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铁砂石堆场需要环评吗做环评么?不涉及加工 再生 是堆场没有仓库合不合法。

一、漯河市舞阳县D150035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东北角离城区不到1公里金大地化工厂,夜间排放工业废气,气味难闻,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公司工业废气分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问题出现在无组织排放废气部分。⑴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该公司燃煤锅炉外排废气,该公司共有130吨锅炉1台、160吨锅炉2台、240吨锅炉1台,2008年以来,该企业投资2270万元,配套建设了4套布袋除尘、2套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设施和SNCR脱硝设施,2016年投资5600万元完成了4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锅炉废气总排放口安装有8套自动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行第三方运营管理,经自动在线监测,外排废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浓度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烟尘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浓度≤35mg/m3,氮氧化物浓度≤50mg/m3)。⑵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中排放的无组织氨。近年来,为了减少无组织氨的排放及影响,该公司先后投资1158.9万元,建设20套氨回收设施对厂区的无组织氨进行回收,安装84台高敏感氨报警器,及时报警处置;2017年5月,该公司又投资近600万元,对现有氨回收装置进行升级,将所有氨回收设施的排空管道合并引入深度治理系统,经再次吸收后排放,进一步降低了无组织氨对附近群众的影响。经现场调查,夜间个别时段无组织氨气出现扰民现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⑴生产系统遇到紧急情况,如设备跳闸停电出现母液系统泄露、含氨气体紧急放空等情况,造成短时间无组织气体排放;⑵厂区北侧火车站台存放的大量袋装氯化铵成品,多在夜间装车早上发车,由于站台库房封闭不完全,装车过程中容易造成无组织氨随风飘出厂区;⑶夜间可能会出现个别员工工作不到位,对氨回收加水不及时,造成氨回收吸收水含氨浓度增大,氨气外逸。

处理及整改情况:日常监管过程中,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实行明查、暗查、抽查相结合,重点时段驻厂监管的办法,每月不少于两次入厂进行现场监察,发现隐患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针对金大地公司个别时段排放无组织氨行为,舞阳县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7月17日、2017年12月19日、2018年5月7日对金大地公司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共计7万元。6月19日上午,舞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书民,副县长张正凯带领工信、环保、水利、舞泉镇等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到金大地现场督导调查核实,并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就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金大地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压实责任,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整改,尽快消除污染,根除污染隐患。⑴对企业存在无组织氨排放扰民问题,责令企业立即制订整改方案,抓紧推进整改落实,对管理方面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治理库房封闭和无组织氨回收,制订推进台账,8月底前全面完成。⑵对金大地公司厂界无组织氨排放问题,舞阳县环保局立即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从重从快处理,并严肃追究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任。⑶专案组对金大地公司整改情况实时跟踪,确保问题按时限、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⑷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工信办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监管,发现有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二、漯河市临颍县X150014反映情况: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双庙村黄龙渠北边,黄龙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河南省众邦伟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省荣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家铸造厂,依靠河南省众邦伟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省荣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掩护,不办理任何环境评估监测手续,进行违法生产,产生大量污染源,给我村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危害,请严格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6月15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5批X150014号信访举报交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第一时间向临颍县委、县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28号),临颍县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证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⑴举报人反映的“不办理任何环境评估监测手续,进行违法生产”问题,经调查组详细调查,情况不属实。举报人所称“铸造厂”实际名称为“漯河市众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临颍县产业集聚区黄龙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众邦伟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杜保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5FU1H(1-1),漯河市众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注册成立,2018年1月委托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漯河市众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及机械配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2月24日由临颍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后项目开工建设(批复文号【临环监表(2018)14号】)。经核实,已经建成的生产设施包括:一台1t/h中频感应电炉、2台抛丸机、7台压模机及相配套的环保设施(3台袋式除尘器),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同步建设安装,与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一致,环保设施建设安装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目前,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正在开展环保验收工作,6月初与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监测服务合同书》,对已建成生产设备及相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同步调试,环保验收的监测结果虽然未形成报告,企业的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⑵针对举报人反映的“产生大量污染源,给我村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危害,请严格查处”问题,经调查组详细调查,情况不属实。漯河市众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及机械配件加工建设项目,其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比—熔炼—浇注—抛丸—出货—检验,主体厂房为租赁河南众邦伟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400平方米的车间一座,公用及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区四周设置的雨水导流沟排入产业集聚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河南荣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外排。供热方面,熔铁中频炉采用电能,中频炉产生的烟气和抛丸工序粉尘加装集气罩并配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固废储存处置方面:厂区设置有垃圾桶收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并由区域环卫部门进行清收处理,中频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砂等收集后用于再生回收利用,按照环评要求及该项目生产工艺和实际产污及排污治理情况,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市、县环保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企业超标排污、污染环境,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许昌市长葛市D140051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老城镇东边4公里处钢材市场,里面有小工厂(不知道生产什么),生产过程中冒烟,气味难闻,距离居民区过近。检查了停产,检查后继续生产。投诉人多次反映没有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工厂生产过程中冒烟,气味难闻,距离居民区过近情况属实,其他情况不属实。经调查,老城镇东边4公里处钢材市场为老城镇岗张钢材物流园,有企业及商户40余家,主要以钢材及钢材制品销售为主。经排查,生产中冒烟的是长葛市宏丰缘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11月经现状评估通过环保备案。该公司在生产岩棉过程中,熔制、集棉和固化环节会产生工艺废气,2017年11月2日长葛市环保部门在对其监测中发现排放超标,11月6日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当日该厂停止生产,2017年12月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截至目前,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法定时间内未提起行政复议,罚款未缴纳,案件将按照法定程序推进。

处理及整改情况:依法依规督促企业履行长葛市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如诉讼期满仍未缴纳罚款,长葛市环保局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四、许昌市长葛市D140066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坡胡镇王昌贺村,恒源木业有限公司使用锅炉,污水乱流。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实际是许昌市长葛市坡胡镇王昌贺村恒源木业有限公司,使用锅炉属实,污水乱流不属实。6月15日至16日,长葛市有关部门对长葛市恒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该公司所使用的锅炉是按照环评批复建设的往复炉排燃炉,热量为1800万大卡(折合30吨/小时),使用燃料是生物质燃料,该锅炉废气监测结果达标,并具备长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证书编号:容豫KB1115),每年对其进行校验。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其不属于禁止使用锅炉。

群众反映污水横流不属实。长葛市恒源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用水均为软水,主要为热磨机、热磨电机、辅装机、热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厂区绿化等,不外排。经对该公司厂区及四周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排放污水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许昌市长葛市X140041反映情况: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许昌市长葛市老城镇谷庄段通车五年了,噪声严重扰民,附近居民房屋受到损伤,部分房屋附属物作价赔偿不足。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自2012年9月28日通车至今,已经有5年多时间。按照《关于新建铁路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处的噪声应符合昼间70分贝/夜间70分贝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标准,应将30米以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结合项目征地和城市规划建设迁出”。经调查,建设高铁时,30米以内不直接影响高铁建设的长葛市老城镇谷庄村的38户都没有拆迁,客运线噪声会对该范围内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附近居民房屋受到损伤”问题,是否由于客运专线运行造成,或影响程度如何,尚需专业评估机构鉴定。“部分房屋附属物作价赔偿不足”问题,由于石武高铁建设时间较早,按照当时政策,仅对直接影响高铁建设的附属物进行拆迁补偿,建设高铁时30米以内不直接影响高铁建设的38户都没有拆迁,也没有进行赔偿。

处理及整改情况:长葛市环保局致函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议铁路部门加强该区域高铁沿线噪声防护措施,减少铁路运营中的噪声环境影响,并与当地政府结合,尽快解决群众诉求,并尽快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就噪声问题,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初步答复采取进一步隔音措施,隔音壁升高1米。对谷庄村相关住户进行专业噪声监测,并聘请第三方技术鉴定单位,对群众损坏房屋和铁路噪声进行科学评估,将根据结论作出下一步处置;根据长葛市棚户区调查摸底和改造计划,谷庄村将于2020年前进行棚户区改造,该区域房屋可在改造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处理。在棚改之前,地方政府做好区域内居民思想安抚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讲解政策内容,全力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许昌市襄城县X150001反映情况:许昌市襄城县王洛镇众力水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严重污染,非法又建一条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该生产线未经过环评审批,未批先建,现已在安装设备,我们曾经举报过污染严重如石沉大海。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未经过环评审批,未批先建”的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襄城县王洛镇众力水泥有限公司”实际为襄城县源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水泥粉磨站,项目于2007年1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2009年9月21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11月30日,襄城县源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经查,“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的建设单位不是襄城县源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际为许昌市双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2月28日,襄城县源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该公司新办公楼楼前空地租赁给许昌市双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期5年。许昌市双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炼钢厂水渣30万吨综合利用项目于2018年5月初开工建设,2018年5月15日,襄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违法开工建设,下达《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17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并立案查处。

“超标排污,严重污染”的问题不属实。襄城县源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3月25日的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显示,磨机磨尾排气筒出口、1号包装机排气筒出口、2号包装机排气筒出口、3号包装机排气筒出口以及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限值,不存在“超标排污,严重污染”的问题。

“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过污染严重如石沉大海”的问题不属实。襄城县环保局接到反映襄城县源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严重信访举报件后,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废气污染严重、污水外排的现象,对其施工土方未及时覆盖的问题,下达《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办理结果已在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进行了回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许昌市双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6月18日襄城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罚款34260元。目前,许昌市双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停止建设,并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34260元。

问责情况:襄城县王洛镇党委给予孙庄村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襄城县纪委驻襄城县环保局纪检组给予监察大队责任人提醒约谈。

七、南阳市新野县D120095(*)反映情况:中国网经济频道记者反映,南阳市新野县前高庙乡张庄村北边路东有一个无名的商砼站,新野县王庄镇西南关路边恒安商混站,两家商砼站露天生产,砂石无覆盖,距离居民区较近,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向南阳市新野县环保局反映至今无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新野县前高庙乡张庄村北边路东有一个无名的商砼站露天生产,砂石无覆盖,距离居民区较近,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问题属实。经查,反映的无名商砼站,实际为新野县旭升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土地、规划及环评审批手续,也没有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地面没有硬化,四周没有围挡,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属于“小散乱污”企业。

反映“新野县王庄镇恒安商砼站露天生产,砂石无覆盖,距离居民区较近,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问题属实。经查,反映的恒安商砼站,全称为新野县恒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新野县王庄镇赵庙村(镇王路北侧)。该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于2017年7月在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有王庄镇国土所、城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但没有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并存在露天生产、砂石未覆盖、粉尘和噪声污染的问题。

反映“向南阳市新野县环保局反映至今无人处理”问题不属实。经查阅接报记录,新野县环保局未接到反映新野县恒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问题的举报;于6月12日下午,接到一起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举报,反映“前高庙乡张庄村北路东有一较大规模水泥搅拌站正在生产,没有任何覆盖和围挡,粉尘很大,污染空气,影响村民身体健康”的情况,新野县环保局于6月14日上午对新野县旭升建材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现场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责改字〔2018〕78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恢复原状。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新野县旭升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新野县环保局于6月14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责改字〔2018〕78号);新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4日下达了《依法取缔前高庙乡张庄村新野县旭升建材有限公司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18〕第71号、72号),要求前高庙乡政府和县住建部门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规定,于6月20日前依法取缔该公司。目前该公司已被断电、断水,正在拆除设备。

针对新野县恒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6月14日,新野县环保局联合王庄镇政府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责改字〔2018〕77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全面停产、断电、断水,砂石堆场已全部覆盖,厂区地面正在硬化,围墙正在打地基进行建设。另外,新野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存在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调查已终结,正在进行案件审查。

反映情况:2016年,南阳市环保局将投诉人的两辆车按照黄标车报废,给投诉人的答复是环保局工作失误认定错了,投诉人的车不是黄标车。但是南阳市环保局至今没有给投诉人任何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16年省环保厅对南阳市下达黄标车淘汰任务共计15407辆。此项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商务、财政和环保部门,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黄标车补贴窗口,对黄标车进行补贴。公安部门对其确定的一个时间节点之前的车辆定为黄标车后统一进行注销,后由商务部门进行报废拆解,车主持报废拆解证明和车辆注销证明及个人其他相关证明在窗口办理补贴手续。由于2016年南阳黄标车淘汰任务较重,在窗口办理手续的车主一度出现了拥堵的现象。为避免在补贴申领办理时间内不能对所有淘汰黄标车办理手续,经四个部门协商,优先接收车主相关办理手续,而后对车辆信息及车辆情况进行核对,环保部门在对该车主车辆核准时发现该车主的两辆车是绿标车,并不属于黄标车,不在补贴范围。

对于已拆解的两辆车,虽不属黄标车,但属年代久的老旧车,为肯定车主积极配合黄标车淘汰工作,该问题将作为特殊个例纳入到部分未补贴到位的车辆补贴范围。今年,南阳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对遗留车辆以及包括此车主在内的部分未领取补贴的车辆进行补贴,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对其发放补贴。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正在与市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力争资金到位后尽快对涉及人员按标准发放补贴款。

九、南阳市方城县X001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杨楼乡曹沟村苇子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的栖息地。但是,近来在苇子沟的后山,也就是地属叶县的大辛庄的山顶上中泰公司近期将在这里架设风力发电机组。对空气的影响最主要的是粉尘,破坏土壤及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其次风力机组运转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白鹭栖息的地方位于方城县杨楼镇曹沟村苇子沟组,与平顶山市叶县大辛庄毗邻。经实地调查,中泰公司将要建设的风电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境内,不在方城县。为了保护该白鹭栖息地,方城县林业局、杨楼镇政府已加大该区域的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在燕山水库周边张贴悬挂了野生动物保护公告和保护鸟类公益条幅,并于近期在苇子沟组与叶县交界处的白鹭栖息地树立标示性牌子一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群众反映的情况抄报叶县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并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爱鸟护鸟意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切实保护好白鹭栖息地。

十、南阳市社旗县D120121反映情况:南阳市社旗县晋庄镇崔官庄村有好几家养猪场,粪便、污水流入崔官庄村河沟里,气味难闻,脏乱差,污染周边环境,当地政府不作为至今不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社旗县晋庄镇崔官庄村有好几家养猪场,粪便、污水流入崔官庄村河沟里,气味难闻,脏乱差,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基本属实。社旗县晋庄镇崔官庄村目前共有养殖场2家,均为规模以下养殖场。其中杨某群养殖场配套治污设施有老化现象,杨某生养殖场未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两家均不同程度存在粪污直排现象,由于近期降雨较多,粪污和雨水混合后积存于沟内。

反映“当地政府不作为至今不处理”问题不属实。社旗县晋庄镇政府在2016年5月对杨某群养殖场粪便直排问题下达了相关整改通知,要求自接到通知10日内,建设2个储粪池、周边设置消纳地等污染防治设施。由于近期雨水过大,排污设施陈旧,造成储液池废水外泄。2018年6月12日,晋庄镇政府又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立即维修现有设施,开挖积粪井、扩建储液池、购买干湿分离机。目前该养殖场治污设施正在施工。晋庄镇政府在2018年4月23日对杨某生养殖场下达了关停取缔通知,要求养殖户清卖所有生猪后进行关停,截至6月15日,该养殖户存栏生猪已基本清卖完毕,仅剩1头待产母猪,待母猪妥善处理后立即进行关停。

处理及整改情况:社旗县晋庄镇政府已组织有关人员对2家养猪场的排污口进行封堵,目前已全部封堵到位;责令养殖场立即清除沟内液态粪污,运送到消纳地进行灌溉施肥,目前沟内积水已基本清理完毕;要求杨某群养殖场治污设施于6月25日前建设到位;制订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限期完成崔官庄村整体污染整治整改。

十一、南阳市新野县D070113反映情况:南阳市新野县王集镇西赵庄大队一组,诉求人邻居饲养猪、牛、羊,污水直排污染环境,向县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养殖户位于新野县王集镇西赵庄大队一组,该养殖户属于农村庭院养殖。2016年3月起,在自家住房及院内养殖,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养猪、养羊的情况,养殖有3头成牛、10余只小牛犊及土狗,发现有部分养殖废水排至屋后空地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环保局、王集镇人民政府现场要求该养殖户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外排养殖废物,减少养殖数量,杜绝污染。目前,该养殖户外排的养殖废物已清理到位。

由于该养殖户属于农村庭院养殖,目前尚无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新野县将建立联合处理机制,由王集镇政府牵头,县环保、畜牧等部门配合,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督促其规范养殖,同时加强环保督察,利用村规民约、道德规范进行约束规范家庭庭院养殖,确保不再发生污水外排情况。

十二、南阳市宛城区D090009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各营村南边,养鸡场、养猪场污水粪便乱排入村里的水沟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宛城区茶庵乡各营村应为宛城区茶庵乡葛营村,该村南只有一家申某某养鸡场,占地1.5亩,建有鸡舍2排(使用一排,停用一排)、蓄污池一座、三级沉淀池一座、干湿分离机一台,该养鸡场属规模以下养殖场,养殖废水未达标处理直接排入场边自然沟渠;该村只有一家张某某养猪场,占地0.9亩,建有猪舍2排、蓄污池一座、三级沉淀池一座,属规模以下养殖场,2018年4月起已经不再从事养殖。

举报“养鸡场污水粪便乱排入村里水沟”问题属实。2018年3月6日,在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后,宛城区环保局、畜牧局执法人员到申某某养鸡场现场执法,发现该养鸡场确实存在养殖废水直排行为。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当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2018年3月22日,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对申某某行政拘留7日,随后申某某养鸡场逐步缩减养殖量。2018年5月23日,宛城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分指挥部又对申某某养鸡场下达《宛城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知书》,要求该养鸡场禁止排放废水,限期清理沟渠内养殖废弃物。

举报“养猪场污水粪便乱排入村里水沟”问题不属实。2018年3月6日,在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后,宛城区畜牧局、环保局执法人员到张某某养猪场现场执法,发现该养猪场确实存在养殖废水直排行为,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2018年4月10日,南阳市公安局汉冢分局对张某某行政拘留5日,随后张某某养猪场逐步缩减养殖量,于2018年4月起不再从事养殖业。2018年4月20日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养猪场已清空存栏生猪,不再从事养殖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1日,经宛城区环保局、畜牧局等有关部门现场调查督促,申某某养鸡场立即组织人员、机械将沟渠内养殖废弃物回抽用于土地消纳,将私自开挖的自然沟拉土回填,并新建3个防渗漏周转池,暂存养殖粪污。

十三、南阳市西峡县D090017(*)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回车镇汉冶钢厂大气、噪音污染严重。该厂二期项目无任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汉冶钢厂,全称为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烧结—炼铁—转炉—精炼—连铸—热送—轧钢工艺。

举报“大气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西峡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大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企业自建厂以来进行了三次除尘提标改造,炼钢工段特别排放限值改造任务已于6月1日完成,废气排放口安装了8套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从监测数据看,企业2018年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举报“噪声污染严重”问题属实。西峡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经现场检查发现,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之前,该企业炼钢所在的古庄河村竹园组一侧已出现噪声超标现象,主要噪声源为炼钢工段二次除尘器风机产生的噪音。

举报“该厂二期项目无任何手续”问题不属实。西峡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经现场检查发现,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于2016年12月通过市环保局清理整改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审核并备案许可,并于2017年12月取得了全国统一编号的排污许可证。

处理及整改情况:发现噪声超标现象后,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通过采取安装消音棉、加高隔音墙等一系列措施,现已基本整治完成。6月11日,经河南安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其噪声排放已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西峡县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下转第十三版)

(上接第十二版)加密督察频次,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监督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十四、南阳市X110029(*)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湖北省十堰市注册的环保公益组织对河南南阳市调研期间发现的环保问题。一、南阳市环保局在接到环保投诉后,不受理不回复。二、1.淅川某养猪场污水直排。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九重工业园区。2.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灰烟直排。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九重工业园区,厂房有灰烟直排,污染空气。3.淅川县九晟光伏公司灰烟直排。地点:南阳市淅川县,厂房顶部灰烟无组织排放。4.淅川县九龙新能源材料公司灰烟直排。地点:河南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厂房顶部灰烟直排,厂房外部堆积不明渣土。5.养殖场污水直排。地点:南阳市淅川县厚坡镇唐湾村,河道周围养殖场大量污水直排河道。6.淅川上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地点:上集镇,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河道。7.大量污水排入河道(淅川铝业集团旁)。地点:上集镇,大量未知污水(疑似有工业污水排放)排放河道。8.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浓烟排放,疑似超标排放,另场区常有无组织排放灰烟的现象。9.淅川县九晟光伏公司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大量灰烟。10.淅川县九富冶炼有限公司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大量灰烟,居民反映晚上排放更严重。11.淅川县九重镇小薛岗高速公路桥旁一养殖场向附近渗坑排放养殖废水。12.淅川县九重镇岗楼线(X404)公路旁边一低洼处倾倒有黑色废弃物,并有黄沙覆盖,走近有刺鼻气味,疑似倾倒工业废物。13.淅川县厚坡镇唐湾村,之前有养猪场(疑似已关停)排放废水形成的黑臭水沟,一直未能改善解决。14.S332省道淅川县上集镇桥下有污水排放。15.淅川县上集镇淅川铝业集团旁边有污水直排,形成黑臭水沟。16.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浓烟排放,疑似超标排放。17.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浓烟排放,疑似超标排放。18.冶炼铁浓烟直排,疑似超标排放。另有居民反映夜里时常黑烟排放,并有异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南阳市环保局在接到环保投诉后,不受理不回复”问题不属实。经过仔细查询南阳市级相关环境投诉渠道,没有发现有此投诉记录。

2.反映“淅川某养猪场污水直排。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九重工业园区”问题属实。反映的养猪场实际为刘某勇养殖户,位于淅川县九重镇工业园区,距离高速公路300米范围内,按照《淅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淅政办〔2015〕80号),该养殖户位于限养区。该养殖场建于2017年11月,目前建成一栋育肥猪舍,现存栏母猪19头、仔猪108头。经现场核查,刘某勇养殖户建有沉淀池但未利用,存在粪污直排污染环境现象。

3.反映“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灰烟直排。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九重工业园区,厂房有灰烟直排,污染空气”问题不属实。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淅川县九重镇,主要产品为偏钒酸铵。该公司日处理600吨钒矿石制取偏钒酸铵项目于2007年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豫环审〔2007〕1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2008年通过验收(豫环验〔2008〕113号)。经调查,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建设了袋式除尘设备、多管旋风除尘设备、静电除尘器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又于2017年6月委托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大气排放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控,自动在线监控平台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国家要求标准值范围内。

4.反映“淅川县九晟光伏公司灰烟直排。地点:南阳市淅川县,厂房顶部灰烟无组织排放”问题不属实。反映的淅川县九晟光伏公司,全称为淅川县九晟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淅川县九重镇,主要产品为碳化钙(电石)。该公司于2015年9月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淅川县九晟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2015年10月23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淅川县九晟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15〕401号)。该公司配套环保设施有烟尘旋风除尘器、干法布袋式收尘器、环保灰加密器、双碱法脱硫塔(2套),并于2016年1月委托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大气排放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与南阳市监控中心实现联网。2018年6月12日,淅川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淅川县九晟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调阅在线监控平台数据,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存在灰烟直排行为。

5.反映“淅川县九龙新能源材料公司灰烟直排。地点:河南淅川县产业聚集区,厂房顶部灰烟直排,厂房外部堆积不明渣土”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河南九龙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淅川县九重镇。该公司于2011年6月委托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南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建设(宛环审〔2011〕246号),于2013年12月分别通过淅川县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淅环审〔2013〕002号)和南阳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宛环审〔2013〕533号)。2018年5月2日,淅川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河南九龙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行为,已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文书,并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该企业厂房外堆放的渣土,为周围居民购买的免烧砖原材料,已采取防风抑尘措施。2018年6月12日,淅川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淅川县九龙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6.反映“养殖场污水直排。地点:南阳市淅川县厚坡镇唐湾村,河道周围养殖场大量污水直排河道”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淅川县厚坡镇唐湾村集中连片存在养鸡户10家,均为非规模化养殖场,10家养鸡户总存栏蛋鸡45000余只。10家养鸡户均已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和干湿分离机,配有拉粪车,废水和粪便经熟化、干湿分离后通过消纳地消纳,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7.反映“淅川上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地点:上集镇,城镇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基本属实。经排查,上集镇丹阳社区S332省道西坪头红绿灯(西)有一处排洪暗渠,该处居住有十多户居民,个别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进排洪渠内。

8.反映“大量污水排入河道(淅川铝业集团旁),地点:上集镇,大量未知污水(疑似有工业污水排放)排放河道”问题基本属实。经排查,淅川铝业集团旁(西边)桥西有一处排水口,为东风发电站排水口,河道水为东风发电站现存渠水,由于城区改造,发电站长期未运行,原河道内存水长期存积不能自流,造成水体发黑,未发现有工业污水排放。

9.反映“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浓烟排放,疑似超标排放,另场区常有无组织排放灰烟的现象”问题,与反映的第3个问题重复,问题不属实。

10.反映“淅川县九晟光伏公司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大量灰烟”问题,与反映的第4个问题重复,问题不属实。

11.反映“淅川县九富冶炼有限公司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大量灰烟,居民反映晚上排放更严重”问题不属实。淅川县九富冶炼有限公司,位于淅川县九重镇,2004年9月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产品为碳化钙(电石)。2008年11月11日通过南阳市环保局废气限期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宛环审〔2008〕575号)。经调查,淅川县九富冶炼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2018年6月12日,淅川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生产痕迹,厂区物料已采取“三防”措施。

12.反映“淅川县九重镇小薛岗高速公路桥旁一养殖场向附近渗坑排放养殖废水”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养殖场为王某昭养猪户,于2015年5月租赁薛某洲养猪户的猪舍,现存栏生猪174头。该养殖户距离高速公路300米范围内,按照《淅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淅政办〔2015〕80号),位于限养区。经现场核查,王某昭养猪户存在向猪舍外附近渗坑排放养殖废水污染周围环境的问题。

13.反映“淅川县九重镇岗楼线(X404)公路旁边一低洼处倾倒有黑色废弃物,并有黄沙覆盖,走近有刺鼻气味,疑似倾倒工业废物”问题部分属实。反映倾倒的黑色废弃物经现场核查为附近建设施工工地倾倒的建筑废物。2018年6月12日,淅川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岗楼线(X404)公路边存在沙堆,沙堆已覆盖;低洼处存在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已覆盖。

14.反映“淅川县厚坡镇唐湾村,之前有养猪场(疑似已关停)排放废水形成的黑臭水沟,一直未能改善解决”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养牛场,位于淅川县厚坡镇唐湾村七组,建于2009年,为非规模化养牛场,每年出栏肉牛20头左右,因自身经营管理和市场原因,已于2014年主动关停。该养牛场牛舍已有部分屋顶破烂,门前存在的废水因长期沉积形成黑臭水沟。

15.反映“S332省道淅川县上集镇桥下有污水排放”问题,与反映的第6个问题重复,基本属实。

16.反映“淅川县上集镇淅川铝业集团旁边有污水直排,形成黑臭水沟”问题,与反映的第7个问题重复,基本属实。

17.反映“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浓烟排放,疑似超标排放”问题不属实。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是符合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要求的全国首批45家、全省4家钢铁企业之一。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烧结—炼铁—转炉—精炼—连铸—热送—轧钢,大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处理后进入县城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后进一步处理。经过调查,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共安装了8套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24小时对公司主要组织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且监测数据均与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联网。省控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运行正常,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6月12日,西峡县相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人工监测,其所有排放口和厂界废气、粉尘排放全部达标。

18.反映“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浓烟排放,疑似超标排放”问题不属实。反映的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为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为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有两条由电脑控制的全自动化配料生产线和五座干燥喷雾造粒塔,产污环节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废气。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分别对磨细、混配、筛分、包装工段安装了袋式收尘器,对喷雾造粒塔安装了水膜除尘器,治污设施较为完备,并通过烟囱有组织排放,现场监察未发现浓烟排放现象。6月12日,西峡县有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人工监测,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达标。

19.反映“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浓烟排放,疑似超标排放问题(与第17个问题反映的汉冶炼铁浓烟直排,疑似超标排放为相同举报),另有居民反映夜里时常黑烟排放,并有异味”问题不属实。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没有焦化、自备电厂等高污染工序,公司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属于常规污染物,无刺激性和特殊异味气体排放。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黑烟、浓烟排放和异味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九重镇刘某勇养殖户养殖污染问题,淅川县畜牧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九重镇政府督促刘某勇养殖户停止违法建设,对直排的废物进行全面清理,并依法予以取缔。目前猪舍内生猪已全部清场,猪舍外废弃物已清理完毕。

针对反映涉及的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淅川县九晟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河南九龙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淅川县、西峡县已将上述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增加随机抽查频次,监督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淅川县厚坡镇唐湾村养殖污染问题,淅川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九重镇政府加强对唐湾村10家养殖户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规范化处置到位,避免出现污染环境的现象。

针对淅川上集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淅川县政府已成立工作组,由县住建局牵头、上集镇政府安排人员对排洪渠进行污水封堵、清淤、改造,目前改造工作已完成。

针对淅川铝业集团旁河道内污水问题,淅川县政府已责成县住建局、上集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淅川铝业集团厂区隔壁的东风发电站排水口进行整治,抽出河道原有黑色水体转运至淅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协调东风发电站恢复发电,使河道内水体正常流动,避免水体出现污染;同时安排住建部门,定期对东风渠进行正常维护,确保水体正常流动,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针对淅川县九重镇小薛岗高速公路桥旁养殖污染问题,淅川县畜禽污染整治工作指挥部对九重镇政府下达了关停取缔通知(淅整指办〔2018〕5号),要求九重镇政府督导王某昭养殖户对渗坑养殖废水进行全面清理,猪舍内生猪清场转产。目前废水已全面清理,猪舍内生猪已全部清场。

针对淅川县九重镇岗楼线(X404)公路旁堆放废弃物问题,淅川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当地政府部门,组织人员将建筑废弃物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针对淅川县厚坡镇唐湾村养殖场门口废水问题,淅川县畜牧局责成厚坡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养殖场门前的废水进行彻底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淅川县纪委对县畜牧局副局长邓少建、县住建局副局长邓增伟、九重镇副镇长王涛、上集镇副镇长刘虎进行约谈教育,对厚坡镇唐湾村党支部书记唐富兴、九重镇薛岗村党支部书记王足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五、邓州市D130001反映情况:1.邓州市花州街道办事处南光巷19号,村民将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在此处无人清理。2.诉求人家属是重度残疾,扶贫办不给办理低保,残疾人护理费和补贴费,市残联至今不给办。

调查核实情况:南光巷19号属花洲街道办事处南桥店社区居委会辖区。经工作人员徒步排查及走访周围群众,在南光巷19号门前及周围没有发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情况,地面干净,不存在无人清理问题。南光巷19号户主陈女士,87岁,为肢体三级残疾,陈女士共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女儿已故),现与小儿子共同生活。三个儿子和小女儿均有工作,并有门面房,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城乡低保全面复核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6〕40号)有关规定,“家庭有多个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认定该户不符合邓州市低保认定条件,不能享受残疾人护理费和补贴费。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十六、南阳市南召县D110046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分水岭村四十里铺组,有人在分水岭村山坡上采砂,在四十里铺组公路耕地里淘砂,夜间生产引起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有人在分水岭村山坡上采砂”问题属实。举报的采砂企业为南召县正茂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方向是长石、沙石加工、销售等,环评手续、营业执照手续齐全。

举报“在四十里铺组公路耕地里淘砂”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建厂所在地并非耕地,而是一般林地(荒坡地),但有非法占地、非法毁林问题。2016年11月27日,南召县国土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处罚。2017年11月10日,南召县林业局对其非法毁林问题进行了处罚。该公司由于抑尘设施不健全,南召县政府督促其进行整改后,方可办理土地流转手续。

举报“夜间生产引起扬尘污染”问题属实。2018年4月8日,南召县皇后乡环保所例行巡查中,接群众反映,该公司外扬尘大,南召县皇后乡政府对其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其间该公司虽处于停产状态,但存在夜间偷偷生产的行为。2018年6月6日,南召县皇后乡政府对该公司采取了强行停电措施,责令其15日内整改到位,安排专人对公司外进行全方位清扫。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加强对南召县正茂实业有限公司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环评手续审批意见,逐条落实环保要求,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不得恢复生产用电;同时派专人驻厂监管,加强卫生清扫,避免扬尘产生。

十七、南阳市西峡县D120073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阳城镇阳城街南组龙鑫冶材有限公司,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噪音大,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举报的龙鑫冶材有限公司,实际为龙兴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冶金耐火材料加工、销售,生产工艺流程为:配比—搅拌—压球—烘干—包装成品。

举报“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噪音大”问题基本属实。在今年钢铁产业形势好转的情况下,为满足客户需求,该公司采取“双班倒”工作制。噪音来源为车间一台水膜除尘器。

举报“气味难闻”问题属实。经调查,气味来源为该公司在5月下旬新产品研发小试,新产品用部分铝灰为原料,与水结合会产生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降低水膜除尘器运转产生的噪音,龙兴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已于6月初停产整改,在生产场所周围设立隔音墙,预计在6月底前全部完工;为解决气味难闻问题,该公司已终止新产品的研发,并放弃该项产品小试。针对龙兴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西峡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8年6月14日对其进行了查处,查封了主要生产设施,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西环罚先告字〔2018〕第1-04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十八、南阳市西峡县X110039(*)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西峡县米坪镇不顾老百姓死活继续在郎树沟开挖大理石矿山、碎石、泥石土、堆积山间无人清理,破坏环境。2018年5月中旬从山间突然滚落一个20吨左右的巨石,把一大型挖掘机当场砸成一堆废铁,砸死一人(因不敢在西峡当地处理善后,把死者和家属拉在陕西省商南县善后处理)。矿主和承包商是米坪镇赵副镇长,前些年一直在开挖金矿,在开挖金矿期间就积蓄大量泥沙石料,2010年7月24日洪水冲进河道,西峡县米坪镇高庄村死了多人,现如今仍不顾环境环保和老百姓安全继续开采矿山,从山下远远就可以看到山体开挖的场景,触目惊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大理岩矿山,实际为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7日,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开采、矿产品加工及销售,属合法矿山企业。

举报“南阳西峡县米坪镇不顾老百姓死活在郎树沟开挖大理岩矿山、碎石、泥土石、堆积山间无人清理,破坏环境”问题属实。2015年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开始修路、剥离山皮等基础建设,2017年开始实施开采活动。其矿山修路、剥离山皮堆放的碎石、泥土石,应当按照要求运输到指定渣土场进行堆放,但该公司未严格落实。

举报“2018年5月中旬从山间突然滚落一个20吨左右的巨石,把一大型挖掘机当场砸成一堆废铁,砸死一人(因不敢在西峡当地处理善后,把死者和家属拉在陕西省商南县善后处理)”问题属实。该事故属意外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置。

举报“矿主和承包商是米坪镇赵副镇长”问题不属实。该矿山法人为邱某剑(河南省栾川县人),注册股东分别为邱某剑、邱某红;承包方为吴某国。经核查米坪镇没有姓赵的副镇长。

举报“前些年在开挖金矿期间积蓄大量泥沙石料,2010年7月24日洪水冲进河道,米坪镇高庄村死了多人,如今仍在继续开采山体,开挖场景触目惊心”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反映的2010年7月24日的情况,是由洪水引发的,不属于人为原因造成,金矿已关闭多年。现属有合法手续企业(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大理岩矿,县国土局、米坪镇政府已责令该矿停产整改,目前,企业已停产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国土局已于2018年6月4日下发《西峡县露天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西国土资〔2018〕50号)及限期整改通知书(2018第017号),要求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将碎石、泥土石清理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整顿状态。

十九、南阳市西峡县X120043(*)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西峡诚信石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石子生产的企业,它位于南阳市西峡县五里桥乡白河村油坊组,近十年来,该企业给我们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1.毁坏山林和植被。2.生产运输产生了大量的粉尘。3.占用毁坏了许多农业耕地。4.生产时噪音严重影响了我们村民的正常生活。5.采石爆破犹如大地震,损坏了村民的房屋。6.生产的大量废渣可能形成泥石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7.废石料已拥堵河道。对以上情况,我们广大村民多次上访,要求政府关停该企业;并采取堵路、断电的办法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和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没有任何效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西峡诚信石料有限公司,实际为西峡县诚信砂石供应站,经营范围为石子加工销售,属合法矿山企业。

举报“毁坏山林和植被”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在取得县国土局发放的采矿许可证后,又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先后在河南省林业厅和西峡县林业局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林资许〔2007〕020号、西用林地资许〔2015〕08号)。但在现场核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林地审批面积采矿的行为。

举报“生产运输产生了大量粉尘”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采取了道路硬化、洒水车洒水、道路清洁工清扫等降尘措施,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运输过程产生大量扬尘问题。但在核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矿区山沟内有一条石子生产线,因水雾除尘设施水量不足,除尘效果较差,在原矿破碎、传送过程中有粉尘外排现象。

举报“占用毁坏了许多耕地”问题不属实。根据西峡县土地利用规划图、西峡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经实地对比,该公司矿区属工矿用地,没有占用毁坏耕地。

举报“生产噪音严重影响了我们村民的正常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机器设备安装了除尘隔音设施,经对300米范围内的6户居民进行走访,群众普遍反映噪声排放有明显改善。

举报“采石爆破犹如大地震,毁坏了村民的房屋”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西峡县诚信砂石供应站爆破工作均由南阳市神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双方签订了爆破安全协议。该爆破公司是一家专业爆破公司,每次爆破均按照矿山爆破设计要求实施。根据矿区最近6户居民证言和房屋图片显示,爆破未见毁坏村民的房屋。

举报“生产的大量废渣可能形成泥石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西峡县诚信砂石供应站前期剥离矿渣和泥土主要用于矿山公路和加工厂场地的铺设,其加工的石子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产生的石粉及废料主要用于市政及县乡公路路基工程使用。经现场勘验没有发现堆放大量废渣或渣土。

举报“废石料已拥堵河道”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西峡县诚信砂石供应站不存在大量废石料拥堵河道问题,河流水质清澈,其产生的石粉及废料主要是市政及县乡公路路基工程使用。

举报“村民多次上访要求政府关停企业,维权没有效果”问题不属实。经查询,西峡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分别于6月3日、6月4日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并由电力部门停止生产供电。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西峡县诚信砂石供应站存在的超林地审批面积采矿行为,西峡县林业部门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针对石子生产线粉尘外排现象,西峡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分别于6月3日、6月4日对其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由电力部门切断生产用电。西峡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管,要求西峡县诚信砂石供应站按照《西峡县露天矿山粉尘污染治理方案》(西国资〔2018〕第50号)治理标准严格整治,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待该公司矿山采矿许可证今年9月30日到期后,不再对其进行延续,实施矿山关闭;同时对已形成的矿山道路、裸露区域,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

二十、南阳市卧龙区D110070反映情况: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安众街158号,有一个铁匠作坊,烧煤污染环境,生产噪声扰民,作坊是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潦河镇安众街158号,实为159号王记专盛炉铁匠作坊,主要工艺流程为:废旧钢筋—烧制—打造成型,在经营过程中对周边有一定的影响。经营者王某礼现年76岁,由于年纪已大、劳动能力有限,该作坊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作坊房屋始建于1946年前,其中最东侧一间归王某礼继承所得,用于经营铁匠作坊十余年。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3日,卧龙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商、环保部门和潦河镇政府,对王记专盛炉铁匠作坊进行了断水断电,拆除生产所用火炉,遗留焦块煤已清运,其他打铁设备已封存。关于该作坊房屋是否危房的问题,卧龙区已要求区住建部门进行鉴定,并做后续处理。

二十一、南阳市西峡县D130048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米坪镇野牛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柱用挖掘机将生活垃圾埋到上河组河道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刘玉柱,2018年5月当选西峡县米坪镇野牛村党支部书记。6月12日上午,刘玉柱看到野牛村上河组约3立方米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在路边,影响村容村貌,于是雇用挖掘机将垃圾转移到小河边深埋。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4日,西峡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和米坪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核实情况后,责令刘玉柱雇用机械将垃圾挖出,用车辆转运至米坪镇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并对掩埋垃圾的河道进行全面清理。

问责情况:西峡县米坪镇纪委对刘玉柱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十二、三门峡市陕州区D140011反映情况: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吕家崖村上席村东头,一家无名养猪场和一家兴隆养鸡场,占用耕地建厂,没有任何手续。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影响生活,鸡粪随意堆放不处理,下雨天粪便废水横流,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

举报件所反映的养猪场为吕家崖村15组村民乔景义于1998年所建,占地1.7亩,目前存栏生猪234头。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养猪场为干清式养殖方式,建有专门的粪便沉淀池和粪便堆放处。但由于猪舍简陋,加之粪污清理不及时,周边臭味较大,存在雨天流失可能。

举报件所反映的养鸡场为吕家崖村15组村民王亮于2000年所建,占地0.9亩,目前蛋鸡存栏1200余只,办理有营业执照。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养鸡场日常不产生废水,(下转第十四版)

(上接第十三版)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但周边仍有臭味,苍蝇较多。

举报件所反映的养殖场占用耕地情况属实。但养殖场属于设施农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无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处理及整改情况:陕州区政府决定对两个养殖场实施搬迁。目前,大营镇政府已制定了搬迁方案,并与养殖户签订了搬迁承诺协议,确保年底前搬迁。在搬迁前,要求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粪污及时清运,杜绝渗漏流失现象,切实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十三、新乡市经济开发区D130055反映情况:1.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宝林面粉厂,生产面筋,其他厂都停产了,只有这个厂还在生产;2.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殷庄村,恩誉涂料厂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1.杨宝林面粉厂处于停产期,环保手续齐全,之前未接到行政部门要求停产通知。2.经调查,恩誉涂料厂位于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殷庄村,生产工艺简单,规模小,属家庭作坊企业。有一台搅拌机,生产过程中噪音较大,影响周边群众生活。2018年5月以来,该厂由于经营问题,已经完全停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1.要求杨宝林面粉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截至6月19日,恩誉涂料厂机械设备、生产原料及成品已全部搬迁完毕,不具备再次开工生产条件。

二十四、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X140021(*)反映情况:驻部纪检组转来群众来信:三门峡市开发区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每天晚上8时至10时,排放酸臭气体,熏得人头晕恶心,该药企距离西苑小区只有一条马路之隔,不知这种恶臭气体对人体是否有害。望查清恶臭原因。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开发区管委会接到转办件后立即与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市工信部门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企业污染防治设备均运转正常,不存在违法排污现象,企业在废气治理方面,2013年10月份投入70余万元将燃煤锅炉更新为燃气锅炉。2017年6月份投入16.8万元对中药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并安装VOCs治理系统,经验收达标。现场确实存在异味,经进一步核查,气味主要是在生产中药制品消栓溶胶囊时,中药提取工序中以及提取结束后的中药药渣堆积物发酵所产生的气味。其所用的原材料为黄芪、当归、川芎、赤芍、红花、桃仁、地龙。

处理及整改情况: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按照规范要求对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下一步,对产生的药渣采取密闭收集,并及时将密封存储的药渣清运处理;依据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

二十五、三门峡市湖滨区D0079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湖滨区越海华府5号楼下5家饭店油烟污染噪声扰民。这5家饭店私自在后厨加装烟道,公示结果显示要求饭店拆除风机,改变烟道走向,从饭店内部引到饭店北侧。今天跟城管局沟通过,说省里的督察组默许了饭店在后面私自加装烟道的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问题已于第四批进行过投诉。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对5家饭店的风机安装情况和烟道走向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这些饭店中只有老彭家浆面条使用的风机因要改变墙体结构未征得物业同意,仍安装在室外,其余4家(蜀香一家、姥家大锅台、天竺纸包鱼、阿姐鱼)的风机除阿姐鱼安装在屋顶外,其他3家均安装在室内。5家饭店中蜀香一家、老彭家浆面条的烟道未延伸到楼体北侧,其余3家(姥家大锅台、天竺纸包鱼、阿姐鱼)的烟道从室内经后墙延伸至楼体北侧。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城管局经过现场调查后,责成老彭家浆面条尽快安装隔音装置,目前已安装到位。责成蜀香一家、老彭家浆面条的烟道延伸到楼体北侧,目前已整改到位。5家饭店中蜀香一家、姥家大锅台的烟道经室内直接通到楼体北侧,其余三家的烟道从室内经后墙延伸至楼体北侧。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加强对这些饭店的油烟净化设施、排烟设施和风机噪声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其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的餐饮饭店和夜市烧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取缔违规的夜市露天烧烤。建立和完善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餐饮饭店依法查处,形成长期监管机制。

二十六、信阳市潢川县D110014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隆古乡隆古村马大塘一家养猪场,粪便、污水乱排。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1.关于“养猪场粪便、污水乱排”问题。不属实。该养猪场位于潢川县隆古乡隆古村马大塘村民组,非禁养区。目前存栏生猪170头左右。养殖产生的粪便及污水经过干湿分离机、硬化晾晒场和沼气池处理后,储存在集污池内,检查未发现外排现象。2.关于养猪场部分设施不完善问题。基本属实。检查发现,该养猪场雨污分流、干粪场、氧化塘等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限期整改。6月12日,潢川县畜牧局对该养殖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限期30天内完善雨污分流、干粪场、氧化塘等配套设施。该养殖户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推进整改。2.加强督导监管。市、县畜牧及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导落实整改,确保相关设施达到规定要求和保持正常运行。

二十七、信阳市潢川县X120046(*)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白店乡刘寨村红石堰村民组万头猪场污水污染等问题。一、污水从我们村自然河上游流向下游十多个村庄,还有一条人工渠也被污染。多年来,农田不能灌溉,河底全成了黑水、臭水,河底淤泥全部被污染。二、污水经过土壤渗透到我们下游村庄,井水就不能饮用,导致刘寨村民患癌的多。三、污水流到下面自然河道,养鱼都被污染死掉。四、污水流到池塘里,池塘里养的鸭子全部死掉。五、刘寨有几个村民组到了夏秋季节,家里的苍蝇满屋都是。虽然有些治污措施,但是污水还是到处流。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污水流向下游多个村庄,人工渠被污染,河底成黑水、臭水”问题。经调查,人工渠流向由南向北,现场检查水渠水质微黄、无臭味,通过对养猪场下游水渠300米处进行抽样检测,化学需氧量34.2mg/L、氨氮1.76mg/L。对养猪场下游刘寨堰1公里处进行抽样检测,化学需氧量32.9mg/L、氨氮0.896mg/L。检测指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举报反映的“井水不能饮用,导致刘寨村民患癌多”问题。通过对养猪场以北下游500米附近的王姓农户家提取井水检测,水质较清、无异味,检测氨氮0.383mg/L;对养猪场下游900米黄姓农户家提取井水,水质较清、无异味,检测氨氮0.058mg/L。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3.举报反映的“刘寨几个村民组夏秋季节家里苍蝇满屋都是”问题。该养猪场及周边存在养殖异味,炎热天气确实存在苍蝇较多的现象,反映属实。4.举报反映的“虽然有些治污措施,但是污水还是到处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潢川县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对实地采集水样检测,亿源养殖公司处理站排污口化学需氧量为162mg/L、氨氮19.2mg/L,氧化塘化学需氧量213mg/L、氨氮49.9mg/L。检测指标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养猪场外存放达标排放污水的蓄水池老化、有环境风险问题,养猪场及周边存在养殖异味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该养殖场限期整改。潢川县环保局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7月3日前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正加紧整改。加强日常监管监测。畜牧、环保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整改,确保相关设施达到要求和正常运行。

二十八、信阳市潢川县D110083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交警队旁,新园一巷道路旁边垃圾堆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区域日常保洁由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由于日常监管不力,导致卫生清扫不及时。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潢川县政府立即组织整改。已于6月3日对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在新园社区一港道路旁增设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对负责卫生清扫的企业实施处罚。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履职不到位的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罚款3000元,要求该公司健全网格化管理,完善长效保洁机制。2.开展卫生整治,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全面组织自查,强化落实各级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二十九、信阳市浉河区D130096反映情况:信阳市浉河区长安路师范学院东门二街最北头,有一个张吉记特色砂锅店,油烟、污水直排师范学院白泽园小区内。诉求人要求拆除油烟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砂锅店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但后墙管道有两处漏洞造成部分污水外溢至白泽园小区。该砂锅店已购置油烟净化器,尚未安装,餐饮油烟通过管道直排。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停业整改。该砂锅店于6月15日对后墙漏水口用水泥进行了封堵,同时清理了漏水口处的垃圾及杂物,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正常运行。截至6月16日,已完成整改。2.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检查排查力度,切实做好餐饮油烟及污水排放治理。

三十、驻马店市驿城区X130006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西段,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违法排放强烈刺激性废气、废水等污染物,造成周边村民身体不适、部分村民罹患癌症的相关情况。1.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其生产活动所排放的废气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2.排放的废水污染周边村民饮用的地下水,部分居民罹患癌症。3.驻马店环保部门与天方药业二分厂相互串通,逃避上级检查,驻马店市的环保部门提前向天方药业二分厂通风报信,致使天方药业二分厂的污染环境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治理。4.天方药业二分厂违法侵占塘坊庄农用地四五百亩,至今尚未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刘玮。天方药业二分厂现主要产品为年产400吨螺旋霉素碱和年产700吨盐酸林可霉素原料药,两项目环评报告分别于2005年、2007年通过省环保厅批复,并分别于2006年和2016年通过验收和备案。

1.关于反映“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其生产活动所排放的废气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问题。群众反映天方药业难闻的气味主要来源于二分厂生产车间、厂区污水处理站和药渣挤压车间。调查人员现场调阅了天方药业有限公司近期自行监测和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报告,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但现场检查时厂区四周和厂区内都能闻到异味。反映异味问题属实。

2.关于反映“排放的废水污染周边村民饮用的地下水,部分居民罹患癌症”问题。调查组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后,驿城区环保局监察人员立即对该厂外排水进行检查,该厂废水外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测,由第三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运维,在线数据向市省实时传送。该厂外排废水经处理达标,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2015年7月已对厂区周围居民区自来水管道进行安装,厂区附近居民不饮用地下水。2018年6月15日对天方药业二分厂北院墙20米处居民区内地下饮用水进行常规性监测,总大肠菌群、氰化物、六价铬等25项监测因子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3.关于反映“驻马店环保部门与天方药业二分厂相互串通,逃避上级检查,驻马店市的环保部门提前向天方药业二分厂通风报信,致使天方药业二分厂的污染环境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治理”问题。2016年3月16日驿城区环保局对天方药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由于其违反了《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219车间立即停止生产。2016年7月9日驿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处以8万元的处罚,7月15日驿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复查时发现仍未整改,依据《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按日处罚,共计48万元。2016年9月23日对该厂下达了(驿)环法纠字(2016)第213号《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驿城区环保局就对该厂派驻环保监察员,实行24小时监管,采取不定时更换驻厂监察员,现共有12名人员进行轮换,并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杜绝腐败失职行为的发生。

4.关于反映“天方药业二分厂违法侵占塘坊庄农用地四五百亩,至今尚未处理”的问题。经调查,2007年12月11日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驻市国用(2007)第8174号土地证,工业使用面积平方米;2010年10月9日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驻市国用(2010)第8576号土地证,工业使用面积71238.11平方米,这两块地合计463.65亩。

1.针对群众反映天方药业场区周围有异味,市政府、驿城区政府责成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投资1000多万元,开始陆续在各发酵车间建成了发酵消毒尾气收集冷凝装置,把发酵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废蒸气集中收集至冷凝器,通过列管冷凝器降温使高温蒸气降温凝结成水,既减少了废蒸气往大气中排放,又可以回收冷凝水再利用,现发酵蒸气不外排。

2.市政府、驿城区政府责成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大对废水处理站、废气回收处理设备投入,企业正在原废水处理装备基础上再增加6套吸收塔,其中挤压车间增加1套,东侧污水处理池增加2台,西侧污水处理池增加3台,2018年6月25日安装完毕进行调试。二分厂低B林可(218)车间从2018年6月6日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3.为了彻底解决周边居民反映气味难闻问题,天方药业三分厂于2014年搬迁,目前二分厂正在逐步搬迁,按照市政府已与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协商的意见,2020年二分厂剩余部分全部搬迁至市产业集聚区。

4.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和对驻厂监察人员的管理,并对该厂外排废水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有偷排行为将严厉打击,坚决保障周围群众切身利益。

三十一、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D140056反映情况: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汝河大道与金源路交叉口路北,同信世博院2号楼、4号楼和5号楼每天下午开始土方作业,路面未硬化,无覆盖,无洒水,沿路抛洒,扬尘污染较大,噪声扰民,紧邻第26中学一路之隔,影响学生学习。

调查核实情况:同信世博院为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办事处烧山居委会刘楼生活安置项目,该项目开发企业为驻马店乐地置业有限公司,各项审批手续齐全,2018年4月25日进场开始桩基础施工。

2018年5月6日,管委会有关部门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同信世博院项目道路主路面未100%硬化,车辆未100%冲洗,未100%覆盖等问题,管委会立即对该项目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项目立即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对照整改,整改结束提请复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而后,该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5月31日向管委会递交了复工验收报告,管委会于6月1日组织有关部门对其环保现场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认为该项目“六个百分之百”各项设施基本整改到位,个别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如个别区域裸土还未完全覆盖等问题,要求其提高标准,进一步完善,并未书面允许其复工建设,但该企业自认为已经达到了验收要求,擅自开始施工作业。6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管委会巡察人员通过夜间蹲点守候,发现其存在夜间施工及渣土外运等情况,立即对其进行了现场制止并及时下达了停工通知,随后进行了处罚。

1.关于反映“每天下午开始土方作业”问题。通过调查,该项目近期存在下午开始土方作业,夜间进行土方转运情况。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路面未硬化,无覆盖,无洒水,沿路抛洒,扬尘污染较大”问题。通过调查,该项目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进出主路面100%硬化、车辆冲洗装置状态正常,但存在未完全使用情况,施工区域内仍有部分裸土没有100%覆盖现象。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3.关于反映“噪声扰民,紧邻第26中学一路之隔,影响学生学习”问题。通过调查,群众反映的第26中学实为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原驻马店体育学校),通过对学校部分学生走访了解,该校尚未正式招生,学生约300人均为原体校学生,项目施工工地虽然距离学校教学楼较远,但仍然存在施工机械及进出车辆噪声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现象。反映问题属实。

1.目前,该项目施工单位已全面停止施工,正在对项目区内“六个100%”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完善,按要求于5日以内全部整改完毕。

2.针对噪声扰民、影响学生学习情况,管委会责令施工企业达到复工条件后,要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学生上课及休息时间,同时采取得力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确保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3.按照市产业集聚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市产业集聚区加强辖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意见,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土地环保处、环保办、执法局、办事处等部门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辖区所有的在建施工工地进行地毯式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停工,限时整改,并明确责任人,整改结束后,向联合检查组提请复工验收,经联合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问责情况:管委会已向市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发函,要求对该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监督员郭志强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该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网格员刘洲同志通报批评。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管理员闫磊同志调离项目部。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三十二、开封市龙亭区D140050反映情况:开封市龙亭区北关三街的道路尘土乱飞,坑洼不平,下水道堵塞,下雨天污水横流气味难闻,无人治理。2017年开封市在创文明城市时,将北关三街所有的旱厕改成了水厕,至今没有自来水冲厕所。投诉人多次向龙亭区城管委和城建委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北关三街已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2017年已对该区域居民房屋进行了测量,为避免资源浪费,未增加新的投资。社区内道路年久失修,硬化面积小,造成局部破损坑洼不平且容易产生扬尘,同时,下水管网修建年代较早,初期设计排水量难以适应人口的增长及大雨天排水的需要,容易造成堵塞反水,产生异味。自来水改造工程计划在城中村改造计划完成后进行,但是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按照相关创建要求,同时受限于本社区不通自来水的条件,北关街社区内的部分居民家中的户厕改造成了三格式水冲厕所,此类水冲厕所不具备自动冲水功能,需人工自行将水倒入厕所中冲洗。

经调查,信访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道路坑洼不平、下水道堵塞及下雨天污水横流的问题,北郊乡政府已组织人力物力,立即展开了修补整治工作。一是组织人力将路边废弃物及杂草清理干净,净化街景。二是采用机械车辆,将道路重新推平,并在坑洼的地方填补了物料,同时洒水车辆适时进行洒水作业,避免扬尘。三是对下水管网进行了清淤疏通,对破损老旧的窨井盖进行了更换,以保障排水通畅。目前,北关三街的整治修补工作已基本完成。针对水冲厕所没有自来水冲厕的问题,已责令北郊乡政府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增大保洁强度,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加强对户厕的清洗频率,以保障厕所环境卫生。

三十三、洛阳市伊川县X060025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鸦岭乡北姚沟村,长期以来有两到三家养猪户,养猪场排放污染废水直接漫流到村下面小河,致使从小河上游到下游全部污染,整个村子充满臭气。

调查核实情况:3家养猪场分别为伊川县恩光养殖场、吴建设养猪户、姚铁妞养猪户,均建有二级沉淀池,无晒粪场,现共存栏生猪273头。养殖废水经沉淀池简单沉淀后无组织外排至北姚沟村西一自然沟内的杨树园内。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7日下午,已对3家养猪场向外排放污水的管道进行了堵截,污水暂存养殖场内的沉淀池内。并组织人力、机械对北姚沟村西南沟内的杨树园粪便进行清理,加强灭蝇、冲洗猪舍,确保猪舍干净整洁,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责令鸦岭镇政府督促北姚沟村委制定退养计划,逐步完成养殖户的退养工作。

问责情况:责令鸦岭镇分管副镇长刘江波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给予鸦岭镇畜牧站站长胡世欣进行诫勉谈话处分。给予北姚沟村包村干部曹旭超诫勉谈话处分,对北姚沟村支部书记卜兴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北姚沟村委主任张顺宾行政记过处分。

三十四、洛阳市汝阳县X140027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泰盈炉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钼、铁冶炼的企业,于2012年伙同上店镇环保所所长杨二锋、上店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张丙吾等,无视国家环保法及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无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该严重污染企业建在上店镇李庄村红崖沟内。该厂冶炼时排出超标数倍的废毒气,恶臭气味难闻,呼吸困难。多次举报,均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汝阳泰盈炉料有限公司于2007年由上店镇招商引入。汝阳县环保局上店镇环保所原所长杨二峰、李庄村党支部书记张丙吾两人在该企业进驻前均与企业无任何利益关系。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汝阳县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其超标排放情况,监测报告显示其达标排放。经调阅县信访局、县环保局信访投诉记录,未发现有多次举报现象。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环保局、上店镇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监测力度,一旦发现有超标排放等违法情况,将依法查处。

三十五、洛阳市偃师市D100094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沿洛河南岸向西,有很多村庄往河里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河水。偃师市洛河橡皮坝景区向东的河道也有很多垃圾。曾经通过偃师市民生网发帖子建议河长治理河道垃圾,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翟镇镇北许村、二里头村,岳滩镇喂南村、喂北村、西谷村的洛河南岸河堤上、堤脚处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共计9处,堆放量有120方左右,垃圾来源为沿堤村庄村民倾倒,但距主河流较远。洛河橡胶坝向东伊洛街道许庄、东寺庄、西寺庄社区,岳滩镇岳滩村河堤上、堤脚处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共计3处,堆放量有470方左右,垃圾来源为沿堤村庄村民倾倒,但距主河流较远。举报人反映的“曾经通过偃师市民生网发帖子建议河长治理河道垃圾,没有结果”的问题,偃师市水利局于2018年6月2日以“偃师市召开河流清洁百日行动动员会”为主题的帖子做了回复。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已督促有关镇(街道)加快进度,全力清理河道垃圾。截至目前,翟镇镇、岳滩镇、伊洛街道办已组织人员、机械对排查出的12处垃圾进行了清理,累计出动50余人次,运输车辆、铲车共100余台次,清理垃圾近600方。

三十六、洛阳市汝阳县X150024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付店村赵秋芝养猪场(即付店镇恒伟养殖场,距镇政府500米),该养猪场从2016年开始,由十几头扩大到几百余头。该场因场址地势太低,在付店镇下地组的河湖边上,无法建造过滤池、沉淀池,致使场内污水、粪便直接流入河湖内。下游的马庙村、拔菜村、金堆城有限公司等的村民及工人饮用此水直接受害,夏天养猪场周边50米臭不可闻。于2016年10月开始到付店镇、县畜牧局、环保局、信访局多次上告,强烈要求让其搬迁。县畜牧局、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先后下达给付店镇政府函件让该养猪场拆迁、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拆迁,养猪场仍在继续经营,有母猪、小猪、肉猪上百头。我们2017年以来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都接待过,都答复一定让该猪场搬迁,可至今仍未搬迁、拆迁。

调查核实情况:汝阳县付店镇赵秋芝养猪场为付店镇恒伟养殖场,该养猪场有饲料仓库一幢,猪舍一幢。2018年5月22日,该养猪场将全部110头生猪搬迁处置完毕。6月8日汝阳县付店镇政府组织人员、机械对已清空存栏生猪的赵秋芝养猪场进行了拆除。2018年6月17日,现场核查,该养猪场建设有粪便收集池,收集满后经沼液车外运作农家肥使用,没有排入河湖内。猪舍拆除后,已不存在臭气难闻的问题。金堆城汝阳有限公司工人的生活用水由石柱沟水库专用管道输送,不会影响工人饮用水安全。汝阳县从2016年10月接到举报后着手解决问题至2018年6月实施整体拆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阳县已于2018年6月8日将赵秋芝的养猪场实施整体拆除,原有建造的粪便收集池内存粪便已清空并拆除填埋,整个养猪场全部用生石灰抛洒消毒,又用药剂对蚊蝇进行灭杀,后用土层进行覆盖。

三十七、洛阳市高新区D0069

反映情况:洛阳市高新区北航科技园家属院西边有一个养猪场,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养猪场始建于2010年,当时北航科技园尚未征用该养猪场以东土地,北航科技园系2013年征用该土地进行建设,该养殖户现饲养生猪278头,属养殖散养户,距离现北航科技园西围墙约180米,养殖场气味对北航科技园家属区有影响。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与养殖户赵庆甫已达成养殖场迁移协议,现已完成生猪外运工作,并对养殖场进行清扫、消毒。下一步,该区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给予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副主任马乘胜诫勉谈话,给予孙旗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赵晓兵诫勉谈话。

三十八、洛阳市伊川县D130100反映情况:1.伊川县城南边伊河旁边有一家屠宰场,污水排进伊河内,诉求人担心水污染。2.汝阳县、宜阳县下边乡镇屠宰场也存在这个问题,并且烧废旧木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伊川县城南边伊河旁边一家屠宰场为伊川县伊丰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先锋渠,未直接排入伊河。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能够达标排放。举报不属实。

汝阳县共有6家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日屠宰量在1~15头之间,6家屠宰场都有容积大小不一的沉淀池,如遇阴雨天,沉淀池污水储满会出现外溢的现象,流入附近自然沟壑。这几家屠宰场均采用传统木材烧水方法,整改难以达标,是遗留问题。举报属实。

宜阳县共有8家乡镇B类生猪屠宰场,均持有生猪定点屠宰证,日屠宰量在1~15头之间,8家乡镇屠宰场有2家废水外排、1家用玉米芯作为燃料。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政府责成平等乡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加大对伊川县伊丰食品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废水达标排放;汝阳县6月15日起对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部关停,待完善治污设施后,经验收合格达标排放后准予恢复屠宰生产。6月16日,宜阳县政府研究决定对8家乡镇生猪屠宰场实施关停。

问责情况:对宜阳县畜牧局分管责任人、正科级干部胡会卿和县商务局分管副局长王建中实施约谈;给予宜阳县侨源食品有限公司经理辛海军诫勉谈话;给予宜阳县侨源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新民党内警告处分。

对汝阳县商务和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明召约谈;给予汝阳县商务和工信委办公室主任薛现国诫勉谈话;上店镇、小店镇、付店镇、王坪

内容提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毕业论文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3| 上传日期: 01:33:16| 文档星级:?????

目  录 1 总论 1 1.1 项目特点、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 1 1.2 编制依据 2 1.3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3 1.4 评价标准 4 1.5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7 1.6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8 1.7评价因子及评价时段 9 2 建设项目概况 10 2.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 10 2.2项目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及总平面布置 10 2.3 厂区总平面布置 11 2.4产品方案 11 2.5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11 2.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2 2.7 建设进度安排 12 3 工程分析 13 3.1 生产线工艺简述及污染物产生情况 13 3.2生产量与生产周期 20 3.3项目水平衡情况 20 3.4污染物的产生情况 21 3.5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 29 4.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概况 30 4.1自然环境概况 30 4.2社会经济状况 31 4.3**县**工业园概况 32 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3 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34 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6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7 5.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8 5.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9 6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41 6.1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7.6“三同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 79 8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81 8.1 清洁生产分析 81 8.2循环经济分析 84 9 环境风险评价 85 9.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85 9.2风险评价等级的确定 85 9.3 风险识别 85 9.4 源项分析 90 9.5 风险可接受水平分析 96 9.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96 9.7 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04 10 12.2公众参与的方式、调查内容和对象 110 12.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建议 113 12.4 建议 114 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5 13.1工程环保设施投资分析 115 13.2环保支出及收入情况估算 115 13.3环保投资与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分析 116 13.4环境效益分析 116 13.5社会效益分析 117 14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控计划 118 14.1防治对策实施计划 由于我国有丰富的稀土资源、较低的人工成本和广阔的市场,国内NFB永磁材料制造业迅速发展,国外的钕铁硼制造业也将逐步向我国转移,使我国日益成为世界钕铁硼磁体的制造中心。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原料组成主要是约70%的纯铁、30%的稀土金属(钕、镨、镝、铽等),另外含有少量的硼和钴,有的厂家还添加微量的铜、铝等元素。国内外统计数据表明,现行NFB磁体生产过程中的熔炼、制粉、成型、表面处理、上磁等工序将产生20~35%的废料,这些废料与成品钕铁硼永磁体的组分是一样的,其中Pr、Nd、Tb、Dy等稀土含量高达25~50%,有些特殊的永磁体还含有Co、Ga等稀贵元素。 为贯彻国家关于“循环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思想”,**县**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拟在****工业园区建设年处理5000吨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占地30亩,劳动定员5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中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砂石堆场需要环评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