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中休学一年返校的利弊返校复读条件

  孩子去年读初一不到一个月,查出胃炎后就给学校出具县级医疗证明,休学一年,今年该返校复读初一,学校还

孩子去年读初一不到一个月,查出胃炎后就给学校出具县级医疗证明,休学一年,今年该返校复读初一,学校还要医院开证明,证明孩子痊愈,可我们也没上县级医院去治疗,胃炎是慢慢养好的,这证明医院也不能乱开啊,学校非得要这证明,我想咨询下,我们这个情况该咋办

不要老是想着有什么事学校就要负责任, 假如体育运动这些磕磕碰碰,弄伤了,学校都要负责任,那么学校还敢让孩子们上体育课吗! 没有体育课的青春是多么可悲的! 假如一些根本不关学校事的事情都要学校负责,那学校会怕,什么都不允许学生做! 那在这样的学校生活读书,你的孩子会开心吗! 下面是我复制的: 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负责任,本案的学生之间挤倒现象是常有的现象,学校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工作存在疏忽,应予适用该规定。后面挤的同学如果是因为教育设施不足以让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所注意、且并非出于故意的话,学校应当负责任,若要认为后面挤的同学有责任,举证责任不在受害人一方,而在校方。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此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人,限制和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   具体赔偿请求内容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综上所述,该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由于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校明知本校下课至上课这一期间的拥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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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除了拿钱,从来没有问过我想要什么,想做什么! 回家后将会好好和你交流!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首席记者 郑三波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尘埃落定,对于高考学子而言,几家欢喜几家愁。考上的,顺利成为大学生,迎来新生活;而失意的,有一部分则再一次回到高中校园,开始复读生活。9月18日,北碚区某高中两名女生因不堪承受复读压力,双双离校出走。9月20日,家长报警后,北碚、沙区两地警方历时3天,于9月22日终于找到两个孩子。昨日,两个孩子返回校园。

  孩子已失踪三天才报警

  新学期伊始,沉寂了一个暑期的校园又热闹起来。孩子们入校开始了新征程,然而,北碚区某高中女孩小洪的家长却倍感煎熬,因为高考失利选择复读的小洪失踪了。

  “上周一(注:9月18日)晚上9点多,我们接到女儿班主任的电话,告知女儿请病假。”小洪的父母回忆说,“当时,我们就感到蹊跷”。随后,他们联系女儿小洪,却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经过3天寻找一直无果。上周三(9月20日),小洪的父母向北碚警方蔡家派出所报警。

  取了6000元钱就消失了

  北碚警方受理了小洪父母的报警后,迅速开展侦办工作。经过网上信息比对,发现小洪失踪前曾入住沙坪坝区某宾馆,而与小洪同时入住该宾馆的还有女生小丁。

  经小洪的父母确认,小丁是小洪的同班同学兼闺蜜,与小洪一起选择了高考复读。小洪的父母告诉警方,小丁也失踪了,同时,沙坪坝警方已立案受理。办案民警立即与沙坪坝警方联系,互通案件进展情况并协力寻找。

  经双方父母讲述得知:小丁、小洪的手机、微信、QQ都处于无法联系状态,是故意躲避还是逼迫为之不得而知。两女生失踪已达4日,是不堪压力出走还是身遭不测难以说清。

  经警方调阅多处视频追踪发现,小洪、小丁曾在轨道六号线蔡家站附近出现。此外,两人在北碚曾有两次提款记录,共取款6000元。种种迹象表明,小洪、小丁共同失踪于北碚,并随身携带不少于6000元的现金。

  不堪复读压力结伴出走

  焦虑不安的小丁父母忽然想起,小丁曾使用过一个173××××××××的电话,但因很少使用都给遗忘了。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沙坪坝警方迅速对该号码进行追踪,意外发现该号码近期使用活跃并多次与归属地为北碚静观的一个号码联系。北碚警方根据这一重要线索,联系上了手机归属地为静观的机主。

  面对民警的询问,对方不愿透露任何信息。北碚警方明确告知机主事件的严重性,并于当日迅速派人赶到静观镇找到机主,机主才将近期将房子租给两个高中生模样的女生一事告知民警。经核实,这两人正是警方寻找的小丁和小洪,两人因不堪复读压力而选择结伴逃离出走。

  父母:平时和孩子沟通少 教育方法简单粗暴

  昨天,北碚蔡家派出所民警介绍,找到两名女孩后,双方父母立即前来接人,但两个孩子均表现出极大的反感和对抗情绪,不愿意回家,更不愿意回学校复读,“她们认为父母除了拿钱供她们读书外,从来没有问过她们想要什么,想做什么,任何事情都是父母安排好了,她们去做就行,却从不问她们是否喜欢。”

  小丁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孩子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一年回家一次,与孩子很少沟通交流。“女儿高考落榜后,没有过多地和她沟通、交流,并且经常简单粗暴地批评她学习不够努力。”小丁母亲十分后悔,“让女儿复读的事,我们没有征求她的意见,自己就作主了。没想到只读了两周多,就离家出走了!回家后,我们会和女儿好好沟通,不再强迫她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小洪的父母对小洪的期望值比较高,小洪高考落榜后,他们没有与小洪进行更多的交流,反而是埋怨,为了让小洪有一个好的前程,他们没有和女儿商量就报了复读班,尽管小红一直闹情绪,但最终还是去读书了。“我们都是一次性把生活费给她,就是希望她好好学习,不要为了钱而分心。回家后将会好好和孩子交流,不希望再出现这样的事了”。

  专家:高考失利打击很大 这时更需父母关怀

  青少年研究与社会心理学家、重庆文理学院兼职教授谭刚强:孩子高考落榜本来就已经很伤心了,打击很大,再被责怪,无疑雪上加霜。这时,正确的做法应是鼓励孩子,让孩子出去散散心,同时,和孩子多交流谈心,及时疏导孩子的成长压力、培养孩子乐观的人生态度,才能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如果孩子高考落榜 你会选择怎么做?

  昨日,记者做了一个小调查,如果孩子落榜,父母怎样做?

  1.鼓励孩子,让孩子旅游多散心

  2.责怪孩子,简单粗暴对待

  3.不理不睬,让孩子自己解决

  4、强行安排孩子复读,或者读技校等

  5.和孩子沟通,给孩子提出建议,然后尊重孩子的想法

  受访的31名家长中,有25个家长选择1;2个家长选择3;4个家长选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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