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后面加个——记字和录字女生送沉思录代表什么么意思

日记回忆录幻想志_一个字,笨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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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字,笨
    刚才在洗澡的时候,静下心来仔细的想想这些日子都做错了什么,最终发现,就一个字,笨。  人家一开始表达好感,很主动,并不代表着她完全看中你了,从你亲她却老是发现有错误的回应的时候,就应该发现,她其实,并没有真的完全喜欢你,否则怎么会对这种事反感呢,她只是觉得你还可以尝试尝试,给你点甜头,让你表现出更多的本性出来,结果你上当了吧,以为亲上了,她就非常喜欢你了,可以把你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了吧,还自以为诚实,诚实你麻痹啊,你就是个**,什么东西都和人家说了,人家和你好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可以不在意,不好的时候,所有的方方面面都变成了你致命的缺点,现在知道为什么这段时间不断的找茬挑刺了吧,还不知道悔过,还敢叫嚣自己诚实,就是一个笨啊,什么事可以和女人说,什么事必须要隐瞒着,很难,是吧,的确是的,所以这才是恋爱吗,虚虚实实,现在你逗让人摸透了,一点隐藏的东西都没了,还怎么和你玩,觉得你没意思了,不理你了,不都很正常吗?原来只是一点新鲜感,你却当作是真命天女,现在不甩你了,你是什么,了色?  早上很傻的早早起来想去看她一眼,看见了,结果又是一个减分项,人家在干活,你的反应简直是呆啊,客套话都不会说,弱爆了,出来的时候还蹭了车,人财两空啊,简直逗必。上班做自己的事,还非去找人家聊,人家还有兴趣吗,没时间,不好意思,你看,人家多会说客套的话啊,厉害了吧,知道做人的本事了吧。ipad,鸳鸯火锅,哈哈哈,买了自己留着吧,对你无语,可怜虫。  早上天气晴朗,结果下午大雨倾盆,天气果然是变化多端啊。  下班之后晚饭倒是简洁,吃完了,电影看完了两个结尾,魔法奇缘还真的很不错,坏人还是继母女巫,其实是条胖龙,搞什么不好爬高结果摔死了,结局也是惨兮兮,男女主副都很不错,算是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吧,挺好的。忍者神龟故事很简单,应该来说效果还不错,但是没有童年记忆的我,感觉只能说一般般,也许玩过游戏的会好一些吧。  有些错误啊,我老妈犯过,我骂过她,结果轮到我自己头上,还是发生了,这算是遗传吗?见人上门还穿的破破烂烂,说到我头上不会买衣服也是无力啊,不过我也的确不会,没办法。  今天我算是努力尝试了,但是最终结果是,早上搞砸了,上午没怎么聊天,下午算是聊了几句但是结果很糟糕,晚上她干脆就没回我,好吧,凉拌吧,明天起我也安静的静一静吧。  发现朋友圈她发了点有趣的东西,看来是准备放弃了,既然这段感情是由她开始,就还是由她结束吧,我耐心等待就是了。  短篇千字小说:丢失的皮箱短篇千字小说:丢失的皮箱趣事gogogo百家号阿布德尔·塞利姆,1929年生于埃及的罗塞塔。曾在开罗大学学法律,后做了几年收税员,60岁时,在英国生活了5年,为开罗一家周刊的记者。他出版有几部短篇小说集,但他的剧本创作成就更为人们所熟悉。《皮箱事件》是根据他的《丢失的皮箱》改写的,作品具有其一贯的以幽默、讽刺见长的特点,读来颇多回味。拉穆尔公司的青年职员阿默德,这天带着四只皮箱从亚历山大乘火车回开罗。出了车站,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家,谁知回到家,发现少了一只黑色皮箱。他左思右想,断定那只黑皮箱落在出租车上了。他想马上去报案,但又一想,也许司机还没发现那皮箱,还是等到明天再说吧。到了第二天早上,见司机没来,他便来到住地所在区罗达警察局报案。他走进警察局的值班警官办公室,很有礼貌地对一个埋头写东西的警官说:“早安,先生。”那警官抬头看看他,说:“什么事?”“我要报案。”那警官语气很重地说:“隔壁。”阿默德仍彬彬有礼地问:“请问找哪位?”那警官生硬地说:“值班警官阿布杜尔。”阿默德说了声:“谢谢。”就走进隔壁房间,见阿布杜尔警官正坐在办公桌旁。他一见阿默德,忙拿起放在桌子上的警帽戴上,然后用探寻的目光打量着他。当他听阿默德说是来报案的,就抓起一张纸,准备做笔录。待阿默德坐下后,阿布杜尔警官抬头望了他一眼,问:“名字?”“阿默德·谢费克·拉特菲。”“职业?”“拉穆尔公司职员。”“年龄?”“32岁。”“哪儿出生?”“埃德莫亚那。”“哪个区?”“罗塞塔区。”“哪个省?”“布拉海省。”“现在住哪?”“阿拉马利克阿拉萨利赫街28号。”阿布杜尔警官问到这儿,停下笔,看着他问:“先生,你报什么案?说简单些。”阿默德便说了他丢失皮箱的经过。但没等他说完,阿布杜尔警官打断他的话,说:“看在真主的分上请等一下,你找不到那只黑皮箱了,你认为掉在哪儿了?”“我记得把它落在出租车里了。”“完了?”“完了。”阿布杜尔警官瞪了阿默德一眼,说:“这也叫报案吗?就凭你讲的这些就能找到箱子?你还要多提供一些线索。”阿布杜尔警官接着一边做记录,一边详细地问起来:“你什么时候从亚历山大回来的?”“我坐下午四点钟的火车回来的。”“箱子的尺寸?颜色?”“第一只是大箱子,尺寸为1米半×1米,棕色;第二只1米×3/4米,也是棕色的;第三只小一些,半米×半米,黑色的;小皮包是棕色的。”“丢失的是哪一只?”“黑色的。”“里面装的是什么?”“一件厚大衣、四件衬衫、五条领带,还有一些私人文件。”阿布杜尔警官继续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再说详细一些,大衣、衬衫和领带是什么颜色?”阿默德回答说:“大衣是平纹淡灰色,衬衫是白色,领带的颜色各种各样。”阿布杜尔警官突然摔下笔,说:“什么各种各样?说清楚些,我们有必要了解。”阿默德只得耐心地回答:“一条是浅红色的,一条是蓝色的,一条是灰色的,还有一条嘛是绿底黄褐色的,最后一条是白色的。”阿布杜尔警官说:“很好。现在我们转入正题,你搭了辆出租车?”“是的。”“什么牌?”“福特牌。”“车牌号?”“4646。”“你怎么知道的?”“我习惯记搭乘出租车的牌号。”“司机的名字?”“我没问。”阿布杜尔警官停下笔,想了想,又问:“你什么时候意识到把箱子给忘了?”“到家后一小时吧。”“有没有可能丢失在别的什么地方?”“没有。”“好,你在这份笔录上签字吧。”阿默德在笔录上签了字,出了警察局,长长地吁了口气。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阿默德渐渐把丢失皮箱一事淡忘了。一天早上,公司经理把他叫到办公室,递给他一张纸条,说:“你念念。”他接过纸条,念道:“兹就第215号冒犯一案咨询事宜,请阿默德先生前来警察局。签训人:阿巴西亚警察局警长。”经理奇怪地问:“什么是冒犯案?”阿默德茫然地说:“我……我也弄不清。”经理说:“你去一趟警察局,回来后马上见我。”阿默德出了经理办公室,百思不得其解地向阿巴西亚警察局走去。一到警察局,就直奔值班警察办公室,递上传唤他的信,急切地问:“请问,这是怎么回事……”一位胖警官慢条斯理地说:“亲爱的先生,很简单,与你上个月丢了一只皮箱的报案有关。”阿默德欣喜地说:“啊,皮箱!你们找到了?”“没有。”“那是什么事?”“因为你说的4646号出租车的车主住在我们这个区,所以罗达警察局把这个案子转给了我们。”阿默德泄气地问:“那又怎么样?”“我要问你几个问题。”警官说着拿起笔,又像上次一样从姓名、年龄、职业等等边记录边询问起来。问过之后,又让阿默德在笔录上签了名。谁知一个星期后,经理又把阿默德叫到他的办公室,递给他两封信,第一封写道: 请通知阿默德先生前来本局,以便完成对他投诉案的调查。阿巴西亚警察局警长第二封写道:请通知阿默德先生速来本局。罗达警察局警长阿默德看看经理,经理没理他,他就轻手轻脚地离开经理办公室,走上大街,一时不知道该先去哪儿。思考再三,才决定先去罗达警察局。他来到罗达警察局,直奔阿布杜尔警官办公室,从口袋里拿出传票,递给他。阿布杜尔警官看了看,说:“哦——啊——请坐吧。”阿默德问:“你们找我什么事?”阿布杜尔警官说:“没啥要紧事,不要急嘛。”“我能不急吗?我还要上班,而且还得去阿布西亚警察局。”“为什么?”“因为你们把这个案子转到那儿去了。”阿布杜尔好像才想起了有这事,他“哦”了声,然后对阿默德说,叫他来,是让他看看,他们找到了一件浅灰色大衣,是不是他丢失的。等他从一个小橱子里取出一件衣服,在阿默德眼前颠来倒去让他认领时,他一眼看出不是的。阿布杜尔听他说不是的,于是,转身回到办公桌前,“刷刷”提笔写道:“本案自拉穆尔公司职工阿默德先生来本局报到之日之时记录。对我们找到的那件大衣验看后,声称不是他丢的那件,至此,本案告一段落,由他正式签字。”阿默德真是啼笑皆非,急忙拿起笔签了字,问:“完了吗?”“完了。”阿默德听说没事了,忙一看手表,已经快12点了,急忙转身出门,一扬手,乘上一辆巴士,赶到阿巴西亚警察局。他径直走进值班室,看到那个胖警官,问道:“这次又是怎么回事?”胖警官依旧慢条斯理地说:“事情有点复杂了。”他边说边把文件夹挪到面前,从里面抽出一份报告,说:“是这么回事。我们传唤了4646号出租车司机,他讲他那天没有上班,而且还提交了那天他修车的证明。”胖警官说:“我请你来的原因,是想再问一下,你有没有可能把车牌号给弄混了?”阿默德肯定地说:“不可能,我清楚记得是4646号。”胖警官说:“有没有可能是或6446号?”“不可能吧,我清楚地记得每个4字后面是个6字。”“有没有可能是6464号?”经胖警官把数字颠来倒去一说,阿默德的脑子给弄混乱了,他犹豫不定地说:“有可能吧。”“什么有可能?”胖警官追问着说,“到底哪个号码更有可能?”“我搞不清楚了,就算是6464吧。”“好吧,根据你改正的车牌号,我们再次立案调查。”于是,胖警官又作了笔录,并让阿默德签了字。经这么一折腾,已是下午两点半,上班时间早过了,阿默德只好回家。此后,平静了一个星期,当阿默德把丢失皮箱的事快忘掉时,经理怒气冲冲地把他叫进他的办公室,厉声说:“阿默德先生,你的事情还有没有个完?你那个冒犯案到底啥时结束?”说完,把一张小纸条掷到阿默德面前,“你念念!”阿默德颤巍巍地接过纸条,念道:“英巴巴警察局通知:请阿默德先生速来本局,就有关冒犯一案查询几个问题……”阿默德念不下去了,呆在那儿,用乞求的眼光看着经理。经理神情严肃地问:“到底怎么回事?先说是罗达警察局,然后又说在阿巴西亚警察局,如今怎么又冒出个英巴巴警察局?”阿默德委屈地小声嘀咕道:“先生,您好像认为我做错了什么?可我……”经理不耐烦地挥手说:“好了好了,别说了,你快去一趟警察局,把这个事给了结了。”阿默德拖着沉重的步伐出了公司,叫了一辆出租车,来到英巴巴警察局。他窝了一肚子火,冲进值班警官办公室,把那张纸条递给一个瘦警官。瘦警官冷冷地说:“你是阿默德吗?”阿默德也冷冷地回答:“正是本人。”瘦警官慢慢打开面前的文件夹,问:“上个月你到罗达警察局报了案,是吗?”“对。”“然后你又去阿巴西亚警察局,说车牌号不是4646而是6464号,是吗?”“对。”“你一会说车牌号是4646,一会儿又说是6464,我必须弄清楚,你还会说出别的什么号码来。”阿默德不耐烦地问:“你到底要问我什么?”“我要从头问起。”瘦警官从办公桌抽屉里取出几张纸,一边准备记录,一边开口问:“你报什么案?”阿默德说:“我不报什么案,我没丢东西。”“什么?”“我没丢皮箱。”“什么意思?”“我是说我从亚历山大回来时带的四只皮箱,都完整无损,一个不少的都在。”“请等等。你曾在罗达和阿巴西亚警察局报的案中,明确讲你丢了一只——”“不对!”他打断瘦警官的话,斩钉截铁地说。“这不是你的签名吗?”瘦警官把他过去签过字的报告往他面前一推。阿默德说:“是我的签字。我作为那只皮箱的主人,正式告诉你,没有谁从我手上偷走东西。”“那这些证词又是怎么回事?”“是个错误。”他继续一字一句地说道,“先生——警官,我那四只皮箱安安全全地搁在家里,没有人从我手上偷走什么东西。”“好吧。”瘦警官不再问下去了,他伏案疾书如飞地写着字,写好后,抬头看看阿默德,说:“请签字吧。”阿默德气得实在一秒钟也不愿多呆,他连看也没看,顺手签了字,说:“完了吧,你不介意的话,我就走了。”瘦警官威严地问:“你想上哪儿?”阿默德不屑地说:“上班呀!事情不是完了吗?”“完了?”瘦警察朝门外喊了一声,“穆罕默德警官!”随着声音,一个警官出现在门口,举手向他敬礼。瘦警官一指阿默德说:“请把这位先生带下去!”阿默德惊恐地问:“带我上哪儿?”那瘦警官不理他。他急忙看他刚才写的,只见经他签了字的纸条上写着:将此人移送回他那个区的罗达警察局,以便对他骚扰政府机关罪加以讯问,并按刑法第135条处理。阿默德嘴里大喊一声:“天哪!”差点当场厥倒……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趣事gogogo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微笑生活,快乐分享。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活动作品】值得一看的30本网络小说,昨晚上忘加前面四个字了【猎国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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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作品】值得一看的30本网络小说,昨晚上忘加前面四个字了
首先。既然是网络小说,那么纸媒的作品就不会上榜了,比如缥缈录,昆仑,等等优秀作品都不会在榜单上出现,为了防止大家喷,先说明一下,在然后就是没有和菊骑士比的意思,只是无聊瞎打,最后就是我推荐的仅仅是我读过的小说,所以有些神作也不会出现,敬请见谅了30.河图洛书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在不动的笔下解构重组,竟然变成一个跨越古今的美丽故事。天神不再高高在上,而是有着常人般丰富的感情。快到这小女孩瑰丽的想象力中放肆一下吧,你将感受到神话外壳里柔软的心灵。这部小说有深度有青春,有搞笑有严肃。 不是所谓的无病呻吟,也不是所谓的天荒地老。 这里只是人、神,感天动地的是爱,大爱,无言。相比于网上动不动就神魔大战开天辟地穿越时空的宏大史诗,这部小说虽然涉及了无数神祗,但是却犹如是一部都市情景剧,将搞笑进行到底,同时也将感动进行到底,唯一遗憾的是貌似TJ了?故只能排到最后了。29.天人出身于黑暗山脉的季行云,年满十八初次离家,行到了罕无人烟的绿海。这是一片出没巨兽、石魁,以及恶狼的大草原,令人闻风丧胆!初生之犊不畏虎,凭著十八
年来严谨的修习,季行云不仅顺利通行,还搭救了自诩为“第一等佣兵”的白任,更结识了身居要职的雷震。三人深入绿海,和恶狼展开殊死搏斗,同时揭开了基斯
大陆风云动荡的序幕……这个介绍真是有够恶俗的了。足够喷一壶的了,一般而言当年那些老的书都是如此这般的。此书情节不能算荡气回肠,也
不是波澜壮阔的战争史诗。但是对于人和其他种族的冲突刻画的很是到位,设定上也很有自己的特色,唯一遗憾的是作者没能完全表现出自己所规划的设定,这不能
不说是一种遗憾。此书放到现在一定火不起来,因为几部YY也不种马。但作为中国幻想文学的先驱作品之一,依然是值得一看的书,排名29。28.师士传说拥有光脑般冷静的头脑,信奉残酷丛林法的少年,如海绵一般疯狂学习各种知识,无论是师士,还是在格斗、调培方面都是如此的出色。他每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都有如流星闪过,惊才绝艳!
被动与主动,死亡与生存,冷酷与茫然,叶重的成长经历诠释着一位少年不屈奋斗的历程,同样缔造了一位师士的神秘传说。本
书也可为是网络机甲战斗类小说的开先河之作,从创意构思文笔情节上来说在网络小说中都是属于出类拔萃的,但是弱点也很明显,情节的明显偏向性,完全着重于
战斗,对于感情的描写基本没有。而从方想的后面的作品看来,感情描写的确是他的软肋,而他没完全没有改正的想法,不过好在方想完全没有掩盖自己的不足,没
有用他半生不熟的本事画蛇添足的去写感天动地的爱情。不过本书结局还是稍嫌仓促,收尾力度不足,不过这也是网络小说的通病了。27.邪气凛然主角陈阳,原本只是一个普通人,某日,忽然得到了一个机会:他将拥有可以控制自己运气的特殊本领!!
  随即桃花运,事业运,财运,纷涌而来……
  当一个人可以随意控制自己的运气的时候,那么,他的生活会变成如何?
  是不是出门就能撞美女?买股票就立刻涨停?
  靠……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凡是我的朋友们,都生活的很好。凡是和我为敌的人,都已经付出了代价!!
这本书不是跳舞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但是要排榜单我还是把它放了上来。因为跳舞的西式奇幻虽然精彩,但是从创造力上来说还是离不开龙族精灵
族矮人族等DND的经典构造,而天王对于英雄的借鉴又过多,反观邪气凛然,文笔剧情在网络小说中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大劫案等情节堪比好莱坞大片的精彩程
度,当然,也借鉴了一点虎胆龙威吧应该。而从最初的报复到最后的思想的转变,也显示跳舞对于人性的较为到位的思考。总而言之在都市类小说中此书的水准已经
是相当高了的。26风起陇西
从汉中到整个雍凉大地
魏蜀两国之间的灼热战火绵延于秦岭两侧
金戈铁马,风起云涌,这是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然而战争不仅有刀光剑影,亦不只是血肉搏杀……这是我目前见过的写三国题材的网络小说中唯一不写穿越加征战天下的。亲王不愧鬼才之称,不着眼于天下征战,反而着力描绘两国之间的谍战。其间的智谋攻心让人几乎认为这是对于那段时期历史的真实描绘。唯一可惜的此书还是TJ了,最后高呼祥瑞御免。25.朔风飞扬以大唐天宝年间现在西域征战的历史为背景,着重描写了征服小勃律战役和唐军的恒罗斯惨败,掀开了这段没埋没多年的盛唐英雄史诗!网络小说中难得的硬派作品之一,没有不着边际的一统天下或者踏平胡虏,而是以一个虚构的人物李天郎为主角,描绘了大唐征西军威震西域到最后兵败恒罗斯的一段荡气回肠的历史。书中的各种武器军械作者均认真的查阅资料,做到了有理可据,不像某些三流作家写出一些穿越时空的东西来。此书实在是一本读来能够令人热血沸腾的佳作。24.鬼吹灯故事由一本主人公家中传下来的秘书残卷为引,纵横天下千里寻龙,历尽艰难险阻,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迥异庸俗,昆仑山大冰川下的九层妖楼,中蒙边境野人沟中的关东军秘密要塞,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西藏喀喇昆仑山中的古格王朝无头洞,陕西的龙岭迷窟……作为网络盗墓流小说的开山之作,本书将悬疑,探险,惊悚,民间传说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打造出了一部让人眼前一亮的佳作。对于看惯了魔法斗气的读者而言,这本小说无疑有着无可比拟的新鲜感和可读性,于是它的走红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23.盗墓笔记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中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物: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  这神秘的墓主人到底是谁,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棺椁?为什么墓中还有那么多谜团无法破解?  后来发现的海底诡异船墓、秦岭上的万年神木以及崇山峻岭中的天宫雪墓与这座古墓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千古之谜?和鬼吹灯一样,中国最早的盗墓流小说之一。笔者这里也懒得争论谁先谁后了,不然又是一场口水战。不过笔者的确是先看了鬼吹灯之后才听说有此书的。不过在看完了两部小说之后我还是把盗墓笔记排在鬼吹灯之前。不论谁先谁后,但是目前而言,盗墓笔记在故事性上已经超越了鬼吹灯。虽然两者在陵墓的构思上都是相处了许多千奇百怪的想法,总的来说鬼吹灯依然稍胜一筹。但是从故事的整体上而言盗墓笔记却是出彩了许多。因为笔记有着一个完整的故事主线,而且整体悬念的衔接也很好。其中青铜文化和长生作为大主线,20年前的秘密作为支线,一点一点为我们揭开故事的谜底。虽然还未完结,但是无疑它会带给我们一个震撼的结局和答案。22.搜神记 神农驾崩,天地大乱。 三皇五帝,逐鹿中原。阴谋迭出,战争频仍。少年英雄拓拔野横空出世,演绎一个充满传奇与魔幻的大荒时代。 拓拔野鬼使神差,得神帝秘籍,负神帝之命平天下大乱,得无锋,斩天下妖魅,结大荒游侠,恣意洒脱,旋奔大荒天地,任尔驰骋。本书以三皇五帝那段没有文字记述的历史为背景,作者凭借自己的想象力重构历史,写出了他笔下的黄帝,炎帝,蚩尤。全书整体上情节张力十足,文笔在网络写手中也可堪上乘。剧情上把原本注定了结局的故事写的扑朔迷离,最后给出的结局也可谓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全书对于角色间感情的描写也颇为到位,几位角色之间的情感纠缠写的十分出彩。唯一的遗憾就是小说还是逃脱不了网络小说的通病,即主角永远是完美的,可谓是不小的败笔,所以本书只能当做一部玄幻作品来看,而成为不了一部史诗巨作。21.庆余年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重
生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古代庆国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庞大商团……范闲,包裹在他最外面的是一层金光闪闪
的纸衣,纸衣下面是非常刺眼使人流泪的芥末,芥末下面是甜得发腻的奶油,奶油下面是苦涩无比的毒药壳,壳的中间却有那么一抹亮光……人都是复杂的,对于庆
国的百姓来说,看到的是他金光闪闪的外衣,对于范闲的敌人来说,看到的却是这层外衣下面辛辣的芥末……且看一个混淆了身份的私生子,将如何玩转商场、官
场、战场以及婚场!内容介绍很恶俗,但是内容却和这个俗气的简介完全不同。猫腻的文笔在网络写手中个人认为足以排进前十,文字驾驭力也极为出色。故他将其中的权谋机变官场争斗阴谋诡计写的丝丝入扣,而情节的安排和悬念的设置也足够吸引人,让人有着不断读下去的冲动。最后关于主角母亲给主角留下的东西那就更是神来之笔了,搞了半天的东西居然会是一把狙击枪,让人大跌眼镜,却又能会心一笑。而号称最强权谋小说,书中的权谋也一直延续到了最后。而猫腻对于人心以及感情的描写相较于其他的小说来说也是超出不止一筹,故此此书排名21。
不会怀孕的
楼主应该慢点放。等炒热了再一个个放,急死他们
20.亵渎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这是本书一直以来很经典的介绍。可惜胖子罗格过不上这种幸福生活,等待他的注定是一种别样的人生。本书最出彩的就是对主人公的刻画,卑鄙下流无耻到极致,但又守着心中的一丝执着和道义的男人,这样的主角纵观网络小说都找不到第二个。而罗格的心路历程和性格的转变也是全文成功的重要因素,至于他的感情归属也为人所津津乐道。书中烟雨江南对于各个教会之间的冲突也进行了有力的刻画。其中的教会无疑就是中世纪基督教的影射,对于异教徒的迫害也是如此。但是虽然有了宗教,本书却没有如同一般的小说一样到最后来一场惊天动地的神魔大战,留给我们的却是那个印象深刻的:首先,要有光。光凭这不落俗套的发展就超出同侪多矣、
我**插、继续继续
19.佣兵天下是历史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
这一直是很难辨析关系,但是,就从红月历203年开始,以一个小佣兵身份进入艾米大陆史的艾米.哈伯来看,前10年,是历史在造就英雄,而后10年,则是英雄与历史的共舞。&&&
——大陆史学家艾米的第十二代玄孙尼尔.哈伯研究手迹说实话,整部小说从整体上而言笔者更喜欢前面的部分。作品开局虽然文笔比较烂,但是也不至于什么也没有,而且比现在一些快餐文还是要好上不上。更何况前半部分处处洋溢着幽默和诙谐。小说到了后半部分,虽然是渐入高潮,但是大战一起,就不可避免的变的严肃起来,各种势力的乱入,魔法斗气龙族众神,乱七八糟大乱斗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战争史诗。虽然气势恢宏,但是说实话,说不得大师描写的战争虽然也是气势非凡气象万千,但是大湿在战争描写方面的功力本人认为并不是非常好,所以小说进入乱战之后反而没有前文那么的吸引人了。但总而言之,小说整体节奏并不乱,而且收尾虽说没有让人眼前一亮惊为天人,但是也是合情合理。再说本书作为无数人心目中关于中国幻想文学的记忆之一,还有着别样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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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LZ推的不少书都没看过,准备恶补一下去。
18.杯雪杯是只普通的陈年木杯,带着些细微的木纹与光泽,象是人世间那些小小的痴迷与眷恋,不忍释手的、却又如
此可怜的快乐与留连;雪还是多年前那场天涯初雪。——握杯的指是寂寞的,而多年前的雪意似乎有一种穿透岁月的寒凉,能把一切冻结成深致久远,象这只不动的
握杯的手、还有——友情。
江湖中,还有谁记得这段杯雪之交?喝下这第一杯酒,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其实笔者也分不清楚杯雪究竟是纸媒小说还是武侠小说,不过貌似当初在清韵书院上杯雪很早就出现了的。这本书关注大陆武侠的朋友应该都听说过,当然,只关注网络动辄上百万字的武侠“巨著”的人应该是不知道的了。作为小椴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以及划破几位宗师封笔之后武侠界,尤其是大陆武侠界沉寂的文章,就算抛开它本身的质量,意义依旧是非凡的,更何况杯雪本身的质量就是上乘之作。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就被其充满诗意而又清冽的文字所震撼。这等文笔在当今快餐小白文大行其道的网络环境中是很难再寻得的了。小椴的文字功底毋庸置疑,而古文功底也无比扎实,行文之间古意盎然才气纵横。当然,作品也不是没有缺陷,最明显的缺陷就是作为小椴的的成名作,杯雪字里行间以及故事架构上受先人作品的影响很大,有着对几位武侠宗师作品的一些模仿,但是小椴依然还是写出了自己的风格的,否则光靠模仿也无法获得一致的盛赞了。之后小椴的作品也表现出了他的自我突破,尤其是最近的开唐,颇具宗师气象。但是后面的作品给人的感觉还是没有杯雪宛如利剑划破长空的惊采绝艳之感。
我OUT了&&&
就看过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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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天庐风云传说落幕后,日子还得一天天地过。曾是人人欣羡的英雄,如今却向往质朴的快乐而抛开了浮华。只是,抛弃得过了头。为求温饱的他,无意中再度落入了乱世的漩
流。谜样的魔法少女,奇怪的黑道老大,精明的倾国佳人……即将改变大陆千万人命运的角色,相继在这风云际会的帝都粉墨登场,于史诗上谱写着属于自己的诗
篇,交织出天庐大陆最动人的乐章。本书属于一开始主角就爆强大的类型(毕竟是传说中的英雄,肿么可能不强大),但是经典和快餐的差距就在于,主角强大之后的表现。快餐文主角一强大就开始装13,而这里强大的主角抛开浮华抛到都快饿毙街头了。小说语言诙谐,情节生动,开场清新,随着情节的慢慢展开,隐藏在和平背后的阴谋才逐渐显露出来。但是就全书而言,席卷大陆的阴谋其实只是第二主线而已,真正的主线个人认为应该是男主角的心路历程,关于他如何破开自己的心魔,实现自我救赎才是本书从头到尾的重点,毕竟拯救世界的英雄也未必风光,英雄也有着英雄的病,拯救了全世界未必能拯救自己,否则英雄也不会流落街头了。这部作品对于情节并不是说扑朔迷离而又疑云重重,相反显得很清爽,而这种清爽带给我们的正是快餐文学的油腻之外的另一种体验
....不是30本嘛
没有了吗?才17呢
估计没存货了
LZ比起菊花骑士来算是快很多啦,菊跟生了痔疮一样,一天都挤不出来一点!回复: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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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多点,不是30部么
回复:6楼满茶童鞋
回复:22楼啊喂~~
回复:27楼
16.明朝那些事儿《明朝那些事儿》这篇文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
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也许明朝那些事儿严格来说不能作为小说来定义,但谈起网络文学还是不能避开这部红透了半边天的作品。很多人在看完书之后据说都会有个马景涛在心中咆哮:为种马这么好看!!为种马!!或者是:这上面说的有木有发生过!!有木有!!当年明月为了写这本书想必查阅了不少资料,在无数史料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尽可能的还原了那个时代的政治社会军事面貌,并在正史的基础上进行了自己的娱乐创作和演绎,但是又不脱离历史的可能性,所以产生了真实的演义的效果,让人难以辨明其中所说的是否真的发生过。当年明月的文笔很好,枯燥的历史在他的笔下变得生动起来,相比于其他说史的著作,更符合当前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审美标准,这也是作品成功的要素之一。其实本人并没有看完全书,不过以这本书的价值而言,排在第16位想必是没有问题的。
....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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