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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听故事
有一条恶龙,每年要求村庄献祭一个处女,每年这个村庄都会有一个少年英雄去与恶龙搏斗,但无人生还。又一个英雄出发时,有人悄悄尾随。龙穴铺满金银财宝,英雄用剑刺死恶龙,然后坐在尸身上,看着闪烁的珠宝,慢慢地长出鳞片、尾巴和触角,最终变成恶龙。而这个貌似陷入无尽循环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尾随者返回村庄说出了这个秘密。他告诉人们:第一,我们要团结在一起去打败恶龙;第二,我们要警惕每一个英雄,不让他们受财宝吸引而堕落。尾随者受到村民们的拥戴,被称为“导师”,并率领村民再次打败恶龙。在村民们紧密的监视下,参战的英雄们也没有堕落,和平持续了几十年。导师去世后,参加最后一战的英雄们开始声称根本没有“英雄堕落”这回事,是导师欺骗了村民。他们囚禁了导师的亲人和朋友,结伙搬去了龙穴居住,并索取村民们的供养。他们把自己身上越来越多的片状物、越来越长的条状物都称作“英雄特色”,并且宣称这种变化是一切人类无可避免的宿命。日子就这样过去,终有一天,一个绝望的村民无意间发现了导师的坟墓。村民们发掘了墓穴,突然明白英雄们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因为在那白石的墓穴里,水晶的灵柩间,躺着的并不是恶龙的遗骨,而是一个他们似曾相识的,凡人。这就是世上唯一一位没有堕落的英雄的故事。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木剑仙》,作者胡杰这个故事是多年前在《萌芽》杂志上看到的,并非屠龙,却神似屠龙。分享给你们,以纪念我的遥远的少年时代。秋天。又一片枯叶从半空飘落。风吹在人身上,隐隐有丝凉意。我站在夕阳上,我脚下“天门客栈”的金字招牌闪闪发亮。风吹得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头发四散飘舞。我喜欢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意境。我叫秦时月,是这客栈的伙计。每天我都在客栈忙乎,为客人喂马,端菜,送洗脚水。这是我的工作,我也乐意干这样的活。老板很器重我,客人们也对我的工作满意。每天都有一批客人来,又有一批客人走。客栈的生意一直很不错。我每天目送他们来,又目送他们去。他们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去的地方也都是一样。那就是山上的木剑山庄,一个武林中久享盛名的地方。在所有江湖人眼中,这就是圣地,就是天堂。他们是去拜会木剑仙的。木剑仙是山庄的主人。他的名字早已尽人皆知,他的故事也早已传遍千家万户。传说中六十七年未败的绝顶高手,你能想象得到他的厉害。六十七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而他居然六十七年未败。是他太厉害,还是其他人太没用?当然是前者,这毋庸置疑。这些客人都是去向他挑战的。他们其实是去送死。没有人能战胜木剑仙,没有。他们都成了延续他神话的牺牲品。这些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们,视挑战木剑仙为天上荣耀。他们渴望战胜他,这样他们就能拥有梦寐以求的声名和财富。名利二字,是他们奋斗的动力,也使他们走向毁灭。我说过,没有人能战胜木剑仙。他们战败之后,等待他们的只有一个字——死。所以死成了他们的共同命运,他们一来到客栈,一来到山上,就意味着有去无还。能下山来的,就是胜利者。然而六十七年来没有人从山上下来过。木剑山庄是他们走向地狱的入口。但客栈的生意一直很好,你知道的,每天都有一批客人来。世上不怕死的人多得很,为了名利,他们可以连命都不要。老板是个精明的人,他把客栈开在这里,为的就是赚这些人的钱。这里的饭菜和床铺都很好,客人们可以在死之前享受一下舒适。我每天在端饭菜整理床铺时,心情总是有些沉重。过了这一晚,到明天,他们就得去送命。我等于是在为死人服务。看着他们去送死,老实说,这种滋味并不好受。有谁可以消除人的欲望呢?没有。这就注定了他们死的命运。我劝不了他们,我所能做的,就是在他们死之前尽量侍侯好他们。让他们吃一顿好饭,睡一个好觉。这个客栈有种很浓重的悲剧气息,每一个来这里的人注定有去无回,但大家的心头并不感觉沉重,客栈内还是充满着欢声笑语。每一个来这里的人都是乐观的,相信自己能战胜木剑仙。我为此感到庆幸,他们能快快乐乐地死,总比哭丧着脸好。我尽量服侍好他们,让他们满意。但一想到他们明天就要去送死,心头到底有一丝沉重。有时真希望有一天有人能战败木剑仙,这样每天就不会有什么客人来,我也用不着每天都干这样的营生。看别人去死,毕竟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我也知道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没有人能战胜木剑仙的。木剑仙已成了一种象征,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高度。前面的山道上扬起一阵尘土。又有一批客人来了。我又要开始我的工作了。我脸上堆满笑容,迎向他们。今天,居然有位客人来给我小费。我来这儿四年了,这还是头一回收到客人的小费。很自然地,我多留意了他一下。这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年龄与我相仿,长得很精神,但有些沉默寡言。他身上的穿着很一般,看来他并不是很有钱。这就使我感动。我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所以对他的照料更为周到。每天黄昏,我都会来到客栈前的空地上看一看山色,今天也不例外。又有一群野狗从这儿经过,发疯似地朝山上奔去。它们是去吃尸体的。山道上堆满了尸体。他们都是因挑战木剑仙未遂而死的。他们的尸体被扔出来,自然而然成了野狗的食物。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连木剑仙的面都未曾见到,他们多半是死在山庄的家丁手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挑战木剑仙的,他们必须先战胜山庄的家丁才能获得挑战他的资格。大多数人连这一关都过不了。家丁门出手很重,不顾及他们的死活,他们就只有死了。有时我觉得这些人很可悲,但这是他们自找的,没有人会同情他们。我对木剑仙了解甚少,但同大家一样,都知道他的一个秘密。他使用一把木剑,且终年戴着一个面具,没有人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想知道他的面目,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战胜他之后把面具揭下来。
没有一个人能做到,没有。这是江湖上的一个谜,也是永久的谜。就在我想着心事的时候,我身旁已多了一个人。我定睛一看,正是给我小费的那位客人。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用手拨下头上的发簪。他的头发立即散开,随风飞扬着。他脸上的表情很陶醉。原来他也喜欢被风吹拂头发的感觉。我不由对他又多了一份好感。“兄台贵姓?”我问他。“在下西门慕黎,请问阁下名姓。”他冲我微微一笑。“在下秦时月。”“秦时明月汉时关?”“这名字时我爹起的,也不知他是否知道这首诗。”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从现在起,我和他就是朋友了。“兄台也要去木剑山庄?”“不错。”我叹一口气,“那里有去无回,难道你不知道?”“我知道。”“那你……”“击败木剑仙是我从小的梦想,这些年我苦练武功,为的就是这一天。”我不再说什么。我知道我劝不了他。没有人可以阻止年轻人的满腔热血,他们决定了的事,是什么也改变不了的。我只有为他打气。“我相信你会击败他的。”我说。“其实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苦脸一笑,“上了山,等于一脚已踏上鬼门关。我虽然自负,但一点把握都没有。”“那你还去?”“战胜木剑仙是每个习武之人的心愿,再说就算死在他剑下也并不丢脸,还很荣耀。”“是的,非但不丢脸,还很荣耀。”我心头有一丝隐隐的痛。我想起了一些往事,想起我爹。他就是……不待我想下去,西门慕黎拍拍我的肩说,“走,去喝几杯。”我很少像这样痛饮过。我们已喝掉了两坛酒,并且还在喝着,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我知道我再要喝下去就要醉了,但我并没有停下酒杯。我喝醉之后是大笑,而他却是大哭。他哭得很夸张,像小孩子似地嚎啕大哭。我知道他很想彻底宣泄一下。他肯定有心事。不管怎样,去挑战木剑仙,这是很重的心理负担。我哭不出来,我只想笑。于是我大笑。这情形很有趣,两个喝醉的人,一个大哭,一个大笑。我听到一旁有人在笑话我俩。,我顾不了这么多,一边喝,一边笑着。他居然哭得泪流满面,这倒出乎我的意料。我不知道他是因为怕死,还是有说不出的伤痛。哭当然不是罪,但我不喜欢他这种哭法。次日凌晨。我起得比以往略晚些,头还有些沉沉的。我去为客人端上洗脸水,接着开始打扫房间。吃过早饭以后,这批客人就要上路了。这是他们最后的时光了。他们上山之后,等待他们的就只有死路。要么被家丁杀了,要么命丧木剑仙之手,但结局都是一样。这本是令人伤感的事,但对我来说,我已习惯,并且麻木了。这多少使我明白生命的脆弱,原本是如此苍白无力。死不再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每天都在上演着死亡的悲剧,但看的人早已麻木了,已感受不到其中的凄怆了。客栈竟然成了一个与死亡如此接近的地方,仿佛就是通往地狱的入口。这多少使我难过。我已不再去思考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只能苦笑。这批人走了之后,客栈顿时冷清了很多。但这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有另一批客人到来。想起西门慕黎已上山去送死,我隐隐感到有些不自在。不管怎样,他已是我的朋友。朋友死了,这到底是件伤感的事。我绕着大厅走了几圈,内心空荡荡的。这时有人下楼来,我抬头一看,脸色立马变了一变。是他,是西门慕黎!他没有去?我赶紧跑上去抓住他的手。“太好了,你没有去。”他笑笑,拉过把凳了坐下,叹口气道:“我怕死,我真的怕死。”“就这么简单?”“还有,我身上还剩十两银子,我得把它花光,不然这些钱没用了怎么办。”我笑,他很可爱。我喜欢他这种个性。我和他聊了会儿,喝了点酒。不久又一批客人到来,我就又开始忙乎了。这一天过得忙碌而又乏味,我已习惯这样的生活。下午我用布檫着桌子,几只苍蝇老在我面前飞来飞去,于是我伸手拔下一根头发,运足内力,手一挥,苍蝇便齐齐穿在发丝上,我又一用劲,发丝刺入墙壁有四寸。我正想把发丝取下,这时忽听有人拍手笑道,“好功夫!”是西门慕黎,他在我身后。“没什么,一点雕虫小技。”我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我并不想在人前显露武功。“兄台既有这么好的武功,何不在江湖上闯荡一番,偏偏要干这卑微的差事?”“人各有志,我追求的是一份平淡。”西门慕黎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我走出他的房间,又开始忙碌了。西门慕黎在客栈住了几天,到第五天,他身上的银子花得差不多了,正如他先前所说,银子一花完他就走。“真的要去挑战木剑仙?”“是的。”“你不是怕死么?”“人终有一死。”他淡淡地说。他背起他的包袱,大踏步走出客栈。我忙跑出去,送了他一程。“如果黄昏我没回来,那说明我已经死了。”他抬头望着天空,眼珠瞪得鼓鼓,“可恨我的尸体要让野狗吃掉。”“如果你真死了。”我说,“我会赶在野狗之前帮你收尸。”“多谢。”说完,他大步向山上走去。我什么也没说,目送着他远去。我知道他此去凶多吉少,但劝不了他。我长叹一声,有些无精打采地回到客栈。这一天我做事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我在记挂西门慕黎。不知他怎样了,是死还是活。终于熬到了黄昏,我放下手中的活,向老板打了声招呼,径自朝山上走去。山道上果然堆了不少尸体。空气中飘散着浓浓的血腥味。此时野狗还没来,我得抢在野狗之前找到西门慕黎的尸体。我找了半天,却并未找到他的尸身。难道他没死?“在找我?”前面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抬头,正是他,西门慕黎!我激动地大叫,“莫非你已战胜了他?!”“没有。”他笑笑,“我到底还是怕死,中途退缩了,我是胆小鬼。”“只要不死就好,只要不死就好。”我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沿着山道下山,不多久一群野狗跑来,发疯般地啃着那些尸体,发出阵阵刺耳的嚼动骨头的声响。西门慕黎的脸色有些苍白,我想他在庆幸没有和他们是一样的下场。“有一点我很奇怪。”他说,“为何你会如此淡泊名利。”“因为我爹的死。”我叹道,“以前我也是个热血青年,想凭武功闯荡天下。但自从我爹死了之后,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你爹是怎么死的?”“和人决斗而死的,他武功很高,可还是死了。”西门慕黎沉默不语。第二天我正在干活,大厅内居然一个人都没有,我正奇怪,忽听外面有一阵兵刃相碰的声响。我忙跑出去,却见西门慕黎正和一个人在打斗,周围站满了武林同道。“喂,你们干嘛动手!”我叫道。没人理我,他们的注意力全在这场比斗上。到底还是西门慕黎高了一筹,他找到对方一个破绽,击败了他。“还有哪位朋友上来挑战?”他高声叫道。很快又有一人向他挑战,他们打在一起。这次很快就结束,还是西门慕黎胜。如此好几回。人群开始散去,不少人已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这里。不过不是上山,而是下山。“到底怎么回事?”我茫然问西门慕黎。“我对他们说,想战胜木剑仙得先过我这一关。”“所以他们都来和你过招?”“是的。”“你这样做的目的?”“几十年来已有无数高手命丧于此,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人去送死。”我看着他,心中暗暗佩服他。“你做得对,我支持你。”打这以后,西门慕黎每天都在应付别人的挑战。半年多下来,他只输了两次。那两个击败他的人都上了山,结果都没有回来。我还特意上了一回山,果真在山道上发现了他们的尸体。客栈的生意依旧很好,但上山的人已寥寥无几,野狗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对这些挑战者来说,西门慕黎已成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高度,更不用说木剑仙。他们往往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可这总比送命好,他们到底保住了命。渐渐地,西门慕黎的名头越来越响,已被誉为仅次于木剑仙的天下第二高手。他到底还是靠脑子和实力成名了。
“怎么不打了?怕死了么!”我叫道。“我在等你死。”他的声音更冷。我冷笑。我可不信我会死。终于,火烛猛烈跳动了几下,齐齐灭了。密室的光线顿时暗下来。木剑仙见我没什么异样,不由一怔,“你没感到窒息?”“我五岁就学会了龟息大法。”我笑。他哼了一声。我想他脸上的表情一定很难看。“这一次我失策了。”他说。“哦?”“你和家丁的比武我看了。我知道可能打不过你,因而特意选择在这里决斗。室内的空气有限,如果你在一柱香的时间内杀不了我,你就得窒息而死。”“你不会死?”“我当然也会龟息大法。”“你以前也是这样对付比你强的对手?”“是的。”“为何你会告诉我这些?”“我怕这一次在劫难逃了。”“我看你的日子是到头了。”我挥剑向他刺去。几百个回合之后,他终于伤在我的剑下,倒了下去。我上前用剑抵在咽喉上,伸手去把他的面具揭下来。我脸色大变,全身的血液都冷了。居然是他,西门慕黎!我扔掉了剑,把他抱起,颤声道,“怎么是你!”“真像是做了场梦。”他凄然一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其实那天我上山后见到了木剑仙,并且胜了他。”“你装作胆小怕死,却为何还要阻截别人?”“我在山下和人动手,为的就是摸对方的底,好在比武时有所准备。”“那两个战胜你的高手,你也是在这样的密室里杀了他们的?”“不错。”“你战胜木剑仙之后,为何不公诸于众?”“木剑仙代表了声名和财富。即便我胜了他也难在短期内积累他这样的声名和财富,于是在杀了他之后戴上他的面具,也就成了新的木剑仙。”“你假意劝阻别人,实则别有用心。”“不错。要保住地位,有时要不择手段。我也不知道我是第几个木剑仙,最早的那个木剑仙其实早就死了。战胜他的人都采用了我这样的法子,戴上他的面具,做新的木剑仙。其实你也可以这样。”“我呸!”我一脚将那面具踩烂。西门慕黎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你知不知道当我知道你要上山时,我有多难过……”不多久,他就死在了我的怀里。我失魂落魄地走出山庄,心中一片凄苦。他说得没错,上山之后我一定会后悔。何况我亲手杀了自己的好朋友。我久久坐在山道上的一棵树下。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听见山下传来隆隆的马蹄声。我望向山下,只见一大帮人在客栈前停下马。他们的脸我看得很清楚,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其中一个还挥舞着剑,用内力朝山上喊着:“木剑仙,你的日子到头了,爷爷我来啦……”
在陈永仁的墓碑上写着“终于日”这是bug吗?私以为这是导演用这个细节解释了无间道的“生死无间”即故事里的人将重复死去、复活并再受折磨佛曰:“受身无间永远不死,寿长乃无间地狱中之大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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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活在一个人的小说里。”我把烟掐了,对着面前的老陈说着。这话说起来玄之又玄,我自己都不敢置信。但事实却不容我质疑。老陈说:“你也这么感觉?”我倒吸一口气,感觉这个大排档和桌上的烤串都没那么自然了。我说:“我早就有这种感觉了。我家对门里面住的大妈一天一个脸。电视机里的节目都是跳跃的画面,对面的写字楼的层数日日都不一样。我感觉我脑袋里的记忆都是断的。”老陈说:“我就感觉我那个牙膏怎么都用不完,都他妈一个星期了,还越挤越多。”我点点头说:“而且我晚上做梦,总能看见眼前有汉字在飘。”老陈神色一变说:“跟我一模一样!”我心里一下就明朗,还真是活在一本书里。我说:“咱先别慌。我算是明白了,咱就活在一个人的书里。怪事都是小说作者没有写出来的细节,咱就相当于跑龙套的,结果就完全紊乱了。只有主角经历的事才是正常的。”老陈说:“那现在怎么办,找书么?”我说:“找书。找到咱们读的那本书,既然那本书是进来的入口,也应该就是出口。既然咱们在同一本书里,你先想想哪些书都是咱们一起读过?”我和老陈都是不入流的小说写手,平日里写的读的都不少…老陈眉头紧缩,把啤酒咕咚咕咚下肚说:“该不会…咱俩就在咱们自己的书里吧。”我说:“你喝多了?”老陈说:“你自己想想,咱们一起读过的都是些科幻,战争,武侠作品。要是在那些书里,咱还能在这大排档里撸串?只有咱俩自己写的书,现代,都市这些基础设定才能成立。”我说:“有理!还是老的辣,回去把咱俩写的书好好翻翻。”2.我和老陈连车都没叫,一路小跑回我家中。我说:“希望这个小说里我的书架没啥变化。”老陈在我的书架上翻了翻说:“差不多,我写的那好几本烂书都在书架上呢。”我说:“咱先好好想想,现在呆的这个世界有什么关键点,能跟咱们之前写过的书对应上。”老陈说:“咱们现在在哪个城市?”我本以为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没想到却无论如何都回答不上来,有关城市的信息已经在脑壳里空空如也…怎么会,我怎么会想不起来自己住在哪个城市?我说:“坏了,我想不起来。”老陈说:“说不定这小说从头到尾都没介绍过城市名?”我恍然明悟说:“对对对!这样范围就缩小了。咱们俩有哪些书从头到尾都没介绍过城市名?”我和老陈绞尽脑汁地想了半天,最终锁定出五本符合这条特点的书。三本是老陈的,两本是我的。但是翻开这些书之后,却发现除了封面,内容都完全是空白!从头到尾,装盯着厚实的白纸。我头皮一麻说:“坏了。这个细节咱俩没写。”老陈说:“这下扯淡了,找着了书却看不成…我们又不是主角…”我想老陈和我一样一定也开始后悔为什么当初写小说的时候,没有写过主角看书的细节。这样起码不会让所有书架上的玩意都变成无字天书。可笑的是我们在我们自己的故事里竟然是两个连跑龙套都算不上的,无关紧要的人…等下…我突然回过神来说:“老陈,我们可以试着找到主角。”老陈反问道:“找主角?”我说:“没错。我们现在是有意志的在这个小说里,我们可以影响故事。我们带着这五本书找到主角,在主角可见的范围之内,小说是不会允许出现不正常的书的。这样书上的文字就可以恢复…”老陈说:“有道理啊…我的的三个主角ABC分别是花匠,厨子,出租车司机…如果我们能找到看上去不同寻常的这三种职业之一,或许就是主角。”我说:“我的两个主角XY分别是老师和画家。找到这两种人,而且看上去还不同寻常,应该就是主角…”老陈一拍我肩膀说:“走,到处转转。既然故事没有说明城市,说明发生的格局不大,也许就在咱们附近?”3.在小说的世界里过了快有一个星期,我和老陈终于发现了一个主角可能性极大的人。一名老师。这是我们在中学门口胡乱看了几天的结果,与其他路人生硬冷漠的表情相比,这个角色看起来有血有肉的多。这么丰富的角色,多半应该是主角。仔细一看,与我描写的角色X的外貌相当神似。几经周折,终于在放学路上我们堵到了这位老师。老师看样子相当惶恐,公文包直接吓掉在地上。我说:“您不用怕,我们只是…”我话还没说完,留意到他公文包之中掉出来一本书。书名我没看清,但书腰上的作者我可是看的真切。那上面写着“作者:X”。我心一阵突突的跳着,我的确写过主角X有写故事的爱好,可在这个世界里难道已经出版成书了?我和老陈把书捡起来,翻开小说第一页,那上面赫然写着:“我们活在一个人的小说里。”我把烟掐了,对着面前的老陈说着。这话说起来玄之又玄,我自己都不敢置信。但事实却不容我质疑。老陈说:“你也这么感觉?”我倒吸一口气,感觉这个大排档和桌上的烤串都没那么自然了。我说:“我早就有这种感觉了。我家对门里面住的大妈一天一个脸。电视机里的节目都是跳跃的画面,对面的写字楼的层数日日都不一样。我感觉我脑袋里的记忆都是断的。”.........完。警告:这篇文章直接拉到最后看会降低阅读体验……请返回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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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记忆的最初,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待业青年。穷,矮,胖,搓,笨,一无是处,连我自己都讨厌自己。毕业三年多了,也找不到正经工作,几十次面试失败之后,就陷入自卑与逃避之中。每天呆在家里,啥也不干就是盯着电脑看动漫玩游戏,沉浸在二次元的世界。我爸妈每天看我的脸色都很难看,成天唉声叹气的说自己命苦,人家养儿防老,我们是没指望了。周围邻居的闲言碎语,鄙夷的眼神,也让我越来越不敢出门,每天昼夜颠倒,身体日渐虚弱。每晚入睡前,想死的念头就在脑海中不断涌现.....有一天晚上我又刷着贴吧,在一个个装逼的答案下面骂lz 傻逼,跟网友撕了一晚,倍感气愤和郁闷,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现充呢,这些人一定是在装逼还不承认。可恶。气得我饿得不行,于是出门买夜宵,不料竟偶遇了高中时候暗恋的班花沈甜儿,哦,还有她那碍眼的男友。她热情地跟我打了招呼,看样子是想跟我随便叙叙旧。啊,她变得更漂亮了,还是那么清纯可爱,再一看她全身的衣服一看就价值不菲。我顿时感到自惭形秽,怕自己现在的糗样被老同学们知道,找了个借口就逃开了。
回家的路上,有一只乌鸦一直跟着我,哇哇怪叫,好像在嘲笑我,这让我非常生气,几次拿石头去砸,结果反而被乌鸦拉了一泡屎在头上。气急败坏的我回到房间,乌鸦竟然飞到了我房间对面的电线杆上直勾勾地看着我,那表情,简直像个人!妈蛋,连个鸟都要笑我,我做人真是太失败了!照着镜子,看到镜中猥琐邋遢的自己,又回想起晚上见到的班花的男朋友,又高又帅,一脸现充精英范儿。两相比较,顿时对自己的厌恶感达到了顶点,像我这样的人简直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上。我越想越生气,越想越难过。
多年来埋藏在心底的自卑与痛苦一下倾泻而出。“像我这种人,活在世上有什么用呢?”我无力地躺在床上,在心里痛骂自己。“是啊,还不如早点死了投胎。”心中出现另一个声音,好像催眠一般不停在耳边环绕。“早点死了算了。”“死了算了。”“死吧。Loser!”越来越震耳欲聋,越来越清晰,就像真的在耳边。“死就死,烂命一条,怕什么!”我蓦地起身,涌起莫大的勇气和决心,似乎在那一瞬间,对这个糟糕的人生已经厌烦透顶,只想着早死早超生。“怎么死呢?”我打开电脑,开始以自杀为关键词在网络上搜索起来。跳楼?割腕?安眠药?溺水?撞车?浏览了一个多小时,也没下定决心。时间不知不觉,到了午夜十二点。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忽然网页上弹出一个窗口。
我有种被催眠一般的恍惚,鬼使神差地移动了鼠标,双击了那四个大字。一阵晕眩的白光陡然在面前闪现,我本能地闭上双眼,瞬间失去了感觉……
当我渐渐感到恢复意识的时候,我发现我处在一片黑暗的房间中,身体不停上下摆动,耳边还传来女人的呻吟声。“啊,老公,老公你好棒!”什么鬼!我吓得一下子惊起。噗通,我从床上掉到了地上,摔了一个包。“疼疼疼。”躺在地上的我,摸着脑袋一片混乱。会疼,不是梦?什么情况?我在哪?我在干什么?我只记得我点击了那个叫“轮回世界”的网页游戏,然后就不省人事了。忽然眼前一亮,女人打开了灯,一脸惊诧地望着我。
“怎么了,老公?”一个娇柔美丽的女子裸着身在床上问我。“沈甜儿!”我不由大声惊呼了出来。在床上裸着身的美女,正是我晚上偶遇的班花,沈甜儿!“是我啊?你没事吧,是不是撞到脑袋了?”沈甜儿一脸惊恐地披上毯子,下床来到我身边,扶我坐好。我惊魂未定,看着眼前无比真实的美丽脸庞,又看看自己的双手,双脚,修长结实,肌肉鼓鼓。我盯着自己的身体,反复揉捏,确认这是我的身体,确认不是做梦。脑海中只觉得充满了十万个为什么,乱得一塌糊涂。我起身走到厕所,看到镜子的自己,分明就是今晚见到的沈甜儿的男朋友!“我去!真的假的?”用力拍着自己的脸,我陷入了极度害怕与极度惊喜的矛盾心情中。难道说,我占据了这个男人的身体?这也太爽了吧!沈甜儿在门口看着神情古怪的我,露出了不解的表情。“你突然这是怎么了?”“我……没什么,可能是有点醉了。”我解释道。“呼,刚才你怪里怪气的,吓到我了。”沈甜儿从背后抱住我,让我犹如置身天堂。转念一想,管他那么多为什么,今宵有酒今朝醉!这一晚,我疯狂地和她做着一直以来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我不管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我知道,这次我是真的重获新生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阳光直直射在我脸上,我迫不及待地一跃而起,到厕所照镜子确认自己没变回来。果然,还是这张英俊的脸庞。太美好了!这YY小说一般的重生剧情,简直是上天的恩赐。我回想起昨晚那个网页游戏,猜测那可能是进入新世界的入口,我太幸运了!忽然我想到,此刻家中那个loser的自己,到底怎么样了?虽然我隐隐觉得不妙,但还是想确认一下。我找到手机打给家里,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接听。是我妈接的电话,我差点就喊出了妈。“谁呀?”有气无力的感觉“伯母您好,我是您儿子的朋友,有事想找一下他,请问他在吗?”“喔,我去叫一下他。”过了一会儿,忽然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惊呼声,脚步声,哭喊声。我一下就觉得不对劲了,立马挂了电话准备回一趟家。“你去干嘛呀?”沈甜儿睡眼迷离地问我。“回一趟家!”我不假思索道。“啊,这不就是你家吗?”沈甜儿诧异地惊起,忽然眼神变得犀利起来:“你不会已经结婚了吧?”“哪跟哪啊,我回一趟爸妈家。”我也懒得解释,直接出门了。打了个的来到自家楼下,发现已经有救护车停在小区街道上了。还没走上楼,就看到医院的人担着一个人小心翼翼下楼,父母在后面哭得不成人样。往担架上一看,上面躺着的小胖子可不就是我!?我感到毛骨悚然,看来原来那个我,果然在昨晚就死了。
我跟父母解释说是他们儿子的好朋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儿子躺在地上,不声不响还以为死了,可是一摸还有热气和呼吸。这天我跟着他们一起在医院等待抢救,还帮忙垫付了医药费(话说这小子果然很有钱,钱包打开就是几千块现金),最后医生说人虽然是救活了,但以后也只能变成植物人了。具体病因他们也说不清,可能是即兴大脑缺氧或神经元退行性改变等原因导致的意识障碍。我看着嚎啕大哭的父母,心里很酸楚,原来我这个没用的败家子,在他们眼里这么重要。我好想紧紧抱住他们,安慰他们。“他是我很重要的朋友,我会把你们当自己父母一样看待的。”离开前,我真诚地向父母说了一个不是谎言的谎。
3.接下来的日子,我慢慢熟悉起自己这个新的身体和身份。很奇怪,虽然现在都是我的自我意识,但我慢慢能回忆起一些这个新的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比如我拿出他的银行卡,静下来想一会儿,就会回想起密码。当我见到他的父母,这个人父母的名字,我想了一会儿也全部记得。明明是另外一个人,他人生的经历和回忆,我竟然也全都有。现在的我,就像是原来的我和这个人的结合体,只是他的自我意识,完全消失无踪,被我鸠占鹊巢。这个人叫汤诚,是个富二代,父母都是做房地产的,虽然不是超级富豪,但也绝对衣食无忧,坐享其成,名下有多处房产和一个小公司,就是收房租,也够随便挥霍了。每天什么事都不用干,只要享受人生就好。这开挂的人生啊,和原来那个小胖子简直是云泥之别,投胎真是一门技术活,我愤愤不平地想。于是我提出了一大笔钱给我原来的父母,算是报答养育之恩和弥补心中的愧疚。父母生养我不容易,我的悲惨生活,不能怪他们。此后的一个多月,我过上了无忧无虑的自在生活,要钱有钱,要去哪去哪,简直是天堂。随后我发现,原来这汤诚不止沈甜儿一个女朋友,简直是个大种马,处处寻花问柳,各种关系暧昧不清的女孩起码一个连。手机一到晚上各种女孩来关心,求约,忙得一塌糊涂。甚至我还发现,其中还有不少是人妻,经常发过来极具挑逗的照片和信息,回想原来那个我,真是饱汉不懂饿汉饥,旱的旱死,涝的涝死。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啊。对于女人,我倒是不贪心,有沈甜儿这个多年的梦中情人就足够了。“你最近怎么每天都能陪我?以前老是动不动就说忙,还怀疑你有其他女朋友呢。”沈甜儿小鸟依人地依偎着我,而我的手里提着满满的大包小包。“因为你是我最喜欢的人啊,不陪你陪谁。”变了一个人后,我说话也自信多了。“总觉得最近…..你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沈甜儿瞪大眼睛看着我,看得我心虚冒汗。
“我现在这样…..不好吗?”我结巴道。“真好。我爱死你了。”说着沈甜儿就给了我一个甜蜜的吻,让我陶醉不已。我开着跑车,身边坐着梦寐以求的姑娘,飞驰在午夜的街头,幸福感爆棚。回想起以前的悲哀,如今的生活简直就像触底反弹之后的大乐透,让我每天都如梦似幻。在一个无人的十字路口,停车等着红灯的间隙,我牵起了女友的手,含情脉脉地看着她。“真的,现在的我好幸福,但愿我们一直这样下去。”我说。“只要你爱我,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沈甜儿娇羞地回。忽然,我的眼前一亮,感到身后有什么在靠近,我猛地一回头,竟然看到一辆红色的大型水泥罐车打着强烈的远光灯向这边驶来。“妈的有病啊,开个屁远光灯啊!”我骂道。万万没想到, 这辆水泥车开到离我大概100米开外的时候,忽然疯了一般加速向我的车开来!“不好,快下车。”我大喊。砰!轰轰————轰隆隆隆,咚咚。来不及了!我们还没做出任何反应,水泥罐车已经结结实实地撞了上来,一下撞出了几十米远,只感觉天翻地覆,整个车子都倒转了过来。“这么倒霉,遇到车祸?”我奄奄一息,无限唏嘘。没想到,这辆水泥车撞完之后,随即不带停地碾压了上来,我看着已经昏迷的女友,心中惊骇莫名,却在电光火石之间瞬间明白。这,是谋杀!最后一瞬间的记忆,停留在了身体被碾压的巨大疼痛之中。很快,我就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哈哈,有意思
4我感觉我的意识在无限的黑暗中飘荡,轻盈而自由。飘着飘着,忽然看到前方 有一片光亮,难以抑制地飘了过去。眼前模糊一片,我在晕晕沉沉中睁开眼睛。“老板,老板?”耳边是几个人小心翼翼的呼喊声。我睁开眼,三五个男人或坐或立或蹲,待在我的身旁。搞什么,难道我没死吗?“老板,你没事吧?”一个穿着中山装,精瘦干练的中年人问我。看来,他们口中的老板应该是在喊我。我有点没缓过神来,只觉得后脑勺嗡嗡嗡地发胀。“老板,需不需要去医院看看?或者我叫个医生过来。”中山装又说。我有点有气无力,挥挥手让他们先别吵,想安静一会儿。现场立刻恢复了一片肃穆。我闭目养了一会儿神,晃了晃脑袋,脑海中还是水泥车压上来的场景,不由觉得后背发寒,感觉全身都在莫名地疼痛。忽然,电话声响起,打破我的思绪。我睁眼一看,只见中山装男拿着手机一脸尴尬地看向我,眼神似乎在询问我是否要接电话。“接吧。”我说。“嗯,嗯,好,明白了,你们做得利落些,我会跟老板说的,就这样。”中山装几句话结束后,忽然对其他人摆手示意他们出去。很快,大厅内就只剩下我和中山装男了。他神态恭谨地看着我,似乎在等待我的回应。我下意识地伸了一下手臂,忽然发现我的手臂相当肥硕,一惊之下,我低头观察自己的身体,发现是一个体态臃肿的胖子,穿着一件雕龙秀凤的睡衣。“什么鬼?!”我一跃而起,大脑顿时又乱作一团。莫非,我又一次“重生”了!“老板……?”中山装一脸莫名其妙,想说什么又不敢说的样子。我急匆匆地找到这座别墅的厕所,对着镜子发愣了半天。镜子中的我是一个满脸肥肉,面相不善的中年胖子,尤其是一双凶气毕露的眼睛,眼白多瞳孔细长,像是《魔戒》中的妖怪。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反复确认,露出一脸惊诧莫名。那个loser变成了植物人,我就成了汤诚。汤诚出车祸死了,我又变成了这个胖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轮回世界!我猛地想起这个游戏的名字,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难道,这是神灵开发的游戏?只要我的身体死去,我的意识就会轮回到另一个身体上,占据他的身体。天哪,那我不就不会死吗?真是又惊悚又刺激!我很佩服自己的适应能力,很快我就平静了下来。管他是真是假,是梦是幻,就把这一切当做一场游戏吧,这么有意思的游戏,且行且感受。回到客厅,我对中山装说:“我之前怎么了?”“老板您说着话突然大叫一声晕了过去,吓了我们一跳,可是没过一会儿又突然醒来过来。老板,是不是最近太累了?”中山装回。原来如此,果然是原来的意识被我抢走了。“现在好多了,就是头有点晕。没什么事的话,你先走吧,晚上我想早点休息。”我说完看看表,发现此时离富二代汤诚出车祸的时间,不过半个小时。“好的老板,我也差不多要回去了。对了,您吩咐的那件事,我已经找人办妥了,那小子已经被水泥车碾成了肉酱,您要不要现场照片?”中山装走到我身边小声说。我顿时如同雷击,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中山装赶紧点开照片,递过了手机给我。照片上的车祸现场,已是一片残骸,但那辆红色的跑车,我一眼就认出来是我晚上开的那辆……原来今晚的车祸,是眼前这个人干的!不,或者准确来说,是现在的这个“我”干的……“老板,已经安排做事的人连夜跑路泰国了,这种事故肯定抓不到人,我办事,您放心。”中山装若无其事地说。拜托,你们在杀人诶!怎么说得好像只是做了一顿饭那么熟练轻松!“嗯嗯,我知道了。”我神色低沉,对他挥了挥手。中山装欲言又止,讪讪地离开了。
我需要冷静一下,刚进入这具身体,我只能记得之前两副身体的记忆,至于如今这个胖子到底是谁,是干什么的,有什么过去,我是一点都回忆不起来,只觉得一细想后脑勺就嗡嗡嗡地疼。摸索着先睡一觉再说吧,一打开卧室的门,吓得我往后退了一步。“我去。你谁啊!”房间的角落蹲着一个衣衫破碎,鼻青脸肿的年轻女人,手脚都被绑在窗户的栏杆上,嘴巴还被蒙上了黑胶带,含糊不清地发出声音。她泪眼婆娑地望着我,眼神中是无比的恐惧和绝望。“要死,不会是绑架吧?”我一下觉得后背发凉,倒退了几步。本来昏昏沉沉的脑子,也因受刺激清醒了过来,我的脑海中翻江倒海,像是闪回快退的电影画面,涌上一幕幕的记忆。果然,现在这个身体,是一个黑道的老大,道上人称蛇老,明面上是投资者生意人,实际上做着各类黄赌毒违法事业,做过的坏事数不胜数。眼前这个女人,是他的情人。一周前,他通过中山装男老唐调查的照片,得知了情人与富二代汤诚(即我之前那个身体)偷情的事实,怒火中烧。于是策划了这场暗杀,给情人一个教训。暴打了一顿女人后,正在犹豫要不要做掉她。女人呜呜嘶鸣着,像是在对我讨饶。身体因为极度害怕而颤抖不停。我叹了口气,心想:“这个王八蛋真是太造孽了。”轻轻撕下女人嘴上的黑胶带,示意她先不要发出声音。她惊恐地点点头。“我放你走,你能逃多远就多远,永远不要再回来了。明白了吗?”
女人只是一个劲地点头。我搜索脑海中的记忆,想起了这个房间有个保险箱。于是从保险箱里拿出一沓钱扔给她,“走吧。不要让我再看到你。”尽管这个女人背叛的人其实跟我没关系,但我看到她,情绪中却有股莫名地愤怒。看来,换了一个人之后,他之前的事情也会或多或少影响到我。我的意识就像一桶水,每多转换一个人,这桶水之中就加入不少记忆的杂质,溶解在其中。女人又惊又喜,钱也没敢拿,直接起身踉踉跄跄往外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张望。我躺上床,气血起伏,之前那场惨烈残酷的车祸,依然历历在目,那种剧烈的疼痛似乎仍然能够唤醒,这场所谓的轮回游戏,实在太可怕了。忽然,楼下传来女人的呼喊声,我顿时紧张起来,起身下楼,还没等我走到楼梯口,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伴随整个厨房冒出冲天烈焰,炽烈火光,我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全身被火焰所包围,撕心裂肺的剧痛感涌上心头,一切又变成混沌一片……..
黑暗中,我似乎成为了一个无形的小虫子,胡乱飞舞,没有方向。跟之前那次一样,忽然看到远方有一道光芒,像被磁铁吸住一般倏地进入到了光芒中……“啊~~~”我打了一个哈欠,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此刻我的面前,是一道前车窗,窗外的明月巨大而皎洁,四周是郊外的森林,远方某座山头,真腾空升起熊熊火焰,照亮了黑夜。嘟嘟嘟嘟。口袋中的电话响起。“喂,我们都看到了,做得干净利落,恭喜呀。”电话中一个阴沉的声音传来。“看到什么?”我有些回不过神。“少给我装傻哈,以后有钱大家赚,祝你长命百岁啊 ,唐老板。”电话很快挂断了。我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熟悉的感觉,很快漫上心头。待业青年,花花公子,黑道老大,之前的三段记忆都无比真实地浮现心头。不用问,这次,我又被“轮回”了。我已经没有之前的茫然无措,立刻挪过后视镜凝视自己。一看之下大吃一惊,此人正是先前在黑老大面前毕恭毕敬的中山装男。许多此人的记忆开始复苏。此人名叫唐家明,是个毒贩,长期帮蛇老打理贩毒这块的工作,深受蛇老重用与信任。不过蛇老很抠,对手下不够仗义。每次都是自己拿大头,剩下的几个手下拿小头。毒贩们担惊受怕,冒着生命危险却只能到小钱,觉得付出远大于收获,几个毒贩都很不满,终于决定联合干掉蛇老,推举老唐做新的老板。蛇老向来谨慎,神出鬼没,为了万无一失,老唐布了一个局。先是培养一个符合蛇老喜好的女人接近他,成为他的情妇,然后亲自安排这个情妇的住所,自己好动手脚。又可以让情妇监视蛇老的一举一动,方便掌控时间。本来是想找人勾引情妇拍照作为钩子,没想到这个女人自己就按耐不住寂寞去跟富少偷情,省了一笔事。这种事情当然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蛇老几乎没带多少手下就过来了,而这边厢,全是老唐的人。煤气早已准备好。只等老唐离开,就来个瓮中烧鳖,死无全尸。追查起来,也只是煤气泄漏的事故。
“这帮人啊,真是一个比一个狠辣。”我叹着气拿出烟,静静地抽着。看着烟雾缭绕,我忽然毛骨悚然。第一点:轮回似乎有一定规律。比如蛇老杀汤诚,老唐杀蛇老,于是我的意识在受害者与加害者之间移动。第二点:每一段轮回的时间很不规律,死亡时间在提前,死亡的方式各不同。第三点:这个游戏如何停止与退出?这第三点,才是最让我害怕的。一根烟燃尽,我低头正准备再拿一根烟,忽然听到有人敲窗户。我一侧头,只听一声闷响,什么东西穿过我的太阳穴,鲜血随之迸溅。“什么…..”来不及细想,我已经魂归西天。最后的画面,是车窗外许多枪声响起,车子被打得千疮百孔。果然……躲不过啊。
只感觉胸口一疼,我猛地睁眼。此刻的我被挂在一颗树枝上,全身剥了个光,右边的胸口被军刀撕开了一个口子在汩汩流血。“再不说,我可要一刀一刀剐下去咯。”面前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对着我龇牙咧嘴。我记得,他是老唐的手下。“等一会儿,让我想想,有点蒙。”我老实回答。“去你妈的!”凶男人又一刀刺在我的肋骨,疼得我差点没断气。这一刺,倒让我瞬间回忆起来我是谁,为何在这里。此刻的“我”,是一个走投无路的赌徒,受之前给老唐打电话的那个人雇佣,在这里等着老唐出现,杀了他,不但能偿还赌债,还有钱拿。可是老唐手下反应太快,这次埋伏的人基本都被杀光,就我被活捉拷打。我如实说出了我的雇主,反正也要死了,只求少受点痛苦。心想这事没完没了了,从头到尾变成了一场下一个“我”杀之前的“我”的死循环。“嘿嘿,想死,没那么容易。”凶男人忽然狞笑,对旁边的手下吩咐。“把他带去我们山里的藏獒基地,让藏獒们撕碎他,替大哥报仇。”我一听之下,彻底吓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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