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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所有群主:国家发布新规了,微信群、QQ群等“谁建群谁负责”!
网络时代相信你加了不少群吧?公司群、家人群、同学群、老乡群……你是群主吗?如果你是群主,请注意,从今年10月8日起,你不仅需要平时没事发发红包,还要负起更大的责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日正式施行。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关于《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五个问题 1 《规定》中所要规范的互联网群组指的是什么?答:《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2 互联网群组服务提供者作为平台方,承担着对群组进行管理的主体责任,《规定》对此提出了什么要求?答:《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平台方应落实的主体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明确与使用者双方权利义务;二是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三是对互联网群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四是对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及使用者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五是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 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建群条件、群组规模、群组管理方式等话题,此次《规定》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也就是对平台方面有何要求?答:《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和参加群数上限。也就是说平台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来运营相应规模的群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设置唯一群组识别编码。这一规定主要是便于平台方掌握相应群组数据,实施精准动态管理。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实践中已采取了这些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4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群组传播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违法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中强调了哪些处置措施?答:《规定》第十条明确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对于违法违规的平台方,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理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同时,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5 对社会一直关注的“群主”“群管理者”责任,《规定》有哪些要求?答: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治理需要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健全完善舆论监督、社会评议、投诉举报等手段,不断推进行业自律规范,共同构建良好网络生态。内容来源:《光明日报》9月8日《微信群、QQ群等“谁建群谁负责”》,每日经济新闻,新华网图片源于网络本期编辑:邢妍妍、孙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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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点暖心的!扫这里国家网信办:微信群 QQ 群等“谁建群谁负责”-ZAKER新闻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 9 月 7 日电(中国青年报 · 中青在线记者 何春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 " 谁建群谁负责 "" 谁管理谁负责 ",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该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8 日正式施行。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群组方便了群众工作生活,但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互联网群组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 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规定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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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们&网信办出新规:谁建群谁负责(图)4大看点要注意
日08:44&&来源:
  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关闭违法违规群组
  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平台方可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
  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平台方可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
  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
  “谁建群谁负责” “谁管理谁负责”
  “群主”“群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责编:金蕾欣、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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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时评
谁建群谁负责
为网络安全上锁
□吴玲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信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9月11日中国经济网) 互联网时代,微信群、QQ群、微博群等等群活动异常活跃,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对各种群管理的不力,导致建群容易,管理无责任,群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时有所闻。有的群为了拉人头,是韩信点兵——多多亦善。不管什么人都可以进群,导致各种群员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的人趁机在群里发表不实言论,甚至造谣是非,传播不良信息等等。 国家网信办称,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亟待依法规范。 时下有一句调侃:“别拿群主不当干部”。作为群主你建群,你就是这个群的群领导,就要为群健康安全把关,就有管理好这个群的责任担当,自觉地承担或部分承担群组管理责任,就要对所建群负总责,要有群的规矩,要有管理的条款,进群人员必须守法依规进行群活动,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恪守底线,坚守红线。如果有人在群里散步一些不当言论甚至制造谣言,群主应该及时制止和屏蔽,及时提出警告,对违规者必要时应踢出群。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规范网络管理的总纲领,为网络安全上了一把安全锁,套上紧箍咒。公安提醒,9种消息千万别发,这是加强网络各种群管理的必要措施,维护网络健康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建群的规范性管理,更是对群主的关心。互联网群组是各类社交关系的集合体,和社会组织一样,应该建立起本群组的公序良俗。这一“领导责任”必然会落到群主肩上。群主不能稀里糊涂,抱着错误的态度:“只建群好玩,言论有自己负责”。其实群员犯错,群主的“领导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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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办发重磅消息:谁建群谁负责 谁管理谁负责。群主责任大!
来源:互联网情报(ID:itqingbao)
网络时代相信你加了不少群吧?公司群、家人群、同学群、老乡群……
从今年10月8日开始,除了日常发红包的职责外,更重大的责任需要你承担了!
因为根据国家网信办昨日(9月7日)公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信办表示: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同时,网信办昨日公布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还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知乎账号、各直播平台账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信息发布做了规定。
这两条规定都将于10月8日起施行。
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
网信办表示,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亟待依法规范。
像这种坑的不少人倾家荡产的群,相信会被彻底消灭!
互联网群组服务提供者作为平台方,承担着对群组进行管理的主体责任,《规定》对此提出了什么要求?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平台方应落实的主体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明确与使用者双方权利义务;
二是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三是对互联网群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
四是对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及使用者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是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对建群条件、群组规模、群组管理方式等话题,此次《规定》对平台方面有何要求?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和参加群数上限。也就是说平台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来运营相应规模的群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设置唯一群组识别编码。
除了对各种互联网群的要求之外,发微博、做直播也有了相关规定。
昨日下午,微博官方账号“微博管理员”发布消息称,微博将在今年9月15日之前,完善产品机制,要求所有用户包括2011年之前注册的用户,在发博和评论前,先行完成实名验证。
此消息一出,一大波网友炸了!纷纷表示要卸载微博。。。
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互联网环境的净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互联网给了我们更多的自由和便利,但是它不应该成为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负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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