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参两参人员买断工作能否继续回原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填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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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两参人员最新待
篇一:《全国参战参试退伍兵政策落实情况通报》
全国参战参试退伍兵政策落实情况通报
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的讲话:
最近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讲话中指出,军人
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作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给予补偿,其从军期间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其特殊保障为(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全国参战参试落实情况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赣府厅发【2007】17号文
对所有企业已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个人现有养老金基础上,上浮10%比例,增长,然后每人每月
再增加60元生活补助。(、2010年)未报告,对所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在企业下岗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30元生活补助,对所有农村和城镇无业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75元生活补助。
另外对参战老兵(三节实行慰问金)春节、国庆节、八一建军节。每人每节200元整。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民优字【号文
一、给予在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以后入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月每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150元,所需要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2010年未报告)。现已达到220元。
二、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两参”退役人员由130元增到170元。(2010年未报告)。2009年元月份起执行。现已达到220元。
辽宁沈阳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民发
[2009]21号)和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已退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民发[2009]18号)精神,从日起,对企业已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生活补助70元,达到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和发放渠道及民政、劳动、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仍按沈民
[2008]28号和沈民[2008]71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所有“两参”人员发给350元的生活补助。{两参人员最新待}.
浙民优【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未领取定期补助的参战人员给予生活补助(数额多少未报告)。
在企业参战参试人员未领取定期补助的人员给予发参战补贴(金额多少也未报告)
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黔民发[2007]48号文,优抚标准随经济发展在不断变化,其中2008年标准如下:
贵州省对参战老兵新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已经2010 年12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旅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二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
1、复员军人:指日前入伍,持有复员或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按照现行国家
政策,可以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每人2540元每季度。
2、退伍军人:指日后入伍,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必须持有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带病回乡证明,并且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方可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每人1200元每季度。
3、参战退役人员:指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对这部分人员的认定主要以本人档案记载为依据,也可以通过二名参战战友证明认定。从日起国家对这部分人员实施了定期生活补助,每人1200元每季度。
4、根据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参战参试人员农村参战退役人员,每年每人2.5万元的医疗费,由医院撑握住院报销,没有支付完的由民政部门收回。
对城镇参战人员,每月增加250元医疗费由自己撑握支付。
佛山市篇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落实两个补齐政策申报表》
篇三:《两参人员稳控工作汇报》
工 作 汇 报
中共***回族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乡“两参”人员稳控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主要汇报三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乡现有“两参”人员4名,涉及乡域东街、甘河、峡滩三村。从今年初启动该项稳控工作以来,我乡对4名人均全面落实了稳控措施。目前,4人均情绪稳定。其中1人在砚峡乡矿上班,担任吊车司机;1人从事运输业;1人在西阜商城从事建筑材料销售;1人为农民工。
二、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领导抓稳控。全县“两参”人员稳控工作启动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村社(单位)人员,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会议精神,抽组司法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联合武装、民政等业务部门,成立专门的稳控工作小组,及时启动了全乡稳控工作。采取责任领导包户、业务骨干包人的方法,确定了4名科级干部和4名业务骨干为具
体责任人,每名科级干部负责1户重点户,每名业务骨干负责1名重点稳控对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随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有效地杜绝了上访现象,为稳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是政策优扶抓稳控。乡村两级通过深入调查4名重点稳控人员的家庭和生活状况,将其全部列入全乡扶贫政策优扶重点对象,在低保办理、医疗救助、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惠农政策落实上优先扶持。并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两参”人员抚恤金,使其充分感觉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健全机制抓稳控。今年以来,我们把“两参”人员稳控工作列入全乡维稳工作责任制。在重点人员监控管理上,推行乡、村、社三级联抓机制,对其家属由乡上包村干部和村社干部重点负责,定期开展入户走访。通过包干人员的正面教育和家庭成员的侧面引导,将重点稳控对象的上访念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乡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主动参与,和对重点人员上访事项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维稳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解困稳定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两参人员最新待}.
靠实领导、强化措施、优化思路、创新机制,全力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乡域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坚持稳控工作零报告制度,全力做好稳控人员思想动态监控。二是加大政策优扶力度。依托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危旧房改造等扶贫政策,优先解决重点稳控人员的困难和诉求,稳定其情绪,杜绝上访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健全稳控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包户、业务骨干包人责任制,充分发挥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作用,努力构建适合乡情实际的稳控工作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篇四:《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有关关政策性问题解答》
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有关关政策性问题解答
1.问:关于在罗布泊核试验场区从事过水文地质勘探任务的部队退役人员能否按照与原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退役人员对待?为核试验基地押运物资、核试验基地借调部队人员,在核试验基地驻扎一年两年的,是否登记?{两参人员最新待}.
答:根据民政部《实施意见》的解释,只要与核试验部队驻同一区域的部队、在核试验场区内执行过任务的部队、为核试验提供后勤保障的部队退役人员,都应认定为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应予以登记认定。
2.问: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证件档案丢失身份认定问题?
答:在具体工作中,对这类问题“易粗不易细”,只要本人确属参战或参试军队退役人员,经已经确认身份的同批战友2至3人的证明,即可认定。
3.问:“无工作单位”如何界定?
答:近年来,由于国有企业的改制、倒闭、破产、重组,所有制形势的多元化,“无工作单位”的界定问题很难把握。既要把政策落实好,又不能引起其他人员的攀比,造成新不稳定因素。根据部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当前的信访形势,我们对“无工作单位”的界定问题提出以下原则:以是否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为界线,只要是因企业改制、倒闭、破产,没有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的失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应认定为“无工作单位”,应予以登记认定。
4.问:既是参战人员又是残疾军人,是否登记?
答:对既是参战参试人员又是残疾军人,应予以登记(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人员除外)。这类人员按就高原则,只享受残疾抚恤金待遇,不享受生活补助。
5.问:人户长期分离,无法核实工作情况的是否登记?
答:对人户长期分离的人员,必须要求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认定,对不按程序办法登记、不积极主动配合向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登记部门有权不予登记。
6.问:符合登记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被开除公职的是否算无工作单位?
答:对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中因各种原因被开除公职的,只要不是敌我矛盾,没有重大犯罪行为的,没有享受其他生活待遇的,应认定为无工作单位,予以登记。
7.问:参加抗洪抢险、唐山地震救灾、处置“六四”事件、处置宁夏回族骚乱事件的军队退役人员,能否按参战对待,予以登记? 答:根据民政部的《实施意见》,关于参战人员的界定范围非常清楚。参加抗洪抢险、地震救灾不属于对敌作战范围。“六四”事件和宁夏回族骚乱事件属人民内部矛盾,上述军队退役人员不能按参战对待,不予登记。
8.问:自主择业的参战参试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能否享受生活补助?
答:参战、参试的自主择业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不能享受生活补助政策。当时,他们复员时,已按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拿到了他们的经济补偿。对参加过核试验的自主择业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应予以登记,参照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关政策规
定进行体检。
9.问: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中,原8023部队和其他涉核人员没有被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破产企业中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要求落实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如何解释?
答:根据民政部的解释,这次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这类人员虽然生活补助标准和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一致,但在待遇上是有区别的,这类人员只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国家优待政策。因此,民政部等部门在制定《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时没有将这类人员纳入范围,是有依据的。
10.问:在乡和城镇的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是否全部登记?
答:根据(民发〔2007〕99号)文件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因此,参战退役人员只登记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有工作单位的不予登记。 根据(民发〔号)文件规定,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比照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进行体检,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因此,这次登记要求,对已体检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还没有体检的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不论在农村和城镇的都要登记,对已体检和还没有体检的人员登记审核表进行分类上报。
11.问:参战但正在服刑的退役人员是否登记?
答:对这类人员,目前暂不予登记,待刑满释放后,再无犯罪记录且表现突出的,由村委会(区社)和派出所出具证明,县区民政部门方可认定身份,从认定之月起享受生活补助。
12.问:对这次漏报人员是否不再登记?
答:由于这次调查摸底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重,是不可能的。对漏报人员,只要情况属实,县区民政部门应予以认定,逐级上报。{两参人员最新待}.
13.问:部分退役人员档案有参战记载,可退伍证上的部队代号不在认定范围,是否给予登记?
答:对本人档案有参战记载,部队代号不在认定范围的退役人员,应先予以登记,同时将部队代号、参战时间以及参战类别等详细情况上报省厅,省厅汇总后报民政部,由民政部与军方协调确认后,再予以认定。
14.问:对参战部队留守人员是否按参战人员对待? 答:对整建制参战部队的留守人员,应视为参战人员,给予登记认定。篇五:《仁民街社区走访两参人员记录表》
仁民街社区走访两参人员(动员购买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记录表{两参人员最新待}.
两参人员签字:
走访时间:
日篇六:《2016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
2016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作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两参一改”工作的决定,保证“两参一改”工作在中心有效落实,推动中心工作作风实现新的突破,把百姓办事“零障碍”工作进一步向前推进,根据中心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市作风办《市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两参一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为依据,以认真履行中心职能、优质服务办事群众、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廉洁从政为重点,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让群众深感中心机关工作作风的新变化,新突破。通过“两参一改”工作,切实加强与群众间的密切沟通联系,使中心百姓办事“零障碍”工作真正取得群众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两参一改”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对本单位的实施工作负总责。副主任为副组长,牵头负责实施工作。中心作风办(设在中心督查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三、“两参一改”的人员组成
一是社会代表评议组成员。按照“两参一改”的实施时间,提前一周由市作风办从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作风评议员中确定不少于20人作为社会代表评议组人员。
二是服务对象代表评议组人员。按照具体实施时间,由中心提前一周提供服务对象代表名单(一般不少于50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零障碍”网站向社会开通报名热线、发布公告,接受服务对象公开报名,由市作风办确定服务对象代表评议组人员。
四、“两参一改”的内容
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成上级交办工作情况;{两参人员最新待}.
完成“三重一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
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情况;
履行职能、执行公务、服务群众、工作效能、廉洁从政情况;
对上次“两参一改”评议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五、“两参一改”时间
中心每年开展两次“两参一改”工作,具体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将提前报市作风办批准同意。
六、工作程序
1、事前报告。中心在既定“两参一改”活动时间前一周及时将活动时间、地点和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作风办,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现场巡查。中心“两参一改”现场巡查地点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呼叫中心。
3、工作汇报。现场巡查后,由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向与会人员报告中心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整改措施等。
4、现场答询。与会人员根据中心工作情况等提出质询、发表意见和建议,中心相关领导现场给予解答或作出承诺,同时做好记录。
5、公开评议。由市作风办向与会人员发放评议表,现场对中心工作情况等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由市作风办现场公布。
6、落实整改。按照市作风办“两参”督办整改通知书具体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完成时限,并连同通知书一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到位。
七、配套措施
1、进一步推进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一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要挂牌办公,熟悉业务流程,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认真履行首问责任。二是深化服务承诺制。要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承担违诺责任。三是严格履行限时办结制。对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凡符合要求、材料齐全,必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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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有关关政策性问题解答两参人员补助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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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关于在罗布泊核试验场区从事过水文地质勘探任务的部队退役人员能否按照与原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退役人员对待?为核试验基地押运物资、核试验基地借调部队人员,在核试验基地驻扎一年两年的,是否登记?
答:根据民政部《实施意见》的解释,只要与核试验部队驻同一区域的部队、在核试验场区内执行过任务的部队、为核试验提供后勤保障的部队退役人员,都应认定为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应予以登记认定。
2.问: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证件档案丢失身份认定问题?
答:在具体工作中,对这类问题“易粗不易细”,只要本人确属参战或参试军队退役人员,经已经确认身份的同批战友2至3人的证明,即可认定。
3.问:“无工作单位”如何界定?
答:近年来,由于国有企业的改制、倒闭、破产、重组,所有制形势的多元化,“无工作单位”的界定问题很难把握。既要把政策落实好,又不能引起其他人员的攀比,造成新不稳定因素。根据部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当前的信访形势,我们对“无工作单位”的界定问题提出以下原则:以是否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为界线,只要是因企业改制、倒闭、破产,没有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的失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应认定为“无工作单位”,应予以登记认定。
4.问:既是参战人员又是残疾军人,是否登记?
答:对既是参战参试人员又是残疾军人,应予以登记(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人员除外)。这类人员按就高原则,只享受残疾抚恤金待遇,不享受生活补助。
5.问:人户长期分离,无法核实工作情况的是否登记?
答:对人户长期分离的人员,必须要求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认定,对不按程序办法登记、不积极主动配合向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登记部门有权不予登记。
6.问:符合登记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被开除公职的是否算无工作单位?
答:对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中因各种原因被开除公职的,只要不是敌我矛盾,没有重大犯罪行为的,没有享受其他生活待遇的,应认定为无工作单位,予以登记。
7.问:参加抗洪抢险、唐山地震救灾、处置“六四”事件、处置宁夏回族骚乱事件的军队退役人员,能否按参战对待,予以登记? 答:根据民政部的《实施意见》,关于参战人员的界定范围非常清楚。参加抗洪抢险、地震救灾不属于对敌作战范围。“六四”事件和宁夏回族骚乱事件属人民内部矛盾,上述军队退役人员不能按参战对待,不予登记。
8.问:自主择业的参战参试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能否享受生活补助?
答:参战、参试的自主择业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不能享受生活补助政策。当时,他们复员时,已按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拿到了他们的经济补偿。对参加过核试验的自主择业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应予以登记,参照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关政策规
定进行体检。
9.问: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中,原8023部队和其他涉核人员没有被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破产企业中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要求落实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如何解释?
答:根据民政部的解释,这次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这类人员虽然生活补助标准和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一致,但在待遇上是有区别的,这类人员只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国家优待政策。因此,民政部等部门在制定《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时没有将这类人员纳入范围,是有依据的。
10.问:在乡和城镇的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是否全部登记?
答:根据(民发〔2007〕99号)文件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因此,参战退役人员只登记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有工作单位的不予登记。 根据(民发〔号)文件规定,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比照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进行体检,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因此,这次登记要求,对已体检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还没有体检的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不论在农村和城镇的都要登记,对已体检和还没有体检的人员登记审核表进行分类上报。
11.问:参战但正在服刑的退役人员是否登记?
答:对这类人员,目前暂不予登记,待刑满释放后,再无犯罪记录且表现突出的,由村委会(区社)和派出所出具证明,县区民政部门方可认定身份,从认定之月起享受生活补助。
12.问:对这次漏报人员是否不再登记?
答:由于这次调查摸底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重,是不可能的。对漏报人员,只要情况属实,县区民政部门应予以认定,逐级上报。
13.问:部分退役人员档案有参战记载,可退伍证上的部队代号不在认定范围,是否给予登记?
答:对本人档案有参战记载,部队代号不在认定范围的退役人员,应先予以登记,同时将部队代号、参战时间以及参战类别等详细情况上报省厅,省厅汇总后报民政部,由民政部与军方协调确认后,再予以认定。{两参人员补助}.14.问:对参战部队留守人员是否按参战人员对待? 答:对整建制参战部队的留守人员,应视为参战人员,给予登记认定。2016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两参人员补助篇二
2016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作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两参一改”工作的决定,保证“两参一改”工作在中心有效落实,推动中心工作作风实现新的突破,把百姓办事“零障碍”工作进一步向前推进,根据中心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两参人员补助}.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市作风办《市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两参一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为依据,以认真履行中心职能、优质服务办事群众、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廉洁从政为重点,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让群众深感中心机关工作作风的新变化,新突破。通过“两参一改”工作,切实加强与群众间的密切沟通联系,使中心百姓办事“零障碍”工作真正取得群众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两参一改”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对本单位的实施工作负总责。副主任为副组长,牵头负责实施工作。中心作风办(设在中心督查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三、“两参一改”的人员组成
一是社会代表评议组成员。按照“两参一改”的实施时间,提前一周由市作风办从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作风评议员中确定不少于20人作为社会代表评议组人员。
二是服务对象代表评议组人员。按照具体实施时间,由中心提前一周提供服务对象代表名单(一般不少于50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零障碍”网站向社会开通报名热线、发布公告,接受服务对象公开报名,由市作风办确定服务对象代表评议组人员。
四、“两参一改”的内容
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成上级交办工作情况;
完成“三重一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
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情况;
履行职能、执行公务、服务群众、工作效能、廉洁从政情况;
对上次“两参一改”评议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五、“两参一改”时间
中心每年开展两次“两参一改”工作,具体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将提前报市作风办批准同意。
六、工作程序
1、事前报告。中心在既定“两参一改”活动时间前一周及时将活动时间、地点和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作风办,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现场巡查。中心“两参一改”现场巡查地点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呼叫中心。
3、工作汇报。现场巡查后,由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向与会人员报告中心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整改措施等。
4、现场答询。与会人员根据中心工作情况等提出质询、发表意见和建议,中心相关领导现场给予解答或作出承诺,同时做好记录。
5、公开评议。由市作风办向与会人员发放评议表,现场对中心工作情况等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由市作风办现场公布。
6、落实整改。按照市作风办“两参”督办整改通知书具体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完成时限,并连同通知书一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到位。
七、配套措施
1、进一步推进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一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要挂牌办公,熟悉业务流程,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认真履行首问责任。二是深化服务承诺制。要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承担违诺责任。三是严格履行限时办结制。对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凡符合要求、材料齐全,必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两参人员补助}.2、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通过电子系统采集申办人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评价信息,定期通报,同时运用到对进驻窗口的季度考核中。
3、实行动态评议。建立中心群众评议信息库,制度化开展动态的社会评议,公开评议结果,反馈评议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4、完善窗口管理的长效机制。将对进驻窗口及人员的季度考核纳入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专项考核内容,与进驻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总分值挂钩。
5、加强业务培训。做好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工作,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全面业务能力,提高审批办件网上办理质量,杜绝审批信息及附件不录、少录现象。两参人员稳控工作汇报两参人员补助篇三
工 作 汇 报
中共***回族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乡“两参”人员稳控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主要汇报三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乡现有“两参”人员4名,涉及乡域东街、甘河、峡滩三村。从今年初启动该项稳控工作以来,我乡对4名人均全面落实了稳控措施。目前,4人均情绪稳定。其中1人在砚峡乡矿上班,担任吊车司机;1人从事运输业;1人在西阜商城从事建筑材料销售;1人为农民工。{两参人员补助}.二、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领导抓稳控。全县“两参”人员稳控工作启动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村社(单位)人员,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会议精神,抽组司法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联合武装、民政等业务部门,成立专门的稳控工作小组,及时启动了全乡稳控工作。采取责任领导包户、业务骨干包人的方法,确定了4名科级干部和4名业务骨干为具
体责任人,每名科级干部负责1户重点户,每名业务骨干负责1名重点稳控对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随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有效地杜绝了上访现象,为稳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是政策优扶抓稳控。乡村两级通过深入调查4名重点稳控人员的家庭和生活状况,将其全部列入全乡扶贫政策优扶重点对象,在低保办理、医疗救助、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惠农政策落实上优先扶持。并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两参”人员抚恤金,使其充分感觉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健全机制抓稳控。今年以来,我们把“两参”人员稳控工作列入全乡维稳工作责任制。在重点人员监控管理上,推行乡、村、社三级联抓机制,对其家属由乡上包村干部和村社干部重点负责,定期开展入户走访。通过包干人员的正面教育和家庭成员的侧面引导,将重点稳控对象的上访念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乡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主动参与,和对重点人员上访事项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维稳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解困稳定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
靠实领导、强化措施、优化思路、创新机制,全力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乡域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坚持稳控工作零报告制度,全力做好稳控人员思想动态监控。二是加大政策优扶力度。依托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危旧房改造等扶贫政策,优先解决重点稳控人员的困难和诉求,稳定其情绪,杜绝上访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健全稳控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包户、业务骨干包人责任制,充分发挥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作用,努力构建适合乡情实际的稳控工作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在籍人员外派工作补助办法两参人员补助篇四
职工外派工作补助暂行办法(内部使用)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籍职工,不包含外聘人员。
二、产生方式
此补助办法为参考劳动法之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经公司班子成员讨论成稿,由全体职工民主通过产生。
三、具体办法
1、加班补助
1)计算方法
休息日加班补助=岗位工资×70%÷21.75×2×当月休息日加班天数
法定假日加班补助=岗位工资×70%÷21.75×3×当月法定假日加班天数
法定工作日加班无补助
2)计算说明
何人、何时、何地需要加班,由经理授权统一安排,自主加班不计入本方法。
加班天数采用计工方式统计,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期间请假不计入天数。
当日加班时间累计超过6小时,按一天计算;不足6小时,按半天计算。
2、出差补助
1)计算方法
出差补助=每日补助金额×出差天数
2)补助金额
公司提供食宿交通时,所有城市均35元/每人*每天。
公司未提供食宿交通时,食宿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在此基础上,所有城市均35元/每人*每天。
3)计算说明
何人、何时、何地需要出差,由经理授权统一安排,自主出差不计入本方法。
出差天数采用计工方式统计,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出差起始日期,以票据计算时间,当日16点之前出发当日计入天数。16点之后出发则从下一日计算。{两参人员补助}.出差截止日期,以票据计算时间,当日计入天数。
3、办公补助
1)计算方法
分为通讯补助、交通补助两种,均为定岗定额补助。
2)计算说明
本补助只适用于外派工作人员。
由本人申请,报公司班子讨论决定。
补助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班子讨论决定。
四、总体说明
1)以上补助,为叠加关系,互不抵消。
2)补助汇总后,交经理批示并报财务处备案。
3)发放日期原则上随工程结款进度,由经理安排。
4)经理有权根据公司(或项目)效益,随时调整补助额度或取消此补助。员工餐费补贴方案,员工餐补贴方案两参人员补助篇五
员工餐费补贴方案,员工餐补贴方案
“给到”APP是由中智集团旗下子公司: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一站式移动员工服务平台,内容涉及员工福利、员工激励和员工公务费用管理。用“给到”员工餐补产品企业约节约成本40%,员工所得约增加21%。
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智公司旗下首个为企业提供员工弹性福利、员工激励、员工节日福利、员工补充保险、企业餐补税优、员工体检、员工心理咨询等在内的整体员工关爱解决方案品牌。关爱通凭借全球领先的IT平台技术及强大的供应商整合能力,已成功为近10000家企业,350万员工传递了关爱。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大公司亲情化管理力度,用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稳定我们的员工队伍,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员工就餐补贴方案。二、现有状况分析目前员工没有就餐补贴,每天的就餐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费用支出较大,例如:员工月收入1200元,工作26天,日餐费5-12元,每月餐费支出130-312元,保险代扣130元。员工月实际收入758-940元。{两参人员补助}.三、餐补方案 1、补贴原则是每人每天补贴4.5元,公司将补贴充入员工的就餐卡,例如:某员工4月份工作28天,公司补贴4.5*28=126元; 2、考勤员每月汇总考勤时,同时统计餐费补助,由人力资源、财务部负责审核;劳务公司人员、实习学生不在本补贴范围内。
3、财务部依据就餐补助负责给员工餐卡充值,员工需要退就餐卡时,公司退的金额为卡片里剩余金额;
3、公司的本次补贴方案,每月多增加支出为126元*410人=51660元/月。四、就餐补充规定
1、为做到文明就餐,缩短员工就餐排队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段就餐办法,请各公司、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和遵守分段就餐办法;
2、公司提供餐
盘和筷子,除部分不能脱岗就餐的人员,其他人员必须在食堂就餐,不允许带出就餐区;
3、餐补的方式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餐人员根据个人饭量选择饭菜量,杜绝浪费现象;
4、食堂售饭人员需要做到文明服务,严格执行食堂管理规定,佩戴工作帽、手套等相关用品,避免用手直接抓取食物;
5、及时更新管理看板,做到信息准确,直观;
6、管理公开制度①食堂每周公布一次菜谱;(责任部门:办公室)②食堂提高饭菜质量,午餐至少配备两荤两素,晚餐至少配备一荤两素,尽量增加饭菜的花色品种,丰富员工的饮食生活;
7、以上补充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考核责任人。五、餐厅监督管
理办法 1、成立园区首届生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第一组成员:第二组成员:第三组成员:每届生活委员会任期三个月,各公司可以推荐本部门合适人员。生活委员会负责餐厅、宿舍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六、以下规定为下一步改善方案: 1、采购归口管理:由物管部、采购部具体负责。①粮、油、肉、蛋、调味品、冷冻制品等统一归口供应部采购,采取招标货比三家,食堂人员参与质量控制,降低采购成本,采用供应商配送方式;时令海鲜、蔬菜采购,按市场价格,由采购部、食堂采购人员负责采购,办理相关入库等手续;③食堂用灶具、餐具等设备或消耗性物资等统一归口供应部采购,食堂人员参与质量控制;④食堂设立意见箱,由生产部会同生活委员会负责收集员工提出的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实施。 2、健全食堂账目:由财务部、物管部负责;①完善资金收支账目,食堂不允许自行收取现金;相关支出按财务手续办理;②建立食堂物资账暨仓库保管帐,对食堂各类物资的收发存进行
监督控制,定期盘点,做到账物卡相符。③每半个月公布一次主副食品(粮油肉蛋等)采购价格、采购明细账和支出明细账;④每月公布伙食费收支和职工就餐情况。双拥优抚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两参人员补助篇六
孝南区双拥优抚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孝南区是孝感市唯一的市辖区,是优抚大区,驻军部队较多。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双拥优抚工作,始终把双拥优抚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在抓。为了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我区以精、准、严、实为核心,完善了优抚管理制度和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了双拥优抚工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就我区今年的双拥优抚精细化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抚恤补助工作精细化管理
(一)切实保障政策宣传与落实
在政策宣传上:结合去年政风行风评议和今天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我们利用网络、报纸、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新闻媒体对双拥优抚政策进行宣传、解答;同时编印《作风建设文件汇编》和《民政一册通》对优拥政策标准问题进行宣传,发放到乡镇场街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手中。
在政策落实上:1.关于两参人员“两个补齐”政策的落实。2007年,民政部出台文件,对无工作单位的两参退役人员实行生活补贴。2009年,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发文《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鄂办文
[2009]59号文件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09]54号),要求对城镇有工作单位两参退役人员进行两个补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有工作单位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两个补齐政策的通知》(孝感政办电[2013]33号)文件要求和孝感市民政局、孝感市财政局、孝感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直落实有工作单位两参退役人员两个补齐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孝南区政办转发了区民政、财政、人社关于孝南区落实有工作单位两参退役人员两个补齐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南政办发[2013]87号)。孝南区对符合条件的“两参”人员的身份、工作单位、工资进行了审核,并在四月底开始启动落实资金。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两参”人员46人,资金209.2万元。2013年的补齐工作测算完毕,符合条件的“两参”人员44人,需资金97.9万元,将在年底前落实到位。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标按政策予以落实。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区已于2013年12月份以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的通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新标准为: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13年我区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9066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9668元,共发放941人,发放资金1126万元,已经全部落实到位;2014年我区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0338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0580元。需发放919人优待金1245.3万元。区政府已纳入财政预算,决定于年底前落实到位。3.调整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日,孝南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提高孝南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调整提高孝南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孝南区优抚对象门诊补助:其中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年补助从150元提高到6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补助的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年补助从50元提高到300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孝南区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在扣除各定点医院医疗减免的基础上,经参保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由各定点医院给予医疗补助:其中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补助40%,年度内总额不超过6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补助的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30%,年度内总额从不超过3000元提高到不超过4000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抚对象,其住院经过定点医院医疗减免、参保机构报销、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后,个人支付仍有困难并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在医疗终结结算期间及时向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后给予医疗救助,年救助金额从不超过4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0000元;对个别患特殊大病的优抚对象,可视情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二)、加强优抚数据的精细化管理
我区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年满60岁的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严格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给予申报、审批。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依政策按程序报省、市审批,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但2004年以前残疾军人档案不齐,我们正在趁今年的伤残军人换证之机,完善所有残疾军人档案。辖内优抚对象减员情况除了依托民政办工作人员上报外我们还和殡葬管理所信息
共享、下乡入户核查,做到了及时对辖内优抚对象进行新增和减员,实现了优抚对象的动态化管理。优抚对象的身份证认证工作自2013年12月份至今,经过多次进村入户,现进入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的身份证认证9859人,认证率达到97.9%,还有一部分对象因为外出打工、投亲未联络上,第一代身份证未更换、身份证消磁、身份证遗失等原因没有完成扫描,我们正在通过多渠道联络、督办,将在今年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时认证完毕。
(三)推进优抚资金的精细化管理
1、资金使用情况。我区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按季度及时足额的将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经费发放到各类对象手中;同时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日起调标,我区于2014年一季度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2013年四季度的调标部分。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从日起调标,我区于2014年二季度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日至2014年3月的调标部分;日起,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再次调标,我们已按照新标准做好了准备工作,接到相关文件后立刻执行。每年地方配套的抚恤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配套到位;严格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医疗补助资金、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和省民政厅提出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优抚资金的规范化使用管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用于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解决优抚对象生
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对优抚对象的临时性救助、支持部队建设、辖区内各乡镇场街的双拥活动和支持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2、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活动情况。今年在全区开展了“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活动,帮助驻地部队基层连队官兵改善工作、生活和的条件。今年6月份市区一体为驻孝部队连队购置了空调捐赠予辖内基层连队,孝南出资10万元。区委、区政府每年确定为驻军兴办1-3件实事,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全力支持部队建设。朱湖农场大力支持部队建设,先后帮助95829部队农场、防化连、军事经济学院等部队改造维修有线电视前端设备共10台套,修理专用天线2付,架设微波天线2套,使部队官兵能收看到30套节目,朱湖农场联合湖北五丰科技养殖有限公司共投资40余万元,为95848部队特种作战团军事训练场铺垫一条长2公里,宽5米的碎石路。区人社部门以“军嫂不下岗、随军家属优先安排就业”为目标,对无工作、生活困难的随军家属进行岗位培训。安排2名随军家属到事业单位;区双拥办和肖港镇全力支持部队搞好军事训练活动,今年四月份95829部队到肖港白沙着陆场进行跳伞训练,我们积极与电力部门和周边村民协调,保证了部队安全完成作训任务。3、解决优抚对象三难。 2014年春节以来开展了“关爱行动”。解决了848名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其中:生活难813人、医疗难35人,住房难7户,共用去资金91.17万元。
(四)、推进优抚服务管理工作精细化。
设立乡镇“优抚之家”,切实推进优抚服务管理工作精细化。为了更好地宣传复员退伍军人有关政策,有效解决复员退伍军人的实际困难,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申请困难补助的遗属情况说明两参人员补助篇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 申请困难补助的遗属情况证明
疗养院医护劳务补贴的做法及效果两参人员补助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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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院医护劳务补贴的做法及效果
作者:马明 卢洪涛 王振波 江丽华
来源:《管理观察》2015年第04期
摘要:用绩效管理的手段,通过健全、强化疗养质量检查分析,促进疗养规章制度落实,预防和纠正质量问题,以保证疗养质量的提高。探索疗养院医护人员合理劳务补贴方法,对于稳定军队疗养院人才队伍,保证军队疗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进而提高疗养院的吸引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军队 疗养院 劳务补贴
军队疗养院担负着维护和保障军内老干部和部队官兵的身体保健任务。疗养院卫勤保障服务呈现任务重、难度大、需求多、标准高等特点,提高疗养院的管理水平,稳定疗养院人才队伍显得尤为重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疗养院可利用的资源和可承受的经济投入是有限的。如何利用绩效管理方法,设立合理的劳务补贴,合理统筹分配,使得劳务补贴的发放起到积极作用,从而稳定疗养院人才队伍,是疗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因此探索疗养院医护人员合理劳务补贴方法,对于进一步提高军队疗养院的吸引力,为部队保健服务提供优质服务队伍,保证军队疗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疗养院的劳务补贴改革的起因
我院受命成立于2005年,分为医疗区和疗养区两个院落,医疗区保持“三甲”医院框架水平,主要保障体系部队和地方病人的就医,日门诊量约1500人次,住院病人500人左右;疗养区具有地理位置优势,一年四季接待疗养员,尤其节假日疗养人员激增,任务格外繁重,工作人员常年无节假日。建院之初,由于沿用医疗的绩效管理思路,疗养科室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劳务补贴明显偏低,导致疗养工作的医护人员多希望调整到医疗区工作,人心不稳、流动较大,对疗养质量的保障造成困扰。保部队健康就是保战斗力、保打赢,做好为部队服务是军队疗养院的首要职能,合理提高疗养院医护人员劳务补贴势在必行。
2.疗养院的劳务补贴方法设计思路
疗养院的劳务补贴方法设计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质量为重心,以综合贡献评价为核心”思想为前提,坚持效益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一,综合考评科室贡献:劳务补贴不能单纯的以科室经济效益的高低来衡量,而是要对综合质量进行考评,考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经济效益。
第二,减少人为设计因素:在设计劳务补贴方案时要合理设置指标权重,对指标进行量化考评。建议可以采取同片区设立相同指标,各科室根据指标所占该片区比例方式发放劳务补贴,消除科室间采用不同方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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