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进入精准扶贫脱贫了能不能在享受政策户,享受国家脱贫养殖款一万五仟元,从未见过一头猪和牛,骗取国家养殖款几十万按法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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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精准扶贫奖励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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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竹山_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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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业扶持
  1.茶叶:①工程建园按照直播茶园1200元/亩、无性系茶园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不宜工程建园的地块除集中供种(苗)外,每亩补助200元。②规划区内贫困户新建茶园按50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管护补助,连续补助三年。贫困户已建茶园三年管护期内,享受幼龄茶园管护补助;低老茶园实施有计划改造,给予奖补支持。③村(社)采取土地流转方式支持贫困户建设茶园的(流转期限至二轮延包终止年),按荒地不高于200元/亩/年、旱地不高于400元/亩/年、水田不高于500元/亩/年的标准支付三年土地流转费,三年后该茶园交由贫困户经营,由贫困户支付流转费,贫困户放弃经营权的由村集体或组建的合作社经营,并与贫困户进行收益分成。④对于当年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湖北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获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一次性补助认证企业和认证单位各2万元、1万元、1万元。⑤对研发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能够延长产业链条新产品,经认定后,每个奖励30万元。(以上政策依据《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茶叶扶贫产业的意见》&竹发〔2017〕11号&文件)。⑥管护茶园奖补标准为500元/亩/年。(依据《竹山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竹山县2018年茶叶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竹扶组发〔2018〕7号&文件)。
  2.食用菌:①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食用菌的每袋给予2元奖励;对企业、非贫困户种植食用菌的每袋给予0.5元奖励。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非贫困户新建食用菌出菇棚达到标准的,给予每袋1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要确保使用三年。③对新建100万袋以上的制袋基地,达到验收标准的按实际养菌袋数一次性给予每袋2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新建50万袋以上、99万袋以下的制袋基地,达到验收标准的按实际养菌袋数一次性给予每袋1.5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④对食用菌龙头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⑤对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食用菌的企业,贷款50万以内的按年贴息3%,不超过3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食用菌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全额贴息一年。⑥对出口创汇的食用菌企业,按每出口1美元给予0.05元人民币的奖励。⑦对获得年度食用菌产业考评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的奖励。⑧对发展食用菌获得“十星级脱贫示范户”的,每户给予1000元奖励。⑨县政府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用于技术人员工资、会务、办公、考察学习培训等支出。(以上政策依据《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食用菌扶贫产业的意见》&竹发〔2018〕5号&文件)。
  3.中药材:①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连片种植50亩以上道地中药材基地的,每亩一次性给予500元的种(苗)补助。②对新引进试种示范多年生的中药材品种,集中连片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种(苗)补助。③贫困户新发展2亩以上中药材的,每亩给予500元的种(苗)奖扶。④招商引进中药材企业,为企业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实行厂房租赁招商。⑤企业入驻竹山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建成投产后按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⑥企业年产品出口创汇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每出口1美元给予0.05元人民币的奖励。⑦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达到脱贫验收标准,且家庭人均收入80%来自中药材产业收入的,每带动1户奖扶2000元(带动5户以下的不予奖扶)。(以上政策依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药材扶贫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竹办发〔2018〕13号&文件)。
  二、易地扶贫搬迁
  1.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必须按照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规定, 2人户不突破50平方米,3人户不突破75平方米,4人户不突破100平方米,5人以上户不突破125平方米。
  2.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一律由乡镇人民政府实行统规统建。建房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易迁户按人均0.25万元自筹,最高不超过1万元(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要求自筹资金)。
  3.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房前必须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协议书,新房建成后,必须拆除旧房,再分配新房,办理相关手续。旧房拆除原宅基地交公复垦或集体占用后,按人均0.25万元标准奖励给搬迁户,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贫困户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以上政策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竹政办发〔2016〕35号&文件)。
  三、教育扶持
  1.学前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的,每名幼儿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特校生每生每年1250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支出。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
  4.高中免学费补生活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读高中的,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该资金免除学生当年学费外,用于补助学生在校生活费。
  5.中等职业教育:(1)中职国家助学金:属于国家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每生每年2000元。(2)中职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6.本科一次性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读本科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并享受一次性入学交通补助(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每生每年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在校期间财政贴补利息)。
  8.“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职学校的,可用手机下载“雨露百事通”APP申报“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分学期进行补助);申请报名时间分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进行,春季申报时间为3月10日至5月10日,秋季申报时间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申报成功之后,申请人可上网随时查阅申报、审核进展情况。所有申报学生必须成功提交申请后,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当期学籍证明(“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可在湖北省扶贫信息网或竹山县雨露计划群下载)。未在申报时间截止内提交申请或未上传有效学籍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当期补助。
  (以上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7号&、《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竹山县2017年度精准扶贫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竹扶组发〔2017〕12号&和《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分解落实&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的通知》&竹扶组发〔2017〕16号&文件)。
  四、健康扶持
  1.扶贫对象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特困优抚对象住院不设起付线。
  2.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70%。
  3.贫困人口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不高于100元,县域内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按市统一政策执行。年度封顶线为12万元。符合核销政策的意外伤害住院封顶线一年内累计支付限额为1万元。
  4.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治疗的,基本医保(不含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
  5.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5000元,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分段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不低于35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
  6.实行慢性病门诊定补。对高血压Ⅲ期、冠心病、中风后遗症、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衰、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病,由市级统一制定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
  7.落实“四位一体”医疗保障待遇。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8.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农村低保、五保、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市统一政策予以救助。
  9.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健康档案,贫困户家庭必须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0.每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以上政策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4号&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十政发〔2017〕27号)。
  五、农村低保、五保、孤儿扶持
  1.农村低保:从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4320元/年(360元/月)。对低保家庭中高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对其本人可按照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或定额增发临时补助金。
  2.农村五保:从日起,集中供养对象10200元/人/年(850元/人/月),分散供养对象6600元/人/年(550元/人/月)。
  3.孤儿:从日起,集中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为1696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1060元/人/月。
  (以上政策依据《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竹山县2017年度精准扶贫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竹扶组发〔2017〕12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竹政办发〔2018〕29号&文件)。
  六、社会保险扶贫
  1.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在2017年到2019年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7〕49号&文件)。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①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中央确定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70元。县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及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②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留存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③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当自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村(社区)申报,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并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竹政办发〔2015〕2号&文件)。
  七、残疾人扶持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一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护理补贴1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6岁脑瘫、听力、智力患儿到定点机构进行抢救性康复训练,省残联每例补贴15800元。
  3.对低听力残疾贫困户适配助听器的,成人单耳补贴1500元,儿童单耳补贴5000元。
  4.对低视力适配助视器的贫困残疾人,每人补贴1000元。
  5.贫困户白内障复明手术,县残联予以免费手术。
  6.对重度精神病扶贫对象,享受县残联服药补贴500元,住院补贴3600元。
  7.对家庭困难的残疾人户申请无障碍改造,县残联将按照年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审核组织实施。
  8.残疾人安装假肢,安装大腿或上臂的可享受6000元补贴,安装小腿和上前臂可享受3000元补贴。
  9.应届残疾学生上大学,县残联一次性奖励专科1000元、本科2000元、研究生3000元、博士生4000元。
  10.贫困户中持证残疾人,当年自主创业开办小商店和农家小店,可申报残疾人创业扶持“双百工程”项目,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
  11.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县残联将优先组织其到指定的培训机构或乡镇参加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
  12.对持有二代残疾人证,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证照齐全的下肢残疾人,可申报享受残疾人燃油补贴,每人每年260元。
  (以上政策依据省、市残联相关文件)。
  八、金融扶持
  1.小额信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原则上提供5万元以下(特殊产业可放宽至10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全贴息的信用贷款;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当年脱贫达到验收标准且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当年申报经县扶贫部门审核后给予3%贴息。
  2.养殖业保险:投保对象:贫困户饲养的猪、牛、羊。保险期限:一年(以出具保单时间为准)。投保方式:由县扶贫部门统一投保。保障范围:因火灾、爆炸、暴雨、洪水、风灾、雷电、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建筑物倒塌、高传染性疫病等自然灾害导致的猪、牛、羊死亡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猪每头1000元、牛每头最高5000元、山羊每只最高500元赔付(出险时按实际价值赔付)。
  (以上政策依据《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竹山县2017年度精准扶贫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竹扶组发〔2017〕12号&文件)。
  九、技能培训扶持
  当年在县内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取得汽车驾驶证件的,县扶贫部门每人一次性奖扶1000元;培训学校除住宿、水电费全免外,每人奖扶500元;县人社部门每人奖扶800元(当年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补贴)。(依据《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竹山县2017年度精准扶贫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竹扶组发〔2017〕12号&文件)。
  十、就业创业扶持
  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2000元/人(具体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号&文件 )。
  2.对开办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给予1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每人最高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16〕80号&文件 )。
  3.对农村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16〕80号&文件 )。
  4.对返乡初次创业农民工和精准扶贫对象创办种殖、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专业合作社,或进入创业基地、创业园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一定就业人数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带动2人就业的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带动4人就业的给予4000元创业补贴、带动5人就业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依据《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十财社发〔2018〕95号&文件 )。
  十一、生态扶贫
  1.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于2014年启动,是指农户在家庭承包坡耕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15度-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实施造林,经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作业设计并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检查验收合格后,国家给予退耕农户每亩补助1200元(分三次拨付:其中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依据《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发改规〔2015〕1号&文件)。
  2.精准灭荒政策:精准灭荒工程从2018年开始实施,三年完成精准灭荒任务。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严格按照省林业厅核实认定的地块组织实施,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造林完成后申报省林业厅检查验收,经省林业厅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对造林业主给予每亩600元的造林补助。(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3号&文件)。
  3.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凡纳入生态公益林规划范围的林地,对农户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国家级公益林12.75元/亩、省级公益林7.75元/亩。年度管护情况经乡镇自查合格后,造册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通过农商行“一卡通”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到户。(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发〔号&文件)。
  4.生态护林员政策:生态护林员计划指标每年由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下达。计划指标下达后,根据乡镇森林管护面积分配生态护林员名额,由乡镇人民政府选聘符合条件的上一年度建档立卡在册贫困人口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乡镇组织对生态护林员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全额发放。(依据《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综合处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林办天〔号&文件)。
  十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政策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给予补贴。但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耕地、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成片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各类征占耕地、长年抛荒耕地、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不得兑现补贴。
  2.面积核定程序:农户申报,村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核实,补贴面积公示,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作为当年农户补贴面积。
  3.补贴标准:县财政局根据当年的补贴资金规模(包括当年省财政厅下达、上年结转资金余额),按照审定的耕地面积,计算并确定亩平补贴标准,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批复,将补贴资金在6月底前兑付到农户。
  4.补贴兑付: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委托县农商行负责向农民兑付,县农商行于6月30日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打入农户“一本通”存折。7月1日以后,农户可持“一本通”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农商行营业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
  5.发放原则: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不得由乡镇政府部门及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抵扣任何款项,也不得推迟兑付。为了保障农民切身利益,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应缴各种费用等现象的发生,农户尽可能亲自到农商行营业网点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补贴资金,不要交他人代领。农户存折应妥善保管好,以后年度的补贴资金仍将通过此“一本通”存折发放。各农商行营业网点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以上政策依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农计发〔2018〕15号)文件)。
  十三、信息化扶持
  1.从2017年起县财政给予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装使用广电宽带、高清互动电视业务每年每户200元信息费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2.县广电网络公司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装使用广电宽带、高清互动电视业务的免收初装费,并给予每年每户100元信息费减免,连续减免三年。
  (以上政策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广电宽带、高清互动电视费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文件)。
  十四、危房改造
  自2017年开始,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用于集中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2017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资金15363元(含中央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2018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户均标准暂按11570元(正式补助标准确定后另行通知),具体每户的补助金额,各乡镇可根据4类重点对象的贫困程度、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依据《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竹山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竹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竹建字〔2018〕14号&文件)。
  说明:以上所有政策收集整理截止2018年5月底,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客户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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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贫困户沾不上低保 精准扶贫不精准 商洛市山阳县高坝镇扶贫有些乱 09:34
《法制传媒网》焦永锋 旭东12月6日,本网记者接到山阳县高坝镇部分贫困群众反映,称村镇干部不作为,精准扶贫走行式,低保贫困救助看人下菜单。为此,本网实地走访发现地处大山深处的山阳县高坝镇,部分贫困户仍生活在极度贫寒中,而所谓的精准扶贫项目基本失败。有群众质疑,村镇干部对此涉嫌弄虚作假,且对群众脱贫难有作为。家住陕西省山阳县高坝镇蔡坦村椿树沟组的于鹏对记者说,其家中共有老小7口人。自己从小以种地为生,但几亩薄田每年所产粮食,仅是紧紧张张地勉强够全家人的口粮。有时,家里的粮食,甚至都熬不到第二年收割新粮食,这时就得借别人家的粮食,7口人才不会受饿。 由于家里人口多,父亲常年劳作,落下病根于2002年不幸离世。从那时起,家里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几人,日子过得就更艰难了。因为不愿看到,母亲一个人扛着一家人的生活。他在仅上到小学五年级,就被迫辍学出外打工。尽管这些年国家有了好的政策,倡导精准扶贫,但是我们也从来没有享受到低保待遇,以及扶贫优惠政策。据他讲,从他父亲已经去世至今15年里,他家从来没有享受到扶贫以及相关的补贴。目前家里仍住着上世纪80年度修建的土坯房,家里连一件像样的家具家电都没有。该村村民于根来、孙芳夫妻一家,有两个儿子,连同两个儿媳,五个孙子,共计11口人,目前仍居住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的老房子。据记者现场走访,该房目前已是危房。在雨季,常常是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据知情者介绍,这个三世同堂的家庭,人均面积就不到五平方米,且还是随时面临倒塌的危房。于根来家,如此恶劣的环境,目前仅精准扶贫一个儿子,还有一个不是贫困户,全家没有一个吃低保的。据反映,于根来蹆有残疾,孙芳右眼残疾已经失明,二位老人都没有生活来源,经常为看病买药四处借钱。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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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来源:澎湃新闻网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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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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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上往事
来源:澎湃新闻网
来源:新华网广西东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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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贫困县的扶贫攻坚之道  东兰县位于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南缘,红水河上游。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广西农民运动的发祥地、右江革命根据地腹地,是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领导百色起义的策源地,红七军和人民英雄韦拔群的故乡。解放后仅登记在册的东兰县革命烈士就达2266人,是名副其实的英雄之乡、壮士之园。全县总面积2415平方公里,现辖14个乡镇3613个自然屯,总人口30.79万人。县境内以喀斯特及丘陵地貌为主,土地贫瘠,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68亩。山岭连绵,沟壑纵横,交通闭塞,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且部分村屯农户居住分散,属深度贫困县。据了解,2015年底全县有73个贫困村,共1.72万户贫困户、6.64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当前,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最大的民生,是“一号工程”。广西东兰县作为全国社会扶贫创新协作试点县,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精准脱贫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展开,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县实现了1.88万人脱贫,11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  调研表明,东兰县能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取得亮眼成绩,落实“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要求,其主要做法是:凝心聚力推进 “十大扶贫工程”,创新开发 “五个特色品牌”,做到 “三推进”“六精准”,探索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由一般性扶贫向生态扶贫的转变,做深、做透小县大产业,小县大生态,小县大品牌这一系列文章,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现了小县的大发展和大跨越。  “十大扶贫工程”,齐抓共管推进“真扶贫”  党建引领党员示范,“四个到户”推动民富。东兰县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基层党委的领导作用和基层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东兰县盛禾富硒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又名勤耕社)为例,合作社党支部注重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定期邀请片区党建工作站进行工作指导,开展党员互评、社员评议党员等活动,激发党员干事活力。通过“三共建”,即合作社与片区行政村、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党支部的三方共建,使合作社党支部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四个到户”,即扶贫产业规划到户:通过农业专家的实地考察,规划好片区农户适宜种植和发展的果蔬产业,发展最优品种;扶贫政策送到户:基层党员深入片区村群众家中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片区农户到合作社观摩学习,带领农户按照统一规划种植作物,推动产业片区联动发展;结对帮扶准确到户:实现“一对一”深度结对帮扶,既做到帮助农户解决当下贫困难题,又保证提供脱贫后的巩固帮扶,切实践行“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产业利益连接到户:合作社通过跨片区协调联动,实现片区产业资源整合互惠,引导贫困农户以土地流转、扶贫帮扶资金入股等方式参加合作社,实现收入叠加。调研期间,合作社支部书记韦盛波向调研组一行介绍了合作社拉丁蜜桔、砂糖桔、富硒米、西瓜等农产品的种植情况,他预计2019年这些农产品产量可达1700多吨,年产值约1100多万元,可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3000多元。随后调研组一行又参观了烧烤区、垂钓区,韦盛波详细介绍了基地后续打造休闲农业旅游模式的整体规划。东兰县真正做到党委加强领导、党支部凝聚合力、基层党员深度帮扶,助推群众抱团发展携手脱贫。  特色产业帮扶到户,增收稳定彰显实效。东兰县属南亚热带阔叶林季风气候区,热量丰富,夏长冬短,雨量充沛。良好的气候条件适合多种特色作物生长,核桃、板栗、山油茶、富硒米等品优质好;东兰乌鸡、黑山猪、桑蚕等特色养殖业优势突出,“东兰乌鸡”和“东兰板栗”“东兰黑山猪”分别获得农业部国家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为利用好优势资源助力当地农户脱贫致富,东兰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产业发展是脱贫攻坚的动力和关键,强力推进“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项目建设,为贫困户初步打造了“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板栗、油茶、水产品等种植、养殖脱贫致富产业,板栗、桑蚕、富硒墨米等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最终形成一户一项目、一村一品种、一乡一特色、一县一品牌的战略思路。此外,东兰县的产业扶贫注重“两个带动”效用的发挥。一是龙头企业带动。例如,联合广西万寿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梦巴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兰县顺达黑山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大力发展东兰乌鸡、黑山猪、肉牛、林下菌草和淡水养殖产业等。主要采取“公司+合作社+养殖户”的养殖模式,龙头公司与养殖户、能人大户、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公司统一提供种苗、饲料、技术服务,统一回购,政府给予养殖基地建设扶持,共同推动户户有产业、家家能增收的愿景实现。在三石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基地,种桑养蚕除在标准化蚕房内养护外,也在周边片区的农户家进行,实现“户户养护,家家收益”的增收模式。在基地的小蚕共育室,养蚕户韦爱娣向调研组一行介绍了小蚕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和养护注意事项,农户通过科学养护已实现稳步增收。二是农业大户示范带动。农业大户在乌鸡、板栗、核桃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带动贫困户脱贫。东兰县通过政府引导、龙头带动、农户行动、规模推动,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效果。  生态旅游多样开发,五色品牌激发动力。东兰人杰地灵,作为全国社会扶贫创新协作试点县,东兰立足先天优势,做强打响红色老区、绿色生态、金色铜鼓、银色长寿、黑色物产“五色品牌”特色,推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红色”革命教育资源集聚。东兰县通过修缮韦拔群及开国将领韦国清、韦杰等的故居,筹建“壮乡英雄文化园管理处”、河池拔群干部学院等红色资源管理、教育机构,打造了一条红色旅游线路,为开展党员教育和学习革命精神提供丰富且聚集的资源。“绿色”生态旅游类型多样。东兰县特殊地貌造就了红水河第一湾、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红水河生态长廊等自然生态养生旅游观光景区,农户通过规划果蔬种植园,使其成为集采摘、烧烤、垂钓等综合性体验为一体的农业休闲旅游区,吸引大批游客前来观光,增收致富效果明显。“金色”铜鼓民族文化保存完好。东兰县民族传统文化底蕴深厚,是红水河流域铜鼓文化的主要集聚地,被称为“世界铜鼓之乡”,民间铜鼓与“蚂拐节”民俗文化已被国家确定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项目。在“金色”品牌的带动下,东兰铜鼓文化旅游加快发展。2015年,全县接待游客111.9万人次,旅游项目覆盖贫困人口16610人,占全县贫困人口的25%。“银色”长寿优势突出。2013年,东兰县被授予“中国长寿之乡”,每10万人口中拥有百岁寿星30人,是联合国评定世界长寿之乡标准的4.3倍,且百岁寿星数量呈不断增长趋势。东兰县积极利用这一优势,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医疗保健等健康服务,延长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链,“长寿东兰”品牌响亮。“黑色”特色产业打造健康东兰。东兰县盛产的板栗、乌鸡、坡豪湖牌墨米、腊三珍、东兰墨米贡酒等特色产品,由于品质上乘,营养丰富,国内外市场巨大,产品远销国外。生态旅游扶贫工程的开发,对于拉动县域经济增长提速,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增收致富效果显著。  易地搬迁造福于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东兰系“老、少、边、山、穷、库”地区,石漠化严重,生存发展条件恶劣,靠山群众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脆弱的生态环境也不利发展生产。且贫困户散居在各村屯,常规扶贫脱贫途径难以奏效。因此,为促进贫困户脱贫摘帽,东兰县实施易地搬迁安置工程,以向阳新城安置工程和三石镇公平村纳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为例,东兰县主要采取在县城和中心城镇周边安置的两种安置方式,解决整村搬迁和分散住户搬迁的难题。向阳新城安置工程项目总投资5.6亿,建设工期3年,完工后将实现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安置工作。新城内汽车站、小学、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齐全,将有效改善贫困群众居住生活条件。为保证搬出移民能够“安居”,县政府充分发挥安置地产业发展优势,通过引进和创办企业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就近进城务工、经商和创业,开创了“无土安置”新模式,确保所有搬迁户能够“乐业”,实现增收致富。2016年,东兰县投资3.65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3处,搬迁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占全部搬迁对象的90%以上。易地扶贫安置,不仅改善了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更为其带去发展生产、展望新生活的机遇和希望,使贫困群众加快脱贫步伐,逐步迈向全面小康。  智力帮扶拔除穷根,提升技能彻底脱贫。东兰县在智慧扶贫工程推进中,着重做好两个抓手的工作:一是以教育扶智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7+1”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体系。东兰县为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强力推动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共投入资金3亿多元实施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教师周转房建设等项目建设。调研组参观的国清中学,是韦国清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重点项目之一,学校占地面积140亩,建筑总面积59616 平方米,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科技实验大楼、图书馆、学生食堂等已建成竣工,目前已正式招生1400余学生,有效缓解了县城区初中教育资源紧缺难题,推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办学,规范化管理,高质量教育的目标。此外,东兰县严格执行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各类教育资助,共落实各类学生资助资金5833.58万元,惠及学生11.51万人次。二是以技能培训为抓手,提高劳务收入。2017年以来,东兰县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及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行动等,培育更多贫困户变身为技能型人才,通过增收加速脱贫。  此外,东兰县还强力推进转移就业扶贫、生态补偿扶贫、医疗救助扶贫、社保兜底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工程,“十大扶贫工程”共投入5.91亿元,实现贫困人口脱贫、11个贫困村脱贫摘帽,成效显著。  三推进六精准,凝心聚力落实“扶真贫”  三推进促发展。第一,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形成小县城大产业发展格局。产业是精准扶贫的动力源和突破口,为彻底转变东兰积贫积弱的落后面貌,东兰县通过科学考察、统一规划,真正做到了家家有项目,户户有产业。按照“核桃抓管护、油茶抓扩种、板栗抓低改、水果抓示范、养殖抓基地”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富硒米、东兰乌鸡等“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力争到2020年实现“人均一亩板栗、一亩核桃、一亩油茶”和“人均一头黑山猪、人均百只东兰乌鸡、户均一头牛”的目标,帮助群众找到绿色脱贫致富增收的强路径。第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扶贫开发工作基石。东兰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展开的最大阻碍。因此,东兰县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基础设施项目库,统筹推进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等,解决了11个脱贫村无公路、1440个贫困户住房困难、4.58万人饮水不安全和1.01万人电能质量不够稳定的问题,为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经济发展打好基础,做好各项基础保障。第三,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落实群众利益保障工作。教育保障方面:一是抓好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抓好了教育政策的兑现落实。为智慧扶贫,营造“扶贫先扶智”的良好氛围做好前提准备。医疗保障方面: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为参合农户投大病保险,适当提高贫困户参合人口新农合报销比例。通过医疗救助扶贫工程的推进,整合全县资源,做好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住房保障方面:重点解决了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工作。彻底改变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为特困群众脱贫致富打好基础。  六精准见实效。一是精确规划。东兰县是新一轮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到2020年每年需要脱贫近万人,工作压力大任务艰巨。县委县政府按照经济发展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水平,主动谋划、科学规划,制定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方便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和细则的执行和监督。二是精准识别。对贫困户进行摸底,做到扶真贫。按标准划定贫困户和脱贫户,将优惠和倾斜政策准确实施在贫困户上,不浪费扶贫资源,不乱用扶贫资金,真正帮扶到位。三是精细实施。抓住各大扶贫工程的重点难点,细化举措,落实到人,确保各部署任务精准完成,促进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四是精深参与。党员基层干部深入一线、深入农户,传授种养殖技术,跟踪产业项目,及时解决贫困户遇到的难题,为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等保驾护航,做好后盾。五是精心组织。组织建设先行一步,选配得力干将凝心聚力推进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引擎作用,带动贫困户加速脱贫。六是精准减贫。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做到因人因户施策,做到扶贫有力有效,减贫提质增速。  三点调研启示:破难题辟新路实现“真脱贫”  调研组认为,东兰县在扶贫开发工作推进中,认真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了“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取得了脱贫攻坚战役的阶段性胜利,其有益探索和宝贵经验,对于深度贫困县脱贫致富工作的开展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的完成,有着较大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三点启示:  启示一:精准扶贫需以补短板为突破口,做好基础建设。  “要想富,先修路”。深度贫困地区多为自然条件恶劣、地理位置偏远、交通闭塞的山区,但保存完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当地发展绿色生态、休闲旅游和特色产业提供了巨大潜力,后发优势明显。为使当地红色政治资源、绿色生态健康资源等转化为能脱贫、巧致富的发展资源,实现特色产品、珍稀品种、独特文化输出去,优质企业、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引进来,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是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第一步,也是贫困地区推进各项扶贫工程的基础和保障。只有打通公路、架起电网,做好基础建设,补齐发展短板,强化支撑保障体系,才能真正改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社会事业建设滞后的困窘境况,带领贫困群众奔向小康生活。  启示二:精准扶贫需创新方式手段,用好科技平台提高脱贫效率。  产业扶贫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主要手段,如何使特色产业做到“人有我优”,提高市场竞争力,需积极借力科技平台,运用先进技术助推扶贫脱贫工作开展,真正使农民增收致富走向持续化、稳定化。一方面,可以构建信息服务平台,随时发布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相关信息,使农户及时了解农业动态,科学规划农业生产;整合行业供需信息、物流信息等,使农户密切掌握相关产业市场状态,合理安排产业投入;开辟农村科技学习专区,为农户搭建便捷学台,助推农民学技致富。另一方面,可以搭建移动电商平台,以APP、微信等为载体,实现“互联网+特色产品”“互联网+旅游”等营销服务模式,打通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渠道,打开国际市场。同时,破除信息壁垒,打通内外,实现信息实时传播与共享,进一步提高地方知名度,打造地方名牌。目前,精准扶贫进入攻坚阶段,增加农技推广服务供给,依靠科技进步支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是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启示三:精准扶贫需重视人才作用,“内部提升,外部引进”双管齐下。  人才资源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贫困地区的致富之路要想走长走远,发挥人才效用是关键。一方面,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当地群众文化水平,蓄积发展势能。通过完善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提升文化水平、丰富文化生活做足硬件准备。比如,通过开放乡村图书馆、开设农技讲堂等,提高群众农业技能,完善农户知识结构,进一步增强其创新创业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优惠和倾斜力度,创造条件、创新方式留住外来人才。提高人才待遇,减小心理落差;做好人才生活保障,解决好其住房及配偶、子女安置工作;设立奖励机制,鼓励人才创新发展;广泛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吸引高校人才走进、扎根。坚定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县域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后备力量,储备发展势能,为贫困地区注入新的发展生机,实现深度脱贫。  (执笔:陶建群 刘让兴 刘芋艺 孙易恒)  责编/刘芋艺 孙易恒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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