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上人屋面的女儿墙高度带挑檐的应套什么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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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定额说明
建筑分册第一章基 础 工 程一、 机械土石方 说 明 1. 本节包括挖掘机挖土、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铲运机铲运土,推土 机推土,机械碾压、机械出渣等。 2. 本节适用于设计室外标高与自然地坪间的单独挖、填、运土石方。 3. 土质分类 (1) 普通土:使用锨、少量用镐操作。如砂、砂土、种植土、软质盐土、 堆积土及垃圾。 (2) 坚土:使用镐、锨操作。如密实的粘土、黄土或含有少量碎石、砾 石建筑材料碎屑的粘土。 (3) 砂砾坚土:使用镐及部分用撬棍操作。如坚硬密实的粘土、含有50% 以内的碎石、砾石、姜固石的黏土,硬化的重盐土、泥板岩及风化软石。 4. 石质分类: (1) 松石:如风化岩石、砂岩、薄层页岩及大片连结的姜固石,冻结土 (仅冻结部分)。 (2) 坚石:如硬石灰岩、花岗岩、石英石等。 松石、坚石用爆破方法开挖。 5. 本节已综合考虑了土壤湿度、土(石)层厚度、机械挖土时行驶道路类 别等,使用时不得因具体情况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土石方开挖以立方米计算。 2. 铲运机铲运堆积土、砂时,均按坚土计算。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推积土 时,按普通土计算。 3. 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的运距,指推土区或铲土区重心至弃土区重 心的直线距离。重车上坡,坡度超过10%的因素已在定额中考虑,不单独计算。 4. 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的直线距 离计算。当挖土区至卸土区重心间有障碍时,按汽车行驶最短距离计算。 5. 回填土机械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挖掘机台班数量乘系数1.25,垫板按实际用量 的30%摊销,铺设用工及辅助用工按实计算。 二、 基础土石方及排水 说 明11. 本节适用于设计室外标高以下部分的需全部大开挖的基础土石方工程。 包括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等的挖土。 2. 基础土石方按不同深度已综合考虑了挖土放坡、工作面、土石方场内运 输、石方出渣、运渣、钎探,基础回填土、回填灰土等。因此不得因具体情 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3. 定额内未包括支护坡桩,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 轻型井点降水、大口径井点降水,包括设备、井点管安装、拆除、抽水、 抽水设备25公里以内的场外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基础土石方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的内包水平 投影面积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基础垫层底的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2. 基础挖土遇石方时,石方部分按第一节石方爆破子目乘以下系数:松石 1.15;坚石1.3。爆破后的出渣、运渣不再单独计算(当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 或爆破时需覆盖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防护措施时,其发生的费用 另行计算)。 3. 平整场地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四周2米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其工程量按建筑物体 体积计算: (1) 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高度,有山墙者自±0.00至山 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平屋顶自±0.00算至建筑物檐口。 (2) 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不包括 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水平面积乘地下室地 坪至建筑物±0.00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 内计算。 5. 轻型井点降水、大口径井点降水,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无轴线 按中心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 大口径深井降水分打井和抽水,其打井工程量按米计算,抽水按台班计 算。 三、 桩基础及强夯 说 明 1. 本节包括打预制钢筋砼桩,机械钻孔、人工挖孔钢筋砼灌注桩,夯扩成 孔桩,震冲桩及强夯等。 2. 打桩的土壤级别已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调整。 3. 强夯已包括低锤满拍,设计无规定时,扣除子目中低锤满拍部分。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截面积计算。 砼管桩的空心部分应扣除,但设计要求加填充料时,另行计算。 2. 机械钻孔、人工挖孔钢筋砼灌注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加0.6米乘设计断 面计算。 3. 夯扩桩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夯扩桩工程量=(设计桩长+复打总长度+0.6)×钢管外径截面积 复打总长度为每次复打长度之和。 4. 碎石震冲桩、石灰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乘设计桩断面计算。 5. 打桩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打桩机台班数量乘系数1.25;垫板按实际用量 的30%摊销,铺设用工及辅助机械按实计算。 6. 桩承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小于0.3平方米的孔 洞、嵌入承台内的钢筋、铁件。 7. 强夯工程量计算: (1) 强夯按处理地基的有效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以设计为准,设计无规 定时,按建筑物外围纵横轴线,每边各加4米计算。 (2) 强夯是按照夯点不间隔排列顺序、依次夯够设计击数计算的。如设 计要求分遍夯击时,其夯击工程量乘遍数计算。 四、 基础与垫层 说 明 1. 本节包括砖、石、砼、钢筋砼基础、钢筋砼基础梁和基础垫层。 2. 除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基础垫层外,其它基础垫层均包括挖土、 运土,其挖、运土不再另行计算。 3. 基础部分(除个别项目外)分含土方、不含土方两种。当设计要求大开 挖时,套用不含土方定额子目,土方另计。套用含土方子目遇石方时,石方 部分按第一节石方爆破子目乘下列系数:松石1.65,坚石2.00,爆破后的出 渣、运渣不单独计算,定额中所含内容也不扣减。 4. 独立基础扩大面以上至设计室内地坪以下的砖、石、钢筋砼柱等,已综 合在相应的基础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5. 基础大放脚重叠部分,小于0.3平方米的孔洞,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 管子、防潮层所占体积不扣除。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垫层: (1) 满堂基础垫层按建筑物底层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内包面积 乘垫层厚度计算。局部加深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垫层工程量内。 (2) 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垫层,按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底面积乘垫层平2均厚度计算。 (3) 条形基础垫层按基础设计轴线间长度乘垫层断面积计算。 (4) 独立基础间的条形基础垫层,按基础设计轴线间长度乘系数0.95后, 再乘垫层断面积计算。 2. 基础: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满堂基础、设备基础、 杯型基础、地下室基础除外),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 (1) 条形基础,按其设计轴线间长度乘以设计砌筑材料断面积计算。 (2) 独立基础,按柱以下扩大面的体积计算。 (3) 砼、钢筋砼满堂基础按建筑物底层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内 包面积的设计基础体积计算。 (4) 砼、钢筋砼设备基础、杯型基础,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 钢筋砼基础梁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断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五、 地 沟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本节定额按国标J331编制。 2. 本节列有靠墙砖地沟、不靠墙砖地沟、钢筋砼地沟等。定额内综合了地 沟挖土方、运土方、回填土、垫层、砌筑、抹灰、沟盖板、地沟梁制安、钢 筋砼地沟防潮等全部工作内容。 3. 定额内的挖土类别已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调整。 地沟按设计断面以延长米计算。第二章墙 体 工 程说 明 1. 本章包括砖墙、石墙、钢筋砼墙、框架间墙、轻体墙等。 2. 定额中的砖规格为240×115×53毫米标准粘土砖。如使用同规格的炉渣 砖、粉煤灰砖等,工料数量不变。 3. 现浇钢筋砼墙中,综合了层高3.6米以上工具式钢模板超高所增加的工 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基础与墙身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 身。建筑物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地下室设计地面标高以上为墙身, 以下为基础。 2. 砖墙按不同厚度分别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不 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预留孔洞所需工料不再增加)、圈梁、过梁、构 造柱、砼烟道、通风道和嵌入墙体内的钢架、钢筋、铁件、木砖、伸入墙内 的梁头、梁垫、檩头、垫木、门窗走头、屋架端头、嵌入外墙的钢筋砼板头 所占面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 三皮砖以下的腰线、挑檐不增加;但砖垛、三皮砖以上的挑檐、腰线、按其 凸出墙面的部分,折成所附墙的面积,并入墙内计算。 3. 墙身长度:内外墙均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4. 砖墙高度: (1) 外墙高度: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外墙带女儿墙算至女儿墙顶面。 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墙中心处的板底);有檐口天棚者, 算至屋架下弦另加20厘米。 (2) 内墙高度: 内墙位于平板或梁下者, 算至板或梁底面; 位于屋架下者, 算至屋架下弦底面;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面另加10厘米。 抹灰部位 抹灰及涂刷工程量 外墙内侧抹灰 外墙工程量×0.93 内墙两侧抹灰 内墙工程量×1.94 框架外墙内侧抹灰 框架外墙工程量×0.87 框架内墙两侧抹灰 框架内墙工程量×1.80 (3) 坡屋面内外山墙的山尖部分,按平均高度计算。 5. 框架间内、外墙按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其长度按设计轴线间距离计 算。其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或楼面)至钢筋砼梁底间距离计算。 6. 石墙:内外墙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设计高度计算。 7. 毛石挡土墙、毛石护坡,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毛石挡土墙与其基 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面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上为墙,以下为基础。 (基础套用构筑物部分围墙毛石基础子目)。 8. 现浇钢筋砼墙、电梯井壁,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乘设 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 的孔洞所占面积(预留孔洞所需工料不再增加)。与现浇砼墙一起整浇的砼 梁头、板头,并入墙面积内计算。 9. 预制砼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预制水磨石窗台板按延长米计算。预制水磨石隔断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定额内已包括磨光打蜡,其安装铁件按图纸用量计算,套用焊接铁件价格。 10. 预制砼漏空花格墙按花格厚度,以花格外围面积计算。 11. 轻体墙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12. 厕所、浴室木隔断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隔断中的门扇,并入隔3断内计算。 13. 附墙烟道、通风道及其他: (1) 砖砌附墙烟道(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折算成面积, 并入所附墙身面积中计算。其排烟口、出灰口、垃圾道门、垃圾斗、铁篦子、 垃圾箱和砼盖板另计。 (2) 预制砼烟道、通风道,按设计烟道、通风道总高度,分不同孔数以延 长米计算。其铁插入口、出灰口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14. 石棉瓦墙、铁皮墙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5. 吊式活动木隔断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包括暗梁、吊轨、侧 门的制安及刷硝基清漆。 16. 零星砌体以立方米计算。零星砌体适用于厕所蹲台、小便槽、水槽腿、 煤箱、垃圾箱、台阶挡墙、花台、花池等。 17. 墙体立面防潮层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8. “轻体墙”中的油漆工程量,按其墙体工程量乘以相应定额子目中“油 漆面积”,套用装饰分册。 19. 外墙和内墙装饰面积,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 20. 外墙内侧、内墙两侧一般抹灰和涂刷,其工程量按下表计算:第三章 柱、梁、板及其它工程说 明 1. 本章包括砖、石柱、钢筋砼柱、梁、板、楼梯、阳台等。 2. 定额中的模板分别按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板、木模板及砖地(胎)模 和砼地(胎)模编制,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3. 定额中的钢筋是按手工绑扎、 部分焊接编制、 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4. 现浇钢筋砼柱、梁、板的工具式钢模板超高(指层高大于3.60m)因素已 综合在相应定额内,其超高所增加的人工、模板支撑不再另行计算。 5. 预制钢筋砼框架柱、梁接头,柱接柱,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 算。 6. 小型构件指砼体积在0.1立方米以内,定额中又未列项目的构件。 7. 凡采用泵送砼施工的工程(非滑模),其砼柱、梁、板、墙按各自工程 量计量规则计算(墙、板工程量折成体积),合并套用泵送钢筋砼框架梁、 柱、板、墙子目。 8. 定额中电渣压力焊、冷挤压钢套管子目,仅用于钢筋定尺长度的搭接。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砖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按设计柱断面以米计算。 2. 石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以立方米计算。 3. 钢筋砼柱: (1) 预制钢筋砼柱 ,按设计长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柱牛腿并入柱体 积内计算)。 (2) 现浇钢筋砼有梁板桩,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楼板上表面高度乘断面, 以立方米计算。 (3) 现浇钢筋砼无梁板桩,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帽下表面高度乘断面, 以立方米计算。 (4) 现浇钢筋砼框架柱,有楼隔层的,柱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或楼板上表 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地下室或满堂基础的框架柱高度,自地下室室内地 坪或满堂基础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工程量按柱高乘断面面积以立方 米计算。无楼隔层的柱高,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 算。 (5)构造柱: 高度自基础圈梁上表面至柱顶,无基础圈梁时,自设计室内 地坪至柱顶,以延长米计算(构造柱与砖墙咬口的砼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 不单独计算)。 (6)室外雨蓬柱: 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柱顶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4. 钢筋砼梁: (1) 现浇单梁、连续梁、框架梁按柱或墙间的设计轴线长度乘断面,以 立方米计算。 (2) 现浇圈梁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以米计算(定额中已综合圈梁兼过梁的 因素)。圈梁与嵌入墙内的阳台梁连接时,圈梁长度扣除嵌入墙内阳台梁长 度。 (3) 现浇、预制过梁按设计洞口宽度以米计算。 (4) 悬挑梁按其最大断面面积乘以墙体设计轴线至梁端头的长度,以立 方米计算,套用“框架梁”定额。 (5) 预制梁、预制框架梁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预制框架梁接头已 综合在定额内)。 (6) 泵送或非泵送砼的滑模框架、剪力墙,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7) 现浇、预制梁下的砼梁垫,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5. 钢筋砼板,按设计轴线间内包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坡屋面钢筋砼板,乘 屋面坡度系数)。 (1)现浇无梁板(系指由柱头直接支承的板)的柱帽已综合在板内,不单独 计算。 (2)现浇有梁板系指板下带梁并与板构成一体。现浇有梁板的梁高指板下梁4的净高度。其工程量计算分别为:板按“钢筋砼板”的计算规则计算;板底 梁:主梁按设计轴线长度乘断面计算,次梁按其净长乘断面计算。 (3)用于工业厂房的预制屋面板,定额按两边自由排水编制。设计为其他排 水形式时,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① 两边自由排水:1 ② 一边自由排水,一边内天沟排水:0.932 ③ 一边外天沟排水,一边内天沟排水:0.889 ④ 两边外天沟排水:0.915 ⑤ 两边内天沟排水:0.863 (4)现浇、预制挑檐板,按设计轴线间的长度,乘以外挑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外挑宽度指外墙外边线挑出部分)。翻起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挑檐内计算。 (5)现浇、预制天沟板,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天沟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6)双T板定额,其挑檐部分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6. 钢筋砼楼梯及其它: (1)砼整体楼梯(包括楼梯板、踏步、平台梁、斜梁),按楼梯间水平投影 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厘米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也不增 加。 (2)踏步式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周数计算。 (3)钢筋砼筒壳、双曲薄壳,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3平方米 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壳体中依附的边缘构件,如边梁、端梁、横隔板等构 件,檐口挑檐等体积均并入壳体积内计算。 (4)钢筋砼雨蓬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梁雨蓬中的梁已包括在 子目内,不单独计算,但嵌入墙内的梁(包括无梁雨蓬),按雨蓬宽度以米 另行计算,套用过梁相应定额。现浇钢筋砼水平遮阳板,按伸出墙外的水平 投影面积计算,套用无梁雨蓬相应定额。 (5)钢筋砼阳台按挑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及嵌入墙 内的梁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6)砼栏板、砖栏板按延长米计算(砼扶手已综合在定额内)。 (7)砼檩条、支撑、天窗上下档、砼池槽、小型构件、压顶按设计尺寸以立 方米计算。 7. 柱、梁、板等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螺栓及面积在0.3平方米 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但留孔所需工料也不增加。 8. 各种柱、梁及板的抹灰及涂刷,按以上规定计算出工程量,乘以相应子 目中的抹灰面积,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内容。 9. 各种柱、梁的镶贴,按装饰分册中有关规定计算,套用装饰分册有关内 容。第四章楼、地面工程说 明 1. 本章包括楼、地面,楼、地面垫层,楼、地面防潮层,台阶,散水,伸 缩缝,栏板,扶手等。 2. 定额中“工业建筑”地面及垫层,仅适用于钢筋砼排架结构的工业建筑, 其它结构工业建筑的楼地面及垫层,套用“公用及民用建筑”楼地面及垫层 定额。 3. 地面定额中包括运土、回填土、地面面层等;楼面定额中包括楼面找平 层、面层等。楼、地面垫层按规则单独计算。 4. “工业建筑”地面的踢脚线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5. 卷材和刷热沥青防潮层,定额内均包括第一遍冷底子油和附加层工料。 6. 伸缩缝定额适用于屋面、地面、墙体等部位的伸缩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及垫层,按设计主墙间轴线(无轴线的按中心线)尺寸,长乘宽 以平方米计算。扣除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及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面积。 不扣除墙架柱、间壁墙、通风道、附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和暖气槽、壁龛的开口处面积也不增加。 “公用及民用建筑”的单个房间面积(轴线间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至200平 方米以内时,该房间水泥砂浆及砼楼地面、垫层工程量乘系数1.10;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上时,该房间楼、地面层、垫层工程量乘系数1.14。 2.踢脚线工程量计算: ① 水泥砂浆踢脚线工程量,按相应楼、地面子目中的踢脚线含量乘楼、 地面工程量计算。 ② 水磨石及块料面层踢脚线,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 3.楼、地面防潮层按主墙间设计轴线尺寸长乘宽以平方米计算。与墙体连接 的翻起部分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4.台阶、散水、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各种伸缩缝按不同用料分别以米计算。外墙伸缩缝如内外两面填缝时,其 工程量按相应定额乘系数2。 6.水磨石及镶贴块料面层楼地面,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屋面、非保温屋面防水层、屋面排水及屋面烟囱等。 2. 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等构件、定额中均综合了制作、拼装、安装、接头 灌缝、砼垫块、表面喷涂等。 3. 坡屋面中除钢檩屋面外,定额中已包括檩条、檩条以上部分及封檐板、 博风板等。钢檩条仅包括檩条以上部分。 4. 保温平屋面分女儿墙内天沟排水、女儿墙外天沟排水、挑檐无天沟排水、 挑檐天沟排水四种形式。定额中已综合了找平层、隔气层、保温层、防水层、 女儿墙内侧及压顶抹灰等。 5. 本章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注明为净料时,增加刨 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时,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时增加5毫米,圆木构件 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立方米。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木屋架、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等均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木屋架中的 木夹板、垫木、风撑及与屋架连接的挑沿木等并入屋架内计算。 2. 坡屋面按檐口外边线(或封檐板、博风板外边线)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屋 面坡度系数计算。 3. 保温平屋面按屋面下外墙外围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风帽底座、 风道沟等所占面积。保温层设计平均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规定进行调整。 定额防水层是按三毡四油一砂考虑的,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根据屋面排 水形式进行相应调整。 4. 非保温屋面防水层按屋面下的外墙外围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计算。 5. 水落管按设计长度计算。水斗、落水口按设计个数计算。铁皮天沟、檐 沟按米计算。 6. 屋面烟囱自屋面板顶面算至烟囱顶面,以米计算。 屋顶类型 平顶 坡 顶 高跨比 1/2 1/3 1/4 1/5 1/6 1/8 坡度系数 1 1. 1.118 1.077 1.05 1.03 屋顶类型 坡 顶 高跨比 1/10 1/12 1/16 1/20 1/24 1/30 1/40 坡度系数 1.02 1.014 1.008 1.005 1.004 1.00 1.001第五章屋 面 工 程第六章门 窗 工 程说 明 1. 本章包括木屋架、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瓦屋面、铁皮屋面、各种保温平5说 明 1. 本章包括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金属门窗等。 2. 定额中的门、窗木材用量,材种已综合考虑,一律不予换算。 3. 当设计玻璃品种、厚度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调整,其它不变。 4. 定额中的普通窗适用于平开式,上、中、下悬式,垂直中转式及推拉式。 5. 定额子目中列有相应的油漆面积。使用时,按设计刷油种类,套用装饰 分册。 6. 门、窗五金铁件已综合在定额内,除注明者外,不得另行计算。推拉、 平开大门未包括地滑轨、地轮、吊滑轮、吊轮,发生时另行计算。 7. 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彩板门窗,防盗门等,定额中均包括安装用工及 安装材料,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8. 木门定额中包括安装门锁,如设计不要求安门锁时,扣除其门锁数量, 同时每把门锁扣除0.15工日,其它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木窗、金属窗均按设计洞口面积计算;其组合缝的填充料、盖口条及安装 连接的螺栓,铁件等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 木门金属门均按设计洞口面积计算。 (包括门亮子, 但半圆上亮子除外) 。 3. 木门连窗按洞口面积计算。 4. 铝合金门连窗工程量分别计算,窗的宽度算至门框外边。 5. 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及门上部带有半圆上亮时,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套用相应定额。其分界线以窗或门的上横框裁口线为界。 6.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7. 钢筋砼框上装窗、门扇,其工程量按扇的外围面积计算。钢筋砼框制作, 套用预制钢筋砼小型构件定额。 8. 冷藏冻结保温门按扇的外围面积计算,冷藏门樘架按升口外围尺寸计算。 内口若作普通门扇按相应定额计算。 9. 金属门的制作,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几何尺寸以吨计算。 10. 射线防护门、钢管铁丝网门,按门扇外围以平方米计算。射线防护门的 铅板厚度,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11. 门窗钉披水条、盖口条按框宽度以延长米计算。 12. 木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1. 内墙、梁、柱、板底抹灰及涂刷,按第二章、第三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 算出抹灰工程量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2. 零星项目及小面积抹灰、涂刷、按设计抹灰、涂刷面积计算。 3. 地面刷各种涂料,其工程量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架、柱、 间壁墙、通风道、附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和暖 气槽、壁龛的开口处的面积不增加。第八章金属结构工程说 明 1. 本章包括钢墙架、钢支撑、钢柱、钢吊车梁、钢平台、钢屋架、钢天窗 架及球节点钢网架等。 2. 金属结构定额综合了构件制作、拼装、安装、场内运输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金属结构按设计主材几何尺寸,以吨计算。钢板为多边形者,按矩形计 算,不扣除切边、切肢和孔腿的重量。 2. 山墙防风桁架、套用防风桁架定额;柱间支撑、垂直支撑,套用钢支撑 定额。 3. 计算吊车梁时,吊车梁旁的制动梁、制动板的主材用量应单独计算,套 用制动梁定额。 4. 钢平台、操作台包括平台的柱、梁、板、斜撑、拉条及连接件等主材重 量,但平台栏杆应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5. 计算钢柱、钢屋架、钢托架、天窗架工程量时、依附其上的牛腿、悬臂 梁、檩托、横档支爪、檩条爪等分别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 6. 屋架单榀重量在0.5 吨以内者,套用轻型屋架定额。第九章 脚手架及超高费一、脚手架 说 明 1. 脚手架不分材质和搭设方式,均按本定额执行。 2. 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物,所搭设的脚手架,均套用综合脚手架 定额。 3. 综合脚手架定额中已综合了内外墙砌筑,砼柱、梁、墙浇注,上料台、 内外装饰、及高度在3.6米以内的天棚装饰脚手架,使用时不再计算其它脚手 架费用。 4. 建筑物天棚高度超过3.6米所搭设的装饰用脚手架,已综合到有关定额 中,使用时不再单独计算。6第七章 一般抹灰及涂刷工程说 明 (一) 本章中各种抹灰砂浆厚度、配合比系综合考虑的,不得调整。 (二) 天棚及柱面抹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抹小园脚、柱线脚及天棚高 级抹灰装饰线等。使用时,不得因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5. 定额所列单项脚手架定额,仅适用于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 架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2. 单层建筑物的高度以6米为准。当檐口高度大于6米时,其超过部分套用 每增高1米定额(增高小于0.6米时不计,大于0.6米而小于1米时,按每增高1 米计算)。 3. 单项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垂直墙面面积计算。搭设砖、石、砼独立 柱脚手架(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者),按柱断面外围周长加3.6米乘柱高计算。 围墙脚手架按里脚手架定额套用。但二砖以上和石砌围墙,高度大于1、2米 时,套用里脚手架定额并乘系数2。围墙高度自设计地坪算至围墙顶。其长度 以围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超 高 费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凡建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屋面板顶)在20米以上,按其 下列规定计算“超高费面积”(“超高费面积”系指可计取超高费用的面积, 简称“超高费面积”)。 2. “超高费面积”的计算 ①有自然层的建筑物, 按自然层计算 (包括高度大于2.2米的技术层、 设备层) , 但层高超过3.3米部分要累加,按每3.3米折算一层,折算后小于2.20米时不 计。大于2.20米时,再计增一层“超高费面积”。 ②无自然层的建筑物, 其超过20米的部分按每3.3米折算一层, 折算后小于2.2 米时不计,大于2.2米时,再计增一层“超高费面积”。 3. 高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塔楼等,均不计算高度,但计算建筑面积。 4. 同一建筑物其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超高费面积”。 5. 超高费定额仅列非封闭式一种。当建筑物需封闭时,按封闭部分的外墙 面积,套用竹笆封闭定额。 6. 砖混结构的超高建筑物,按相应高度的超高费标准,乘系数0.8。 7. 超高费包括:脚手架增加费、垂直运输机械费、人工降效费,施工用水 增加费、通讯联络费、排污清理费、人员上下费、照明避雷及其他费。第十章构筑物及零星项目说 明 1. 本章分综合项与单项定额两部分。凡设计文件中的构筑物工程,选用标 准图的(国标或省标),均套用综合项目中的相应定额。72. 综合项与单项定额中的烟囱、水塔脚手架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 时不得调整。 3. 综合定额中的烟囱、水塔、化粪池、检查井、管沟等所含的土方,其土 质类别与挖土深度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不同时,不得调整。 4. 定额综合项中不包括门窗材烘干费,预制砼构件蒸养费,构件场外运输 费。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一 综 合 项 说 明 1. 烟囱综合项定额是按国际GB11,抗震烈度7度,风压分别按50千克/ 平方米(45米以内)和70千克/平方米(45米以上)编制的,烟囱以外的配套 项目,可根据设施规定套用相应定额。 2. 砖烟囱及水塔综合项定额,包括自基础挖土方、砌筑或砼浇捣至地上部 分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座”计算。 3. 水塔综合定额是按省标LG251,国标S847(砖塔身带水箱、砼塔身与保温 水箱)编制的。 4. 化粪池、检查井综合项定额是按S214、LS3编制的。包括自挖土方至砌筑 或浇捣砼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座”计算。 5. 综合项定额中的排水管道包括挖土方、管道垫层、基础等工程内容。当 管道平均埋深(管顶至自然地坪)超过1米时,按单项定额计算。 6. 室外排水管道不论人工或机械铺设,均执行定额,不得调整。 7. 道路综合项定额不含土方,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套用第一章相应定额。 8. 零星项目综合项定额是依据省标LJ111,LJ113编制的。其附属安装配套项 目另行计算。 二 、 单 项 说 明 1. 单项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按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2. 单项定额中钢筋砼烟囱筒身、圆形贮仓壁,是按钢滑模施工编制的。如 采用其他模板,可以换算调整。 3. 单项定额中钢筋用量,按设计图纸的用量加损耗计算。其损耗率为:烟 囱筒身、水塔、贮水(油)池、贮仓、地沟、检查井、化粪池及预制支架等 各为3%;其它项目(包括烟囱、水塔基础)为2%。 4. 毛石砼系按毛石占全部砼体积的20%计算的, 设计要求不同时, 不得调整。 5. 单项定额中设有烟囱,水塔内、外脚手架定额,其他项目的脚手架,按 第九章的相应定额计算。 6. 钢滑模施工的钢筋砼烟囱筒身、贮仓筒壁是按无井架施工考虑的,使用 时不再计算脚手架或竖井架。钢滑模施工用的操作平台,其工料已计入钢模 定额内,不另计算。子目内包括了提升支撑杆的重量,当设计规定利用支撑 杆代替结构钢筋,在计算钢筋用时,扣除支撑杆的重量。 7. “钢滑模制作”定额,仅作为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和预算价格之 用。 8. 构筑物抹灰,可套用第七章中相应定额,但抹灰人工乘系数1.2。 9. 室外排水管道定额,其沟深是按2米以内(平均自然地坪至垫层上表面) 考虑的,当沟深在2~3米以内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1;3米以外者,综合 工日乘系数1.18。 10. 室外排水管道,不论人工或机械铺管,均执行定额,不得调整。 11. 室外排水管道定额中未包括管道土方、垫层和基础,使用时另行计算, 套用相应定额。 12. 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烟囱 (1)烟囱基础: ① 砖基础与筒身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砖基以下的钢筋砼或砼底板按相应定额计算。 ② 钢筋砼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2)烟囱筒身: ① 烟囱筒身不论圆形、方形,均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0.3m2以上 的孔洞所占体积、钢筋砼圈、过梁所占体积。钢筋砼圈、过梁套用相应定额。 ② 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当设计 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本章水泥砂浆勾缝定额,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减。 ③ 烟囱的钢筋砼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等),轻质砼 填充及砼地面,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④ 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设计规 定的用量确定,套用相应定额。 ⑤ 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时,其钢筋用量根据设计规定确定,套用本 章相应定额。 (3)烟囱内衬及其内表面涂抹隔绝层: ① 烟囱内衬按不同种类材料,以实体积计算,但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② 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 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人工已包括在有关定额 内,不再单独计算。8③ 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④ 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砂浆排水坡的工 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⑤ 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面积计算,但要扣除孔洞所占面积。 (4)烟道砌砖: ①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闸门至烟囱一侧为烟道。 ②烟道中的钢筋砼构件,按相应定额计算。 ③钢筋砼烟道,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套用本部分地沟 定额(不包括架空烟道)。 (5)砖烟囱脚手架: ①砖烟囱外脚手架,以筒身高度按“座”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脚手 架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②外脚手架包括:斜道、卷扬机架、安全网。竖井架包括:工作平台、内保 护棚、安全网等。 2. 水塔: (1)基础: ①水塔基础定额是按钢筋砼编制的,如采用砖、毛石基础时,可套用烟囱基 础的相应定额。 ②钢筋砼基础以实体积计算。其基础与塔身的划分,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 底板上表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 或梁交接处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 基础内计算。 (2)塔身: ① 塔身与水槽的分界,以与水槽底相连接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水槽, 以下为塔身。 ② 钢筋砼塔身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体积。依附于塔身的过梁、 雨蓬、挑檐等工程量并入塔身体积内。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和直柱、斜柱 均以实体积合并计算。 ③ 砖塔身不分厚度、直径均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砼构件所占体 积。砖璇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④ 砖塔身包括表面厚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本章水泥砂浆 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减。 (3)塔顶及水槽底 ①钢筋砼塔顶(不论是锥形、还是球形)及水槽底(不论是平底,还是拱底) 其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 壁和圈梁。 ②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另列项目计算。 (4)水槽内、外壁: ①与塔顶和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壁。保温水槽外 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的水槽壁按 内壁计算。 ②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 并入体积内计算。 (5)水塔脚手架 ①水塔脚手架按水塔高度以座计算。水塔高度系设计室外地坪至塔顶的高度。 ②外脚手架包括塔身外架子、简易架子、水槽内、外架子、斜道、卷扬机架、 安全网等。内脚手架包括塔身内架子,水槽内、外架子,卷扬机架、安全网 等。 ③每座水塔只能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水塔钉防寒板、抹灰及门窗油漆等, 不另外计算脚手架费用。 (6)其它: 铁件、铁梯、围栏、砖砌体加固筋,单独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 贮水(油)池 (1) 贮水(油)池底、壁、盖均以立方米计算。 (2) 池底与池壁划分:当平底,池壁有扩大部分时,以扩大部分的上端 为界,以下为池底,以上为池壁;当池壁无扩大部分时,以池底的上表面为 界,以下为池底,以上为池壁。 当锥形底,有壁基梁时,以基梁的底面为界,以下为池底,以上为池壁。当 无壁基梁时,以锥形上坡口为界,以下为池底,以上为池壁。 (3) 当平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另行计算。 (4) 壁基梁的高度,自梁底算至池壁下部底面。壁基梁工程量单独计算, 套用相应定额。 (5) 无梁池盖柱的高度,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包括柱座、柱 帽的体积。 (6) 池顶盖除包括顶盖部分的体积外,其中无梁盖包括与池壁相连接的 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包括主、次梁的体积,球形盖包括边侧梁的体积。 (7) 各种池盖中的进气孔、透气管、水泥盖等,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 得另行计算。 (8) 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 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94. 贮仓 (1) 矩形仓 ① 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漏斗),各按不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立壁和斜 壁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基础、支撑漏斗 的柱和柱之间的连系梁,可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② 仓壁耐磨层,可按第十一章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③ 脚手架可按第九章有关规定计算,套用双排脚手架定额。 (2) 圆仓: ① 本定额适用于高度在30米以下,仓壁厚度不变,采用钢滑模施工的圆形 仓。如盐仓、粮仓、水泥仓等。 ② 圆仓工程量应分别按仓基础板、仓底板、仓顶板、仓筒壁以立方米计算。 ③ 仓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砼柱,包括柱底座、柱帽、合并计算工程 量,套用相应定额。 ④ 仓顶板及其顶板梁,合并计算,套用仓顶板定额。 ⑤ 板式仓基础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第一章的满堂基础定额。 ⑥ 仓壁高度自基础板顶面算至仓顶板底面,以立方米计算。扣除0.05平方 米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但每扣除10平方米孔洞的面积,需增加人工:0.43 工日,模板材0.293立方米,模板钉0.37千克。 5. 地沟: (1) 现浇砼及钢筋砼地沟分别按沟底、沟壁、沟顶板以立方米计算,不 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套用本定额。 (2) 沟壁与底的划分,以沟板底上表面为界。沟壁与沟顶板的划分,以 沟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 平均厚度计算。 (3) 肋形沟顶板或预制沟顶板,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6. 支架: (1) 钢筋砼支架不分形式均以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 分,如柱、梁、平台板等) (2) 支架基础按第一章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 支架安装不得计算脚手架费用。 (4) 预制支架发生场外运输,按第十二章有关规定计算。 7. 刺铁丝围墙及其大门: 刺铁丝围墙按长度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长度以延长米计(包括围墙柱和大 门柱,但要扣除大门所占长度),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柱顶。围墙上的 金属柱刺铁丝,按长乘高,以平方米计,其长度按延长米(包括金属柱), 高度自围墙顶算至柱顶。 8. 室外排水管道: (1) 室外排水管道与室内排水管道的分界,以室内至室外第一个排水检 查井为界。检查井至室内一侧为室内排水管道,另一侧为室外排水管道。 (2) 排水管道铺设定额综合了不同沟槽深度及土壤类别,使用时,不得 因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3) 排水管道铺设以延长米计算。异形接头、弯头和三通等,管道的坡 度影响已包括在定额内。 9. 检查井、化粪池及其他: (1) 砖砌井(池)壁和现浇钢筋砼井(池)壁,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计算时,与井(池)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其内径在20厘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不予扣除。所有管道或孔洞上部的砖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2) 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形、方圆 形,均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渗水孔所占体积。浆砌部分以立方米计 算,套用“砖砌井(池)壁”相应定额(其深度包括干砌部分)。 (3) 预制钢筋砼构件安装定额,仅包括安装费用。 (4) 安装大小井筒时(即上口小,下口大),其直径按下口直径计算, 每节高按70厘米,套用相应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楼地面找平层面层均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 设备基础等不做面层部分。不扣除柱(包括凸出墙面的附墙垛),间壁墙以 及0.3 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开口部分不增加。 2. 楼梯面层均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宽在50厘米 以内的楼梯井)。 3. 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子目中未包括侧面装饰,其装饰按展开面积 计算,套用相应的零星项目。 4. 踢脚线(板)以延长米乘高度计算。 5. 地面刷各种涂料,其工程量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架、柱、 间壁墙、通风道、附墙烟囱及0.30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和暖气 槽、壁龛的开口处的面积不增加。地面刷涂料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子目。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装饰分册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说 明 1. 本章中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的配合比,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 以换算。 2. 水磨石楼地面、楼梯定额中均包括抹踢脚线。当设计不做踢脚线时,楼 地面每100平方米扣除:人工38.29工日、1s3水泥砂浆0.2m3 、水泥石子浆 0.13 m3;楼梯每100平方米扣除:人工41.91工日、1s2.5水泥砂浆0.22 m3、 水泥石子浆0.15 m3。 3. “水磨石踢脚线”项目只适用单独做踢脚线的工程。“块料面层”定额 中不包括踢脚线,当设计要求做块料踢脚线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4. 螺旋形楼梯的装饰, 套用相应的装饰项目定额, 但人工、 机械乘系数1.20, 块料用量乘系数1.10。 5. 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6. 块料面层中的“零星项目”,仅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 套、拦板、扶手、遮阳板、池槽、阳台、雨蓬周边等。10说 明 1. 本章中的砂浆及其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与设 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和机械数量不变。 2. 抹灰、块料砂浆结合层(灌缝)的厚度,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 额中注有“厚度”的可以调整外,其余均不得调整。 3. 当圆弧形、锯齿形等复杂形墙面镶贴块料饰面时,均按相应项目套用定 额,但人工费乘系数1.15计算。 4. 外墙贴块料面层当灰缝宽度超过20mm时,其块料,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 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5. 隔墙(间壁)、隔断、墙面、墙裙等定额中采用的木龙骨用量与设计用 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损耗率为6%。 6. 饰面、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未包括压条、下部收边、装饰线(板) 及木基层的防火油漆,如设计要求时,分别按相应定额套用。 7. 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当设计用量与定 额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数量不变。轻钢龙骨损耗率为6%,铝 合金龙骨损耗率为7%。 8. 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 线、门窗套、压线、栏杆、栏板、扶手、遮阳板、池槽、阳台、雨蓬周边等。 9. 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当缝宽超过10mm时,大理石、花岗岩及密封胶用 量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外墙装饰抹灰: 外墙面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 m2以上孔洞所 占面积,但门窗洞口或孔洞侧壁面积不增加。附墙垛侧面面积并入外墙抹灰 工程量内。 2. 独立柱: ① 柱抹灰、镶贴块料面积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装饰高度计算。柱的其他饰面 面积按外围饰面周长乘装饰高度计算。 ② 柱帽、柱墩工程量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10个柱帽或柱墩增加人工:装 饰抹灰2.5工日,块料镶贴3.8工日,饰面5.0工日。 3. 零星项目抹灰或镶贴块料面层,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 其中栏 板、栏杆(包括柱、扶手或压顶、下坎)按外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系数2.2计 算。 4. 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5. 墙裙贴块料面层,其高度大于1500mm或小于300mm时,分别套用墙面定额 或楼地面工程中的踢脚板定额。 6. 木板条隔墙、木墙裙、护壁板均按墙的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及0.30 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木板条隔墙立楞(龙骨)所需的垫木木砖及预留门 窗洞口加楞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7. 铝合金隔墙、幕墙均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8. 内墙抹灰:内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 踢脚线、挂镜线、0.30 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但洞口侧壁 和顶面、内窗台亦不增加。垛的侧面抹灰并入内墙抹灰工程量内。内墙抹灰 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 无墙裙的抹灰高度(不论有无踢脚线),按楼地面算至天棚底面。 ② 有墙裙的抹灰高度,按墙裙顶点算至天棚底面。 ③ 有吊顶天棚的抹灰高度,按楼地面算至天棚底面另加20厘米。 9. 砖墙中的钢筋砼梁、柱抹灰,并入所附墙内。 10. 护角线的工料已包括在抹灰定额内,不另计算。 11. 内墙涂刷工程量计算同内墙抹灰。 12. 内墙抹灰、涂刷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子目。2. 定额中的天棚等级划分标准如下: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称“一级天 棚”,不在同一标高,且每一高差在200 mm以上者为“二级或三级天棚”。 3. 天棚骨架及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对于二级及二级 以上天棚,面层人工乘系数1.3,面层材料乘系数1.2。 4.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是按双层结构编制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 龙骨底面吊挂)。如采用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 材料用量应扣除定额内小龙骨及相应配件数量。 人工用量做如下调整: 对“一 级天棚”人工用量乘系数0.83;对“二、三级天棚”,轻钢龙骨人工用量乘 系数0.87,铝合金龙骨人工用量乘系数0.84。 5. 当天棚吊筋为后期在砼板上钻孔安装时,按相应天棚项目人工增加3.4工 日M100 m2。如砖墙上钻洞,搁放骨架时,按相应项目增加1.4工日M100 m2。 上人型天棚骨架,吊筋改预埋为射钉固定时,每100 m2人工减0.25工日,吊 筋减3.8kg,钢板增加27.6kg射钉增加585个。 6. 木骨架及面层的防火处理,另套用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章工程量按主墙间钉(贴)面积计算,扣除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 积,但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2.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形、高低级灯带、槽式艺术形式天棚, 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 ① 天棚抹灰面积以主墙面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 检查洞和管道所占面积。带钢筋砼梁的天棚,梁的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 灰工程量内计算。 ② 密肋梁或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井字梁天棚指井内面 积在5平方米以内者)。 ③ 檐口天棚抹灰并入相同天棚抹灰工程量内。 ④ 天棚抹灰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子目。第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三章天棚工程说 明 1. 本章天棚龙骨仅列有几种常用材料,如实际采用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其他不变。损耗率分别为:木龙骨6%,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7%。11说 明 1. 本章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如做美术图案 者另外计算。 2. 定额中所规定喷、涂刷遍数,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项目 进行调整。 3. 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划分如下: (1)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 cm2内。 (3)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 cm2以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塑及裱糊,其工程量按平方米计算。计算时 扣除门窗洞口、墙裙及0.30 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侧壁和 顶面的面积不增加,柱、垛(梁)的侧壁面积并入相应装饰面积内。 2. 木材面、金属面油漆其工程量分别按下表规定进行计算(装饰木线油漆 不单独计算)。 (1)木材面油漆 套用“单层木门窗”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定额项目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窗 单层木门窗 (木板门) 1.00 按洞口面积 双层木门窗 1.40 单层全玻门 0.83 单层木门窗带纱(一 1.36 玻一纱) 单层组合窗 0.83 双层组合窗 1.13 木百页门窗 1.40 厂库房大门 1.10 套用“木扶手(不带托板)”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定额项目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 木扶手(不带托 1.00 按延长米 带托板) 板) 木扶手(带托板) 2.60 窗帘盒 2.04 封檐板、顺水板 1.74 挂衣板、里板框 0.52 挂镜线、窗帘棍 0.35 套用“墙面墙裙”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定额项目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墙面墙裙 墙面墙裙 1.00 长×宽12窗台板、门窗口套、盖板 0.90 暖气罩 1.41 木间壁、木隔断 2.09 套用“木地板”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定额项目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地板 木地板、木踢脚线 1.00 长×宽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2.30 水平投影面积 套用“其它木材面”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定额项目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其它木材面 木板、纤维板、胶合 1.00 长×宽 板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1.20 长×宽 吸音板天棚 0.87 长×宽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1.65 单面外围面积 木栅栏、木栏杆(带 1.82 单面外围面积 扶手) 衣柜、壁柜 0.91 投影面积 (不展开) 二、三级木天棚面层 1.50 投影面积 (不展开) 零星木装修 0.87 展开面积 (2)金属面油漆 套用“单层金属面”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定额项目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金属面 金属面(单层钢门窗) 1.00 洞口面积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1.48 洞口面积 钢百页门 2.74 洞口面积 半截百页钢门 2.22 洞口面积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1.63 洞口面积 钢折叠门 2.30 洞口面积 射线防护门 2.96 框 (扇) 外围面积 厂库平开、推拉门 1.70 框 (扇) 外围面积 铁丝网大门 0.81 框 (扇) 外围面积 间 壁 1.85 长×宽 平板屋面 0.74 斜长×宽 瓦垄板屋面 0.89 斜长×宽 排水、伸缩缝盖板 0.78 展开面积 吸气罩 1.63 水平投影面积 套用“金属构件”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定额 项 目 名 称 系数 计算方 项目 法 金属 金属构件(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 1.00 重量 构件 架梁.支撑.檩条) (吨) 墙 架(空腹式) 0.50 墙 架(格板式) 0.82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0.63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档 0.71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1.71 钢爬梯 1.18 轻型屋架 1.42 踏步式钢扶梯 1.05 零星铁件 1.36 套用“平板屋面”定额(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定额项目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平板屋面 平板屋面 1.00 斜长×宽 瓦垄板屋面 1.20 斜长×宽 排水、伸缩缝盖板 1.05 展开面积 吸气罩 2.20 水平投影面积 包镀锌铁皮门 2.20 洞口面积第五章 其他工程说 明 1. 本章定额除铁件外,均不包括油漆、防火漆工料。如需做油漆、防火漆 时,套用油漆工程相应定额。 2. 本章安装项目,当材料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其人工、材料 消耗量不予调整。 3. 招牌基层: (1) 沿雨蓬、檐口、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套用平面招牌复杂项目。 (2) 定额中所称“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出面。13“复杂” 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凸起或艺术造型。招牌的灯饰均 不包括在定额内。 (3) 招牌的面层套用天棚相应面层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0.8。 4. 美术字安装 (1) 美术字不分字体均套用本定额。 (2) 定额中所称“其他面”指铝合金扣板面,钙塑板面等。 5. 压条、装饰条: (1) 压条、装饰条以成品安装为准,如现场制作,每10米增加0.25工日。 (2) 当在木基层天棚面上钉压条、装饰条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34。在轻钢 龙骨天棚面钉压条,装饰条时,其人工乘以1.68系数。木装饰条做图案时, 人工乘以1.8系数。 6. 挂板式暖气罩是指用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 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套用明式项目。 7. 柜类材料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 2. 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平面立式招牌基层为“复杂”形状时,按展 开面积计算。 3. 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徽标及 其艺术装潢等另行计算。 4. 压条、装饰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5. 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面积(长方形或正方形)计算。 6. 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7. 窗台板、筒子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8. 窗帘盒、明式铝合金轨按设计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 可按窗洞口尺寸加30cm,钢筋窗帘杆加60cm以延长米计算。 9. 货架、高货柜、收银台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包括脚的高度在内。其他柜 类项目均按米计算。 10. 其他安装项目,按实际量以定额中所示计量单位计算。第六章补充部分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墙面、墙裙、柱面装饰工程量按设计装饰面积计算。不扣除装饰木线 及小于0.30m2的孔洞所占面积。 2. 当墙体外挑宽度大于或等于20cm(净宽)时,套用外挑墙定额。 3. 各种轻钢龙骨墙,当设计的墙体龙骨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轻 钢龙骨损耗率6%。 4. 本章“天棚工程”不包括面层,其面层按子目中的面层含量套相应定额。 5. 胶合板门扇外贴柚木板或皮革软包,其工程量按扇面积计算,木门框工 程量另计。 山东省 96 综合定额注意问题 定额应用时应注意: 1、首先查看定额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与施工内容是否对应。 ★ 根据定额子目内分析内容进行直观考虑,例如:未分析模板材、 打夯机的,也就说明未考虑支模版、回填土等内容。定额内无垂直运 输机械的,也就没给考虑垂直运输。 2、查看定额含量是否能够满足正常的施工消耗。 ★ 根据定额材料含量来分析是否对应,有些定额给定的直接就是没 有砼含量的,可查找定额依据(一般情况为按照省标做法直接给定的, 红皮书有详细说明),如果不对应就应该按实调整。例如:地面板块 结合层,定额给定也就 1-2CM,而实际 4CM 左右,一般审计会给的。 特殊部位的材料损耗如果超出定额含量,亦可找甲方办理签证。 3、定额书的阅读。 ★ 定额一般在上部有工作内容,在下部有零星说明(很重要)。 4、借用定额 ★ 充分了解定额,对每个章节仔细阅读,如果没有与工程实际情况 十分对应的子项,那么我们就要进行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定额 (审计常用),我们应该就自己的工程综合考虑人工、机械、材料等 施工内容与借用定额进行比较,如对定额不了解则无法借用。 5、签证技巧 ★ 我们做的签证一定要保证有项可套,签证的工作内容及施工分项 的名称一定写全(对照着定额写,防止话语产生歧义),例如好多土 方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等容易遗漏,造成结算套项的不必要麻烦。 6、控制收支平衡(加强对上帐成本的了解与理解) ★ 记住一点,只要是有成本支出的,就必须有对应的结算收入。并 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工程量计算方法与收入的统一性。 7、加强单个分项的施工预控与日常成本分析(非常重要) ★ 施工特殊分项前要有大体预控,了解结算收入大体数值,某个分 项施工完毕了,可以单独进行一下,小范围比对。例如:浇筑楼层砼, 很容易对水泥、砂、石子等进行比较,很方便、实用。14山东省 96 综合定额相关知识(一)综合部分一、进入施工现场,甲方给予施工条件为“三通一平”,具体指什么? 场地平整: 水、电: 交通: 例题: 1、 甲方如果提供的水源在群体工程的中心, 但中心距离其中个别单体相差 200 米,如何办理签证? 签证内容: 2、如果甲方提供的为水井,要我们自行抽水,是否可以进行签证?(并简述 签证理由) 签证内容: 3、施工现场发生的停水、停电等费用时,如何处理? 二、 建筑分册中的模板、 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 (工具) 定额已包含 , 公 里以内的场外运输费用。 三、定额给定钢筋损耗 ,砼量的正常损耗 。模板材出材率为 , 门窗材出材率 。 四、劳务队伍经常要场内运输的超运距费用?这里运距怎样理解?是否应该 给予考虑,写出依据内容。 五、临时设施部分: 1、临时设施部分的施工成本在账目上该如何处理?成本分析中该如何分析? 2、我们常用水泥花砖路面,该如何结算? 3、临时设施中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可否计算人工平整场地? 4、施工现场的防护栏杆大体包括哪些? 六、临时用电成本部分: 1、在账目上是如何体现的(详细说明包含内容)?成本分析中该如何分析? 在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中要注意什么? 成本支出内容: 结算收入内容: 成本分析:比较收支项目是否对应,数额是否盈余。 七、材料价格签证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八、定额小于、以下、以内字样是否包括其本身? (二)建筑部分 第一章:基础工程1、 回填土: 如果我们基础采用采购砂回填, 压实系数取多少?套项采用何项? 2、工程下设地下室,地下室垫层底标高为-4 米(超 3m),土方为甲方开挖, 底部约 30CM 弱风化岩土方我方进行人工清理,并采用塔吊进行土方运输,将 土方放到基坑边缘 20 米处,我方采用人工搅拌砼(采用塔吊进行垂直运输) 浇筑 C15 砼垫层 100 立方(支模板),采用泵送抗渗商品砼浇筑上返梁满堂 基础 200 立方。○满堂基础土方签证(与甲方该如何办理签证,应该注意哪 1 些内容):○计算与甲方结算的基础垫层直接费:(写清楚依据即可)○计 2 3 算与甲方结算的满堂基础定额直接费:(写清楚依据即可)○如果为桩基础 4 (我方截桩)在计算满堂基础时应注意什么? 3、工程除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基础垫层外, 其它基础垫层均包含 CM 的挖运垫层土方。 4、 立方桩基础垫层 20 (我方支模板) 采用甲供商品砼 , (现场塔吊水平运输) : 分包结算工日数:(写出定额号及工日) 5、基础设计为毛石砼独立基础垫层(按上部独立基础底面积×垫层厚度=100 立方,实际测量工程量 120 立方)及毛石砼条形基础垫层(按柱间轴线×断 面面积=50 立方,实际施工工程量测量为 48 立方),劳务队伍清理基础土方。 分包结算工日数:(写出定额号及工日)基础清土方费用,可否找甲方办理 签证?简述理由? 6、积水坑抽水,工地常用水泵为多大直径的?每台日为 小时。 7、基础梁定额内包含什么内容?8、毛石条形基础,钢筋砼、砼条形基础是 否包含砖基础?如不含砖基础应如何套项?分墙裙、卫生间板块、未抹灰的电梯井道等如何处理?第三章:柱、梁、板及其它工程1、工程采用泵送商品砼,浇筑 70 米高度梁板共计 100 立方,请计算与甲方 结算工日数(我方自购商品砼,扣除 9.76 工日)? 2、现浇、预制砼挑檐板、现浇砼雨篷定额内包含石灰砂浆、刷 106 涂料,设 计做法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做法套用相应定额,定额内容 扣 减。 3、现浇钢筋砼楼梯,定额是否包括楼梯底层的基础梁? 4、楼梯下支撑休息平台构造柱该套用何项? 5、带水泥砂浆面层砼楼梯,是否包括楼梯水泥砂浆踢脚线? 6、小型构件指砼体积在 立方米以内,而定额又未列项目的构件。 7、工程内一层门厅,450×450 框架柱自+0.00 至 12 米高共四根,12 米标高 处框架梁 20 立方,框架间平板 100 平米,请计算与甲方结算定额工日数? 8、二级钢调整,钢筋调整量为 1 吨,每吨差价 元其他不变。第四章:楼、地面工程1、本工程厂房,室内无隔墙,一层地面做法:○150 厚地瓜石垫层。○20cm 1 2 厚 c20 砼随打随抹。二层、三层设计为 40 厚细石砼地面。一层主墙间轴线面 积 100 平米,二层、三层同一层。请计算与甲方结算定额工日。 2、地面定额内包括运土、回填土、地面面层等;运土、回填土是指 的运回填土、回填土。 3、水泥砂浆踢脚线计算规则? 4、定额中 1-4-71 地瓜石垫层砼散水一次压光中包含地瓜石内容,请问定额 给定为多厚的地瓜石?沥青砂浆灌缝应套何项? 5、室外坡道设计做法○150 厚地瓜石灌浆○150 厚砼随打随做花纹。工程量 1 2 合计 100 平米,请计算与甲方结算套项内容及定额工日? 6、工程用橡胶止水带套用何项? 7、定额 4-35 至 4-40 及 4-43 至 4-44 地面面层子目中包括室内回填土内容, 地面面层(包括“装饰分册”中的地面项目)是否也包括室内回填土内容? 具体规定为何? 8、4-45 子目细石砼与 1-13 子目找平层有何区别?第二章:墙体工程1、工程量 100 立方 240 厚非框架加气块砌体,构造柱 200×200 计 50 米(无 柱咬口),圈梁 100×200 计 60 米,预制门过梁 180×120(按门口计算宽度 20 米),请计算分包结算工日数:注意:如为单独定价时应与分包明确加砌 块单价,其中的计算体积是否包含构造柱、圈梁等砼构件的体积。 2、钢筋砼墙计算时,设计墙厚与定额不同时,按较厚的往小调,还 是较小的往大调? 3、零星砌体的适用范围? 4、外墙内侧、内墙两侧抹灰是否扣除踢脚线所占面积? 5、外墙内侧抹灰,外墙带女儿墙时,女儿墙的内侧已包含抹水泥砂浆,外墙 内侧抹灰是否扣除?给劳务分包开抹灰结算时对于梁柱面抹灰、室内贴有部15第五章:屋面工程1、雨篷、屋面阳台仅做防水(非保温)的情况,如何套用定额? 2、注意屋面保温层厚度,大多工程施工后屋面排水坡度改变,后期进行二次 设计时改变较大,我们应该进行综合比较,确定最后与甲方结算依据。 3、工程带女儿墙内天沟排水,○现浇水泥珍珠岩(1:10 保温层厚度 60mm); 1 ○2cm 水泥砂浆找平;○防水层(甲方外包);○2cm 水泥砂浆保护层。计算 2 3 4 给劳务开结算定额工日? 第六章:门窗工程(略)第十一章:耐酸防腐保温隔热工程(略) 第十二章:其它工程1、提升机、塔吊等设备基础是否应该计算土方,如计算应套用何项,塔吊下 基础垫层是否应该计算?提升机、塔吊内的预埋螺栓是否可以计算,套用何 项?注意塔吊下为桩,截桩费用取定。 2、工程建筑物高度 102 米使用 QTZ63 塔吊,塔吊基础为 12 立方,后期装修 阶段,我方使用双笼施工电梯一部,基础为 10 立方,请计算与甲方结算的关 于塔吊、提升机的相关项目的定额直接费(写出依据即可)?第七章:一般抹灰及涂刷工程1、室内刷涂料是否按抹灰系数得出还是进行实际计算? 2、室内门窗水泥砂浆护角及窗台抹灰可否进行重新计算? 3、工程的外墙面钢丝网(外墙满钉钢丝网)工程量是否可以按照外墙抹灰的 工程量来理解? 4、甩浆的工程量可否直接套用结算中所有抹灰的工程量?(三)装饰部分1、当二次装修工程的装饰高度超过 20 米时,按建筑分册第九章有关规定计 算“超高费面积”,套用相应子目并乘以系数 进行计算。 2、装饰工程施工与被装饰建筑物内正常营业发生交叉时,装饰工程人工费乘 系数 ,列入工程直接费内。 3、材料采购保管费:指材料供应部门在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 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其内容包 括 。采购保管费率按 计算。第八章:金属结构工程1、工程用爬梯套用何项?第九章:脚手架及超高费1、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物,所搭设的脚手架,均套用综合脚手架定 额,综合脚手架定额中已综合了哪些内容? 2、超高费是指建筑物的设计高度超过一定高度后,发生的什么费用?3、基 础超深 米后,允许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脚手架费用。 4、工程砌体施工完毕,正进入抹灰阶段,甲方进行了大量的砌体变更,要求 将砌筑好的墙体拆除,又重新进行砌筑,我方可办理哪部分内容的签证? 5、工程中只要扎设的脚手架,均须计算脚手架费用,部分在综合脚手架内包 含,但个别部位未包含。第一章:楼、地面工程1、工程设有一螺旋楼梯,投影面积 100 平米,贴花岗岩板块请计算与甲方结 算定额工日数? 2、本工程花岗岩楼梯投影面积 100 平米,其中包含 60CM 宽楼梯井 20 平米, 计算与甲方结算的定额工日数? 3、 本工程雨棚屋面做法: 1 屋面保温防水做法略; 2 4CM 厚砂浆结合层;3 贴 ○ ○ ○ 火烧花岗岩板块。工程量:屋面平面花岗岩面积 100 平米,屋面排水沟处镶 贴 20 平米,;排气帽根部计 10 平米,三面女儿墙上立面贴花岗岩 40 平米。 请计算与甲方结算的定额号及定额工日数? 4、楼地面找平层计算时,框架柱、突出墙面的附墙垛是否扣除?门洞口处是 否增加? 5、踢脚线定额单位是 。 6、大厅贴 500×500 地板砖,定额套用何项? 7、室内墙面贴条形面砖,柱面条形面砖该如何结算? 8、楼地面镶贴块料面层时,门洞口处是否可以计算?第十章:构筑物及零星项目1、综合向定额中的排水管道包括挖土方、管道垫层、基础等工程内容。当管 道平均埋深(管顶至自然地坪)超过 米,按单项定额计算。 2、室外排水管道定额,其沟深是按照 2 米以内综合考虑的,当沟深 4、我们工程普通的卫生间蹲便台(瓷砖面层),应套在 2-3 米时,综合工日 乘以系数 ;3 米以外者,综合工日乘以系数 。 2、道路综合定额是否含土方项目,实际发生如何处理? 3、定额中毛石砼按毛石占全部砼体积的 计算的,毛石的虚实体积系数 是 ,毛石的损耗系数是 。用何项?卫生间的砖砌拖布池子(瓷砖 面层)应套何项?管道底须起台,我们该怎样与甲方结算? 5、工程经常给甲方做室外的检查井直径 800 深 2.5 米(无地下水)数量 10 个、为甲方安装水泥管道(砂基础)直径 400 工程量 100 米,砖砌明沟 40 米, 请计算与甲方结算定额工日。16第二章:墙、柱面工程1、工程的楼梯间做瓷砖板块墙裙(底部为锯齿形,上部为斜线),工程量计 100 平米,请计算与甲方结算的定额工日数? 2、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时,大于 米套用墙面定额,小于 米套用楼地面 工程中的踢脚板定额。 3、工程卫生间大于 8 平米的房间墙面瓷砖 80 平米;门窗口实贴 20 平米,小 于 8 平米的墙面瓷砖 50 平米; 门窗口 10 平米, 请计算与甲方结算定额工日? 4、外墙面贴瓷砖,大面为 100 平米,窗套子(内侧至窗户)10 平米,计算结 算定额工日?第三章:天棚工程(略) 第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略) 第五章:其它工程1、工程内墙面、梁柱、天棚面刮腻子,内墙面、梁柱、天棚刷乳胶漆,定额 应套何项?外墙刮腻子和外墙抹灰工程量相等吗?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 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 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 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 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 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 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 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规 则的制定和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计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有关建筑工程计价的法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指导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 (四)发布全省有关建筑工程计价活动的各项信息。 第四条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17发包与承包计价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 管理机构负责。其职责如下: (一)根据省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行 政区域内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 动; (三)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过程中的违法、 违规行为; (四)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参与招标过程中投标报价计价结果的询价工作; (六)对招标的建筑工程标底价的编制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实行施工合同价、结算价登记制度。 第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应当在国家和省的有关法 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 第六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 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 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合 同价及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第八条 工程实施阶段的施工图预算、 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应由成本 (直 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其编制时可以采用以下计价方法: (一)工料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 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 算。 (二)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 现场条件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 位等进行编制。综合单价是包括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 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第九条 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 价。 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省制定 的统一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第十条 招标标底应当依据下列规定编制: (一)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工程消耗 量定额、计价方法以及有关规定; (二)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 (三)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 第十一条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 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第十二条 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应当依据企业 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和计价方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工程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的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发包方应将建筑 施工合同价向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登记。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 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价的确定,应当考虑市场环境、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及施 工现场因素对合同价的影响。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一)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二)可调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发包与承包双方应 约定可调整的范围及方法。对合同约定可调价有异议的,或未约定而实际发 生价格变化,发包与承包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 行调解。 (三)成本加酬金。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当结合工程建 设工期和合同价约定的方式,确定定期或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 及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 件,并在一个月内向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登记。 (二)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 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三)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18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四)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 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五)发包方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 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 期限均为 28 日。 (六)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 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承包方 无正当理由不得将该工程再次委托其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 (七)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方与承包方确认即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 依据。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工程计价活动的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 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专 业人员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 第十九条 依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 单位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故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由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 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 质证书。 第二十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 理条例》,发包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其撤销计价结果并限期改正。 (一)招标人不具备招标资格或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计价活动的; (二)标底的编制违反有关建筑工程计价规定的; (三)无正当理由将同一建筑工程委托两家以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 审核的。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登记。 (一)投标时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未履行合同价,有意抬高工程结算价的。 第二十二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从事建筑工程计价 活动中,违反有关建筑工程计价规定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情 节严重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向有关资格管理机构提请注销其执业资格。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计价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可以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 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 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 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 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 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 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 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 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 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 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 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 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19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 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 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 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 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 计层数大于 18 层,或建筑面积大于 12000m2 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 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 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 计算; 单体砼体积大于 600m3, 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 单体砼体积小于 600m3, 大于 50m3 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 50m3 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 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 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 100 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 50 元以上、100 元以下的,为 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 50 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 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 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 50 元以上的, 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 50 元以下,20 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 费价格在 20 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⑥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Ⅲ类工程。 (9)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指标者,确定类别时需满足其中一个指 标。 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 程 名 称 跨度 工 钢结构 建筑面积 业 建 跨度 单层 筑 其他 建筑面积 工 结构 檐高建筑面 多层 程 积 砖混 公用 结构 民 建筑 其他 用 结构 建 筑 砖混 工 程 居住 结构 建筑 其他 结构 烟囱 构 筑 物 工 程 水塔 筒仓 贮池 单独土石方 工程 桩基础工程 檐高 建筑面积 檐高 建筑面积 层数 建筑面积 层数 建筑面积 砼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高度 容积 高度 容积(单体) 容积(单体) 单独挖、填土 石方 桩长 单位 m m2 m m2 m m2 m m2 m m2 层 m2 层 m2 m m m m3 m m3 m3 m3 m 工 程 类 别 Ⅰ >30 >16000 >24 >10000 >50 >10000 - >50 >12000 D D >17 >12000 >100 >60 >60 >100 >35 >2500 >3000 >15000 >30 Ⅱ >18 >10000 >18 >6000 >30 >6000 30<檐高<50 6000<面积< 10000 >30 >8000 8<层数<12 8000<面积< 12000 >8 >8000 >60 >40 >40 >60 >20 >1500 >1500 >10000 >12 Ⅲ ≤18 ≤10000 ≤18 ≤6000 ≤30 ≤6000 ≤30 ≤6000 ≤30 ≤8000 ≤8 ≤8000 ≤8 ≤8000 ≤60 ≤40 ≤40 ≤60 ≤20 ≤1500 ≤<体积 ≤10000 ≤12 2、 企业劳动保险费 (六) (七) 规费 税金 (五)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四) 利润 (三) 措 施 项 目 费 1 2 3 4 (二) 施 工 管 理 费 1 2 (二)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工 程 费 用 计 算 程 序 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一) 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 Σ 工程量×Σ [(定额工日消耗数 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 数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1+2 Σ (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 施项目计费价格)×管 理费费率 Σ (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 表中技术措施项目计 费 价格)×管理费费率 1+2+3+4 Σ (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 施项目计费价格)×措 施费费率 Σ (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 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基 价) Σ (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 表中技术措施项目计 费 价格)×措施费费率 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 运输费+垂 直运输机械基础安拆 费 [(一)+(二)+(三)]×利润率 注:(一)取计费价 格 (1) + (2) (1) (2) Σ (工程量×价目表中非技术措 施项目计费价格)×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Σ (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价目 表中技术措施项目 计费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费 率[(一)+(二)+(三)+(四)+(五)中 1 ] ×规定费率 [(一)+(二)+(三)+(四)+(五)] ×规定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 ×税率 (一)+(二)+(三)+(四)+(五)+(六)+(七)建筑工程费用合计20 (三)建筑工程费率 建 筑 工 程 费 率 表 工程名称类别 费用名称 施工管理费 措施费 安全文明设施费 利润 市区 税金 县城、城镇 市县镇以外 续: 工程名称类别 费用名称 施工管理费 措施费 安全文明设施费 利润 市区 税金 县城、城镇 市县镇以外 桩 基 础 工 程 Ⅰ 5.5 2.5 1.0 4.5 Ⅱ 4.4 2.3 0.8 3.0 Ⅲ 3.3 2.1 0.6 1.2 Ⅰ 12 4.8 1.3 9.0 3.41 3.35 3.22 Ⅱ 9.0 3.9 1.0 5.9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Ⅰ 8.5 3.7 1.3 5.7 Ⅱ 7.3 3.4 1.0 3.7 Ⅲ 4.2 2.9 0.8 1.5 Ⅰ 72 26 99 Ⅱ 66 21 63 Ⅲ Ⅰ Ⅱ 5.8 2.9 0.9 3.3 单位:% Ⅲ 4.0 2.5 0.7 1.4 装 饰 工 程 构 筑 物 工 程 165 140 80 6.6 57 3.2 17 1.1 25 5.13.41 3.35 3.22 单位:% 大 型 土 石 方 工 程 Ⅲ 6.5 3.4 0.8 2.5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费用按下列规则和方法计算。 (一)人工费 人工费由完成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以及 零星工作的工日消耗数量乘以人工单价计算而成。 人工单价计算: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生产工人年人均基本工资 / 年法定工作日(元/人、工日) 2、工资性津贴21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年人均津贴额 / 年法定工作日(元/人、工日) 3、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 (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年平均非工作天数 / 年法定工作 日(元/人、工日) 4、福利费 福利费=按规定基数计提的生产工人年人均福利费额 / 年法定工作日 (元/人、工日) 5、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生产工人年人均劳动保险费用发放额 / 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基数计提的生产工人年人均住房公积金额 / 年法定 工作日(元/人、工日) 7、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按规定基数计提的生产工人年人均工会经费金额 / 年法定工 作日(元/人、工日) 8、教育经费 教育经费=按规定基数计提的生产工人年人均教育经费金额 / 年法定工 作日(元/人、工日) 9、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年均意外伤害保险金 额 / (年法定工作日×生产工人年平均人数)(元/人、工日) 人工单价=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元/人、工日) (二)材料费 材料费由完成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材料消耗数量乘以材 料单价计算而成。 材料单价计算: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一般指材料的出厂价、进口材料抵岸价格或市场 批发价。(元/每计量单位) 2、材料运杂费 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或交货地)运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所发生 的装、卸、运、堆放等过程的费用,以及运输、装卸的损耗,材料运输包装 费用及摊销费用(元/每计量单位)。其中: 运输、装卸损耗费=材料原价(或供应价)×相应材料损耗率 3、采购及保管费 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率(元/每计量 单位) 4、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按规定每批材料抽验所需费用 / 该批材料数量(元/每计量 单位) 材料单价=1 + 2 + 3 + 4(元/每计量单位)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由完成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定额机械台班消耗 数量乘以机械台班单价(或租赁单价)计算而成。 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1、折旧费 折旧费=预算价格×(1-残值率)×时间价值系数 / 耐用总台班(元/ 台班) 2、大修理费 大修理费=一次大修理费×寿命期内大修理次数 / 耐用总台班(元/台 班) 3、经常修理费 经常修理费=[Σ (各级保养一次费用×寿命期内各级保养次数)+临时故 障排除费+替换设备台班摊销费+工具附具台班摊销费+例保辅料费] / 耐用 总台班(元/台班) 4、机上人工费=年工作台班机上人工×人工单价×a(元/台班) a=1+(法定工作日-年工作台班) / 年工作台班 5、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Σ (台班燃料动力消耗数量×相应燃料单价)(元/台班) 6、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 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年平均安拆次 数 / 年工作台班(元/台班) 7、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年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年保险费+年检费用)/ 年工作台班 (元/台班) 机械台班单价=1 + 2 + 3 + 4 + 5 + 6 + 7(元/台班) 或:机械台班单价=租赁单价(元/台班) (四)施工管理费 施工管理费以拟建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装饰工程以人工费)22合计为计算基础,乘以施工管理费费率计算而成。 施工管理费=Σ (拟建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或拟建装饰工程 人工费)×施工管理费费率(元) 施工管理费费率=[某年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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