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半夜施工扰民怎么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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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修施工扰民时间上的规定是早上几点,晚上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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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大型机械工地半夜施工噪声扰民 该如何起诉_律师帮_网上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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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械工地半夜施工噪声扰民 该如何起诉
17:21:51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网消息近日,本地网民通过提问:我们是塔山西路附近的居民。自胜利南路隧道开工以来,施工单位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几乎天天彻夜施工,并且使用噪声特别大的大型施工机械-俗称&拆楼机&施工,半夜也不停工,已向环保部门反映多次,至今没有根本的改观,我们决定对这一施工企业采取法律措施。但我们至今不知该施工企业的具体名称,也不知该如何取证,如何起诉。望能的到您们的帮助。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若要起诉施工企业,一定要查出施工单位名称,可通过查询车牌号来查询施工企业或其它办法,取证应进行录像取证,并委托检测部门检测噪声大小。
  你好,可以采取录音录相或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另外需要进行噪音分贝是否超标鉴定。收集证据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继续加大向环保部门投诉力度,争取让环保部门处罚。建议向烟台电话台投诉,公开爆光。
  法律知识小讲堂: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产品,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和其他水上设施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由海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科学划分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合理规划交通干线走向和各类功能区域。
  第八条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包括该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批复。
  第九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需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的十日内批复;因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加重污染的,不得批准。
  第十条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申报排放的原因、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声源基本情况和防治措施。
  公安部门应当在接到申报后十日内批复。批准排放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不批准排放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环境噪声监测公告。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加强对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设置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被检查者应当接受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四条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处理或者移交处理;污染程度严重的,应当立即处理或者立即移交处理。
  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在下列区域内不得建设、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
  (一)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
  (二)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四)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区域。
  第十六条因使用工业固定设备、流动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造成污染的设备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图、运行时间、噪声值、防治措施和相关技术资料。
  前款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属于突发性的重大改变致使环境噪声污染加重的,应当在改变后三日内重新申报。
  第十七条从事工业生产以及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金属、非金属、食品等加工项目的,应当符合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第十八条在居民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内,不得从事下列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活动:
  (一)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
  (二)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
  (三)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工业生产活动。
  第十九条工业产品产生噪声的,生产者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如实载明排放噪声的强度。超过噪声限值的,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一条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超过噪声限值并严重污染环境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限制其作业时间或者责令其停工治理。工程抢修、抢险除外。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除受特殊地质条件限制外,不得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确需使用的,不得在夜间和午间作业。
  第二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进行前款规定的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居民。
  第二十四条在中、高考等特殊期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及高架和轻轨道路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第二十六条在已建成或者将要建成的铁路和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确定间隔距离,并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门窗等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辆超过噪声限值的,不得在城市市区内行驶,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或者通过年度检验。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根据噪声污染程度和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划定机动车辆禁鸣区域、路段以及大型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禁行路段、时间,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喇叭;
  (二)在非禁鸣区域、路段长鸣喇叭;
  (三)在城市公共场所调试喇叭。
  第三十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安装警报器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外,禁止使用警报器。
  第三十一条铁路机车驶经城市市区以及机动船舶航经城市市区的港口和航道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在居民住宅区从事商业贸易、餐饮娱乐、体育以及组织旅游、培训等活动使周围居民受到环境噪声影响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进行治理;经治理仍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三)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四)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
  (五)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
  第三十四条在经营活动中安装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鼓风机、发电机、水泵等产生噪声污染设备的,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第三十五条使用伴唱机、乐器、健身器材等进行家庭娱乐活动、身体锻炼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安装家用空调器室外机的,应当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严重超标的,应当责令其停业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经限期治理仍不符合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作业时限或者停工治理决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作业时限,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封存产生噪声污染的器材或者设备。
  前款规定的封存的期限,不得超过三日。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或者擅自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或者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有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关联法规:
  第四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到检举、控告后不按规定处理或者移交处理的;
  (二)对申报的事项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批的;
  (三)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建筑施工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有关设施、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的;
  (四)泄露被检查者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五)为超过噪声限值的机动车辆办理登记或者通过年度检验的;
  (六)利用职权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四十一条受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加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发生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免除其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偶发性强烈噪声,是指偶然排放的、峰值高于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既定数值的强烈噪声。超过上述标准的既定数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二)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之间的期间;
  (三)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的期间;
  (四)建筑施工,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的施工。
  第四十三条振动污染的防治与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刘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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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调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如何“根治”?&&本报记者 乔亚楠/文 翁叶俊/图
1月5日23点33分,解放四路金水湾工地仍在施工。
1月6日00点13分,解放四路金水湾工地机器轰鸣。
「三亚的城市发展很快,建筑工地、新增项目也不断增加,一些建筑项目夜间施工屡禁不止,产生的噪音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施工工地又和执法人员玩起“躲猫猫”——」
〖核心提示〗
「近日,本报接到多位市民打来的热线,反映夜间工地施工扰民,市民因此无法好好休息。向有关部门反应后,相关执法人员前来处理后,工地又故态重萌继续施工。据了解,本市已出台《三亚市夜间施工管理办法》,对此种情况将如何处置?执法人员在日常的执法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又将如何破题?记者将一探究竟。」
1.多个工地通宵开工 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在迎宾路与凤凰路的交口处,同时有多个工程正在施工,住在附近的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中的宝宝才几个月大,每天晚上工地都会传来挖掘机轰鸣以及打桩的声音,好不容易哄睡的孩子经常被这些声音吵醒,家人还要继续哄孩子,也无法正常休息。
“这些工地都是‘玩命’开工,有时候是晚上10点多开工,施工到凌晨2点多钟,拨打了好多次市长热线或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电话,但停工两天又开始施工了。”马女士说道。为此,记者来到了马女士所说的工地,询问施工人员是否存在夜间施工的问题,值班的保安指向墙上张贴的一份夜间施工许可证,说工地是有夜间施工的许可,但记者看到这份许可证上的有效时间早已过期。
随后,一位自称工地负责人的黄姓男子告诉记者,该工地并不存在夜间施工的问题。“我们又不赶工期,根本没有夜间施工扰民,可能是周边其他工地施工的噪音影响到了周边居民吧。”该男子回应道。
对于此事,记者尝试向该工地的多位施工人员核实,他们都拒绝回答。而紧邻该工地的小区居民、保安都向记者表示,这工地经常通宵施工,或是凌晨2点多才开始开工,他们多次投诉都没有效果,只好紧闭门窗,尽量降低传到房间里的音量。
记者也多次在夜间前往该路段查看,但由于工地外有围挡,进出的大门紧闭,无法确认每个工地是否存在夜间施工的问题。
而据另一位市民反映,在解放四路某楼盘工地,附近居民也是多次受到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前来查处的执法队员一来,工地就暂时停工,等待执法队员离开,又再次开工,连续投诉并没有让工地停止施工。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施工技术来说,除了混凝土浇灌这种工序需要持续作业,以避免楼层出现裂缝影响质量,大部分工序都不需要通宵作业。而且例如打桩机在业内已推出低噪音的型号,但由于成本较高,目前大多数工地用的还是老款设备,施工的声贝非常高。再加上不少工地都是商业楼盘用地,都是希望工期越短越好,提早交房,就非常容易出现通宵施工的问题。
“其实夜间施工风险很大,工人的安全也是个问题,执法局也会进行查处,但是工地就是抱着侥幸心理,每天加班2~3个小时,市执法局也不一定能查处到。”这位业内人士说道。
随着三亚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地、新增项目不断增加,仅仅在迎宾路上同时就有10多个项目正在建设中,而这些项目大多紧邻住宅小区,屡禁不止的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2.噪音防治法标准明确 夜间施工需依规申请
对于夜间噪音,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四章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禁止夜间(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上述规定提到的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就是夜间施工许可证,记者也向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了解我市对这一许可的审批要求。
据《建筑工地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许可审批服务指南》,只有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为保证工程质量技术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的作业,因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特殊需要,这三种情况下施工单位才可以提出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许可,并且施工单位应在拟进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三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每年在高考、中考期间停止该许可申请。
此外,获得许可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将备案情况向社会进行告示,包含施工区域两端、居民小区、学校等需要向社会告示的区域,施工时间长、影响范围大的应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告示,接受社会、市民的监督。
市国土监察支队副队长陈改众告诉记者,夜间施工许可的时间段为当天晚上22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一般考虑到对周边市民的影响,原则上每个项目夜间施工申请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审批仅为一天。
“为了严格控制噪音污染,申请单位是需要通过质检站审核确认为工艺需要,通过环评,拥有施工许可证等材料,在经过现场核实后才能核发夜间许可证,所以每个月下发的夜间施工许可并不多。”陈改众介绍说。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城市5类环境噪音标准值夜间最高不得超过55分贝。在解放路市政改造路段,记者使用了手机上一款测分贝的软件显示,混凝土泵车的噪音在80分贝左右,在与施工人员了解情况时也需要提高音量才能让对方听清楚。
施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处于道路中间,来往的车辆等环境音也被算在内,无法特别准确地测量出施工设备的声贝。但考虑到两边的商户,除了需要混凝土泵车持续浇灌保证工程质量外,会尽量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我们也知道对市民的影响很大,但是如果不尽快完成,道路的通行又是问题,的确是很为难。”这位施工人员说道。
3.现场执法有瓶颈 将加强联合执法
一般市民在遇到夜间噪音污染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客服会将信息转至市执法局,由值班队员前往现场查看,或者直接拨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值班电话。但有市民反映,即使拨打了这些热线电话反映情况,工地夜间施工的问题却依旧存在。
据了解,在我市已出台的《三亚市夜间施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对于违规行为,《办法》中规定,建设工程未经备案,擅自实施夜间施工,或者逾越备案范围和规定期限的、经过备案的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夜间施工告示》,或者未实施防噪降噪措施、实施禁止性高噪声工艺或者使用禁止性高噪声工具设备严重扰民的,由市相关管理部门和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对屡教不改或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通报批评,列入企业不良行为,禁止2年内参加我市的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但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在日常的执法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首先就是对于噪音声贝的衡量和界定,由于建筑工地都是户外环境,有很多的背景音,市执法局没有专业的测噪设备,如何确定工地的噪音污染得通过专业机构。”市执法局的一位执法队员告诉记者,曾经有某酒吧多次被居民投诉噪音污染,但邀请专业机构出具噪音鉴定报告后显示是由于背景音超标。
再者就是查处难度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有队员值班进行夜间施工巡查,但是涉及的工地数量多,队员难以全部巡查到位,而且不少工地是故意躲着执法队员开工,并不是每天都夜间施工,施工的时间长短不定,有时队员接到举报电话赶到现场时,工地已经停工。
据介绍,执法人员一般只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整改,不少工地都是置若罔闻,收到整改通知书后继续施工,对执法队员的态度还十分恶劣,还曾有工地施工人员威胁执法队员人身安全。
市执法局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随着三亚撤镇设区,在各区也成立了区级综合执法队伍,由各区的执法人员负责具体的执法工作,这有利于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合作、联合执法,以后将通过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严厉打击夜间施工乱象,尽最大可能保障市民的日常生活不受噪音影响。
〖他山之石〗
美国纽约:重罚治噪音
纽约《噪音防治法》规定,在距离公寓楼一米处进行测量,所有噪音超过45分贝的声源都被禁止使用(日常说话的声音为40-60分贝)。无论是狗叫、过大的电视音响和汽车的鸣叫,都不得连续超过三分钟,上述违规超过三次,就将被罚款525~2625美元。各家商店、酒吧、夜总会的扩音喇叭声音不能让街道上行走的人听见,如果音量太大,就将最高处罚2.4万美元。
对于一般居民违反噪音法的,纽约市环保部门专门成立了处理噪音污染的机构,该机构有几十位督察员处理有关噪音的投诉,只要社区有投诉,督察组成员就会带着监测仪器,在当地社区的警察陪同下赶到现场测试噪音分贝,对违规者当场开具罚单。
日本:消除噪声靠“自律”
日本的《环境基本法》对噪音有明文限制:疗养部门和社会福利设施集中的地方,噪音白天在50分贝以下,夜里不能超过40分贝;市民居住区白天55分贝,夜里45分贝以下;住宅和商业、工业混合区域白天60分贝,夜里50分贝以下。达不到标准,有关部门会加以治理。
德国:限速降低交通噪音
在德国一般住宅的窗户都采用双层中空,这不仅起到了保温作用,也有效地降低了外界环境噪声。尤其是靠近马路的居民楼,一般在设计时会采用降噪规格更高的窗户。
为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居民楼的干扰,德国还在居民区限制行车速度。在柏林的城市网状主干道之间,30公里限速区的标志随处可见。在一些穿过居民密集区的中小干道上,还实行22时至早晨6时之间限速30公里的分时限速规定,尽量避免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另外,在居民区,建筑施工作业严格限定时段,小区露天运动场也明示开放时间,一般都禁止中午和晚上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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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订热线:(0   投递投诉:(8   报料电话:、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如题,我是苏州市南环新村的普通居民,小区边上有个工地从去年就开始施工建设,直至今日仍未完工。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工地三天两头的整夜施工,每次都是噪音特别大 ,导致周围居民整夜无觉可睡。打苏州市环保局的电话 ,工作人员就一句话,这个工地夜间施工是通过环保局审批的。一次两次 次次都这样。我就想问问苏州市环保局的各位领导,你们在审批签字的时候有没想过周围几千居民的正常作息休息?有没考虑过孩子在这样的噪音下根本无法入睡?你们只考虑到工地施工是否延误工期,有没考虑过我们老百姓的正常生活保障?你们既然是环保局就应该以老百姓的利益为先,否则你们设个噪音扰民的投诉热线还有何意义?
楼主发言:5次 发图:0张 | 更多
  希望有高人指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这样整夜的没觉睡太痛苦了,哪位大神出个招解救我们吧,跪谢了!  
  这个跑哪个版块去了?发的八卦怎么跑这啦?这谁看到到啊,这是要哭瞎的节奏啊,投诉无门,想上网寻求点帮助也不行啊。  
  社会传真呀
  恐怕很难,但睡眠很重要,建议淘宝买个耳塞,顺便买点小号的夜明灯在厨房卫生间开着增加安全。不要太焦虑了。
  打朝晖帮你忙!  
  @天生丽质难自弃8
00:36:32.0  打朝晖帮你忙!   —————————————  朝辉帮你忙越帮你越忙  
  打当地环保局电话  
  @懒羊羊当大厨8
01:15:33  打当地环保局电话   -----------------------------  环保局说是通过审批的,这是合法扰民!  
  我也是这边的,三点钟被吵醒,打投诉电话人家说是审批过的,还要两个晚上都是。真的,打110也没人理你。这边施工持续很久了,时不时晚上折腾下,等到大早上又安静了  
  楼主可以做个炸药包炸了工地,最直接有效有办法。
  @chaofan_75
06:40:57  楼主可以做个炸药包炸了工地,最直接有效有办法。  -----------------------------  有时候被吵的真有这种想法了,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现在会有这么多暴力事件,尼玛这都活生生被逼的好么,昨天晚上又开始不停的施工了,我真是快疯了。难道就没人管?  
  @chaofan_75
06:40:57  楼主可以做个炸药包炸了工地,最直接有效有办法。  -----------------------------  @也许放弃才是幸福 11楼
17:11:57  有时候被吵的真有这种想法了,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现在会有这么多暴力事件,尼玛这都活生生被逼的好么,昨天晚上又开始不停的施工了,我真是快疯了。难道就没人管?  -----------------------------  你死了就好了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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