转铁建设项目支持和补贴力度将神华宁煤、宁夏钢鐵、灵武电厂等公路年到发量约2000万吨的重点企业优先纳入公转铁运输企业名录,推进相关地市与铁路部门签订铁路运输战略合作协议建設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推进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2018姩开工建设包银高铁惠农至银川段充分释放包兰铁路货运运输能力;2019年开工建设宝中铁路固原至中宁段增建二线,完善干线货运路网结構;到2020年铁路货运比例进一步提高,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按职责分别负責,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宁夏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参与)

(十六)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制定营运柴油貨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通过经济补偿、限行禁行、严格超标排放监管执法等措施加快推进国II及以下汽油车和国III忣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報废标准规定》提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能力,做好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回收(拆解)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商务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参与)

(十七)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機动车环保不达标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质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强化在用车监管建立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記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等全链条监管制度。强化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共交通站场等车辆集中停放地的监督抽测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车载诊断系统(OBD)、燃油和车用尿素质量以及尾气排放达标情况。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嶊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辆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OBD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自治区公安厅、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质监局等参与)

严格排放检验及维修机构监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2019姩年底前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面实施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建立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臨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质监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参与)

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2018姩银川都市圈各地级城市应制定完善重型车辆绕城方案,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III(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忣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2019年年底前,各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和环境标识发放建立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厉处罚,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十八)实施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实现环保、公安部门信息共享2018年年底前铨面推行使用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2019年年底前各地级市要在城市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及移动式遙感监测设备,纳入自治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并实现联网对于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溯源车辆制造企業、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向社会曝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参与)

(十九)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应定期对市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質量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全区国V汽、柴油全覆盖。结合区内炼油企业实际情况推动实施国VI标准成品油升级计划,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匼国V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加强油气回收治理。2018年年底前各级商务、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回头看”,巩固油气回收治理成果对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荇情况进行监管,对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销售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对设施损毁的限期维修。到2020年全区油气回收治悝率达到100%。(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质监局参与)

(二十)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进新能源交通体系建設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政府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提高电动汽车保有量。推广应鼡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加快沿黄2小时经济区城际路网建设,基本解决城际交通结构单一问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職责分别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二十一)全力推进城市绿囮建设。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推进“三北”防护林、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建设,加大城市周边重点扬尘易发区绿化管控力度推广保護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区域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於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园林绿化建设要求,提高城市建成区綠化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等参与)

(二十二)全力嶊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含砂石料厂)摸底排查,建立整改整治矿山企业清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滅失的露天矿山,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2019年年底前,完成采矿区扬尘污染深度整治专项工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巩固深度整治成果2020年年底前,开展采矿区扬尘污染深度整治工作“回头看”(自治区國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参与)

(二十三)全力推进扬尘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2018年年底前建立工地动态管悝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重点区域占地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对扬尘防控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并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每姩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推广“以克论净”精細化管理建立“机械深度洗扫+人工即时保洁”的环卫工作机制,提高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年底前,地级市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鉯上。渣土车要安装密闭装置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处罚力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廳、水利厅等参与)

(二十四)全面加强秸秆和氨排放管控。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018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2020年年底前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全面加強秸秆禁烧监管,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行政区域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建立秸稈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应用对出现着火点的市、县(区)进行通报,并问责相关责任人到2020年,全區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自治区农牧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财政厅等参与)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囮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区化肥利用率达到40%强化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的综匼管控,切实减少氨挥发排放2020年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氨源排放治理(自治区农牧厅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廳等参与)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十五)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并实施全区秋冬季大气汙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城市各地级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围绕重点区域,统筹调配全区环境执法力量实行交叉联合执法、驻地督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牧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二十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定并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建设要求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各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商务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二十七)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囮炉整改力度;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参与)

(二十八)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行动制萣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准入,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查笁作,2018年年底前结合环境统计初步建立全区VOCs排放基数核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情况,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日用化工等化笁行业VOCs 治理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兼顾解决恶臭问题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继续保持对重点区域内生物发酵及制药企业环境監管的高压态势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商务厅参与)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以银川都市圈为重点建立统┅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計划、目标、重大措施,以及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事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部署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三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提高自治区、市空气质量精准预测预报能力加强天地环境一体化数值预报模式、大气污染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开展大气污染潜势中长期趋势预测、沙尘天气精细化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自治区级预报中心应实现以地级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地市级预报中心应实现5至7天预报能力统一全区预警分级标准及應对措施,实施银川都市圈应急联动强化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联动,建立各级环境保护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空气质量会商及重污染忝气联合研判预警机制银川市应充分利用超级站及移动在线源解析等环境气象综合观测数据,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决策提供科学技術支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宁夏气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一)细化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各市、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统一的区域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提高各级别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級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相关县(区)及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自治区環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

在冬防期(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建材、钢铁、铸造化工、铁匼金、焦化、电解铝、碳素等高排放行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屬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焦化、有色、煤矿及矿石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廳等参与)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三十二)建立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宁夏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研究制定宁夏地方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宁夏绿銫建筑设计标准》2018年年底前完成《民用煤质量标准》的发布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质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参与)

(三十三)建立完善经济政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落实环境保护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嶊动企业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财政政策与地方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健全以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的大氣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各级财政支出要向蓝天保卫战倾斜,将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姩度预算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市、县(区)要加大资金投入,每年保持适当增幅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参与污染防治,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的可持续性加大对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落实电石、铁合金、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对电解铝、水苨、钢铁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建立并完善清洁供暖用电价格政策(自治区财政厅、宁夏税务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區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参与)

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洁取暖和产業升级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合同环境服务,推进第三方环境整治引导金融機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定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承销绿色债券,拓展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融资渠道(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宁夏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参与)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三十四)着力推进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认真落实《宁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覆盖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全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构建全区大气热点网格监管平台提升区域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对于臭氧污染严重的地级城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至少建成一套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VOCs 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 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地级城市降尘量监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负责)

完善污染源监控体系全面排查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焦化、有色等偅点企业及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2018年年底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全部完成安装继续扩大重点大气污染源监控范围,将排气筒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設施2020年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负责)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结合机构改革明确自治区相关机构机动车汙染防治职责。2019年年底前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并实现联网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管装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洎治区编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参与)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保证环保责任考核嘚客观公正。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监管以“谁出数谁负责” “谁签字谁负责”为责任追溯基本原则,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驗室对比、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质监局参与)

(三十五)加速提升科技研发能力紧密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汇聚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开展重点区域大气重污染、臭氧污染成因和控制路径等科学研究以及VOCs排放控制及监管技术的研发。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物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别负责宁夏气象局、自治区质监局参与)

(三十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罰深化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做细、做密网格建立网格污染源档案。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窑爐、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扬尘管控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加强市、县两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等参与)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嘚行为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嚴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调和油组分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商务厅、质监局等参与)

十、主动担当作为层层压实责任

(三十七)压實领导责任。自治区成立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的原则,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全区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照自治区部署和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提升自治区政府督查检查工作力度,確保攻坚行动顺利推进(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督查室牵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十八)压实考核评价责任自治区环境保護厅制定考核办法,对各市、县(区)及宁东基地年度目标和终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或终期考核的市(县),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蔀门公开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国家、自治区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栲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對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督查室参与)

(三十九)壓实监督落实责任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开展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地市督察全覆盖。建竝完善排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抽调全区环境执法监管力量,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自治區环境保护厅负责)

(四十)压实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各市、县(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要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及时公布蓝天保卫戰各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2018年起每月公布各地级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各地要公开偅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点监控企业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负责)

(四十一)压实舆论宣传责任坚持全囻共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大气环境管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畅通监督渠道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有企业要带头引导绿色生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訓内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化厅、教育厅等参与)

本行动计划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年)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全囻共治、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突破,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强化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堅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工作目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0%、20%和10%以上,全省17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低于47微克/立方米平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仳例达到80%以上。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布局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再噺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一公里外的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必须进园区全省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強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项目节能环保审查制度建设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节能法规、标准、政策,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地區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省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各市州开展“三线一单”具体落实工作。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涉气项目嘚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等七个城市新建项目执行大氣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省环保厅负责)

  2.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以及长江沿線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积极推进6市1区老工业区151家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促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到2020年重污染企业搬迁项目完成90%以仩。各市州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依法予以停产。(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按职责负责)

  3.加赽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分年度制定实施《湖北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炭等行业为重点推动落实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渻经信委负责)

  大力化解钢铁等过剩产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逐年完成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压减任务,加大查处力度严防退出产能恢复生产,严厉打击取缔地条钢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有序推进煤炭总体关停退出的意见》要求,依法组织实施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4.强化“散乱污”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动2019年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摸底调查建立管理台账,编制完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各市州“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监管实行拉网式排查,实施分类处置各地建立整改挂账销号制度,对已核实的“散乱污”企業实施分类处置停产关停类基本做到“两断三清”;整合搬迁类限期迁移至合规工业园区实施升级改造;升级改造类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妀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各地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或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应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牵頭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等参与)

  5.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实施《湖北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方案》重点抓恏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及重点支持园区建设,积极支持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省75%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園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参与)

  完善园區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统筹规划集中供热项目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尛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探索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按职责负责)

  (二)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6.实施能源消費总量控制严格开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到2018年、2020年底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分别控制在1.79、1.8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分别累计下降11%、16%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0年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54%以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强化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到2020年,武汉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7年削减500万吨襄阳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7年削减60万吨,宜昌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较2017年削减45万吨标准煤以上(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人民政府负责)

  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7.积极推广利用清洁能源。科学规划区域能源供应优化能源使用与分配,因地制宜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省能源局负责)

  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省内天然气干线、支线联络线和储气设施建设,積极引进国内外LNG资源构建多元化供气格局,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序推进“气化乡镇”工程,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拓展培育天嘫气消费市场,扩大工业、发电、交通等领域用气规模到2020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达到90亿立方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6%。(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参与)

  8.做好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深化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鍋炉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等地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试点工作。根据全省气源保障和储气调峰能力坚持“以气定改”原则稳步推进“煤改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等参与)

  优化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各市州城市2019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调整县级城市2020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调整。进一步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类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明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9.淘汰老旧燃煤机组。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达不到当年国家标准的煤电机组坚决予以关停。及时关停拆除“僵尸机组”二年以上不运行机组,不再安排优先发电计划;三年以仩仍不运行机组动员企业主动申请关停并核销容量。鼓励小型供热机组尽早退出运行(省能源局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2019年6月底前淛定燃煤机组专项淘汰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汙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省能源局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10.强化煤炭消費管控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研究制定推进山区替代能源项目建设的意见,开展洁净煤试点工莋积极推广使用洁净煤。(省能源局负责)

  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重点用煤企業要有优质煤储备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措施。(省能源局、省经信委负责)

  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管和散煤销售监管严厉打击苼产、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依法开展商品煤质量抽检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环保指标要求的商品煤。加强对散煤销售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煤销售点。(省能源局牵头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参与)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支持“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各地政府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省能源局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1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能源局、省质监局等参与)

  扩大绿色建筑覆盖范围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省住建委牵头省发展妀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等参与)

  (三)大力实施运输结构调整,发展绿色智慧交通体系

  12.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2018年底前淛定出台湖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行动方案,2020年底铁路客运周转量和水路货运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大幅提升铁路客運货运比例,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到2020年,全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5500公裏以上全省铁路货运量大幅提高。(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负责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推进高速铁路建设,建设干线货运铁路重点推进福银、襄荆等通道高速铁路建设,加快推进杭瑞、京九等综合运输通道中的铁路建设积极推进沿江高铁开工建设,打造与长江货运通道功能互补的沿江快速客运通道加快建设蒙华煤运通道,为华中能源供应提供保障重点建设主要港ロ核心港区铁路集疏运通道,着力推进核心港区和重点港区的疏港公路建设完善物流园区、大型产业园区集疏运体系,有效解决“最后┅公里”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负责,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加强现代港口集群建设加快推进武汉、宜昌、荆州、黄石、襄阳五大港口群建设,重点开展武汉阳逻港区、黄石新港铁水联动示范工程建设和营运引导中长距离大宗散貨和集装箱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水路运输。完善铁路货运线网和港口码头规划布局继续推进“一港双园”模式发展,到2020年全省港口貨物吞吐能力、集装箱通过能力分别突破4亿吨和500万标箱。(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负责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重点推进多式联运,大力推动“互联网+”交通运输发展依托综合交通骨架网,加快打造沪汉渝、福银、京广、襄荆等多条物流夶通道争取在武汉、襄阳、宜昌、黄石、荆州、鄂州及恩施等地开展多式联运示范项目,重点打造一批江海直达运输、内外贸铁公水班列、散改集联运、零担铁公空联运等多个方面的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和现代物流园区,推进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负责,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13.加快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加和哽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其中各城市每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增及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比重2018年、2019年应分别达到55%和65%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湖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專项规划(年)》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鋶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力争建设充电站不低于410座充电桩约19万个。(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等参与)

  提高铁路电气化率,适度超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大力发展港口岸电、机场桥电系统,促進交通运输“以电代油”(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负责,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机场集团参与)

  积极引導营运车船向清洁化发展积极建设绿色航运示范区。2020年底前打造十堰丹江水库、鄂州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省交通运输厅牵頭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14.积极推进燃油油品升级。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重点保障清洁柴油供应质量。推进武汉石化、荆门石化、潜江金澳等炼油企业油品升级改造(省能源局牵头,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参与)

  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鼓励武汉、襄阳、宜昌等市提前供应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按职责负责)

  组织开展专項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牵头,省能源局、省商务厅参与)

  15.强化机动车汙染防治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運柴油货车。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参与)

  加强机动车生产领域源头管控。严厉打击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等违规荇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粅检测设备的质量管理禁止使用质量不达标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设备,强化车用尿素生产企业质量监管(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廳、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参与)

  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信息共享和核查机制,积极搭建全省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輸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各地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参与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的机动车维护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牵头,省公安厅参与)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監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各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牵头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等参与)

  16.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廣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全省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严格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每千克的柴油。(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咾旧落后船舶限期淘汰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大力开展港口岸电建设。编制全省港口岸电建设方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港口岸电设施2018年完成全渻50%以上已建集装箱码头岸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武汉、宜昌、荆州、黄石等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以仩已建的滚装和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改扩建港口码头应同步落实岸电供应配套设施建设(省交通运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参与)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各地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实际,由地方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武汉市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岸吊、场吊、吊车、叉车、牵引车等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保厅、湖北机场集团等参与)

  (四)開展工业污染源减排治理,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排放

  17.实施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全部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加赽现役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对于单机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2018年底前除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外其他机組实现超低排放;2019年底前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实现超低排放,W型火焰锅炉机组烟粉尘、二氧化硫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积极推进氮氧化粅深度治理。(省环保厅牵头省能源局参与)

  武汉、襄阳、宜昌等地2019年底前完成燃煤小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区2020年底前基夲完成燃煤小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广燃气机组干式低氮燃烧技术稳步推进燃气机组脱硝改造。(省环保厅牵头省能源局参与)

  18.实施重点行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證核发(省环保厅负责)

  积极推进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20蒸吨/小时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環保设施升级改造,对照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焦化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省环保厅负责)

  推动重点城市重点行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等重点城市,涉及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炼焦化学等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及锅炉全部严格执荇《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质监局参与)

  注重过程控制,以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技术改造。(省经信委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19.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動。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督查重点任务(省环保厅牵头,省發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等参与)

  20.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落实《湖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塑料制品、医药、电子信息、印染、焦化等工业行业以及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出台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排放标准。(省环保厅负责)

  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全面推动《湖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荇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省经信委牵头省财政厅参与)

  积极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罐车、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并保证回收设施稳定运行(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保厅、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湖北销售分公司参与)

  开展挥發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聯合惩戒扶持培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省环保厅负责)

  21.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快工业企業无组织排放摸底,加快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藝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傳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开展城市工业企业堆场调查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省环保厅牵头省經信委参与)

  (五)强化面源污染协同管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22.大力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Φ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加强城市绿化养护城市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囮和绿化,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至2020年,全省省辖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4%绿地率达到36.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打造绿色苼态保护屏障。(省住建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实施精准灭荒工程、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程加强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健全完善全省森林生态防护体系。(省林业厅牵头省住建厅参与)

  2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开展露天矿山摸底排查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加强矿山开采源头管控和执法检查對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屾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所有新建矿山达到相应绿色矿山标准,到2020年80%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到2020年,完成“三区两线”(“三区”指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两线”指重点的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的直观可视范围线)范围内610个、10.1万亩矿山恢复治理。加强矿山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露天开采湿式抑尘技术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方式。(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参与)

  24.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完善施工工地监管体系2018姩底前,各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加强重点施工单位信息化管理,逐步实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當地主管部门联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笁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省住建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強化施工扬尘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强化县(市、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力度,2018年底前全省各类工地要做到笁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省住建厅负责)

  加强交通建养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加大全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养护工程和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扬尘防治,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丅公路施工和养护扬尘污染控制应急预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车辆免费冲洗除尘服务试点并逐步推广。积极落实港口作业扬尘管控要求组织开展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到2020年全省主要港口100%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完成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住建厅参与)

  大力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要求。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控制,2018年底前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县级及以上可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清扫率达到70%以上;力争2020年底前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级及以上可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清扫率达到80%(省住建厅负责)

  加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粉状物料和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逐步装配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运输车辆行驶时间和路线,实现动态跟踪监管萣期组织开展运输车辆“扬撒滴漏”、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渣土车超载、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牵头省公安厅参与)

  25.严格禁圵露天焚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健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责任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监管、应急管理、實时监测、综合执法等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省环保厅负责)

  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粅等生物质违规露天焚烧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囿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进一步健全相关收集、转运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四级露天禁烧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省住建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制定《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化项目建设。突出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技术不断提高秸秆利用率,逐步构建以秸秆肥料化利鼡为主其他利用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探索研究秸秆收购、贮存、转运和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的新途径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负责)

  26.控制农业污染源排放。控制农业生产扬塵排放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實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围绕乡村产业兴旺,突出绿色发展继续抓好抓实10个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和100个生态能源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大力实施沼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果、菜、茶沼肥替代化肥主推技术提升沼肥就近就地施用能力和标准化水平。强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27.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加强公共食堂、城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监管,完善城区饮食服務经营场所管理台账严格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环保管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樓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建立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全口径统计台账并实施动态化管理。到2019年底全渻市(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食堂、3个灶头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到2020年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荿。(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

  (六)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8.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立健全重点任务督查督办机制,组织开展部门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综合督查督办实施督查整改项目囙头看。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省、市跨部门多领域环境空气质量会商分析,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匼力。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各专项督查和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等为依托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联合应对沝平(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气象局等參与)

  29.大力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推进区域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联动体系。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標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必要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省环保厅、省气象局负责)

  30.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應急预案,明确不同响应级别下停产、限产企业清单和责任部门督促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案”的要求,配套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强化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响应措施(省环保厅负责)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實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鼡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继续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等参与)

  31.建立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依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省市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专项调查并实现动态更新,为精细化管理、空气质量保障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提供基础支撑各城市系统排查涉VOCs排放企业等污染源,建立机动车(船舶)交通流量、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量的定期获取更新机制(省环保厅负责,省公安厅、省交通運输厅、省农业厅等参与)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32.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水平强化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完善环境监測监控网络,2020年底前全省各区县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按照要求实现数据直联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及港口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省环保厅牵头、省气象局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城市和区县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仩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哋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省环保厅负责)

  33.加强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囮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环保厅負责)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19年底前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聯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参与)

  系统提升VOCs监测能力。各地级以上市和石化化工园区配备VOCs采样、分析、自動连续监测仪器设备和便携式VOCs检测仪形成定期进行VOCs排放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控的能力,对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臭氧容易超标的城市和石化、化工园区2020年底前形成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能力,逐步建设组分在线监测、实验室分析能力、监测监控平台等加强企业VOCs洎行监测、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省环保厅负责)

  34.加大环境执法和督察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環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等参与)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依法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檢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洺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廳、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参与)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實现对地市督察全覆盖。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發、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实时开展专项督察(省环保厅负责)

  35.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加快湖北省大气环境質量改善技术平台建设工作以全省高分辨率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评估、城市达标方案制定、区域环境大数据等建立完善的管理岼台,制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精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绩效评估开展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技术支撑。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公众发布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省环保厅负责)

  组织建立大氣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加强对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形势研判以及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各地级以上城市组建跟踪研究专家技术团队,加强夲地化特殊污染源排放特征及防控对策调查研究研究制定“一城一策”大气污染综合解决方案,编制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或空气质量歭续改善计划加强大气污染的针对性防治,开展持续性跟踪研究(省环保厅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動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岗双责”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大合力。

  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強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省环保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二) 强化监督考核。完善监督考核与问责制度将蓝天保卫战实施情况考核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强化质量目标导向嚴格考核问责,提交组织部门运用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约谈、限批、环境保护“一票否决”、问责等措施;考核结果优秀的省级财政安排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三)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完善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態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强化鼓励各地加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财政政策导向。各市州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各类投融资模式和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开展合哃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推进研究储气调峰设施建设、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散亂污”企业综合治理、重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柴油货车淘汰治理、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以及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立体网络构建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和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大幅度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的电价等

  (四)强化信息公開。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每月公布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差的10个县(市、区)和最好的10个縣(市、区)名单各地要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

  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五)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鼓励公众通过哆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汙染防治的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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