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大学科研经费中的间接费用的间接成本管理看政府与大学的关系

1、选题: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2、内容: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主要观点。3、关键与难点;本课题的主攻关键及政策设计中的难点。4、预期价值:本课题理论创新程度或实际应用价值。

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是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资金筹集、调拨、使用、结算、分配、监督、效益考核等工作的总称,其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和学者的高度重视。当前,国内学者研究的重点集中在:高校经费和投资多元化、高校财务内控机制、高校预算管理改革、国有资产监管、财务核算体系、高校财务绩效评价及财务风险和预警等问题。在高校经费和投资多元化方面,有的学者提出,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已成为必然趋势(吕瑜、费瑞萍,2006),尤其是八十年代以来,初步形成以政府拨款、社会自筹和高校自筹为主,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资作用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新格局。另一方面,自从1999年教育部出台允许高校扩招的政策之后,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模式转换,这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较大程度地满足了社会需求,提高了我国的人口素质,但同时由于我国高等教育扩招规模的扩大, 过去的教育资源很显然不能满足当前的发展形势,这样就对各高校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孙贵聪、曾晓东,2002;魏顺泽、张泽明,2005;李真、李全生,2005)。在高校财务内控机制方面,较多学者从财务监管角度出发,分析论证了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活动的必然要求,并面对高等学校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 对高校会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内部控制工作的一些具体措施(曲晓晔,2004;丁玉苓,2006);另外,还有学者分别从高校内部财力资源配置、财务约束软化和高校财务价值工程管理等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并提出了进一步明确高校经济责任制,规范财务行为的措施建议(曹淑江,2005;杨柳,2005;刘文华、邓小龙、曹文明,2005)。在高校预算管理改革方面,针对高校过去所存在的重预算编制、轻预算管理,重会计核算、轻预算等现象,结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学者们分析研究了执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改进方案(唐万红,2004;程忆军,2005;张佩佩,2006;熊立芬,2006)。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有的学者提出特别要加强对高校无形资产和校办产业等经营性资产管理(张斌,2005),有的学者主要对合并高校的资产管理进行研究(李尚文,2005),还有学者提出在财务管理上要着重解决高校资产清查和报废处置等问题(宋清芝,2006;邱均成,2006)。在高校财务核算体系方面,有的学者认为,目前高校财务核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原则,无法进行教育成本归集,为了既能正确反映学校的教育成本,又能结合教育行业的特点简化财务核算,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原则来进行高校财务核算(王卫兵,2006);并对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现状与构架完善进行了深入反思与探讨(曹光四,2006);而作为补充,还有学者从社会性角度分析了高等教育的产品、成本和效益的内涵,并对社会性成本和效益的量化进行了研究(夏万林、 黄海生,2006)。在高校财务绩效评价及财务风险和预警方面,部分学者提出高校财务风险的特征之一就是存在一定的潜伏期和隐蔽性,因为高校使用的是收付实现制,高校所形成的事实负债不能完全在总账中反映,而这种没有进入账薄体系的隐性负债容易掩盖财务支付危机(陈丽羽,2006)。另一方面,对于高校财务绩效和风险的评价又有困难,由于高校不以盈利为目标,其偿债能力无论短期还是长期,均不能用盈利能力评价而只能用支付能力评价,所以只能进行近似评价,学者们提出的主要评价方法有:基于模糊DEA的高校办学方法(黄朝峰,2005)、基于多元判别分析的高等学校最佳负债结构分析和风险控制(黄英维、朱平,2005)、基于层次因素权重分析的高校财务绩效评价模型(李曙光,2006)和平衡记分卡法在高校绩效管理中的应用(张素蓉、孙海军,2006)等等,有学者还介绍了日本、加拿大、英国和德国等高等教育财务制度和管理经验(李大伟,2005)。以上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使人们深刻认识到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办学环境的变化,高校管理模式也在变化,财务管理不再局限于过去的记账、算账与报账模式,正由核算型向以核算为基础的综合管理型转变,这些研究对推动我国高校财务制度改革和财务管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存在目标不明确,分析的系统性不足,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与探讨中进一步加以深化。

本课题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主要观点

(一)、新时期我国高校财务职能的扩展与定位

高校财务管理是高校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高校各项事业的筹划和发展。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的财务活动面临新的特点:经济活动多样化,筹资渠道多元化,核算体系复杂化,管理趋向规范化。为应适应环境的变化,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应及时对我国高校财务职能进行必要的拓展和合理的定位,更好地为高校的发展和改革服务。新时期我国高校财务职能的扩展和定位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二)、现阶段我国高校财务管理的目标体系及目标层次间的关系

在整个财务管理模式中,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和定位非常重要,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的导向器,它决定着财务管理主体的行为模式。高校财务管理目标是指对高校资金的运行及各方面财务关系的管理和协调,财务管理决策者、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各项工作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期望实现的效果。确定高校财务管理目标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财务管理目标应当与高校管理的最高目标一致。财务管理是高校整体管理中的一个子系统,财务管理目标是高校管理目标的一个子目标,应当与高校管理的最高目标保持一致,以便通过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管理最高目标的实现。高校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紧密围绕高校管理的目标,在战略上两者方向是一致的。二是高校财务管理目标必须做到经济效益目标与社会效益目标的协调统一。社会效益是高校自身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责任所要求的。追求社会效益最优化,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创新技术和提供精神产品是高校基本目标,是高校的职能决定的。社会效益好了,品牌价值大了,高校才能招收更好的生源,才能取得更多的经济资源。高校要维持正常和长期的运转,必须有经济效益,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通过管理追求经济利益,高校的经济体制才能良性循环,才能为取得社会效益提供更多的经济资源。高校财务管理的目标既要突出经济效益,又不能仅限于经济效益,它必须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步。三是高校财务管理目标要做到战略性目标与具体目标的有机结合。战略性目标着重高校的长远利益,谋求高校的长远发展;战术性具体目标则强调高校的近期利益,关心小范围的经济利益。战略目标必须通过战术目标、具体目标来实现。战略目标指导战术目标的制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眼前和长远之分,经费投入产出要考虑学校的品牌,要考虑眼前的利益,要考虑长远的利益。在资金的投入上,不是简单的看投入,而是要看在谋取学校的战略办学资源是否最有利,如优秀人才的引进,对重要科研项目的支持,结合高校的条件占领科技研究先进领域等,有利于综合实力的提高,这些对高校的影响是长远的,具有战略意义。实现这些目标又必须通过具体的财务安排和资金的筹集等才能实现。四是高校财务管理目标要做到各主体利益的综合平衡。高等学校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要正确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合理制订激励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蛋糕做大。无论制定何种财务政策和财务资金安排都必须合理兼顾国家、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使得学校的各项投入恰当、支出合理、效益明显、前景良好、各方面的积极性能够调动起来,财务分配政策应保持动态平衡,获得各利益主体的信任和支持,才能使高校教育事业稳步发展,达到财务管理优化的目标。

财务管理的目标按目标的现实性影响、目标的战略性影响、目标操作性影响可分有财务管理战略目标、财务管理基本目标及财务管理具体操作目标。高校财务管理目标一样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高校财务管理战略目标。高校财务管理战略目标指作用时间长、作用范围大、对学校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目标。财务战略管理目标是为促进学校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在资源的分配和财务政策上提供保障,所定的财务计划具有前瞻性,学校的资源配置最具竞争优势,对学校的发展最有利。财务战略目标体现在宏观的财务决策上,一般牵涉到较长的时间,影响范围比较广,如长期贷款、资金投入的倾向、学校整体建设投入规划、人力资源建设、品牌建设等资源的投入等。具体体现在预算安排上,在财务政策的制订上。财务战略目标要与学校的发展战略相一致,考虑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安全性,如在留住和引进人才上要作战略投资,这也是一种人力资源的长期战略投资。二是高校财务管理具体操作目标。也指战术目标,具体为某一项目或要求而设的短期操作目标,如办学成本最低化、生均成本最低化等。为学校创造尽可能多经济效益,尽可能节约办学成本;追求利益的平衡,学校发展与教职工利益的平衡,在学校发展的同时,兼顾教职工的利益,改善教职工的生活;教育培养成本最低化,在可比指标上,减少浪费。提高经费投入的质量,利用各种措施降低投入成本,提高资金投入的效率和效益,和教育经费的使用价值;通过招投标、规划、论证等确保,资金投入的实现价值最大化,使财务风险最小化,保证一定的资金支付能力等等,都是某一方面具体的财务管理目标。三是高校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基本目标是保证资金的安全、学校资金周转的通畅、财务收支符合国家财经税务法规、学校的有关制度规定等。

高校财务管理不同层次目标间的相互关系:①基本目标是所有目标的基础保证。保证高校日常运转和发展所需的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及资金的收支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的有关制度。只有在满足了学校基本的资金需求后才可以有更高的目标要求,在为实现其他目标的时候,必须符合基本的目标,因为任何为达到较好的经济收益或社会效益而违反法律、法规、制度都是不可取的。②具体目标是目标的中间层次,是可执行性更强的目标。具体目标必须围绕着学校的财务战略目标来设置,是战略目标基础下的分目标或子目标,有所侧重,如为实现某一指标而进行管理,如办学成本或采购成本最低化,具体目标可以采用更多的财务管理手段和方法。③财务管理的战略目标是最高层次,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总体指导目标。站的高度不一样,影响的时间较长,涉及的资金量较大,或者是经费的来源或支出方式有较大的变化等。如资金筹集方式的转变,重大的基本建设和重大的条件建设投入等。对高校的经济状况或发展影响较为深远的决策。战略目标与高校的发展目标规划是紧密联在一起的,除了经济利益的考虑,更考虑发展布局和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品牌价值的提升,战略目标综合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保证高校日常运转和发展所需的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及资金的收支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的有关制度

与高校发展目标规划保持一致,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进一步完善高校会计制度

会计发展史充分证明,会计的发展是以经济的发展为前提的,经济的发展决定着会计的发展。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主要适用于学校资金大部分由财政拨款的情况,这种核算方式明显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随着我国高校的改革和发展进程加快,各级政府部门都把高等教育作为一项产业来抓,学生数逐年递增,办学体制呈现多样化。因此,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只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修改和完善高校会计制度已势在必行。

1、我国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

目前,各高校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经过高校财务人员7年的实践,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逐渐显露出来,有些方面明显不能适应高校发展进程的需要,主要不足表现在以下方面:

(1)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存在不足。《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第一部分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高校通常为国有事业单位,过去政府拨款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教育事业支出的内容相对简单,收支的规模也比较稳定,采用收付实现制既简单易于理解,又能满足管理上的需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所需经费已从国家单一拨款,改为多方面筹集资金的格局,其支出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国家财政对高校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因此,目前仍然单一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已很难适应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且容易形成财务管理上的漏洞。一是收付实现制在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首先,在学费收入核算上,高校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即学生交来多少学费,财务入账多少事业收入,而不核算应收和欠费情况,有些没有实行“银校合作”的高校,学生欠费情况全靠手工统计,不仅工作量大,数据不实,而且容易造成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同时由于欠缴学费的数额不反映在财务账上,对于这部分资产高校没有能很好的利用。其次,高校的附属单位按经营承包合同应上缴而未交的款项,经营单位已按权责发生制列入当期负债,而高校按照收付实现制则不应列为当期收入,因而也就不能列为学校债权资产,造成双方会计信息的不对称。二是收付实现制在支出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高校要发展,就必须设法扩大学校基本建设规模"就目前的情形来看,高校扩大基本建设规模的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除了土建工程贷款本金转入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外,配套设备贷款本金及利息一般都由学校财务偿还。贷款以后,每季度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按收付实现制,利息发生时直接列入支出。收付实现制是以货币资金的增减直接来确定收入和支出的发生,而不考虑该项资金的取得和付出的归属期间,从而阻断了收入和支出的配比过程,掩盖了高校各个时期业务的真实情况。此外,高校的应收账款中除基建借款外,有相当大的部分为垫付款未核销数,在实际上已形成了事业支出。比如:购入的设备当年已投入使用,由于受收付实现制的约束,款项尚未付清不能作为事业支出,这些一次性投入的设备可以培养多届学生。一般情况下,投入在先,实施培养在后"当前,建立和实施教育成本核算模式已成为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而我国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1998年制定的,没有也不可能涉及有关教育成本核算内容,如果高校仍然单一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很难适应高校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对高校会计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2)会计科目设置存在的不足。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只考虑到满足国家的信息需要,而未充分考虑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不利于高校自身加强管理。一是不设固定资产折旧科目,高校净资产不实。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11条,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也同样采用此法,高校会计制度把“固定基金”科目划在净资产类,所谓净资产,是指所有者在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以,“固定基金”科目反映的应是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即净值),它将随固定资产实际价值的变化而进行增减,但由于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随使用时间的推移相差会越来越大,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不能代表学校的净资产存量,致使高校的“净资产”信息严重失真,易对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导。二是不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不利于高校财务部门对出售、报废、损毁资产的管理。由于高校会计制度不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一方面高校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发生损毁时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取得的价款或变价收入直接记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种处理方法不能综合反映固定资产清理中的收入、支出以及清理后的净损益;另一方面不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不利于高校财务管理。从高校“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账户来看,收回的固定资产残值寥寥无几,这种情况反映很不真实。残值有没有收回以及收回残值的固定资产是什么时候办理报废手续的,财务部门根本没数,由于不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财务部门在报废、损毁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回上属管理上的空白点。三是结转自筹基建经费科目设置考虑不全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将结转自筹基建经费定义为:“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由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始于20世纪90年代,那时绝大部分高校还未涉及到银行贷款等借入资金"财政以外的资金是否包含借入的资金,定义尚未讲明"因此,大部分高校用事业结余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这就是构成有些高校银行贷款金额上亿元,而事业基金仍有结余的现象。四是附属单位缴款科目概念不清。《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指出:“附属单位缴款是指高等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给高等学校的各项收入”。该概念其一核算范围适用于独立核算的单位,是否包含附属的事业单位尚未说清;其二高校对其附属单位的投资,附属单位缴款时,应算作“投资收益”记入其他收入,还是算作“附属单位缴款”,制度在这一方面也有待完善。五是债务科目分类不科学。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借入款项”科目来核算高校各种借款,但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在报表中合并列报不利于高校管理者分析债务风险,也不利于金融机构评价高校的财务状况。

(3)会计报表体系存在不足。高校目前的会计报表体系,侧重反映了已发生的经济活动,缺乏对未来的财务状况及收支事项的预测,虽然部门预算弥补了对收支事项的预测,但由于高校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高校事业结余实际上是一个收与支的结余,而没有实际反映当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当期的收支结余并不准确地反映净资产,因此从总体来说高校会计报表体系只是起了统计财务数据的作用"会计报表体系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报表内容反映不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比较简单。高校的会计报表主要侧重于反映预算的收支情况,而高校财务状况没有得到充分反映。现行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内容不够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也比较简单,只是起了统计财务数据的作用。二是会计报表项目的设置不够科学,造成部分会计信息失真。在资产负债表中,将高校借入款项不分短、长期全部列入其他负债,一方面容易给报表使用者造成错觉,若盲目扩大投资,有可能给高校带来一系列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借入款项中绝大部分为高校基本建设贷款,而高校基本建设核算体制仍然实行20世纪70年代基本建设支出和教育事业支出两条线即基本建设由国家建设管理部门拨款,单独实行一套核算体系,大部分高校银行贷款资金不转作自筹基建经费,而作为基建借款处理"造成高校资产合计数虚增。同时由于高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基金”并不能代表学校的净资产存量,因此将“固定基金”列入净资产,只是起了与固定资产相对应的作用。其提供的固定资产实际价值会计信息不实。三是会计报表体系不够完整,附表及补充报表内容过于简化。《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说明书等”。近年来高校会计报表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报表的总量不少,但重复的内容较多,附表及补充报表内容过于简化。虽然制度规定了要编报收支说明书但总的要求比较简略,尚未形成比较系统的内容

2、修改和完善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议

(1)部分地采用权责发生制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我国预算会计界认为:“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业务性质合理确认收入的实现”。预算会计界还认为:“权责发生制体现了收入与支出之间的配比关系,揭示了收入与支出的内在联系,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济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事业成果考核”。随着高校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的多样化以及强化教育成本管理核算,权责发生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会计核算基础必须适应高校的特点,因此不能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建议高校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根据学校内部核算和管理需要,部分地采用权责发生制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

(2)根据高校的实际需要增加或删除一些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增设或删除一些会计科目。增设的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国家预算管理以及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一是增设“应收学费”一级科目,专门用于核算高校学费收入账务处理;二是增设“固定资产清理”一级科目,核算高校因出售、报废或损毁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三是增设“累计折旧”一级科目,同时取消“固定基金”一级科目。对于高校固定资产,可根据其预计使用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四是附属单位缴款科目,不能全面的反映附属单位缴纳的全部款项,建议取消“附属单位缴款”科目,将高校附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给高校的各项收入并入“其他收入”在“其他收入”下设附属单位缴款的明细科目,专门核算附属单位上缴的各项收入。五是增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一级科目,并在短、长期借款科目下设明细科目核算借款用途,同时取消“借入款项”科目。

(3)完善高校会计报表体系。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改进和完善会计报表体系,一方面可以将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业务及经营活动成果等综合会计信息,对外提供给高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另一方面可通过内部报告和文字报告,向校内管理部门提供专用的会计信息。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会计报告体系中的文字报告不仅包括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信息,还应包括非货币化的非经济信息。除对会计报告体系中的文字报告规定具体要求外,还建议高校增加对审计结果的披露及对审计出来的重大违纪金额作附注说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事项,应当独立反映。”为了便于提供短期偿债能力的信息,减少投资风险,建议高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负债项目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对于高校的收支情况,建议在附表上增加往来款项明细表,如应收学费明细表等。增加高校对附属独立核算单位的投资明细表,此表除反映流动资金投入外,侧重反映实物性投资,以划清高校与附属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权界限。

(四)、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成本核算改革 

财务管理是单位在日常的运行、经营活动中,有关财务活动的组织、运作,是处理、平衡各种财务关系的一种活动。它的主要内容是资金的管理,资金的筹集、使用,各种利益的分配等。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预测、计划、决策等一系列管理活动,能筹集到发展所需的资金、合理有效地分配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单位创造最大的效益。而会计核算是依据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制单、记账、编制报表等专门的方法,核算单位的经济业务,记录经济活动的过程,监督财经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为财务决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核算是单位一项日常财务工作,它的主要目标是生产出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最终达到通过财务管理,整合单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但它们具体工作流程、内容是有区别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资金筹集管理,它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缴、资源有偿使用、捐资助学、融资贷款等;资金分配管理,它包括学校经费支出预算的安排、部门创收收入的分成、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优秀人才的资助等;还有财务票据的管理、会计档案的管理。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国家的其他会计法规,执行高校内部财务管理的规定,负责高校日常经济活动的核算、记录工作,及时提供会计信息。 所以说高校财务管理寓于会计核算之中,又是会计核算的延续和发展。

1、我国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缺乏加强成本核算的内在动力和约束机制。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设立,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长期以来,高校所需资金主要靠国家提供,高校对所获得资金无需考虑如何合理配置和充分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高校特别是公办高校决不会存在如企业的“经营不善”而导致“资不抵债”甚至亏损、破产的风险。认为高校的投入总能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其产出总能得到社会的承认。高校以育人为目的的办学宗旨往往使学校不必讲求经营状况,与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追求成本最小化的企业相比,作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高校,所追求的往往是收入的最大化、声望的最大化甚至成本的最大化。正是人们对于高校这种非营利性组织的认识,人们往往认为没有进行成本核算的必要。国家对高等学校这一事业单位又没有成本核算的要求,导致高等学校对成本核算缺乏内存动力,使教育成本不断增长,教育投资浪费严重。

(2)现行高校财务制度与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要求相背。对于高等学校这一非营利性组织, 我国将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之列,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收付实现制进行收支核算而没有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收付实现制对于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存在以下缺陷:其一,不能真正体现教育投入和教育成本的配比原则, 或者说不能正确反映学校的办学效益, 由此导致学校财务报表失真;其二,会计人员编制的报表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以误导。因为报表里的数据不是按配比原则得到的, 仅仅是一种现金流入及流出的表象, 并不能真正说明教育成本问题。这种按收付实现制所取得收支核算资料与社会各界对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的要求相违背。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 将收入和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费用进行配比, 二是时间上的配比, 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期的费用相配比。

(3)核算内容不一致,缺乏可比性。对于教育成本的内容,教育经济学的奠基人舒尔茨(1960、1963)最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学校消耗的资源要素包括教师、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成本,维持学校运行耗费的要素成本,以及学校房屋、土地等的折旧、陈废及利息成本,但不能包括与教育服务无关的附属活动的成本,如学生食堂、住宿、运动队活动等项成本,也不能包括向学生提供的奖学金、补助等“转移支付”性质的支出。到目前为止,虽然国内外对学校培养成本应包含的内容在原则上已形成了共识,就是学校向学生提供教学服务所消耗资源的价值。但在几个具体项目上,各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还存在差异。主要包括:①科研费用的分配标准不一致。一般来说,学校的科研与教学是有关系的,研究工作能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而提高学生的质量,科研成果往往成为最新的教学内容,因而科研消耗的一部分应计入培养成本。但在具体核算教育成本时,有的高等学校未计入学生的培养成本;有的学校对于既从事教学又从事科研的教师的工资性费用,则根据教育部制定的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中教师教学工作量应占全部工作量 2/3左右的规定,2/3 计入学生培养成本,1/3计入科研成本。②对大学生的资助支出。现行高校财务制度,对大学生的资助支出表现为教育成本。而有的高校则将其视为“大学价格的折扣”,未计入培养成本。③与提供教学服务无直接关系支出的确认。大学里有一些机构的功能与提供教学服务没有直接关系,如校办企业的支出,校医院的支出,高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支出,有的学校将其列入了教育成本。而这些费用与提供教学服务无直接关系,都不应计入培养成本。④房屋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房屋和建筑物等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后勤、行政管理等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因此必须计入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围,但现行高校财务支出中不包含固定资产折旧因素。

(4)教育成本核算偏重生均成本,而忽视资源结构和专业成本。我国现行的教育成本核算资料主要考虑办学成本的归集,而对高等教育中各种投入资源的利用、不同专业间办学成本的比较尚未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因而对高等教育资源投入的合理性、不同专业间的成本差异无法进行定量分析,进而也影响到高等教育办学效益的提高。

2、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构想

加强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各高等教育参与单位首先必须充分认识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强化加强成本核算意识;其次,对于各地核算内容不一致的内容,虽然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但在理论上讨论清楚后,可由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一个统一的规定,让各学校在进行培养成本计算时按这一规定执行;第三,必须改变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即由过去执行的收付实现制原则变为以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为核算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第四,也是最主要的,必须确定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容,包括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方法、教育成本要素的计价等。

(1)高等学校成本核算的对象。高等学校发生的费用大体可归集为教育事业费用、科研事业费用与经营费用三项。教育事业费用主要指高等学校开展教育事业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从事系所对新开课程与教学研究的经费支出计入院系所的直接教学、辅助教学、行政管理等事业活动的人员工资、间接成本,犹如企业的车间费用,期末按受益学生数分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教学事业用房屋和设备的折旧费等。科研事业费用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所发生的费用开支,包括在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材料、有关人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分担一部分研究工作所付出的代价以及为科研项目提供物资保障的房屋、设备的修缮费与折旧费等。经营费用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以外,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费用,考虑到教学、科研、经营用的设备购置费直接形成固定资产,可以予以资本化,故不应包括在教育事业费用、科研事业费用与经营费用当中,而修缮费是为维持固定资产原有的生产能力而发生的,应作为费用予以考虑。教育事业活动的成本核算对象应当为学生,所计算的成本应当是学生的培养成本;科研事业费用的成本核算对象应当为科研项目;而经营费用的成本核算对象则应当为所生产的产品或所提供的劳务。

(2)高等学校成本计算期。为适应高等学校业务管理上学年制的需要与经费提供按日历年制核算的特点,教育事业费用的成本核算期为每一学期:考虑到科研经费通常是按年申请和下达的,所以其成本核算期应为每个日历年度;独立核算的办法,为—年或长于—年的一个营业周期。

(3)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高等学校教育事业费用按计入教育成本的方法不同,可分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两种:直接费用包括教学、实验实习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学生助学金、有关教学和实验用房屋及设备仪器的修缮费、折旧费等。直接费用可根据课程核算,计入 “教育成本——课程”,再按受益学生数分配计入“教育成本——年级专业学生”账户;间接费用包括院系所行政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办公用房及设备仪器的折旧费等,可按院、系、所进行归集,发生时计入“教育成本——院系所”账户,分两级按学生数分摊,最终计入 “教育成本——专业学生”账户,学校根据社会需要或整体办学需要给予院系所的经费支持,计入学校间接成本。分两级按学生数分配,院系所对新开课程与教学研究的经费支出计入院系所的间接成本,犹如企业的车间费用,期末按受益学生数分配。

科研事业费用可以全部予以资本化。即在研究费用发生时增加“无形资产 & 研究开发成本”账户,同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其目的是为将来形成的各项具体可辨认无形资产的成本计算提供资料。当自行研制开发形成一项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寸,按其可确认成本从 “无形资产—— 研究开发成本”账户转入 “无形资产—— 专利权”或“无形资产—— 非专利技术”等账户,以后根据研究的年限、确定的摊销方法按惯例进行会计处理。

(4)教育成本要素的计价。对于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所耗费的资源价值的确定,一般认为:如果存在比较完备的要素市场,按其市场价格计量。如劳动力市场完善,则教师及行政、后勤人员的价值可以用他们的工资(包括各种收入)计量。但对于固定资产,因它们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在某一特定期间其耗费的价值应以它们在该期间的折旧来计量。另外,从机会成本的观点考察,固定资产的耗费还包括该项固定资产因用于教学所造成的价值损失(租金或利息)。如果教育活动所耗费的资源不存在竞争市场,或者现存的市场价格不能正确地反映其价值,那么就应作一些调整,以估计所耗费资源的价值。如某些资源无市场,那么就应假定,如果存在竞争性市场,这些资源的价值(影子价格)是多少,以估计的价值代表这些资源的价值。

只有在明确高校财务职能、目标和会计核算标准的前提下,才能对高校财务进行合理而准确的评价。财务风险和财务预警是财务评价体系中的一部分。高校财务风险是指在高校运营过程中因资金运动而面临的风险.高校财务预警系统是根据经济管理科学中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而设置的一套高校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高校财务评价系统的目的,就是要在高校现有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上,采用合理、可比的原则,设置相关的量化指标,分析和评价高校办学资金使用的合理程度、财务管理水平和真实财力情况;通过该系统,找出高校之间存在的差距,及时揭示隐性问题,为各级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客观的依据,并对高校财务运行中潜在的风险起到预警预报的作用[。

高校财务绩效指标是高校财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高校财务风险评价及财务实力评价共同组成高校财务的综合评价。目前,我国部分公司已经制定了有关效绩考评的管理方法。在经过7个代表性的单位试点后证明,考核指标具有现实意义,也为效绩考评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打下了基础。财政部预算司出版的《2006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中指出:(1)绩效考评与绩效预算在理念上和操作上有质的区别。今后应在财政预算时就进行财务效绩预算;在效绩预算时就建立效绩考评指标,以便通过效绩考评指标来考核效绩预算的合理性,以论证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投资合理与否。(2)不能将绩效考评变成对一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和预算支出的财务评价。(3)绩效考评的对象应有弹性,应预留投资资金,不能绩效考评与否都得安排资金,否则就失去了效绩考评的意义。(4)绩效考评应涵盖业绩与效益的考评,不能将绩效考评指标单纯列为财务指标,只偏重于财务状况的考评,而应突出高校的业绩指标,如生师比等,以杜绝效绩考评以偏概全。

建立高等院校财务效绩指标体系时建议参照以下原则:(1)统一性原则。评价指标设计要注意统计与会计核算及业务核算的联系和统一,保证三者信息资源共享。专业评价、部门评价和综合评价都要遵循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统一要求,据此设计评价指标。(2)整体化原则。评价目标的多元化要求效绩指标能反映高校的总体效绩,要求突出有限目标并强调指标的相互独立性。如教学效绩与科研效绩的相互独立性。(3)符合长期利益原则。财务效绩评价体系的使用往往带有导向性功能,很容易使被评价者为追求眼前的效益而忽视长远的发展。因此,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发挥导向作用,注重被评价高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4)动态完善原则。财务效绩的评价应充分考虑评价的趋势性,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5)可比性原则。建立的指标体系可以与所有高校指标,甚至国外高校指标进行横向比较,且对本校各时期指标加以纵向比较,这就要求在动态变化过程中有相对稳定性,或能通过换算进行对比。(6)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应作为主观要求反映高校财务客观发展规律的工具,注意指标的代表性和体系的完整性、权威性和准确性。(7)可操作性原则。所有指标使用的数据均可在现有的财务资料和会计核算数据中获取,以这些可验证的资料为基础,才能使评价不偏不倚。指标要简明扼要、定义明确、分类界限清楚,便于理解和填报。

(六)、高校网络财务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 数字化校园成为新型的大学建设模式。它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工具, 将校园的各项资源数字化, 实现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技术服务等校园信息的收集、处理、整合、存储、传输、应用, 使校园在时间和空间上得以延伸。在此基础上, “校园一卡通”作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钥匙, 成为各个高校关注的焦点。据有关数据, “2000年- 2004年, 功能相对全面的高校校园卡工程累计有150所左右, 按照目前的建设速度, 有70%左右的高校在未来几年将开展校园卡项目”。校园一卡通工程的实施, 对高校管理的各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校园一卡通的电子钱包功能更是与高校财务管理直接相关联。它不仅是高校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也使高校的财务电算化管理逐渐向网络化方式过渡, 引发了财务管理的变革,使得“网络财务”的实现成为可能。如何发展和加强“网络财务”管理, 日益成为高校财务工作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本课题的主攻关键及政策设计中的难点问题

由于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制度体系建设和政策设计中,可能会涉及到的难点主要体现在理论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

在理论的论证方面,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既涉及非赢利单位会计和财务理论、规范的公共财政学和教育经济学的理论柜架,同时又要遵循和符合国家财政支出方式改革与高校改革的制度变革路径。如何将理论基础与改革战略步骤,在我国经济转轨和体制变革过程中加以结合和协调,是本课题要解决的首要理论难题。在此背景下,我们必然既会涉及到对基础理论的应用,同时也会涉及到对基础理论的检验和创新。如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对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目标进行合理的扩展和定位;如何重新审视现阶段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环境背景变化和财务管理目标的转变;以及针对现有高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进行必要的修正和完善等等都是本课题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首先,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内容既纷杂又具体,每年由中国预算会计学术委员会举办的高校财务研讨会上的学者观点和意见很多,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务性,需要我们进行大量的和广泛的实际调研工作。其次,由于地区间和高校间情况上的差异,在构建一般意义上的适宜的高校财务评价体系过程中,如何在权衡综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务实的指标集和勾稽关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再次,如何解决高校“网络财务”管理中的技术性和安全性问题,也是我们必须攻克的一项难题。

本课题理论创新程度或实际应用价值

进一步完善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优化配置高校各类资源、提高高校办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项战略任务。作为本课题的重点,全国高校财务管理职能的拓展与重新定位;高校财务目标的分类与层次关系推导;以及从会计原理和制度规范的角度出发,系统地论证改进高校财务管理的理论依据和对策,都是在政策层面的创新。而通过这些政策的设计和创新,也必将对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高等教育的建康发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和坚实的体制支撑。

二、课题设计论证(II

1、工作方案:本课题研究的工作安排与开展课题研究的工作方案。2、调研计划与调研方案;本课题研究的具体调研计划与调研安排。

本课题研究方案的组织实施架构

“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推进,需要构架一套规范合理的、层次分明、职能清晰的组织实施体系。目前至少可以考虑组建政策协调小组与课题研究小组,其职能与分工是:

1、政策协调小组:负责本课题的相关组织领导工作与政策协调等具体事宜,由财政部教科文司和会计司及教育部相关司局的领导组织。政策协调小组具体负责为课题研究小组提供具体指导,包括资料文件支撑,协调高校建设中的相关政策,不同改革的方案评定,组织实施调研,对改革方案中所涉及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把握。

2、课题研究小组:在政策协调小组的支持配合下,根据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开展具体课题研究,主要由财政部财科所的专家组成。课题研究小组负责理论分析和调研分析,提供政策建议和方案选择的理论支撑。

本课题研究的调研计划与调研方案

《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改革研究》课题的最终完成有赖于科学的调研计划和有效的调研活动。根据初步考虑,本课题的调研计划和调研重点如下表所示。

《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改革研究》课题调研计划

东、中、西部各选取典型地区

高校办学规划及与之对应的经费来源和投资渠道

高校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东、中、西部各选取典型地区

高校国有资产监管、财务预算管理、财务内控机制建设

东、中、西部各选取典型地区

高校财务运行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学校软硬件建设情况

东、中、西部各选取典型地区

绩效对比,规范化财务管理对高校良性发展的影响及效果

二、课题设计论证(III

1、研究基础: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近年已有科研成果和工作基础。2、进度安排与成果提交;本课题研究的时间进度安排与成果的提交方式。

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6]学校乱收费为何屡禁不止[N].人民日报(第十一版),

本课题研究的时间进度安排与成果的提交方式

本课题研究的时间进度安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研究方案起草阶段,时间为7月25日----7月31日,这一阶段的任务是制定研究方案和调研计划。

第二阶段为调研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这一阶段拟分别在我国各地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观察点进行专题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

第三阶段为研究阶段,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这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可细分为:9月1日至10月10月形成政策建议稿;10月11日至10月20日,进行针对性调研,专家座谈;10月20日至10月31日,完成课题研究报告的初稿。

第四阶段为讨论修改阶段,时间为11月1日-11月30日。这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有两项:一是在政策层面上,与财政部、教育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讨论课题报告的初稿;二是在学术层面上,召开多种形式和范围的研讨会,对课题研究报告的初稿进行讨论、修改。

第五阶段为最终完成课题研究阶段,时间为12月1日----12月31日。这一阶段的任务是进一步讨论和修改课题研究,并最终定稿、完成课题研究报告的印刷并提交。

本课题研究成果的提交方式为:

1、课题最终研究报告:《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2、中期阶段性成果,如《关于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各项专题性调研报告;

3、政策建议稿系列,如《关于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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