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修复科治什么工艺这个专业值得学吗,能找工作吗?

口腔修复工艺专业学校_口腔医学技术学校_口腔医学学校
邦博尔卫校网,卫校动态,卫校专业,卫校招生信息,卫生学校大全。
/ 口腔医学学校
建校时间:1993临床、口腔、助产、药剂、护理等专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歌乐山林园信科园区
7890人关注
建校时间:1987现有五年制大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3个,中专有口腔修复工艺、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药剂、中医康复保健(中医美容、推拿按摩方向)等7个专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121800人关注
建校时间:2012护理、中医康复、中药、药剂等专业地址:四川省德阳市
90645人关注
建校时间:1972护理、药品营销、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农村医学、口腔修复工艺等专业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
79509人关注
建校时间:1947护理专业,药剂专业,检验专业,助产专业,口腔专业,涉外培训地址:成都市蜀源大道三段566号(郫县古城镇)
68153人关注
建校时间:2009设有护理及药学、中医中药、中医骨伤、口腔工艺技术等高、中职专业23个。地址:成都市羊市街鹦哥巷2号 文家场
60418人关注
建校时间:1990护理,药剂,口腔工艺技术,中医康复,中医学,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琉璃场皇经楼7号
55282人关注
建校时间:1902护理、药剂、中药、医学检验、口腔工艺技术、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地址:广州市江高镇
55036人关注
建校时间:1958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含英语)、
助产、药学、医药营销、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地址:广东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
46933人关注
建校时间:1949护理、药剂、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和口
腔修复工艺等专业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7号
43610人关注
建校时间:1958护理、药剂、中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农村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桥东砚峰路西侧
40659人关注
建校时间:1958临床医学、护理、口腔医学、药学、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地址:沧州市高教区
37496人关注
建校时间:1917护理专业,药剂专业,助产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口腔修复技术专业,康复技术专业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文星街109号
36891人关注
建校时间:2001护理、药剂、口腔、助产等专业地址:中国甘肃兰州
35245人关注
建校时间:2001护理、口腔、药剂、助产等专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34303人关注
建校时间:191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中医学、中医骨伤等专业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华南路
31231人关注
建校时间:2006护理,药剂,口腔修复地址:成都龙泉阳光城
30376人关注
建校时间:1958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公共卫生管理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纺路
30023人关注
建校时间:1988护理,药剂,口腔修复工艺,康复保健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28226人关注
建校时间:1951护理、药剂、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口腔修复工艺、卫生信息管理、农村医学地址:广西柳州市跃进路126号
26452人关注
建校时间:1960护理、中医康复、中药、口腔医学等专业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大学城幸福路27号
26374人关注
建校时间:1889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营养、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医疗美容技术、中药、医学影像技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文化产业园
25167人关注
建校时间:1964临床医学、护理、中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618号
22293人关注
建校时间:1958护理、药剂、农村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修复工艺、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
18806人关注
&共168条/7页& 0)window.location.href='/school/kouqiang/p{destoon_page}.html'.replace(/\{destoon_page\}/, Dd('destoon_pageno').value);"/>
学历:初中高中中专其他→ 口腔修复工艺学了出来工作是什么?
口腔修复工艺学了出来工作是什么?
健康咨询描述:
听说出来是在厂里做技术工人,不可以自己出来开店么?或者当医生,工资多少呢?
其他类似问题
医生回复区
擅长: 口腔溃疡,口角炎,牙周炎,牙髓炎,牙龈炎,鹅口疮,
微信扫描关注直接与我沟通已扫5622次
&&&&&&病情分析:&&&&&&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学习的专业是口腔工艺的话,考证的话,只能考技术!不能考医师的。所以也不能自己开店!&&&&&&指导意见:&&&&&&如果你的技术学的话,一般找工作是假牙的加工厂,工资的话,从几千到一万都有的!主要看的技术决定的!
微信扫描关注直接与我沟通已扫2887次
&&&&&&病情分析:&&&&&&这个得看情况了。开店的话得需要一些证件。但医生的话必须得有职业医师资格证才行。&&&&&&指导意见:&&&&&&您好!具体的呢,建议您可以在网上搜搜一些这方面的资料。
微信扫描关注直接与我沟通已扫1792次
&&&&&&病情分析:&&&&&&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学习的专业是口腔工艺的话,考证的话,只能考技术!不能考医师的。所以也不能自己开店!&&&&&&指导意见:&&&&&&如果你的技术学的话,一般找工作是假牙的加工厂,工资的话,从几千到一万都有的!主要看的技术决定的!&&&&&&以上是对“口腔修复工艺学了出来工作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微信扫描关注直接与我沟通已扫6307次
&&&&&&病情分析:&&&&&&你好,根据你说的,你应该是学口腔方面的,你可以去口腔医院,或者口腔门诊工作!&&&&&&指导意见:&&&&&&只要你有能力,就可以到口腔医院或者诊所里工作,不过自己开店的一样不大,毕竟所学专业不同!
微信扫描关注直接与我沟通已扫991次
&&&&&&病情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口腔修复工艺学它是技术人员,只能在工厂上班。&&&&&&指导意见:&&&&&&建议你在工厂上班,工资待遇要看厂里怎么安排!如果你在门诊上班,但是你只能默默在后台,!祝你工作顺利
微信扫描关注直接与我沟通已扫1452次
&&&&&&病情分析:&&&&&&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学习的专业是口腔工艺的话,考证的话,只能考技术!不能考医师的。所以也不能自己开店!&&&&&&指导意见:&&&&&&如果你的技术学的话,一般找工作是假牙的加工厂,工资的话,从几千到一万都有的!主要看的技术决定的!
微信扫描关注直接与我沟通已扫906次
&&&&&&病情分析:&&&&&&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学习的专业是口腔工艺的话,考证的话,只能考技术!不能考医师的。所以也不能自己开店!&&&&&&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如果你的技术学的话,一般找工作是假牙的加工厂,工资的话,从几千到一万都有的!主要看的技术决定的!&&&&&&以上是对“口腔修复工艺学了出来工作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您可能关注的问题
用药指导/吃什么药好
本品用于湿热瘀滞所致的带下病。...
参考价格:¥28
本品用于跌打损伤,跖骨、趾骨骨折,瘀血肿痛,吐血...
参考价格:¥17.5
下载APP,免费快速问医生
赞赏:医生
医生,随时向其咨询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1元口腔修复工艺学本科学历的毕业生想考口腔职业助力和口腔子业医师可以吗?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考到证件啊。_百度拇指医生
&&&网友互助
?口腔修复工艺学本科学历的毕业生想考口腔职业助力和口腔子业医师可以吗?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考到证件啊。
拇指医生提醒您:该问题下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真不知道佳木斯大学口腔医学和口腔修复工艺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之后将会何去何从呀。如果不考研,将来会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工作吗?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号)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第四条本规定下发之日前,已按国家规定取得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继续有效。本规定下发之日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第五条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一)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1、药、护、技师: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二)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三)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第七条 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卫生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第八条通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第十条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第十一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十三条 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军队系统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总政治部负责。第十七条 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号)未明确事项,均按本规定执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均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卫生部、人事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两部门成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委员会分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和技术等专业组)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各地考试工作由省级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第三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10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1日。第四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均分 4个半天进行,各级别考试均设置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考试科目。考试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第六条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第七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具有计算机教学设备的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第八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卫生部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考试有关的考前培训,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第九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卫生部制定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各地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卫生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报卫生部、人事部备案。第十条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第十一条 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二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作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第十四条为促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在200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按国家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会同卫生厅(局)确定本地区考试合格标准,作为本地区范围内聘任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各地确定的地区考试合格标准,报人事部、卫生部备案。
向医生提问
完善患者资料:*性别:
为您推荐:
* 百度拇指医生解答内容由公立医院医生提供,不代表百度立场。
* 由于网上问答无法全面了解具体情况,回答仅供参考,如有必要建议您及时当面咨询医生每晚名师在线答疑
面包校园APP
大学生必备APP
关注高考帮公众号
(www_gaokao_com)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关注高考派公众号
(igaokaopai)关注志愿填报讲座
您现在的位置: &
& 口腔修复工艺学
所属资料仅支持在高考帮APP上查看
口腔修复工艺学
开设高校数量:3所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口腔医学&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牙体解剖学、口腔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放射学、口腔材料学、口腔设备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修复学、口腔修复工艺学、口腔预防医学等&
开设该专业的高校
按照高校热度排序
1/1页 第页
口腔修复工艺专业培养适应口腔医学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基础的,有熟练的和独立的技工工作能力、有一定发展潜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口腔医学修复工艺技术人员
同类别专业关注排行榜
看过该专业的还看过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如果您发现网页当中的任何错误,欢迎发送邮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更正,谢谢!
高考期间全程陪伴-备考、真题、估分、查院校、选专业、报志愿,尽在高考帮。扫我→
打开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聊高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口腔修复机器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