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买卖被严打是真的吗

日前教育部发布通知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发表买卖、代写行为,明确了教育部门、学校、老师和学生需要承担的责任一起看看——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查处學位论文发表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

对发现的涉及学位论文发表买卖、代写等违法违规信息和行为要及时通报,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

教育部将依据学位论文发表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部属各高等学校要抓紧部署一次专项检查

学位授予單位是查处学位论文发表买卖、代写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单位有关部门、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指导教师职责加强学位论文发表全过程管理,及时摸排并报告论文发表买卖、代写信息和行为

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发表原创性审查

要认真落实《學位论文发表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

要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培养专业学习兴趣,强化學术规范训练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出现学位论文发表买卖、代写行为的学位授予单位,要视情节轻重分别核减招生计划国家学位主管部门可暂停或撤销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置学位论文发表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发表抽檢工作

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发表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发表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发表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发表存在买卖、代写情形嘚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发表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要广泛宣传学位论文发表买卖、代写行为危害囷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发表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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