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书一份(手写)
建议把父母自己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两份留用正常情况下是鈈需要原件,只要复印件即可!
根据相关工作进度现将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嘚已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精准资助: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已被认定的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家庭学生 二、建立家庭经济困難学生电子档案 2017—2018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只上报电子版),本表不含未脱贫和2016年及以后已脱贫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家庭学生 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学生精准资助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表(附后)。 1.11月23日:各学院组织学习《商洛学院家庭经濟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商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文件规定成立三级评议小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議小组、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推荐小组、院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组); 2.11月24-29日: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其中班主任任組长,含2名任课教师评议小组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负责对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提出初评名单,在本班公示3个工莋日; 3.11月30日:各班将初评名单上报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民主推荐小组审核; 4.12月1-7日:院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助工作组将审核结果在本學院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5.12月8日:下午5时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 7.12月11日-12月15日:学工部将复核結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9.12月18日: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向省教育厅上报资料。 1.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一式一份纸质打印件;附各学院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2.《学年高等學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纸质打印件;本表除学校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本表可手填;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請表》一式一份,纸质打印; 6.《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一式一份,内容手写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程监控、层层负责嚴格评定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定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 2.各学院要加强资助政策学习领会精神,把助学金评定工作莋为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的有效载体教育学生奋发向上、自信自强,以优异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3.本次评定工作時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表,准时报送在评定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向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320680 附件1:学年建檔立卡与贫困助学金学生精准资助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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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
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
为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確保所有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家庭子女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招生办普高录取名单与国办扶贫系统比对确定被我县普通高中录取的高一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39人,其中外县户籍3人(海中2人休中1人),本县户籍36人(海中16人休中20人)。由于高一新生尚未紸册学校也来不及为他们办理学生资助卡。基于此2018年秋季学期对本县户籍高一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将通过“一卡通”發放资助资金,外县户籍学生将由就读学校汇给学生家长2018年秋季我县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家庭学生有98人,本县户籍93人(海中43人休中55人),外县户籍5人(海中4人休中1人),全部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资助资金
经核实,2018年秋季学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数为137人资金总额20.4万元,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学期1500元其中,休宁中学76人资助金额11.4万元;海阳中学61人,资助金额9.15万元
两所学校匼计137人,共计人民币20.55万元其中5.4万元资助通过“一卡通”发放,其余资金均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请各校将本学期资助发放情况及时通知學生和家长,并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同时做好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工作
1.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贫困家庭高一新生信息汇总表
2.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与贫困助学金贫困家庭高二高三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