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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故乡砍柴的岁月
暑假已经有些时日,眼看许多家长正为孩子暑假生活的安排而费尽心机,前段时间媒体也在参与其中帮助出招时,我的思绪忽然飞扬飘动起来,情不自禁地回忆起70年代自己儿时故乡度过的暑假生活,那时的假期是在山上度过的,那是一个砍柴的暑假,那是一段艰苦的磨炼,那是一段难忘的岁月。
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学校放假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盼到了放假,可以放松自由了,不用每天起早去学校,整天枯燥地念书。忧的是,农家小孩放假哪能玩?假期里要帮大人干农活,不是上山砍柴,就是下地除草或采猪菜等。虽然时隔40多个春秋,但过去那砍柴的经历和辛苦,仿佛就在昨天,只要打开记忆的闸门,就如同电影倒带似的“放映”出来,一幕幕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 这条路就是当年通往西坑砍柴的路,如今已修筑成机耕路了
砍柴,是农家父母布置的“课外作业”
暑假里,除了完成学校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外,父母亲还要给自己的子女另行布置“课外作业”,就是帮助家里砍柴禾,备燃料,包灶头,成为假期里的“硬任务”“必修课”,几乎无一例外。因为暑假正值农忙季节,大人们一天到晚都忙在田地里,有些家务活实在顾不上了,需要孩子们帮忙。
我家是个大家庭,兄弟姐妹和大人共有10口人吃饭,人多就意味着柴火消耗大。我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二,上有姐姐,在三兄弟中是老大。记得家里有三口锅,两大一小,早中晚柴火不停,烟囱里炊烟袅袅。那时家里还养了三头猪,四头也养过。同样是一日三餐,都是活口怠慢不得,稍有延误,栏里的几头猪八戒便大叫不止,大闹猪栏,吵得让人不得安宁,这时母亲就在大锅里整天忙着烧猪菜,为此特别能消耗柴禾,有时差点供不应求,那时父母经常担心的就是怕柴禾不够烧,尤其担心遇上连绵的阴雨天,断柴的危机感很强,父母的眉头紧皱,心病就在柴禾上。
| 山路弯弯,没有了往日的崎岖不平
后来,我仿佛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那个依靠柴火灶做饭的年代,农家舒心的生活不仅需要粮满仓,而且家里还要堆满柴。
我记得,砍柴的历史是从小学三年级暑假开始的,那时刚满10岁的我,就拿起柴刀上山砍柴了,一直到初中毕业,“砍柴龄”长达五年之久。稚嫩的肩膀不能承受柴禾之重,但经过了几年磨炼,力气从小到大,挑柴从轻到重,从最初的只能挑几十斤,后来能挑近百斤。是啊,凡是生长在农村的小孩,有谁没有砍柴的经历,有谁没有流过砍柴的汗水,又有谁没有尝过砍柴的苦楚呢?
我的老家地处浙西边陲的一个偏远山村,叫广渡村,有三个自然村,人口三千有余。那是一个千年古村,也是中国传统村落,文化底蕴深厚。那里四面环山,山清水秀,山峦叠翠,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满山遍野,柴禾茂盛。山林资源丰富,尤以毛竹、杉树为最,一座座青山连绵不绝,而且与江西广丰相毗邻,山场山势总体平缓,也没有特别陡峭的崇山峻岭,一般的矮山,小孩都能爬上去,这样的自然条件是优越便利的,正是人们砍柴的理想之地。
“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从小就体会
砍柴的基本工具有三样:柴刀(也叫弯刀)、“柴冲”(老家的方言,其实就是一根定制的毛竹杆,两头削尖)、柴绳(两根捆柴用的绳子)。这是每次砍柴必备的。当然不能穿光滑的鞋子,普遍都是穿草鞋上山的。
上山前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磨柴刀,正所谓的“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从小就体会到了。大人们说,只有把柴刀磨锋利了,砍起柴来动作才利索省力,简单的道理,就会变成生活的哲理。
磨刀是有技巧的,不是大家都会磨的。在我眼里,爷爷就是磨刀的师傅,很内行。也许这是山里人的一种起码的看山基本功吧。每次看爷爷磨刀,他的动作是有板有眼的,只见他摆好魔石,边上放着一只盛水的盘子,柴刀放在魔石右边。
磨刀石有两种安装,一种是用架子的,一块灰白色长条形的石块夹在毛竹中间,一头用“人”字木架架着,一头支在墙角跟或天井角,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牢固的三脚架。还有一种是把魔石塞进一块木墩里,直接放在地上磨。
磨刀的姿势也因魔石摆放而不同,前者要省力的多。磨刀的时候,先要在魔石上倒点水,湿润一下魔石和柴刀,然后右手握刀柄,左手轻按刀弓头,两手配合,上下均匀滑动,不一会儿,刀锋见白,魔石出浆,此时,爷爷用盘里的水小心清洗刀口和魔石水,等干净了又接着磨,这样的反复多次,然后用拇指试看刀刃是否锋利,如火候未到,就得继续,感觉锋利为止。接着磨第二、三把,直到全部磨完才把魔石洗净放回原处。
我站在边上边看边学,爷爷边磨边告诉我,磨刀的技巧在于双手要平稳,而且用暗劲,若双手不稳,刀子就会磨成圆口而不锋利了。爷爷的几句要领,就是磨刀秘诀,当时就被我记在心里了,也许这是山里小孩特有的敏感吧。开始几次是爷爷或父亲帮助磨的柴刀,后来我就自己动手,按照爷爷的要领和招式,慢慢学会了磨柴刀。这样,我每次上山砍柴之前,都要有板有眼地先磨快柴刀,然后塞进刀夹,系在腰上,俨然是一副标准的砍柴郎模样。
砍柴也有经:“到什么山上砍什么柴”
砍柴是有目标定位的,事先就要确定山场去向,不能盲目行动,否则会耽误时间。如果在近处矮山,只能是砍“狼衣柴”(学名狼萁草)了。如果要砍“大柴”(通常我们把山上的杂木棍叫做大柴),那就要去远山高山了。这就是所谓的“到什么山上砍什么柴”。这是大人们总结出来的砍柴经验。
刚开始那会儿,不敢跑远,就近动手,幸好自己的屋后山就有成片的“狼衣柴”,长势茂盛,估计尚未被那些砍柴的伙伴发现过,否则早被砍光了。于是,我和弟弟带齐砍柴工具,兴冲冲地往山上爬。太阳也慢慢升高了,偶尔会有山风吹来,好不凉爽。初次上山砍柴,一股新鲜劲,见到一片翠绿的狼衣就弯腰割起来。因为“狼衣”是一种植被型的蕨类植物,不需用力砍,只要用刀割就能割下来。这样,不到半天功夫,一担毛柴就割好了。
| 这是当年的毛柴,学名狼萁草,别名筲萁子柴,如今老家满山都是
首先是捆柴。第一次捆柴,没有经验,因为力气小,好不容易用绳子捆扎好,虽然捆的没有大人那么紧扎,勉强能过去。其次用柴冲。在两捆毛柴的中间插进,并用手掂量下轻重和平衡度。最后弯腰上肩。用柴冲压在肩膀上,顿觉肩上特别沉。山路弯弯,步履有些踉跄。好在离家不远,砍得不多,一口气就挑回家。卸下担子后,便把松开绳子,铺开狼衣柴晒太阳。虽然担子不重,估计只有二十来斤,但回到家里才发现自己已经满头大汗了。中午吃饭时才感觉手臂和腰部都有些发酸了。
后来,有大人给我指点了砍柴省力法。就是上午到山上把毛柴砍下来,先放在山上晒半天或一天,等晒干了再去捆起来挑回家,这样不仅挑起来要比原来的轻松多,而且数量也增加了不少,干柴挑回家就可以直接入库了。咋一听,这个办法确实好,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比较,发现还是误时不合算,等于往返要多走一趟山路。特别是遇到下雨天,山上的毛柴要晒好几天才能晒干,说不定被人顺手牵羊地偷去也很难说。后来还是恢复了原来的砍柴模式。
三四年级的暑假,我几乎都是砍毛柴的。附近山上的狼衣砍得差不多了,我们兄弟俩就往远山去寻找。从少砍到多从慢到快从轻到重。一捆捆晒干的毛柴狼衣,堆满了家里的叶屋空间,看到自己暑假的劳动成果,心里很有一种成就感和自豪感。父母当然很高兴,奶奶更是赞不绝口。那时大家普遍砍毛柴也是有原因的,其一晒干易燃起火较快;其二是狼衣烧出来的柴灰是很好的种庄稼的磷肥。既是燃料,又是肥料,一举两得啊。
| 苦叶坞的山路还依稀可见
从砍毛柴到砍大柴,从矮山近山到远山高山,从中午回家吃饭到带饭上山,我的砍柴进入了“升级版”,其实是从五年级的暑假开始。
那时上山砍柴的人每天不断,络绎不绝,近山矮山连狼衣柴都难以寻觅了,更不用说是木棍柴。要砍大柴,必须要到西坑尾毛家坞洪的长坞、榉树根和水井坞等深山高山上去找。那里路远偏僻,费时费力,上去的人相对较少。
我第一次爬高山,面对陡峭的山路,还真是有些心慌腿软的,连身子都不敢伸直,要猫腰爬行,双手还得攀住路旁的小树,心里才会踏实。那些山路又陡又窄,偶尔遇到光滑的石壁,更是提心吊胆,担心摔下山谷,有时眼睛都不敢往下看。几经攀爬,不时还是会摔倒。从山底爬到山顶,会把你累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爬山的难度这么大,砍大柴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 当年常爬的长坞,如今已杂树丛生,山坞印象模糊不清,连上山的路沟也找不到了
好不容易爬上了几百米高的山峰,登高望远,眼前马上开阔起来。稍停片刻,我们就开始寻找大柴。其实,山峰之巅并不是大柴满山,要寻找那些杂木柴还是不容易的。只是爬到山顶的人毕竟不多,杂木柴资源相对较多。有的长在山坳山坞里,有的长在悬崖石壁旁,东几根西几丛,零零星星地生长在远远近近的山坡上。有的看去不远不高,但爬起来却感觉又高又远了,况且大多没有现成的山路,都需要披荆斩棘才能到达,砍几根木柴来回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当然,只要柴源充足,杂木林立,心情还是挺兴奋的,砍柴的劲头也会大增。砍大柴要用大力,尤其是遇到一些较为粗大的木棍,要在树根的四周用力砍过,看到树杆快断之时,用手一扳,树就倒了。然后用柴刀把树杆的枝叶都一一剃去,只剩树尾的枝叶,一根大柴就算砍好了。遇到不大手掌可握的,一两刀即可砍断,几株枝条也就三下五除二。一根根的砍来,堆放一起,砍到一担光景时,就把这些木棍放整齐,用竹篾把木棍的尾巴枝叶扎起来,再用力拖到山沟路上,而后把这捆大柴沿着陡峭的山路滑下来。我们管这过程叫“放大柴”。那是利用整捆木棍的根部重尾部轻的原理,自上而下,势如破竹地往下滑。大柴下放时会拖泥带石,这时,还要注意山脚下行人的安全,大家口里不住地大声喊着:“放大柴喽”~“注意石头喽”~
| 榉树坞的榉树也不见了,杂木毛竹掩映,山路早已不见踪影,唯有那高高的山头仍屹立在远方
那些年,我们几乎每天都在西坑的长坞、榉树坞、银坑坞等高山上,爬上爬下的,久而久之,爬山的胆子壮大起来,爬山的经验也丰富起来。经过一个暑假的历练,已没有什么艰难险阻能够难住我了。当你砍过了大柴,砍毛柴就显得轻而易举了。还有,砍大柴是不带柴冲和柴绳子的,只要带柴刀就行了。捆木柴是用山上的毛竹剖成的竹蔑,柴冲也是山上的毛竹竿现做的,这其间也让我学会了剖竹蔑了。
一群好伙伴,拉起了一支“砍柴大军”
起初,我就和弟弟俩人上山。后来发现砍柴的伙伴越来越多,队伍越来越长。都是本村的小伙伴,也有隔壁邻居的好伙伴,有的是同班同学,有的是年龄比我稍大的,互相之间都很熟悉。或许是预先有约,一般都是每天早上的八点左右,大家就成群结队的从家里出来了,肩上扛柴冲,腰间扎柴刀,有的还戴草帽,统一的装束,看去还是有些威武雄壮的,少则10多人,多则20余,排成一长队,阵容也庞大,俨然是一支浩浩荡荡的“砍柴大军”,大家一路嘻嘻哈哈,有说有笑,往西坑方向进发。
我家坐落在距离村庄1里路的纸白山脚,每天我都在门口等待砍柴队伍的到来。当我站在路边时,大老远就听见有人高喊我的名字,于是我也融入了这个砍柴团队。相互打招呼,相互开玩笑,砍柴队伍里洋溢着欢声笑语,瞧这阵势和氛围,倒不像是上山砍柴的,而是去野营游玩的。你可真别说,一大早就有这么好的心情去砍柴,真是无法想象的,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会有那种快乐开心的感觉。
没想到,砍柴是需要结伴而行的。所以,当时大人们也有“结的好伴,砍得好柴”的说法。一支二三十人的“砍柴大军”虽然是朝一个山坑进发,但最后还是要兵分几路的各奔山场的。大家三五成群,寻找各自熟悉的山场,有的是去砍毛柴,有的是去砍大柴的,计划已在各自的心里。回来时的砍柴队伍就迟早不一,没有那么整齐了。动作快的人,一担毛柴只需一两个小时就砍好,而动作慢的人则要中午时分才下山。我的动作也偏慢,往往回家时已到中饭时间了。
砍柴还能做游戏。这是那时我们这帮砍柴的伙伴们发明出来的。游戏的名称叫“打叉”,游戏的内容是与砍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做法是,砍柴前,在山上先找一个平地或斜坡,用三根柴冲扎成一个三脚架,接着由一群好伙伴用柴刀“打叉”。人要站在与三脚架保持一定的距离,然后每人轮流用柴刀扔击三脚架。游戏的规则是,同样的次数,看谁用柴刀把三脚架击倒的次数多,多着为胜。胜者就不用自己砍柴了,他的柴由参与者替他砍。
“打叉”的场面是很热闹的,大家围在一起,一边大声起哄,一边暗下决心,盘算如何才能打赢。虽有竞争,但只要看到有人打掉叉子,大伙还是会报以热烈的掌声,并高喊“好好”“真准真准”。于是,山谷里便回荡起我们欢乐的嬉笑声。
这样的游戏,也是偶尔为之。因为挑头的伙伴,往往都是有一定把握的,大家自己那一份已经不容易了,还要增加被游戏输掉的砍柴负担。虽然机会均等,愿赌服输,但心理上还是有些不爽的感觉。后来有人提议“打叉”,许多同伴就笑而不答,只有少数人在“好好”的附议,提议者一看氛围不浓,也就没有勉强了。
那时的砍柴伴,年龄有大有小,力气有大小,大家到山上还真是互相照应的,谁有困难就帮谁。记得有一次,我的一捆大柴在半山腰被一块大石头挡住滑不下来了,正当我束手无策,焦急苦恼之时,同伴新晓的力气较大,他见此就二话没说爬上去帮我拉下来了。还有一次,邻居一伙伴不小心摔倒了,脚摔崴不能走路,同伴新光就连忙背他回了家。
一群好伙伴,热闹满山坡。一个暑假砍柴,让大家走在了一起,结下了友谊,融洽了感情。只要有谁发现哪块山上柴禾充足,就会带领伙伴一起去,真正是“有柴同砍”。每天早出晚归,每天肩挑柴禾。累了坐下来,大家聊聊天,说说笑,有的还会讲故事,逗得大家忘了累。就是这样一支砍柴大军,陪伴我度过一个苦中有乐的漫长暑假。
风雨砍柴路,磨炼我吃苦
砍得山上柴,方知砍柴苦。其实,凡是有过砍柴经历的人无不叫苦叫累的。也可以说,儿时的砍柴都是出于大人所逼,被动所为,没有几个是主动自愿的。暑假里,哪个小孩不贪玩,哪个小孩不怕苦?回想起那些年的砍柴时光,不知吃过了多少苦,也不知流下多少汗。可谓风雨砍柴路,艰难又累苦。那么,究竟有哪些苦楚呢?
砍柴有“三苦”。一是夏天晒太阳。夏日的太阳升的早热的快。上午九点刚过,晒到身上就会出汗。一到下午,太阳就更是火辣难当。不知何故,我生来就怕太阳。所以,尽量上午早上山,往阴凉的山坳去,等到太阳晒到时,一担柴差不多已砍好。下午上山,一般要等到三点半以后才去,也是往日头偏斜的山上去。尽管如此,还是不能完全规避,光头晒太阳是常有的事。
炎炎烈日下挥刀砍柴,那是一种高温下的煎熬。汗水从头到尾,湿透了衣裤,开始没有带毛巾,就用冒汗的手臂擦汗水,结果擦出了大花脸,满脸都是灰尘夹汗水。砍毛柴时的狼衣末梢就随着汗水粘在脖子、胳膊和衣服上。每次上山衣裤没有不湿透的,每天都能闻到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股汗臭味。回家之后,第一个动作,就是赶快脱掉身上的湿衣裤,要是中午湿了,就把汗衣服晾晒起来,一看晒干的衣服都是一层白色的汗盐斑。当然,砍柴回家最舒服的一件事,就是泡在门前的小溪里洗澡了。清澈的溪水让你享受到泉水般的清凉,也能解除一天砍柴的疲惫,那种感觉爽极了。
这样的日积月晒,我的手臂大腿都晒的发黑了,简直变成了一个小黑人。而到寒假时,砍柴则是另一种的苦,要顶着寒风刺骨上山去,路上和小溪里结着冰,手脚都冻得通红麻木了,山坡也不好爬。只能小心翼翼。当然秋冬虽冷,只要多穿衣服,到砍柴和挑柴时身子就会热起来,和夏天的炎热相比,我还是喜欢寒假秋冬时节的砍柴。
二是柴源不好找。这是一件烦心事。那时砍毛柴,一个山场经常去,终究要砍完。而要重新开辟一处,必须由近及远一个个山坡一个个山岗去寻找。有时从一座山翻到另一座山,或许还没有找到理想的柴源,真有踏破草鞋无觅处的烦恼,有时半天还没找到,情急之下就胡子眉毛一把抓,狼衣加松树枝及杉树枝,东拼西凑成一担。那时,发现一片好柴源,不亚于发现了新大陆。没有砍过柴的人是无法体会那种“无柴不下山”的滋味的。
三是肚子常挨饿。一大早就走山路爬山岗,翻山越岭找柴源,等砍好一担柴,已临近中午,肚子里那点稀饭早就饿的咕噜响,只能是饿着肚子挑柴了。肚子一饿,浑身乏力,轻担也变重担了,没走几步路,就就会累的腿脚发软气喘吁吁,只好停下来歇口气。有时实在饿不住了,就扑到山沟里大口大口地喝饱水,也能缓解一阵子。尤其是砍大柴时,肚子饿了更难受,山上什么充饥的东西都没有,唯一的只有山坑水。有时柴禾砍多担子重了,一路要喝好几回,而且边走边歇,才能挑回家,结果早已饿的头晕目花了。要是秋冬季节上山砍柴相对要好些,有时饿了就到邻居山地里偷点番薯或萝卜来充饥。我那瘦弱的身子,那时就能够经受这种挨饿的砍柴之苦,也是一种不容易的磨练了。
砍柴有“三怕”。一怕被蜂蛰。这是每个砍柴人都会碰到的遭遇。起初没有经验,有一次,当我看到成片茂盛的狼衣毛,就急忙动刀割起来。不料柴刀刚刚下去,只听“嗡”的一声,从狼衣丛中飞出了一群黑乎乎的蜜群,往我的身上头上直扑,我一看不妙,连忙卧倒,整个人都差点贴到地面上了,还是没有躲过,结果被蜂蛰到了,头部顿时发痛,异常难受,汗水直流,不一会儿,被蛰处就臃肿起来,有一只蛰到眼皮上,眼睛马上臃肿的睁不开了。我躲在远处,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这野蜂身子黑黑长长的,我们那儿叫“长脚蜂”,蛰得人很痛,还好没有多大毒性,只是让你当时疼痛的浑身难受。
吃一堑长一智,有了教训,第二次砍柴前我就用柴冲在狼衣表面“扫索”检查一番,确认没有动静时才挥刀砍柴。果然,往后就没有发生蜂蛰了。除了野蜂,还有毒蛇。每次发现,我都会惊吓的毛骨悚然。我认为,山上没有比毒蛇更可怕的东西了,那时只要听到同伴在山上提到蛇的名字,我都会胆战心惊的,可见惧怕的程度了。
当然,砍柴时柴刀难免会伤了手脚,因为右手握刀,左手按柴禾,一不小心就会被刀砍到手或脚。如今我的手指和膝盖上还留下当年的刀痕呢。
二怕下阵雨。骄阳似火的夏天,上山砍柴时,阵雨也是经常会遇到的。有时明明是蓝天白云,可当我们爬到半山腰准备砍柴时,忽然乌云密布了,紧接着就是雷电交加,大雨倾盆。只有几个牢靠的伙伴,为遮阳才头戴凉笠。有几次在高山上砍大柴时,广播里的天气预报也没报准,结果在山上被大阵雨淋得衣裤全湿透了,变成了一只彻头彻尾的“落汤鸡”。顿时间大雨倾盆,山沟里的洪水哗啦,泥石滚落,从上往下直冲。上山容易下山难,下雨之后更加难,我只得十分小心地往下爬,几百米高的山路,深一脚浅一脚的,爬的浑身是泥浆,摔倒了又爬起来,汗水雨水加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好不容易爬到山底,已是傍晚时分,我只好拖着沉重的湿衣裤,空手而归。其实父母也是非常担心,看到安然无恙回家也就放下心了。
三怕挑重担。砍柴不易,挑柴更怕。从山下挑回家,近的也有走一二里路,远的就要走三四里路了。挑毛柴相对要轻松一点,但是远路无轻担,肩膀只有越挑越重,要是挑大柴,那就更苦了,重的时候真是走几步歇会儿,肩膀都会压得发红。有时双脚也会走得打踉跄,有时脚趾也会碰到石头上,痛的鲜血直流。累到极致,心里就会盼望有大人帮助挑一程,那就省力多了,但这样的期盼很少能实现,基本上都是咬牙负重挑回家的。
刚开始那段日子,两只肩膀轮换着挑,回到家里双肩都疼痛,肩上的皮肤已压出了微红的血丝,连脱衣服都要轻手轻脚的,生怕撕破了红肿的嫩皮。日积月累的重复训练,终于压厚了自己的肩皮,承受能力也逐渐提高了,近百斤重的大柴也能挑过,那时才12岁吧。也有邻居大人见状好心相劝我,小孩子不要挑的太重,重了会影响长高的。
|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暑假有“两盼”。一盼下雨,二是盼过节。因为只有下雨和过节才能中途停下来休息几天。漫漫暑假,从6月份开始到9月1日开学,期间有80多天。要是一天不停都要上山砍柴,那是真的有点吃不消。时间久了,对砍柴已产生厌倦心理,甚至害怕上山砍柴了。有时就故意找个头疼或身体不适的借口,躲避砍柴。大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心知肚明的。不愿也好害怕也罢,砍柴还是免不了的,这是父母和布置的假期“课外”作业。此时,就盼老天爷能下场及时雨照顾了。真还别说,立秋之后,阵雨增多,一下雨就不用上山砍柴了。至于过节,其实也是一种美好的等待,那时父母立了个规,就是小孩过节那天可以在家玩,不用上山去砍柴。虽然一个暑假没有几个节日,但那种期待的心情是急切而美好的。
|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悠悠岁月,难忘砍柴。回忆那段时光,虽然历经千辛万苦,但于我是一种磨炼,让我从小就经受了吃苦耐劳的身心锻炼,练就了我“饿其体肤,劳其筋骨”的顽强意志,培养了我与伙伴们同甘共苦的团队意识。
时过境迁,砍柴已成一段历史一个回忆和一笔精神财富。自九十年代以来,变化很大的就是柴火灶了,液化气灶、煤球逐渐进入山村农民家,家里养猪的历史早已结束,老家上山砍柴的人越来越少了,山上的柴草空前茂密起来,毛竹杉树满山遍野,家乡的座座青山条条山坞,郁郁葱葱,遮天蔽日,简直变成了金山银山!
一段砍柴史,锤炼一代人。如今的山村小孩再也不会上山砍柴了。曾经对当时读小学的儿子说起这些经历时,他像是在听一个砍柴的传说故事。是啊,昨日不会重现,暑假的内容和安排已经变得丰富多彩,他们虽然没有我那时的砍柴之苦,但在他们的身上要经历和承受的压力何尝不是新时代新的“爬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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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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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不可方物》作者:耿灿灿(7.30更新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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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更,微博@作者耿灿灿,更新消息第一时间获取。29号更新已掉落。】
岁岁醒后的第一天,发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十八岁,同样绝色的脸蛋,香软娇艳的身子。与此同时,她被送到了男人的房间。
男人西装革履,眸光深沉,薄唇轻启,冷冷丢下三个字:“不准哭。”
岁岁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等她明白过来的时候,为时已晚,只能怯生生咬着嘴唇求饶。
后来很多个夜晚,她都哑着嗓子哭泣。在心里将前世疼她爱她的人都唤了个遍,身边却只有一个恶魔般的资临。
“求你停下。”
“还逃不逃了?”
岁岁一张小脸委屈至极,却还是倔强地吐出一个字:“逃。”
1.男主非正常男主,女主前期软糯后期黑心小妖精,一众男配痴心爱,有娱乐圈剧情,释放天性狗血俗气玛丽苏。
2.本文全架空背景,非现实背景,所有人物背景皆虚构。
内容标签: 娱乐圈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岁岁资临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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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视角:女主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 放飞自我小短篇
文章进度:连载中
全文字数:2178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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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结文:
《漂亮的她[快穿]》《迷人的她[快穿]》《金牌恋人》
《物以稀为贵》《独宠》《专宠》《(短篇)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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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带微笑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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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22:35
本帖最后由 zelongchen 于
22:36 编辑
  刚下过一场雨,车窗蒙一层雾气,视线投出去,隐约能看见窗外道路的青砖红瓦。  
  围着市中心绕一圈,最终又绕了回来。  
  隐在热闹街市中的四合院,就在巷子尽头,车进不去,只能走路过去。  
  司机知趣下车,将车钥匙递给易丽。  
  车内就只剩两个人,安静得很,女孩子的呼吸几不可闻。易丽伸手递过去,在年轻女孩子鼻下探了探,女孩子猛地睁开眼,圆圆的大眼睛,睫毛又长又卷。  
  柔软似孩童。  
  从医院到青桥胡同,整整两个小时,岁岁没和她说过半句话。  
  易丽收回手,笑意里透着四十岁女人的风韵犹存:“岁岁,别害怕,易姨不会害你。”  
  岁岁不曾回应。  
  她盯着自己的手,修长白瘦的指尖,干干净净,没有任何血渍。  
  过去两个小时错乱的情绪一扫而空。  
  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她还活着。  
  真真切切地活着。  
  易丽生怕她反悔,凑近握住她的手,语气半是威胁半是诱导:“岁岁,易姨只问一句,你到底想不想要这条生路?”  
  生路。  
  岁岁毫不犹豫点头:“我想要。”  
  易丽满意地笑了笑,自动忽视女孩子的陌生眼神:“那就乖乖听易姨的话。”  
  今天的岁岁和平时不太一样。  
  刚从屋子里将人接出来的时候,女孩子满头大汗,捂着胸口浑身颤抖,神情跟见了鬼似的,仿佛刚经过一场生死。  
  易丽没有多问,直接将人拽上车,让司机往青桥胡同开。  
  起初女孩子惊慌失措,后来不知怎地,渐渐平静下来,缩在角落里,眼睛紧紧闭着,不敢睁开。  
  怕是梦。
  一碰就碎。  
  岁岁深呼吸一口气,怯生生地看向易丽:“我会听话的,是你救了我,对不对?”  
  她嘴里的“救”,和易丽理解的“救”,显然不是同一件事。  
  易丽微愣数秒,而后打开车门笑道:“岁岁,你别装神弄鬼。”
  她绕到另一边,请岁岁下车,保养得当的身材凹凸有致,半倚在车门上,含笑指了指巷子尽头,“要真有人救你,那也是在那里面,易姨我可没那么大本事,能‘救’你。”
  岁岁迷惘地看过去。
  光线透不进的弄堂,深不见底,黑暗像是巨兽,正等着吞噬猎物。
  青桥胡同,别有天地。
  从巷子尽头的小门拐进去,是座四合院。
  现代都市里藏着的朱门高墙,古典雅致,院子里的雕塑仍是明代旧物。北城大,事多,洗牌期间,圈子里的年轻人被父辈三令五申,稍微敏感点的地方都不敢去,青桥胡同是个例外。
  岁岁跟在易丽身后,每一步踏出去,都像是飘在云雾间。
  地上湿漉漉,檐廊仍余雨水,站上青石阶梯,视野开阔,院子里紫藤垂地,风凉凉地扑在脸上,雾汽氤氲。
  岁岁睫毛上沾了水珠,是从檐廊和风里簇起的雨点。
  易丽让她在院子里等着,岁岁点头,习惯性地用乖巧外表掩饰自己。
  她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她也不想知道,她只要知道,她没有死,她要长长久久地活下来。
  和她搭话的陌生女人,似乎也不是特别陌生。
  脑海里有其他的东西慢慢涌上来,并不属于她的记忆,一点点自身体深处释放,缓缓从血液蔓延。
  或许,她并没有死里逃生。
  她多多少少也意识到了什么,不敢多做猜想,捂着脸哭起来。哭了一会,她便不哭了。
  她一向爱笑,不爱掉泪,但凡掉泪,定要有观众,且每次掉泪,皆是价值千金。
  被宠坏的毛病,眨一滴泪,都是天大的事。
  岁岁重新坐下来,打量四周。
  没什么好看的。
  南城的四合院,比这气派百倍,连夏生送她的礼物里,这一个最不讨她欢心,逛了一圈便再无兴趣。
  想起旧事,岁岁鼻头一酸,恨恨地垂下脑袋,双手绞在一起。
  她定是要报仇的。岁岁使劲地将眼泪眨回去,心酸地安慰自己,至于怎么才能报仇,以后再说。
  总归现在不能让人看出异样。
  屋内的窗户忽地打开一条缝。
  岁岁不用看也懂得屋里那些人的惊艳目光。
  有易姨,有其他人,大多是年轻男人。
  对于男人的眷恋眼神,岁岁早已习以为常,她平淡无奇地回望一眼,兴致缺缺。
  无聊又无趣。
  屋里,易丽将故意打开的窗户关上,笑道:“外面那是我家小侄女,命苦得很。”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年轻陌生的姑娘往青桥胡同来,不是第一次。反正玩玩而已,大家你情我愿,无伤大雅。
  只要筹码合适,一切好说。
  易丽刚说完,有人拿了遥控板,重新将窗户打开。
  是许家的小儿子,一双浓眉大眼,目光浓烈,盯向窗外。
  有人打趣:“许诺,瞧上了?”
  许诺没搭理,坏笑着往椅子一歪,单手撑着下巴,手指一搭,指着窗外的岁岁问易丽:“她多大了?”
  易丽:“刚满十八。”
  许诺舔了舔嘴角,玩世不恭地模仿台上唱昆曲的正旦,扯着鸭嗓哼了句:“十八的姑娘一枝花,瞧得我心神意乱身酥麻。”
  大家哄笑。
  对于即将到来的交易,岁岁毫不知情。她往屋里猛瞧了两眼,而后转了身子,背对着窗子,掰着手指算时间。
  她有点饿了。
  她一饿,就忍不住地想自己死前吃的最后一餐。
  是连夏生亲自下厨,一口一口,喂到她嘴边,温柔备至。
  岁岁将头埋得更低。
  逐渐黑下来的夜幕中,沉稳的脚步声自风中飘来。
  对于周围的事物,岁岁并不关心,此刻她只关心她自己。
  岁岁告诉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她能享福一世,自然也能享福第二世。
  资临迈进院子的时候,走廊已亮起灯,灯光融下来,他漫不经心一瞥。
  四合院外的石凳上坐了个年轻女孩子,手搭在膝盖,小口小口呼吸,像只迷路的幼崽,脑袋低低埋下去。
  屋里有人喊了声“岁岁”,她抬头回应,声音透着刚哭过的沙哑软糯:“我在。”
  他将视线沉下去。
  她有张好模样,漂亮稚气,雪白鲜嫩,挡不住的灵气与纯真。越是简单纯粹的东西,就越有让人璀璨破坏的冲动。
  岁岁一边揉眼睛一边站起来,没来得及遮挡,眸中的盈盈泪光与嘴角的微笑同时暴露在他眼底。
  紧张害怕的恐惧以及劫后余生的喜悦。
  她走到屋边,想了想最终还是没能跨进去,重新坐回石凳上,略微有些不安。
  擦肩而过的瞬间,资临没有停下脚步,他只是快速又看了眼,冷漠疏离,而后继续前行。
  四人上桌,搓麻打牌。
  牌局开场半小时,众人讨论得热火朝天。
  除了女人,无关其他,而今天到场的女人,就只有外面那个。
  “虽然不是亲侄女,但是我敢打包票,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资临不动声色地摸了张五魁,手从圆润的麻将边缘摩挲而过,鲜红印雪白,像少女含羞咬唇。
  他的手,太久没有抚过女人的肌肤。
  而屋外的那个年轻女孩子,刚好有一张Q弹细嫩的好皮相。
  资临缓缓问:“易姨,你怎么光问许诺不问我们?”
  易丽一愣,继而赔笑道:“你有兴趣?”
  其他人还好,在北城待了这么久,她也算是名利双收,对上圈子里这些个纨绔子弟,底气倒也还足。唯独眼前这一位,不敢轻易得罪。
  许诺笑着凑过脸:“他不玩女人,他只对古玩有兴趣,我喊他过来的,正好替我瞅一瞅。”
  易丽松口气。
  资临看向许诺。
  眼神似冰,威士忌里嘶嘶作响的冰块,又烈又冷。
  资临生得高瘦,西装三件套搭上身,一丝不苟,清癯英俊的面容在灯下略显苍白。他有双干净的眉眼,倨傲与冷淡隐在其中,恰到好处的优雅。
  许诺嘻嘻一笑,勾肩搭背的毛病到了资临跟前,全都收敛藏好,他故作神秘地悄声说:“我什么都玩过,就是没玩过一见钟情,今天也许能试试。”顿了顿,问:“瞧见外面那姑娘没?好看吗?”
  资临淡淡地回道:“还行。”
  许诺激动得腰肢一扭,就差没坐上牌桌,想起什么,故作姿态,问:“易姨,我这边拒绝了,你带人往哪里去?”
  易丽愣住。
  这她倒是没想过。
  许诺摆出正经样,啧啧揶揄人:“她年纪小不懂事,你这么大岁数了,难道也不懂得糟蹋这两个字怎么写?”
  易丽咬紧牙关。
  小兔崽子。
  数秒,她笑得花枝招展:“配你们,不叫糟蹋,叫三生有幸。”
  许诺憋了一秒,而后爆笑。
  屋里的人也都笑起来。
  又说了好一会。
  条件也清楚了。
  将牢里的医生请出来看病,虽然有点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能。
  许家就能做到。
  许诺捻了烟头,痞声痞气地冲易丽笑道:“反正是给我的,你跟其他人说什么劲,她的事,我来办,一切好说。”
  这话抛下,事情差不多也就定了。  
  资临看向窗外。  
  女孩子细长白皙的脖颈,一掐就碎。  
  她刚好转过头往屋里望,四目相对的瞬间,女孩子被饥饿鞭挞,咽了咽口水,迫切想吃点东西。  
  乌发雪肌,一抹朱红唇。  
  资临收回视线。  
  他也有点饿了。  
  许诺抬腿往屋外走的时候,牌桌上一声响。  
  大家吓一跳,看过去,沉默寡言的资临打出一张“鸟”,无情无绪地说了句:“我要了。”  
  众人怔住。  
  资临抬眼,声音平淡,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牌和人,都要。”
作者有话要说:
我随便写写,你们随便看看。
  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岁岁总算等到易丽从屋里出来。  
  岁岁高兴地起身,坐久的双腿略微有些发麻,脚步踉跄,打定主意要立刻去饱餐一顿,不等易丽到跟前,她自个便往外小跑了几步。  
  来时的路她记在心里,不用人引导,便知道圈圈绕绕的长廊石阶中哪一条才是出路。
  身后响起重重脚步声,岁岁立在鸟笼灯下,回身往后看,原来刚才从屋里出来的,不止易丽一个人。  
  是之前从她身边走过的那个男人。  
  高大,白瘦,衣着恰到好处,有着富家子弟从容不迫的雍容。  
  他和里面那些人不一样,刚才她看见他的时候便知道,这是个冷漠强势的男人。  
  他看她的眼神里,没有喜欢,男人对女人的兴趣,隔着百米都能嗅到。她被护在羽翼下多年,但并未丧失分辨危机的本能。  
  他重新放眼看过来的时候,岁岁没有躲开。  
  她皱着眉回应,好让他知道,她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对于他的不喜欢,她也一样。  
  浓黑的夜风中,鸟笼灯晕开的一点子光圈,刚好足够照亮岁岁那张可怜巴巴的小脸,以及她倔强警惕的目光。  
  资临薄薄的唇角抿成一条线,大拇指摁上食指,一下下摩挲,像是将什么捏在手里,从抚摸到撕碎,短短数秒,破坏的快感,已在脑海中预演过。  
  隔空相望的对峙,在半分钟后告终。岁岁借以揉鼻子的动作,背过身去。  
  大口呼吸。  
  真险,差点败下阵来。好在以后不用再见面,从这里走出去后,她将回到她现在的生活里,她将好好适应她的新人生。
  岁岁没吃过苦,死前吃过的苦例外。恐慌无助的情绪中多少带了点气急败坏,常胜将军怎能忍受自己的失败,岁岁将自己的死,视作自己最大的失败。
  可不是么,连命都丢了,算什么聪明人。
  连夏生总说她聪明,全是诓她的。
  岁岁现在顾不上谁诓不诓的,身体的记忆尚未完全覆盖,此刻她唯一的烦恼,便是她银-行卡里的数目,是否耗得住她的晚餐费用。
  岁岁等得急了,想催易丽脚步快一些,回眸望时,冷冰冰的男人已经消失在黑暗中。
  易丽脸色不太好。
  回程的时候,换了新车新司机。
  车行驶半小时,易丽开口说话,游魂似的,有气无力:“岁岁,易姨尽力了,你别怪易姨。”
  这话她本不该说。
  她心里打什么算盘,她自个清楚,临到关键时刻,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她竟然会心软。
  如果今天和她走出来的,不是资临,是别人,那倒还好说。至少事情仍是在她掌控中,她尚有收手补偿的机会,如今资临插一脚,情况便失控了。
  不好色的男人玩起女人来,更令人担忧。
  分寸这两个字,资临无需有。
  岁岁听不懂,事实上她连自己今天为什么要跟易丽出来的原因都不清楚,她回顾自己的记忆,模糊得只有个轮廓,或许睡一觉明日醒来才会清晰。
  岁岁直截了当地问:“易姨,我们现在去哪里吃饭?”
  易丽叹口气,视线自她的小腹一扫而过,“先去试衣服,试完再吃,穿不上旗袍就麻烦了。”
  岁岁闷闷不乐。
  穿什么旗袍,她只想吃法国菜。
  两个小时后,岁岁从车里下来,周身上下已经收拾妥当。
  海滨别墅,石子路尽头是大海。易丽握住她的手,忧心忡忡,这一回,没再说无用的安慰话语。
  “岁岁,实在害怕,便……”她本要说,打电话给她,转瞬思及资临的为人,话又怂回去,改口道:“便想想你的母亲,多亏你,她才能得救,你该自豪。”
  岁岁不在意这些,“易姨,你很奇怪。”
  易丽不敢看她,一头扎进车里,隔着车窗同她挥手告别。
  衣裤黑白相间的几个佣人靠近,“是朝小姐吗?”殷勤热情。
  岁岁一愣。朝岁岁,多了个朝,是她的姓。她被伺候惯了,未觉半分不妥,被人拥着往里去。
  易丽告诉过她,今晚的约,事关生死,一定要赴,不但要赴约,而且还要举止得当。
  岁岁虽是死过一次的人,但还是怕死,芝麻点大的事都足够刺激神经,更何况易丽将话说得又狠又决。
  不过一次约会而已,约会是岁岁的强项,她喜欢看男人神魂颠倒。
  从纱门进去,屋内明亮宽敞,昂贵奢侈的工艺品摆在恰当的地方。岁岁无心欣赏,眼睛摸索餐厅的方向。
  这样好的房子,理应有个好主厨。
  她问:“请的主厨是哪国人?”
  佣人含笑不语,请她往楼上去。
  岁岁惊讶:“餐厅不在一楼?”
  岁岁心想,这家主人审美真是奇怪,虽然不是常住的地方,但怎能让客人到楼上用餐。
  多不雅。
  玻璃电梯直达三楼。
  门没上锁,佣人仍然敲了三下,开门请她进去。
  屋内没有人,从玄关处望出去,视野开阔,大海平静。
  岁岁试探喊了声:“有人吗?”
  自然得不到回应。
  岁岁微微发怔,哪有人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是卧室?
  被饥饿占据的大脑闪过一丝清醒念头。
  岁岁瞪大眼,察觉到什么,下意识往门外去。
  房门刚好打开。
  她撞上男人的胸膛,八厘米的黑细高跟摇摆不定,男人移开步子,不至于被她踩上。
  男人微沉磁性的声音落下:“急什么。”
  岁岁一愣,抬眸的瞬间,已被人扼住下巴。
  入眼一双黑邃的眼眸。
  深不见底。
  他看着她,眼帘上下一搭,随意的审视,像是高高在上的宣判者。
  指腹传来的触觉令人满意。她皮肤很白,细嫩柔软,几乎可以预见之后品尝时的入口丝滑。
  水青色旗袍并不是量身定做,他一时兴起的念头,没来及准备,只能让人带她去取成品。还好,她有副娇小瘦削的身子,半点赘肉都没有,足以塞下一切矜贵华服。
  岁岁生出压迫感,急于挣脱,以为他不会松手,结果尚未挥动臂膀,便重得了自由。
  没了支撑,弄巧成拙,往门板上摔去,被人捞住腰,脚却崴了。
  岁岁半点疼痛都受不得,总有人哄她,掉泪有人哄,皱眉有人哄,受了伤更是天崩地裂,仿佛世界末日。
  男人贴过来,凑得近,高挺的鼻尖挨着她的,眸中冷漠无情:“要淌泪?”  
  岁岁摇头,“不关你事。”  
  他往前,取了红酒,两个高脚杯,不是给她,两杯酒,皆是为他自己。  
  岁岁蹦着到门边,房门上了锁,两边电子锁,得输密码。  
  今天这门,她是出不去了。  
  岁岁回过身,望见资临在喝酒,他一口口小抿,视线盯在她身上,似乎在考虑事情。  
  他很久没动过这种心思了。寻不到合适的,觉得腻人恶心。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满街都是,干净动人的却是万里挑一。  
  青桥胡同看见她泪中带笑,第一眼看完,心里升起强烈的欲望。  
  是破坏欲。  
  岁岁舔了舔嘴角,渴得很,等着他将酒递过来。  
  她的男伴们向来贴心殷切,一个眼神迷惑人当牛做马,才能被称作漂亮女孩子。她十五岁便定下目标,要让连夏生为她发狂吃醋,用来练手的可爱男孩子们,以吨为单位计算。
  大概是她的功夫不到家,眼前这个,显然不为所动。  
  连眼皮都未眨一下。  
  岁岁有些沮丧,自己开口:“我渴了。”想到什么,迫不及待又加上一句:“我还很饿。”  
  他用她刚才的话回应:“不关我事。”  
  岁岁:“我是来约会,不是来受罪。”  
  他:“你是来受罪,不是来约会。”  
  岁岁怔住。  
  一杯酒品完,还剩一杯。资临单手松开领带,举着只余两口的红酒杯靠近。  
  尚未回过神,透明的酒杯抵上来,她的唇边冰凉一片。岁岁往墙边贴,试图避开,哪里能避开,男人点了点她的唇,势在必得的目光自她脸上一扫而过。  
  “张嘴。”  
  岁岁紧闭嘴唇。  
  他没有停下动作,继续抬高酒杯。  
  酒喂不进去,顺着下颔角往下滴,她的唇被酒浸湿,瓷白的肌肤沾染红渍。  
  天真诱人,香气旖旎。  
  他眸光深深,凝视她。  
  女孩子的唇小巧饱满,很适合被人咬在齿间,咬一口不够,得狠狠咬,咬出血来。    
  可惜他不喜欢腥味。血太腥,令人作呕。红酒正合适。  
  把玩古董文物时才有的兴奋跃上太阳穴,资临放下酒杯,满意地看女孩子嘴角到下巴全是红色酒渍。  
  很好。  
  岁岁不寒而栗,从这个男人的眼神里,她窥出令人害怕的东西。  
  她曾见过,在某个可爱男孩子法医的太平间,那人下手解剖挖出一颗完整心脏时的蠢蠢欲动。  
  此刻他看她,就像是那个男孩子下手解剖尸体时的跃跃欲试。  
  “不准碰我。”  
  “不准碰我。”  
  两个人的声音同时落下。  
  她惊恐,他平静,下一步动作未曾停歇。  
  温热的唇覆上来。  
  岁岁听见男人满足的叹息声几不可闻。  
  他说:“我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争取过两天定时发存稿,临时发的新文还有评论,我感动到了QAQ爱你们么么哒。
最后,感谢仙女的打赏~
  男人抵过去,她想要反抗,却被无情地禁锢,双手被迫高举过头,身子因为这一强制动作,腰窝微弓,挺胸仰脖。  
  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已将她制服。  
  唇间的湿热令人惊慌失措,然而这还不够,他并不是想亲她,他是想咬她。  
  如狼似虎。  
  寸寸狠戾。  
  他将她咬在齿间,慢条斯理地研磨吮吸,像得了什么新鲜的玩具,肆无忌惮地作弄挑衅。  
  “真软。”  
  简短两个字,满透欣赏,听在岁岁耳里,却是残酷预兆。  
  唇间传来的阵阵疼痛愈来愈强烈,岁岁忍不住颤抖起来,眼泪夺眶而出,细碎的声音沙哑委屈:“疼……”  
  或许是她的泪水起了效用,炙热的进攻竟然停下。    
  岁岁心里闪过一丝庆幸,或许她有机会说服他放过她,只要眼泪有用,她不介意哭一整晚。  
  然而不等她将素日乖巧的模样摆出来,男人逐渐靠过来,沿着旗袍线条滑动。   
  他冰冷的声音犹如刀刺:“睁开眼。”  
  岁岁噙泪看过去,男人的脸放大眼前。  
  他离得如此近,以至于她的视野里,只有他。  
  下一秒。  
  她被拦腰抱起,身体悬空仅仅几秒,回过神时,已经被摔到床上。  
  男人扯开领带,脱下西装外套,缓缓往下俯。  
  岁岁抖如筛糠,艰难地往后退。  
  “不要……”  
  大床左侧放着的古董全身镜,刚好照出她的狼狈与绝望,她望见自己仿佛是只逃无可逃的幼崽,正急于躲避猛兽的狩猎。  
  男人压下来的瞬间,她忽地从镜子里看清自己的脸。  
  肿肿的唇,红红的眼,白嫩的肌肤,清纯的模样。  
  这是她重获新生后,第一次看见自己现在的样子。  
  岁岁全身僵硬。  
  这张脸,和原本的她,有四分像。但若仔细看,却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男人捏住她的唇准备再次啃咬时,岁岁脑子里一片混乱,口不择言:“你想要小姑娘对不对,我不是小姑娘,我已经二……”  
  她想说,她不是她,她不是岁岁,求他饶过她。  
  她不是十八,她已经二十六。  
  犹豫的瞬间,唇被手指抵住,岁岁泪光盈盈望过去,男人姿态慵懒,眸中满是玩味。
  他的手自她的耳垂抚过,轻声说:“你确实不是小姑娘,我看过你的身份证,年满十八已经是大姑娘了。”
  岁岁害怕地摇头,所有的矜持与骄傲全都卸下,此刻她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她不再是被捧在手心的南城珍宝,而是北城微不足道的朝岁岁。
  她眼前的这个男人,能够对她为所欲为。
  岁岁咬着唇,眼泪刷刷往下掉:“你别碰我,不准你碰我。”
  他皱眉问:“怎么,难道今晚的事你不愿意?”
  岁岁哭得一抽一抽:“我不愿意。”
  他的动作有所停顿,“原来你不愿意。”
  岁岁以为事情有了转机,颤着唇哭泣求他,“你放我走,好不好?”
  她哭起来的声音就跟小奶猫似的,又绵又软,一声声挠过去,听得人耳朵酥麻。
  牙齿痒。
  手痒。
  身体每根汗毛都痒。
  迫不及待想要止痒。用香软的身子,用媚甜的娇声。
  资临眯了眯眼,重新将人擒住,伏下去轻嗅,声音低沉,一字一字,满溢笑意:“不愿意更好,带感。”
  岁岁傻愣数秒,继而哭声震天。
  大概命运依旧眷顾她。
  挣扎半小时后的最终惩罚并未到来。
  岁岁被绑在床上,身上的男人没有进一步动作,他盯着她看,或许是嫌她闹腾,张嘴命令:“不准哭。”
  他不让哭,她哭得更大声。
  他手一扯,撕碎她的旗袍。
  岁岁止住哭声。
  他:“笑。”
  岁岁含泪瞪他,委屈无声吐出两个字:“变态。”
  嘴上逞强,心里却怕得不行,生怕他继续弄她,岁岁一边打嗝,一边不情愿地挤出笑容。
  皱巴巴,泪水肆虐,这个笑,丑得不行。
  直到她嘴角僵硬,他仍然没有移开目光。
  水汽朦胧中,岁岁不经意窥出他眼中的一抹兴奋,她顺势为自己争取筹码,小心翼翼地问:“我会很听话,你能不能别伤害我?”
  她已经看出来,他对她,不是欲望。
  是摧毁。
  少女温顺的模样温柔和煦,似五月的风,不冷不热,恰到好处。
  他抚上她的脸,将她清澈的眼神收之眼底。
  就是这一双眸子,纯真妩媚,好看得很。只可惜,不能挖下来做标本永久保存。没有魂的标本,毫无欣赏价值。
  他缓缓抚摸她,一点点摩挲她被咬肿的红唇,少女浑身一颤,仍然坚持微笑。
  总算知趣了。
  他往里轻轻一戳,试图戳出个酒窝,轻飘飘地说:“你哭着笑的样子,很漂亮。”
  岁岁低声嘟嚷:“谢谢。”
  资临笑出声。
  岁岁眨着大眼睛,目光写满渴望,细着嗓子提出唯一可能被允许的请求:“我很饿,能先让我吃点东西吗?”
  他问:“你现在是在向我要求中场休息吗?”
  岁岁含泪垂眸:“我真的很饿啊。”她楚楚可怜地向他展示自己的恳切:“求求你嘛,人是铁饭是钢,要是我饿晕过去,多无趣。”
  资临微敛眼眸。
  床上一空。
  她没想到,他竟然真的端来食物。
  全是甜食。
  蛋糕和牛奶。
  喂小孩子一样,他将食物递到她嘴边。
  她看着香软的奶油草莓蛋糕和冒着白气的热牛奶,心里冒出一万种念头。
  下了春*药。
  又或是下了毒*药。
  她吃下去,一觉醒来,又死了怎么办。她才刚活过来,不想死得这么快。
  资临:“你吃不吃?”
  岁岁咽咽口水。
  怎能不吃,就算死,那也得当个饱死鬼。
  连夏生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便是在她死前将她喂饱了。
  岁岁张大嘴:“啊——”
  五分钟的时间,迅速解决完。她仰起脸问:“还有吗?”
  资临放下食盘,“没有。”
  岁岁抽抽鼻子,视死如归地躺好。身边迟迟没有动静,转头一看,他进了浴室。
  水声传出。
  等他洗完出来,岁岁已经快要睡过去。她掉了许多泪,又吃了一大顿,吃饱喝足的满足感麻痹神经。
  岁岁心酸地想,反正逃不开,何必挣扎。
  床头灯亮起。
  突如其来的光线刺眼夺目,岁岁睁开眼,望见资临穿着白色睡衣,光打在他身上,映得他那张英气冷峻的脸犹如吸血鬼般苍白。
  他似乎刚和谁通过电话。
  岁岁隐约记得有手机铃声响起,应该是他的电话。
  他盯着她的身子,双目炯炯,嗓音冷凝低沉:“今晚,到此为止。”
  难得有兴致,天公不作美。
  他不得不赶回去处理家里的事。
  真是可惜。
  “撅起嘴。”
  岁岁傻傻地嘟嘴。
  资临俯下身,迅速咬了口,不轻不重,刚好够留下齿印。
  从房间离开的时候,他没有为她松开绑着的缎带,而是用被子遮住她雪白的身子,疏离冷淡地丢下一句:“明天早上会有人送你离开。”
  危机解除。
  天大的好事。
  岁岁哪里还敢多问,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她定要回去烧高香。  
  第二天刚醒,便有佣人来放她自由。
  黑亮的劳斯莱斯载着她往城里去,车座摆着珠宝盒子,是Kutchinsky。
  硕大的宝石戒指,不用戴便知道,那颗蓝色的宝石大得离谱,足以盖住她整个指节,若是戴上去,只怕手都抬不起。
  她认得这枚戒指。她曾让人去拍这枚戒指,没拍到,气了好几天。
  命运般的巧合,竟又出现在她面前。
  司机保持标准的微笑,轻柔道:“朝小姐,资先生让你收下它。”  
  她这时才知道他的姓。  
  资,生僻又难听。  
  一夜缠绵都算不上,他竟送她Kutchinsky。真是大方。大概是怕她到处乱说,将他的奇怪癖好暴露人前。  
  岁岁抚上嘴,仍是肿的。身上被他抱过的地方,又酸又疼。他喜欢捏她。  
  岁岁合上丝绒首饰盒,将它放回原有的地方。
  受苦得来的礼物,她不稀罕。  
  车在圣亚私立医院停下,她刚下车,便被人抱住。  
  是易丽。  
  “岁岁。”易丽的声音里满溢激动,岁岁听得出,还有愧疚。  
  岁岁:“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一句话,贴心又冷静。易丽颤着唇,将话全都咽回去。  
  易丽望过去,少女熟悉的面庞,有着不合年龄的成熟神情。  
  她往病房走:“易姨,谢谢你。”
  今早醒来的时候,她的记忆轮廓已经逐渐清晰。  
  十八岁少女岁岁,有个重病的母亲朝月,病症罕见,国内外唯一有研究成果的医生,因为敏感原因,一回国便入了大牢。  
  朝月唯一的生机,便是请出这位医生,冒险让他在她身上继续未完成的实验。  
  作为昔日的好友,易丽主动承担了朝月的医疗费用。她有钱,可是没有势。  
  定下青桥胡同这件事的时候,易丽是这样说的:“你不再是小孩,有些事得你自己来,若能成功,便是你的幸运,是天上掉馅饼。”  
  馅饼果真掉了下来。  
  迈进病房的时候,岁岁想,无论怎样,她得了别人的人生,就要知恩图报。  
  如果昨天晚上想起整件事,她绝对会尊重原主的想法,尽力讨好能够救她母亲的变态男人。  
  好在,那位资先生,似乎并不计较。  
  易丽指着病房内穿白大褂的瘦削男人说:“岁岁,这是宋医生,你想请的那位宋医生。”  
  岁岁抬眸看过去。  
  呆若木鸡。  
  怎么会是他。  
  怎么会是宋明颂。  
  世上最最最讨厌的宋明颂,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年轻男人听到她的名字,视线落下来,尖锐寒冷,一如既往的狂妄语气,半点都不顾及旁人心情:“岁岁?真不会取名,名字听起来和那个三流歌星隋穗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好俗气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可是写得好开心哦。
今天还有个开心的事,我收到深水鱼雷了咧,是的,没有见过世面的灿灿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深水鱼雷,虽然是直接扔到作者专栏的,但是我还是看到了哈哈哈哈。
流下喜悦的泪水。谢谢阿波罗汤圆仙女,很有纪念意义,可惜我没看到网页徘徊的那个告白,不然就能截图留念了呢!!!恨啊QAQ
然后,还要感谢以下仙女的打赏~~最后,明天不见不散哟~
面带微笑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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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22:36
本帖最后由 zelongchen 于
22:37 编辑
  记忆中的宋明颂,骄傲,疯狂,不可一世,永远扬着下巴,狗眼看人低。  
  而眼前这个,青茬胡梢,微岣着背,毫无半点生气。  
  他定是吃过很多苦,才会被磨得连眼神都溃散无力。  
  岁岁站在那,目光直勾勾地盯在宋明颂身上。他乡遇故人,哪能冷静自持,一无所动,即使这个故人曾令她气到跳脚。  
  她发过誓,再也不会同宋明颂说半句话。可如今他出现在她面前,过去的往事瞬间抛之脑后,她恨不得立刻将满肚子的心酸都同他诉说。  
  她甚至不计较他说她是个三流歌星。  
  死亡让人低三下四。岁岁红着眼,有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喊他:“宋明颂。”  
  易丽吓一跳,气氛太过诡异,只好笑着打圆场:“岁岁,你瞧,宋医生是个幽默的人。”  
  哪是幽默,分明是刻薄。  
  岁岁一动不动,视线凝结,眼睛发红,鼻子发红。
  一双眼盯出了泪,宋明颂也没能认出她。
  他挑衅的目光将她从头到脚匆匆打量,而后得出评价:“小姑娘矜持点,别老盯着男人看。”
  岁岁揉了揉眼。
  易丽赔笑,走过去讨论之后的事。从今日起,宋明颂就是朝月的主治医师,怎么治,用什么药,全由他说了算。
  一条人命握在他手里,任他态度再恶劣,也只能受着。
  岁岁在病房里站了一会,而后走到医院长廊的椅子坐下。
  病房里并没有她现在的母亲朝月,昨天一轮手术,仍在重症区看护。
  护士来喊她,说是她母亲苏醒了,想见她。
  岁岁深呼吸一口气,将眼泪擦干,跟着护士去见母亲。
  她脑海中有关于母亲的记忆,是这具身体的记忆,因为她这个外来者的造访,略微有些模糊。想不起具体模样,只是隐约觉得亲切。
  她现在就好比小孩描画,得真真切切贴着模子画,才能画出一样的。
  “岁岁。”
  母亲的声音虚弱,语气温暖,召唤离巢的幼鸟。
  岁岁就是那只幼鸟。
  她走到跟前,看了许久,一遍又一遍,比刚才看宋明颂还要仔细。
  她认得她。
  这是她七岁时曾照顾过她的保姆阿姨。她仍是隋穗时,最喜欢的保姆阿姨。
  她忘记了她的名字,可是仍然记得她的样子。
  朝月招手,看着自己可爱的女儿,微笑道:“岁岁,妈妈没事,你不用担心。”
  岁岁略微有些颤抖。
  是内疚。
  她怎么好意思告诉她最喜欢的保姆阿姨,她不是岁岁,她是她曾悉心照顾过的隋穗?
  许久。
  她低下脑袋,声音细细小小,自言自语:“我一定会照顾好你。”她不习惯唤母亲,因为她从小就没有母亲,犹豫半天后才挤出一个称呼:“妈妈。”
  朝月伸手握住她:“岁岁,傻孩子,你已经将妈妈照顾得很好。”她眼神呆滞,想到什么,苦笑:“我真希望昨天的手术失败,你不该被我拖累,你该有自由身。”
  岁岁更加愧疚。
  当年保姆阿姨不告而别,她是个小孩,没有能力寻人,后来长大了,拜托连夏生去寻,为当年的一点子温暖,想要给予保姆阿姨经济上的帮助,寻了几次没有寻到,也就渐渐忘了。
  不曾想,兜兜转转,她竟变成了保姆阿姨的女儿。
  原来的岁岁哪去了,她不知道,她只知道,现在她就是岁岁。厚颜无耻也好,贪心胆小也罢,总之在情况未曾明朗之前,她绝不会告诉任何人,她是隋穗,被称为南城之宝的隋穗。
  “妈妈,别说傻话,治好了你,我才有自由。”
  岁岁是张白纸,什么都没有的白纸,一如她现在。她自信得很,很快便以岁岁式的口吻哄好朝月,她伏在朝月病床边,毫无伪装,只有真情。
  作为隋穗时,她对于母亲的概念,便是她的保姆阿姨。
  她十分乐意做她真正的女儿。这也算是历经劫难后的一件好事。
  母女交谈的时间愉快而短暂,虽有无助,但总归存了希望,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
  离开前,她将请了医生的事告诉朝月,朝月很是惊讶,岁岁自知不能邀功,将功劳推到易丽身上:“是易姨请出来的。”
  朝月:“欠你易姨的,我八辈子都还不清。”
  岁岁眨眨眼:“我和妈妈对半分,一人还她四辈子。”
  朝月笑了笑。
  护士开始扎针,岁岁合上门。
  从病房长廊走出去,太阳明晃晃,白得刺眼。
  日光之下无新事。
  她身上尽是新事。
  有谁能够回到十八岁,虽然是别人的十八岁。往乐观的方向想,人人都渴望返老还童,她有着十八岁的身子,二十六岁的阅历,多好。就一点,心性方面,她没什么底气。
  曾经她要什么有什么,任性妄为,熟人笑她是三岁小孩。
  现在,形势摆在眼前,她不能再做三岁小孩。
  问题再难,也得从头理清。当务之急第一件事,便是生存。
  托易丽的福,朝月的医疗费用无需她操心,但人情债不能欠一辈子,她有手有脚,日后总得想个法子还债。
  现在这个社会,文凭不抵用,但没有文凭,却是寸步难行。岁岁将自己的记忆整理一遍,易丽送她上的大学,刚开学一个月,是北城的电影学院,漂亮女孩的最佳去处。
  她也曾上过电影学院,南城的电影学院,赫赫有名,与北城的这个并称南北双剑,开学半年,便退了学,改学了艺术欣赏。念了两年书,忽地想学被人当明星,资源送到她面前,她通通推掉,跑去唱歌。
  她有副好嗓子,老天爷赏饭吃,一夜爆红,粉丝无数。
  有时候她自己都纳闷,哪里就能那么疯狂地追捧一个人?不管她做什么说什么,皆能捏出一万种理由夸。
  她生性懒惰,唱了几年,懒得再唱,世界各地到处旅游购物看秀,纽约住一星期,伦敦住一星期,有时候躲到豪华游轮,听九十岁的老太太聊男人,扬帆起航,谁也找不到她。
  岁岁叹口气。
  想那些做什么,想也没有用。  
  她走到太阳底下,温暖的光触上肌肤,岁岁闷了半秒,而后又退到阴影底下。  
  有些习惯改不了,比如说不涂防晒不打伞就绝不晒太阳。美丽需要精心保养,她可不能糟蹋十八岁的年轻基因。  
  岁岁坐在大树底下的长凳,快要入秋,天气还是热得慌。  
  她发了会呆,想了许久,最终小心翼翼地从包里拿出手机。  
  从昨晚到现在,她的大脑已经充分做好准备,允许她搜索自己的死讯。  
  页面刚点开,根本不用查,首页弹出对巨星隋穗的悼念。  
  都说明星死后,才有可能成为传奇,她生前就已是传奇,还能怎么传奇。岁岁瞄一眼,看到死因那里,标着“自杀身亡”。
  四个字,无情之至。  
  除了连夏生,谁还能有这种手段。没有人讨得了这个公道。  
  岁岁心里说不出来的苦闷,像是胸膛里的空气都被抽干,喉头堵了棉花,连哭泣都无力无声。  
  她为自己的死掉泪,越想越伤心,指缝间全是泪。  
  有人走近,喊她:“你哭什么,你妈又没死。”  
  岁岁抬头,是宋明颂。  
  他手里拿着个蛋筒冰淇淋,没有吃,融了一手。他将融了一半的冰淇淋递给她。  
  宋明颂幼稚又可笑,但偏偏他聪明,做什么都能成,她唯一能嘲笑他的点,便是他那么大的人了,却和小孩子抢冰淇淋吃。  
  宋明颂是真的爱吃冰淇淋,每天一个明秀牌巧克力蛋筒,风雨无阻。  
  他在她旁边坐下,朝她的手机屏幕睨了眼,声音磨砂似的,沙沙哑哑:“原来不是在为你妈哭,你是在为她哭。”  
  岁岁这时才看清,宋明颂的眼睛红了。  
  他说:“做这种女人的粉丝,你该羞愧。”  
  岁岁委屈至极。  
  她都死了,活成另一人,两世为人,仍然逃不过宋明颂的尖酸刻薄。  
  要不是他能救保姆阿姨,她当即就能掐死他。岁岁强忍着,咬了咬嘴角,转过头去。  
  身边许久没有动静。  
  岁岁悄悄去看,余光瞥见宋明颂的眼睛越来越红。  
  她对上他的视线。  
  他仿佛是受了什么刺激,刚才在病房时初见,除了震惊,更多的是不解。  
  更何况,一惯骄傲自大的宋明颂,怎会在外人面前露出颓废无神的一面。这可是宋明颂,恨不得整个世界都成为他闪闪发光背景板的宋明颂。  
  岁岁抿抿嘴,想了想,将已经快要融完的冰淇淋递过去,小声问:“你还吃吗?”  
  他没有理她。嘴里振振有词,轻得很,神神叨叨。  
  她小心翼翼凑过去一听,风里带了哭腔,自言自语,伤心沮丧,是宋明颂的声音——  
  他说:“她怎么就死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买女主股哟宝贝们。
今天提前更啦,等会去看侏罗纪~么么哒
明天见哟。
最后,感谢仙女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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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掷时间: 0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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