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纳税意识坏蛋是怎样炼成的的

美国人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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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如何纳税
美国电影《哈里之战》有句台词:“这世界只有死亡和缴税是无法避免的。”尽管美国税多、税率也高,但抱怨归抱怨,大部分美国人还是规规矩矩地向官方上税。不过聪明人总是有办法的,总能利用既定的规则为自己“节税”。
在美国似乎从来没有“纳税光荣”这一说。如果私下里问问你的美国朋友,十有八九他们都会说,能够少交一点税就少交一点,“我可不想把我的钱送给山姆大叔”。这个山姆大叔指的就是美国政府。虽然不那么情愿,他们履行纳税的义务是非常认真的,有时甚至有点战战兢兢的样子。
让人头疼的“税”
美国的税务制度中,有一条原则是注重个人主动自愿的申报,即政府事先并不查你的收入而确定你该缴多少税。虽然大多数美国人都能按规定纳税,但税务总局也会抽查纳税人的申报是否符合实际,一旦查出申报不实,当事人就会受到重罚。当然,4月15日这个期限也是不能超过的,超过则以偷税论处。所以 美国的新闻媒介每年从3月份就开始大声疾呼,让人们赶快去办理税务手续,不要等到4月15日这一天。但许多美国人就是要等到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刻才把自己的报税单寄出。美国各地的邮局在这天往往工作到午夜。很多人开玩笑似地在午夜前赶到邮局,让邮局盖上4月15日的邮戳才投邮。只要表明是4 月15日寄出的,晚多少天到税务机关就和申报人无关了。从此可看出,美国人很强的纳税意识有潜在的不满心理。
美国人常说人生一世只有两件事情无法逃脱,一个是死亡,另一个就是纳税。越是政府官员,越是公众人物,越是怕不交税和逃避交税的丑闻,权力和名声都没有用。普通人也一样怕,税务麻烦难有通融的余地,甚至有税务人员带着武器砸门破窗来收税的故事。
个人须缴纳的税
就个人来说,要交税的主要有联邦个人所得税,所在州的个人所得税,所在地(社)区的财产税,社会保险税和资本利得税(如果你投资盈利的话)。
联邦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效益最大。从美国国家来说是岁入的最主要来源,远远超过公司所得税,更远远超过其他政府收入。这样一来,它就成了美国两党一演再演的政治足球赛,都想在这上面得分,让这些纳税人在政治选举中投他们的票。于是美国的税则弄得庞大不堪,据说有上万页之多,其复杂程度是世界之最,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说弄得清美国的税则。一本指导公民纳税的《报税指南》竟达700多页。这样便逐渐形成一个行当--专门替个人家庭填报税单的专业会计。纳税人在一年中仔细收放好各种有关单据,以便新年一过就去请专家帮助报税。收费也不菲,少则一二百美元,多则上千美元,视工作而定。但也有退休的专业人员,在公共图书馆提供免费的报税填单服务,精神可嘉。
联邦个人所得税是渐进制,收入越高,税单就一档一档地加上去。具体税单年年都在变化,例如目前小布什政府正在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措施。最高税率名义上达40%左右,但美国的富人都有办法来逃避。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把收入转到海外,尤其是那些“避税天堂”的地方。有人估计实际纳税率不超过收入的30%。美国的穷人交税很少,或者不交税,因为没有钱。税赋的负担主要落在中产阶级头上,而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其中大部分人或家庭的实际税率大约在20%左右。
纳税亦有好处
美国人的纳税意识很强,基本上很自觉自愿地缴税,奥秘之一就是美国人缴税后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一是退休金是以纳税人交过的税按一定的比例发放,即年轻时交的税越多,老来得到的退休金越多;二是美国的初等教育是完全免费的,从小学到中学,只要你上的是公立学校,就不用交学费;三是免费使用公共设施,以美国首都华盛顿为例,在那里所有观光景点、博物馆、国家机关等进去参观都不用花钱买门票;四是国家公职人员,上至总统,下至普通警察、收税人、教师等等都是由纳税人养活,因此这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是保护纳税人的利益,为纳税人服务;五是纳税越多,社会信誉越高。
一般而言,在美国逃税是很难的。首先是现金流通相对较少,付款多用支票或信用卡,商家的营业额在银行账目上一清二楚,很难隐瞒。
其次,税务局追查逃税非常严厉。税务局有一套电脑信息处理系统专门对付作弊者。如果税务局怀疑纳税人隐瞒收入,谎报税单,就可以窃听纳税人的电话,拆阅纳税人的信件,甚至破门搜查,直到查获纳税人的偷税证据方才罢休。当然,纳税人如果认为税务局处置过分、失理或失礼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结果往往以失败而告终。因为美国法律规定每一位公民都有纳税义务,税务人员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执行有关税收法令,所以一般谁也不愿意拿鸡蛋往石头上碰。
节税途径不少
要合法地少交税,其实还是有许多途径的。如按美国税收规定,单身税比家庭税收得多, 一些年青人就协议结婚,即“名誉夫妻”,以减少税金为目的,实际上彼此互不相干。这也是造成美国青年离婚率居高不下的诱因。
另外一个办法是把应税收入从上一个档次降到下面档次范围内的最高点。在美国慈善捐款是可以抵扣收入的。这个办法是大学权威首先提出来的,解决了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但即使你捐了上亿美元建立一个慈善(非盈利性)基金会,你可以提捐赠条件,但不可以在成立后操纵这个基金会。你也可以购买一些特别“市政”债券,其利息可以免税,但这种债券的发行要得到批准而且数量不多。再有就是你因按揭或其他借贷而必须支付利息,这笔支出可以抵扣你的收入。比方说房子越买越贵,得到的抵扣就越多;反之,若卖了大房子买了小房子,就要多付税。
此外,政府为了鼓励储蓄和投资,实行(401)K计划。纳税人可以依法每年把收入的一部分,如一千美金或更多,放在这个计划中去投资。这笔钱只能在59岁(一个档次)或以后一定年限取出,只要支付届时的所得税即可。在这个退休前后的人生途中,一般美国人收入下降,个人所得税的应税税单相应低一些。当然,还有其他无数的抵扣细节,如夫妻合报或分报被抚养人,收入种类等等,处理得当也可以得益。如果多报多交了税怎么办?从规章制度上是应该退还给你的,比如你的雇主预扣代交太多。但退税行动迟缓,官僚主义严重,招致许多不满。
纳税钻空子的也不少。比如,把自己的生意和住家联系起来,把家里的房间、电脑设施、用车、电话开支等都列为“生意的成本”,从而减少自己公司的赢利。但是,一旦税务人员仔细审查,就会发现虚报、作假、违规的地方,罚起来相当厉害,有的人常常不能证明这些开支有明确的生意目的和赢利动机而被罚。这在移民中比较多一点。所以,美国税务署也有举报的热线电话。
对普通家庭最适用的是避开遗产税。一般美国家庭最主要的财产是房屋,如果按中国人的习惯把房子作为遗产留给子孙的话,那么不是为子孙添福,说不定反而害了他们。因为美国遗产税最高可达55%,且须以现金方式缴纳,如果子孙付不出这笔钱,反倒可能破产。因此,有钱人要尽早筹划安排遗产,否则不敢轻易死。一般的方法是先买块地,将之赠与子女,再与子女签无偿租用土地10年的合同,在土地上盖房子,10年后租用期满连地带房一起归还给子女。
实际上,在征税和纳税这场猫鼠游戏中,得益最多的还是美国富人。欧洲人虽然所得税率比美国高许多,但社会福利好。他们批评美国社会不公正,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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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  中国人的一天,可能是这样度过的:早上起床拿起IPhone手机看微信,吃过早饭开着别克轿车去上班,到了办公室打开装着INTEL八核处理器的电脑,看着熟悉的WINDOWS界面开始一天的工作。经过8小时的忙碌,成功完成了一批发往美国的服装订单处理。下班后,或者在家看电视,看新闻里播放美国卫星传回的冥王星画面,还有开到南海、东海和日本、菲律宾举行联合军演的美国航母战斗群;或者出去娱乐,边喝可乐边看好莱坞大片;或者躲在卧室里,手捧着IPAD,关注着美联储加息对股市的影响……中国人的生活已经和美国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国人的思想、文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美国的影响。而美国的强大,美国人的富足以及社会管理、科学技术的先进更是让很多中国人“心向往之”。  应该说,中国人这种见贤思齐的心理再正常不过。一千多年前的唐朝,也有很多国家的人民用同样的眼光看待中国。不仅中国人有爱“美”之心,实际上很多国家都有同样的民族心理。为了使自己的国家变得和美国一样强大、富足、先进,各族人民作出了不懈的探索和奋斗。然而时至今日,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绝大多数学习、模仿美国的国家却并不能看到建立起那样一种社会的希望。由于文明的巨大差异,中国对美国的理解可能比其他国家更加浮浅。中国所走的道路也和其他国家迥然不同。中国社会和美国仍然有着显著的差距。在未来向如何去的问题上,中国人之间产生过巨大的意见分歧,甚至有引起族群分裂的迹象。其实分歧并不可怕,可怕的分歧本身没有认识基础。在对美国社会形成的历史条件、客观环境、文化心理等方面没有深刻理解的时候仅仅将某种人为设定的行动路线作为划分思想阵营的意识形态标签来用才是最可怕的。本书编写的目的,正是希望通过对美国社会形成的背景、过程、机制的深入研究,明晰其社会形成的根源以及这种社会为什么会使其国强民富、国泰民安的真正原因,为探讨中国未来发展如何借鉴美国成功的经验提供真正有价值的参考。  一个显得比较有理性的社会学及历史学研究者,经常会说“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是多个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分析出影响社会发展的多方面因素: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地缘、种族、家庭等等。以此来批判经济决定论、军事决定论、地缘决定论等单一因素决定社会和历史的理论思想。这当然有一定道理。然而也使得对人类社会的把握变得有些“不可知”。因为谁也不知道究竟是怎样一个“综合作用”法影响了社会和历史的脉络。本书则力图回答这一问题。书中提出了将社会方方面面影响因素转换为不同社会主体的社会作用力,并分析这些社会力量作用的方向、大小及矢量和,根据其合力来探求社会和历史发展根本动因的“社会力学原理”。这也将成为本书叙事时的一条理论脉络。为了使读者尽可能保持独立思考,本书仅在每章小结部分会根据全章内容作相应的“社会力学分析”。其他小节则主要探讨美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历程。跳过各章小结本书将只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美国社会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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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千年未有之变局  “美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当然不是。虽然美国的历史只能追溯到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短短的400多年,而其社会的根却深深地扎在一千年前甚至更早时期的欧洲。美洲大陆的早期历史是属于土著印第安人的。我们的讲述将从欧洲中世纪的后期开始。这之后的数百年,欧洲将面临千年未有之变局,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美国正是孕育产生于这种变化之中。欧洲是美国诞生的思想、文化、社会、宗教母体。不了解欧洲,就不可能真正地认识美国。  1.欧洲近现代崛起的支点  欧洲的全面崛起是近五百年来人类社会发展最重大的历史变故。和很多学者认为欧洲崛起源于思想启蒙、人性解放,源于自由、民主、博爱的观点不同,我认为这种崛起的支点实际上是欧洲中世纪后期因各种客观原因导致的城市力量的壮大。虽然在这一章的后半部分,我们将用大量的篇幅来描述欧洲的思想变革,但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城市的变化对整个欧洲历史的决定性影响,就很容易陷入理想主义甚至浪漫主义的漩涡,失去客观冷静看待人类社会的眼界。  【中世纪城市的形成】  中国的城市和西方早期的城市,一般都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是中央政权向地方延伸的关键节点。当权者的政治力量、军事力量在城市中非常强大。但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却不同。日耳曼人对西罗马帝国的入侵和破坏,使过去雄伟的古城变为一片废墟。城邦主义被封建主义所替代。除了罗马等少数城市以外,政治中心已经从原来的城市转向了封建庄园中的城堡。    欧洲中世纪的城堡  西欧中世纪大多是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轮流到领主的地里去劳动,并向领主交上自己生产的部分农产品。庄园外的世界陌生而危险,庄园提供了更多的安全、更多的家族联系,并且使人们能更方便地找到铁匠和神甫。除了农产品以外,手工制品也是在庄园内自产自销。自给自足、封闭的庄园经济注定不可能为整个庄园提供非常完善的产品系列,特别是领主们非常需要的奢侈品。对商人来说,通过短途、长途贩运,促进不同地区的商品交换,既有现实需要也有利可图。因此始终有人通过贸易活动将本来封闭独立的庄园联系起来,使他们发生商业关系。而欧洲历史上本就是一块充满了商业基因的土地。与此同时,总有一些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在庄园中求得生存。譬如在地少人多、手工业又已经饱和的情况下,必然会有些人无法委身封建领主,无法成为庄园中的农奴(有时候想当农奴也并不容易)。当然,也有一些农奴因不堪压迫从庄园逃出来。对于流浪商人和逃亡农奴等被排除于西欧封建庄园经济体系之外的人员,可以从事当时并没有被完全融入封建庄园体系的商业或手工业。独立于庄园的自由手工业者生产的手工业制品,成为商人对外销售的稳定商品来源。二者之间逐渐形成一定的依赖关系。为了提高商业活动的效率,商品交换一般都倾向于在集中的场所进行,这就自然地形成了集市,为了更好的进行商业活动和获得安定的生活。这些集市在条件满足的时候就开始向城市转变。汇集于此的商人和手工业者成为城市人口的主要来源。    欧洲中世纪的城市  意大利,德意志和尼德兰在商业上比其他地区更为发达,城市也更为集中。在欧洲围绕这些地区逐渐形成两大国际贸易区:一是传统的地中海贸易区,由意大利商人控制,主要从事东西方中介贸易。一是北海、波罗的海贸易区,由佛兰德尔和德国的商人控制,主要经营各国的土特产:罗斯的皮毛、蜂蜜,英国的羊毛,佛兰德尔的呢绒,德意志的粮食。有两条国际贸易通道连接这两个地区:一是陆路通道,翻过阿尔陴斯山,经法国香槟伯爵的领地,到达佛兰德尔。一是海路通道,从地中海出直布罗陀海峡,到英国和北海各港口。欧洲的城市首先在意大利发展起来,威尼斯,热那亚,米兰,佛罗伦萨都是中世纪著名的城市。此后内陆的米兰、佛罗伦萨等城市也发展起来。比利时佛兰德尔地区的城市布鲁日、根特成为北欧重要城市;莱茵河、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出现了汉堡、不来梅、卢卑克等城市。一般来说,成为城市的地方要么在封建庄园的城堡附近,要么在寺院周围或以寺院为中心修建,要么在水陆交通的要道上。在城堡附近的,往往以堡字作结尾,例如斯特拉斯堡、汉堡、纽伦堡等;在寺院周围修建的往往以圣字开头,如圣泽门、圣日耳曼、圣波耳等;在河流渡口附件建设的城市名字也可能和此有关,如牛津等。  由于在西欧封建制下“没有无土地的领主,也没有无领主的土地”,因此城市在理论上总是属于某个封建主的。但适合建立工商业城市的地方很可能不适合建立庄园和城堡,对庄园经济游刃有余的封建领主们却对城市工商业的管理一窍不通。他们更愿意让城市成为一个内部管理不用操心,却能不断给自己提供财源的经济体。因此他们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对城市实施严密的管理。而主要是向其索取贡赋。这使得城市内的公共事务主要由市民共同协商解决。自带武器和干粮的市民是城市唯一的武装来源,因此城市内部的事务只能采取民主决策的方式。这和希腊城邦国家民主制度形成的原因非常相似。私人财产的不同使得富人能够在城市中承担更多的义务,也自然拥有了更多的政治权利。但他们并没有能力成为城市的统治阶级。整个城市的社会形态,呈现出比较鲜明的契约自治特征。  不过,也有具备商业和军事头脑的封建主为了在外地入侵时有暂时避难的场所,或者为了充实自己的财源、方便的获得外部世界的各种商品,向城市发展提供帮助。他们甚至主动建立城市或集市,提供优惠的政策,吸引并招徕农奴、流浪商人和手工业者,并且从轻课税,宽大司法。例如法国香槟伯爵的领地处于低地国家、佛兰德尔与意大利之间,以及德意志与西班牙之间的两条交通要道的交叉点上。从意大利运来的东方货物,从英国运来的羊毛,从佛兰德运来的呢绒,以及从斯堪的纳维亚及低地国家运来的货物都在此交易。在香槟与布里伯爵的保护与赞助之下,每年的宗教节日在四个主要城市之间,沿着固定的,可预知的线路举办香槟集市,包括香槟伯爵领地内四个城市(两次在特鲁瓦城,两次在普罗文城,一次在拉尼城,一次在巴尔城)轮流举行的六个各为期至少六周的集市。在每一次集市之间要间隔一至二周以便商人运转货物,这样香槟伯爵领地全年都有集市。香槟的每个集市都是经过严格组织的,并由市民一人和骑士一人组成的集市法庭来裁决纠纷。香槟集市成为全欧性的商业中心,并在13世纪后半叶达到全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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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后期城市的演变】  斯皮尔伯格的电影《战马》中,英国德文郡农民的儿子阿尔伯特训练马拉犁耕地的情节,给中国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在中国一般都使用牛来耕地,马主要用于马车和坐骑,所谓“骏马行千里,耕地不如牛”。其实中世纪的时候欧洲也主要用牛耕地,因为拖拉重物时把挽具套在颈项上,用牛可以,用马则极易窒息而死。但中世纪后期,欧洲发明了胸带挽具,或称马拉犁,套在马肩上,不但拖力提高 4~5 倍,而且速度更快。由于一些重挽马的力气比牛更大(普通马和牛的挽力在300-400公斤,而一些重挽马的挽力可达到700-800公斤,但中国古代的马主要是蒙古马,体格较小,达不到这样的挽力),而且欧洲主要耕种旱地小麦,又主要采取漫播而不是中国的行播方式,非常适合使用马作为犁地的工具。所以马被广泛用于农业耕种,大大提高了生产力。除此之外,三圃制也在中世纪后期被广泛推行。它将耕地分三部分:春耕地,秋耕地,休耕地,年年轮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百分之十五以上;重型轮式犁也取代了过去的扒犁,扒犁只能翻耕贫瘠的砂土,而轮式重犁则可翻耕草地和肥沃的洼地;最后是水车和风车的广泛使用,尤其在北欧作用甚大,它可排干低地、沼泽的水,还能带动水磨。这些农业技术的进步,导致了耕地扩大、农作物单位产量增加和人口的迅速增长。8~9 世纪英国主要农作物大麦、小麦、燕麦等,种子与收获量比例是1:2, 年为1:3.7, 年达到1:4.7。公元600年左右,欧洲人口降至二千万,到1200 年突破六千万,1250年接近七千万,1300 年约七千三百万,达到欧洲中世纪人口最高峰。农业的发展,使食物的供给变得充裕,使人类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第一次有机会从获取食物转变到其他方面。    马拉犁  农业技术的发展使得庄园里不再需要所有农奴进行耕作来获取足够的食物。而庄园的所有土地也不需要全部用于粮食作物的生产。随着人力和土地资源的逐渐富余,庄园里的生产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葡萄、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越来越广泛,庄园里的手工活动和工匠越来越多,生活日用品的生产的比重不断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以契约自治为特征的城市比庄园更加自由。一句中世纪名言就是“城市的空气让人自由”。因此一些有手艺的农奴开始通过赎身和逃跑等方式逃到附近的城市里从事手工业生产,城市的规模开始扩大。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没有农业生产的变革,没有富余食物和劳动力,防止农奴的流失必将成为关系庄园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在这种状况下,庄园主绝不可能容许任何农奴离开土地跑到附近的城市里求生。而事实却是,庄园主在一些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容忍了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流失。当然,农奴的逃离还是对庄园经济造成了影响,封建庄园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衰落下去。  城市商业活动最初的目的是在庄园和庄园之间贩卖其各自不同的物产,使各个庄园之间实现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的互补。根据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递减”原理,当人们都用自己产出较多的物品去换取自己缺乏而别人产出较多的物品,也就是进行物品的均匀非配时,整个社会的需求都将获得更大的满足。比如粮食产量丰富的埃及,用自己富余的粮食到缺粮的黎巴嫩去换取自己急需的木材,就使两个地区需求的满足度都得到增加。这正是商业在那个时代的价值所在。这也意味着商业本身并不能创造更大的产出,不能成为一种核心生产力。尽管自希腊时期开始欧洲的商业活动就异常发达,但任何以商业立国的国家,主要经济来源还是从贸易中抽取物品均衡产生的增值的一部分,而对于创造新的价值贡献并不是太大。这一状况,直到随农业发展而来的另一个产业的巨大变化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观。这个产业就是——工业。  工匠在城市的聚集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正是这种聚集,使得城市手工业开始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行业。和农业不同的是,农业的产量主要决定于土地,就算农民每天工作24小时也不可能使土地上多种出多少粮食来,而手工业的产量却完全决定于人的效率和工作时间。只要不断改进技术,并努力的工作,就能生产出更多的商品。在农业为经济主体的时代,农民靠天吃饭,商人也只能靠天吃饭。某个地方的物产再好,产量也是有限的,这限制了商业活动的规模。然而手工业的兴起,对商业活动最核心的商品来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只要某件商品有需求和销路,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工匠生产这种商品。并会想着法子不断提高生产的效率和产量。这样商人就有充足的商品可供贩卖。而对于手工业者来说,商人满世界的买进卖出,为他们生产的手工制品提供了销路,并为他们带来了更充足和便宜的原材料。这时,手工业者和商人逐渐形成了一个利益联合体,手工业不断促进商业的发展,商业又不断促进手工业的发展。二者的相互关系形成一个互相依赖互相支持良性循环的正反馈机制。而手工业和商业也被最终整合为一个共同的行业——工商业。当商业最终升级为工商业的时候,它的威力才真正开始显现。任何一个中世纪末期的商人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商业活动将在未来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带来怎样巨大的影响。  有人可能会问,希腊罗马所处的古典时代也有商业和手工业,那时候为什么没能发展出相互关联良性循环的“工商业”呢?其实要说那时候完全没有工商业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例如在希腊,由于土地贫瘠,在商业贸易中没有富余的粮食可以出售,只能靠当地特有的葡萄酒、橄榄油以及木制品、金属制品等进行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希腊地区手工业制品的生产能力。但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希腊的手工业生产不可能和商业结合成滚雪球式增长的联合产业。首先是技术水平发展阶段的限制。在希腊时期的手工业技术水平还比较低,技术的更新速度也很慢,在以年为单位的短时间内,单单依靠技术提升增加产量非常困难,在劳动力和劳动时间一定的情况下,即使有商业的帮助也难以使手工业产量不断增长。其次是农业束缚了大量人口。现代史学家们普遍认为,古典奴隶制城邦的经济基础实际上是小农经济。由于农业是生存的基础,希腊地区尽管土地贫瘠,但种植粮食仍然是生产的第一要务。城邦的公民全部由拥有土地的人组成,工商业者因人数劣势根本没有政治地位。因此手工业需要的劳动力也很难获得增长。再次,古典时代的手工业生产主要是为了通过交换解决粮食不足的问题。地中海周边两个主要的产粮区一个在埃及,一个在黑海。希腊的大量手工业制品输送到这两个地区去交换粮食。而我们前面说过,农业是靠天吃饭的,所以产量相对固定,粮食产区可以拿出来用于交换的粮食总量始终有限。因此对手工业制品的交换需求也有限。没有同步增长的需求,则手工业产量的增长也就缺乏动力。最后,即使没有足够的土地可供开垦,造成劳动力闲置,希腊城邦也不会将其用在缺乏足够需求的手工业上。因为他们还有“劫掠”这项很有前途的事业可以做。包括以雅典为首的商业城邦,尽管工商贸易比较发达,依然依仗海洋军事力量掠夺国外财富,用于建设大型公共项目和补贴城市公民日常生活。  正因如此,希腊的工商业者没能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希腊地区的小土地所有者才是城邦社会中坚,不论是实行民主制的雅典还是实行寡头制的斯巴达,其行政管理都由土地占有者所控制。正如英国历史学家安德森所说,希腊城市里从来没有“手工业者、商人和生产者所控制的社团”。罗马时代的情况也类似。由于农业条件比希腊好,罗马的农业倾向更明显。公元4世纪君士坦丁大帝实施的“五年期纳税”计划中,非土地税仅仅占到土地税的5%。说明工商业的规模远远不及农业。至于对外掠夺则罗马比希腊更加明显,尼禄时期的大臣彼特洛努斯提出关于“罗马城市与对外战争关系”的观点,即帝国的任务是“无论以什么样的生命代价,都要保护财富的来源以供给数量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马克思在《资本主义以前诸形态》一文中写道:“古典时期的历史就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因此,这个时代的商业文明整体呈现出“农商业”的特征,交换的目的主要是实现物产的均衡而不是增长。
  而中世纪后期的城市随着农业发展而导致的粮食和劳动力富余,以及手工业技术的进步开始真正出现“工商业”的特征,推动城市经济不断发展,逐渐成为整个欧洲的经济的重心。在弗兰德尔地区,12世纪就出现因呢绒生产的发展而使羊毛供给不足,不得不从英国进口羊毛的情况。13世纪弗兰德尔已经成为巨大的毛纺织业产区,德国商人为弗兰德尔呢绒提供了最稳定和最大的的市场。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带动了城市的繁荣。弗兰德尔地区的根特市的居民在14世纪中叶达到56000人,布鲁日也达到了35000人。在德意志地区的易北河和萨勒赫流域到13世纪城市增加到2000座。各种食品、原料、手工业制品和奢侈品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城市中开市交易。没有一座城市不是对其周边地区起着非常重要的经济中心作用。德意志的经济已经形成了以这些城市为中心的大大小小的区域性经济圈。  因为城市建立在封地之上,不得不接受封建领主的管辖。虽然封建领主也许并不企图完全掌控城市的管理,一些领主还对城市发展持比较宽容的态度(例如巴塞罗那伯爵雷蒙德o贝伦厄就在1118年宣布从此以后不再向来该市的船只征税)。但农业社会行政管理的习惯心理,使他们仍然有干涉城市运作,并进行各种盘剥的冲动。封建领主常常在城市中享有广泛的特权。他们垄断某些商品的专卖权、市内公共炉灶和磨坊的占有权,要求各类工匠无偿提供劳动服务等;例如弗兰德尔的列日主教罗伯茨(教会也是欧洲中世纪重要的封建领主)就下令除非得到圣特隆德修道院长的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得在圣特隆德市的威拉培姆伯特等河流中捕鱼,以此垄断当时收入颇丰的渔业。封建领主还强行征收各种税赋,如货物税、通行税、过境税、桥梁税、码头税、河流税、货车税、轮船税、市场税、摊位税、市政管理税等。莱茵河上的征税关卡,12世纪末为19个,13世纪达到35个,14世纪达到50个,15世纪达到60个。因为征税,通过该河流的商品成本提高了100%。封建割据本身,也造成了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障碍,封建领主之间的战争以及相互设立的关税壁垒和交通阻碍,严重影响了商品交易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工商业的活力来自每个个体的自由贸易活动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封建领主的干涉和奴役破坏了城市工商业者的生存逻辑,并使城市逐渐丧失创造财富的能力。  中世纪早期,城市发展所需的粮食和农作物主要来自其相邻的封建庄园。由于这时主要施行实物地租,所以庄园的产品主要都在封建领主手中。也就是说封建领主是城市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当然,封建领主也依赖城市提供生活必须的工业品及奢侈品。因此二者是一种共生的关系。但在中世纪后期,随着贸易网络的发达,城市可以从较远处购买粮食,以及货币地租使粮食的处置权转到了农民和农业批发商手中,城市对封建领主的依赖性下降了。另一方面,因经常受到洗劫和压迫,城市很早就开始发展军事力量。他们首先修筑城墙,圣奥马尔的市民挖了一条又宽又深的壕沟,用挖出来的泥土竖起了一个围墙,在上面插上了尖尖的栅柱。在891年将维京人击退。此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军事力量不断加强,十二世纪时,威尼斯拥有的木场、码头、造船所、工厂和仓库可以同时建造或修理二十四艘战舰。他们跟埃及和北非的穆斯林进行战斗,攻击萨拉森人,从萨拉森人手中夺取岛屿和港口。而米兰人在莱尼亚诺战役中狠狠地打击了德意志军队,确保了城市的独立。随着城市对封建领主的依赖降低,以经济及军事力量的增强,在封建领主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大障碍时,城市的市民不得不动用各种暴力和非暴力的手段进行争取自由的顽强斗争。他们还结成城市同盟共同对抗封建领主。著名的德国城市同盟“汉萨”所遵循的“吕贝克法”第一条就规定:“每个城市都要加强防御海盗和其他破坏者,以使航海商人自由进行贸易”。城市市民建立一种称为“公社”的组织。布商、干草商、头盔制造商、酒商……一个城市里的所有的商人和手工艺者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权利,抵制他们的世俗的和教会的领主。很多城市通过暴动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独立和自主。因为教会往往在城市之中,而封建贵族则生活在城堡里。所以在教会为主导的城市,这种暴力冲突最为突出,在琅城,起义群众杀死了主教高德里;在拉昂,起义群众同样杀死了主教。1066年列日地区的狄奥都主教被迫同意给惠伊的居民颁发自由宪章;1077年,康布雷市反对主教格拉德二世的暴动,建立了阿尔卑斯山以北最古老的自治城市。  在城市争取独立的抗争过程中还得到了另一股力量的支持。  尽管中世纪王权衰微,但封建王室从来没有停止过加强王权的努力。欧洲大陆,尤其是法国和德意志地区,封建贵族的力量特别强大,时时觊觎国王的权力与威望。1250年,路易九世统治着法国广阔的国土。王室的领地占整个国家的约四分之一,其余部分被分给数十个王公和教士以及几百个较低级的领主。国王向城市颁发特许状来支持其获得集体自由,从旧有的封建义务中解脱出来。同时也为自己争得财源和兵源。不过特许状并不是一种一次性的城市独立契约。城市的独立和自治往往是由多种特许状逐渐积累而形成的一种事实。例如在亨利一世时期,伦敦市民给国王支付100银币而获得了选举治安官的权利;林肯市民用4枚金币和200枚银币获得了选举市长的权利;牛津市民用200金币获得了成立商人行会的权利;亨利二世时期,剑桥市民用1枚金币和300枚银币获得了包税权。很多特许状都规定了城市市民有为国王履行军事义务的条款。而有一些特许状则是城市在国王的支持下,在市民的抗争中从封建领主手中得到的。在罗亚河谷的罗瑞斯城的特许状成为法国其他的一百个城市的效仿的原型,而在诺曼底的布里特尤尔的特许状则是许多英格兰城市的特许状的原型。这些特许状包括了获得人身自由、确保生命安全、获得土地和财产所有权、免除封建赋税、确认某些经济特权、确认独立司法审判权、获得市政管理权等丰富的内容。  就这样,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和中世纪经济基础的封建庄园包围之中,城市作为一种异数如雨后春笋一样茁壮成长起来,后面我们将看到,它怎样一点点地撬动中世纪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的整个社会板块,成为欧洲在近现代崛起的重要支点。
  然而美国人提出了“中国威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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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00  美国说要崛起,于是,事就这样成了。   因为有上帝保佑美国,而且上帝还是一位美国黑人?  —————————————————  何以见得上帝是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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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契约自治社会的形成  【城市权利与社会契约】  马克思o韦伯指出,只有在西方城市中,才产生了政党与政治家,产生了西方艺术史上所有的独特现象,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同时也产生了理性化的市民法。城市是西方宗教制度的控制中心,并孕育出了近代西方文明的承载者——市民阶层。  市民阶层就是城市工商业者,他们是城市的主体,并且会团结起来进行斗争,争取城市工商业发展的社会条件(这也是争取每个市民的生存发展权)。城市中的市民在法律上都是自由人。城市的自由分为低级自由和高级自由。低级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财产和土地自由以及封建赋税豁免权。在城市获得人身自由很容易。如在亨利二世颁发给诺丁汉市的特许状中就规定“无论任何人,只要和平时期在城市里居住一年零一天,除国王外,任何人对他无任何权利”。因此中世纪后期很多农奴逃亡到城市去寻求自由。在封建时代,城市的这种从不自由到自由的地位上升,被马克思o韦伯称为“一种伟大的,本质上是革命的革新”。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使土地上的劳作者必须向领主服徭役,交租税,人身被束缚在土地上;并且土地不得随意出售、转让和继承。这完全不符合城市工商业发展的需要,城市后来在特许状中争得了自由租税权,即只需要缴纳足够的租税,其他的封建束缚统统解除,土地也可以流转。1155年洛里斯的特许状第17条规定:“谁愿意出售其地产都可以这样做。他收到价款后就可以自由自在的,不受干涉的离开本城”。博韦市的特许状则规定“任何一个人买进一块地产,并管理了一年零一天,且在上面盖了房屋。如果这时有人对这块土地提出权利要求,可以不给他任何答复,买者可以安然无恙”。封建赋税,特别是临时起兴的苛捐杂税或征兵对城市的工商业发展负面影响极大,在特许状中,封建赋税被大大降低,并通过包税制等方式将征税权归还给城市,使城市的赋税减轻并变得稳定而可预期。如法国洛里斯市的特许状规定:“国王或任何其他人都不得从洛里斯人手中收入任何捐税、贡物或向其强征勒索”,“洛里斯教区居民徒步或骑马远征,如果他希望能够当天从那里回家,但因路途遥远而办不到的话,他就不必参加远征”。人身自由、财产自由、赋税减免,是城市市民的权利底线,各级封建领主为了更好的获得城市繁荣的收益,在与城市的斗争中逐渐放弃了这些权利。  高级自由则包括城市司法权、城市官员任免权。城市中最初掌握司法权的是封建法庭或教会法庭。这些法庭所适用的封建法律很难适应工商业活动的需要。此外,很多城市还属于不同的领主,法院管辖重叠,法律和诉讼程序不一。再加上封建法庭往往远离城市,审理过程漫长,根本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11世纪末开始,意大利北部、法国南部、弗兰德尔地区纷纷建立城市法庭。并在特许状中得到确认。1127年弗兰德伯爵颁给圣托梅尔城的特许状声明“我允许他们和任何人之间,甚至他们和我本人之间也不例外,受到市法官应有的审判”。但是,除了少数独立性很强的城市外,大多数城市获得的司法权并不完整。往往只有民事权而无刑事权。中世纪早期的城市,封建领主为了对其进行控制,往往通过任命封臣或家奴为官员来实现。他们代表领主对城市进行敲诈和剥夺。城市市民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斗争,终于逐渐获得了自己任免城市官员的权利。  在争得自由和权利之后,城市反而出现了权力的真空。城市工商业者为了联合起来保证自身安全,保持内部和平,维持城市治安,规范社会秩序,以及对付共同的敌人——封建领主的需要,纷纷团结起来,在彼此之间缔造了一个社会治理的共同契约。因为反对封建领主的压迫本身就会反对权威统治,再加上封建领主绝不会接受城市产生类似于自己的新权威(他们更容易接受由分散的城市工商业者进行的联合自治),因此这种共同契约是一种平等的政治契约。实际上这样的契约在特许状颁布之前就已经事实存在,而特许状赋予的自由权则在法律上承认了这种完全不同于封建契约的政治契约。1115年,圣康坦城制定了《圣康坦建城章程》,明确提出城市的公社成员要“维护和遵守对所有宣誓人的共同帮助,遵守共同的准则,服从共同的权力,维护共同的防务”。桑利斯的居民在1173年宣誓“在他认为是正义的举动中,一个人要帮助另一个人,但他们决不允许一个人夺去另一个人的东西”。阿布维尔城在获得自治时宣称“确认并保证所有宣誓者在正义需要时,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协商、互相帮助”。  这些涉及个人和社会治理的自由权利的逐渐获得,共同遵守的平等契约关系的建立,是城市工商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没有人身自由和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没有和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工商业活动就无法正常开展,更无法建立工商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城市的繁荣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城市不够自由,财产和人身安全得不到保护,市场秩序得不到维护,工商业者就会到别的地方去建立新的城市。而农业生产者却依赖于土地,不可能随意迁徙。这是工商业社会和农业社会的重大区别。
  【契约社会的治理】  中世纪的自治城市有三类,一类是以意大利地区为主的获得了完全治权的完全自治城市;一类是以及法国中北部和弗兰德尔地区为主的获得了相当大部分治权的半自治城市;剩下的绝大部分则是获得了自由权和少许特权,而没有获得完全治权的弱自治城市。  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意大利的完全自治城市。意大利城市自治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直接民主阶段,一是代议制阶段。  在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中,每一个新市民都要参加准入仪式,并在仪式上进行宣誓遵从法律和行政命令,参加市民大会并给予建议,服兵役、纳税等等。这样他就成为了一个法律认可的市民。但是,为了保证市民有能力履行上述义务,往往对成为市民有财产的要求。例如帕尔玛城就要求成为市民者有100里拉的房产。如果该市民未履行义务,房产就会没收或拆毁。城市早期的的自治权力掌握在市民大会手中。市民们一旦听到传令员的叫喊或钟声,就会到教堂或广场集合参加市民大会。市民大会是城市的绝对权力机构,它对城市的法律、税收、宣战、司法行政长官选举、公共财政管理、公共工程管理、工商业管理、慈善事业等作出决策。而其表决方式通常是呼喊。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电视台曾转播过一次香港的政治议事过程。当主持人提出一项提议后便说:“赞成的说赞成,反对的说反对”。然后参会人员有的说赞成,有的说反对。接着,主持人说:“我觉得,赞成的居多”,于是提议获得通过。这大概就是当年城市市民大会表决方式的遗存。不过,这种表决方式显然是比较粗糙的。而且随着城市的扩张市民的人数越来越多,用市民大会的方式进行决策和公共事务的处理变得越来越困难,越来越缺乏操作性。更重要的是,人群的聚集往往容易造成情绪的传播,产生激情和狂热。这容易被某些政治人物所利用,威胁城市的安宁。  由于直接民主所存在的弊端,城市治理逐渐走向了代议制。其立法职能逐渐由选举产生的议事会代替,而司法行政职能逐渐由选举产生的司法行政机构所代替。议事会是城市的立法机构,但又兼有很多行政职能,不像现代议会和政府的职能划分那么清晰。议事会包括大议事会、小议事会、特别议事会等类型。大议事会的人数在100-1000人,有广泛的代表性。但由于规模仍过于庞大后来逐渐让位于小议事会。小议事会的出现一方面是大议事会人数精简的需要,一方面也是执政官制度被首席执政制度代替后保留一种集体决策形式的需要。小议事会人数一般在24人-100人。议事会采取多数决定机制,重要的事项需要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四甚至十七分之十六的赞成才能通过。表决方式也不再是呼喊而是秘密投票(大议事会也有采取公开投票的)。特别议事会主要是解决城市的财政或军事危机,会往往享有特别豁免权,并在财务和军务中能行使特别的权力。有的特别议事会后来发展为常设机构,与大、小议事会一起构成复杂的议会体系。如威尼斯就有四个议事会(小议事会、四十人委员会、元老院、大议事会)。议事会的选举一般将城市划为不同选区。每个选区的选民通过抽签决定谁是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出议事会成员。  意大利城市的最高司法行政机构有委员会和行政首长两种模式,前者有时候叫执政官,后者有时候叫首席执政,相当于市长。执政官由城市的多人担任。例如米兰1117年有18名执政官,到1140年减少到6名。大多数城市的执政官一般在4-12名。执政官一般采取多数表决制。首席执政,一般由一人担任,通过独立决策进行社会管理,这种方式的管理效率更高,所以后来逐渐代替了执政官的集体决策方式。13世纪初,在大多数意大利城市中行政司法权和军队统帅权都集中在首席执政手中。但首席执政官往往不是城市居民,而是从邻近城市中聘任产生,以使其超然于城市中的家族和派系纷争之外。行政司法长官的任期往往只有数月到一年。12世纪末,司法开始和行政分立,1145年,皮维亚首先出现独立的司法执政官,1153年、1158年又分别在米兰、比萨出现。此后逐渐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院。民事、刑事由不同的法院处理。比萨还分了习惯法院和成文法院。而审判时市民陪审团已开始出现。不过最高司法权仍归于首席执政。城市的执政官必须履行议事会的决议。如1219年皮亚琴察执政官无法签订与帕尔玛和克雷默的停战协议,就是因为该协议未在议事会获得通过。此外,执政官的就职誓词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还对其有方方面面的限制。如不得在职务内有法外收入,不得单独与教皇和外国首脑有私人文书往来,甚至未得议事会允许不得与外国人结婚,不能在国外购买土地。最高行政司法长官往往由议事会选举产生。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行会和同业公会等基层组织。行会是手工业者的行业组织。为了避免恶性竞争,同一行业的手工业者自发组织起来,建立行业管理机构,它禁止来自外部和起自内部的各种竞争,对劳动时间、产品规格和数量、商品价格、帮工和学徒的人数,都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在城市公共事务中代表该行业谋求政治利益(城市商业的情况和手工业类似)。由于行会是自发组织,而行会的成员规模也有限,因此行会内部的管理很自然的采用了直接民主制。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纷纷加入不同的行会(同业公会)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行会也因此成为了城市最主要的政治单元和选举单位,并左右着城市的政治格局。例如佛罗伦萨的政府由一个执政团包括六至八名执政官组成,负责政府的日常事务,行使最高管理职能。其执政官是从城市七个最大的行会如制衣行会、呢绒销售商会、丝绸商、银行家、法官、公证人、医生等协会所决定的名单中挑选出来的,往往采取轮流执政的办法,每人执政期只有两个月。  阿尔卑斯山以北的自治情况和意大利类似。在那里,早期仍然通过市民大会来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在法国欧里亚克的市民大会由该城全部年满20岁且居住超过一年零一天的人组成,昂布伦城则由年满14岁的人组成。此后,市议会和市长逐渐获得日常事务的处置权,使市民大会的功能被弱化。选区或行会成为决定市议会成员的重要单元。在欧里亚克城,三个教区各自选出20名市议员,而在马赛,市议会由83名常任议员和100名各行会选出的师傅组成。有的城市行政司法长官通过选举产生。如英国的伊普斯威奇在1200年选举产生了执行官和王室财产管理官,他们在每个教区指定4名市民。这些市民再共同选出12名法官。有的城市则由市议会兼行司法权,或由市议会选举司法官。市长是城市的首席执行官。在鲁昂由市议会选举三名市长候选人,由国王从中任命市长;在波瓦第尔,由百人议事会直接选举市长;在波尔多,市长由50名市议员选出。有些市长也兼有司法权。由于是半自治城市,所以有时候领主指派的官员会和城市市民选举的官员一起组成政府。如1252年,特鲁瓦就规定由领主指定市长和陪审员,由市民选举市议员。  在工商业城市中,没有一个权威力量是城市政治的主导。各行业各阶层的人士通过共和制、代议制和民主制的平台进行利益博弈。实现城市的社会管理。而不同于罗马寡头贵族元老院的具有明显代议制特征的城市“议会(或议事会)”,成为西方社会未来政治中举足轻重的角色。
  3. “民族国家”浪潮  民族国家的建立在人类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但其概念却一直比较模糊。有人从民族的角度,认为民族国家就是单一民族所组成的国家,该民族的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个国家,该国家的所有成员都属于同一个民族。这被认为是民族国家的理想状态。也是一些民族追求独立的法理依据。然而这样的民族国家概念,更多的是一种民族主义的延伸,并不能充分彰显其社会学意义。因此,我更倾向于接受从国家的角度来阐述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就是一个对内打破市场、法律、政治、文化壁垒,对外主权、外交统一的国家,最终以国家为单位形成了全新的民族认同。法兰西民族和德意志民族的区别远远没有印度的婆罗门和吠舍大。然而这并不妨碍法国、德国都被称为民族国家。社会学家们认为,民族国家的建立,是任何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都无法绕行的必经之路。  中世纪的国家是从上帝(教皇代表上帝的旨意)开始的往下层层分封。依次形成王国、公国、侯国……一直到骑士领。王国不过是分封的一个层级而已。而且根据“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封建法则,公国以下的各级行政单位,并不认为自己属于任何王国,底层农奴更是只知道自己的直接领主而不知道国王。这种情况下,人们没有国家认同感。王国这一行政级别也不可能将自己的法律和政令通达全国。无法对内实现有效的税收,也就没有行使全国社会管理的财政基础,无法形成消除贸易壁垒的全国市场,无法整合全国的军事力量,也就根本不可能对外行使独立的主权。既然国家不能为人民做点什么,人民对国家也就没有什么归属感。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服务好自己的直接领主,就是自己生活中的全部。在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条件下,这一状况虽然不太好,却也还不至于影响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但在城市崛起,工商业狂飙突进的大背景下,全封闭的封建领主制度越来越面临巨大的挑战。因为城市工商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打破各级封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建立起全国的统一市场。也需要国家的贸易政策在区域间保持统一和稳定。而对工商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交通、货币、语言文字等等,都有着统一的迫切需要。  中世纪欧洲的王室、贵族、教会构成三足鼎立的利益博弈和权力制衡关系。每一方都无法形成对另外两方的绝对优势。中世纪的历史从某种角度看就是这三股力量不断博弈的历史。城市的崛起,对西欧国家的政治格局造成了重大的影响。被讥讽为“不过是大一点的领主”的各国国王,第一次找到了可以制约各封建贵族和教会的真正依靠对象。城市争取自治的活动得到了国王们的大力支持。二者互相扶持,矛头都指向了封建贵族和教会。在这一过程中,城市获得了自治权,国王通过城市的财政和军事支持大大增强了军事武装能力。国王因此和城市建立起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这为其打破下级封建主封闭储备了军事条件。12世纪时,法王腓力二世给很多城市颁发了特许状,支持这些城市自治,免除他们对原有领主的封建义务,让他们直接隶属于国王。他因此被称作“城市最好的朋友”。1214年布汶战役中,腓力二世完全依靠城市提供的军队获得胜利。打败了英王、弗兰德尔和德意志的封建贵族,最终确立了王权在法兰西内部的优势。随着国王在军事上对封建贵族、教会不断取得胜利,西欧各国由封建割据逐渐走向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建立起政令统一的民族国家。1383年,葡萄牙的诺昂起义夺得了王位,并获得了议会授权,建立了集权统治,成为欧洲第一个真正的民族国家。1492年伊莎贝尔女王与国王费尔南德依靠城市、小贵族和教会的支持,消除了封建割据的大贵族势力,成为第二个民族国家。得益于向民族国家的转变,葡萄牙和西班牙开启了大航海时代。在路易十一和查理八世时期,法王消除地方势力,完成了法国领土的真正统一,建立了法兰西民族国家。丹麦人在与瑞典的战斗中失败以后,认为贵族分裂是国家虚弱的原因。1660年,腓烈特三世将行政区从贵族采邑管理改为领薪的文官管理。此后克里斯廷五世颁布了统一的“丹麦法”,废除了中世纪的地方分治法律,建立了丹麦民族国家。不过民族国家也并不都是王权国家。1588年尼德兰北方七省联合成立了荷兰共和国,采取共和制,并由一个共同的行政处理全国事务,成为荷兰民族国家。
  英国在中世纪欧洲各国当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他的王权力量一直比较强大,在国内可以设立郡、百户、村这样的行政级别,并派驻官员进行税收(官员主要派驻到郡一级,称郡长)。英国贵族并不容易凭借自己的割据势力单独与英王进行对抗。英王的年收入占全国总收入接近20%,而最大的封臣岁入也不过国王的1/5。而同时期的法国则完全不同,很多贵族封臣的势力都在法国国王之上。不仅如此,英国大的封臣的封地往往分散在10~20个不同的郡,很难进行有效的力量整合。在英国最重要封臣不是公爵、侯爵这样的大封臣,而是只拥有40~50个骑士领的男爵。男爵最终成为了英国贵族的主要力量。单个男爵又绝对不可能对国王构成威胁。正是这种复杂的局面,导致了英国贵族只能相互团结起来共同与王权抗争,避免国王对封建领主的税收盘剥越来越重。这种团结的方式,就是英国的“议会”。  英王约翰因为与法国战争的需要,不断加大额外的税收,而战争又屡战屡败,这使得封建贵族与国王的矛盾被激化。封建贵族联合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对国王发起武装斗争。战争以王军的失败告终。英王约翰被迫接受封建贵族的“男爵法案”,也就是后来的《大宪章》。大宪章保证贵族和骑士的领地继承权,由贵族和骑士组成王国的“大会议”(也就是英国议会的前身),只有得到这个会议的同意,国王才能向封建主征收额外的税金。从大宪章的内容来看,并没有太多的民主自由涵义,仅仅是国王与封建贵族斗争妥协的产物,是彻底的封建契约,它的意义长期以来恐怕是被人高估了。然而这其中却有几点值得我们玩味的地方。首先,这一次,市民阶层并没有成为国王对抗贵族的拉拢对象,反而与封建贵族一起反抗国王的压迫。究其原因,还是源于英国王权的长期强势,既要对封建贵族盘剥,也要对城市盘剥,还要对教会僧侣收税。因此,贵族、教士、城市市民只有联合起来才能与王权相抗衡。这种强势的王权,却造就了一个强大的对立面——代表王权以外所有阶层的利益中枢“议会”。这使得英国的王权在此后受到极大的限制。成为英国没有出现“绝对君主制”的重要原因,这又反过来成为英国王权至今还没有彻底消失的原因。其次,我们发现英国的战争其实是各个阶层进行利益诉求达成妥协的手段,战争的目的并不是要推翻英王的统治,而是要争取自己阶层有利的条件。这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阶级斗争。这种斗争贯穿在西方历史的长河之中。而中国历史上的战争基本上是以政权更迭或建立独立王国为目的。很少能在战争之后达成阶级之间的妥协。再次,《大宪章》的签署是西方契约精神的重要体现。斗争的结果最终是以协议的形式反映到文件的具体条款之中的。尽管英王约翰不久就废除了大宪章。但英国此后议会与王权的斗争全都是以签署新的协议作为结束的标志。最后,在《大宪章》的第三十九条规定:除非经过由普通法官进行的法律审判,或是根据法律行事;否则任何自由的人,不应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夺去财产、被放逐或被杀害。根据这个条文的规定,国王若要审判任何一个人,只能依据法律;而不能以他的私人喜好来进行。这是对人身自由的保障,是市民阶层参与反对王权斗争获胜而得到的权利。虽然他不是《大宪章》的核心内容,但这里闪现出的人性光辉将在未来几个世纪被不断放大。直到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英法百年战争爆发前,英国的王权力量有所削弱。在百年战争中一些贵族趁机扩大私人武装,百年战争后,英国也出现了封建贵族割据而王权相对弱小的局面。此后,因王位继承问题而进行的红白玫瑰战争使英国大贵族在自相残杀中锐减。最终,兰开斯特血统的亨利o都铎(亨利七世)建立了集权统一的英格兰。并在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父女手中建成了英格兰民族国家。  无论是王权的增强还是议会对各阶级力量的整合,都在客观上结束了地方封建割据的中世纪社会生态,促进了全国政治统一、市场统一、政令统一,货币统一和文字统一和全国交通网的形成。民族国家的建立为工商业的发展扫清了障碍,也大大提高了城市的地位。而与此同时,原来作为经济主体的庄园也在悄然变化。工商业的发达、农业技术的发展,使封建领主的意识不断发生改变。在粮食和人力有富余、生活必需品越来越可以通过商品交换获得,财富越来越体现为货币拥有量的社会背景下,封建庄园逐渐由原来的全能型向专业化生产转变。庄园内部的原始手工业或许很难和城市竞争,但经济作物的种植和经济动物的养殖却具有不可替代性。特别是随着纺织技术的发展,对羊毛的需求突飞猛进,庄园主们发现养羊比种粮食赚钱得多,结果纷纷把农民赶出土地,开始圈地养羊。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圈地运动”。庄园经济的这种变化,使得工商业发展所需要的原材料供应得到极大补充,而无家可归的农民则进一步形成了工商业发展所必须的劳动力来源。这一切还得益于农业生产的发展。试想,如果圈地运动的结果是剩余土地根本养不活这片土地上的人更养活不了附近城市的工商业者。那这样的运动还有没有发生的可能?无论城市的崛起还是庄园经济的专业化都离不开农业技术变革所带来的大量富余食物和劳动力。这也是我们将中世纪农业的发展看做现代化起源的主要原因。中世纪后期,在城市工商业的影响下,封建庄园经济逐渐解体,封建领主越来越意识到工商业所带来的巨大回报,这使得在种植养殖业的专业化之外,乡村手工业也迅速崛起,并和城市手工业形成了竞争局面。这又进一步推动了整个西方世界从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转变。民族国家的建立使国家变得越来越强大,而未能尽快进入统一民族国家行列的德意志和波兰等国,现代化的进程变得非常漫长。
  大长篇啊,天涯费心了,坐下来慢慢看。
  真希望网上这样的文章多些。
  别吹牛逼了好吗?没有共济会一个偏乡僻壤的美洲新兴国家斗得过日不落帝国?  美国是共济会控制的国家,美国是华尔街的美国。
  @sunfish-17 10:42:26  真希望网上这样的文章多些。  -----------------------------  请多批评指正。
  @飞天茄子
10:49:28  别吹牛逼了好吗?没有共济会一个偏乡僻壤的美洲新兴国家斗得过日不落帝国?  美国是共济会控制的国家,美国是华尔街的美国。  -----------------------------  哦?共济会怎么控制美国的,老兄不妨说来听听。
  是怎样劫成的。
  我就奇怪了,这么多明显的带有政治倾向的文章是怎么发到国观里的,怎么就没人管呢~~~他么美国要是这么好,你自己去不就好了,画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饼,准备给谁吃呢~?  
  @天涯孤舟
22:48:01  -----------------------------  恭喜大作出!洋洋洒洒这么多,能先列个提纲,发个主线吗?感觉有点散
  美国就是吸血鬼
  4.资本来到世间  中世纪末期工商业发展势头遇到一个瓶颈,这个瓶颈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行会。工商业发展要求行为个体有充分的经济自由。在等价交换和自由贸易的原则下通过供需关系所形成的经济规律作为指挥棒,形成在竞争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行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和重要的政治单元,是城市工商业活动管理的主体。在早期,它为维系工商业活动的正常秩序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但让我们再回顾一下行会的特点“它禁止来自外部和起自内部的各种竞争,对劳动时间、产品规格和数量、商品价格、帮工和学徒的人数,都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就发现这其实很象是一种计划经济。随着个体工商业者生产能力的增强,越到后期行会对个体劳动者的生产管理越严格。生怕由于个体的强势打破整个行业的平衡。但这恰恰扼杀了城市工商业的活力。这时候它已经不是在促进生产发展,而成为了经济繁荣的障碍。  早期的行会内部采取比较平等的方式来处理行会内部事务。会员在身份上一般来说是平等的。但随着经济发展,行会内部逐渐出现了贫富差距,相对平等的会员地位被打破。行会内部的一部分富裕阶层把持了行会的实际权力。受行会中师傅们的种种限制,帮工和学徒的身份逐渐固化,上升为师傅的通道被断绝,城市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帮工阶层。他们结成“兄弟会”、“伙伴社”等与行东进行斗争,要求提高待遇,缩短工时,经常进行罢工,成为行会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如1350年伦敦剪毛业帮工的罢工和1410年德国康斯坦茨裁缝帮工的罢工。商人的利益和贸易的规模密切相关,也和商品的进价关系很大。但手工业行会限制产量、限制价格竞争的做法,对商人的利益造成很大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原料需要进口而很多商品需要出口。由于商人掌握着原料的进出口渠道,使他们有力量通过分化瓦解的方式渗透入手工业行会,富裕的匠师开始或明或暗地不遵守行会章程,摆脱行会的束缚,与商人眉来眼去;受到压迫的帮工阶层也开始和商业资本合作。手工业行会终于在自行分化的过程中被商业的冲击力量攻破。城市行会的会员,逐渐地两极分化,一小部分是富有的匠师和亦工亦商者,一大部分则逐渐沦为城市无产者。到16世纪,英国的行会制度已基本消灭。而欧洲大陆各国的行会制度残存的时间则较长,德国的行会制度到19世纪才逐渐消灭。  生产条件和产能规模的限制解除之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开始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产品的制造者如果能通过技术改进,提高单位时间的产出能力(即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那么他就有能力在保证利润的情况下通过降低产品价格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和销售规模,从而使行业对手在竞争中败下阵来,达到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目的。对于个体手工业者来说,生产能力有一个生理极限。个体劳动者毕竟不可能无限制的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可能将主要精力都放在技术改进上。这时,一部分新兴富裕阶层(主要是商人)利用手中积累的财富,将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独立生产能力的手工业者(例如学徒、帮工,在手工作坊里为行东劳动几乎没有薪水,只能混口饭吃)集中起来进行生产,给他们发放工资。并统一建造工作场所、制备生产工具,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这种生产组织方式称为“手工工场”。手工工场的出现,标志着资本主义的正式萌芽!  工场主有条件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的技术改进,有条件通过规模效应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有条件通过雇佣更多的工人实现扩大再生产。这一过程使得工场主的财富可以不断积累,最终形成产业资本。除了集中化、规模化以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工场主们逐渐发现,同样的人数,让同一个工人完成所有工序,没有让不同工人分别完成不同的工序效率高。将工人的工作内容按照生产环节进行细分,每个工人只负责一个具体的生产环节,他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生产,不需要考虑其他生产环节的实现方式和技术细节。这种分工的细化,使获得合格劳动力的门槛大大降低,工场主更容易召到或培养出具有单一技能的工人。另一方面,由于从事单一劳动,工人通过不断重复工作过程,工作会变得非常熟练。而且因为“熟能生巧”,在计件工资的刺激下单个工人的劳动技能和效率以及产品质量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手工工场的出现,大大改变了市场的经济格局。其高效率、低成本、规模化的优势使得个体劳动者所运营的手工作坊已不具备任何顽抗能力。家庭手工业者纷纷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破产,并不得不加入产业工人的行列(这里我们惊异于已被瓦解的各种封建行会的预见力,然而历史的潮流毕竟无法阻挡)。曾挑起人类现代化大梁的个体手工业被工场手工业以摧枯拉朽之势彻底取代。工场主追求的是资本的回报和不断增值。这和手工作坊行东为了养家糊口已经产生了本质的区别。工场主也因此成为了一个全新的社会角色——资本家。  民族国家的君主们看到了工场手工业所带来的巨大生产力使本国产品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而国际贸易所带来的丰厚经济回报将通过税收等方式大大巩固自身的统治,因此纷纷采取各种政策鼓励手工工场的发展。如拨给手工工场以大量的津贴和贷款,工场主及其工人可以减免租税、免服兵役等。还严格禁止本国工匠外流,鼓励外国工匠移居。1685年,霍亨索伦家族收容受路易十四迫害的雨格诺教徒,这些人中有许多资产者、熟练的手工业者。他们带来的资本和技术促进了手工工场和整个经济的发展。勃兰登堡成为当时德意志境内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俄国彼得一世改革时,国家带头创办手工工场,同时也鼓励私人兴办。彼得一世还贷给控制国内外贸易的商人们巨款,让商人接受政府契约,并在各种经济事项上向沙皇提供意见。 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制订了许多工业法规,采取了鼓励本国工业发展的政策。还聘请外国工匠,豁免手工业者兵役,给予他们宗教信仰自由,以及由政府发放贷款等等。在整个西欧,无论王权的强弱,手工工场都得到了大力发展。并且重商主义开始在各国流行。
  所谓重商主义,归结起来就是三个词:“金银”、“出超”、“零和”。重商主义者认为:衡量一个国家国力的唯一标准是金银拥有量;增强国力的唯一办法,除了开采金银矿就是保证卖出去的东西比买进来的东西多,实现金银的净流入,称为出超,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贸易顺差;在某一时刻,全世界金银的总量是一定的,因此一个国家的出超,必然意味着另一个国家的入超,国家间的贸易是一种完全的“零和博弈”。重商主义是一种经济学领域的价值观。在资本主义早期被西欧各国,特别是集权式君主国家广泛采纳。有的国家通过各种经济政策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有的国家要求来本国贩卖商品的商人必须在离开之前把赚的钱全部买成本国商品或在本国花费掉;有的国家甚至禁止从别国进口商品。英国战胜欧洲和荷兰后,垄断了海上贸易,通过贸易扩张积累了大量的黄金白银,并不断通过立法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使英国国力不断增长。 法国的柯尔柏按照重商主义的经济思想,鼓励发展本国工商业,实施保护关税政策,成立经营海外殖民贸易的公司。俄国在彼得一世执政后,深受西方重商主义的影响,他引进西方技术;大力发展工业和商业,并禁止白银出口。 德意志境内的普鲁士在腓特烈大帝时期,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鼓励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奖励出口企业等。“铁血宰相”俾斯麦在李斯特的影响下,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促进了德国生产力的发展,并武力统一了德国。   重商主义思想的形成,有其学术蒙昧的一面,也有一定的社会根源。从学术的角度看,重商主义的形成,是货币交换代替实物交换后人们对货币的一种精神膜拜,当人们第一次发现只要拥有金银就可以拥有一切时候,对金银产生了巨大的依赖情绪。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初期,缺乏一种衡量国力的技术手段;农业时期的谷物产量等已经无法作为工商业活动总量的计算方式。当人们发现任何生产和交换都最终反映到货币上时,很自然的想到了用金银货币来衡量一国的国力。既然金银成为衡量国力的唯一标准,那么对于一个民族国家来说扩大进口减少出口以实现金银的净流入就成为增强国力的当然之举。从社会根源来看,重商主义其实是加强王权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需要,通过控制金银的流入和征收贸易税、海关税(在议会制环境下,这是国王少有的独立征税权),君主的财力可以得到极大的补充。一方面金银的流入会大大增强本国工商业阶层的纳税能力,另一方面对外国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不但不会受到代表国内工商业者利益的议会的强力反对还会获得大力支持。原因就在于它实际上成就了贸易保护主义,使得进口商品的价格因关税而被大大抬高,在和本国商品竞争时在价格上丧尽优势,这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国内工业的目的。最后一个社会根源在于,大航海时代开启的殖民运动开辟了大量的海外市场。尽管重商主义是一种零和博弈,但其受害者却不需要是同为重商主义的西欧邻国。这大大缓和了西欧各国之间重商和被重商的矛盾。  大航海时代和地理大发现所造就的殖民运动在西欧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怎么说都不会过分。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麦哲伦完成环球航行……大航海时代的到来一方面为西欧社会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特别是贵金属)和奴隶,一方面为欧洲国家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袤市场。为什么行会要限制城市的生产?根本原因在于,有限的城市市场和国内市场消化不了已经得到大力发展的工业产能。生产过剩所造成的恶性竞争对整个行业来说可能是灾难性的。而亚非拉市场的开辟,使西欧社会的过剩产能获得了巨大的释放通道。限制生产的外部环境被消解了,行会也没有了再继续存在的理由。大航海时代为资本主义的诞生储备了三个最关键的核心要素——资本、人力和市场。这其中,市场尤其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中的核心”作用。西欧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得益于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环境下生产技术和生产效率的持续提高以及不断的扩大再生产。然而资本家和产业工人们能够“甩开膀子干”的前提条件却是产品销路有保证。对于人口规模千万、百万级的西欧国家来说,市场极易饱和。而西欧社会的整体崛起(意味着使邻国屈服开放市场代价很高,并且邻国同样有产能过剩的问题),和国家间的市场壁垒,导致了局限于西欧世界的国际贸易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需矛盾。大航海时代和地理大发现使得这种矛盾寻得了根本的解决之道。就象打开了泄洪闸,让西欧国家的商品潮水一样的涌入毫无招架之功的亚非拉殖民地区。面对亚非拉地区保护民族工业的努力,枪炮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当然之道。以前很奇怪为什么外国人打败中国后,总是把“开放通商口岸”作为重要的条款之一。现在看来,这岂止重要,简直就是西方国家发动战争的唯一目的。殖民运动所建立起来的可以为所欲为的世界市场,是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起点。
  中国文化懦弱怪不得别人欺负你
  @叮当猫的棒槌
15:29:00  我就奇怪了,这么多明显的带有政治倾向的文章是怎么发到国观里的,怎么就没人管呢~~~他么美国要是这么好,你自己去不就好了,画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饼,准备给谁吃呢~?  —————————————————  我就奇怪了,这怎么就能看出政治倾向呢?  
  @天涯孤舟
22:48:01   —————————————————  @D00F
15:38:00  恭喜大作出!洋洋洒洒这么多,能先列个提纲,发个主线吗?感觉有点散  —————————————————  每章结束后会添加目录的  
  楼主慢慢来
贵精不贵多
  城市从封建庄园的附庸逐步发展成为近代欧洲的决定性力量,其内部也在发生着变化。“市民阶层”最初由手工业者和商人组成,各种行会和同业公会的代表组成城市的管理者,并努力维护本行业在城市的利益。城市的政治主体是为数众多的行东们(帮工和学徒作为无产者,在城市中没有太多话语权)。然而随着行会制度的瓦解和手工工场的建立,原来的行东们要么成为工场主,要么和帮工学徒们一起沦为无产的劳动者。原来的市民阶层不复存在,城市的主导权逐渐落入数量越来越少但却越来越富有的有产者手中,他们最终形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资产阶级。当市场经济正常运作时,不断创造合理利润的资本主义精神使资本家因为拥有资本而能够从企业经营中获取资本收益。而这种收益只和资本数量有关,与其劳动量无关。这使得资产阶级成为最有动力拥护市场经济的力量。另一支拥护市场经济的力量则是劳动者。当劳动者成为无产者后,只能靠向良好运作的企业出卖劳动力来维系生存。一旦市场经济失效,劳动者们就会立刻面临失业并陷入困顿。这一特点,使得资本家和劳动者实际上仍然绑在同一条绳索上。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对市场经济的追求也就成为了整个市场经济集团的共同追求。  15-17世纪,很多欧洲国家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权和专制统治的“绝对君主制”。君主是国家唯一的法律来源,君主凭借常备军和官僚机构来进行统治。法国国王查理七世通过向富商借款及首次在法国开征人头税大大充实了国库,并建立了正规军。其子路易十一凭借着常备军结束百年战争,恢复王权,扩充政府,建立起绝对君主制。英国国王亨利七世夺得王位后获得了征税的永久权利。王室设立星室法庭,强化最高司法权力,坚决镇压北部和西部的贵族叛乱,私人武装被禁止,私人城堡被拆除。西班牙的伊莎贝拉女王和费迪南国王废除了军事骑士团,将贵族城堡夷为平地。给城市任命行政长官,改组政务院,清除大贵族,补充小的乡绅官员。奥地利的马克西米一世建立奥地利中央财库和政府机构,并获得了对波西米亚和匈牙利的王位继承权,1508年被教皇授予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成为欧洲最大的君主。瑞典国王瓦萨利用宗教改革没收教会财产削减骑士领地,建立官僚机构,使国会通过集权化措施,组建新教自耕农组成的瑞典军队。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以瑞典入侵为契机,以军事紧急状况为由,不经等级议会同意,强行征税,建立了军队和为战争服务的官僚机构。绝对君主制提出“国家至上”的思想,确立君主和中央政府的绝对权威,并把君主等同于国家。路易十四的名言“朕即国家”,宣示了绝对君主制的这一原则。但这一时期的君主权力已经开始出现先法后权的历史进步。君主的权力必须在法律上得到认同才能生效。君主的命令也以法律的形式颁布。例如法国波旁君主的的法律就必须先在高等法院注册。绝对君主制国家普遍启用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律人士充实其官僚机构。安德森指出,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形式合理性发展是绝对君主制的杰作。但是,虽然在形式上法律体系得以不断发展和完善,但其实质仍然是权力的附庸。君主因为强大的军事和政治权力,仍然控制着法律的制定为其统治服务。  绝对君主制开始实现中央政府对每一个臣民的直接统治。除了法律作用到每一个臣民,全国性税收也使国家和个人直接发生联系。国家权力通过各种税收,尤其是人头税,直接作用于最底层的民众。普遍征兵制进一步加强了居民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因此, 民族之所以同国家联系起来,除了地域、经济和文化的统一,还因为中央政府与国民的垂直联系和全国政治结构的同质化。相对于中世纪的封建制来说,随着民族国家建立而壮大的绝对君主制对于工商业发展、市场经济发展、资本主义发展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有时候人们将封建制和君主制统称为封建主义,其实是一种误导。君主和城市工商业者为了自身的利益结成同盟,共同对付割据封建势力。并最终在宗教改革、文艺复兴以及武装斗争的综合作用下,建立起适合资本主义发展的统一的君主制民族国家。这一变化,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西欧数千年分裂均衡的封建制传统社会模型。君主制民族国家的内部统一程度,甚至可认为远远超过了古罗马帝国。随着中央集权模式在西欧诸国的普遍建立,他们变得越来越象他们东方的邻居——拜占庭、奥斯曼,甚至中华帝国。这些君主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他们逐渐希望整个国家按照他们所期待的方式去发展。对付封建贵族的共同利益,使君主和城市市民阶层能够联合起来共同战斗。而当封建贵族(还包括教会)的势力被削弱之后,君主和市民阶层,特别是资产阶级的矛盾就逐渐凸显出来了。
  虽然欧洲的君主制社会这时已经很像东方帝国,但其本质上却是一种工商业帝国而非农业帝国。这一差异导致了君主制在东西方完全不同的命运。在东方,下层社会和君主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下层人民需要君主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便开展农业生产。而君主则需要下层农民尽可能的多产,以便通过税赋徭役兵役等方式来攫取财富,扩大疆土,并进一步维系社会的稳定,以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和利益。由于君主利益是国家利益中的一个部分,和国家利益是占比或者说正比关系,所以君主们一般不会从根本上去对农业经济做杀鸡取卵的事。而下层人民的利益诉求只是“你就让我好好的种田种地养家糊口行不行?”。因此,君主和下层人民的矛盾,主要还是集中在税赋徭役的度的把握上。当税赋徭役还能承受时,整个社会就风平浪静。当税赋徭役过重时,人们就会起来推翻旧王朝,建立新王朝——这也是农业帝国所谓治乱循环的原因。  但工商业帝国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当君要聚敛财富时,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垄断某项产品的专卖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垄断,意味着价格的自由竞争机制失灵。使价格回归价值的路径被阻断,从而使垄断者可以收获高额利润。其实,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敛财的手段可以多种多样。而敛财手段对工商业发展乃至对整个国家的影响是很难预先评估甚至也很难事后评估的。因此,即使是开明君主也无法做到在敛财和社会发展之间处理恰当。我们经常看到对这段历史的描述将君主的罪过归结为穷兵黩武造成的国库亏空和税赋加重。其实对外战争本身并不是问题,这种外部掠夺很多时候正是资产阶级所需要的。但资产阶级所需要的战争是有利于本国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并使自己能够获利的战争,而不是相反。但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却无法很好的做到这种平衡。  在英国,国王通过授予经营者专利权和垄断权来支持工商业的发展,并从中获利。获得商品专利权和垄断权的经营者相当于获得了经济特权,可以在市场上更好的谋取利益,因此,这些经营者很愿意和国王合作。从1579年开始,这些经济特权不断通过贿赂、出售或换得贷款的方式颁发给城镇商人和工场主。例如1579年,伊斯特兰公司垄断了波罗的海沿岸诸国的贸易,1600年成立的东印度公司成为规模最大,存在时间最长的贸易垄断公司。它包揽了好望角以东地区,特别是中国和印度的业务。1637年,制皂工匠们出资4.3亿英镑购得了肥皂公司的特权,成立了新的公司,并且向国王支付每吨8英镑的费用。经济特权的授予实际上是一种寻租行为,这一过程中行政权力深度介入经济活动,不仅减少了其他经营者的商业机会,也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没有获得经济特权的经营者只好进行走私。16世纪晚期,商人和海关人员串通走私的现象大行其道。到1733年,英国、荷兰、法国之间的贸易量有1/3都是通过走私完成。除了英国,法国也采取授予垄断权的方式影响经济。路易十四在位期间,将海外贸易的特权授予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北方公司和中东公司。路易十四政府还把税收包给那些有能力预先向政府支付税款的人和组织,被称为包税制。这一做法使包税商获得了征税的特权。他们为谋取暴利,施行了大量沉重而不平等的直接或间接商业税。这一方面造成税收征缴困难,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严重的税收流失。不但加重了工商业的纳税负担,也使法国的财政极度恶化。到1683年,法国的战争债务高达1800万俚,赤字更达到了2800万俚,相当于200万英镑。  从根本上来说,资产阶级所代表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分布式系统。整个社会通过分工协作化整为零,又通过市场还零为整。最终以一个整体来完成人们所需要的所有产品生产。和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西欧中世纪)或者小农经济(中华帝国)相比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社会化大生产体系,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特征。其中的任何一部分都无法单独对外媾和。而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却可以被任意切割,各部分之间缺乏明确的利益关联。市场经济的良好运作,需要的是一套高效稳定的符合经济规律的规则体系,系统的各部分通过对规则的深刻理解去策划自己的获利渠道并与其他部分博弈。在规则和规律的共同作用下,各部分的创造力被有效加和,并发挥出最大效力(即亚当o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而君主制本质上是一种中央控制系统。君主通过自己的智力判断来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当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作为国家的经济基础时,这种纯中央控制式的宏观调控没有大的问题,因为每个经济原子单位都是相对独立的,没有纷繁复杂的相互作用和影响。通过一种从大到小逐级细分的行政等级管理体系就可以实现总分式的社会管理。因为各个部分的情况大体相同,君主对经济活动的调控具有较好的可预见性和可总结性。然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情况就不是这样了。某项经济政策对金融业的影响和对运输业的影响可能大相径庭。最后对全社会的综合效果会是怎样的很难轻易思考明白。因此,靠君主和官僚机构的主观判断来主导市场经济有着根本性的缺陷。  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资产阶级和君主的矛盾,绝不仅仅是“凭什么我兜里的钱要被你拿走”那种简单的零和博弈。在绝对君主制时代,资产阶级根本诉求其实是“就让市场经济正常运作让我们好好赚钱行不行?”如果仅仅因为国王的税收是一种对人民财富的搜刮,那么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很可能成为又一种治乱循环。而事实上,被推上断头台的查理一世时期的税赋水平,不过是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零头而已。从君主的个人行为来看,路易十四和路易十六也已经是那个时代最开明的圣贤君主(维克托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君主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结构性的,无法调和的。资产阶级所代表的市场经济集团需要的不单是一个能够减轻税赋的君主,他们需要的是彻底排除君主这样的强权对市场经济干预的可能。为了推翻君主的统治,市场经济集团喊出了一个响当当的名词——“自由”。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自由其实是资产阶级和其代表的市场经济集团的根本利益诉求。首先,从资产阶级自身的利益出发,自由无疑必须包括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其次,为了最大限度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并保障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自由又包括了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最后,为了防止宗教狂热和不容异说对市场经济体系的威胁,自由还包括了宗教信仰的自由;随着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市场经济集团体现出对自由的强烈渴望,绝对君主制开始面临越来越严峻挑战。不过,人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生命。尽管经济和政治决定着人类社会的总体走向,但个体的行为却往往和精神力量有着巨大的关系。当经济和政治发展到必须变革的社会临界点时,总是需要文化思想领域给予高度配合,否则这种变革也许会被延缓数十甚至数百年。西欧社会在近现代的崛起,本质上是在和其他文明的时间赛跑中赢得了速度优势,而其加速发展又在很大程度上来自文化思想的同步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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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的欧洲,教会作为上帝的代言人,对整个欧洲普世世界进行了全面的精神统治。普通人被认为无法和上帝直接沟通,必须通过教会才能获得上帝的启示。也只有通过教会才能向上帝忏悔自己的罪行。教会只允许用拉丁文书写圣经,剥夺了普通人通过本民族语言学习圣经的权力。并且还通过《普通注疏集》与《行间注疏集》等“圣传”垄断了圣经的解释权。其他的解释统统被认为是异端邪说。教会藉此确立了自己的宗教权威和行为合法性。而教会之所以能这样做,则因为其宗教学说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在庄园经济为主的中世纪社会生态下,农奴依附于领主,领主又根据等级层层依附。要维护中世纪社会结构的合理性,就必须有一种思想通道来解释这种等级差异。并对下层人民所遭受的古难进行疏导使其尽可能不影响社会结构的稳定,从而维系正常的社会秩序。基督教会提出的君权神授理论将上帝作为分封的最高级,为整个封建等级制度找到了合法性根源,巩固了从上帝开始层层分封的社会结构。另一方面,基督教又将人们所遭受的苦难归结为自身的原罪,并且只能通过教会认可的行为进行自我救赎,才能在死后升入天堂摆脱俗世的苦难。从而撇清了各级领主压迫和掠夺的根由,并从精神上为人们找到了解脱的路径。这也大大降低了人们武装反抗压迫的思想动力。正因为如此,基督教会和其宣扬的意识形态受到了欧洲各国和各级封建领主的大力支持。而教会在中世纪能够实现“黑暗”统治的基础也正是来自于此。为了维系基督教会的权威和整个封建制度的社会秩序,教会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象古希腊罗马那样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制度、思想内容和文艺创造不会被允许。而基于实证的科学,基于思辨的哲学都会对基督教会所倡导的宗教理论造成巨大挑战,因此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从当时的社会现状来说,科学技术和人的创造力,还不能够成为农耕时代至关重要的文明要素(那时候至关重要的文明要素是土地和武力)。因此,这种压制也不会在全社会引起强烈的反弹。应该说,基督教会能够实现对西欧社会的宗教统治,和当时的历史阶段和社会条件是分不开的。  中世纪末期,随着社会生产生活的变化。基督教会开始变得不合时宜。这种变化产生的根由,正是城市的崛起和工商业全面发展的结果。和封建领地庄园经济不同的是,城市工商业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这种新的经济形态运作完全依赖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不同,工商业、特别是工业生产靠的是生产效率和市场运作。并且具有通过竞争优胜劣汰自我完善的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物资和人力都通过市场进行配置。保持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能够具有活力的基本保障。因此解放人、歌颂人成为了新的经济形态建立的内在需要。另一方面,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必须以可验证可测算可推理的科学精神和理性主义作为指导。神的意志绝不比几何学更能保证产品获得竞争优势。第三方面,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可预期的规则体系和基础设施保障。并且要将这种体系和保障扩展到尽可能大的市场范畴。在因封建制而层层分裂的西欧社会,市场也被分割为无数个小的部分。每个市场之间贸易壁垒高耸,货币、交通、文字、度量衡均不统一,商业流通极其困难。因此,打破封建领地之间贸易阻碍,建立统一市场也成为工商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基督教会和封建贵族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反对科学、压制人性和新的社会发展形势已经格格不入。因此,人文主义、理性主义、反教会、反分裂成为了这一时期社会变革的强烈需要。  文艺复兴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文艺复兴的诞生有三个重要的助推剂:黑死病大流行、拜占庭灭亡和地理大发现。中世纪末期的黑死病大流行,给欧洲带来了深重的灾难,1/3的欧洲人因此而丧生。举目尸横遍野惨不忍睹。这场灾难给人们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冲击,使活着的人更知道生命的可贵,更加珍惜现世的生活,并且产生了享受人生的强烈愿望。1453年土耳其人攻陷君士坦丁堡以后,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灭亡,许多希腊学者逃到意大利和西欧其他国家,大量希腊罗马时代的文化典籍和艺术珍品传到西欧,让人们了解到伟大的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人们曾经那样自由、艺术、享受的活过,曾经有过那么辉煌灿烂的文明。相比基督教会统治下的中世纪社会,这又造成了对人们心灵的一次巨大冲击。15-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使人们看到了“人的力量”。看到了通过人自身的努力去发现一个新世界,创造一种新生活的可能。文艺复兴时期,“人的发现和世界的发现”成为相辅相成的两大文明成果。  文艺复兴,从形式上来说是对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全面继承与发展,是在文艺、科学、政治、哲学等各个领域的一次文化大爆炸。希腊罗马的雕塑艺术、西塞罗的文风和维吉尔的诗歌被继承和发扬光大,出现了号称文艺复兴文学三杰的但丁、彼得拉特、薄伽丘,号称文艺复兴艺术三杰的达o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以政治学家马基雅维利,戏剧家莎士比亚。还有塞万提斯、布鲁诺、伽利略等等。他们一个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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