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护照70周岁能免费玩园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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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关心、关注风景园林系统情况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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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管委会(园林局)
----市民关心、关注风景园林系统情况汇编
一、风景园林方面:
1、市区公园风景区门票价格是多少?
答:目前各公园风景区门票价格(旺季3月1日—5月31日;8月15日—11月15日)
金山慈寿塔、焦山万佛塔由寺庙管理,登塔费用分别为8元/人、15元/人。
2、三山风景名胜区实行联票吗?
答:为促进镇江大旅游格局的形成,推动园林事业发展,提升镇江“山水”知名度、美誉度,同时便于旅游团队接待,借鉴其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做法,园林局已制定了三山风景名胜区联票制。为应对世博会的到来,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区联合推出了四景区联票特惠套餐,价格为团队85元/人,散客100元/人。游客可在各景区票务中心直接购票。
3、市民凭身份证购买公园门票有优惠吗?
答:为了规范游览参观点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避免价格歧视,更好的为游客服务,根据市物价局镇价服[2000]15号文(关于印发《镇江市游览参观点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各公园风景区已取消市民票,本市居民可凭有效证件购买“镇江市惠民园林一卡通”。
4、目前市区公园(风景区)免费入园有哪些对象?
答:目前70周岁以上老人、镇江市60周岁以上老人、离休干部、残疾人、癌症病人可凭身份证、老年证、离休证、残疾人证和癌症协会会员证免费入园;军人可凭现役军人证免费入园;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可免费入园。持有离休证的老年人本人以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以免费入园。
5、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能否在镇江使用?
答: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2007]9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市县制定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公园等优待政策,本省的老年人凭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我市园林部门将响应政府的号召,全力支持这一惠民的举措,积极做好为广大老年人服务的相关工作。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70周岁老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6、持有退休证的市民能否免费入园?
根据市物价局镇价服[2000]15号文(关于印发《镇江市游览参观点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公园(风景区)对离休干部、军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费入园。持退休证的市民不能免费入园(退休人员年龄跨度比较大),如达到六十周岁可凭身份证或到市民政部门办理老年证后,凭老年证或身份证免费入园。
7、如何办理游园一卡通?
答:①办理对象:镇江市常驻人口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户口薄、单位证明等)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均可办理“一卡通”。
②办理地点:各公园(风景区)大门口售票处市民购票窗口以及市区各代办点。
③办理时间:公园风景区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
8、在本市工作、学习及生活的外地人可否办理游园一卡通?
答:在本市工作、学习及生活的外地人可凭单位、学校。居委会的证明或相关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到各销售点办理。
9、“一卡通”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①“一卡通”持有人应妥善保管此卡,遗失不补。
②“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更不得使用假证,如公园大门口检票人员发现以上情况,将对被冒用的或假的“一卡通”予以没收。
10、镇江市民如何办理南京、扬州的游园年卡?
答:镇江市民凭身份证、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在南京、扬州可办理当地年卡。南京年卡价格:单张150元/张,情侣卡270元/张;扬州年卡价格:180元/张。
11、扬州等地市民可以办理镇江游园年卡吗?
答:目前扬州等地市民还不可以办理镇江游园年卡。
12、香客入园需买门票吗?
答:香客在初一、十五、及佛事日上午8点前购香客票入园(金山9元、焦山8元)。另持皈依证的香客8点前免费入园。
13、持导游证导游员怎样才能免费入园?
答:导游员管理归旅游局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导游员带团时凭导游证可免费入园(若旅行社踩线应先与公园景区联系)。
14、团队入园有优惠吗?
答:团队入园(成人团队10人以上成团,学生团、老年团20人以上成团)执行团队优惠政策,与公园(风景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15、导游讲解有收费规定吗?
答:各公园(风景区)导游讲解员按导游站收费公示收取导游费,导游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
16、公园网点出售商品价格是统一价格吗?
答:因进货渠道和产地不同,公园网点商品价格不是统一价格,由各网点按市场价格明码标价,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17、镇江的公园风景区何时向市民免费开放?
答:目前由于景区管理体制问题,我市金山景区、焦山景区的管理及门票分成涉及到寺庙、文管、航运等多家单位,免费对外开放需得到其他管理单位的同意才能实施。为了改善公园游览环境提升品质,公园风景区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园内道路整修、基础设施维护、新建服务设施的和日常绿化养护管理,这些支出大多依赖景区门票收入和政府财政补贴才能维持,景区免费开放后将出现巨大的资金缺口,单由园林部门独自承担也不现实,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牵头与各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伯先公园免费开放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园林局领导十分重视民情和民生问题,已将宝塔山公园出新改造免费对外开放纳入“十二五”工作规划,预计2011完成改造免费对外开放。
19、公园(风景区)现在实行禁烟制度吗?
目前,各公园已规定不准在园内抽烟,并在主要地段、主要场所张贴了禁烟标志,对入园抽烟的游客进行劝导,同时按照 “绿化、净化、优化、序化”管理要求,实行流动保洁,对随意扔弃的烟头进行及时清扫。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禁烟力度,加强禁烟督促检查,利用游客服务中心开辟吸烟区域,逐步还景区一片禁烟净土。
20、金山文化广场为何只能出不能进?
金山文化广场是在2009年元旦前建成并对外开放。目前,金山广场是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在管理,市园林局及金山风景区没有金山文化广场的管理权。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早日实现金山广场与金山风景区之间的贯通,给游客创造更加舒适、优美的游览环境。
21、风景园林的真正意义所在?
我市共有金山风景区、焦山风景区、北固山风景区、南山风景区、宝塔山公园等12家公园风景区,其中李苑公园、银山公园、圌山风景区、古城公园、谏壁公园、伯先公园、河滨公园等 7个公园风景区已对外免费开放,占我市公园风景区总数的58.33%。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风景区保护和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公园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公园风景区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为市民居住生活和旅游休闲提供了优雅舒适的场所。
园林局自2003年开始向全市推出镇江“惠民游园一卡通”,已有7年的历史,累计销售 “一卡通”近40万张,价格一直是65元/张,深受广大市民青睐,镇江市及长期在镇江工作、学习、生活的市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户藉簿、一寸照片及相关证明到“一卡通”销售点即可现场办理。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也可办理。
随着镇江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近几年由于受现有管理体制的限制,部分景区景点还不属园林局管理,随着镇江市政府对全市市民惠民、利民服务力度的加大,我们将建议所有镇江市区范围内的旅游景区都纳入“一卡通”的服务范围之中,更好的为镇江市民服务,让“惠民游园一卡通”更加的深入人心、最大限度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
22、能否恢复南山招隐寺?
从1980年以来,南山经过不断建设已先后恢复了招隐、竹林、黄鹤山、九华山等四大景区。但由于历史原因,南山原有的佛教寺庙如竹林寺、招隐寺一直未被列入恢复计划之中。随着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对南山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未来如何规划重建将严格按照新修编的《南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总体规划》从选址、方案设计、与周边环境的匹配、游客群体等诸多因素进行考虑,目前《南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总体规划》也已经获得省政府的正式批准。
23、能否将镇江的公园门票改成明信片式样?
将镇江的公园门票改成明信片式样,打破了传统景区门票定式,可以有效提升公园风景区门票的价值,增加镇江景点对外地游客的影响力,对于宣传推介镇江景区,提升旅游文化品位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目前,已投入18万元制作了3万份“迎世博、游镇江”宣传明信片。镇江各大景区改造建设完成之后,景区将以新的面貌迎接游客,同时在宣传营销上下功夫,采用明信片式门票,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二、绿化、行政服务中心方面:
一、小区绿化管理养护方面问题
1、问:##小区绿地或树木长年无人管理,应由谁负责管理?
答: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小区绿化由小区的管理单位负责,有物业管理的由物管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属地由所在区安排相应部门或单位管理。
2、问:街巷小区没有或缺少绿化,有的绿化水平不高,比较杂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答: 2005年开始,政府已重视并着手解决此事,由建设局牵头对老小区分批进行整治,目前已有四批30余个老小区改造已基本结束。整治后的老小区由所属区的相关部门进行管理,我局将配合提供技术指导工作。
3、问:小区树木遮挡阳光、靠近墙体、屋面等问题怎么办?
答:可通过小区的管理单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园林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将到现场查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出具相应批复。
4、问:老小区绿化如何实施长效管理?
答: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居住区绿化由居住区的管理单位负责,对于目前无物管的老小区绿化,应由小区所在区安排相应部门或单位负责,制定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工作机制等,并与我局对接,我局将加强技术指导。
5、问:我家院子里有棵树已死亡,我们没办法处理,能否请园林局帮助处理一下?
答:请与园林局绿化处或市城市绿化管理站联系,我们将派人去现场商量解决办法,电话,。
二、行政许可方面问题
1、园林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园林局目前的许可项目有以下7项:
①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②工程建设临时占用绿化用地审批
③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④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⑤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⑥三级和三级以下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⑦古树名木迁移审批(受市政府委托)
2、问:城市绿化报勘手续如何办理?
答:我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窗口,有关报勘事宜可直接去行政服务中心园林窗口咨询办理。
3、问:企业资质如何申请办理?
答:可在江苏省建设厅网站上查看标准和要求,条件成熟的话,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申请办理。
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问题
1、城市绿化管理责任主体问题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单位负责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居住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2、问:树木病虫害严重影响过往行人或居民生活,如何解决问题?
答:一是加强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减少病虫害发生;二是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三是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及时发布病虫害信息。如果是行道树、城市道路绿化和广场绿地,我们将责成管养单位管理到位。如果是小区、单位或庭院树木,我局将加强技术指导,督促有关管理单位做好绿化管养工作。
3、问:中山路等道路绿岛被踏出一条条道口,令人心痛,主管部门是否能加强管理?
答: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每年都会安排3-4次补植工作,并对部分路段增加隔离护栏,加强对绿地的保护。
4、问:绿地内园林设施损坏没有及时修复?
答:我们将立即派人核查此事,并督促管护单位及时修复。
5、XX路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带,灌木树木过于密集高大(特别是在匝道处)挡住视线,严重影响机动车转弯及非机动车和行人过马路,请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答:我局将及时派人到现场察看,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解决方案。
6、问:南徐大道山体护坡排水渠盖被损严重的问题
答:南徐大道山体护坡排水渠盖由于其主体不明确,因此一直无人管理,我局也将积极与公路养护处联系,尽快明确主体,及时解决。
四、行道树方面问题
1、问:我市行道树大多为法桐、香樟,比较单调,建议增加行道树品种?
答:您的建议很好,近年来在城市绿化建设中也在不断丰富行道树树种,如黄山南路、禹山北路、滨江旅游专线、润州路等道路采用栾树、银杏、合欢等作为行道树。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指导作用,引导各建设单位在道路建设中扩大行道树树种选择面,进一步丰富城市道路景观。
2、问:每年春天,行道树法桐种毛很多,危害市民健康,有的人皮肤过敏,有的影响呼吸,建议更换树种。
答:行道树法桐的种毛确实存在上述问题,市民反映也较多。法桐的缺点比较突出,但它的优点更多,尤其是生长适应性强,夏季遮荫效果很好,生态效益显著,目前仍是大家公认的一种优良行道树种。我们将加强研究,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另外,在新建道路绿地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指导作用,引导各建设单位在道路建设中扩大行道树树种选择面,进一步丰富城市道路景观。
3、问:黄山南路行道树分泌液体滴落到地面上的问题?
答:黄山南路的行道树为黄山栾树,有液体滴落到地面上是因为栾树感染了一种名为“栾多态毛蚜”的病虫害,粘稠液滴为“栾多态毛蚜”分泌出的蜜露。我部门每年3月份都会对此行道树喷施防治病虫害的药液,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另外,栾树是我市的乡土树种,且春天红色苞片、秋天色叶都很美观,根据城市建设“一路一策”的原则,黄山南路的栾树已形成特色景观,深受市民的喜爱。
五、毁绿、占绿查处问题
1、问:小区违章建筑占用绿化用地谁管?
答:违章建筑占用绿地由市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负责查处,我局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问:####工程项目施工占用绿地或损坏花草树木由谁查处?
答:按照有关规定由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您可拨打直接向行政执法局反映。
3、问:有市民用开水浇或其它办法残害树木,请查处?
答:对这种破坏绿化的行径我们表示强烈谴责,希望广大市民发现后立即向市行政执法局举报。
六、古树名木问题
1、问:古树名木长势衰弱,请主管部门及时抢救。
答: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安排技术人员去现场查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抢救和复壮方案,并督促管理主体加以落实。
2、对一些古树保护不力,如华山村古银杏,不施肥,基本上不管理的问题?
答:我局一直十分重视对于古树名木的管理与保护,2006年我局专门邀请专家对华山村千年古银杏、银杏家园及古润礼拜寺等6株一级古树名木进行抢救复壮,制定出详细的抢救实施方案,并取得较好的效果。2007年我局又专门会同上海专家对已实施抢救的一级古树名木进行了跟踪复查,长势良好。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明确“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保护管理”,抢救后的华山村古银杏我局已移交给新区管委会管理,并于2007年1月我局特向财政申请10万元专款给新区管委会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镇江市园林管理局作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也先后多次配合管理部门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如果目前华山古银杏等古树名木出现生长问题,可通过新区管委会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组织技术专家与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人员一起到现场查看,并提供技术指导。
七、其他问题
1、问:广场商业气氛太浓,影响市民体育锻炼,有关部门能否管一管?
答: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和广场管理单位一起认真研究落实解决措施,以人为本,尽可能减少商业活动对市民的影响。
2、问:我是一名花卉盆景爱好者,请问有何渠道可交流学习,提高自己的技艺水平?
答:您可以参加市花卉盆景协会,参加协会活动,与会员交流;可以向园林绿化部门咨询或者在每年的科普宣传活动、园林局举办的相关活动期间现场咨询。
3、问:我们每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何还要交绿化费?
答:绿化费及绿化统筹费由市绿化办负责收取,具体事宜可向绿化办咨询。
4、问:如何做好南山风景名胜区林相改造美化山体景观?
答:《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其中专门有植物规划和生物多样性规划。我们将根据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山体周边坡地进行植树造林,并引进优良的适生植物品种,进行植被改造,不断丰富南山山体植被景观。
5、问:市区山体被不断蚕食,城市山林受到严重威胁,如何解决?
答:山体是镇江大环境绿化和营造城市特色景观的基础,多年来,山体的保护工作虽然逐步重视,但挖山占山建房、山上乱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山体保护工作,2009年,市委、市政府开始着手制定实施“青山绿水”两年行动计划,对市区11座山体和3条通江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在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中,将划定山体绿线,确保城市山林风貌不再受到侵害。
三、风景园林建设方面:
1.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应履行哪些手续
答: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机构核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项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项目报省建设厅核准。
2.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有那些?
答:重大建设项目指以下五类:公路、索道与缆车;大型文化、体育和游乐设施;旅馆建筑;设置中国国家风景名胜区徽志的标志建筑;有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是指标志性景点建设项目和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风景区内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定
答:中小型建设项目是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高度在15米以内、非标志性的、不影响整体景观的、主要是满足旅游服务功能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类项目建筑面积一般应小于500平方米。
4.风景名胜区有那些活动是禁止的?
答: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乱仍垃圾。
5.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的条件有那些?
答: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的条件为:
(1)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文件及批件,且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2)有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直辖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初审报告;
(3)有项目建设的专家论证报告;
(4)有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
(5)有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及其他基础资料;
6.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报批核准的程序是什么?
答: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报批核准的程序是
(1)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
(2)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所在地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直辖市风景名胜主管部门审查;
(3)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直辖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对选址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上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4)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或方案论证,对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直辖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上报的选址方案进行核准;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项目选址核发选址意见审批书。
7.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权限如何分级管理的?
答: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实施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行政许可的具体要求,风景名胜区内的景点、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选址,均需按审批权限报各级园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省建设厅审批,并报建设部备案;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和非核心景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省建设厅审批,省级风景名胜区非核心景区内的中小型建设项目选址,由有关设区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设厅备案。
建设项目未办理选址审批并取得经核准的《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规划部门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计划和建设部门不给予项目立项;国土部门不批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单位更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8、南山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范围和面积?
答:南山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为:东至官塘桥路,西至九华山路,南至规划中的五洲山路,北至林隐路,景区面积为13.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3.4平方公里;其外围保护地带的范围为:东至沪宁铁路、谷阳路、四明河、沪宁高速公路引线,西至檀山路、跑马山路,南至312国道,北至黄山西路、老南徐路一线,总面积为24.6平方公里,其中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1.4平方公里。
9. 风景名胜区内村(居)民建房有哪些规定?
答:风景名胜区内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市区相关村(居)民建房的管理办法和宅基地审批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即将我市出台的《南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细则》的要求。
10. 南山风景名胜区村(居)民建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根据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凡在搬迁型、缩减型、控制型、置换型的居民点均不得再审批村居民建房,我们将通过建设居民安置点的办法解决村居民的住房问题。其他类型的居民点(康湾村)也将采取节约用地的方式解决居民住房问题。
11、南山风景名胜区内的规划的安置点有哪些?
答:、南山风景名胜区内的规划的安置点有:卢湾安置点、吕家湾安置点、官塘安置点、康湾安置点。
12、南山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如何处理?
答:南山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情况复杂,我们将在理清现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逐步予以拆除。
13、年南山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情况如何?
   答:1、去年我们已经全面启动南山西入口及森林防火通道工程的建设,现已经完成西入口景区,占地面积达141775平方米,旅游服务用房2899平方米,停车场5700平方米,广场及园路19383平方米,水体8340平方米,绿地98943平方米;一级防火通道约5209.59米(东线2383.02米、西线2826.37),宽6.5米,二级防火通道约700米(八公洞南路),宽4.5米。
2、2010年将新建一级防火通道(南线道路)3320.19米,实施莲花景区内的花溪寻古和南山居项目,其中花溪寻古项目包括:新建莲花洞古人类体验区,青少年活动区(亲子乐园、青年活动大本营),生态休闲区(疏林草地38000平方米);南山居项目包括碧水潭度假酒店(约8000平方米)和水之苑、山之庭、林之居组成的休闲会所(约13000平方米)。
14、三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范围和面积?
答:三山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为:东至焦南坝,西至滨湖路(规划中),南至长江路经过和平路——云台山路——京畿路——迎江路——长江路——东吴路——第一楼街——万古一人路——滨江旅游专线——滨江大道,北至内江岸线北侧200-400米进深的路遇域范围,景区面积为17.23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2.50平方公里;三山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东起焦东滩东(丹徒闸引河处),西至太平路、试办引河,南起运粮河——中山北路——太古山路、山巷——大西路——万古一人路——梦溪路——东吴路——象山路——禹山北路为界,北至长江主航道中心线,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约50.0平方公里。
15、三山及南山的总体规划审批情况?
答:《镇江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2006年3月上报国务院,通过部级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2008年4月11日正式下文批复(建城函[2008]87号)。《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于2008年10月上报省政府,于2008年12月11日正式下文批复(苏政复[2008]60号)。这两个总体规划的批复为镇江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为风景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及管理等工作指明了方向。
16、金山景区大门前荷花池广场竣工并对外开放?
答: 金山荷花池广场综合整治工程总用地6300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基地面积为949平方米(建筑面积2646平方米),景观广场占地5351平方米,景观广场占总用地的比率约为85%,建成后将与金山宝地广场一起形成约9000平方米的广场。金山荷花池广场的特色,主要是展示金山悠久的历史文化,体现“水漫金山”的浪漫传奇,主要景观元素有约800平方米景观水池、金山四宝之一的周鼎雕塑、喷泉、亮光工程、休闲坐凳、铺装、绿化等。该项目的建设将彻底解决金山门前停车难的历史问题,为广大游客及市民提供良好的游览及休闲环境。该工程现已于去年10月1日竣工并对外开放。
17、三山综合改造工程的概况如何?
答:三山综合改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实施旅游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该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始启动,含有金山、焦山、北固山三个景区的改造。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金山白龙洞上方、焦山万佛塔南侧、北固山多景楼北侧等处山体的滑坡治理项目,完成了金山百花洲改造项目,现金山景区正进行镜天园改造,新建长廊、“禅”字广场,改造御码头,复建清代“四库全书”藏书的江南四大名阁之一的文宗阁等工程;焦山景区新建象山入口广场、渡船码头、管理用房、焦山碑廊、焦东游览观光道、山体林相改造等工程;北固山景区复建北固楼、甘露寺地宫、新建茶室、西餐厅,移建连沧观,实施景区绿化和山体林相改造及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三山综合改造后,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特色同时有符合现代旅游需求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将呈现在广大游客的面前。
18、青山绿水行动方案2010年由园林局负责对鼎石山进行整治,请问今年何时启动?鼎石山下面的村庄(都天庙)是否结合鼎石山的整治进行拆迁?
答:鼎石山的环境整治工作已纳入2010年“青山绿水”行动方案之中,园林局主要实施该方案绿线(山体保护线)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包括鼎石山山体绿化改造,公园内园路及景观调整,计划新建公园北入口,移建学子亭,实施入口环境整治等,目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待方案审定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尽快实施。鼎石山下面的村庄(都天庙)及周边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驻镇单位、文保单位等是否结合本次整治同步实施,待市政府及相关单位与市水投公司实施的古运河整治项目衔接后再定。
19、请问镇江的动物园建在哪里?伯先公园的动物什么时候回来?
答:目前伯先公园已经整体划拨给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关伯先公园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一并由我局移交给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
四、南山联合社区方面:
1、家里人口较多,住房问题难以得到解决,请问何时才能批准建房?
答:根据《镇江市南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南山风景区核心景区或风景区规划规定需要搬迁或减少居民用房的区域范围内,居民住房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目前,居民危房需要进行加固维修的,首先要经过社区、联合社区两级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根据《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政府将在风景区内先后实施珍珠安置点、吕家湾安置点、官塘安置点、卢湾安置点等四个居民安置点建设,将大大改善风景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2、我几年前在润州区办的低保,为什么划到南山来停掉了?
答:根据低保申报和审批程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人口与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时,管理审批的机关可以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如果你这几年家庭情况有所好转,南山这边有停发或者减发的权力,你具体的情况我们将通知南山联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审查。
3、八公洞水库附近烧烤点环境卫生糟糕,乌烟瘴气,不仅影响南山风景区的景观,对南山的森林防火也埋下隐患。
答:你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我们针对八公洞烧烤点的综合治理已经做了许多的工作,首先是严格控制烧烤点数量,不允许出现新的烧烤场所,其次是加强烧烤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在烧烤点周围专门安排了保洁员,以后我们将结合八公洞水库景点建设、南山路的建设、南山东大门的建设统一规划,逐步规范八公洞的烧烤,减少安全隐患,增强景区景观。
4、我原来住在引资大道西边,锚链厂附近,是天桥社区管理,现在我想办理就业证,请问我的就业证在哪办?怎么办?
答: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到所在社区领取就业登记表,办理就业证。原天桥社区居民,引资大道铁路以南暂时在五凤口社区办理,以北在鹤林社区办理。
5、我是鹤林社区的居民,为什么我经常到社区去办事,服务大厅一个人也没有,怎么回事?
答:今年是南山大拆迁、大发展之年,你反映的情况估计属实,鹤林社区范围内有很多地块正在进行拆迁建设,上铁地块、磨笄山地块、交投地块等几个项目同时启动,社区干部都在拆迁现场,服务大厅只有一、两个同志办公,我们将要求社区白天上班时间随时有人办公,为民办事。
6、《一孩生育证》我们到哪里去领?
答:现在我市已经取消了《一孩生育证》,只要初婚的男女双方只要在生育前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可以生育,同时提倡妇女怀孕后到南山联合社区领取《育邻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证》,还可以到指定的医院享受几次免费的生育前检查。
7、陈家湾、韦家园、八公洞三个组被征地已快一年,失地农民的人员何时安置?
答:2009年6月开工建设的“南山森林防火消防通道”征用了陈家湾、韦家园、八公洞组的部分土地,由于至今通道建设还没有完工,最终的征地界线未能确定(道路建设惯例:先开工建设,边施工边征地,建设完工后,确定最终界线,再进行结算、补偿、安置,“引资大道”开工到安置用时二年半,官塘桥路开工到安置用时二年七个月),又因东入口、西入口、南面通道(即将开工建设)为一个整体项目,要统一进行安置。所以,至今群众未能进行安置。
8、XXX社区XX小组有违章建筑,谁来管?
答:对于违章建设,应该由行政执法局实施查处。
9、关于竹林组拆迁居民征地拆迁的几个问题?
(1)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
答:国有土地是执行《镇江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镇政发[2004]32号)以及相关配套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是执行《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发[2006]36号),适用于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
(2)张王庙和竹林村的性质一样,为什么拆迁有两种政策?
答:竹林组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按《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发[2006]36号)执行;张王庙组区位在南徐大道以北,属市规划中的主城区,而主城区当中的村落属“城中村”,“城中村”的拆迁是参照《镇江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镇政发[2004]32号)执行。无论是执行集体土地36号文件还是执行国有土地32号文件,都是经过市拆迁办行政许可方能执行的。所以综上所述,一个地块的拆迁工作,应按许可证上明确注有的政策要求执行。
(3)为什么要调整安置点?
答:根据镇江市大规划的调整,原珍珠安置点其规模安置面积不足30000平方米,安置规模小,大配套难以实施,物业管理难以管理到位。考虑到这些不利因素,市政府将其安置点调整到康湾,康湾安置点规划约20万平方米,区位更加优越,配套齐全。至于被安置户腾仓期已到的问题,根据拆迁政策,腾仓费用为原协议载明的每月6元/㎡。因未能如期安置,我们将根据拆迁协议所约定的安置时间,支付被安置户一年的腾仓费,费用为每月9元/㎡,双倍给付。
(4)现安置房的户型结构与原协议由什么变化?
答:没有太大变化。
五、风景园林法规方面:
1、问:市委市政府成立南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委会将如何对南山进行保护和建设?
答:一是依法保护。国务院于2006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风景名胜区条例》,其指导思想是“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这为我们依法保护和建设南山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搞好南山风景区总体规划。保护和建设好南山,前提是规划,核心是保护,关键在管理,2007年市政府出台《镇江南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我们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总体规划》于2009年启动实施了南山西入口生态园林景观工程,东西向森林防火通道已经贯通。今年,南北向森林防火通道工程即将动工,莲花洞景区二期工程已经开始施工,南山北入口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中,康湾集中安居点项目已经启动,为居民搬迁和南山开发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力争再通过3-5年建设,把南山建设成为集生态、文化、休闲于一体的著名风景区。
2、问:如何防止和处置南山风景区内的违章建设?
答:一是依靠公安局南山分局和城管行政执法局南山分局两支执法队伍为主力军,开展执法大巡查,全时段、全覆盖进行预防和控制违章建设。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区(村)基层组织的作用。走村入户、广泛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引导景区人自觉保护风景资源,营造“违章建设可耻”的浓厚舆论氛围,确保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执法效益。三是公开举报电话,依靠群众进行监督。四是对新违章建设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三年多来,共查处违法建设12000余平方米,确保了南山风景区新违章建设零增长。
3、问:如何对南山烧烤加强管理?
答:南山烧烤主要集中在八公洞水库一带,由于缺少规划,开发无序,经营不规范,造成环境污染,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南山管委会高度重视,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整改方案,目前主要是控制数量、限制区域、提高质量、规范经营,并制定了烧烤经营的10条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公共场所治安安全管理,并按照“合理规划、集中管理、有序引导、规范经营”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适合南山风景区“农家乐”发展的新模式,逐步使农家乐烧烤项目步上规范化、文明化的经营之路。
4、问:风景区内村(居)民建房应履行哪些程序或手续 ?
答:必须符合风景区总体规划及相应的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应当先向社区(村)提出申请,经社区(村)审查同意并公示后,报风景区管委会社区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和查勘,确认符合条件后,报风景区管委会审核,风景区管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风景区内村(居)民建房工程竣工后,应向风景区管委会报送工程资料,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5、如何提供风景区内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答:一是按照我市大城管考核要求,开展社区村环境综合整治,清洁河塘、清洁家园,植树造林,美化环境。二是加快集中安居点规划建设进程,使分散居住转变为集中安居,优化居住点绿化景观和基础设施,提高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三是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对现有居住环境较好的村庄进行整治出新,与南山风景区环境相协调。
6、如果树木意外倒下造成损失有谁负责?
答: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所属单位绿化树木和个人绿化树木由其所在单位和个人负责管理,并承担树木意外倒下造成的损失。社区绿化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并承担树木意外倒下造成的损失。城市行道树和公共绿地由所属养护管理单位管理,并承担树木意外倒下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非人为的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树木意外倒下的损失,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
7、村级机关有权私自开山砍树吗?
答: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凡是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树木和矿山资源都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没有办理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私自开山砍树,村级机关也不例外,因此风景名胜区内的村级机关无权私自开山砍树。
8、南山风景区东西方向旅游通道贯通,请问这条东西方向旅游通道允许走私家车吗?
答:南山风景区正在加快规划建设步伐,通过道路建设连结各大景区,形成交通便捷的旅游通道,同时考虑行车安全,将逐步实行车辆中转,在车辆中转系统未建立运行前,可以允许私家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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