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拨缴工会经费费拨缴率和兑现率?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拨缴工会经费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拨缴工会经费费的计算基数。因此計提拨缴工会经费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而不是实发工资总额

应提拨缴工会经费费=计税工资总额*2%

借:管理费用--拨缴工会经费费

貸:其他应付款--拨缴工会经费费

上缴经费=应提取拨缴工会经费费数*40%

借:其他应付款--拨缴工会经费费

4、工会支出时:(企业留存的60%部分用于岼时的工会开支)

借:其他应付款--拨缴工会经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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