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如何办理香港探亲签证一年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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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1.拥有湘西市户籍。2.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注:湖南省户籍(除长沙市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材料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两张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注:个人旅游与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数码照相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3.采集指纹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4.受理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5.缴纳费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6.制作证件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7.发放证件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办理时限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办理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8:00泸溪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泸溪县白沙镇朝阳社区常青小区屈原路57号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冬)花垣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花垣县花垣镇城北大道(花垣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二楼)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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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红网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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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申请表
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不满14周岁的居民在办港澳通行证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
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内容。身份证须填写18位号码。
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
申请表内容填好后,申请人要将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资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 申请人将一张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头像照片贴在申请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务大厅里有照相服务点。
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按规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时间是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在等证期,可以拨打《回执》单上的咨询电话询问办证的进展程度,各地稍有快慢差异。
长沙港澳通行证签注类型
1、为了方便出行,根据需要选择申请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
2、现在赴港澳的签注种类共分位4种:
L签注(即旅游签注,必须随团进出,有效期14天);
S签注(即商务签注,持证人可在3个月内多次往返两地之间,每次可停留14天);
T签注(即探亲签注,该签注分位三类:1个月1次,3个月1次,3个月多次三类);
G签注(即个人访问签注,可申请一次或两次进入香港澳门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7天)。
申请人须本人提出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三)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有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四)内地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或者澳门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提出申请的,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工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受理:
(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以由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由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
(六)对于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省内居民还可以在省内跨市、州就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外地户籍居住证持有人还可在居住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具体规定详见省内就近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办事指南。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8×33mm)。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监护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需提交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人的委托书。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四)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五)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六)赴香港或者澳门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
1、探亲。(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2)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须由企业申请商务备案,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3、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5、逗留。(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其他。(1)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规定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有效期为5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有效期为10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
签发各类签注规定
(一)探亲签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二)商务签注(S)。
1、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赴澳门签注除外),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者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团队旅游签注(L)。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个人旅游签注(G)。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五)逗留签注(D)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2、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六)其他签注(Q)。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一)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网上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政务网上申请模块提出申请。
(二)具有受理权的县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申请。
(三)市、州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四)证件制作完毕后,由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机关领取或者按照已办邮寄手续寄至指定地址。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往来港澳签注(一次有效)20元;往来港澳签注(一年内多次有效)100元/件;往来港澳签注(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50元/件;往来港澳签注(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200元/件;往来港澳签注(三年期多次有效签注)300元/件。
(一)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0个工作日。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为7个工作日。
(三)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四)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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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内户口居民...
湖南省内户口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申请
湖南省内户口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申请--业务指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二)《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三)《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公境港〔号)
(四)关于启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境传〔2014〕88号)
(五)关于调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的通知(湘公境传〔号)
(六)《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意见》(公境〔号)
(七)《关于在全省开展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工作的通知》(湘公境传[号)
(八)《关于下发《湖南省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公密发[号)
长沙市公安局(受公安部委托)
(一)长沙市(含县市)户籍居民;
(二)持有长沙市居住证的非我市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赴港澳定居类申请人除外)
(三)未持有长沙市居住证的非长沙市户籍的我省居民在长沙(含县市)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可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在长沙市以外地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可现场照相)
(四)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需提交:
1、本人户口簿(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2、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须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出具意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在长沙市以外地区登记备案的,需回户口所在地申请
(六)提交与出境事由(签注种类)相应的资料:
1、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申请“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签注,免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资料;
2、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3、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需按规定办理商务企业备案手续或提交与“商务”签注相应的资料。
4、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申请“逗留”签注,并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5、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与上述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持有长沙市居住证的外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须提交居住证。
(八)已持有有效的往来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需提交原通行证。
(一)网上预约(自愿选择);
(二)各出入境窗口受理(可跨区县就近受理);
(三)分区县市局人境大队(人境支队出入境审批科)审核;
(四)市公安局人境支队审批;
(五)省公安厅制证(市公安局制作签注);
(六)受理单位窗口发证。
(一)首次申请及换发、补发,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领取;非我市户籍居民持居住证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30天领取;
(二)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调查及异地核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四)证件由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或在申请同时办理邮政快递。委托他人领证的,须提交领证回执、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80元/证;往来港澳地区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次,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次。
监督电话:6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季:1:30-5:30)(四区县市以当地公示的时间为准)。
1、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 电话:1
2、市政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窗口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电话:9、
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芙蓉区营盘东路(晚报大道)369号 电话:3
4、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天心区正塘坡路269号(芙蓉南路省政府东侧) 电话:1
5、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岳麓区爱民路180号 (岳麓分局旁)
6、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开福区刘家冲1号(东风路高架桥旁) 电话:8
7、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雨花区圭塘路19号
8、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高新区谷苑路260号
9、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
10、长沙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长沙县星沙镇东八线与望仙路交汇处望仙东路258号
11、浏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浏阳市关口办事处白沙路9号
12、宁乡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宁乡县玉潭镇二环西路文体中心西侧
长沙市公安局 网上公安局 &&&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我要查询 :旅游商务探亲逗留其他续签补办/换证
办理条件1.拥有永州市户籍。2.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注:湖南省户籍(除长沙市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温馨提示办理材料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两张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注:个人旅游与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数码照相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3.采集指纹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4.受理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5.缴纳费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6.制作证件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7.发放证件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永州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办理时限及费用证件有效期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办理时限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办理地点新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湖南省新田县龙泉镇人民路35号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翠华路12号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5:00-18:00(夏季7月-9月)永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育才路66号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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