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兼职做什么好可以做哪些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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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可否兼职
我是一名无业者,开了一个课后辅导班,以前多聘请本课毕业的学生来做学生辅导,但家长要求最好还是有经验的老师。但当我问一些老师时,他们都说教育局不让出来干,我想问问,周六周日在职的农村小学的老师也不可以出来到城里给学生辅导吗?国家有相关的关于不允许老师兼职的文件吗?
律师回复区
黑龙江-哈尔滨
l国家有规定,不可以。
不要考虑规定,只要不影响教学,这样做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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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官方允许在职教师兼职兼薪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允许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并鼓励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社会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兼职兼薪的对象主要是指科研人员及高校教师,并不包括我们所熟悉的小、初、高阶段的教师。所以很多人以为教师又能补课挣钱了,这其实是理解错误。
此外,《意见》指出,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
“囿于现有的机制体制,我国的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一直都难进行兼职工作,因此也难通过自身知识来提升个人的收入水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界面新闻介绍。《意见》亦指出我国科研人员存在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股权激励等对创新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政策缺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实际上,关于“在职教师是否可兼职有偿辅导”的讨论至今仍在不断发酵。今年3月,在线辅导老师王羽当月课程清单在网络上流传甚广。清单显示,共2617名学生购买了他一节单价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扣除20%的在线平台分成后,这名老师1小时的实际收入高达18842元。
在线辅导老师与在职教师的收入巨大反差,使得“在线辅导教师时薪逾一万八”的新闻引发了社会舆论的热烈讨论。据悉,各大线上授课网站软件的辅导教师包括不少公立学校的任课老师。越来越多的在培训机构任教、开补习班、上门家教,及如今出现的在线补课,在职教师的兼职问题越发成为我国教育无法回避的问题。
对于科教人员收入分配现状,《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具体而言,《意见》将从方面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
“虽然教育部未出台禁止高校教师兼职授课的文件,但是一些高校内部规定不允许出去教师出去授课。”储朝晖介绍:“部分高校对研究成果各自为政,限制本校教师到其他单位兼职。然而这样容易致使高校的学科发展被限制,尤其是需多部门多校合作的高端专业。同时其他高校也有高科技人才共享的需求。”
《意见》强调,科研机构、高校应当规定或与科研人员约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科研人员兼职公示制度,兼职行为不得泄露本单位技术秘密,损害或侵占本单位合法权益,违反承担的社会责任。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建立兼职获得股权及红利等收入的报告制度。
长江网8日发表《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关键在适度》的评论文章认为,兼职兼薪,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创新热情和工作干劲,但如果没有界限和标准,最终极易导致不务正业、追名逐利、向钱看齐。所以,要让兼职兼薪既不影响主业,又能真正在激发动能、多出成果、提升生产力上发挥作用,各地、各高校、各科研机构就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对兼职兼薪的对象、内容、时间、报酬分配等方面都进行明确,坚决避免“吃空饷”、“多拿钱,少干活”、“端着公家的铁饭碗,吃着私人的饱餐”等现象出现。
评论认为,对于科研人员及高校教师的兼职兼薪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制度监督,做到事前申报、事中报告、事后公示。同时,也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积极发挥管理部门、社会媒体、从业人员等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兼职兼薪工作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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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师收入超网红 在职教师可以兼职吗?
来源:人民网&|& 10:36&编辑:李慧萍
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在朋友圈里晒出了一张某在线辅导老师的课程清单,有人发现,在线教师的收入竟然都超过网红了。那么,&在职教师可以兼职吗?
近日,朋友圈里晒出了一张某在线辅导老师的课程清单,2617名学生购买了一节单价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扣除20%的在线平台分成后,该老师一小时的实际收入高达18842元,这个薪资甚至超过当下火热的网络女主播。
那么,网上传的如此高的收入是不是真的呢?在某在线辅导平台做兼职的某高校在读博士王老师,他告诉记者,网传的高收入是真实的。
因为成本低、效率高,很多家长表示愿意尝试:&价格这么便宜,外面上都要一两百块钱,这个只要一块钱、五块钱、九块钱太便宜了,我还是愿意上这个课,对小孩有帮助的。&不过,家长们也表示对师资有些担心,如果是在职教师肯定好。
那么南京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能不能兼职&捞金&呢?
南京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市教育局曾出台《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虽然&线上辅导&是新生事物没被列入其中,但应该属于&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一类,所以是被禁止的。
在职教师可以兼职吗
有偿家教:存在即合理?
目前,中小学在职老师搞有偿家教、兼职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2008年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上海、、重庆、哈尔滨等六大城市的一项电话调查显示,被访问的大部分老师都选择在暑假给学生补课。其中40%的人选择了给学生补课;16.7%的人选择自己开辅导班。综合分析数据显示,尽管在暑假,仍有约六成的老师在教课。
在岗教师搞家教,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有人支持是不是就有存在的意义呢?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学者和教育界人士。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学辉认为,目前社会上有偿家教开展得很红火,并非没有生存空间。&这样看来,有偿家教反倒是在一定程度上很好地迎合了市场的需求。&
王学辉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认为教师校外教学的问题,首先是教师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界限问题,其次才是信用问题和师德问题。
&如果教师在做好了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一些收费合理的课外辅导活动,有何不可!换个立场来审视,对于家长和学生而言,通过老师的点拨和辅导,提高了成绩,皆大欢喜。&
但是,一位在教育界从业30多年、如今已退休的姓江的老校长对记者说:&什么叫&做好了本职工作&呢?教师应该充分利用课堂的45分钟时间,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由浅入深地授课。如果学生没有听懂,那是老师课前没有很好地理解教材,或者是授课方法有问题,不应该通过课外收费补习来解决。&
老校长认为,如果教师在课堂上不抓紧时间精讲,下课后去赚钱,就必然分散在课堂上授课的精力,也使得学生在课堂上注意力不集中,课外去补习,这样既浪费了教育资源,也加重了家长的负担。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康丽颖教授则认为,有人支持意味着有需求。&当一些学生学习有困难时,需要找家教,通过补习提高成绩,这是一种正常的需求,应该满足。&但她也指出,这一需求同时诱发了一些任课教师搞收费辅导。
教师兼职是师德问题吗
王学辉教授认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应试教育,是导致教师有偿家教、兼职愈演愈烈的两大原因。
他分析:&在西方,教师、医生、律师是高社会地位、高收入的三大职业。而在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教师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改善,虽然近来国家对西部地区加大了教育资源投入,但是教师收入普遍不高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倘若教师工资微薄,遇到生存危机时,怎么能集中心思在课堂教学上?&他说。
但是,江校长认为,这个问题不是教师收入过低引起的,这是师德的问题。&我认为教师的收入已经不低了,现在教师的待遇比从前不知好了多少倍,而且国家一直在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
她说:&现在的教师品行比起以前有一定的差距和问题,对于家长的请客送礼,有的教师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有人向家长变相索要好处,我认为课外有偿辅导就是其中一种。&
她认为,这些&好处&,使得某些教师可能把某些孩子的座位安排得靠前一点,或者在课堂上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注,或者批改作业更认真一点,这就使得家境好的孩子在学校里也&吃得开&,在学生中的影响也很不好。
王学辉指出应试教育是有偿家教存在的另一重要原因。&在升学压力和高考的指挥棒下,家教市场的火爆也就不足为奇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禁令几成虚设,家长总会找到其他途径。&
&每年高考,媒体必定公布各省(区、市)高考状元,市级也一样效仿。考生从全市考分第一名排队到最末名,分档次依次招生。&一位浙江省的教师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
他还写道:&学校暗里开设提高班。精心策划考重点高中的梯队;期中考、月考制度雷打不动,按分数排队,考卷由家长签名,考分名次与家长见面,成为督促学生提高成绩的法宝。各种名目的分数表彰和激励应运而生。&
这位教师同时也指出,在校独生子女学生占绝大多数,而子女的教育摆在家庭的首要位置,付钱找家教等都是家长高期望下的无奈之举。
立法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吗
&不管学校或教师是自行组织还是参与教育培训机构的组织,有偿家教都加大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损害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是违背教育的基本原则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劳凯声教授说。
&同时这一行为使学校或教师可以从中获利,就是一种典型的营利性行为,为教育法所禁止。&他说。
但在他看来,有偿家教与业余兼职是有区别的。业余兼职是教师在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在其他教育机构兼任教育教学工作,或接受学生家长委托为其子女进行学习辅导。这种补课尽管也会获得报酬,但显然不应属于有偿家教的范畴。
由于《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的法律身份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按照对专业人员的一般管理要求,只要按照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在业余时间兼职并不违法。
据劳凯声介绍,不同国家的规定是不同的。在教师被规定为公务员的国家,对教师的管理比较严格,一般不允许教师兼职,反之则允许教师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适当兼职。
但他强调:&一般来说对大学教师的兼职较少争议,但对中小学教师,由于其工作性质,一般不提倡兼职。&
现在,用政策来打压教师兼职,已经开始被各地的教育部门所尝试。然而通过法律来禁止真的能行之有效吗?
江校长认为山东的做法是可行的。&虽说是把职业道德规范法律化,但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教师课外有偿辅导的行为。教育不是做生意,不是一时的买卖。这样的规定从长远看,有利于孩子的发展。&
同时,江校长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和现在的教师教育和选拔体制是分不开的。&现在对教师的选拔,与品行相比,大家更看重学历。这不仅是师风的问题,更是世风的问题。&在她看来,教育不仅仅是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更是用教师的品行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
王学辉教授则持另一种观点,他认为,不能因为部分教师有不认真做本职工作和违背师德的行为,就抹杀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权利,这是不可取的。
王学辉教授建议,立法者应当有更开放的视域和更开阔的思维。&一方面要尊重在职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对其在合理的课外时间进行家教给予认可,以提高教师的收入和地位;另一方面,要强调师德建设,对于因为家教影响了本职教学工作的教师,更多地要从道德层面、纪律层面予以约束,而不宜通过立法来完全禁止。&
康丽颖教授认为,如果采取&一刀切&,一味禁止也是有问题的。&因为补习功课的需求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限制在职中小学老师参与课后辅导,也会有其他人员去做这件事情,而且效果怎样,还不得而知。在这种形势下,限制也许不是一个最佳的选择。&
&我个人的看法是,能否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学区课外学习辅导站,帮助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孩子,可以适当收费,但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样既能解决学生的需求,又不会引发教师为私利而贻误了教书育人的主业。&康丽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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