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2,3腰一椎体压缩性骨折折需要手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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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活时腰2椎体压缩性(爆裂)骨折,老板承担了前手术治疗费及另外给了3万多做为前期补偿。我2次手术后
我干活时腰2椎体压缩性(爆裂)骨折,老板承担了前手术治疗费及另外给了3万多做为前期补偿。我2次手术后还需索要哪些补偿,应该有多少钱
江苏 - 苏州
老板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人,医药费实报实销,赔偿要看鉴定级别
4条律师回答
建议走工伤程序索赔,10级伤残一次性赔偿在7万左右。
建议走工伤程序索赔,10级伤残一次性赔偿在7万左右。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起诉索赔的,具体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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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9级伤残乘以20%,10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9级伤残乘以20%,10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你好,工伤的赔偿项目除了医疗费、陪护费等项目还包含其他项目,和你的伤残等级有关,建议你带齐相关资料面谈。
需要看病历及治疗检查情况,才能判断构成几级伤残
肯定要给报的,需要律师帮忙的话,给我打电话。
1如果有医生的医嘱写明后续治疗费多少钱,法院一般会支持的2营养费也需要医生的医嘱才有可能支持3至于骨折,实际用多少医疗费用,根据发票来赔偿的饿如有需要,欢迎联系
先去做伤残鉴定,有很多项目的赔偿.
你好,首先需认定工伤,才好进一步最大化维权,受伤期间的工资老板是要支付的,如需帮助可面谈
要看具体情形的
你好,首先需要你去做个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结果可协商要求对方赔偿,为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具体项目有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需要你的其他具体数据才能准确计算。
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还需要证明是在工作时受伤,请联系律师帮助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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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
状态:就诊前
希望提供的帮助:
需要手术么? 有保守治疗么 没压迫神经 就是疼 现在怎么办
所就诊医院科室:
吉大一院 脊柱外科
检查资料:
你需要把你的磁共振传到网上,我们看完之后,才能给出你最终的解决方案。
疾病名称: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
希望得到的帮助:做微创手术或保守治疗?因患有糖尿病、心脏病和高血压,是否可以做微创手术?打骨水泥...
病情描述:日被电动车撞倒,腰部持续疼痛。
疾病名称:腰2椎体压缩骨折术后疼痛&&
希望得到的帮助:1想知道术后疼痛的原因在哪里?还应做哪部分的检查?
2腰3腰4椎体发黑是什么原因,因为骨...
病情描述:68岁老人,6月5日摔倒后做核磁诊断为腰2椎体压缩骨折,在家躺了半个月后7月1日入院做骨水泥手术,术后5天出院,腰2右侧(手术口处)疼痛,象小刀剌的一样,右胯,大腿处有时会酸痛,晚上难入睡,每天能站立...
疾病名称: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保守还是介入骨水泥&&
希望得到的帮助:请吴老师帮一下这个农民工,看是手术还是保守治疗
病情描述:1.5高处摔下来的,现在患者说好多了,就是不放心是否压迫神经了,听人说多了,不知道怎么好了,家里条件不好,不知道什么治疗方式对身体好,我是个外人就是帮忙问一下,他这样医院有什么建议方式...
疾病名称: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腰1椎体左侧横突骨折&&
希望得到的帮助:问询医生目前的病情
病情描述:今晨摔跤所致,病人意识尚清醒,有疼痛感,
投诉类型:
投诉说明:(200个汉字以内)
卢克己大夫的信息
脊柱脊髓损伤、脊柱退行性病变的手术治疗及四肢人工关节置换与创伤的治疗,尤其是颈椎疾病的手术治疗
卢克己,男,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创伤骨科主任,吉林省创伤骨科研究室主任,留美、德国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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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
广州南方医院
副主任医师
北大人民医院我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可以手术治疗吗?_百度知道
我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可以手术治疗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吃了两天;田七粉一天1次,一次2克,止痛效果不好,还有便秘产生,吃了两天;芬必得一天2次,一次1颗,喷了3天。卧床3天提问:所患疾病:
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想做椎体成形术
开化县人民医院,骨科当前用药:云南白药一次2粒,一天4次,吃了两天;另云南白药气雾剂一天3次:药物名称:芬必得、田七粉、云南白药服用说明
采纳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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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能评上伤残吗?能评上几级?我最终的承担多少钱?
我雇佣的司机卸车时在车内被震伤,后到医院检查是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其间我垫付所以得费用。包括护理吃饭,出院后把他接到家中还付给他营养费和护理费。我的照顾他多久,以后该怎么办?
公众采纳地区:吉林-长春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245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鉴定伤残、一次性解决。 10:20地区:吉林-吉林市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47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如果想一次解决赔偿问题,需让受害方鉴定伤残等级\误工\护理天数以及以后的护理依赖程度.如未截瘫,初步判定为八级伤残.鉴定结果得出后,才能计算出.如需法律帮助,电询律师. 11:35
律师回答地区:吉林-长春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303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具体可以协商,如需必要的帮助,可以联系我 10:52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6***帮助网友:1022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 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  4伤残等级  4.1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体损伤致: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4.2Ⅱ级伤残  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语;  c)双眼盲目5级;  d)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双眼盲目5级;  d)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e)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肢体损伤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c)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2.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4.3Ⅲ级伤残  4.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d)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e)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f)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g)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3.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c)双眼盲目4级以上;  d)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e)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f)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g)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3.4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b)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3.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b)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3.7盆部损伤致:  a)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b)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3.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4.3.9肢体损伤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4.3.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4.4Ⅳ级伤残  4.4.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c)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d)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e)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4.4.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c)双眼盲目3级以上;  d)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e)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f)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h)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4.4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b)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b)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4.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4.4.7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4.4.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4.4.9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4.4.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4.5Ⅴ级伤残  4.5.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c)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d)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e)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f)单瘫(肌力2级以下);  g)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5.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d.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e.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f.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g.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h.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j.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k.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4.5.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5.4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b.影响呼吸功能。  4.5.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b.器质性心律失常。  4.5.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b.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4.5.7盆部损伤致:  a.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b.膀胱切除;  c.尿道闭锁;  d.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5.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4.5.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4.5.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5.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4.6Ⅵ级伤残  4.6.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c.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d.单瘫(肌力3级以下);  e.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4.6.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1级;  d.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e.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f.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g.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i.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4.6.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4.6.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4.6.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4.6.6盆部损伤致:  a.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b.子宫全切。  4.6.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6.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4.6.9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b.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4.6.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4.7Ⅶ级伤残  4.7.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c.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d.严重构音障碍;  e.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f.单瘫(肌力4级);  g.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4.7.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c.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d.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e.?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f.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g.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cm2以上;  i.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j.头皮无毛发75%以上。  4.7.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4.7.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4.7.5胸部损伤致:  a.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4.7.6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4.7.7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b.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c.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4.7.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4.7.9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b.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c.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d.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e.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f.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4.7.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4.8Ⅷ级伤残  4.8.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c.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d.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4.8.2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盲目4级以上;  b.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c.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d.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e.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f.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g.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cm2以上;  h.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i.头皮无毛发50%以上;  j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4.8.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b.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8.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4.8.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12肋以上骨折。  4.8.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b.脾切除;  c.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4.8.7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b.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c.尿道严重狭窄。  4.8.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4.8.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4.8.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c.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d.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e.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f.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8.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4.9Ⅸ级伤残  4.9.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c.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d.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f.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9.2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c.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d.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e.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f.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g.舌尖缺失(或畸形);  h.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i.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j.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l.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cm2以上;  m.头皮无毛发25%以上;  n.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4.9.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b.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9.4颈部损伤致:  a.严重声音嘶哑;  b.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4.9.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c.肺叶切除;  d.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4.9.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b.胆囊切除;  c.脾部份切除;  d.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4.9.7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b.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c.尿道狭窄;  d.膀胱部分切除;  e.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f.子宫部份切除;  g.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4.9.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b.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4.9.9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d.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足足弓构破坏;  f.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g.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i.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4.9.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4.10Ⅹ级伤残  4.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10.2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  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眼内异物存留;  f.外伤性白内障;  g.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鼻尖缺失(或畸形);  o.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q.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r.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10.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10.4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4.10.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肺破裂修补;  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10.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胆囊破裂修补;  c.肠系膜损伤修补;  d.脾破裂修补;  e.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膈肌破裂修补。  4.10.7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骨盆畸形愈合;  c.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子宫破裂修补;  f.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膀胱破裂修补;  h.尿道轻度狭窄;  i.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10.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4.10.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4.10.11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5附则  5.1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5.2受伤人员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者,评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综合计算方法可参见附录B。  5.3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5.4本标准备等级间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见附录C。本标准中“以上”、“以下”等均包括本数。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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