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消防工程安全不良行为为你都知道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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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工作台账
09:51 来源:作者: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编辑: lnxia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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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消防局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承办
网站备案编号:71贵州省公布第52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
&&来源: 贵州消防
近日,贵州省消防总队公布了全省第52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共涉及16单位9个人,公布期限为6个月。
据了解,所涉及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有: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
16单位分别是:桐梓县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镇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山网点工程);纳雍县天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贵阳市南明区火凤凰计算机网络信息服务部;贵州晶彩商贸有限公司(隆源富贵足养生商务会所);贵阳长远天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万科劲嘉置业有限公司;贵阳好朋友浴业有限公司(海丽宾雅);贵州仙渡和酒店有限公司;贵阳华茂大酒店有限公司;贵阳兴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美佳大厦);贵阳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贵州赫楼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阳意强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9个人分别是:熊生美(七星关区诺滋玛丽酒店);沈中山(贵阳市花溪区鑫鑫旅社);邹伟(贵阳乌当康兴美容院 );罗彪(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春亚(开阳县网之恋网吧);陈留志(六枝特区志霞百货超市);汪洋;刘家君;曾庆华(波吉利亚酒店)。(李建平)
[责任编辑: 实习编辑杨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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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1):省消防总队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 17家单位上榜_新浪贵州_新浪网
  21日,我省消防总队向媒体公布了全省第28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17家单位和11名个人因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公开曝光。此次公布期限为6个月。
  据介绍,此次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17家单位分别为:黔西县中心医院、贵州久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宁县闽浙大酒店、贵阳万国大厦投资有限公司、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大南苑项目)、贵州伟业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阳县天府明珠假日酒店、贵州中发置业有限公司、贵州大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柱县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际华三五三五服装有限公司、贵州省朝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湄潭县龙脉皇米酒店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区鑫鑫商务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置业有限公司、贵州信华乐康投资有限公司。
  11名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个人分别是:李六志(贵阳市乌当区鑫辉商务宾馆)、张俊(开阳金尊汇俱乐部)、邓必菠(开阳开州浴海)、岳元祥(开阳县紫江浴都)、任永珍(印江自治县宇贵宾馆)、金子成(红果浙江大酒店)、何粉桃(六盘水市钟山区一品商务宾馆)、罗秀皇(三都县仁爱医院经营者)、李顺利(贵阳市乌当区龙大哥辣子鸡店)、李玲、刘海燕。
  上述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配备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记者 任勇 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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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四、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五、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六、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七、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八、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  九、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十、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一、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  十二、一年内单位或者个人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三次(含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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