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吧的身份属性是什么?

军队文职人员 文职干部有何不同?_百度知道
军队文职人员 文职干部有何不同?
我注意到有文职人员证和文职干部证,中间区别很大么?军队的文职人员待遇真的很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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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人员是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其基本含义包括:一是文职人员没有军籍,是军队使用的社会人才;二是实行聘用制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三是在全军统一编制的岗位工作,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岗位职责与军队同类岗位现役干部基本相同,履行相应的服务保障职能。&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两者的区别文职人员没有军籍,不属于现役军人;文职干部有军籍,属于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没有干部身份,属于社会流动人才;文职干部属于国家干部身份。文职人员相比文职干部来讲,工资、福利待遇要略微逊色一些。说白了,文职人员就是部队的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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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人员全称是非现役文职人员,没有军人身份,说白了是部队的雇员。文职干部和军官同为现役干部,地位待遇也和军官差不多,常见的军队老军医、演员等大都是文职干部,但今后几年逐步要淘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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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文职人员可以自由选择在哪里发展吗,像我现在北京上学,老家在内蒙古……”在清华大学人武部办公室,听陆军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领导介绍完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四学生赵金龙迫不及待地提出了心中的疑问。赵金龙今年刚从部队退伍回到校园,在北部战区陆军某特战旅服役两年,他先后参加“国际军事比赛-2016”和“国际军事比赛-2017”,新兵时就火线入党,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军旅生涯不仅磨炼了他的意志和体魄,更使他对军营生活充满留恋。赵金龙告诉记者:“我一直想再找机会从事与部队相关的工作,文职人员这个职业打开了一扇圆梦的新窗口。”随着讨论交流的深入,清华学子们对文职人员制度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文职人员与公务员有什么区别呢?”“文职人员从事的岗位会与专业对口吗?”一直在认真倾听、记录的两位女生——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能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徐晓敏更关心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期待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所学知识。“著名发明家爱迪生,也曾经是美国海军的一名文职人员。”陆军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的同志介绍说,新修订的《条例》在国家层面,明确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明确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他热情地欢迎清华学子加入文职人员方阵:“文职人员制度就是为了优化军事力量结构,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你们在这里大有可为。”清华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研究生龙凯,这次是经同学介绍前来了解文职人员制度相关信息的,他兴奋地说:“我会把这些信息告诉更多的同学,让更多清华人把文职人员作为将来职业规划中的一种选择。”开启新型文职人员建设新时代新时代标定新方位,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孙宗政▲陆军文职人员教员进修班在清华大学举行开班仪式▲陆军文职人员教员在在清华大学进修班学习讨论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颁布施行,是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健全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重大创新成果,为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和军事人力资源一体化,建设能够担当强军重任的高素质新型文职人员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新定位、新身份,思想上要有新站位。文职人员作为军事人力资源的新生力量,10多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强军兴军建设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型文职人员的新定位、新身份。新修订的《条例》充分考虑文职人员非现役身份和从事军事劳动的职业特点,明确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这一规定,赋予了文职人员新的身份属性,牢固确立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极大地增强了职业荣誉感,提升了职业声望。作为强军征程中的一股新鲜血液,作为军事人力资源的新型力量,广大文职人员要强化身份荣誉感,提升思想站位,用党的十九大精神铸魂励志,用强军目标引领航向,心系强军使命,矢志强军伟业,自觉做习近平强军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积极推动者。新岗位、新使命,履职上要有新担当。这次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文职人员编制数量成倍增长,岗位专业系列大幅扩展,实现了由辅助专业向主干专业、由技术岗位向管理岗位、由非领导职务向领导职务、由勤务保障向作战支援保障的全方位拓展,可以说文职人员干事创业的舞台更加宽广。同时,新修订的《条例》还明确了文职人员平时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依法服现役。新的职责使命,让新型文职人员的岗位职责更加明确,职业路径更加明晰,个人发展大有可为,职业成就大有可期。这既是艰巨挑战,更是难得机遇。广大文职人员要履行新职责、强化新担当、作出新业绩,把能打仗、打胜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岗位练精、把战位练强、把本领练硬,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在强军兴军伟大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新贡献。▲陆军文职人员教员进修班在清华大学举行开班仪式新政策、新待遇,奉献上要有新作为。新修订的《条例》对待遇保障制度作了系统调整,充分突显了文职人员从事军事劳动的特殊价值贡献。比如:在工资方面,取消属地化政策,建立了全军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津贴水平大幅提升;住房、养老、医疗等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有机衔接,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福利保障得到显著加强,这些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使广大文职人员的获得感更加真切,安全感更加踏实,幸福感更加可触。待遇保障全面提升,后顾之忧迎刃而解,比较优势充分显现。广大文职人员要把习主席的关心厚爱转化为扎根部队、建功军营、献身国防的强劲动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奋力跑好历史接力棒,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优异答卷。▲参训文职人员认真学习记录新时代号角催征,新征程砥砺奋进。新修订的《条例》给广大文职人员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插上了翱翔的翅膀,我们坚信快速崛起的高素质新型文职人员队伍,将成为强军兴军的有力引擎。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中国陆军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中国陆军百度平台唯一官方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 正文
定了!从今往后,现役军人可直接转改军队文职人员永不退伍
这样的好消息,大家久等了!
其实,部队年轻官兵最在乎的,并不是拿多少工资,而是前途、前景和前方,简单地说就是一句话:能不能让我们在部队能长期稳定的干下去。
退伍或者转业意味着失业和从零开始,实在是太折腾人了!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发布,其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明文规定: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
“现役军人转改”的意思就是现役的军官和士官,如果受到编制数量和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服役的,可以通过规定的程序,直接转改军队文职人员继续在部队长期工作。(政策具体施行时间,关注军旅后留言咨询!)
这个新政策为部队保留管理和技术骨干人才,有着重要意义;同样为想干但没岗位编制的干部、士官,留下了在部队长期稳定工作的机会舞台,极具吸引力。
今天,军旅平台就围绕军队文职人员的“身份界定”“角色定位”“主要岗位”等5个方面向大家解读最新的《军队文职人员条例》。
明晚,我们继续围绕军队文职人员的“管理”“待遇”“保障”等五大比较优势进一步讲解,敬请关注!
1.军队文职人员的身份界定
我们平台很多读者留言咨询:“军队文职人员到底是不是国家干部?”
答案:《条例》没有明确。
但是,它是军队的工作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有人问:“那军队文职人员会不会没有地位?”
答案:你放心,不会!
“军队文职人员”是有军队的正式编制岗位,不同于于以往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职工”,它是军队人员的重要构成部分,从事管理工作的文职人员可以担任领导岗位,最高升至副部级。
美军高薪引进地方企业主管和国家公务人员任军队文职,推动部队管理的现代化改革,文职人员担任领导岗位是很正常。
2.军队文职人员的角色定位
有人问:“军队文职人员是不是军人了?”
答案:不是。它是非现役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到底是什么?”
答案:是军队工作人员。
注意,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这次改革,将现有军队人员分为4类,即:军官、士官、义务兵、文职人员。也就是说,军队文职人员是军队正式编制人员构成的1/4。
《条例》中明确的军队文职人员,是把以往“文职干部、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职工”统一归口军队文职人员,就是说以后没有“技术干部”和“职工”之类称呼了,统一叫做军队文职人员。
3.军队文职人员的主要岗位
有人问:“军队文职人员主要干什么?”
答案: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9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需要注意的是:《条例》设置了文职人员领导岗位,文职人员可以担任单位、机关部门或业务部门领导职务。
也就是说,军队文职人员与以往“技术干部、文职、职工”很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可以从事领导岗位啦!
4.军队文职人员的权力义务
有人问:“军队文职人员要不要上战场?”
答案:一般不用。
《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七)点明确: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依法服现役。
不是现役军人不用上战场,可以理解。
但是,《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进入战争状态或部队遭受突然袭击时,军队文职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意思就是遭遇战争,军队文职要担负支援保障之类任务。
“军队文职人员会不会像军人这样管的死死的?”
答案:文职人员的管理、待遇、发展前景、报名程序条件等,受篇幅限制,明晚8点准时发布,敬请期待,别错过。
5.军队文职人员能不能一直干到退休?
我们知道,很多优秀的年轻官兵受职业发展的“天花板”限制,不得不含泪选择离开,那军队文职人员会不会遇到这类情况呢?
答案:目前来说,不会,只要有能力可以一直干到退休。
《条例》第一章第七条明确:国家和军队依法保障文职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文职人员长期、稳定地为军队建设服务。
第五十三条明确:文职人员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文职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
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任职人员有丰厚的工作经验,尤其是部队机械化信息化加速发展的今天,更加需要一批队伍稳定的、技能精湛的、愿意长期为部队服务的优秀人才。
军队现役编制的金字塔模式,注定一大批现役要离开,新《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保留人才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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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改革后文职人员的职能定位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条例》从两个方面对文职人员身份作了明确。在国家层面,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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