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额度的城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保险以后怎么发

为了切实帮助下岗职工及城镇生活困难家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正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郑重承诺“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努力建设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助于[ ] 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②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 ③拉 题目和参考答案——精英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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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帮助下岗职工及城镇生活困难家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正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郑重承诺“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努力建设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助于[&& ]
& 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 ②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
& ③拉动消费,促进生产的发展
& ④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人民的小康水平
&&& A.②③④&&& B.①②③
&&&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B提示:本题考查的是对教材知识点的理解程度和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
科目:高中政治
来源:政治教研室
为了切实帮助下岗职工及城镇生活困难家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正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郑重承诺“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努力建设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助于[&& ]
& 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 ②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
& ③拉动消费,促进生产的发展
& ④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人民的小康水平
&&& A.②③④&&& B.①②③
&&&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科目:高中政治
题型:单选题
为了切实帮助下岗职工及城镇生活困难家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正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郑重承诺“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努力建设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助于 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②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 ③拉动消费,促进生产的发展 ④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人民的小康水平A.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③④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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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缴费200元,2015年中断一年,现在收费单位除补交200元外,又让额
我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缴费200元,2015年中断一年,现在收费单位除补交200元外,又让额外交纳460元,请问,这个合理或合法吗?谢谢
陕西 榆林 榆阳区发表时间: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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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  今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这是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发挥医疗保障兜底的重要举措。记者从吉林省人社厅获悉,在贯彻落实国办的《意见》上,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2013年,我省就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昨日,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解读了相关政策。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省同步  据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副处长李宏坤介绍,2013年,我省在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之初,就实现了全省各统筹地区的同步实施,实现了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  “国家要求是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居民参保全覆盖,我省提前两年就实现了这一目标,使广大参保人群提前受益。”李宏坤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累计受益30427人,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5%以上。  拓宽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据介绍,国办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病保险“大病范围”是按照医疗费用来确定的,不再按照疾病病种来确定保障范围。  我省在2014年推进大病保险中,明确将“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新农合目录一并执行”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与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相比,既拓宽了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又与新农合在大病保险政策上做到了合理衔接。  提高医疗保险整体保障额度  2014年初,省人社厅在大病保险制度运行一年的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进行了适时调整,将各统筹地区的居民医保补充保险并入基本医保保障层次,形成了全省统一的“基本+大病”二段式保障体系,使城镇居民保险的整体保障额度提高到46万元。  医保与大病保险同步结算  “目前暂由医保经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从运行管理的实际效果看,较好地发挥了大病保险的保障绩效。”  据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副处长李宏坤介绍,一是实现了结算一体化。现有的电子医保系统,实现了参保患者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费用同步即时自动结算,无需“二次报销”、“年终报销”,发挥了医保现有的“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管理”机制效应,提高了管理效率。二是实现了监管一体化。做到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实施同步监管,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发生,保障了大病保险医疗服务质量,提高了大病保险基金使用绩效。三是降低了运行成本。既有效地发挥了医保专业管理优势和服务资源优势,降低了运行成本,也有利于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关注  为什么要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解答:第一,医疗需求增长过快向医保制度提出挑战。导致医疗需求过快增长的因素主要有疾病谱转变、人口老龄化和医疗费用快速提升等。第二,制度设计的缺陷加剧供需矛盾。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理念和政策规定不仅没有充分发挥转移和分散风险的职能,相反,参保人要承担较大的责任。基本医保具有较强的控制成本意图,导致人们即使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仍然面临大病经济损失,甚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总之,提高对大病患者的保障水平,消除其灾难性医疗支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居民大病保险,是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缓解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  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如何缴费?  报销额度是多少?  解答:根据《关于2015年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卫联发(2015)17号),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从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资金中提取。  根据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基数,城镇居民为11000元,新农合为8000元。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30万元。  记者 毕成功2016广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及额度
发表时间: 21:25:5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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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近日出台实施,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方式、缴费及补助标准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较以往的医保政策有哪些变化?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妈妈”没工作也能享“生育险”  南宁市市民陈小姐是一名“准妈妈”,多年来,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直在家中担任“全职太太”,家里全靠丈夫在外打零工来维持生活。自从陈小姐怀孕后,各种各样的费用接踵而来,更是让她感觉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新办法》实施后,给她带来了好消息:没有工作的“准妈妈”,由于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如今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相关的产前检查费也可以进行报销。而在此之前,与生孩子相关联的一切费用,只能由陈小姐自己来埋单。  《新办法》扩大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除了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学生意外伤害、急诊留观外,还将住院生育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以减轻参保居民因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功能。这就意味着,只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费两年及以上的女性居民,在其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有效期内发生的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将按规定享受相应报销待遇。据悉,这也是《新办法》中的最大亮点所在。  住院生育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实行按限额支付。如果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限额以内的,统筹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出限额的,按照限额标准支付。限额支付标准为: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或无难产指征的剖宫产一次性报销600元,难产、剖宫产(符合难产指征的)、多胞胎生育的一次性报销800元。  医疗救助范围新增6类大病  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一人大病、全家致贫”的尴尬局面仍难以打破。为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新办法》将地中海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结核病、血友病等6大类病种纳入门诊大病范围,以减轻这部分参保病人在门诊治疗的个人经济负担。如此一来,列入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的大病将增加至21类。  按照《新办法》规定,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每次就诊所发生的符合门诊大病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统筹基金支付单病种累计超过该病种限额支付标准以上部分和年度内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门诊方面,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用门诊账户结算,门诊账户使用完后,由个人现金支付;实行门诊统筹的居民则按相关规定结算。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  住院(包括急诊留观)方面,参保人员住院的费用结算视7种情况而定。如住院设立起付标准,参保居民每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由个人按医疗机构的等级自付起付标准。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一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在校学生和未成年居民住院,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即: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8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45%。  筹资方式为“个人缴费+政府补助”  《新办法》的出台,让更多的参保人真正享受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那么,哪些人员才能加入到参保范围?医保基金又是如何筹集的?筹集标准是怎样的?  据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其包括两大类人群:第一类人群是在本市范围内所有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以下统称在校学生)。第二类人群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居民,即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以及在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成年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无固定收入的人员或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以下统称其他居民)。
[04-27] [04-27] [04-27] [04-25] [04-25] [04-25] [04-25]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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