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弃婴报案证明能报孤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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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时听到有狠心的父母将婴儿遗弃,直接放在车站码头、孤儿院或某些富裕人家的家门口。还有的更甚,像东华理工大学那位大三女生,直接将男婴遗弃在女生浴室。更可悲的是,有的母亲在厕所产子后直接扔厕所。弃婴事件可谓层出不穷!
以前,咱农村人家收养弃婴基本都被认为是做好事。现在收养或收留弃婴还是做好事吗?如果没经过政府的批准,会不会犯法?
私自收养弃婴是违法的。
日前,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
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
收养弃婴必须依照收养法相关程序办理: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领认的,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五、弃婴收养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个人感慨:
一、个人对七部门联合通知的理解: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目的在于保护被私自收养的孩子合法权益不遭受侵犯,防止私自收养孩子制造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不良后果的出现。该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旨在规范被收养孩子的一个管理程序,旨在整顿收养领域的秩序。
二、个人认为:办理收养程序的强制性规定出台,不代表在办理正式收养手续之前不能对于弃婴进行人道救助。任何一个法律规定的本质都离不开道德底线,法律的本质在于弘扬人性的善良与道德的规范。所以,我认为,不论关于收养弃婴的法律法规怎么变更,在老百姓向有关权力部门报告之前、在政府部门按照正式的程序接手弃婴的收养之前,任何一个百姓,出于人性的善良与道德的底线,对于弃婴进行的紧急、及时、必要的救助,都不应该视为是违法行为。个人认为具体是否是违法行为,应根据百姓救助弃婴之后的具体的时间来定论,如果紧急救助弃婴之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然未向政府部门上报的,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在以前或者现在,收养弃婴都是积德行善的好事,但是从这个月开始,任何机构和个人将不能再私自收留弃婴。
 七部门联合通知
 严禁私自收留弃婴
  据新华社消息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
  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向所辖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通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公安机关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手续。
  已私自收留弃婴的个人,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且符合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有收养意愿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收留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动员其将弃婴送交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抚养;若收留人坚持自行抚养又符合家庭寄养条件的,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可与其签订家庭寄养协议,并参照《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和监管。
  通知强调,对利用弃婴牟利或从事违法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收养弃婴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根据计划生育条例,非法收养也属于违法行为,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请注意法律条文中的最后一句话。
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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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社 会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洛阳市救助接收安置工作操作程序》
对弃婴、孤儿等四类人员救助更规范
&&&&本报讯 (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刘文栋)近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洛阳市救助接收安置工作操作程序》,这是我市首次对弃婴、孤儿、社会流浪未成年人以及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接收安置程序进行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操作程序》明确规定,市救助管理站接受的对象为6周岁以上或6周岁以下且随同监护人或者亲属求助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应由发现人与救助管理站联系,并直接送定点医院实施救助;涉毒及涉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由发现人及时报辖区公安机关处理;求助的境外未成年人,应联系辖区公安机关确认其身份后,再救助处置;对言语不能表达、重度残疾、智障儿童等疑似未成年人,由公安机关估算年龄出具证明,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父母双方判刑或父母一方判刑一方失踪的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的,由辖区公安机关送救助管理站临时救助,并提供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户籍、年龄、家庭其他成员等)。&&&&■弃婴&&&&在洛阳市区内捡拾的弃婴,送市儿童福利院养育;非洛阳市区捡拾的弃婴,由捡拾地的福利机构安置,也可送市儿童福利院安置。不过,捡拾人现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出警确定身份后,应由出警民警在送弃婴的同时,规范填写统一印制的捡拾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送交儿童福利院安排救助。发现已经死亡的弃婴,出警民警应直接联系殡仪馆,并出具发现过程证明材料,殡仪馆应按规定接收处理。&&&&■孤儿&&&&洛阳市区内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生活无着落的孤儿,由民政部门送市儿童福利院养育;非洛阳市区的同龄孤儿,由辖区的福利机构养育,也可送市儿童福利院养育。送养时辖区民政局需携孤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所在地县(区)民政局、乡(镇)及村(社区)委员会意见,监护人转移公证书,近亲属自愿放弃监护声明,户口迁出证等相关资料。&&&&■城市“三无”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安置,需由“三无”人员先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对拟送往市社会福利院入住的危重病人,需先由辖区民政部门对其实施临时救治,待病情稳定康复后,由社区携带证明材料,将其送入市社会福利院入住。&&&&城市“三无”人员送养时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社区出具的“三无”证明,并加注办事处意见;三甲以上医院一个月内的体检身体证明,包括:乙肝五项、胸透、癫痫病等;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卡、医保卡,残疾人证;旁系亲属提出的无扶养能力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生活困难无扶养能力证明,并加注办事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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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孤儿问题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拜托各位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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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地方都有建立弃婴岛。大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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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送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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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报讯 (记者陈林森)近日,泉州市民政局、民宗局、公安局联合发文通知,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收留抚养弃婴孤儿工作, 切实保障弃婴孤儿的合法权益。不得私自收留弃婴孤儿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有利于弃婴孤儿成长的原则,有效施行分类安置已收留抚养的弃婴孤儿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收留抚养的条件,除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及上述三类主体兴办的收留弃婴孤儿机构从事的收留弃婴孤儿活动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宗教为名从事收留弃婴孤儿活动。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私自收留弃婴孤儿,一旦发现弃婴孤儿,要第一时间向宗教工作部门通报,并为弃婴孤儿做好及时必要的救治工作;应严格落实办理代(寄)养手续,积极引导重度残疾和疑难病症孤儿送交当地福利机构抚养,对不符合收留抚养基本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将责令其停止收留行为并强制送到儿童福利机构抚养。落户问题集中处理解决据调查统计,目前泉州市有177处宗教活动场所收留抚养弃婴孤儿576人,其中未办理落户的92人、未就学的46人。民政、民族宗教、公安等部门将协同排查辖区内因缺失相关证明材料而无法落户的宗教活动场所收留的弃婴孤儿,并登记造册。公安部门对登记在册的弃婴孤儿,在采集DNA检材后先行办理落户手续,后再跟踪比对结果做相应处置。不属于被拐卖儿童的,会积极为其寻找父母或亲属;与民政部门合办或签订代养协议的收养机构,以及已经与民政部门签订代养协议且具备落户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可接受弃婴孤儿落户;宗教活动场所不具备落户条件的,统一由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儿童福利机构(未设立儿童福利机构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到辖区内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登记,集中落户于该儿童福利机构集体户,未设立儿童福利机构的县(市、区)要在当地民政部门所在地址上新设立集体户用于解决弃婴孤儿落户,待设立儿童福利机构后再整体迁移到福利机构所在地。已经落户的,不再变更。保证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还强调,对确为弃婴孤儿的,经民政部门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并发放基本生活费。同时,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保证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无法录入全国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的,将其纳入低保,确保弃婴孤儿在入学、医疗、康复、就业等各方面享受国家同等待遇。此外,应避免已收留抚养的弃婴孤儿在姓名、穿着等方面带有明显宗教特征,不在日常生活中对弃婴孤儿灌输宗教思想,禁止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打骂虐待儿童等。(()-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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