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桩上50公公破桩头安全技术交底算不算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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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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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过程中桩头破碎的一种补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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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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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土石方工程章前说明。。。。。。。。。。。。。。。。。。。。。。。。。。。。。。。。。。。。。。。。。。。。。。。。。。。。。。。。1 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2 土石方工程定额解释。。。。。。。。。。。。。。。。。。。。。。。。。。。。。。。。。。。。。。。。。。。。。。。。。。。。。。。5 二、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章前说明。。。。。。。。。。。。。。。。。。。。。。。。。。。。。。。。。。。。。。。。。。。。。。。6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计算规则。。。。。。。。。。。。。。。。。。。。。。。。。。。。。。。。。。。。。。。。。。。。。。。7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定额解释。。。。。。。。。。。。。。。。。。。。。。。。。。。。。。。。。。。。。。。。。。。。。。。8 三、 砌筑工程章前说明。。。。。。。。。。。。。。。。。。。。。。。。。。。。。。。。。。。。。。。。。。。。。。。。。。。。。。。。。9 砌筑工程计算规则。。。。。。。。。。。。。。。。。。。。。。。。。。。。。。。。。。。。。。。。。。。。。。。。。。。。。。。。。10 砌筑工程定额解释。。。。。。。。。。。。。。。。。。。。。。。。。。。。。。。。。。。。。。。。。。。。。。。。。。。。。。。。。12 四、钢筋及混凝土工程章前说明。。。。。。。。。。。。。。。。。。。。。。。。。。。。。。。。。。。。。。。。。。。。。。。。。13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计算规则。。。。。。。。。。。。。。。。。。。。。。。。。。。。。。。。。。。。。。。。。。。。。。。。。14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定额解释。。。。。。。。。。。。。。。。。。。。。。。。。。。。。。。。。。。。。。。。。。。。。。。。。17 五、门窗及木结构工程章前说明。。。。。。。。。。。。。。。。。。。。。。。。。。。。。。。。。。。。。。。。。。。。。。。。。19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计算规则。。。。。。。。。。。。。。。。。。。。。。。。。。。。。。。。。。。。。。。。。。。。。。。。。20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定额解释。。。。。。。。。。。。。。。。。。。。。。。。。。。。。。。。。。。。。。。。。。。。。。。。。21 六、屋面、放水、保温及防腐工程章前说明。。。。。。。。。。。。。。。。。。。。。。。。。。。。。。。。。。。。。。。22 屋面、放水、保温及防腐工程计算规则。。。。。。。。。。。。。。。。。。。。。。。。。。。。。。。。。。。。。。。23 屋面、放水、保温及防腐工程定额解释。。。。。。。。。。。。。。。。。。。。。。。。。。。。。。。。。。。。。。。25 七、金属结构制作工程章前说明。。。。。。。。。。。。。。。。。。。。。。。。。。。。。。。。。。。。。。。。。。。。。。。。。26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计算规则。。。。。。。。。。。。。。。。。。。。。。。。。。。。。。。。。。。。。。。。。。。。。。。。。26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定额解释。。。。。。。。。。。。。。。。。。。。。。。。。。。。。。。。。。。。。。。。。。。。。。。。。27 八、构筑物及其他项目章前说明。。。。。。。。。。。。。。。。。。。。。。。。。。。。。。。。。。。。。。。。。。。。。。。。。28 构筑物及其他项目计算规则。。。。。。。。。。。。。。。。。。。。。。。。。。。。。。。。。。。。。。。。。。。。。。。。。28 构筑物及其他项目定额解释。。。。。。。。。。。。。。。。。。。。。。。。。。。。。。。。。。。。。。。。。。。。。。。。。30 九、装饰工程章前说明。。。。。。。。。。。。。。。。。。。。。。。。。。。。。。。。。。。。。。。。。。。。。。。。。。。。。。。。。31 装饰工程计算规则。。。。。。。。。。。。。。。。。。。。。。。。。。。。。。。。。。。。。。。。。。。。。。。。。。。。。。。。。32 装饰工程定额解释。。。。。。。。。。。。。。。。。。。。。。。。。。。。。。。。。。。。。。。。。。。。。。。。。。。。。。。。。40 十、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章前说明。。。。。。。。。。。。。。。。。。。。。。。。。。。。。。。。。。。。。。。。。。。。。。。。。42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算规则。。。。。。。。。。。。。。。。。。。。。。。。。。。。。。。。。。。。。。。。。。。。。。。。。43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定额解释。。。。。。。。。。。。。。。。。。。。。。。。。。。。。。。。。。。。。。。。。。。。。。。。。47 十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55 一、土石方工程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0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 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 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相应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 十、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 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 (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二)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三)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四)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以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 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虚 方 松 填 天然密实 夯 填 1.00 0.38 0.77 0.67 1.20 1.00 0.92 0.80 1.30 1.08 1.00 0.87 1.50 1.25 1.15 1.00 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单边工作面宽度(m) 砖基础 0.20 毛石基础 0.15 混凝土基础 0.30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自防水层面) 0.80 支挡土板 0.10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 土 类 放坡系数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内作业 普 通 土 1:0.50 1:0.33 1:0.65 坚 土 1:0.30 1:0.20 1:0.50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 八、挖沟槽 (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 单位: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钢管、铸铁管、铜管、铝塑管、塑料管(Ⅰ类管道) 混凝土管、水泥管、陶土管(Ⅱ类管道) 100 0.60 0.80 200 0.70 0.90 400 1.00 1.20 600 1.20 1.50 800 1.50 1.80
2.70 (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九、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平方米计算。 十、人工挖桩孔,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十二、机械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0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十三、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 十四、运输钻孔桩泥浆,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 (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 十六、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七、回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二)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 单位:m3/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500 600 800 00 Ⅰ类管道 - 0.22 0.46 0.74 - - Ⅱ类管道 - 0.33 0.60 0.92 1.15 1.45 (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十九、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2m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 (二)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土石方工程定 额 解 释 1、 混凝土垫层的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的工作面宽度计算,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其工作面宽度按混凝土基础计算。 2、 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土方放坡深度应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3、 计算土方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若单位工程中计算的沟槽工程量超出大开挖工程量时,应按大开挖工程量,执行地坑开挖的相应子目。 4、 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系指在槽坑的四周及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5、 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工作面而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不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池,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6、 回填灰土: (1) 槽坑回填,按定额1-4-12、13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人工3.12工日,3:7灰土10.1m3。灰土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 地坪回填,执行2-1-1垫层子目。 7、 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若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挖填土方工程量按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 二、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填料加固、桩基础、强夯、防护与降水等内容。 二、垫层定额按地面垫层编制。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条形基础1.05;独立基础1.10;满堂基础1.00。 三、填料加固定额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四、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量在下表数量以内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项 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00m3 灌注桩 60m3 钢工具桩 50t 五、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小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七、打试验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八、打送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送 桩 深 度 系 数 2m以内 1.12 4m以内 1.25 4m以外 1.50 九、灌注桩已考虑了桩体充盈部分的消耗量,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的消耗量。 十、强夯定额中每百平方米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 十一、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小于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小于30cm的情况。 十二、抽水机集水井排水定额,以每台抽水机工作24小时为一台日。 十三、井点降水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电渗井点和射流泵井点。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井点设备使用套的组成如下:轻型井点50根/套; 喷射井点30根/套;大口径井点45根/套;水平井点10根/套;电渗井点30根/套。井点设备使用的天,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 十四、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制安,均按相应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计算规则 一、垫层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囱、墙垛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二)基础垫层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 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 二、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桩基础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二)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设计要求入岩时,包括入岩深度)另加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夯扩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桩壁和桩芯,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根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 四、地基强夯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五、防护 (一)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二)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三)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防护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六、排水与降水 (一)抽水机基底排水分不同排水深度,按设计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集水井按不同成井方式,分别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以座或米计算。抽水机集水井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抽水机台数和工作天数,以台日计算。 (三)井点降水区分不同的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井管数量,以根计算;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时间,以天计算。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定 额 解 释 1、 灰土垫层及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粘土。 2、 柱间条形基础垫层,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桩在桩位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子目内。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4、 预制混凝土桩的送桩深度,按设计送桩深度另加0.50m计算。 5、 预制混凝土桩截桩长度小于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大于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不扣减桩体及运输的工程量。 6、 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乘以桩体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实际凿桩头体积计算。 7、 预制混凝土桩截桩子目,不包括凿桩头和桩头钢筋整理;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8、 桩子目均不包括测桩内容,实际发生时,按合同约定列入。 9、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设计桩外径,指打孔钢管的钢管箍外径。 10、强夯工程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基础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11、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落锤高度应满足设计夯击能量的要求,否则按低锤满拍计算。) 12、本解释补充的强夯项目2-4-67~90,系按国家2002年《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其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三、砌筑工程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 二、砌砖、砌石、砌块 (一)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砂浆的种类,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消耗量不变。 (二)定额中砖规格是按240mm×115mm×53mm标准砖编制的,空心砖、多孔砖、砌块规格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轻质墙板选用常用材质和板型编制的。设计采用非标准砖、非常用规格砌筑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每定额单位消耗量不变。轻质墙板的材质、板型设计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消耗量不变。 (三)砌砖: 1、砖砌体均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黏土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3、女儿墙按外墙计算,砖垛、附墙烟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按其外形尺寸并入墙身体积计算。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2 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零星项目系指小便池槽、蹲台、花台、隔热板下砖墩、石墙砖立边和虎头砖等。 5、2砖以上砖挡土墙执行砖基础项目,2砖以内执行砖墙相应项目。 6、设计砖砌体中的拉结钢筋,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7、多孔砖包括黏土多孔砖和粉煤灰、煤矸石等轻质多孔砖。定额中列出KP型砖(240mm×115mm×90mm和178mm×115mm×90mm)和模数砖(190mm×90mm×90mm、190mm×140mm×90mm和190mm×190mm×90mm)两种系列规格,并考虑了不够模数部分由其他材料填充。 8、黏土空心砖按其空隙率大小分承重型空心砖和非承重型空心砖,规格分别是240mm×115mm×115mm、240mm×180mm×115mm和115mm×240mm×115mm、240mm×240mm×115mm。 9、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芯柱、混凝土压顶及圈梁等,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10、多孔砖、空心砖和砌块,砌筑弧形墙时,人工乘以1.1、材料乘以1.03系数。 (四)砌石: 1、定额中石材按其材料加工程度,分为毛石、整毛石和方整石。使用时应根据石料名称、规格分别套用。 2、方整石柱、墙中石材按400mm×220mm×200mm规格考虑,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1.15的系数。 4、砌筑弧形基础、墙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5、整砌毛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毛石整砌厚度为200;方整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方整石整砌厚度为220mm,定额均已考虑了拉结石和错缝搭砌。 (五)砌块: 1、小型空心砌块墙定额选用190系列(砌块宽b=190mm),若设计选用其他系列时,可以换算。 2、砌块墙中用于固定门窗或吊柜、窗帘盒、暖气片等配件所需的灌注混凝土或预埋构件,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三、轻质墙板 (一)轻质墙板,适用于框架、框剪结构中的内外墙或隔墙,定额按不同材质和墙体厚度分别列项。 (二)轻质条板墙,不论空心条板或实心条板,均按厂家提供墙板半成品(包括板内预埋件,配套吊挂件、U形卡等),现场安装编制。 (三)轻质条板墙中与门窗连接的钢筋码和钢板(预埋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但钢柱门框、铝门框、木门框及其固定件(或连接件)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砌筑工程计算规则 一、砌筑界线划分 (一)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室内柱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室外柱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 (四)挡土墙与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坪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五)墙体高度、长度 1、外墙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顶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顶棚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顶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混凝土压顶底。 2、外墙长度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3、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顶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 4、内墙长度按设计墙间净长线计算。 5、框架间墙高度,内外墙自框架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面;有地下室者,自基础底板(或基础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 6、框架间墙长度按设计框架柱间净长线计算。 二、砌筑工程量计算 (一)基础:各种基础均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 (1)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净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 (2)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2、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二)墙 1、外墙、内墙、框架间墙(轻质墙板、漏空花格及隔断板除外)按其高度乘以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框架外表贴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2、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石璇、砖过梁、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橼木、木砖、门窗走头、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混凝土烟风道除外),按其外形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内所占的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混凝土砌块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砖平璇、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按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按365mm)乘以设计厚度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6、漏空花格墙按设计空花部分外形面积(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漏空花格按半成品考虑。 (三)其他砌筑 1、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砖砌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混凝土压顶、柱所占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预制水磨石隔断板、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石砌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乱毛石表面处理,按所处理的乱石表面积或延长米,以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 7、变压式排气道按其断面尺寸套用相应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楼层交接处的混凝土垫块及垫块安装灌缝已综合在子目中,不单独计算)。 8、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花台、砖墩、毛石墙的门窗砖立边和窗台虎头砖、锅台等定额未列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砌筑工程定 额 解 释 1、 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砌筑界线的划分,基础与墙(柱)身以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若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且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300mm以内部分并入相应墙(柱)身工程量内计算。 2、 柱间条形基础,按柱间墙体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3、 (1)3-2-6~9整砌毛石墙(带背里)子目,系指毛石墙单面整砌,若双面整砌毛石墙(不带背里),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1。 (2)乱毛石挡土墙外表面整砌时,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2。 4、 方整石零星砌体子目,适用于窗台、门窗洞口立边、压顶、台阶、墙面点缀石等定额未列项目的方整石的砌筑。 5、 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和空心砌块墙,按相应规定计算墙体外形体积,不扣除砌体材料中的孔洞和空心部分的体积。 6、 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7、 砌轻质砖和砌块子目,若实际掺砌普通粘土砖或其他砖(砖璇、砖过梁除外)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已掺砌了普通粘土砖或粘土多孔砖的子目,掺砌砖的种类和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掺砌砖的消耗量(块数折合体积)及其他均不变。 (2) 未掺砌砖的子目,按掺砌砖的体积换算,其他不变。掺砌砖执行砖零星砌体子目。 8、 变压式排气烟道,自设计室内地坪或安装起点,计算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顶端遇坡屋面时,按其高点计算至屋面板上表面。 9、 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内容。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四、钢筋及混凝土工程章前说明 一、钢筋 (一)定额按钢筋的不同品种、规格,并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 (二)预应力构件中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三)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搭接及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单独计算。 (四)绑扎低碳钢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五)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六)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另行计算。 (七)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可另行计算。 (八)下表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内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项 目 预制构件钢筋 现浇构件钢筋 系数范围 拱梯型屋架 托架梁 小型构件 (或小型池槽) 构筑物 人工、机械 调整系数 1.16 1.05 2 1.25   二、混凝土 (一)定额内混凝土搅拌项目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搅拌、前台运输上料等内容;混凝土浇筑项目包括运输、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等内容。 (二)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总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定额未列项目。 (四)预制构件定额内仅考虑现场预制的情况。 (五)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后浇带定额项目,定额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六)定额中已列出常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计算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为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0.3m。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 (四)其他 1、马凳,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材料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长度按底板厚度的2倍加200mm计算,每平方米1个,计入钢筋总量。 2、墙体拉结S钩,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按Φ8钢筋,长度按墙厚加150mm计算,每平方米3个,计入钢筋总量。 3、砌体加固钢筋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4、锚喷护壁钢筋、钢筋网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5、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吨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基础 1、带形基础,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基础图示长度乘设计断面计算。 2、有肋(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起肋部分按墙计算,肋以下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有梁式满堂基础,肋高大于0.4m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肋高小于0.4m或设有暗梁、下翻梁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项目。 4、独立基础,包括各种形式的独立基础及柱墩,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柱与柱基的划分以柱基的扩大顶面为分界线。 5、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独立桩承台按独立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 6、设备基础 (1)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外,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楼层上的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项目计算。 (三)柱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设计高度计算,与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四)梁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及梁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体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各加250mm计算。 4、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的梁体积。 5、在圈梁部位挑出外墙的混凝土梁,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挑出部分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单梁、连续梁项目。 6、梁(单梁、框架梁、圈梁、过梁)与板整体现浇时,梁高计算至板底。 (五)板 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图示体积计算。 4、斜屋面按板断面积乘以斜长,有梁时,梁板合并计算。屋脊处加厚混凝土已包括在混凝土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 5、圆弧形老虎窗顶板套用拱板子目。 6、现浇挑檐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限。外边线以外为挑檐。 (六)墙 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尺寸乘以设计高度及墙体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的体积,墙垛、附墙柱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七)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底板、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楼梯段,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踏步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周数计算(不包括中心柱)。 (八)阳台、雨蓬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单独计算;雨蓬的翻檐按展开面积,并入雨蓬内计算。井字梁雨蓬,按有梁板计算规则计算。 (九)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 (十)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10cm时,按平板计算。 (十一)预制混凝土框架柱的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十三)混凝土搅拌工程量按上述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后,单独套用混凝土搅拌制作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三)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定 额 解 释 1、 计算钢筋的设计用量时,下列各项内容应在计算范围内: (1)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 (2) 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的钢筋锚固、定尺长度的钢筋连接等结构性搭接,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设计、施工规范均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损耗率内,不另计算。 (3) 钢筋的弯钩增加长度和弯起增加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2、 计算钢筋的设计用量时,下列情况不另行计算: (1) 已执行了本章钢筋接头子目的钢筋连接,其连接长度,不另行计算。 (2) 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材料所发生的钢筋搭接,其连接长度或钢筋接头不另行计算。 3、 马凳的规格,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若底板钢筋规格不同时,按其中规格大的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计算。 4、 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护壁钢筋、钢筋网,执行现浇构件钢筋子目。 5、 冷轧扭钢筋,执行冷轧带肋钢筋子目。 6、 设计采用Ⅲ级钢时,按Ⅱ级钢子目降低一个规格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7、 预制混凝土构件中,不同直径的钢筋点焊成一体时,按各自的直径计算钢筋工程量,按不同直径的钢筋的总工程量,执行最小直径钢筋的点焊子目;如果最大与最小的钢筋直径比大于2时,最小直径钢筋点焊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 8、 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施工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实际数量计算。 9、 铁件的设计用量,按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的规则计算。 10、构造柱与墙嵌接部分(马牙槎)的体积,按构造柱出槎长度的一半(有槎与无槎的平均值)乘以出槎宽度,再乘以构造柱柱高,并入构造柱体积内计算。 11、房间与阳台连通,洞口上坪与圈梁连成一体的混凝土梁,按过梁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执行单梁子目。 12、圈梁与构造柱连接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侧面。构造柱有马牙槎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主断面的侧面。 13、基础圈梁,按圈梁计算。 14、现浇混凝土墙(柱)与基础的划分,以基础扩大面的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15、平板,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板头、平板边沿的的翻檐,均并入平板体积内计算。 16、预制混凝土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40mm时,按小型构件计算;板底缝宽大于100mm时,按平板计算。 17、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素混凝土)已包括在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内计算。 18、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 (1) 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 (2) 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3) 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 (4) 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 (5) 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的相应规定。 19、混凝土楼梯(含直形和旋转形)与楼板,以楼梯顶部与楼板的连接梁为界,连接梁以外为楼板;楼梯基础,按基础的相应规定计算。 20、混凝土楼梯子目,按踏步底板(不含踏步和踏步底板下的梁)和休息平台板板厚均为100mm编制。若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定额4-2-46子目调整。 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不同时,应分别计算。踏步底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底板和连接梁;休息平台的投影面积包括平台板和平台梁。 21、弧形楼梯,按旋转楼梯计算。 22、混凝土阳台(含板式和挑梁式)子目,按阳台板厚100mm编制。混凝土雨蓬子目,按板式雨蓬、板厚80mm编制。若阳台、雨蓬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本解释补充子目4-2-65调整。 23、混凝土挑檐、阳台、雨蓬的翻檐,总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超过300mm时,按栏板计算。 24、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定额未列子目的构件,按小型构件,以立方米计算。 25、混凝土搅拌制作和泵送子目,按各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消耗量之和,以立方米计算。 26、泵送混凝土补充定额(见本解释补充定额4-4-18~21): (1) 施工单位自行制作泵送混凝土,其泵送剂以及由于混凝土坍落度增大和使用水泥砂浆润滑输送管道而增加的水泥用量等内容,执行补充子目4-4-18。子目中的水泥强度等级、泵送剂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 施工单位自行泵送混凝土,其管道输送混凝土(输送高度50m以内),执行补充子目4-4-19~21。输送高度100m以内,其超过部分乘以系数1.25;输送高度150m以内,其超过部分乘以系数1.60。 五、门窗及木结构工程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结构等内容。 二、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枥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五、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另行计算。 六、定额木结构中的木材消耗量均包括后备长度及刨光损耗,使用时不再调整。 七、定额木门框、扇制作、安装项目中的木材消耗量,均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木 门》(L92J601)所示木料断面计算,使用时不再调整。木窗木材用量已综合考虑,使用时不再调整。 八、定额中木门扇制作、安装项目中均不包括纱扇、纱亮内容,纱扇、纱亮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九、定额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中包括刷一遍底油。如框扇不刷底油者,扣除相应项目 内清油和油漆溶剂油用量。 十、成品门扇安装子目工作内容未包括刷油漆,油漆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十一、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以外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另行计算 。 十二、玻璃厚度、颜色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三、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门窗配件选用。 十四、铝合金门窗制作型材按国标92SJ编制,其中地弹门采用100系列;平开门、平开窗采用70系列;推拉窗、固定窗采用90系列。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5%损耗调整。 十五、定额门窗配件是按标准图用量计算的,配件的安装用工已包括在各相应子目内,不再另行计算。设计门窗配件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计算规则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二、木门扇设计有纱扇者,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三、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者,工程量按半圆窗和普通窗分别计算(半圆窗的工程量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面的裁口线为分界线)。 四、门连窗按门窗洞口面积之和计算。 五、普通木窗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纱窗扇定额。 六、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门扇包铝合金、铜踢脚板,按图示设计面积计算。 七、密闭钢门、厂库房钢大门、钢折叠门、射线防护门、钢制防火门、变压器室门、钢防盗门等安装项目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八、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包括成品安装)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九、铝合金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十、型钢附框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吨计算。 十一、钢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置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 十三、带气楼屋架的气楼部分及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十四、支撑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有关定额计算。 十五、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木或钉在屋架上的檩托木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 ,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的总体积增加5%计算。 十六、屋面板制作、檩木上钉屋面板、油毡挂瓦条、钉椽板项目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十七、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定 额 解 释 1、 木门框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子目,定额按后塞框编制,实际施工中,无论先立框、后塞框,均执行定额。 2、 镶木板门、玻璃镶木板门、半截玻璃镶板门,按如下区分: 镶木板门:门芯板为薄木板,并镶进门边和冒头的槽内。 半截玻璃镶板门:门扇下部镶木板、上部镶玻璃,且镶玻璃部分的门扇高度在门扇总高度1/3以上。 玻璃镶木板门:镶玻璃部分的门扇高度在门扇总高度的1/3以内,其余镶木板。 3、 木门窗子目中,均不包括披水条、盖口条。设计需要时,执行本解释补充子目5-3-83、84。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 冷藏库门、冷藏冻结间门子目中,不包括门樘制作、安装。设计需要时,执行本解释补充子目5-2-40、41。其工程量,按图示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钢门窗安装子目,定额按成品安装编制,成品内包括五金配件及铁脚,不包括安装玻璃的工料。设计需要安玻璃时,另按定额5-4-15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6、 现场制作、安装的各种门窗,已计入五金配件的安装用工,但不包括五金配件的材料用量。五金配件的材料用量,另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其种类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普通执手门锁安装,另按定额5-1-110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7、 木门窗制作子目中,均包括制作工序的防护性底油一遍。设计文件规定的木门窗油漆,另按定额第九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8、 塑钢门窗安装,执行塑料门窗安装子目。 9、 现场制作的木结构,不论采用何种木材,均按定额执行。 10、钢木屋架的工程量,按设计尺寸,只计算木杆件的材积量。附属于屋架的垫木等已并入屋架子目内,不另行计算;与屋架相连的挑檐木,另按木檩条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钢杆件的用量已包括在子目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钢杆件的损耗率为6%) 11、木屋面板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木板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板材的损耗率平口为4.4%,错口为13%) 12、封檐板、博风板,定额按板厚25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木板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板材的损耗率为23%) 六、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屋面、防水、保温、排水、变形缝与止水带、耐酸防腐等内容。 二、屋面 (一)设计屋面材料规格与定额规格(定额未注明具体规格的除外)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彩钢压型板屋面檩条,定额按间距1~1.2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檩条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防水 (一)定额防水项目不分室内、室外及防水部位,使用时按设计做法套用相应定额。 (二)卷材防水的接缝、收头、附加层及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三)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使用钢筋网时,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 四、保温 (一)本节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其恒温的工业厂(库)房保温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二)保温层种类和保温材料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混凝土板上保温和架空隔热,适用于楼板、屋面板、地面的保温和架空隔热。 (四)立面保温,适用于墙面和柱面的保温。 (五)本节定额不包括保护层或衬墙等内容,发生时按相应章节套用。 (六)隔热层铺贴,除松散保温材料外,其他均以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松散材料的包装材料及包装用工已包括在定额中。 (七)墙面保温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五、变形缝断面定额取定如下: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30mm×20mm;油浸木丝板150mm×25mm;木板盖板200mm×25mm;紫铜板展开宽450mm;氯丁橡胶片宽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布止水片宽350mm;其他均为150mm×3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变形缝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六、耐酸防腐 (一)整体面层定额项目,适用于平面、立面、沟槽的防腐工程。 (二)块料面层定额项目按平面铺砌编制。铺砌立面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块料乘系数1.02,其他不变。 (三)花岗石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每10m2定额单位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04m3。 (四)各种砂浆、混凝土、胶泥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胶泥用量不变。 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计算规则 一、屋面 (一)各种瓦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 度 延尺系数C 隅延尺系数D B/A(A=1) B/2A 角度(α) 1 1/2 45° 1.1 0.75 36°52′ 1.8 0.70 35° 1.9 0.666 1/3 33°40′ 1.0 0.65 33°01′ 1.4 0.60 30°58′ 1.2 0.577 30° 1.0 0.55 28°49′ 1.0 0.50 1/4 26°34′ 1.0 0.45 24°14′ 1.9 0.40 1/5 21°48′ 1.7 0.35 19°17′ 1.9 0.30 16°42′ 1.7 0.25 14°02′ 1.2 0.20 1/10 11°19′ 1.3 0.15 8°32′ 1.1 0.125 7°8′ 1.1 0.100 1/20 5°42′ 1.7 0.083 4°45′ 1.6 0.066 1/30 3°49′ 1.7 注:1、A=A’,且S=0时,为等两坡屋面;A=A’=S时,为等四坡屋面; 2、屋面斜铺面积=屋面水平投影面积×C; 3、等两坡屋面山墙泛水斜长=A×C; 4、等四坡屋面斜脊长度=A×D。 (二)琉璃瓦屋面的琉璃瓦脊、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二、防水 (一)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 (二)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三)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墙体净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涂膜防水的油膏嵌缝、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三、保温 (一)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屋面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体积。 (三)地面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等所占体积。 (四)天棚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保温层内各种龙骨等所占体积,柱帽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天棚保温工程量内。 (五)墙体保温层,外墙按保温层中心线长度、内墙按保温层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体积,门洞口侧壁周围的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墙面保温工程量内。 (六)柱保温层按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七)池槽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长、宽净尺寸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池壁按立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四、排水 (一)水落管、镀锌铁皮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二)水斗、下水口、雨水口、弯头、短管等,均以个计算。 五、变形缝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六、耐酸防腐 (一)耐酸防腐工程区分不同材料及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门窗洞口等所占面积,墙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 (二)平面铺砌双层防腐块料时,按单层工程量乘以系数2计算。 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定 额 解 释 1、 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计算,坡度小于屋面坡度系数表中的最小坡度时,按平屋面计算。 2、 屋面找平层,执行定额第九章第一节相应子目。 3、 墙的立面防水、防潮层,不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 定额6-2-5防水砂浆20mm厚子目,仅适用于基础做水平防水砂浆防潮层的情况。 5、 聚氨酯发泡保温,区分不同的发泡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板上架空隔热,不论架空高度如何,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其他保温,均按设计图示保温面积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不含胶结材料),以立方米计算。 6、 楼板上、屋面板上、地面、池槽的池底等保温,执行混凝土板上保温子目;梁保温,执行顶棚保温中的混凝土板下保温子目;柱冒保温,并入顶棚保温工程量内,执行顶棚保温子目;墙面、柱面、池槽的池壁等保温,执行立面保温子目。 七、金属结构制作工程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金属构件的制作、探伤、除锈等内容;金属构件的安装按第十章有关项目执行。本章适用于现场、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二、定额内包括整段制作、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三、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 四、本章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构件运输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五、本章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六、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七、轻钢屋架是指每榀重量小于1t的钢屋架。 八、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中的单位t是指钢屋架、钢托架的重量。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等均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 三、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和柱脚连接板的重量。 四、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按其他章节有关项目计算。 五、钢漏斗的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以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六、计算钢屋架、钢托架、天窗架工程量时,依附其上的悬臂梁、檩托、横档、支爪、檩条爪等分别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 七、X射线焊缝无损探伤,按不同板厚,以“10张”(胶片)为单位。拍片张数按设计规定计算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定额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250mm)计算。 八、金属板材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以焊缝长度为计量单位。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定 额 解 释 1、 金属构件制作子目中,钢材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钢材的损耗率为6%) 2、 各种杆件的连接以焊接为主。焊接前连接两组相邻构件使其固定、以及构件运输时为避免出现误差而使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制作子目内,不另计算。 3、 轻钢屋架,是指每榀重量小于1t、且用小型角钢或钢筋、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4、 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是与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子目配套使用的子目,其工程量与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工程量相同。其他金属构件制作,不计平台摊销费用。 5、 钢梁执行钢制动梁子目,钢支架执行屋架钢支撑(十字)子目。 6、 工业厂房中的楼梯、阳台、走廊的装饰性铁栏杆,民用建筑中的各种装饰性铁栏杆,均按第九章第五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7、 7-5-10钢零星构件,系指定额未列项的、单体重量在0.2t以内的钢构件。 8、 金属构件制作子目中,均包括除锈(为刷防锈漆而进行的简单除尘、除锈)、刷一遍防锈漆(制作工序的防护性防锈漆)内容。设计文件规定的金属构件除锈、刷油,另按第九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制作子目中的除锈、防锈漆工料不扣除。 9、 除锈工程的工程量,依据定额单位,分别按除锈构件的重量或表面积计算。 10、除锈工程分为轻锈、中锈、重锈,标准划分如下: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落,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可见到腐蚀凹点。 重锈:氧化皮大部分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凹起的锈斑,脱落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八、构筑物及其他项目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项及综合项目定额。综合项目是按国标、省标的标准做法编制,使用时对应标准图号直接套用,不再调整。设计文件与标准图做法不同时,套用单项定额。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土方内容,发生时按第一章相应定额执行。 三、散水、坡道综合项定额是按省标L96J002编制的。 四、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五、室外排水管道定额,其沟深是按2m以内(平均自然地坪至垫层上表面)考虑的,当沟深在2~3m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1;3m以外者,综合工日乘系数1.18。 六、室外排水管道无论人工或机械铺设,均执行定额,不得调整。 七、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八、排水管道砂石基础中砂:石比例按1:2考虑。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构筑物及其他项目计算规则 一、烟囱 (一)烟囱基础 基础与筒身的划分以基础大放脚为分界,大放脚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二)烟囱筒身 1、圆形、方形筒身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ΣH×C×πD 式中 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所含工料不予扣除。 3、烟囱的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轻质混凝土填充砌块及混凝土地面,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4、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5、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时,其钢筋用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三)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刷隔绝层 1、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2、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 3、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4、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砂浆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5、烟囱内表面涂刷隔绝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烟道砌砖 1、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2、烟道中的混凝土构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混凝土烟道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套用地沟定额(架空烟道除外)。 二、水塔 (一)砖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水塔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烟囱基础的相应项目。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砖墙定额。 4、定额内已包括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二)混凝土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4、混凝土水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三、贮水(油)池、贮仓 (一)贮水(油)池、贮仓以立方米计算。 (二)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 (三)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四)贮仓不分矩形仓壁、圆形仓壁均套用混凝土立壁定额,混凝土斜壁(漏斗)套用混凝土漏斗定额。立壁和斜壁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仓顶板及其顶板梁合并计算,套用仓顶板定额。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之间的连系梁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 四、检查井、化粪池及其他 (一)砖砌井(池)壁不分厚度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璇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其内径在20厘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形、圆形,均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渗水孔所占体积。浆砌部分套用砖砌井(池)壁定额。 (三)混凝土井(池)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内径在20厘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四)铸铁盖板(带座)安装以套计算。 五、室外排水管道 (一)室外排水管道与室内排水管道的分界,以室内至室外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检查井至室内一侧为室内排水管道,另一侧为室外排水管道。 (二)排水管道铺设以延长米计算,扣除其检查井所占的长度。 (三)排水管道基础按不同管径及基础材料分别以延长米计算。 六、场区道路 (一)道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二)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已包括伸缩缝及嵌缝的工料。 构筑物及其他项目定 额 解 释 1、砖烟囱筒身不分矩形、圆形,均按筒身高度执行相应子目。 2、烟囱内衬项目也适用于烟道内衬。 3、砖水箱内外壁,按定额第三章实砌砖墙的相应规定计算。 4、倒锥壳水塔中的水箱,定额按地面上浇筑编制。水箱的提升,另按定额第十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5、计算烟囱、水塔筒身体积时,应扣除0.3m3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 6、贮水(油)池、贮仓、筒仓的基础、支撑柱及柱之间的连系梁,根据构成材料的不同,分别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7、构筑物综合项目中的化粪池及检查井子目,按国标图集S2编制。凡设计采用国家标准图集的,均按定额执行,不另调整。 8、场区道路子目、构筑物综合项目中的散水及坡道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L96J002编制。场区道路子目中,已包括留设伸缩缝及嵌缝内容。 9、水表池、沉砂池、检查井等室外给排水小型构筑物,实际工程中,常依据省标图集LS设计和施工。为此,编制了室外给排水小型构筑物补充定额,共24项(见本解释补充定额8-7-66~89)。 (1) 室外给水小型构筑物,依据省标图集LS02编制,包括Φ1000圆形给水阀门井、LXS型水表池、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闸门井共7项; (2) 室外排水小型构筑物,依据省标图集LS03编制,包括:雨水沉砂池、雨水口沉砂池、Φ800和Φ1000圆形排水检查井、室外排水管道砂基础共17项。 凡依据省标准图集LS设计和施工的上述室外给排水小型构筑物,均执行上述补充定额,不作调整。 九、装饰工程章前说明 一、本节包括楼地面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质楼地面及其他饰面等内容。 二、本节中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项目、楼梯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楼梯梁侧面、牵边;台阶不包括侧面、牵边;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四、踢脚板(除缸砖、彩釉砖外)定额均按成品考虑编制的,其中异形踢脚板指非矩形的形式。 五、定额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和台阶的牵边、侧面、池槽、蹲台等项目。 六、块料面层拼图案项目,其图案材料定额按成品考虑。图案按最大几何尺寸算至图案外边线。图案外边线以内周边异形块料的铺贴,套用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及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项目。周边异形铺贴材料的损耗率,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入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内。 七、设计块料面层中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八、硬木地板,定额按不带油漆考虑;若实际使用成品木地板(带油漆地板),按其做法套用相应子目,扣除子目中刨光机械,其他不变。 (一)楼、地面工程 一、本节包括楼地面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质楼地面及其他饰面等内容。 二、本节中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项目、楼梯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楼梯梁侧面、牵边;台阶不包括侧面、牵边;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四、踢脚板(除缸砖、彩釉砖外)定额均按成品考虑编制的,其中异形踢脚板指非矩形的形式。 五、定额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和台阶的牵边、侧面、池槽、蹲台等项目。 六、块料面层拼图案项目,其图案材料定额按成品考虑。图案按最大几何尺寸算至图案外边线。图案外边线以内周边异形块料的铺贴,套用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及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项目。周边异形铺贴材料的损耗率,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入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内。 七、设计块料面层中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八、硬木地板,定额按不带油漆考虑;若实际使用成品木地板(带油漆地板),按其做法套用相应子目,扣除子目中刨光机械,其他不变。 (二)墙、柱面工程 一、本节包括墙、柱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及饰面、隔断、幕墙等内容。 二、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三、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称 普通抹灰(二遍) 中级抹灰(三遍) 高级抹灰(四遍) 主要工序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外观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压线清晰、顺直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正 四、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调整项目的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抹灰厚度,定额按不同的砂浆种类分别列在项目中,调整时按相应项目分别调整。 五、圆弧形墙面的抹灰,圆弧形、锯齿形墙面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六、外墙贴面砖项目,灰缝宽按5mm以内、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七、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八、墙、柱饰面中的面层、基层、龙骨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九、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用量不变(轻钢龙骨损耗率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7%)。 十、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一般抹灰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装饰线条”抹灰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展开宽度超过300mm时按“零星项目”执行。 十一、墙面镶贴块料高度大于300mm时,按墙面、墙裙项目套用;小于300mm按踢脚线项目套用。 十二、木龙骨基层项目中龙骨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十三、基层板上钉铺造型层,定额按不满铺考虑,若在基层板上满铺板时,可套用造型层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系数0.85。 十四、玻璃幕墙、隔墙中设计有平开窗、推拉窗者,木隔断(间壁)、铝合金隔断(间壁)设计有门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三) 顶棚工程 一、本节包括顶棚抹灰、顶棚龙骨、顶棚饰面等内容。 二、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其他不变。 三、本节中龙骨是按常用材料及规格编制,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材料的损耗率分别为:木龙骨6%,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7%。 四、定额中顶棚等级划分 (一)顶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一级”顶棚。 (二)顶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龙骨有跌级高差者为“二级~三级”顶棚。 五、定额中顶棚龙骨、顶棚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对于二级以上顶棚的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 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按双层结构编制(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采用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扣除定额内小龙骨及相应配件数量,人工乘以系数0.85。 (四) 油漆、涂料及裱糊 一、本节包括木材面、金属面、抹灰面油漆及裱糊等内容。 二、本节项目中刷涂料、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做调整。 三、定额已综合考虑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的因素,如需做美术图案的另行计算。 四、硝基清漆需增刷硝基亚光漆者,套用硝基清漆每增一遍子目,换算油漆种类,油漆用量不变。 五、喷塑(一塑三油)大压花、中压花、喷中点的规格划分如下: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以内。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内。 六、墙面、墙裙、顶棚及其他饰面上的装饰线油漆与附着面的油漆种类相同时,装饰线油漆不单独计算;单独的装饰线油漆执行不带托板的木扶手油漆,套用定额时,宽度50mm以内的线条乘系数0.2,宽度100mm以内的线条乘系数0.35,宽度200mm内的线条乘系数0.45。 七、木踢脚线油漆按踢脚线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套用其他木材面油漆项目。 八、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中均未包括刮腻子内容,刮腻子按基层处理有关项目单独计算。木夹板、石膏板面刮腻子,套用相应定额,其人工乘系数1.10,材料乘系数1.20。 (五) 配套装饰项目 一、本节定额中的成品安装项目,实际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的消耗量不变。 二、本节定额中除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外,均不包括油漆。油漆按第四节相应项目执行。 三、本节定额项目中均未包括收口线、封边条、线条边框的工料,使用时另行计算线条用量,套用本节装饰线条相应子目。 四、本节定额中除有注明外,龙骨均按木龙骨考虑,如实际采用细木工板、多层板等做龙骨,均执行定额不再调整。 五、本节定额中玻璃均按成品加工玻璃考虑,并计入了安装时的损耗。 六、零星木装饰 (一)门窗口套、窗台板、暖气罩及窗帘盒是按基层、造型层和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二)门窗贴脸按成品线条编制,使用时套用本节装饰线条相应子目。 七、装饰线条 (一)装饰线条均按成品安装编制。 (二)装饰线条按直线安装编制,如安装圆弧形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顶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4系数; 2、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 3、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人工乘以1.6系数; 八、卫生间零星装饰 (一)大理石洗漱台的台面及裙边与挡水板分别列项,台面及裙边子目中综合取定了钢支架的消耗量。洗漱台面按成品考虑,如需现场开孔,执行相应台面加工子目。 (二)卫生间配件按成品安装编制。 九、工艺门扇 定额木门扇安装子目中每扇按3个合页编制,如与实际不同时,合页用量可以调整,每增减10个合页,增减0.25工日。 十、橱柜 (一)橱柜定额按骨架制安、骨架围板、隔板制安、橱柜贴面层、抽屉、门扇龙骨及门扇安装、玻璃柜及五金件安装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二)橱柜骨架中的木龙骨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十一、美术字安装 (一)美术字定额按成品字安装固定编制,美术字不分字体。 (二)外文或拼音字,以中文意译的单字计算。 (三)材质适用范围:泡沫塑料有机玻璃字,适用于泡沫塑料、硬塑料、有机玻璃、镜面玻璃等材料制作的字;木质字适用于软、硬质木、合成材等材料制作的字;金属字适用于铝铜材、不锈钢、金、银等材料制作的字。 十二、招牌、灯箱 (一)招牌、灯箱分一般及复杂形式。一般形式是指矩形,表面平整无凹凸造型;复杂形式是指异形或表面有凹凸造型的情况。 (二)招牌内的灯饰不包括在定额内。 装饰工程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找平层和整体面层均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 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楼、地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三、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及最后一级踏步宽、休息平台、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一个踏步宽)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踢脚板(线)根据设计做法,以定额单位的m2或m计算工程量。 六、防滑条、地面分格嵌条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七、地面点缀按点缀的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地面铺贴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主体块料加工用工亦不增加。 (二)墙、柱面工程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内墙抹灰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二)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顶棚的,其高度至顶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三)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内墙抹灰)。 (四)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二、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 外墙抹灰面积,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工程量内计算。 (二)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外墙抹灰)。 (三)其他抹灰: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延长米计算,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 (四)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项等)设计抹灰做法相同时,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设计抹灰做法不同时,按其他抹灰规定计算。 (五)墙面勾缝按设计勾缝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及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二)挑檐、天沟、腰线、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柱装饰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的实贴面积计算。 (二)柱面贴块料面层按块料外围周长乘装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五、墙、柱饰面、隔断、幕墙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墙、柱饰面龙骨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定额龙骨按附墙、附柱考虑,若遇其他情况,按下列规定乘以系数处理: 1.设计龙骨外挑时,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5; 2.设计木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8; 3.设计金属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0。 (二)墙、柱饰面基层板、造型层按图示尺寸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木间壁、隔断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玻璃间壁、隔断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五)铝合金(轻钢)间壁、隔断、各种幕墙,按设计四周外边线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六)墙面保温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 顶棚工程 一、顶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顶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顶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二)密肋梁和井字梁顶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顶棚抹灰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延长米计算。装饰线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四)檐口顶棚及阳台、雨棚底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应的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五)顶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顶棚抹灰工程量内。 二、各种吊顶顶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灯孔、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一)“二~三级”顶棚龙骨的工程量,按龙骨跌级高差外边线所含最大矩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用“二~三级” 顶棚龙骨定额项目。 (二)计算顶棚龙骨时,顶棚中的折线、跌落、高低吊顶槽等面积不展开计算。 三、顶棚饰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顶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独立柱、灯带、大于0.3m2的灯孔及与顶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二)顶棚中的折线,跌落、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顶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 油漆、涂料及裱糊 一、楼地面、顶棚面、墙、柱面的喷(刷)涂料、油漆工程,其工程量按本章各自抹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涂料系数表中有规定的,按规定计算工程量并乘系数表中的系数。裱糊项目工程量,按设计裱糊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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