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无车承运试点企业人,对企业有什么资质要求?

自2017年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开启,各大物流企业迅速专做平台型物流——无车承运人。使得物流行业的业务迅猛增长,目前无车承运人完全能够担当期物流业的主力军之一了。但是也面临着一个问题,无车承运人能够给货主开具11%的发票,但是真正委托给我们的实际承运人却没有资质开具发票,这也是目前无车承运人所面临的一个问题。

  •   无车承运人模式的中下游企业,如果实际运输方是一般个人纳税人,也是有资质去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但是目前国内的运输主力军80%都是小型车队或者个人,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是没有资质开具1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的。   

  • 不过,部分省市其实早有不同解决方案的探索。

  1. “第一种方案是目前天津的一家企业在推的,无车承运人为个体司机代开3%的增值税发票,但是要求国家给一个‘交3抵8’或者‘交3抵7’的政策,因为如果11%或者抵扣3个点之后剩下的8个点都由无车承运人来承担,依然是个不小的负担。另外,个体司机买路桥费、买车、买轮胎实际上都已经交过相应的增值税,他们没有进行抵扣,所以理论上讲国家应该给他们一定的补贴。但是这种方案有个巨大的风险,就是虚开发票的风险。”

  2. 第二种解决办法是,把每一个个体司机注册成为一个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这样他就可以给无车承运人开11%的发票,他自己买车、买油、路桥费可以进行进项抵扣。这样一来,比如无车承运人本该付1万元现金运费给司机,现在可以变成7000元现金、3000元加油卡的形式。”目前很多无车承运人私下里都是这么做的,“但这对司机来说并不划算,那么多油卡用不完去变现是需要时间的,而且有时候变现还得打折”。

  3. 以上内容就是对无车承运人发票开具一些问题的说明,同事也给出了一部分解决方案。更多无车承运人新闻资讯可以了解更货超多无车承运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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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我省确定的甘肃建投、甘肃物产集团、甘肃西运等七家试点企业已全部与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平台完成对接,标志我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已初具运行条件,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7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完成部级监测平台对接

     【本报讯】昨日,记者在省运管局获悉,截至2017年4月21日,我省确定的甘肃建投、甘肃物产集团、甘肃西运等七家试点企业已全部与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平台完成对接,标志我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已初具运行条件,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据介绍,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完成监测平台对接后,将由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试点企业开展四个方面的运行监测工作。同时,各试点企业将按照相关相关标准和要求,持续上传运行数据。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编制完成本省试点运行监测情况分析报告,交通运输部将总结梳理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全国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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