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神信息科技(上海神计信息软件下载)有限公司去听完课糊里糊涂签约这合同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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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
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一):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二):企业业务合作协议模板
企业业务合作协议模板
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签署并开始生效。
电子邮件: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联 系 人:
一、 合作目的
二、 合作模式
三、 合作阶段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 费用结算
六、 违约责任
七、 双方陈述和保证
八、 双方法律关系
九、 知识产权
十一、 不可抗力
十二、 协议有效期和解除
十三、 适用法律和诉讼管辖
十四、 附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
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项目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的
在甲方xxxxxx 产品(或平台)合作项目中,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在甲方xxxxxxxxx 产品(或平台)中集成乙方实时协同工作平台软件,从而实现由乙方向甲方xxxxxxxxx 产品(或平台)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提供实时协同工作平台软件许可使用的
合作目的。
甲方xxxxxxxxx 产品(或平台)指:
(产品具体介绍)
乙方实时协同工作平台软件(以下简称“乙方产品”)指:
红杉通、网络视频会议系
二、合作模式
1. 甲方作为××产品(或平台)的技术服务提供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2. 乙方产品与甲方××产品(或平台)进行集成,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3. 甲方××产品(或平台)统一使用甲方品牌面向用户。乙方保留自身产品的logo、公司名;
乙方保留安装在客户端系统快捷入口的自身logo、公司名,乙方保留集成甲方产品(或
平台)后系统快捷入口的自身logo、公司名。
4. 甲方提供其客户服务系统作为用户统一的咨询、投诉受理中心。
5. 乙方为甲方和用户设立专门的业务咨询和投诉受理渠道和机构,并向甲方提供具体的联
络方式,负责处理甲方客户服务系统转送的咨询和投诉。
6. 甲方负责××产品(或平台)业务整体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在甲方对乙方产
品的宣传和推广中,与乙方协商确定其产品的优惠定价、折扣比例等。乙方全力配合甲
方的推广活动。
三、 合作阶段
1. 验收阶段:前述期限内,如双方协商
一致,可将该期限进行相应的延长或缩短。在该阶段,双方合作进行各项调试工作,产
品最终需达到双方约定的测试验收标准。
2. 试运营阶段:验收阶段结束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前述期限内,如双方
协商一致,可将该期限进行相应的延长或缩短。在该阶段,乙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
向用户优惠提供其产品。试运营期结束后,如乙方产品运行稳定,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进入正式运营阶段。
3. 正式运营阶段:自试运营阶段结束之日起至本协议有效期结束止。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xxxxxxxxx产品(或平台)的日常技术支持及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甲方有
权根据其自身需求对xxxxxxxxx产品(或平台)进行调整和升级,并自行决定调整和升级的时间及方式如平台的调整和升级可能影响乙方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需要将其产品(或平台)的快捷入口集成在乙方产品上,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
关技术标准及接口,并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集成、测试工作。
(3)甲方负责处理因xxxxxxxxx产品(或平台)运行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对于乙方产品
原因引起的各类用户咨询和投诉,由甲方在收到用户咨询或投诉之后的合理期限内将前述问题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转交的用户咨询或投诉之后的2小时之内作出应答,4小时内妥善解决。特殊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
(4)如因用户违反 实时协同工作平台 产品(或平台)服务协议,或其它相关协议和规则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停止向用户提供相关产品。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销售、服务人员或其它甲方指定人员提供相应产品的培训并
提供相应资料。培训时间及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产品新版本中增加的应用方案和功能模块,并有权根据甲方测试结
果决定是否允许该新版本的发布。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果乙方产品需要集成在甲方产品(或平台)上,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标准及
接口,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集成、测试工作。
(2)乙方确保其产品的稳定可靠。乙方负责其产品的系统调试、开通、优化、升级和扩容
工作,并保证上述工作不影响甲方salesfroce产品(或平台)及用户的正常使用。
(3)乙方负责及时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乙方产品版本的发布(含新
版本及原有版本中新功能的发布)需遵循甲方的发布规则及流程。在未经甲方测试验收通过之前,不得擅自在甲方产品(或平台)上发布新版本或新功能。
(4)乙方应在产品提交甲方测试之前,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文档及测试环境。
乙方确保其提供给甲方测试验收的产品新版本或新功能已通过乙方自身测试验收.
(5)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
个测试帐号,供甲方测试使用。
(6)乙方有权通过实时协同工作平台产品(或平台)查看用户对其产品的使用情况。
(7)乙方作为本协议约定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所有人,负责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服务支持。
五、费用结算
1.自产品正式运营后,用户可以将使用该产品的费用汇到甲方、乙方当中任何一方的账户
上,甲、乙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该费用进行分成,即其中的
%归乙方。当用户将服务费汇款到乙方帐户上,乙方按照分成的比例,将甲方应得的部分汇款到甲方帐户,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技术服务费发票。反之,当用户将服务费汇款到甲方帐户上,甲方按照分成的比例,将乙方应得的费用汇款至乙方帐户,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技术服务费发票。
甲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银行:
2. 乙方产品试运营期间,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用户提供优惠服务: 10个帐号免费试用15天 。
试运营结束后,每个新增用户仍可享受下述优惠服务:
10个帐号免费试用5天
。免费试用期结束后开始收费,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3.对于因双方软件、系统、程序及其它原因导致的坏帐损失和其它不可预计的损失,由甲
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确认承担上述损失的相应比例。如双方对造成上述损失的责任无法确认分担比例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则由甲乙双方按上述数据的平均值承担上述损失。
4.甲方和乙方应各自承担其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
六、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
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七、 双方陈述和保证
1. 双方在此分别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双方均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和有效存续的法人,
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三):2016个人业务合作协议
个人业务合作协议
个人合伙协议,个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个人创业合伙协议书范例。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个人业务合作协议 [篇2]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装饰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个人业务合作协议 [篇3]
业务合作协议书
受权代表人:
受权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基本内容。
1、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4、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5.在项目进行过程及完成交货后,乙方有义务跟进货款事项。
二.利益分配。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甲方会支付乙业务费用。此费用包含乙方在承接业务过程
中所产生的所有开支。
2. 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其体如下。
2.1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1至20万元以内时按纯利润的20%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2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20至80万元时按纯利润的25%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3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80万元以上时按纯利润的30%分期支付给
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4 业务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户的项目第一笔定金时,甲方暂不支付乙方务业费用。当甲
方收到客户第二笔项目费用时开始,每次会按乙方当次项目协议费用所得按实际本次收到项目费用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2.5 当次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完乙方
业务所得。
三.技术保密
1. 1.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资料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3.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违约责任【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
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协议有郊期和解除
1.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起到当次合作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
2. 在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可书面
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业务合作协议 [篇4]
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楼盘(座落:
)的房产销售,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合作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在乙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新建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后,甲方同意向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该楼盘购房人提供个人房屋按揭贷款。甲方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单笔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商用房贷款单笔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商用房全部价款的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第二条:甲方接受以下人士的贷款申请:
1.具有本市、外省市户籍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3.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合法的购买房屋的合同或协议;
5.有不低于所购房屋全部价款的
%(适用于住房按揭贷款)、
%(适用于商用房贷款)的首期付款;
6.甲方规定的其他条件。
甲方对购房人的贷款申请有最终决定权。
第三条: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条件和要求建造并完成楼盘,并按照其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商用房)预售/出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将房产交付购房人。甲方只负责对购房人(借款人)提供信贷支持,借款人与乙方之间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因房屋工程质量瑕疵或交
付使用脱期等引发的纠纷),应当按照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商用房)预售/出售合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若借款人因前述纠纷而延期归还贷款或因与乙方解除“商品房(商用房)预售/出售合同”而提前终止与甲方的贷款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偿付所有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
第四条:乙方为楼盘房产的所有购房人(借款人)向甲方申请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其担保方式为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范围为各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此担保为连续的无条件的保证。保证期限为:
( )从本协议项下甲方每笔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乙方协助相应的借款人办妥相应房产的权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产权证》(小产证)复印件和《房地产他项权证》原件交甲方收执之日止。
( )从本协议项下甲方每笔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 在保证期限内,若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不按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偿付借款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连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按照通知书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甲方履行清偿义务。清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担保保证金专户”内直接扣收相应的金额,如有不足,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 由乙方对借款人已购房产进行回购,借款人因此获得的回购款项优先用于支付借款人尚未清偿给甲方的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
第五条:乙方保证在甲方开立“销售商品房存款户”,所有向甲方申请个人房屋按揭贷款的购房人交付的首期购房款(含定金)及其他所有涉及该楼盘的款项(包括预售及销售款项和工程款)均将通过“销售商品房存款户”运转。对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甲方可以借款人购房款名义直接划入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同时,乙方可委托甲方代收今后该楼盘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第六条:乙方保证在甲方处开立“担保保证金专户”。乙方同意甲方在发放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时将按照借款人的房屋贷款金额的 %提取担保保证金,逐笔划入“担保保证金专户”内资金专项用于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项下的保证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期偿付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时,乙方授权甲方从“担保保证金专户”直接扣收乙方应承担的债务金额,实现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
第七条:乙方必须将借款人所持有的“商品房(商用房)预售/出售合同”正本、首付房款的收款收据、100%楼款发票复印件交甲方保管。乙方与借款人修改“商品房(商用房)预售/出售合同”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并将修改后的由借款人持有的“商品房(商用房)预售出售合同”正本提交甲方保管,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收到甲方代购房人(借款人)支付的购房款、并将房产交付购房人验收后,应会同购房人尽速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领上述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小产证)和《房地产他项权证》。因办理《房屋产权证》(小产证)而需向甲方借出相关的贷款档案资料的,乙方应指定专人借取并开
具授权委托证明,在甲方处造册登记资料清单,并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借出。乙方保证,在办妥为取得《房屋产权证》(小产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所需手续后即将相关的贷款档案资料会同《房屋产权证》(小产证)和《房地产他项权证》全部交还甲方。在乙方与甲方完成交还手续之前,因任何原因造成《房屋产权证》(小产证)、《房地产他项权证》及借出的贷款档案资料的遗失、损毁,并因此而带来的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与本协议项下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有关的文件,并在借款人的贷款发生逾期时协助甲方进行催收。
第十条:乙方保证,其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合作、与甲方签署本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和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行为,均已得到乙方董事会或其相应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任何一方对上述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违约方应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该等违约而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赔偿金自违约事情发生之日起计算,按每日收取。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上述规定并不影响甲方就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选择在其它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证中最晚到期的保证结束时终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如有)应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业务合作协议 [篇5]
个人汽车贷款
担保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xx担保有限公司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借款人在甲方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时,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双方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种类为个人汽车贷款。
双方合作贷款担保的基本形式为:抵押(房产或车辆等) 乙方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保证金 车辆基本保险(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等)。
第四条 对贷款合同公证、购买车辆基本保险等,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有关机构办理。
第五条 乙方作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的合作伙伴,为向甲方申请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客户(包括异地的购车客户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和全程购车服务,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咨询、受理、调查、公证、评估、提车、抵押登记等服务项目。同时,还协助甲方加强贷后管理,包括对到期贷款的提醒、逾期贷款的催收、垫付和抵押物的处置等。
第六条 乙方应定期了解抵押物(包括房产、汽车和其他财产等)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如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借款人,研究具体措施加以解决。在了解过程中,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七条 乙方为借款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与保证合同不一致的,以保证合同为准。保证担保的范围是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积极开展个人汽车贷款营销及组织汽车团购活动。
第九条 双方推荐的客户,原则上应符合如下标准:
甲方存量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客户:还款金额超过贷款本金的50%,或还款期限超过3年,且没有逾期欠款记录的。
在甲方办理过住房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客户:在甲方有信贷历史记录,且无不良记录的。
甲方龙卡贷记卡客户:甲方龙卡贷记卡无逾期欠款记录的金卡客户;普通卡客户连续使用甲方贷记卡年限超过2年、使用频率较高,且无逾期欠款记录。
甲方乐当家理财卡客户:理财卡白金卡、金卡客户,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以下几类重要客户员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甲方确定的重点集团客户总部及其aa级以上企业、机构客户。
以下特定行业、职业的客户: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者;律师、医生、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状况良好且被总行、省行确定为目标客户的aa级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
其他客户在能够落实担保措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也可办理个人汽车贷款及担保业务。
第十条 担保贷款购买车辆原则上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对符合第九条规定的优质客户,首付款比例可为20%,期限可延长至5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营销的客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借款人的相应资料。甲方营销的客户,可向乙方推荐,由乙方自行决定担保与否。
第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申请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客户经理共同完成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及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如在乙方单独进行调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客户的资信、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有权拒绝贷款。同意贷款的,必须由借款人和保证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向乙方推荐客户应征得客户同意并书面授权。乙方对甲方推荐的客户有权按其评审标准和流程进行调查,同时负有对客户资料的保密义务,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有权拒绝担保。需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的,必须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在双方调查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乙方客户经理撰写调查报告并组织材料,甲方客户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有权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对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与客户和乙方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对于尚未在甲方开立账户的经销商(应积极做工作使其开户),应由乙方监督借款人将款项转入经销商账户。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说明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客户经理应于贷款发放之日起15日内陪同客户到指定经销商处提车,办理车辆挂牌、抵押登记、公证、交纳保险费等相关手续;于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20日内将相关凭证和资料原件返还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 乙方担保贷款的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应控制在5‰以内,逾期非应计口径应控制在1%以内,每月代扣成功率应达到95%以上。
第十七条 甲方按月为乙方提供客户还款明细,对未按时还款的借款人由乙方客户经理负责进行催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对拖欠贷款本息的借款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催收;对客户已经连续2期未足额还款的,乙方应于客户连续拖欠的第3期期满前3日代客户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直接扣划。对乙方代偿的借款,甲方应在回单中注明“银联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字样或提供代为偿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十八条 乙方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下属机构 办理业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乙方自行承担办公费用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对异地购车的客户,可由乙方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第二十条 乙方下属分公司在甲方下属机构开展贷款担保业务,乙方必须书面授权承认该分公司对外签订担保协议的有效性,并向甲方下属机构书面承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省行分配额度核定乙方本次担保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额度有效期:至日。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存入基本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同时,按每季度担保贷款余额新增的1%存入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及补足基本保证金于季末次月15日内缴存甲方。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余额。乙方在甲方保证金余额超出基本保证金与按照贷款余额追加保证金的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账户不得办理日常结算,不得用于存放保证金外的其他用途的款项。如乙方在全省建行汽车担保贷款余额超过10000万元(含)时,甲方上级行(省建行)将在对乙方担保贷款的不良率和代扣成功率等指标综合考核基础上,与乙方商定新的保证金缴存比例,届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替借款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后,甲方必须将垫付凭证原件、抵押权及有关凭证原件转给乙方,在乙方的追偿权没有实现之前,甲方不得出具解除抵押权的相关文件,并在配合乙方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的同时解除抵押权,以保证乙方追偿权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担保期间,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或毁损致使其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时,乙方应及时提醒甲方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可与乙方签订授权协议授权乙方代行该项权利。
第二十五条 担保期间,甲方如变更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对未经乙方同意变更的部分,乙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开展汽车贷款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定期召开业务合作分析会、培训会,交流沟通促进业务发展。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状况定期进行考核,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报表、资料,否则甲方可暂停受理乙方业务申请。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故不能或暂停开展业务合作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以便通知客户,防止出现影响双方信誉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并依据以下条款自行确定是否与乙方暂停或终止合作,待乙方满足有关要求后,可恢复受理新的业务申请。
(一) 暂停合作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停受理乙方新的业务申请:
(1)担保的贷款连续两个月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超过5‰或逾期非应计口径超过1%;
(2)担保的贷款连续三个月代扣成功率在95%以下;
(3)保证金余额不足且不能及时补充;
(4)贷款担保额度饱和且无能力按标准缴存保证金;
(5)担保的车辆在贷款发放之日起15日内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6)贷款客户个人资料和汽车档案资料在客户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20日内未及时返还;
(7)乙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8)甲方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停止发放贷款的其它情况。
(二)终止合作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1)乙方净资产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资产负债率高于70%;
(2)担保的贷款连续两个月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超过1%或逾期非应计口径超过1.5%;
(3)担保的贷款连续三个月代扣成功率在90%以下;
(4)乙方对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中的虚假内容审核不严,或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5)乙方出现年度严重亏损;
(6)乙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已对担保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7)甲方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终止合作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条 乙方原则上只与甲方合作,如与其他银行合作又与甲方合作,甲方有权视情相应扣减担保额度。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作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乙方担保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有效期(即双方合作期限)的影响,直至乙方担保的每一笔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四):2016企业之间合作协议
企业之间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为乙方引入项目合作业务的有关事宜签定如下备忘录:
1、甲方同意将自身开拓的有关x系统业务的项目关系资源引入乙方,介绍乙方与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就《x系统》项目进行业务合作;
2、甲方同意除了x硬件集成项目由甲方优先承接外,乙方可直接与公司按照产品研发、技术支持、系统集成、工程实施及售后服务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合作;
3、乙方同意在与x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过程中,凡乙方参与并承接的业务定单,乙方从每笔项目研发费用中提取总金额的10%或者从每项工程合同额中提取总金额的6%作为业务中介费支付给甲方;
4、乙方同意不得避开甲方单独与x公司进行相关业务合作,凡涉及乙方与x公司进行诸如技术团队合并、公司股权重组等其他更深一步的合作事项时,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双方同意凡属乙方与x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项目合同,自乙方从x公司或用户方收到每笔款项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按照相应比例将甲方应得的业务中介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双方均有义务严格履行本合作备忘录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有关条款内容。双方若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有关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7、本备忘录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8、本备忘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本备忘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企业之间合作协议 [篇2]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之间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晋城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晋城市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间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辆甲方标准餐车前(×=)广告版面,交给乙方作为发布广告使用。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图制作广告。【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的期限为半年。计六个月,从发布之日起计。
三、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半年使用费为每辆车人民币壹千元整,84辆车半年共计使用费为人民币捌万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面同时,向甲方无偿提供84把太阳伞,伞面乙方可做广告,但须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标”等字样。伞面的颜色须统一为红白相间,伞面广告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及制作。
五、乙方广告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六、己方标准餐车中间广告版面由乙方独家发布使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广告支持。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先预付总广告费的50%给甲方,余额50%待餐车广告制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叁日内通过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九、本协议到期,双方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则,可重新签订协议。
十、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协议执行,另一方享有单独终止该协议的权利。
十二、如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晋城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晋城市xx 乙方:
xx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五):2016公司之间合作协议范本
公司之间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华人民共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原则,实现技术研发市场营运直接联,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社效益,达成以协议:
三、合作方式及条:
1.甲方以现有市场营销网络及社资源基础,更进步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个规范化,全国性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需求,收集承接企业应软,硬项目。
3.乙方利强技术力量,甲方新承接或甲,乙双方共同确立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开拓业务进程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双方合作过程,甲,乙双方无权干涉方企业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本,互相交流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发展,充分利甲方广泛市场资源优势发挥乙方科研能力,实现技术研发市场营运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媒体软,硬
2.it产品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利益%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每半年调节次,根据合作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双方协商,另确定合作方式分成方式。
六。共同项目成果归属分享
1.方转让其有专利权,另方以优先受让其共有专利权.
2.合作各方,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权,由另方单独申.
3.项目被授予专利以,放弃专利申权方以免费得该项专利普通实施许,该许不得撤消。
4.方不同意申专利,另方不得单方申专利.
5.特殊,当事人各方还以合同规定技术成果权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专利申权,技术各主阶段产生研究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方切资料,专项技术项目策划设计严格保密,并只能合作双方公司业务范围使。
2.甲、乙双方公司全部级职员,研发组人员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就业期间研发期间所接触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项目,##资金有关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中小企业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容行均属泄密。
1.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向有关仲裁机构提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式两份,双方各执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公司之间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法定代表:
签定时间:
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六):2016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 ##人## ##民## ##医## ##院
为确保甲方所承保的机动车辆的车险事故伤员及相关保险案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为使伤员享受保险、医疗机构的优质服务,加强伤员的医疗管理,促进保险、医疗事业的共同发展,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精诚合作的原则,对被保险人、伤员认真负责的态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承保车辆的车险事故伤员和相关保险案伤员的定点医院,并将乙方纳入全省人保财产保险事故伤员定点网络医疗机构。
二.乙方对收到有甲方签发的《保险事故伤员确定证》的伤员的医疗费用管理按本协议约定办理。
三.甲、乙双方对住院伤员(特重伤除外)的所有医疗费用按伤情的种类和轻重,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甲方负责协调被保险人按定额支付医疗费,乙方负责治疗伤员并按定额使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积极地配合与协助乙方对相关伤员的收治,甲方95518(全国统一)报案中心在接到有人员损伤的报案后,也及时直接拨打乙方的急救值班电话;
2.甲方必须及时签发《保险事故伤员确定证》,并与乙方一道确定初诊的伤情,同时在双方约定的《保险事故伤者医疗处理意见书》上签注初诊及定额医疗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独立进行医疗服务活动;
2.依法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报酬;
3.有权获授并悬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定点合作医院”标志牌,在合作期内并可通过媒体做广告宣传;
4.有权要求甲方监督被保险人按约定标准交纳住院伤员医疗费用(包括入院时预交费用和伤员出院时医疗费用的差额部分);
5.对个别车祸涉及事故伤者多、伤情重,需抢救治疗费较多,且事故各方无力支付的,乙方有权通过被保险人向甲方获取被保险人的预借赔款以抵作医疗费用;
6.乙方在诊治伤员中,应遵循“因伤收治,因伤施治,因伤检查,合理用药”基本原则,诊断检查从基本或常规作起,对一般检查能明确诊断的,不能再行其他升级检查;用药范围原则上控制在医保药品目录所录药品,医用材料限制在国产普通型类;与本次事故损伤无因果关系的检查、治疗、用药、输血等,应给当事人说明,原则上单独处方由当事人自行交费;
7.严格执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严禁故意增加项目及重复收费。否则,对于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诊治伤员中,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对可以门诊诊治的,原则上不收入住院并固定诊治医生;对住院的伤员,已达临床治愈标准或经一定时间的观察治疗及相关处理后,已无必要继续住院的,应及时明确医院意见,伤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工作人员,并配合甲方工作人员作好伤员解释工作,对于住院治疗伤员离院2天以上的,医院不再行记帐,并及时通知甲方联络人员,给伤员出具相关手续,以防止”借伤医病、挂床、压床”的现象;
9.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伤员,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及时为伤员办理转院手续。因未及时转院造成伤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擅自转院的伤员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10.伤员出院时,乙方应出具客观、准确的伤情证明,对“定额包干”治疗的伤员,应注明“临床治愈出院”。不能出现“门诊随治”,否则,即违背了定额治疗原则,甲方不再增加费用;
11.乙方应视住院伤员是否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是否需专人护理,并及时通知甲方几伤员和被保险人(如车方);对确需专人护理的,原则上为一人;需一人以上的,严格控制在昏迷、瘫痪及多处严重骨折等伤员,并根据伤情变化实时舍取;
12.加强对出院证明的管理,对伤员出院后涉及休息、门诊随访、续医时间、取内固定等二次手术费用的预测,原则上根据伤情与治疗结果及内固定物的类型、部位给予界定,并由科主任审核签名,对时间超过30天、费用2500元以上的应与甲方医疗顾问共同协商确定;
13.乙方应加强对保险事故伤员的医疗管理,组建强有力的管理部门,由院领导牵头,衔接院内各科室,对甲方核实伤员的伤情、医疗费用及查询、复印病历时,乙方应积极协助。
五.经甲、乙双方约定,以下损伤(确需住院的)按定额包干医疗:
1.软组织挫伤:挫伤面积占其体表1%以内,医疗费用1000元;1%以上,医疗费用1500元;关节部位及其韧带挫伤,医疗费用3000元,(必须手术者,根据损伤部位酌定);
2.软组织挫裂伤:表浅裂伤,面积不大者,医疗费用1500元;深部挫裂伤:范围局部,医疗费用2000元,范围广泛:医疗费用酌定;
3.头伤:轻度脑伤1800---3000元;中度脑伤3600---6000元;
4.颅内血肿:单纯的(无脑挫伤)需开颅手术的7000---10000元(有后遗症除外);不需手术(无脑挫伤)3600---5000元。输血相关费用除外;
5.肋骨骨折:2根以下单纯骨折:2000元,三根以上,不需手术的3000元;伴血气胸:不需手术的4000元;仅需闭式引流的,5000元;需开胸手术的6000---10000元(输血相关费用除外)
6.胸部损伤伴创伤湿肺不需手术的5000元,需手术者按特重伤处理;
7.单一腹腔脏器损伤须剖腹探查(修补或摘除)8000元(确需第二期手术的除外、输血相关费用除外;
8.脊椎骨折不伴瘫痪,不需手术者5000元;
9.上肢单侧单处骨折:需外固定者5000元,有血管、神经损伤等并发症或需手术切开复位加内固定者8000元;
10.骨盆骨折:稳定型骨折6000元,不稳定型骨折需手术治疗的7000元;
11.下肢骨折:无并发症,不需手术者5000元;有血管、神经损伤等并发症或需手术切开复位加内固定者10000元;
12.截肢:单侧4000元;双侧6000元(输血相关费用除外)
13.下颌骨、鼻骨骨折:无并发症不需手术者5000元;有并发症需手术者8000元
14.眼球损伤致失明或需摘除眼球4500元(二期手术者除外);
15.锁骨骨折:无必要手术者2000元;必须手术复位加内固定的3500元;
16.其他类型损伤:以双方协商认可。
六.特、重损伤:医疗费用实先无法准确、合理界定的,可据实计算(但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特、重损伤范围包括下列损伤:
1.重型颅脑损伤;
2.脊柱不稳定型骨折或脊髓损伤致完全或不完全截瘫者;
3.骨盆骨折伴尿道、膀胱或直肠等器官损伤;
4.股骨颈骨折,需置换股骨头者;
5.腹腔脏器伤需作二期手术;
6.严重、广泛的开放性软组织损伤(包括大范围皮肌缺损者);
7.严重的多发伤(如多个脏器损伤、挤压综合征等);
8.骨折延迟愈合、不愈合或并发骨髓炎;
9.上颌骨骨折;
10.损伤致失血性休克(中度以上);
11.多根多处肋骨骨折伴反常呼吸者;
12.气管、食管破裂及肺破裂者;
13.其他类型损伤:经双方协商认可。
七.原则上在伤员入院三天以内定伤定价;对复合型损伤,定价只能以伤重的部位(或类型)为准,不能重复定价。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未尽事宜及未能预料的情况,双方根据实际和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单位)
乙方:姜堰市车友之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以甲方名义登记注册的车辆(消贷车除外)需在乙方投保。但对于投保内容甲方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
二、乙方承保甲方的车辆时需给予甲方同比最优惠的价格(约10%左右,不含交强险),否则甲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乙方同时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乙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甲方提供便利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新车行驶证、营运证安户、车辆年检、驾驶证年审、车辆过户等涉及到的车辆车管业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便利的上门服务。
(二)乙方应针对甲方车辆情况,制定专门的服务计划,设立专人为甲方服务。
(三)乙方负责协助处理甲方车辆的交通事故。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工作人员应在事故发生的2小时内达到事故现场,配合、指导甲方工作人员全程处理交通事故,直至甲方车辆理赔完毕。
(四)中医院在接到甲方会员电话时将迅速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并开辟绿色通道,甲方会员只需提供身份证、保单(有效的交强险、
商业险)和单位盖章的承诺书,即可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待治疗终结时由乙方协调结清所有医疗费用。受损的车辆甲方应服从乙方工作人员的调度,在指定的汽修厂修理受损车辆,乙方应确保维修的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维修标准,车辆出厂时应填写客户意见表和交接单,确保甲方会员满意,(在乙方指定修理厂修理的车辆由甲方签订费用承诺书,所有修理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甲方不在乙方指定汽修厂修理的费用由甲方自理),在处理甲方车辆交通事故时,应本着尽职、尽责的原则处理。
1、 乙方提供的配件保证为正厂配件。
2、乙方为甲方会员车辆常规保养维修提供两种优惠方式供会员选择。
3、乙方对本协议中未提及项目工时费价格对甲方实行8折优惠
4、乙方提供甲方会员每年一次免费四轮定位。
5、乙方提供甲方会员每年二次免费动平衡。
6、乙方提供甲方会员每年二次免工时费节气门清洗(材料费自理)。
7、乙方提供甲方会员免费洗车服务。(限指定修理厂内)
8、乙方提供甲方会员每年一次全车检测。
9、乙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甲方会员出险时乙方根据情况提供免费现场查勘。
10、乙方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乙方负责帮助甲方联系救援(拖
车)费用甲方自理。救援时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工时费按标准由甲方会员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的会员车辆在乙方指定的合作修理厂修理的免收施救费)
11、乙方提供甲方会员车辆保险协议价(仅限都邦保险、紫金保险)。
12、甲方会员必须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缴纳基本保险(三责、车损、交强险),甲方会员出险后乙方辅助办理相关定损理赔事项,乙方按照保险险种尽量确保甲方的合法理赔要求能够实现。
13、乙方提供甲方会员长途行驶前的车辆免费检查。
14、凡甲方会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的只需拨打577776和保险公司的报警电话400-828-0018,并提供会员平安vip卡、身份证、保单(交强险、三责险)担保承诺书的会员,即享受在姜堰市中医院先行救治,暂缓缴纳各种医疗费用,待出院结清各类费用的优质服务。
15、所有会员由乙方提供南京银行制作的中国银联平安卡一张,持本卡享受vip会员待遇。
16、乙方免费为甲方建立会员档案。
四、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透漏协议的内容,不得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利单方解除本合同。无论何方提出解除合
同,不能免除甲方对在乙方处已购买保险的甲方车辆的保险责任。
六、乙方向所有甲方会员免费提供随身宝一张,中国联通金盾惠民卡一张,用于向甲方会员免费发送交通违法信息告知、全市测速地点及预警信息、法制宣传、车管信息等,让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享受协议中优惠的车辆如下:
姓名 行驶证 驾驶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作单位:姜堰市中医院 姜堰市忠华汽修厂
中国联通姜堰公司 南京银行姜堰分行
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四楼
乙方:湖南阳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五一大道359号
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公司监管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保险经纪业务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服务、相互促进、公平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1.2、甲、乙双方将积极探索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开发创新等在内的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
1.3、乙方同意向其客户推荐购买甲方的保险产品;甲方同意由乙方介绍保险业务。
二、权利和义务
2.1、作为客户的代表,乙方应将其所知的与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实和信息如实告知甲方,以帮助甲方做出是否接受该保险业务的决定;甲方可按自己的核保原则决定是否接受乙方介绍的保险业务。
2.2、甲方在处理乙方的投保业务时,将按照甲方的规章和程序进行。
2.3、甲方有义务与乙方按约定的标准及时间结算保险佣金。
2.4、乙方在向客户介绍甲方的保险产品及进行相关业务时,必须尽量使用甲方提供的条款和文件;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修改或改动该条款和文件。
2.5、无论在本协议终止、解除或撤销前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泄露对方的机密或对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或与对方业务有关的信息。
2.6、乙方在业务经营中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甲方信誉,不得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串通欺诈甲方,骗取保险金。由此造成甲方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7、双方应建立经常性的信息沟通渠道和联络机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保险条款和必要的宣传资料;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
三、经纪佣金的支付
3.1、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内,甲方将根据通过乙方安排的业务所收到的保费,向乙方支付经纪佣金,佣金需通过专用的账户结算。
3.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收到保费后,应于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出具的《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及时结算支付经纪佣金。
3.3、乙方必须遵守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等。除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的经纪佣金外,甲方对乙方收取的其他任何佣金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反洗钱协助及反商业贿赂
与本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之各方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甲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本公司(甲方)郑重提示:本公司(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五、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果协议双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使对方公司蒙受损失、被提出赔偿请求、支出额外费用以及承担其他债务时,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5.2、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经纪佣金,除应如数支付经纪佣金外,应自乙方催告之日起承担相应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六、协议终止
6.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6.2、如果乙方违反现行《保险经纪公司监管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即刻终止本协议。
6.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届满前必须及时更换,如其中任一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乙方没有及时办理有效期已届满的证件换证手续,则本协议于改证有效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6.4、甲乙双方均可因对方严重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作协议,并向对方追偿由于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7.1、对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弃权或者对另一方违反某一条款的追究权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其他规定的弃权或者对另一方将来违约或者违反其他条款的追究权的放弃,亦不意味着这是一种持续的弃权。
7.2、如果本协议需要进行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进行。
7.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中提及的保险经纪的完整的协议。任何先前的协议或者非正式协议据此失效。
7.4、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出于方便,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7.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争议处理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16 年2月16日零时起至日二十四时止。
本协议必须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十、双方账户
甲方保费收缴专用账户
甲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省新支行
账号:0018513
乙方佣金结算专用账户
乙方:湖南阳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20 011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篇4]
为向乙方推荐办理保险的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民事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双方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
2、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不得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3、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4、本协议的签订不意味着甲乙双方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有关车辆维修的任何责任仍由乙承担,有关车辆保险的任何事项仍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
二、合作细则
1、乙方以经营销售的车型为主,依据甲方承保条件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解释,积极为甲方推荐车辆保险。
2、根据乙方推荐成功办理保险业务的数量,甲方负责积极推荐维修资源及给予奖励:
(1)、乙方推荐新车保险,每月保费不低于15万元或不低于店销售业务的50%,甲方按乙方推荐成功办理了保险的保险费(1:0.6)的定损金额比例推荐维修资源;
(2)、乙方推荐的续保车辆保险,甲方按乙方推荐成功办理了保险的的保险费(1:1)的定损金额比例推荐维修资源;
(3)、乙方推荐的续保并成功办理的保险业务,每月保险费不低于5万元,则享受甲方推荐维修资源的业务,甲方另按照乙方推荐办理保险业务的商业险保险费的5%给予奖励;没有享受甲方等额送修资源的业务,甲方按照已办理保险
与送修的差额部分给予商业险保费的10%的奖励。
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推荐成功续保业务的,甲方将暂停推荐维修资源的合作;重新合作必须以乙方上月推荐成功续保业务且保险费达到5万元,经协商后甲方于次月再开始向乙方恢复推荐维修资源合作。
推荐维修资源包含:甲方推荐维修资源,在店内完成定损并修理的车辆;甲方推荐维修资源,在店内完成定损后车主没有在店内修理的车辆,或乙方不愿维修的车辆;甲方承保的车辆,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自已到店内维修的车辆。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授权代码管理原则对乙方推荐保险的客户设置专用识别代码。乙方推荐保险的客户专用识别为( )。甲方根据专用代码识别处理承保、理赔等事宜。
2、甲方通过专用代码对乙方推荐保险的业务进行各项指标统计分析,甲方有权最终确定或调整或取消对乙方承诺的服务方案;但是,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乙方取消或调整有关服务方案的内容。
3、甲方为乙方安排至少一名“客户经理”,“客户经理”以丰富的保险从业经验提供保险业务全程跟踪服务;乙方所有案件均由甲方品牌车行营销团队协助跟踪赔案全程;“客户经理”将以周到的服务、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协助乙方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完毕理赔手续。
4、甲方为乙方设立专职的“汽车品牌经销商工作小组”、“支公司汽车品牌经销商营销团队”处理双方业务合作事宜。乙方可以按如下组织结构与岗位职责对口进行投诉、咨询等日常合作事务。
6、甲方设立专门服务小组优先处理乙方提出的定损申请;除另有书面约定的个案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事后有关价格的异议。
7、甲方优先推荐乙方经销品牌汽车事故车辆到乙方维修;所有由甲方推荐到乙方的保险事故车辆修理配件价格,原则上以甲方上级公司核准价为准;甲方根据乙方代理业务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送配修理资源。
8、如果乙方制造虚假赔案或故意扩大损失或提供虚假的索赔资料的,甲方核实后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在甲方内部网上进行公布;对于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终止与其合作,并向社会、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公布。
9、如因乙方恶意争抢甲方系统内部其他业务,或者以高手续费扰乱保险市场秩序,或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核实后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在公司内部网上进行公布;对于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终止与其合作,并向社会、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公布。甲方在统计乙方业务量时,对于争抢上期在甲方系统内的续保业务不予计算。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变相或恶意争抢乙方代办业务,原则上支持乙方代办业务在甲方稳定性和持久性。
10、如遇保险监管部门或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时,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书面通知乙方调整有关服务内容,变更合作协议有关内容。
11、乙方有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核实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终止。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建立保险业务合作关系后,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承保、理赔等有关保险事宜,应当完成双方约定的保费规模,主动支持甲方的保险业务发展,实现双方共赢。乙方应指定人员处理保险业务,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向客户宣传保险常识。
2、乙方有义务提供客户资料并积极向客户宣传车辆保险,提高防灾防损意识,应当主动动员客户参加保险及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
3、乙方如果进行涉及甲方的宣传活动,事前有关方案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每月推荐业务的数量和质量,以供乙方调整推荐业务的质量和数量。
5、乙方享受甲方的服务标准时,须增加以下义务:
(1)承修甲方保险事故车辆,应先依照不高于双方约定使用的定损标准估计损失金额,确定维修方法。
(2)乙方确定损失项目时,应该坚持“以修复为主”的原则,在保证车辆安全驾驶性能的前提下,保险事故车辆维修零部件应以修复为主,更换为辅。如果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则不应进行更换。
(3)乙方不得扩大和虚报损失项目、金额,不得申报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也不能诱导被保险人向甲方要求定损、索赔。【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
(4)乙方承修的甲方保险事故车辆,经甲方核定损失后方可进行修复:乙方未经甲方核定而自行修复的费用或自行承诺的赔偿由乙方承担。
(5)甲方核定损失后,乙方应按照甲方定损项目和金额及时承修甲方承保的出险车辆。
(6)乙方对维修价格有异议的,应在维修前直接向甲方提出。
(7)乙方在事先没有书面约定时,不得在车辆修复过程中或竣工后再向甲方提出有关维修价格问题的异议。
(8)乙方应在甲方和被保险人授权范围内协助客户办理出险报案和保险索赔事项。
(9)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并提供技术、数据、设备支持。
(10)乙方协助甲方委托修理车辆所更换部件的复核查验,协助甲方对更换的旧零配件按照总换件材料价的一定比例(标准视材料可回收价值定)作残值扣减。
(11)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业务操作办法和标准开展合作业务。
(12)乙方应保证被保险人事故车辆的维修和服务质量,约定如下:
a、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维修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内容应包括:维修技术标准、维修过程控制程序、检验程序、不合格及纠正措施程序、客户服务管理程序。
b、乙方应保证配件和维修质量,送修车辆合格出厂后,要按《湖北省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保障期限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c、乙方应对配件采购和外加工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由于保险事故车辆修理质量不合格造成返修或被保险人要求到其他修理厂重新修理或由于进出厂检验失误导致在有关损失项目上发生争议而无法确定损失原
因等情况,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d、乙方修理的车辆在保修期内由于其承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引发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e、修复工期由乙方与被保险人协商拟定,乙方应按拟定的工期按时修复。 f、乙方承修甲方保险事故车辆,应建立事故车辆档案,随时接受甲方的审核,并积极配合甲方对车辆维修情况进行的监督、跟踪。
(13)乙方有关配件价格、维修费用标准变动时,必须主动、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
五、违约处理
1、乙方申报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发现客户索赔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予制止的,甲方对该部分损失不负责赔偿,已经支付的,有权追回;以上情况发生三次,则暂停部分或所有的协议业务,甲方视整改情况予以恢复;整改不力则终止协议。
2、乙方修理质量经鉴定确认未达标的,客户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修理质量未达标三次,则暂停部分或所有的协议业务,甲方视整改情况予以恢复。
3、属乙方原因造成未按与客户约定工期修复车辆,导致投诉或提出的赔偿,由乙方负责;投诉达三次,则暂停部分或所有的协议业务,甲方视整改情况予以恢复。
4、乙方不按照定损价格标准估损申报或估损价格明显错误的,发生三次予以警告,再次发生,则暂停部分或所有的协议业务,甲方视整改情况予以恢复。
5、乙方不坚持“以修为主”原则的,对于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的损坏的零部件,未向甲方声明,直接按更换估损的,三次内予以警告,超过三次,则暂停部分或所有的协议业务,甲方视整改情况予以恢复。
6、乙方未按要求真实、准确提供配件价格的,则暂停部分或所有的协议业务,经警告仍不予提供,则立即中止本协议;但确有原因不能提供,且经甲方认可的除外。
7、乙方必须明确告知甲方属代索赔业务,因索赔时限造成的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纠纷赔偿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补充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24时止。
八、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采取下列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提交 仲裁。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遵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篇5]
甲方:大庆市万安监控报警中心.
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甲方根据大庆市政府和公安分局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优势,拟通过“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在大庆市范围内实施“联网报警系统服务运营工程”项目,力争三年时间内争取发展入网用户达到5000户.
本联网报警系统服务运营工程项目所选用的防盗报警中心机和报警设备是由成都理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制造的行业内的知名产品.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安全技术产业发展,安全产品研发制造,安全防范体系组织,安全服务咨询运营的高科技安防企业.产品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性“3c”认证,并获得公安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经由四川省公安厅颁发生产登记批准书依法生产制造.
基于对110联网报警系统服务运营工程所采用的合格产品和甲方开展业务所拥有的客户量,以及甲方为其入网用户购买保险的认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如下协议条文:
一 、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
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保险人,凡大庆市区境内安装“神眼”牌防盗抢报警设备且进入“联网报警系统服务网”与甲方建立服务关系的所有用户均为被保险人。
二、保险责任:凡安装甲方产品且与甲方联网报警中心联网,在用户防盗报警系统处于正常设防状态,由于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凿壁,持械斗抢劫等违法行为,致使被保险人(甲方用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付赔偿责任。
三、除外责任:
1、 由于地震、雷击、水灾、火灾、战争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损害;
2、 因被保险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致使报警系统及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所造成的损害;
3、 报警系统及设备运转正常,但由于通讯线路施工、维修、破坏、停电或由于电信和电力部门的责任,而导致线路处于无法通讯而造成的损失;
4、 因被保险人的经济债务纠纷。债权人搬走或故意损害物品的损失;
5、 使用的报警设备系统产品系未经质检部门检验的不合格产品;
6、 因被保险人内盗或参与盗窃导致受损,以及不属于防范区域内的财产损失;
7、 被保险人因存放不法物品致使盗窃者入侵而造成的人身伤亡或损失;
8、 被保险人没有设防而失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保险费:
甲方为其入网用户办理保险,保险费按年交方式,每一用户年交80元。保险费按月结算一次,保险责任按月缴费到保险公司次日零点生效。
五、保险金额:
1、 企事业单位用户:10万元
人身伤残死亡:45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
财产损失:50000元
2、 个体工商户:(商铺)10万元
人身伤残死亡:45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
商品损失:45000元
3、 家庭用户:15万元
人身伤残死亡:45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
财产损失:100000元
六、赔偿处理
1、甲方用户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以及人员发生伤害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双方共同查勘第一现场,并于30天内提交书面出险报告及设防鉴定报告。
2、 甲方从通知乙方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三个月内不
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证据材料作自动放弃权益。
3、 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4、 甲方在要求赔偿时,应向乙方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提交被保险人的损失清单等有关证明材料,乙方应尽快审核确认,并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15天内,按有关条款规定作出赔偿。
七:双方签定了本合同后,由乙方在本合同的原则范围内负责制作“联网报警系统服务”保单,制订保险细则。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五年,自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止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大庆市万安监控 乙方: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 报警中心 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七):2016个人与公司业务合作协议
个人与公司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装饰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个人与公司业务合作协议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华人民共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原则,实现技术研发市场营运直接联,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社效益,达成以协议:
三、合作方式及条:
1.甲方以现有市场营销网络及社资源基础,更进步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个规范化,全国性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需求,收集承接企业应软,硬项目。
3.乙方利强技术力量,甲方新承接或甲,乙双方共同确立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开拓业务进程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双方合作过程,甲,乙双方无权干涉方企业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本,互相交流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发展,充分利甲方广泛市场资源优势发挥乙方科研能力,实现技术研发市场营运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媒体软,硬
2.it产品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利益%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每半年调节次,根据合作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双方协商,另确定合作方式分成方式。
六。共同项目成果归属分享
1.方转让其有专利权,另方以优先受让其共有专利权.
2.合作各方,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权,由另方单独申.
3.项目被授予专利以,放弃专利申权方以免费得该项专利普通实施许,该许不得撤消。
4.方不同意申专利,另方不得单方申专利.
5.特殊,当事人各方还以合同规定技术成果权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专利申权,技术各主阶段产生研究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方切资料,专项技术项目策划设计严格保密,并只能合作双方公司业务范围使。
2.甲、乙双方公司全部级职员,研发组人员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就业期间研发期间所接触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项目,##资金有关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中小企业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容行均属泄密。
1.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向有关仲裁机构提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式两份,双方各执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个人与公司业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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