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注册纳税人基本户转私人账户问题

如果基本户对基本户转账并且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次转账金额70多万,请问该怎么做账或处理才能避免交税呢? - 知乎有问题,上知乎。知乎作为中文互联网最大的知识分享平台,以「知识连接一切」为愿景,致力于构建一个人人都可以便捷接入的知识分享网络,让人们便捷地与世界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发现更大的世界。5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分享邀请回答赞同 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写回答1 个回答被折叠()[一家之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存在漏洞!_会计审计第一门户-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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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存在漏洞!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导读:当然,税总可能很清楚这个问题,只不过是既然作为减税福利,就不跟纳税人斤斤计较了,但愿如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标准等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18号)对符合条件的转登记为小规模,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形成的留抵税额以及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作如下规定: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本人曾在2018年发表的微文《【探讨】纳税人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尚未抵扣的专用,认证比对后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是还是新规?》一文中认为18号公告的此条规定有瑕疵,与之前的税法相关规定有冲突(详见前文,本文不做赘述)。
个人认为,18号公告对于转登记纳税人的政策规定,除了上述瑕疵,还有一个漏洞。
这个政策漏洞是什么?
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应取得的增值税抵扣,按照18号公告规定的方式进行了处理,可以解决转登记日后发生的涉及转登记日前的应税行为的涉税问题。
可是,转登记纳税人转登记日当期的库存产品、库存半成品对应的进项税额问题是不是忘了规定啊?
个人认为,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应当根据其库存产品、库存半成品,计算出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在次月进行。
但现在的文件并没有对此进行类似规定,意味着某些符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
案例一:A纳税人实际,其账面有较大大库存(形成原因不讨论)400万元,增值税&留抵税额&为零。
新政前,A纳税人注销,需要就库存按照进行处置,缴纳增值税。假设处置金额为400万元(不含税),则其应缴纳增值税(假设为16%),则该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64万元;
新政后,A纳税人注销,需要就库存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处置,缴纳增值税。假设处置金额为400万元(不含税),则其应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12万元。
两者差距52万元。
案例二:B纳税人的客户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可以接受普通发票。B纳税人2018年5月份销售货物116万元(含税,假设税率为16%),当月已经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及&留抵税额&可供抵扣。
新政前,B纳税人开具发票,需要缴纳税金16万元;
新政后,B纳税人有两种选择。
1、如果客户不急于索要发票,B纳税人选择延迟申报,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再为客户开具发票,则其只需要缴纳增值税3.38万元即可。
2、如果客户急于索要发票,B纳税人可以在5月份提前购进116万的货物,用其进项税额抵扣其5月份销售额产品的销项税额,不缴纳税金。其新购进的货物在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实现销售,直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计算缴纳税金。
案例三:C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期间有大量应入因客户未索要发票而隐匿未申报,但该部分收入对应的库存留存在账面,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已被其他收入抵扣完毕。
新政前,C纳税人补申报隐匿收入,需要缴纳较大额的税金;
新政后,C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将隐匿的销售收入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进行补申报,解决高问题。
案例四:D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期间为了少缴纳增值税,虚开了部分进项发票,抵扣了增值税。
新政前,D纳税人虚开进的发票虽然暂时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金三系统下,税务机关会比对出该纳税人进销项不一致,产生预警信息,从而判断税人存在不正常购销行为。
新政后,D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次性将原虚开进的货物低价开出销货发票,从而实现购销货物比对相符,避免预警。
以上案例均能说明在目前规定下的政策漏洞。这个漏洞给纳税人留下了很大的筹划空间,容易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其实,税务总局之前的部分文件对于类似情况的处理,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发布的《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第九条规定:
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本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窃以为,转登记纳税人的转登记日的库存产品、库存半成品等,亦应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当然,税总可能很清楚这个问题,只不过是既然作为,就不跟纳税人斤斤计较了,但愿如此。
96年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20年财税一线工作经验,先后为上千家中小企业提供财税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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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20年财税一线工作经验,先后为上千家中小企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财务顾问,现担任济南金税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济南金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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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操作的,法人私人转账到对公账户,属于法人借钱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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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先登录,避税小知识|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避税小知识|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傲丝小岭百家号合理避税是每个财务人必须会的“操作”,那么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呢?如果是筹划转给个人,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地区,因为你们是小规模的,营业额又小,一般税局都不会去在意,所以你可以先提到自己的私帐然后再给到个人,如果你想筹划增值税的话,那么你最好放弃这个念头,首先3%是最低增值税率就不要这点都不交了,其次增值税是国税,不好筹划,而且金税三期上线后风险是很大的,后果你懂的。最后我建议你在商业模式及市场战略上做出改变才是正道,本来你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多,就别在这块动心思了。怎么样把企业账户的资金转到个人账户里?公账上的钱要想转入到私账,好像只能转20%出来,其它的,你就每个星期去转一次吧,一个星期最多能转5万,用途你就写货款吧,不过也要看你是哪个银行的,我之前公司的是农商行和平支行的,有些地方只能是开发票了才能转。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如何减少风险因素,对于避税是不少中小企业常常会触碰的一个词,将企业账户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是需要筹划的,这不是保险的做法。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如何减少风险因素?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是否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你不知道或是有所担心的话,本文可以一读,一些风险因素是伴随着不合规的操作出现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与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且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的汇款,即属于大额可疑交易,银行向你要求的借款证明等文件都是报告大额可疑交易的流程之一,只是例行的查询,如果资金去向无不合法的情况,是不会有事的。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傲丝小岭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本人有丰富的写作经验。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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