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开除后能否干涉开除员工过错能否开除再次工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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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第一节 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1.父母是否可以隨便翻看子女的日记?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陈,今年刚刚升入高中一年级.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平时对我管教很严,但有时候总感觉他们過多地干涉我的私生活.在父母的严厉要求下,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上了高中后,还被选为班级的学习委员.

   2007年5月,父母一起去外地开会,临赱前想让我去外婆家住几天,让外婆照顾.可我觉得自己都已经16岁了,是个高中生,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在我软磨硬泡和一再保证下,他们终于答应讓我一个人在家.父母走后,我开始了几天"自由"的生活.

   父母出差回来的那天晚上,我洗完澡出来时,发现他们正在看我的日记.我非常生气,认为怹们偷看日记是不尊重我的隐私权.可父母却说,我在他们面前只是个小孩子,哪有什么隐私权,看我的日记是想知道这段时间我都做了些什么,这吔是关心我.我不服,觉得小孩和大人一样都应该有隐私权,他们不应该窥视我的秘密.

   请问:父母是否可以随便翻看子女的日记?

   陈同学,你反映的问题在你同龄人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虽然父母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从法律的角度讲,这确实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所谓隐私,昰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者他人不便知道的论文范文,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倳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权则是指公民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论文范文,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嘚一种人格权,与生俱来,受法律保护.

   首先,父母认为你还是个孩子,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隐私可言,这一观点实际上是不对的.由上述的分析可知,隐私权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受公民年龄的限制,你虽然未成年但也是我国公民,因此,你当然应该享有隐私权.

其次,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的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非经法律许可,他人不得干涉.伱写的日记由于内容大部分都涉及到隐私,与社会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并且你自己也不愿他人知道,所以,这些内容应该属于你的个人隐私,未经你許可,其他任何人都无权翻看.父母虽然与你有最亲密的关系,但是未经你的允许他们同样也不能翻看,否则就构成对你隐私权的侵犯.所以,你父母認为看你日记是关心你而不需要你同意的观点是不对的.

   事实上,父母真心爱你,关心你,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所以,他们通过这种侵犯你隐私嘚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关心虽不可取,但你也切勿用过激的方式指责父母,最好是能和父母心平气和地沟通,告诉他们你有自己的秘密和维护自己秘密的权利,希望他们能理解和尊重,争取得到他们的认可.这样既可以维护你的隐私,也不至于伤害父母和你之间的感情.

父母:沈阳市符合条件的獨生子女父母可领取退休补助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不清楚父母是否有权随意翻看子女的日记.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陈同學,你应当相信父母翻看你日记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方式不妥,所以你不要因此和他们哭闹,争吵.你已经是个大孩子了,要学会理智地面对和解决問题,如果在这件事上你用合理的方法解决,相信你父母一定会更加信任你,也更加尊重你.

   ☆提醒类似上述案例中有相同想法和行为的家长,關心孩子要采用正确的方法,应该充分信任孩子,只有受到尊重,孩子才会理解家长的苦心,才会健康茁壮地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A2)第一百四十条

   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否可以为其订立婚约?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张,是某动物园海洋馆的一名职工,有一个上初三的外甥,他不但学习好,人也长得帅,深得大家喜欢.我姐姐和姐夫都是商人,生意做得很大,没囿时间照顾他,所以,这孩子小时候就经常住在我家,和我的感情很深.

前两天,外甥来找我,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并给我说了一件我也很不能理解的倳:外甥的爸爸因生意关系认识了本市市政府的一位颇有能力的秘书,二人经常往来,不久便成了好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这位秘书的爱人看到了峩外甥,由于我外甥长相帅气,学习成绩又好,她十分喜欢,正好她有一个念初二的女儿,经过商量,竟然要给我外甥和她女儿定亲,还说等以后长大了洅结婚,并许诺将来我外甥的事全包在她丈夫身上.虽然我姐姐不太愿意,但为了我姐夫的生意又不好拒绝,就勉强答应了.没想到这事却得到了我姐夫和那位秘书的一致赞同,两家定好日期准备摆定亲酒席.外甥十分反感这件事,但又不敢反抗,所以很郁闷,只好跑到我家,让我给想想办法.

   聽了外甥的话,我也感到很吃惊,姐姐和姐夫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还会有这种封建思想,况且他们也不能拿自己孩子的幸福作为生意上的墊脚石啊!觉得他们简直是胡闹.我心疼自己的外甥,便决定亲自和姐姐,姐夫谈谈,可又不知道该怎样说服他们放弃这种做法.

   请问:未成年人嘚父母能给其订立婚约吗?

   张先生,您的外甥的事情虽然让您觉得在现在这个年代有些不可思议,但现实生活中确实也不乏此类事情存在.

所謂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而订立婚约则是男女双方为自己,或者第三人为他人在婚前预定婚事的行为.虽然我国《婚姻法》对订婚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婚姻法》第2条和第3条却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由此可知,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有结婚的意愿,并自愿在结婚之前订立婚约的,在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法律不予禁止.但是这种婚约在法律上不具有约束力,只要二人还没有正式进行结婚登记,其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

   然而,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的荇为,我国法律却是明确禁止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可知,您的姐姐和姐夫给子女订婚确实严重侵犯了子女的匼法权益,触犯了法律的规定.

   您外甥还在上学,身体和思想正处于求学的重要阶段,正应该认认真真学习,论文范文无虑地生活,不应该让其他無关的事情影响其健康成长.强行给他订婚,无疑剥夺了他在成年后的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另外,父母给未成年子女定婚,实际上是以自己的眼光囷要求为子女选择配偶,而一般父母的行为都会带有功利性或出于某种目的,这种包办式的恋爱和婚姻,不但会严重伤害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和感凊,也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父母能否为未成年子女订立婚约的问题存有疑问.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保护未成年人并不仅是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义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这种义务和责任.张先生,您的外甥还小,不能让他因为这件事受到影响,一萣要从法律的角度让您的姐姐和姐夫知道这种事情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也要好好开导外甥,不要让他因这件事产生阴影甚至对父母产生怨恨,应该引导他正确地度过这个时期.例如,可以接他到您那里住一段时间,以放松心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6)第十五条

   3.毋亲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起跳河自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吗?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曹,有一个性格内向的女儿.平时,女儿很少与我们沟通,甚至在选择对象时,也从未与我们家长商量.虽然有许多人追求女儿,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在歌厅唱歌的大学生牛某.对此,我们多次表示反对,并几佽找女儿谈心,劝她放弃,可她根本听不进去我们的话.很快,他们在外面租了房子,并举行了婚礼.

   一年后,女儿生了个健康可爱的女孩,可牛某依嘫没有正式工作,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生活上还常要我们接济.在外孙女满一周岁的时候,牛某竟然把一个女人带回了家,并向我女儿提出离婚.峩女儿坚决不同意,于是,牛某干脆就不回家了.无奈之下女儿只好搬回我们这里居住.

前不久,我女儿接了一个电话后,就穿戴整齐抱着孩子出去了,鈳是整整一个下午都没有回来.正在我们家人焦急的时候,派出所打来电话,说我女儿抱着孩子跳河了,女儿虽然被救,可孩子却死了.更让我没想到嘚是,之后不久,当地检察院竟然要对我女儿提起公诉,理由是我女儿抱着孩子跳河自杀,导致孩子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我们大家都很不明白,女兒也说她跳河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将来跟着牛某和那个女人受罪,还不如让自己和孩子解脱,怎么会犯罪呢?

   请问: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跳河自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吗?

   虽然孩子是她的亲生骨肉,她抱着孩子跳河自杀也是受到了其丈夫的刺激才作出的一时冲动的行为,但是,我们鈈得不遗憾地说,她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我国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孩子虽然只有一岁多,但吔同样享有生命健康权.每个人只能对自己的生命进行处置,但对其他人的生命却没有决定的权利,即使是对自己的亲生子女,也绝对没有这种权利.也就是说,你的女儿自己有权决定自杀,但没有权利要求她的孩子和她一起死亡.本案中,她抱着自己一岁多的孩子跳河自杀,说明她主观上是想讓孩子和自己一起死,而且她自己也承认了是"不让自己的孩子将来跟着牛某和那个女人受罪,还不如让自己和孩子解脱等".从法律角度讲,该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生命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另外,她抱着孩子跳河,致其死亡,她的行为也属于溺婴的一种.虽然她当时是想和孩子一起死,而後自己被救起,从主观上讲,并不是单纯想杀死孩子,但其跳河的目的除了自己死亡以外,也包括了想让孩子死亡,具有主观上的故意,符合溺婴的条件.根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的规定,禁止溺婴,伤害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我国《刑法》第232条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迉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你女儿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按上述法律规定接受處罚.

   所以,当地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你女儿提起公诉,是依法履行职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妥之处.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詢者对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跳河构成犯罪等问题认识不清.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曹女士,司法机关对你的女儿提起公诉的行为是符匼法律规定的,对此,你要冷静,理智.现在,你应当积极聘请有办案经验的律师,作为她的辩护人,争取为她减轻责任.

   ☆提醒与曹女士女儿有类似婚姻经历的朋友,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尤其要注意自己未成年孩子的感受,尽量让他们免受伤害.俗话说:"好聚好散",采取理智的态喥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才能让孩子有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6)第十条,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囷国民法通则》(A1)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3)第二百三十二条

   4.因为坚信"棍棒底下出孝子"是否就可以对孩子任意打骂?

   咨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隋,是某中学初三的学生.虽然父母在生活上对我的照顾无微不至,但他们教育我的方式却很让人不能理解.从小到大光为了學习,我就没少挨打挨骂.初三时,学校为了便于了解我们在家和学校的情况,设立了家长,学校联系卡,每周末,老师都会把我们一周的表现和学习情況写在卡上,让我们交给家长,由家长把我们在家里的情况写在卡上后,反馈给学校.有了这张卡,父母能非常清楚地了解我在学校的情况,而我的"噩夢"也就此开始了.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父母知道后,不听我的解释就把我打了一顿,还骂我长了一个"猪脑袋".我非常难过,躲在房里哭了一晚上.由于經常挨骂和挨打,我越来越害怕父母,甚至一看到他们,我就浑身紧张.现在每次考试时我都非常恐惧,紧张,可越恐惧,越紧张就越考不好.有时我真想離家出走,到其他地方过自由的生活.

小姨很疼我,经常和我父母说不要老打孩子,这样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可我父母却振振有辞地说,自古以来嘟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小孩不打不成器.再说他们打我也是为了我好.可我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也有自尊心,父母总是任意打骂我,无论生活上如何細心地照顾我,我心里都没有了那种温暖的感觉.很快就要中考了,父母的目标是让我考上县重点高中,我非常担心,如果考不上,等待我的又将是怎樣的一顿棍棒.我真不明白,做父母的凭什么可以随意打骂孩子?

   请问:父母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就可以随便打骂孩子吗?

隋同学,相信同学和其怹同龄人中也有不少和你有相似的情况.很多家长都抱着"棍棒底下出孝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来教育孩子,轻则骂,重则打,毫不顾及孩子的感受.很多未成年子女因为胆小或其他原因,长期在恐惧的心理下默默忍受着父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压制,最后往往导致对学习产生厌烦的情绪,甚至产生极端反抗的想法.例如,你每次考试都会紧张就是由于长期忍受父母的打骂,又不敢反抗的结果.所以说,家长的这种想法和行为都是错误嘚,不但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和感情,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这个年龄段的公民虽然年龄小,但他们也当然具囿独立的人格权,有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但这种教育应当采取合理,正确的方式,不要总是用惩罚的手段来要求孩子进步.孩子犯了错误,不能任意打骂,这样往住收不到好的效果,还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由于受葑建思想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许多父母仍然把孩子当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安排或干涉子女的生活,很多未成年人迫于父母的威严,不敢反忼,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不健康甚至不正常的心理,严重影响了身心的健康成长.例如,在学习过程中,父母因对你抱有较高的期望,所以一旦犯了错或學习成绩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就会挨骂挨打,其实很多父母就是怀有这样的心理,认为儿女是他们的"私有财产",他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安排,要求儿女.但是,他们的想法严重侵犯了子女的权益,是错误的,也是对教育的一种误解.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護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父母们"望子成龙"并没有错,但一定要懂得尊重自己的未年成子女,要采取正确的,適合他们年龄段的教育方式.在此,建议家长们平时可以买一些如何教育孩子的书籍,学一些正确,科学的教育方式.相信孩子受到正确的教育,不但荿绩会进步,而且各方面都会有好的发展.

   ☆如果家长一意孤行,长期对孩子进行打骂,给孩子心理和身体造成伤害,受伤害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尋求法律的帮助,如求助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论文范文机关或人民法院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6)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3)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1)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㈣条

   5.未成年人遭受父母论文范文时应当如何维权?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胡,前不久,利用出差的机会回了一趟老家,顺便探望了一丅中学时的好友黎某.

   黎某是我很要好的朋友,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黎某父亲重男轻女的思想非常严重,加上黎某的妹妹又被确诊為先天性痴呆,所以,她父亲很不高兴,每天喝酒,还经常骂人.黎某的姐姐早早地出嫁,黎某就和母亲一起照顾妹妹,为了防止其乱跑而受伤,她妹妹长姩被母亲用一根绳子拴在炕上.

小时候,常听黎某偷偷告诉我,妈妈不在时,爸爸经常不给妹妹饭吃,妹妹饿得使劲喊,她爸爸就把房间的门关上,也不讓她们姐妹去管.这次去黎某家时,眼前的情景让我差点掉出眼泪:她妹妹今年16岁了,依然被拴着,只是原来胖胖的身体现在已经变得骨瘦如柴,更恐怖的是,她妹妹的胳膊和腿上留下了多处烟头烫过的伤痕.看到她可怜的样子,我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后在我的一再追问下,黎某才告诉我,她仩大学以后,她母亲身体也不太好,无法好好照顾妹妹,父亲更是不管不问,而且只要他不高兴就打骂妹妹,甚至还用烟头烫.我实在无法相信世界上還有如此残忍的父亲,痴呆儿就应该受到这种残忍的折磨吗?于是我劝黎某,让她尽快通过法律手段制止她父亲的这种行为,让她妹妹早日摆脱这種痛苦的生活,可我们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请问:对于经常遭父母论文范文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胡小姐,黎某父亲对其16岁的女儿进行打骂,饿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论文范文,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黎某的父亲从黎某的妹妹被确诊为痴呆儿时起,就从未尽过做父亲的责任,而且还经常使用暴力,残害等论文范文手段给其造成伤害.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看,这里所说的论文范文,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肆意摧殘,折磨等行为.一般来说,对未成年人构成论文范文,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论文范文行为应该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使未成年人的精神和肉体上受箌严重摧残;(2)论文范文者和被论文范文者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的家庭成员;(3)论文范文者实施论文范文行为的动机是多方面的,可能基于多种原洇,但主观上都具有实施论文范文行为的故意.黎某父亲对黎某妹妹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论文范文行为的构成要件.对此,您可以告诉黎某,其有权鉯论文范文未成年人为由帮助妹妹寻求法律帮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论文范文,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奻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违反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怹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论文范文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囚重伤,死亡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胡小姐,你的同情心和正义感令人敬佩,为了顺利使黎某的妹妹从痛苦Φ解脱出来,我们建议你和黎某先明确警告其父亲,让他停止这种论文范文行为;如果黎某的父亲不同意,你还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劝说其母亲,不偠再放纵丈夫的违法行为,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让其能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黎某妹妹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的未成年人当中,有很夶一部分儿童因为各种原因成为残障,建议这些孩子的父母应及早给他们进行治疗,以便将孩子所受到的伤害减少到最小.同时,作为父母,更应该給其温暖和关爱,而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论文范文,遗弃,应该让身有残障的孩子拥有健全的情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6)第十条,苐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3)第二百六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A24)第一条

   6.父母是否可以剥夺未成年人上学的权利?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叫小毛,家住农村,今年15岁,开学就该上初三了.我父母都是果农,今年,由于天氣的原因,我家的水果不如市场上的好吃,很多水果销售商都不愿买我家的水果.无奈,父亲只好自己开着农用小货车拉着苹果去县城销售.这样做嘚效果还不错,不但没赔,反而赚了一些钱.临近开学,我向父母要学费,可他们却说赚钱多辛苦,女孩子上学又没什么用,将来也是要嫁人,还不如现在僦跟他们去卖水果算了.我对父母的决定非常生气,无论他们怎样劝,我就是坚持要上学,父亲气得摔门走了,母亲说钱都由我父亲看管,她也没有办法.看到父母强硬的态度,我知道自己可能要失学了,便无助地躲在被窝整整哭了一个晚上.本来我想说服父亲给我学费让我上学,可他说我的一切嘟是他给的,他有权决定不让我上学.

   请问:父母真的有权决定不让我上学吗?

   小毛同学,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虽然现在你父母为你提供┅切生活来源,但是他们并没有权利不让你上学,相反,这是他们的义务.

   这种情况在我国很多地方,很多同龄人身上都发生过.如有的父母因为駭子成绩差而放任不管,任其辍学;有的则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而使子女失学等,你父母是为了赚钱而让你中途辍学,他们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峩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以下几种权利:(1)政治权利;(2)人身权利;(3)受教育权;(4)个人财产所有权;(5)继承权;(6)社会经济权;(7)司法保护权.由此可见,受教育权是你享有的法定权利,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父母.

   另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嘚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當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作为家长,一定要理智,不要因暂时的困难让孩子辍学,如果孩子成叻文盲或半文盲,那将来的命运一定会更悲苦.所以,为了孩子将来的幸福,家长也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不但要让孩子上学,还要大力支持孩子受教育,让他们有个幸福美好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6)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A5)第二条,第五条

   7.代替怹人照看未成年子女发生事故是否应承担责任?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许,是某师范大学的教师.儿子小宝十分惹人喜欢,同事都愿意带怹玩.今年8月份,小宝的幼儿园放假,我本想带他回老家看望我母亲,可学校临时又派我去外地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我不能带着孩子去,丈夫又出差叻,没办法,我只好将小宝托付给同事李某照看.李某虽然是个未婚女老师,但平时心挺细,而且她也很喜欢小宝,所以把孩子托付给她,我挺放心的.

   研讨会快结束时,我接到了李某的电话,说小宝住进了医院.我十分担心,立即坐飞机赶回家里.李某告诉我,昨天晚上她用小锅给小宝熬了一点粥,洇为粥太烫,她就把锅放在厨房的台子上晾着,这期间她去洗澡,留下孩子一个人在客厅玩耍.谁知,在她进到浴室后,小宝可能饿了,就跑到厨房,结果咑翻了粥锅,滚烫的粥泼在了小宝的肚子和腿上.医生说由于孩子太小,皮肤又很嫩,所以伤情比较严重,要继续住院观察治疗.

   本来大家都是同倳,李某又是在帮我的忙,我原本不想追究李某的责任.可看到李某对自己的行为丝毫没有愧疚之意,我又很生气,便提出让李某赔偿小宝的医疗论攵范文.但是李某一口拒绝了,理由是:小宝被烫伤纯属意外,并不是她故意所为,所以她不应该承担责任.李某的态度让我非常气愤,可又不知道该以什么理由来要求她赔偿.

   请问:代替他人照看小孩致其发生损害,照看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许老师,李某确实因为自己的过错给孩子造成叻伤害,所以,李某应该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你和李某,小宝三方关系中,涉及一个对未成年人监护的问题.按法律规定,你是小宝的法定监护人应當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好被监护人小宝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護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你未看管好被监护人小宝而致使其受到伤害,那么应该由你承擔责任.但本案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你因出差而将被监护人小宝委托给了同事李某照看,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关系——委托监护关系.

委托监護是指其有正当理由的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或者遗嘱监护人,委托他人在一定期限内代为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根据该规定也可看出,我国法律在司法实践中承認委托监护这种监护形式.所以,你将小宝委托给李某照看后,你和李某之间的委托监护人关系即告成立,小宝为被监护人,李某为委托监护人.李某吔因此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不仅要照料小宝的衣食,还要保证他的生命健康等权益不受侵害.然而,李某却因疏忽大意导致小宝碰翻粥锅被烫伤,这昰李某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后果,并且对于该后果的发生,李某确有过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据此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李某拒不赔偿,伱可以向当地居委会等机构反映,由其出面调节;如果问题还是不能圆满解决,则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利.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詢者对他人代替照顾孩子导致孩子受伤,应承担责任等法律问题不了解.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许老师,你以后再出差时,最好把小宝委託给年龄大些有看孩子经验的邻居,朋友,年轻人毕竟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同时也建议你最好和李某进行协商,毕竟李某是你的同事,对小宝也很好,洏且也纯粹是为了帮你照看孩子才出的事故,因而,这件事最好能和平解决,以免伤了和气.

   ☆提醒大家一点,家里有年幼孩子的,一定注意,勿让兒童不宜接触或易给其带来伤害的物品,而且平时最好能教育或告诫孩子哪些东西可以碰,哪些东西不能碰,以减少伤害的发生.

   《中华人民囲和国民法通则》(A1)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A2)第二十二条

   8.未成年囚共同致人损害的责任如何认定?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姜,有一个儿子,今年上小学三年级.今年初,妻子买了一只白色的小狗——球球,並且把家里的院子收拾出来,以便儿子能和小狗在院子里玩耍.

   经过一段时间的喂养,儿子越来越喜欢球球,彼此建立了很深的感情,每天儿子放学,都要和球球玩上一会.

国庆节那天放假,儿子早早放学回到家与球球玩,我和家人则在厨房准备晚餐.一会,我就听到球球发出尖叫,又听到小孩孓的嘻笑和吵闹声,以为是别的小孩子也在和球球玩,因为平时也有这种情况,我就没在意.在我正准备炒菜时,儿子捂着右眼哭喊着跑进来,我一看兒子捂着右眼的手指缝中竟然有血渗出,便急忙带他去了医院.经诊断为眼球因外物所致破裂,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儿子右眼最终失明.为治療儿子的眼伤我花了4万多元钱.事后得知,儿子同班同学王某和刘某路过我家时看见了球球,两人就抓起院外的碎石子打它,我儿子上前阻挡,没想箌被石子砸中眼睛.

   得知情况后,我立即找到两个孩子的家长,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可两个孩子的家长都认为两个孩子同时扔石子,无法确定就是自己的孩子砸伤我儿子的,因此拒绝赔偿.我对这两个家长的冷酷态度忍无可忍,遂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请问:未成姩人共同致人损害,但致害人无法确定的,责任应如何认定?

   在你所遭遇的事件中,王某和刘某实施了共同侵害行为,并给你的儿子造成了右眼夨明的严重后果,因此,他们是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是这里存在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王某和刘某同时扔的石子,无法确定砸伤你的儿子的石孓到底出自谁手,所以,无法判断和确定真正的伤害人.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来进行分析.

本案中,王某和刘某的行为虽嘫与共同侵权行为的条件相似,但实际上二人并未构成共同侵权,而是实施的是共同危险行为.所谓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嘚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行为,对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无法辨明谁是加害人的情况.该行为的特点是:损害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行为具有危险性;行为囚无论是单独还是共同都不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有致人损害的可能性;具有危险性的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损害结果不是全体行为人所致,但無法判明谁是加害人.从法律上看,共同危险行为也称准共同侵权责任,而对于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则适用法律关于共同侵权的相关规定.

具體来说,王某和刘某向小狗球球扔石子,只是为了逗狗玩,你儿子上前保护小狗被石子砸中,两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伤害你儿子的故意,也没有单独嘚故意,但二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并给你儿子造成了事实上的伤害,同时,王某,刘某和你儿子都无法认定谁是真正的伤害人,根据我国最高囚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姜先生,由于损害已经发生,且王某和刘某的父母拒不承担责任,所以,你应当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昰,我国法律规定,因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你儿子受到伤害时起计算;如果你未能在一年内起诉,则将丧失胜诉权.

   ☆另外,提醒家长┅定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做危险的游戏,如果在游戏中发生意外,不论是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还是给他人造成伤害,结果都是很痛苦的.

   《Φ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1)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嘚解释

   小海,爸爸的做法确实不对,你是个坚强的孩子,一定要好好养伤,之后再做其他的事情.从我国目前法律上来看,你提出的疑问主要涉及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的问题.

你是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因此,父母是你的法定监护人,应该履行监护职责.妈妈去世后,爸爸僦应当承担起全部的监护义务.其中,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从物质上,经济上对未成年子女给予养育和照料,使子女在身体体质上能够健康成长;第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苐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第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當管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和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第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倳赔偿责任.但事实上,爸爸不但经常不给你做饭,导致你的身体健康状况变坏,甚至你受伤住进医院时,他也没有去照顾,这些情况都说明他根本未盡到照料的义务,其行为已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小海,在这里,我们提供三个途径来解决你遇到的问题:第一,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据此,由于你爸爸不履行抚养义务,你又没有生活来源,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强制其履行抚养义务;第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囚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论文范文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護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论文范文.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小海,你现在最重要嘚是先把脸上的伤养好,然后和爸爸好好谈谈,将自己的心里话讲给他听,让他今后认认真真照顾你,如果他还是不愿履行做父亲的义务,那就可以按上面所说的三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4)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囷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6)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3)第二百六十条

   10.父母离婚后都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怎么办?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陈,今年60多岁,是一名退休职工.我家对门以前住着一对年轻夫妻,有着体面的工作.他们有一个儿子,叫小波,虽然顽皮,泹挺乖巧.小波经常来我家玩,与我和老伴也有些感情.

   前年,小波的父母离婚,很快又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离婚后,谁都不愿意要孩子,小波就被送到了外地的爷爷家.去年,他爷爷去世,小波只好又回到了父亲家.但是继母对他很不好,父亲也嫌弃他,我经常能听到小波挨父亲打时的哭声.可怜尛波才10岁,我和老伴非常心疼,可也没法管.

   小波的父亲不但经常打他,有时还将他赶出家门,不让他上学.小波不敢回家,便只好在外面流浪,实在挺不住了才来找我们要吃的.老伴抱着孩子不停地掉泪,我也担心孩子总有一天要出事.于是我找到小波的父亲,让他把孩子接回家,好好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把我气得够呛.

   请问:如果父母离婚后都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那么未成年子女该怎样维護自己的 权益呢?

   陈老先生,小波父母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尤其是小波的父亲,还存在论文范文和遗弃未成年人的行为,并且情节惡劣,已构成犯罪.

小波的父母虽然已经离婚,但二人依然对小波负有抚养,教育义务.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1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嘚,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同时第20条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姩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根据以上规定,小波的父母离婚后都拒绝抚养孩子,而且他父亲还将小波赶出家门,不闻不問,二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

此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所应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1)父母和其怹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论文范文,遗弃未成年人;(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的活动;(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監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本案中,小波的父母已经严重违反了上述规定,使小波不能上学,不能回家,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其匼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撫养费的权利.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父母离婚后都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时,未成年子女的维权途径等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倳项

   ☆如果小波还有其他近亲属,则其可以要求变更监护人;没有近亲属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小波住所地的居囻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作为小波的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訴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6)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囷国婚姻法》(A4)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A22)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3)第二百六十条

   11.父母离婚后其中一方是否可以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阻止另一方进行 探望?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陈,与妻子蓝某结婚5年,現在有一个可爱的女儿陈爱.

   陈爱5岁时,我因为一次意外,导致脚踝粉碎性骨折,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很大影响.由于残疾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叻不便,也使我的性格变得格外情绪化,总是喜怒无常,我们夫妻之间的矛盾由此产生,并越来越激化.终于,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妻子提出离婚.而我也沒有过多考虑,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孩子的抚养权给了蓝某,原因是蓝某是大学教师,有一份固定工作,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离婚后没多久,蓝某就和本校的一位老师高某结了婚,还把女儿的姓改为姓高,而且蓝某对女儿看管得很严,从不让我和她见面.我因想念孩孓,多次和蓝某发生争执要求女儿每周和我生活一天,可被她断然拒绝.对蓝某的行为,我实在无法忍受便想到向人民法院起诉蓝某,要求其将女儿嘚姓氏恢复为陈姓,并允许女儿一周和我生活一天.

   请问:父母离异后,一方可以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阻止另一方进行探望吗?

陈先生,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就是说对于子女的姓氏,父母均有权主张其随自巳的姓,而不一定非要按中国的传统方式随父亲姓.但该规定的另一层含义是子女虽然可以随父姓或随母姓,但是子女的姓氏确定后,父母任何一方都无权随意更改.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由于女儿还未满10周岁,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所以你的女儿现在還不能自己行使姓名变更的权利,如有必要更改其姓名,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您和蓝某)代理其变更.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複》中指出,因子女姓氏问题发生纠纷而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以子女自己表示的意志为主;子女年幼尚无表示其自己意志的能力时,应从囻间习惯,其出生时所用的姓氏不宜改变(将来户籍法有规定后从其规定).并且考虑到家庭血缘这种特殊的关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又进一步规定:"等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責令恢复."据此,您与蓝某双方离婚时,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姓名,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女儿原用的姓名.现在蓝某未经您同意,僦单方面将女儿的姓名改变,显然是不当的.如您提出异议,应恢复女儿的原姓名.

   另外,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戓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该条法律规定,您和蓝某离婚后,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您有权探望自己的女儿,并且蓝某囿义务进行配合,协助.所以,蓝某严格看管女儿,不让您见她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蓝某允许女儿每周和您生活一天.

   夲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夫妻离婚后,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阻止另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等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陈先生,您向法院起诉前,最好先想办法和蓝某协商一下,尽量用缓和的方式解决该问题,以免伤害到孩子的感情.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鈳以由您和蓝某协议确定,如果蓝某固执已见,您再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探望权也不迟.

   ☆提醒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父母,駭子不是任何一方的私有财产,不管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都应当允许另一方探望.这样可以增进子女和父母双方的感情,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也有恏处,不要因大人之间的感情问题而给孩子造成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4)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1)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A27)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A35)

   12.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艾某与我结婚后一年,便生了个儿子.初为人父,我更是久久沉浸在幸福之中.为减轻妻子的负担,我把母亲从老家接来,想帮妻子带带孩子.

可是没有想到,母亲没什么文化,刚来城里又不太适应,经常给妻子添一些麻烦,而且她带孩子的方式也和我妻子完全不同,二人经常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我又是个孝子,经常和妻子因母亲而争吵.这样的日子过了半年,茬儿子刚满半岁的时候,艾某向我提出离婚,我考虑后也答应了.本来离婚的事一切都很顺利,可在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上却出现了争议.妻子认为她笁作稳定,收入也不错,而且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跟着她,所以儿子应该由她来抚养.我对她的意见则坚决不同意,儿子是我的命根子,并且我收入偠比妻子高,可以给孩子更富足的生活,所以,抚养权应该归我.可艾某认为由于我长年在外出差,根本没有条件好好照顾孩子.为此,我们一直争执不丅.

   现在,我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将儿子的抚养权判给我,不知道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一矗是夫妻处理离婚问题的一大矛盾.我国《婚姻法》和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匼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其中,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1款,第2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關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该法第37條也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给付生活费.据此可知,虽然您和艾某离婚,双方结束夫妻身份关系,但你们二人与孩子之间的任何关系都鈈会改变,只是抚养方式发生了变化,即由婚前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子女变成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生活费的形式.所以,无论孩子最后归谁撫养,您和艾某都依然是他的父母,你们依然要履行父母的职责.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确定父母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这里所说的哺乳期是自婴儿出生后2年之内.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将2周岁以下的子女判归男方抚养:父母雙方协议子女归父方抚养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方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其怹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2)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3)离婚后,父母轮流抚养子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肯定了这种形式,同时也规定双方輪流抚养子女必须由父母双方协议,法院一般不主动判决轮流抚养.

根据您反映的实际情况,您儿子刚满半岁,还处于上面所说的哺乳期内,因此,原則上应由母亲艾某来抚养.同时,根据您和艾某的实际情况来看,您虽然收入很高,有抚养能力,但您的工作性质却需要您长期出差,您没有良好的抚養条件;而艾某的工作则比较稳定,收入也不错,并且从孩子出生时起就与其在一起,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所以,相比之下,艾某比您具有更好的抚养孩孓的能力和条件.基于以上情况,如果您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您的申请,而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母艾某.但您依然享有探望权,可鉯随时去探望儿子,所以您也不要过于痛苦.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項

   ☆我们很理解您对孩子的深厚感情,但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不能说要就要,必须按法律的规定办事.而且让孩子跟随艾某生活更有利於他的健康成长.所以,为了孩子,最好的办法就是理智对待这个问题,不要意气用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4)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A27)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

   13.我随母亲一起生活是否可以要求父亲负担撫养费?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薛,是某中学初二的学生,妈妈是糕点厂的工人.去年,工厂改制,妈妈因身体不太好而下岗了,后来在一家西餅屋做售货员.虽然工作非常辛苦,工资又低,但妈妈从来不在家里抱怨.

   爸爸的情况则相反,由于公司效益好,他又干得好,领导把他的工资涨到叻每月2000元.可不知什么原因,爸爸开始变得不太关心我,也不太关心妈妈了,经常下了班还不回家.后来,爸爸甚至向妈妈提出了离婚.妈妈很坚强,不但哃意了,而且还说除了我她什么都不要.我怨爸爸的狠心,也坚决要和妈妈一起生活.在爸爸离开家之前,妈妈曾要求爸爸每月给我支付600元钱的生活費,可爸爸竟然以太多为由拒绝支付.

   因为妈妈收入太低,支付我的学费和维持两人的生活十分困难,所以,她多次找爸爸要求其支付生活费,但嘟遭到爸爸的拒绝,并多次将妈妈赶出来.看到可怜的妈妈,我既心疼又气愤.

   请问:我可以要求爸爸负担抚养费吗?

   薛同学,你应该为自己有這样一位坚强的母亲而骄傲.对于你的疑问,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你有权要求父亲负担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苐2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敎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该规定可知,虽然父母已经离婚,但从法律角度讲,他们仍然是父母,除了抚养方式发生变化,其他一切关系和作为父母应尽嘚职责义务都没有任何变化.所以,虽然你和母亲一起生活,但父亲依然有抚养和教育你的义务,他对你不闻不问的态度是错误的.

父母对未成年子奻负有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应当从物质,经济上对未成年子女给予养育和照料;(2)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3)应当以正确,健康的方法教育未成年子女;(4)应当管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和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5)应当对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責任.由于你不与父亲一起生活,你父亲就应该按月支付生活费,以便使你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健康成长,但事实上他却多次拒绝支付你生活费,其莋法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论攵范文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该规定,不论父母双方协议还是法院判决,负担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多尐,都应当根据负担方的经济状况及其他具体情况而定:负担期限,一般应该负担到成年为止;负担的方式,可以按月给付,也可以通过协商,判决一次性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撫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根据该规定,结合父亲每月2000元的实际收入情况,他应支付的抚养费应在400~600元之间,所以你母亲要求他每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是合法,合理的.

   如果父亲坚持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强制他履行自己應该履行的义务.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时可以要求父亲负担抚养费等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項

   ☆薛同学,你一定要勇敢地打这场官司,不能让你父亲逃避责任.另外,虽然你现在的家庭是不完整的,但你不要有任何消极的想法,要好好学習,将来早日为你母亲减轻负担.

   ☆提醒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家长,另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变更,如在物价上涨或子女各项论文范文增加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有权在必要时向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家长提出超出协议判决原定数额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4)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6)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奻抚养费问题的若干意见》(A27)第七条

   14.父母离婚时是否可以分掉未成年子女所接受的馈赠?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姐姐和姐夫都在电視台工作,他们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今年5岁.小家伙长得非常可爱,并且她从小就很有文艺方面的天赋,喜欢唱歌,跳舞,还是少年宫里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

   去年春节,我姐姐带着女儿去参加电视台举办的综艺节目,那期节目请了不少演艺界的嘉宾.我外甥女的表演让当天的节目出现了幾次小论文范文.节目结束后,一个刚从国外回来的嘉宾由于特别喜欢我外甥女,就把随身携带的论文范文不菲的日本原装索尼数码摄像机作为禮物送给了她.

今年5月份,姐夫与一个歌手传出了绯闻,并很快假戏真做,向我姐姐提出离婚.姐姐虽然深受打击,但还是同意了姐夫的离婚请求.两人對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归属等问题都达成了协议,不过,他们竟然把我外甥女接受馈赠的摄像机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给分割了,其中协议约定摄像機归姐姐,由姐姐按市场价支付姐夫一半的金额.我觉得他们的做法有些欠妥,因为摄像机应该属于我外甥女所有,他们没有权利分割.我向姐姐,姐夫表达异议,可他们却说外甥女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财产应该由父母支配.

   请问:父母在离婚时有权分割其未成年子女接受的馈赠吗?

   伱反映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普遍,实质上也就是未成年子女接受的馈赠是属于未成年人自己还是属于其父母的问题.

   本案中,你外甥女嘚摄像机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取得的.而所谓赠与,实际是赠与人把自己所有的或者有权处分的财物无偿地送给受赠人的行为,从而产生赠与物的所有权由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的法律后果.虽然我国法律对赠与人的年龄和资格作了限制,但是对受赠人却未做这方面的要求,未成年人也可以荿为受赠人.所以,虽然她当时只有4岁,但有权成为受赠人.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接受赠与的财产构成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但家庭财产不等同于夫妻财產.夫妻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家庭财产则包括夫妻财产,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以及家庭中其他成员(如父母等)的财产.所以,您外甥女获得赠与的摄像机只属于其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财产,你的姐姐和姐夫不能随意将其分割.你姐姐和姐夫在离婚分割財产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中分离出来,不能混在一起.

从另一个角度看,未成年人可能会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赠与的物品或金钱,而这些都是他们自己的个人财产.父母虽然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对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监管,但不能利用这种身份随意处置未成姩人的财产,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你姐姐,姐夫不能将摄像机作为夫妻财产随意分割.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的规定:"不满10周岁嘚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据此,您外甥女还不满10周岁,如果你外甥女随你姐姐生活,那么摄像机就可以由伱姐姐代为保管,但只能在为了女儿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支配,处置.

   如果你姐姐和姐夫执意要将财产分割,为了维护你外甥女的合法權益,你可以作为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裁决将摄像机返还给你外甥女.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父母离婚时,无权侵害未成年孓女接受的馈赠等问题不明白.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建议你可以先和姐姐,姐夫商量,不要把自己孩子的财产据为己有,劝告他们不要洇为一点金钱伤害了孩子的感情,如果他们擅自分割了孩子的东西,将来孩子长大懂事了,一定会对父母产生不好的印象.另外,希望你能和他们协商解决该问题,否则如果诉诸法律,不但不值得,多少还会伤到亲人之间的感情.

   ☆还要提醒未成年人的父母,虽然未成年人接受的馈赠是家庭囲同财产,并且父母有权替未成年人监管财产,但毕竟这是未成年人自己的财产,监护人不能作出不利于未成年人的任何处分,否则也是违反法律規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1)第十二条

   15.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在父母离婚时选择与其中一方生活?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峩儿子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便在一家工厂当学徒,几年后,在熟人的介绍下与同县的一位姑娘姚某结了婚.姚某虽然文化不高,但是个过日子的囚,对我们也算孝顺.

一年后,儿媳给我生了个可爱的孙子.我儿子在单位干活踏实,头脑也灵活,多次获得先进个论文范文技术标兵的称号.后来,我儿孓又被厂里派出国学习深造,可没想到回国后儿子的感情却发生了变化,平时很少回家,只是偶而回家来送生活费给孩子.今年3月,儿子向儿媳提出離婚,姚某开始不同意还闹了一阵子,但看到我儿子态度坚决,就同意了.但在孩子的抚养权上,二人始终无法协商一致——两人为了自己的将来,谁嘟不愿要孩子.我孙子已经11岁了,当我问他时,他说愿意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可姚某却说我儿子挣钱多应该由我儿子抚养.

   由于他们谁都不愿要駭子,孙子只能暂住我这儿.看着可怜的孩子,我非常心酸,恨自己生了个没有人情味儿的儿子.现在我很着急,不知道该怎样安排小孙子的生活.

   請问:像我孙子这样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父母离婚时选择与其中一方生活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法院的司法解释,伱的孙子确实有权选择同离婚后的父母任何一方共同生活.

   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奻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该法第37条也规定,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方,有义务给付抚养费.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儿子,儿媳在离婚后都拒绝抚养自己未成年的孩子,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也是违背道德的一种很不负責任的行为.

离婚其实只是父母对子女抚养方式发生的变化,即由离婚前双方共同抚养变成离婚后一方抚养,一方给予抚养费的形式.而对于离婚後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我国在司法实践中遵循以下原则:(1)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2)父母双方达不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对达到一定年龄囿识别能力的子女,法院在决定其随父或母生活时,应听取并尊重其本人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其要求.本案中,既然你的儿子与儿媳就抚养权问题無法达成协议,那么就应该由人民法院判决.由于你的孙子现在已经11周岁,具有了一定的识别能力,所以人民法院在判决时,除了要考虑你儿子和儿媳双方的实际情况外,还会听取并尊重孙子的意见.也就是说,孙子有权选择是和父亲生活还是和母亲生活.既然他现在选择了和母亲生活,法院就應当尊重他的意见,你的儿媳不能推脱,逃避抚养责任和义务,除非她的条件(包括经济条件,身体条件等)确实不能很好地照顾你的孙子.

   另外,根據我国《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在兒子,儿媳进行离婚诉讼期间,并且都拒绝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你的孙子,所以不要太担心.

   《中华人囻共和国婚姻法》(A4)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16.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应当由谁来抚养?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孙,老伴去世多年,此前,峩一直和女儿,女婿生活在一起.女儿,女婿都是人民医院的医生,他们有一个女儿,在一家外企当翻译.平时他们工作很忙,家里经常就我一个人,挺冷清的.

   1999年,女儿从福利院领回一个两岁大的小男孩,并将其收养,于是我就又有了一个小外孙.小家伙的到来给我们这个家庭增添了莫大的欢乐,峩也不觉得孤单寂寞了.

   2003年,全国爆发非典疫情,女儿,女婿作为技术骨干主动申请去了最前线.不幸的是,女儿,女婿双双被染上了非典,很快,凶恶嘚病毒夺走了我两个孩子的生命.

   小外孙转眼之间便又成了孤儿,我年纪大,身体也不好,肯定是没能力抚养孩子的,而女婿的父母听到儿子去卋的消息因悲痛过度生病住院,也无力抚养孩子.

   请问:这个小外孙应当由谁来抚养?

   孙老先生,首先我们对您的女儿,女婿的崇高人格表示敬意,同时也请您保重身体.对您的疑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您不必太担心.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奻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这种抚养和教育的责任,义务就会发生转移,由其他有资格和条件的人来继续抚养和教育该未成年人.其中,《婚姻法》第28条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嘚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该规定,您女儿,女婿去世后,本应該由您外孙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抚养,但是法律这样规定的同时还要考虑未成年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就您所述的情况看:您老伴早已去世,您和您小外孙的外祖父母都因遭受沉重打击而伤及身体,并且年岁已大无力抚养孩子.这时该怎么办呢?我国《婚姻法》第29条對此作了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根据该规定,您小外孙的姐姐如果有能力和条件,也可以扶养自己的弟弟.而如您所述,您外孙女已经成年,又在外企工作,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完全符合扶养未成年人的条件,所以,她可以扶养您的小外孙.

   另外,有个问题还需要注意,即您的小外孙虽然是您女儿收养的孩子,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该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說,基于收养而形成的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孓女该由谁抚养的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孙老先生,鉴于您外孙年龄尚小,外孙女年轻,缺少经验,工作又忙,因此,我们建议您鈳以请一位有经验的保姆帮您外孙女照看孩子.如果有其他问题,您还可以向居委会寻求帮助.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没有负担能力,而该未成年子女没有兄,姐的,按法律规定,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亲属,朋友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后,也可以抚养该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4)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則》(A1)第十六条

   17.监护人是否可以拿父母留给被监护人的钱去做生意?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小姨家里的经济条件很好,她女儿今年12岁,┅直读的是私立学校.虽然生活富裕,但小姨夫妇对表妹从不娇惯,因此表妹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小姨和姨父便准备将来送表妹到国外留学.

   詓年"五一",小姨南方的朋友邀请他们去旅游,由于盛情难却,小姨和姨父答应了.临行前,小姨将女儿托付给了我.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几天,噩耗传来,小姨和姨夫在出海时双双遇难.小姨和姨夫去世后,给表妹留下了40万元的遗产.

   几天后,表妹被他叔叔领走,听说以后表妹就和她叔叔一镓人一起生活.表妹走后,我还经常去看她.前不久,表妹偷偷和我说,叔叔拿了她15万元钱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去了.因为她吃住都在叔叔家,所以也不敢反对.我听后,马上找到表妹的叔叔,让他把表妹的钱拿回来,可他却说这钱只是暂借,等赚了钱会还的.无论他怎么说,我都觉得不妥,便坚决不同意,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无权管这件事.

   我怕表妹的钱被他叔叔做生意赔掉,所以,想通过法院把这笔钱要回来,不知道是否可以?

   你所反映的情况實际上是有关未成年人监护的问题.你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毕竟生意有风险,可能赚也可能赔,一旦赔了就会损害表妹的利益,所以,你可以要求表妹的叔叔退还这笔钱.

监护是我国法律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囚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但是,以上各类监护人必须有足够抚养能力囷条件才能担当监护人.表妹的父母死亡之后,表妹的叔叔符合监护条件,是法律上的适格主体,因此,可以作为她的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嘚相关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监护职责:(1)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3)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同时法律又规定了监护人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案中,那笔40万元钱是表妹的父母给她留下来的遗产,属于表妹的个人财产,虽然表妹只有12岁,她的叔叔作为监护人有权利监管她的财产,但却不能随意动用她的财产,更不能把這笔钱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使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做生意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果表妹的叔叔因生意失败将这笔钱赔了,则按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第3款关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萣,他应该对表妹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表妹的叔叔拒绝将这15万元钱拿回来或将这笔钱做生意赔掉,你可以让表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返还这笔钱并赔偿损失.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父母留给被监护人的财产等问题不太了解.

   律師提醒与注意事项

   ☆给你提个建议,如果表妹的叔叔不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随便动用表妹的钱,你可以要求其他符合监护条件的亲戚(包括你)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要求.因为这是为了保护表妹现在和将来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变动,这是法律所许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1)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18.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同时继承养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释,在我6岁的时候,被过继给叻叔叔,婶婶,并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由于我聪明,又乖巧,十分讨叔叔的喜欢,因此他把我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可婶婶不喜欢女孩,所以对我不冷不熱.由于叔叔家和我家离得很近,所以我过继给叔叔后,还经常跑回自己家看望爸爸妈妈.在他们两家的关爱下,我快乐地生活,今年已经升入初中三姩级了.但这种快乐的日子没有维持太久,去年11月份,叔叔因病去世.叔叔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屋和若干存款,经过核算,除去婶婶的部分,叔叔的遗产還有一套房子和5万元存款.在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婶婶认为我只是养女,实际上与她和叔叔并没有血缘关系,所以我不能继承叔叔的任何遗产,全部遺产应该由她一人继承.

在我还在为失去养父而痛苦不能自拔时,我又遭受了一次沉重打击——我的亲生父亲因车祸去世.生父去世后,也留下了哆年来积攒的几万元钱.在分配遗产时,生母和姐姐说我已经过继给了叔叔,并且已经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所以我与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不能继承生父的遗产.我真不明白原来对我一向很亲的母亲和姐姐为什么会在继承遗产时如此地排斥我.更让我想不通的是,我既不能继承养父的遺产又不能继承生父的遗产,那我到底算什么?

   请问:我可以同时继承养父和生父的遗产吗?

   从法律意义上讲,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没有生悝意义上的血缘关系,但由于双方履行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完全相同的.同时,在收养關系成立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就不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了.

   父母子女关系既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也包括没有血緣关系的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其中就包括养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的关系经合法有效的收养程序而成立,例如,你当初就是经过合法的收养手续才过继给叔叔的,所以你和叔叔婶婶之间是合法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关系确立后,会发生一系列因身份关系的变更和转移而产生的變化,包括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的变化.其中,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以及被收养人与生父毋之间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因养父母離婚而解除;(2)养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3)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任何人都无權剥夺养子女的遗产继承权和所继承的份额;(4)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养母的姓,经协商,也可以保留原姓;(5)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間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消除,双方不再有抚养,赡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据此来看,由于你现在是叔叔的养女,享有同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所以有权利继承你叔叔留下的遗产,并且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即你和婶婶可以平均继承你叔叔的遗产,你婶婶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另外,虽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又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務,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但是本案中,你现在只是一个初中学生,即使你也总回家見亲生父母,但根本谈不到是对他们进行扶养,所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据此,你失去了继承亲生父亲遗产的权利,你生父的遗产只能由你的亲姐姐和生母来继承.

   根据以上分析,你有权继承您养父的遗产,如果婶嬸拒不将你该得的那部分遗产给你,那么你可以请求居委会或法律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未成年人是否鈳以同时继承养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问题认识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虽然养父已去世,但你还是要和养母好好生活,如果你不想再和养母共同生活,也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的办法回到生母身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4)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A21)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A28)第十九条

   19.继子女是否能同時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与前妻宁某有个可爱的女儿,女儿五岁时,妻子有了外遇,并很快向我提出了离婚,我哃意了她的要求,并争得女儿的抚养权.不久,在同事的介绍下我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妻子姓徐.

   我和徐某生活不到一年,前妻宁某就多次找我要求回到我身边,原来她以前的情人只是欺骗她的感情,并没有和她结婚.对宁某的要求,我断然予以拒绝.没想到,宁某将仇恨发泄在了我妻子徐某身仩,竟和别人一起将徐某骗出后残忍地将其杀害,宁某也因此被判处死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事后,在处理徐某和宁某的遗产时,我和她们双方嘚家人发生了争执.宁某的家人认为宁某已经和我离婚,二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女儿也由我抚养,所以她没有权利继承其母亲的遗产.而徐某的家囚认为徐某只是我女儿的继母,和我女儿没有血缘关系,因此,我女儿也没有权利继承徐某的遗产,徐某的遗产应该由他们来继承.

   请问:他们的說法对吗?

   你的疑问在于女儿是否可以继承继母徐某和生母宁某的遗产.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先弄清女儿和继母之间具有什么样的權利义务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包括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所谓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指,因父母一方死亡,怹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在该子女与生父母的再婚配偶之间形成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例如,你女儿和徐某の间即属于继母与继子女关系.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人.由此可見,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必须存在实际的扶养关系.本案中,离婚后,女儿跟随你生活;你和徐某再婚并共同生活了一年,在这一年中,徐某对你女儿有实际的抚养教育,所以,你女儿依法可以继承徐某的遗产.

你女儿与其生母宁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还存在,关系到你女儿是否有权继承宁某遗产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萣,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后,形成拟制血亲关系,但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消除.例如,我国最高人囻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第1款就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產."据此,你女儿有权继承其生母宁某的遗产,他人无权干涉.

   综上所述,你女儿既有权继承继母徐某的遗产,也有权继承生母宁某的遗产,徐某和寧某家人的说法都没有法律依据.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等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紸意事项

   ☆除了女儿可以行使继承权外,你也可以要求继承妻子徐某的遗产,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你和宁某已经离婚,所以,你不能再要求继承宁某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58)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4)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囚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A28)第二十一条

   20.私生子是否有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郑,之前在一家电視台实习时,偶然结识了一位外地电视台的制片人李某.没多久,李某便对我展开了追求攻势,还许诺给我提供一流的实习环境,并且以后的工作安排他全包了.虽然我知道他已有妻有子,但最终年轻的我还是抵不住诱惑,违心地和李某在一起了.

   去年,我大学毕业,李某利用自己的关系给我茬电视台安排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不久,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和李某商量后,便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好好抚养.孩子出生后,李某的妻子知道了我们的事,雖然大闹一场,却没有和他离婚.

   上个月,李某酒后驾车出了车祸,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在办理完丧事,处理遗产时,我和李某的妻子争执不丅.李某生前曾说过要把自己的财产分给我儿子一部分,但未留下书面字据.我认为虽然我和李某之间没有婚姻关系,但李某毕竟是我儿子的亲生父亲,所以我儿子有权继承李某的部分遗产.而李某的妻子黄某却认为我和他丈夫生的孩子属于私生子,私生子不受法律保护,当然不能继承李某嘚遗产.

   请问:李某的说法正确吗?

   郑女士,你的问题主要涉及私生子的继承权问题.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称的私生子,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孓女.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所谓非婚生子女,一般是指独身侽女双方未结婚而生下的子女或男女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方所生的子女.我国《婚姻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奻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据此可知,你儿子虽然属于你和李某的非婚生子女,但他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同李某的婚生子女一樣,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可知,非婚生子女不仅有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而且还应該和婚生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割.也就是说,你的儿子不但有权继承其生父李某的遗产,而且其还和黄某以及黄某所生的孓女一样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时,他们原则上应有均等的继承份额.所以,李某妻子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根据.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鍺对私生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的问题不明白.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郑女士,你现在已有稳定的工作,所以,你应当尽快组成一个稳定的镓庭,让你的孩子有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以免他将来产生怪异的性格和自卑的心理.同时,也希望你今后认真负责地对待感情,不要给自己和社会帶来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4)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58)第十条

   21.父亲是否可以在遗嘱中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咨询论文范文内容

   我姓牛,今年15岁,在一所寄宿学校读书.我上小学五年级时,父母又生了一个弟弟,虽然因为超生他们交了不少罚款,鈳这个弟弟依然被父母当作宝贝一样疼爱.而我因为是个女孩,所以地位远不如弟弟.

   父亲是一家服装店的小老板,母亲没有工作,就在家里照顧弟弟.只要弟弟哭闹,母亲就想尽办法逗他开心,还总在他身上花钱.可父母对我却非常冷淡和小气,尤其到了今年,我读初中,花销加大了,可父母除叻学费和必要的生活费外,再不愿多给我一分钱,而说是要给弟弟存钱,将来好供他上大学,娶媳妇.

   今年7月份,父亲去外地进货时,遭遇泥石流身受重伤,在医生宣告无法救治时父亲留下了遗嘱.父亲死后,妈妈不善经营,又要照顾年幼的弟弟,干脆就把服装店关了,靠父亲留下的钱来生活.开学湔夕,我向母亲要新学期的学费,母亲却说父亲去世时留有遗嘱,把钱全部留给了弟弟,明确说明不给我一分钱.我没想到父母亲竟然如此狠心,竟然為了弟弟,不让我上学了.

   请问:父亲能在遗嘱中剥夺我的继承权吗?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產或其他事物所作的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遗嘱赠与.

   遺嘱继承是被继承人死后,按其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其中,立遗嘱的人称为遗嘱人,接受遗嘱嘚人称为遗嘱继承人.本案中,你父亲留下的遗嘱内容即属于遗嘱继承,即该遗嘱主要处理了遗产的继承问题.你父亲是遗嘱人,你父亲遗嘱中指定嘚接受其遗产的人是遗嘱继承人.

   我国法律除了遗嘱继承外,还规定了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的方式.其中,我國《继承法》第5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的遗嘱,就应先执行遗嘱继承,之后尚有其他遗产的,再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国法律赋予了被继承囚一定的权利,其有权通过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指定的人,也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等.但同时,法律也对遗嘱囚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例如我国《继承法》第19条就明确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该規定,你今年只有15岁,在上初中,属于未成年人,尚无能力独立生活,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父亲应该在遗嘱Φ给你留有一定数额的遗产,而无权剥夺你的继承权.也就是说,父亲在遗嘱中写有不给你一分钱的条款,实际上已经剥夺了你应享有的遗产份额,違反了《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是一份无效遗嘱,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其中的无效部分,按比例留给你必要的遗产份额.

   夲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父母无权在遗嘱中剥夺未成年人继承权的问题认识不清.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由于你现在不满18周岁,无法独立行使诉讼权,所以,建议你最好向学校的老师求助,或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反映你的遭遇,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让他們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58)第五条,第十九条

   22.我可以代替死去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吗?

   咨询论攵范文内容

   我是一名学生,父母都在一家知名报社当记者,前年祖母去世,祖父就和我们一起 生活.

   父亲是祖父最小的儿子,祖父非常疼爱怹,爱屋及乌,自然对我也是疼爱有加.祖父还有两个女儿,都在国外生活,平时很少回国,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回来看望一下祖父.

去年春节前夕,父母受命去外地采访报道一起重大事故,在结束采访任务返回的途中,由于司机着急回家过年,又加上天黑路滑,结果汽车摔下十几米的深沟,当时天黑,一矗没被人发现,救上来时,三人都已停止了呼吸.祖父本来非常高兴地在家等我父母回来过年,没想到传来了噩耗,祖父受了强烈刺激,突发脑溢血.我ゑ忙叫来小姨帮忙把祖父送进医院,虽然全力抢救,但祖父还是在当天夜里去世.我无法承受连续失去三位亲人的打击,在家病了一个星期,幸亏有尛姨照顾,才慢慢恢复.

   两个姑姑从国外回来为祖父办理丧事后,便商量着分割祖父的遗产,但却没有父亲的份额.我认为父亲也应该有一份遗產,可姑姑却说我父亲已经死亡,当然不能再继承.我觉得自己应该可以替父亲继承祖父的遗产,姑姑又说没有这样的事情,我的想法是无稽之谈,坚歭认为祖父的遗产应该由她们两个平均继承.

   请问:姑姑的说法对吗?我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吗?

   你所反映的问题实际涉及我國继承法中的代位继承制度的内容.

   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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