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单位写给下级单位费用支出,再下级单位报销(独立核算),每月金额较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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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部门决算
日期: 来源:区工信局 作者:
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第二部分: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度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收入决算表表三: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集中区建设,指导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产、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六)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七)负责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八)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九)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机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电、煤、油、民用船舶、盐业行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十)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议,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拟定区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区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十一)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督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十二)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十三)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态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本区新建的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及申报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和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十四)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辖区内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依法审批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建设施工噪声排放许可及中午、夜间建筑施工许可,核准排污申报登记、核准排污许可证;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十五)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自治区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区环境状态公报。(十六)组织、监督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依规章审批建设项目报告书(表)(项目立项、征地、设计),核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核准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验收及专用基金使用。监督本辖区执行国家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明录;推动清洁生产实施工作;负责本辖区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各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及辖区内生态农业建设。(十七)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十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十九)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二十)对本局所管辖的环保工程及直属企业安全生产,承担指导、督促、检查和主管责任。(二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根据上述职责,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治、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民兵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工作。(二)政策法规股研究新型工业化、商务领域的发展趋势,提出政策建议;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程、经济和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组织评审、推荐、报批工作;负责本系统军转干部(含复退军人)的安置及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本系统劳动调解仲裁工作。(三)财务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管理的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局财务管理要求,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并严格执行;负责组织各项财经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检查,负责专用票据的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及各项业务专项经费等;保障政策性资金的良性运行、合理使用;编报机关预决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监督,定期审核资产、负债的损益。(四)工业规划投资股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工业信息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和重大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负责区工业和信息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技改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改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工业和信息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协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实施;负责审核需要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工业园区、集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督促工业园区、集中区和全县工业建设工作;协调全区工业项目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工作;协调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五)工业运行和节能股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与统计部门衔接);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负责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协调煤、电、油、气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拟订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协调实施;承担行业应急物资紧急供需的协调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促进措施;协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改节能项目评估和审查;负责实施节能检查与考核;组织协调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协调制订全县电力、能源工业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电力改革管理;负责电力、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对接上级工信委做好原材料等行业及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食品医药工业、盐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行业发展形势和市场情况,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的问题;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等工作。(六)信息科技股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助推广信息化工程,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问题;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无线电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的行业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并实施监管。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本单位核定编制8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56人。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一)谋划龙圩区工业发展。一是根据梧州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和市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布局,做好与苍梧县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梧州进出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社学工业新城发展规划的衔接,深入企业、摸清实情、提出龙圩区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思路,提出我区各产业园新规划方向和产业发展重点。二是协助好龙圩辖区内现有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思乐塘工业片区和社学工业新城的建设。并根据苍海项目需要企业搬迁建设和企业退城进郊的实际向区党委、政府提出我区工业发展载体(工业园区)建设思路,可持续发展的方略。(二)认真履行职能,争取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强监测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及时准确把握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增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的时效性、预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2017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31家,1-6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1.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7.95%,完成市下达任务62亿元的50.32%。(三)服务企业年工作内容。1、制定了2017年服务企业年方案,召开了服务队工作部署会;2、对54个重点服务企业进行了调研,了解企业的情况,困难和问题,为企业鼓劲打气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困难和问题;3、紧盯工业项目的推进,有效推进工业项目;4、积极与辖区内有用工需求的重点工业企业联系,安排有意向并有能力到企业工作的贫困人员到企业就业,既可以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又能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5、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文件精神,5月我区召集龙圩区各镇、政府各部门、2017年龙圩区服务企业年各服务单位、辖区内各重点工业企业、辖区内各商业银行等代表一同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将该文件发送各企业。现我区政府各部门正在针对文件要求作相关调整。(四)抓好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一是着力抓三年一工程工业和信息类广西西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梧州高普饲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新开工项目工作如期推进;二是密切与区发改局沟通对接,努力推进龙圩区工业园区各项前期工作;并加强项目策划,联合发改等有关部门策划一批对龙圩区经济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工业项目。(五)抓好节能减排和安全稳定工作抓好节能减排和安全稳定工作。抓好节能减排,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升级,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为工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如针对龙圩区今年3-6月强降雨天气频繁现状,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强化辖区工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监控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我局深入龙圩区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检查指导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汛期生产安全。&&(六)积极开展“千个支部万名党员进社区双报到”活动。日,我局到城东社区参加党员微心愿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给困难儿童带来了书包、文具、小黑板等一批慰问品,鼓励学校儿童们要树立崇高的理想,勤奋学习,长大后真正成为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日我局到城东社区慰问了困难老党员,为他们送去了面条、大米等生活用品,给他们送去了七一问候。(七)协助企业举办五一慰问演出区工信局协助广西佛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日举办了“关爱农民工,共建美好家园”文艺晚会,丰富了企业职工的业余生活。&第二部分: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收入总计361.83万元,比上年减少194.62万元,下降35%。1.财政拨款收入358.2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21.1万元,下降25%,主要是减少对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3.5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减少11.94万元,下降77%。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6.上年结转和结余93.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31.52万元,增长34%。(二)支出总计463.35 &376.28万元。比上年减少87.07万元,下降19%。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类)6.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7.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项目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社会保障和就业&69.89万元:主要用于ⅩⅩ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5.住房保障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7.年末结转和结余78.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72万元,比上年减少73.18万元,下降19%。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78.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8万元,增长14%;商品服务支出&8.76万元,比上年增加2.07万元,增长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4.93万元,比上年减少85.8万元,下降24%。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364.6万元,项目支出8.12万元。1.行政运行277.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行政单位医疗6.8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3.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4.住房公积金7.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为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梧州市龙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16万元,比上年减少65.93万元,下降18%,主要是人员调动、退休导致人员经费的减少。其中:人员经费35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减少9万元,下降0%,主要是公车改革。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万元,比去年减少2.3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减少2.3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工信局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工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3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降低) %。主要原因是:节约用纸,不浪费办公用品,严格经费控制,未按程序审批的采购、接待、外出等活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费用。(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截至日,资产原值合计 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万元,(2)通用设备 万元,(3)专用设备 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 万元,(5)图书档案 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万元。(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发票是开给母公司的,但是费用从子公司报销,子公司财务独立核算,请问应该怎么走账?_百度知道
发票是开给母公司的,但是费用从子公司报销,子公司财务独立核算,请问应该怎么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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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先做费用,再开转账单据给子公司,转账处理……
母公司不同意在他们那边处理,开发票方也不给重开,员工吵着要报账
重开发票有那么难吗?沟通那么难啊?数额大吗?
沟通不是一般的麻烦,金额倒不算大
买的什么东西?具体金额多少
培训费、会议费、住宿费,总金额5000以内
200多块钱的税点哦,可以的话用别的发票代替吧,像住宿费,服务业酒店类通用发票就可以,会议费其实有会议收入的酒店也开通用发票的,培训费难点,可以找人代开下,交个税点什么的,没办法你们母公司和开票公司都不好沟通,只好找相对应费用的发票来代替……你觉得呢?
来自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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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团队:
如果发票抬头开给了母公司,母公司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作为管理费用入账(报销),但钱又从你们子公司出的,只能作为往来款处理了。借:其他应收款—母公司
贷:库存现金 等将来母公司归还时,或向母公司上交利润时再核销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母公司或者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其他应收款—母公司
谢谢席老师的答复,现在的难点在于,母公司并没邀请我们参加这个培训会议,子公司自己去参加的,主办方不知这情况,直接把发票开成了母公司,现在主办方也不同意重开发票,员工自己垫付的钱,现在需要报销,母公司不同意报的话,只能从子公司走账,不是本单位发票在本单位报账,这样问题大不大?
不是本单位的发票抬头不能在本公司报销,这是规定。一定要报销的话,可以请总公司把发票原件给你们,并写个情况说明(培训公司,加盖公章),领导签字。这样报销应该没问题,但所得税前能否扣除要税务说了算。
这个不是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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