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的厂房工程,电子政务外网 招标单独招标需要备案吗

慧聪消防网微信二维码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沈阳宁大厂的委托,为沈阳宁大服装厂1-5号厂房外网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宁大服装厂1-5号厂房消防外网铺设。
2.招标单位:沈阳宁大服装厂。
3.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白辛台村。
3.资金来源:自筹。
4.计划工期:30天
5.招标范围:沈阳宁大服装厂1-5号厂房消防外网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近三年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4)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及购买文件,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的购买
请于2017年3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以北京时间为准)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4月12日13: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宁大服装厂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白辛台村
招标机构: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 号:007475责任编辑:null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017年消防中国万里行时间:日-8月地点:北京、兰州、郑州、重庆、南昌、哈尔滨主办单位:慧聪消防网
企业媒体关注榜
主营:自动灭火
主营:火灾报警
主营:其他
主营:自动灭火
主营:消防器材
主营:其他
主营:火灾报警
主营:其他
主营:自动灭火
主营:自动灭火
话题人物排行榜
浙江宇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浙江宇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连美成套设备(大连)有限公司
连美成套设备(大连)有限公司
5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部长、党委书记,总警监
部长、党委书记,总警监
8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8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
9 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会员注册登录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通化医药高新区北区标准化厂房消防外网工程 招标
发布时间 : &&&&&&
通化医药高新区北区标准化厂房消防外网&正文内容
通化医药高新区北区标准化厂房消防外网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3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通化医药高新区北区标准化厂房消防外网工程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HY-JL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医药高新区北区标准化厂房消防外网工程项目已由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通高新字【201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医药高新区北区标准化厂房消防外网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HY-JLZB-;
2.3招标内容:厂房消防外网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预算金额:人民币151.5727万元;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
2.6建设地点: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
2.7建设规模:5060.55米;
2.8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报名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日下午13:00时
联系人:袁&先&生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中国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中国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厂房施工照片
厂房施工照片
厂房施工照片
厂房施工照片
厂房施工照片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厂房施工照片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的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全面实施绿色建筑,积极推动科技创新。
&&&&日前,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制,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
&&&&在不同场合上,阿里巴巴的马云、百度的李彦宏及腾讯的马化腾分别谈过自己对人工智能的看法和观点。这种对话有点儿像金庸小说中的华山论剑。到底是气宗(大数据)还是剑宗(人工智能)更有战略意义?我认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2018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造价管理改革为动力,以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为重心,以强化工程造价监管为主线,规范工程的计价行为,提升工程造价公共服务的水平。
&&&&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做好公路工程设计阶段造价对比分析工作的通知(湘交函[号),具体如下所示。
&&&&近期,绍兴市造价管理处(招标办)学习省内其他市地招投标管理先进经验,积极推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健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准备在3个方面推进招投标改革。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1月经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更好地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支撑。
&&&&2018年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贯彻新建筑方针,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各项任务,坚持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完善工程计价体系,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监管水平。
&&&&日前,汕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印发《关于调整汕尾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汕建价发[2018]2号),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全方位拓展工程造价咨询,积极参与电力产业经济政策研究,完成投资监管报告……在“能源智囊国家智库”的战略引领下,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技术经济工作在转型中实现了业务结构优化,在稳步发展中向全过程、多领域拓展,不仅为“能源智囊国家智库”的发展目标积蓄动力。
厂房施工照片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
(C) 2006- WWW.ZJTCN.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我的位置: >
工程是否招投标以及合同是否登记备案不能决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时间:&&|&&作者:仲凯&&|&&浏览:4314
宿迁市一企业A公司,投资建设办公楼、厂房工程。20010年1月,A公司要求B建筑公司等4家建筑公司对办公楼工程进行了报价,经A公司认为B公司报价较为合适,随即双方进行了谈判,同年2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合同)。
[案情介绍]市一企业A公司,投资建设办公楼、厂房工程。20010年1月,A公司要求B建筑公司等4家建筑公司对办公楼工程进行了报价,经A公司认为B公司报价较为合适,随即双方进行了谈判,同年2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备案合同)。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国家和地方行业行政法规或有关政策变化;市场材料、设备、人工价格的调整;承包人因工程量漏计等各种原因报价偏低、施工技术措施变化及相应增加的工程费用因素、施工期内特别气候因素的干扰等。工程价格为人民币1200万元。”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A、B两公司于2月25日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时该补充协议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明确了:“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当发生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或经工程师确认、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变更,可调整合同价格。”该补充合同第43条:“甲、乙双方明确承诺以本补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执行依据。”同时该补充合同还包括7个附件,其中附件五编标答疑第5条明确约定“材料价格按04年第一期价格信息预算(其中钢材、水泥价格按照合同工期内前七期价格信息的平均值作决算调整。)”。依据上述合同及相关文件,B公司在以上工程竣工后,即按照合同的预定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制作好竣工决算书交给A公司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因为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钢材及水泥等材料价格上涨的非常厉害,所以根据编标答疑中关于钢材计水泥价格的调整,在该项中增加了50万的工程款要求A公司支付。A公司则不支付这多余的50万元,双方随即发生纠纷。B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竣工决算书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1250万元工程款。而A公司则主张:备案合同明确约定以固定价格方式结算的,也规定了固定的价格,应当根据工程量上的调整来确定工程决算价格。本案的焦点问题,就是本该工程的工程价款是否是固定价?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以及以哪份合同及文件作为结算该工程的依据,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以备案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为依据来做决算。理由是,备案合同是经过公示的,是得到办认可的,其效力应强于当事人私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也要求,“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以补充合同中的约定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一)本案所涉工程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认定的必须进行的招投标活动,本案所涉合同也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过备案登记才生效的合同,故相应合同的效力不应以是否作过备案登记来确定;补充合同并不因为未备案登记而无效。在此情况下,备案登记的合同效力与未登记备案的合同效力并无高下之分。(二)本案应适用何法律规定?因本案所涉工程无明确的招标文件、评标小组、评标方法、开标的时间,因此笔者认为并未真正实施招投标活动,在法律适用上并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据此,笔者认为本案既然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那就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来作为定案依据。(三)补充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指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且不存在效力上的法律否定。本案所涉补充合同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任何一种情形。第一、该补充合同属于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涉及国家利益,不属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的情形。第二、该补充合同的订立只涉及合同双主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订立、履行该补充合同,不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因而不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第三、该补充合同也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问题。同时该补充合同第43条明确约定:“甲、乙双方明确承诺以本补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执行依据。”所以,笔者认为该工程应当以补充合同的内容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同时依据补充合同附件五编标答疑第5条明确约定“材料价格按04年第一期价格信息预算(其中钢材、水泥价格按照合同工期内前七期价格信息的平均值作决算调整。)”纵上所述,笔者认为剖析一个纷繁复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从其源头着手,即应先理清该案所应适用的法律,继而认清该案所涉的合同及材料的效力高低,从而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目的。
作者: [江苏-宿迁]专长:刑事辩护 建设工程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律所:江苏河滨律师事务所4164积分 | 帮助1769人 | 55个好评电话:
温馨提示:华律网专题由编辑人员收集整理而来,不代表华律网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如离婚、房产纠纷、
人身伤害、刑事等),建议您(免费)。
相关推荐阅读:
法律咨询向律师描述您的问题吧
请描述您的事件原委,问题描述的越详细,律师解答的会越准确哦!
你已输入0/3000字
下一步你还可以:
看看大家都在关注什么:
遇到法律问题,上华律网在线咨询律师!中国最便捷、最大、最专业法律咨询平台,18万执业律师为您解答!
在线客服:
(注:此为客服QQ不提供法律咨询!)
(投诉建议与合作)
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区大道99号伯雅科技园1号楼(近万科城臻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程招标备案资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