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聚四氟乙烯垫片耐温不是塑料垫吗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_优秀范文十篇 范文一: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氨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危险化学品,因其独特的性质,所以对其使用要严格安全管理。1、液氨在常压下是气体,因此对其储存由于量较大,所以要用密闭的压力容器,管道要用压力管道。2、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齐全,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要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测,作好记录。3、机房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有防雷检测中心检测,作好记录。4、液氨属易燃物品,机房内、设备周围严禁烟火及电气焊操作。5、机房内电器线路布置合理,所有线路必须走穿线管;照明用具、电机接线为防爆型;防静电装置符合规定。6、所有电线架设必须与液氨系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设备上方有架空线。7、操作过程中加强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机房内加强通风,确保室内氨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外。8、操作岗位应配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在处置泄露、维修设备时,劳保用品穿戴齐全。9、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0、操作岗位配置8Kg干粉灭火器4个,设消防栓及消防带一套,以防液氨泄露时紧急处理。 范文二: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氨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危险化学品,因其独特的性质,所以对其使用要严格安全管理。1、液氨在常压下是气体,因此对其储存由于量较大,所以要用密闭的压力容器,管道要用压力管道。2、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齐全,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要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测,作好记录。3、机房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有防雷检测中心检测,作好记录。4、液氨属易燃物品,机房内、设备周围严禁烟火及电气焊操作。5、机房内电器线路布置合理,所有线路必须走穿线管;照明用具、电机接线为防爆型;防静电装置符合规定。6、所有电线架设必须与液氨系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设备上方有架空线。7、操作过程中加强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机房内加强通风,确保室内氨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外。8、操作岗位应配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在处置泄露、维修设备时,劳保用品穿戴齐全。9、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0、操作岗位配置8Kg干粉灭火器4个,设消防栓及消防带一套,以防液氨泄露时紧急处理。 范文三: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雨润农产品集团运营管理部液氨储存、使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编制: 批准:日期: 日期: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集团下属公司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公司使用液氨的管理;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第二章 氨的理化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及应急处理第三条 氨的理化性质一、标识 1、中文名氨;氨气(液氨) 英文名ammonia2、分子式NH3 相对分子质量17.033、危险性类别 第2.3类有毒气体4、理化性质熔点(℃) 液体相对密度(水=1)0.82(-79℃) 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0.6 饱和蒸汽压(kpa) 506.62 临界温度(℃) 132.5 临界压力(Mpa) 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二、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性 稳定聚合危害 不聚合避免接触的禁忌物 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氮、氨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氮和氢,有还原作用。在催化剂存在时可被氧化成一氧化氮三、主要组成与性状主要成分 纯 品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主要用途 用做制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327卡)。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四、爆炸特性与消防燃烧性 易燃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爆炸下限(%) 爆炸上限(%) 27.4最小点火能(mJ) 至1000 mJ也不发火(氢气为0.02 mJ)最大爆炸压力(Mpa) 0.580第四条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 剧 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第五条 灭火方法 一、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二、灭火剂: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第六条 健康危害一、侵入途径 吸入二、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第七条 急救措施一、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二、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三、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第八条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 ,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废弃或修复、检验后再用;第九条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卤素(氟、氯、溴)、酸类等分开存放。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槽车运输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 量运输。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在其他地区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为及时导走汽车行驶时产生的静电,可采用导电橡胶拖地带按HG/T《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接于槽车上;第十条 防护措施一、车间卫生标准中国MAC(mg/m3) 20(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30(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摘自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二、依据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的规定氨为Ⅳ级(轻度危害)三、检测方法 纳氏试剂比色法四、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五、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氨专用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七、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八、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九、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十、环境资料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十一、废弃 严禁私自处理。由当地有资质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十二、运输信息包装方法:钢质气瓶、槽车十三、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日发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第三章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第十一条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的规定(简称建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二、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9年版)的规定(简称石化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三、灭火器的配置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进行配置。氨属于C类火灾;1、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液氨储罐区划为严重危险级,低温冷库划为中危险级,控制室(操作间)划为严重危险级;2、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计算确定,并按规范规定选取;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或二者并存;第十二条 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一、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9年版)的规定如下: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企业生产区防火间距离(m)相邻工厂或设施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 100相邻工厂(围墙) 50国家铁路线(中心线) 4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 3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 45厂外公路(路边) 20变配电站(围墙) 50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塔杆高度Ⅰ、Ⅱ国际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 40通航江河海岸边 20注: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液氨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三、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四、在山区丘陵地区,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五、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六、液氨的生产使用设施(装置)与居住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有关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结论确定。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常年固定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依据SH《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3.0.5条);七、冷库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有关规定。(依据GB《冷库设计规范》 4.2.2条);第四章对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规定第十三条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要求;下;第十五条 液氨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第十六条 液氨厂房内设置液氨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第十七条 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第十八条 液氨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第十九条 液氨的设备布置一、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二、使用液氨的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氨压缩机,宜布置在敞开或半敞开式厂房内;三、氨压缩机布置在半敞开式或封闭式厂房内时,其厂房的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四、为防止氨气及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氨压缩机的操作应设隔离操作室。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封观察窗;五、氨压缩机房的门应向外开启,并采用手开门;六、氨压缩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应设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应小于8次/h.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七、氨压缩机房室内的采暖温度宜采取16℃。氨压缩机房内严禁明火采暖。八、制冷设备的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的布置应符合《冷库设计规范》GB中的有关规定;

1、设备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安全规程以及操作方便的要求,并需要有适当的空间,以便设备部件的拆卸和检修。同时亦应考虑到尽可能布置紧凑,充分利用机房的空间,以节省建筑面积;2、机器间内主要操作通道的宽度应为1.5~2.5m,压缩机突出部分到其他设备或分配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两台压缩机突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并能有抽3、设备间内的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4、水泵和油处理设备不宜布置在机器间或设备间内;九、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1、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厂房的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的有关规定;2、消防车道和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的有关规定;第五章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第二十条 制冷设备的设计灌氨量应按GB《冷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冷设备的设计灌氨量 设备名称灌氨量(体积百分比)冷凝器 15 氨液分离器 20 洗涤式油分离器 20 立式低压循环贮液器 30~35 卧式低压循环贮液器25 中间冷却器 30~50氨泵强制供液再冷却器 100 上进下出式排管 25 空气冷却器 70上进下出式空气冷却器40~50 搁架式冻结设备 50 下进上出式排管 50~60 平板式蒸发器 50 下进上出式空气冷却器 60~70 管壳式蒸发器 80 重力供液排管 50~60 注:1、 灌氨量的氨液密度按650kg/m?计算;2、 洗涤式油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和低压循环贮液器的灌氨量,如有产品规定时,则按产品规定取值;第二十一条 制冷设备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应按GB《冷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一、氨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应由氨压缩机制造厂成套配置,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排气压力过高、吸气压力过低、油压差不足和电动机负荷超载,螺杆式压缩机应增设精滤油器前后压差过大等停机保护装置;2、吸气、排气、润滑油系统和曲轴箱应设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3、排气管出口处应设止逆阀,螺杆式压缩机吸气管处应增设止逆阀;5、吸、排气口及润滑油系统应设温度计及排气温度过高停机保护装置,螺杆式压缩机应增设油温过高停机保护装置;6、排气侧和吸气侧之间应有安全阀;7、应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二、冷凝器应设断水及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压力表和安全阀;冷却水出口、给水主管应设温度计,蒸发式冷凝器应增设风机故障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引至控制室(操作间)三、氨泵应设置下列安全保护装置:1、应设断液自动停泵装置;2、排液管上应设止逆阀;3、排液总管上应设旁通泄压阀;4、排液管应设压力表;四、所有设备、容器、加氨站集管及有管道与冷却设备相连的(液体的、气体的、融霜的)氨分配站集管上和不凝性气体分离器的回气管上,均应设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五、氨压力表和真空压力表应采用氨专用的,其精度要求高压侧不应低于1.5级,低压侧不应低于2.5级,并宜带饱和温度刻度,其量程不得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不得大于工作压力的3倍。距观察地面2m时,其直径不宜小于100mm,距观察地面2~3m时,其直径不宜小于160mm。压力表的安装高度距观察地面不应超过3m;六、低压循环贮液器、氨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及正常液位自控装置。低压贮液器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引至控制室(操作间)。七、贮液器、中间冷却器、氨液分离器、低压循环贮液器、排液桶、集油器等均应设氨用液位指示器或防霜液位计(0℃以下的容器用防霜液位计),其设计压力不应低于2.5Mpa(表压)。玻璃板(管)液位指示器两端连接件应有自动关闭装置,采用玻璃管应有防护设施;八、各种压力容器(设备)应按产品标准要求设安全阀;九、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的屋脊5m。防止雷击、防止雨水、杂物进入泄压管;十、气体、液体、热氨分配站的集管、中间冷却器盘管进出口均应设温度计以测气体、液体的温度;十一、设在室外的冷凝器、油分离器等设备,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贮液十二、冻结间、冷却间、冷藏间等冷间内不宜设氨阀;十三、不应采用任何一只仪表同时进行控制和保护;十四、宜采用自动型不凝性气体分离器,以便制冷系统中的不凝性气体及时排出;十五、氨制冷系统宜装设紧急泄氨器,在紧急情况下,可将系统中的氨液溶于水中(每1kg/min的氨至少应提供17L/min的水)排至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贮罐、水池;第六章液氨贮罐(槽)、制冷机及管道第二十二条 液氨贮罐(槽)、管道、阀门应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材质要求,并应设置灵敏可靠的温度计、压力计、液位计、安全阀,及高低液位报警。并应将信号引至控制室(操作间);第二十三条 常压低温式液氨贮罐(槽)应有良好的绝热保冷措施,布置在室外的常温压力式贮罐(槽)应隔热或设喷淋水冷却措施。两种贮罐(槽)附近均应设有消防喷淋水雾和排水等防止液氨大量外泄的防范设施;第二十四条 液氨常温储存应选用球罐或卧罐;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充装操作,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槽)总容积的70%;第二十六条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材质的配件;第二十七条 在液氨使用场所,包括液氨储罐区、压缩机房、氨蒸发器、氨冷却器、液氨钢瓶储存区、钢瓶使用区和使用液氨的厂房均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将信号接至控制室(操作间);第二十八条 液氨、氨气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控制室及与其无关的房间。用氨设备和氨的输送管道应标出明显的颜色,并对管内介质流向作出明显标志,以利操作和事故处理;第二十九条 氨制冷设备和管道的刷漆颜色应符合《冷库设计规范》GB的有关规定;第三十条 液氨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并对焊缝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探伤;合石油化工管道安装设计的要求。按照SHB-S01《石油化工常用法兰垫片选用导则》中规定选用氨介质的垫片;第三十二条 制冷管道系统应采用氨专用阀门和配件,其公称压力不应小于2.5Mpa(表压)并不得有铜质和镀锌镀锡的零配件。其密封面形式应为凹凸面;第三十三条 制冷系统的管子应采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8163的要求,应根据管内的最低工作温度选用钢号;管道的设计压力应采用2.5Mpa(表压);第三十四条 液氨的装卸应有安全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第三十五条 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第三十六条 液氨管道属于GC2级压力管道,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第三十七条 制冷系统的严密性应符合《冷库设计规范》GB的有关规定;一、气密性试验:高压侧应进行1.8 Mpa(表压)、中压侧应进行1.2 Mpa(表压)的气密性试验。应采用干燥空气或氮气进行,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有关规定执行;二、抽真空试验:当系统内剩余压力小于5.333 kpa(40mmHg)时,保持24h,系统内压力无变化为合格;三、充氨试验:充氨试验压力为0.2 Mpa(表压),系统应无泄漏;第三十八条 氨制冷机管理一、必须做好制冷机开车前准备工作1、首先查看制冷运行记录,了解停车原因和停车时间,若是工作需要停车则可正常开车;若因事故停车或设备定期修理,应检查是否修复并交付使用,确认无误后才能开车;2、检查制冷机与电动机各运转部位有无障碍物,所有控制仪表和保护装置是否良好;3、检查制冷机油位指示器正常,油位过低需要加油至正常,检查油路上的阀门确保开启;4、检查能量调节指示器在0%位置;6、开启排气截止阀,启动主机,立即缓开吸气截止阀,无液体冲击声则全部打开吸气截至阀。待压缩机转速正常后操作能量调节至需要位置;7、检查压力表阀是否开启,检查吸、排气压力、油压、温度及电极电流等参数是否正常,正常运行以后每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8、停车时先减载至0%为止,然后按下停车按钮,停止制冷机运转,按要求关闭排气截止阀和吸气截止阀;9、做好开、停车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二、详细操作要求严格按照制冷机生产厂家提供的安全操作要求,并制定本单位详细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三十九条 高压贮液桶和低压循环贮液桶的管理一、高压贮液桶管理1、高压贮液桶作用是贮存来自冷凝器的氨液,使冷凝器的冷凝面积不被占用;保证不间断地向系统供液,使系统正常运转;2、高压贮液桶正常工作时,进液阀、出液阀、均压阀、压力表阀,液面指示器阀、安全阀的控制阀应是打开的。放油阀和放空气阀应是关闭的。如果有几只高压贮液桶同时使用,其液体和气体的均压阀应打开,使其液面平衡;3、正常使用时,桶内液体应相对稳定,在40-60%之间,最多不超过80%,最少不低于30%;4、高压贮液桶的压力不得超过1.5MPa,如果超出此压力,应找出原因及时排除;5、如果高压贮液桶内有油或空气应及时放出;二、低压循环贮液桶的管理1、低压循环贮液桶的作用是贮存低压氨液,供氨泵输液之用,同时对进入压缩机前的低压氨气进行气液分离。另外,在冷库系统中还可容纳液氨冲霜时由蒸发部位排出的低压液体;2、低压循环贮液桶正常工作时进、回气阀、进、出液阀、压力表阀,安全阀的控制阀应是打开的;3、低压循环贮液桶的最高压力不得超过1.2 MPa;4、低压循环贮液桶内有油应及时放出;第四十条 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置紧急泄氨器,当发生重大紧急事故时能快速将系统第四十一条 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设置配套的事故水池及水泵或相应的消防水源用于液氨一旦泄漏,立即用雾状水喷淋吸收,防止事故蔓延;第七章 电气第四十二条 液氨装置的电气设计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SH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三条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SH附录B的规定氨制冷场所危险环境为2区1 氨制冷氨ⅡAT1 乙 22 氨压机室氨ⅡAT1 乙 23 氨水吸收液、氨储存及装瓶氨ⅡAT1 乙 2第四十四条 所有用电设备均应按照上表的2区危险环境和ⅡAT1组别选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第四十五条 电气照明设备必须按照2区危险环境设计选用防爆类型的灯具和进行安装;第四十六条 液氨设备和管道应进行静电接地;第四十七条 氨制冷的变配电室及氨压缩机房的电气应按GB《冷库设计规范》7条执行;第八章 安全监控第四十八条 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日常安全监控管理体系,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执行;一、日常监控:1、应必须保证氨压缩机房和液氨贮罐区等重要部位24h有人值守。应建立正规的氨压缩机及附属设备运行巡检记录;2、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熟练、安全的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各个参数的变3、操作岗位设有可靠的通讯设施。便于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情况;二、环境浓度监测:液氨贮罐间和氨压缩机房应定期检测氨气浓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以保证工作场所氨气浓度符合车间卫生标准的要求。并应建立检测记录;三、可燃气体检测:在液氨使用场所(包括液氨储罐区、压缩机房、氨蒸发器、氨冷却器)、液氨钢瓶储存区、钢瓶使用区和使用液氨的厂房均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将信号接至控制室(操作间)。四、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液氨使用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的要求,建立在线安全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系统包括以下内容:1、液氨使用场所关键操作参数安全监控;2、液氨使用场所周边环境浓度变化监控与事故预警;3、现场设施风险评价与管理平台;4、基于事故影响范围和级别科学估计的企业应急救援系统;第九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七条 安全管理一、安全管理组织:(一)储存、运输、使用液氨的单位,应根据生产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液氨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液氨的安全负责;(二)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车间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操作人员的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根据法规要求、上级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氨泄漏应急方案并定期组织反事故演练;车间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2)进行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3)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操作人员加强维护,正确使用;(4)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或更换;3、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1)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做好详细记录;(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发生重大危险事故,险情特别严重,采取紧急防范措施,有权停止工作,并撤离现;。第四十八条 液氨使用单位应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对国家明确规定更换日期的滤毒罐、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需在发放台帐中明确注明领用日期、生产日期及更换日期;一、操作间必须配备两个以上的完好有效的氨用防护面具、滤毒罐。并根据厂家提供使用资料定期进行更换,保证完好有效。二、液氨使用单位应配置空气呼吸器、防护服等氨泄漏应急抢险器材,并保证相关器材完好有效。三、操作间应设置有毒有害、噪声等警示标志。宜设置氨泄漏报警装置。并对现有作业环境中噪声、氨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噪声<85dB(A);氨气<30mg/m3;四、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档案并办理使用证,定期联系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检验,保存检验资料,按照检验结果保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规范使用;期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从事液氨使用岗位的新工人,除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原理、安全生产要点(包括熟悉预防事故和发生不正常情况时紧急处理的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自身防护、抢救知识等),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四十九条 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包括正常或异常情况下,操作员工进入液氨场所进行正常操作或事故应急的程序和方法;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应包括设备图纸、供应厂家、合格证、压力容器检测、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测、检验报告、维护、检修情况记录等;三、编制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对一旦出现的事故危机情况,懂得如何处理,防止中毒和人身事故的发生;四、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劳保用品台账:应包括存放地点、更换时间、有效期、使用方法说明、员工使用记录等;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预防措施和紧急救护方法等;并定期组织演练;六、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每年检修时间、检修方案、检修负责人、设备、管道置换记录、动火制度、监管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的管理等;七、作业环境定期测定氨浓度并建立记录档案。对工作人员执行定期体检制度; 第五十条 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一、应包括现场巡回检查时间(至少每1小时检查1次)、路线、重点部位(液氨贮罐、氨压缩机等)、各级责任制等。发现大量泄漏,应消除周围的明火,疏散无关人员,用大量雾状水吸收氨,防止中毒和次生火灾;二、操作人员要定时巡查储槽液面、温度、压力变化情况以及有无泄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第十章 应急救援第五十一条 事故应急处理:一、在液氨贮罐间和氨压缩机房应设置水雾喷淋和收集系统。一旦发生事故时,可快速开启,用大量雾状水进行喷淋吸收氨气,以保证人身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的处理能力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9年版)有关消防的规定进行。及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执行。收集系统应包括事故废水池、预处理(中和)池、然后排至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标排放;二、设置紧急泄氨器系统氨制冷系统应装设紧急泄氨器,在紧急情况下,可将系统中的氨液溶于水中(每1kg/min的氨至少应提供17L/min的水)排至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贮罐水池;(或事故废水池、中和池,经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标排放。)第五十二条 事故警报液氨使用单位内必须安设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范围(500m)内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米内存在的居民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企业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大量人员伤亡;第五十三条 应急设施一、液氨使用单位,操作岗位必须配备数套防氨专用防毒面具(空气式呼吸器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防氨专用防毒面具应根据情况分别设置在几个不同方向的地点中,以确保及时处理突发事故时使用。空气呼吸器配备数量依据定员按规定配备;二、操作人员应每人配备一套防氨专用防毒面具,并定期检查、更换,以防失效。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防护用品;三、液氨使用场所应设现场人身冲洗设施和洗眼器;四、所有应急设施应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有专人负责,要保证紧急状态下,能够完好使用;第五十四条 应急救援一、液氨使用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编制企业应急处理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场外应急的启动和展开程序与方法,事故上报程序和内容符合南京市城市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操作人员为抢险人员,确定救护人员,明确不同泄漏部位的抢险措施,明确抢险指挥、抢险人员、救护人员的电话,明确避险人员的集结地点;三、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平日加强抢险人员对防护器材的使用训练,并保证防护抢险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 范文四: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2、防爆区内不准带进小孩。3、禁火区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

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门关闭封锁及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1)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2)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1 范文五: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一) 目的为加强脱硝储氨区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广大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脱硝液氨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脱硝氨区管理。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该制度。(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44号)(三) GB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四)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五) GB/T 21509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六) DLT335-2010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七) HJ 562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八) HJ 563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九) SH 3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灌区设计规范三、一般注意事项(一) 进入氨区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氨区的大门在人员进入后应随手关闭,但不能上锁,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逃生。氨区的大门在人员离开后应随手关闭并上锁。(二)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并将手机、火种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进入氨区前应先用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身上的静电。(三) 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四) 在氨区内进行作业的人员,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在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装置(护目镜,防护手套,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等)并定期维护。(五) 未经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严禁操作氨区内的任何阀门、开关和其他设备。(六) 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并对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和堆放杂物。(七) 氨区内必须保证通风良好。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八) 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材质的配件。(九) 氨区应设置风向标。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十) 氨区内应配有洗眼、快速冲洗装置和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劳动防护用品等。(十一) 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生产运行人员的安全疏散。(十二) 氨区周围道路必须通畅,未经批准,任何车辆及设备不得在氨区道路停留和堆放,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十三) 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经安全监察部与武装保卫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十四) 氨区半径25m范围内严禁明火,氨区内严禁带电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十五) 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移作他用。(十六) 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四、液氨储罐及设备(一) 液氨储罐应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并建立档案。(二) 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三) 液氨储罐应设有围堰和污水收集池。(四) 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低温储存;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五) 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六) 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五、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一) 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事故消防喷淋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二) 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内温度或压力高报警等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三) 氨区应设有氨气检测器,当检测器测得大气中氨浓度过高时,运行控制室会及时发出警报。(四) 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喷淋水与消防喷淋水保护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工业水喷淋装置,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有微量氨气泄漏时可启动自动消防喷水装置。(五) 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水喷淋系统,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六、运行管理(一) 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定期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一次,每班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紧急状态时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二) 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温度记录一次。(三) 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并应加入防锈剂,防锈剂浓度不得低于300mg/L。(四) 氨蒸发器投运后当温度升至设定的工作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五) 在温度低于0℃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气化器冻裂,应在气化器水中为口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防锈剂后方可启动)(六) 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接触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七) 氨区的设备阀门操作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的排送,防止因摩擦而引起爆炸。(八) 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1、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2、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2%。3、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箱。4、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5、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2%。6、置换结束后隔绝点应加装堵板并松开法兰。七、检修维护(一) 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在氨区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进入氨罐内检查和检修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执行《GDQB/ZD-07-40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填写“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二) 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并加装堵板。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三) 氨区设备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设备。对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四) 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用氨气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五) 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六) 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要求运行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2%。(七) 氨区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型设备和工器具,如铜制工具。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八) 氨区设备系统中的缓冲罐、蒸发器、液氨储罐及管道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一般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确保可靠。(九) 在进行氨区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十) 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十一) 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十二) 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十三) 氨区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八、卸料安全管理(一) 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有危化品运输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二) 运送液氨的槽车到达现场后,卸氨前运行值班人员应核准票据(数量和质量)和有关证件(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三) 卸氨准备工作1、卸氨操作前,要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及进入卸氨区域。2、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均应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以及能过滤氨的面罩、防护服。3、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否则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4、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灭引擎。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加以固定。(四) 卸氨操作1、槽车押运人员必须服从氨区运行值班人员的指挥,押运人员只负责车上的连接,不准操作氨区内的任何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正确连接装卸台气相管和液相管与槽车的气相管和液相管。并检查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漏气,并应排尽空气。如有泄漏,应处理后再进行卸氨。2、卸氨时所用的气相管和液相管必须使用金属万向节。3、卸氨操作时应经常观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4、卸氨时应时刻注意储罐和槽车的液位变化,严禁储罐超装(超过最大储氨量)和槽车卸空,槽车内应保留有0.05MPa以上余压(槽车应至少留有100kg余量),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5、液氨卸料时,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卸料时,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6、液氨卸料时,速度不应太快,当储罐液位达到安全高限时,禁止往储罐强行卸料。槽车卸料完毕后,立即关闭切断阀,收好卸料导管及支撑架。7、若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7级以上)天气,或卸氨区周围25米范围内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料操作。8、卸氨结束由运行值班人员和槽车人员共同确认安全后,槽车方可启动离开装卸台。9、严禁在氨区内进行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不能用氨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九、应急处置(一) 应急处置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迅速撤离现场。(二) 发生液氨泄漏时,处理决策依据是氨监测器检测的氨含量。当出现漏氨报警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汇报值长及武装保卫部,并立即停运相关设备,启动喷淋装置,携带便携式漏氨检测仪进行就地测量确认。靠近氨区前,应明确上风位,进入氨区必须穿戴好全身防护用品。(三) 液氨轻微泄漏1、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切断氨气泄漏源,防止氨继续外漏。同时打开喷淋装置,进行水稀释,吸收泄漏的液氨和氨气,防止氨气扩散。2、迅速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3、根据危及范围做好标志,封锁现场,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抢救,将氨泄漏程度减至最低。(四) 大量液氨泄漏处理1、立即发出应急告警,通知危害区域(公司员工和周边居民)的人群迅速撤离,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在泄漏范围不明的情况下,初始隔离距离至少150m,下风向疏散距离至少1000m,然后进行气体浓度检测,根据有害气体的实际浓度,调整隔离和疏散距离,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出入。2、应急救援抢险小组投入抢险救援时,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佩戴防氨面具或正压式呼吸器,切断可能的泄漏源,开启消防喷淋;消防人员在上风口负责用开花或喷雾水枪进行掩护、协助操作,以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3、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立即组织采取局部或全部断电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向医疗部门(机构)求救。4、做好事故现场保护、警戒和事故处理工作。(五) 消防人员进入氨区时,必须穿戴好全身式防火防毒装备,从上风向灭火以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禁止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六) 人员急救处理1、当液氨与皮肤接触时,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迅速就医。2、当液氨与眼睛接触时,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应迅速就医。3、当人体吸入液氨时,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应进行输氧;如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医。十、其他管理要求(一)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液氨储量大于10吨属重大危险源,应按照要求,填写《重大危险源申请表》,并到宜宾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二) 公司应报请所属地方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三)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运行、检修等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四) 公司应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范文六: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2、不准带进小孩进入生产现场。3、禁火区现场不准接打手机。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更换氨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17、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18、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XXXX有限公司日 范文七:致客户液氨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尊敬的客户、领导、专家们:新思气体系统有限公司配套至贵公司氨站目前在运行中,为安全、规范氨站使用,我公司组织多个客户、液氨站使用与管理专家、本公司工程师,讨论与总结出液氨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管理制度,在此与贵公司氨站使用与管理部门专家们共同分享。一、液氨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必须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液氨使用要求,持证上岗;2、液氨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3、冲氨管道上的接头,阀门、仪表不能与油脂接触;4、运行中的设备严禁擦洗、敲击、冲撞、挤伤和发生火花,以防触电;禁止用水冲洗电气设备,保持周围干燥清洁;5、开压力阀时,切勿面对阀门,应站在阀门一侧,以防人身事故; 冲氨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眼镜、口罩、手套、胶鞋;6、开机前仔细检查设备以及所有阀门无误,绝缘性能良好方可启动;7、严禁各种泵的空转运行;8、严禁氨气由压力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以防止流体急速流动而产生静电,发生爆炸;9、液氨罐在充装前必须保证正压,防止内存空气;10、液氨罐充装中和充装后压力不超过1Mpa;11、液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安全警戒线。备注:(1)、氨的特性:A、分子式:NH3;分子量:17.04;CAS编号:;熔点:-77.7℃;沸点:-33.4℃;蒸汽压力:992kPa(20℃);气氨相对密度(空气=1):0.59;液氨相对密度(水=1):0.7067(25℃);自燃点:651.11℃;爆炸极限:16%~25%;1%水溶液pH值:11.7。B、一是液氨具有毒、腐蚀等理化特性;二是液氨的生产、储存、充装设施的安全性要求较高;三是系统的操作与管理要求严格,其危险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介质易挥发扩散:液氨在充装过程中,稍有泄漏就会在空气中迅速挥发扩散,尤其是在高温季节,将会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②介质腐蚀性 :液氨具有腐蚀性,大量泄漏时极易对设备、贮罐区地面造成腐蚀,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因此,要求管道、贮罐能抗腐蚀,并且充装管线接口要绝对密封。③ 氨蒸气爆炸极限低 ,空气中氨蒸汽浓度达到15.7%~27.4%时,遇火星会引起燃烧爆炸。有油类存在时,将增加燃烧的危险性。④ 毒性:低浓度氨对人的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氨除可因组织溶解性坏死,造成皮肤及上呼吸道粘膜化学性炎症及灼伤外,还可引起肺部充血,严重时可致死亡。液氨接触皮肤,可引起灼伤和冻伤,溅入眼内时,可出现眼结膜水肿、角膜溃疡、虹膜炎、晶体混浊,甚至造成角膜穿孔而失明。二、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2、防爆区内不准带进小孩。3、禁火区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门关闭封锁及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1)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2)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范文八:重大危险源液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液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一、 机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2、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对新进人员严格培训操作技术,同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严禁易燃易爆的物品堆放在机房设备附近。4、定期对机房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检验其灵活性。5、开机前应先查看各设备的油面、水面、液面、仪表是否在相应位置,周围有无障碍物。6、查看各库房的阀门是否开启或关闭。7、查看机器是否通电,电压是否正常,转动机器细滤数圈,看有关阀门是否开启。8、启动压缩机,待正常运转后,按顺序逐级上载并缓慢开启吸入阀直至正常。9、停机前先将各设备的供液停止,并将有关设备的压力降到相应处。10、制冷压缩机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超速、超检验期货带“病”运转。11、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及时排除各类不安隐患,做好保养检修记录。12、制冷操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进行复审换证。13、值班人员不得串岗、漏岗、睡岗,在班上禁止一切娱乐活动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4、做好各种相关设备检测记录。并值班签名。15、机房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技术培训学习,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事故处理,提高技能。16、机房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具体操作记录并存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17、机房人员在操作中,要做到随时检查阀门是否开启或关闭,并进行标示。18、值班人员必须随时与车间联系,了解降温情况,确保库房温度,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情况,使其发挥应有的制冷能力。19、库房需热氨冲霜时,经机房管理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当班人员必须和车间随时保持联系,并在车间人员下班后进行,在操作保热氨压力不得 超过6KG。20、机房卫生要做到门窗玻璃干净,地面无油污,工器具摆放整齐,值班人员要做到“四勤”,勤看仪表,勤摸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到库房查看库温情况。21、对制冷设备要定期维修、保养检查对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上报、及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必须确保车间生产加工的顺利进行。22、机房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严格按照设备正常规程及标示进行操作二、机房交接班制度1、交接前做好以下工作:①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②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③若在交班前发生故障,应先处理好故障后,再进行交接。2、交接班时:①由双方共同逐点逐项巡回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接,同时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②交接班记录要交代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③交接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由接班人员负责。3、交接的内容:①交接上一班的工作记录;②交接上一班发生的特殊情况;③交接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和自控仪表情况;④交接各种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⑤交接所有工具是否完好无缺。4、交班人员在以下情况下不得交接:①不交给酒后接班的人员;②设备设施发生异常情况时不交接;③在处理事故或故障时不交接;④各种仪表指示不正常时不交接,工作记录未完善时不交接。三、 车间氨系统设施使用管理1、每个车间的生产科长是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员,上下班要做好车间按是否泄漏检测,并做好记录,对相关管道、阀门等易露氨的部位必须检查。2、车间做好泄氨应急预案及逃生疏散方案。3、 车间工厂经理建立安全检查汇总每周一次。对有危险的部位及时整改,不能迁就。4、速冻库冷凝管及阀门系统要每天上下班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上述附件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养。5、速冻库存放物品要安全轻放,避免碰撞管道。不能超重放置物品。四、冷冻库氨系统附件管理1、冷库管理班长每天上班前首先要检测冷库是否泄氨,并做好检测记录,对氨泄漏量超标要立即报告经理,做应急预案处理,严重的要打开库门,关闭阀门,吹风空气稀释氨浓度,对存放物品要做重新化验。2、叉车工运输储藏物品时,要轻放轻拿,严谨鲁莽操作,防止物跺倒塌。3、车车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氨气管道、墙壁、跺堆留有安全空间。4、严谨叉车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5、叉车工进出冷冻库要做好记录,进出时间、存放品种、库内氨气是否泄漏情况、下班关门时间等。 范文九:10-20安全使用工具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合理安全的使用各种工具,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意外伤害,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场所员工在工作中使用工具的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3 职责3.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监督检查各部门工具安全使用情况。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员工在工作中正确安全使用工具的情况。4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4.1 本文所指的工具包括:手持式电动磨光机、电动螺丝刀、普通手工木柄、塑料柄螺丝刀、尖嘴钳、榔头、锤子、锉刀、扳手、电工刀、剪刀、车刀、铣刀、刨刀、食堂切菜刀具、液压推车、普通推车、金工锯等。4.2安全使用工具一般注意事项4.2.1 在工作时,应使用适合的工具,不安全的工具不得使用。4.2.2 不要将工具放在振动、转动的机械设备上,以免工具掉落砸伤或工具落在机械设备高速运转的风页、皮带、飞轮等部位而摔出伤人或击坏设备。4.2.3 电动工具修理应由专业技工进行。4.2.4 所有手工具,均应避免与电接触,专用于与电接触的老虎钳、尖嘴钳,螺丝刀、试电笔,握持部位的绝缘层均应完好无损。4.2.5 工具在不使用时,应安放于工具箱内,以免损坏、丢失或被人误用。4.2.6 携带工具爬梯子或其他高处作业,应使用专用工具套(袋),避免工具掉落伤人。4.2.7 携带有锋利刀口的工具时,应加皮套,以免伤及人体,在使用时,切勿将刀口朝着人身方向作业。4.2.8 工具握持部位应清洁无油污,避免用力操作时,工具滑出。4.2.9 使用手工具时,要以正确的姿势,出力平稳,不能用投掷方式传递工具。4.3 榔头、锤子类工具使用注意事项4.3.1 应视工作物情况,选用适当大小的榔头或锤子。4.3.2 榔头、锤子的木柄应牢固不易断,而且在装柄时,应在前端打楔固定,以防脱落伤人。4.3.3 经常检查锤柄有无松动或裂纹,发生锤头脱落或手柄有裂纹时,应立即予以修理或换柄,确保牢固。4.3.4 在锤打较小物体时,应尽量避免用手直接固定,可借助尖嘴钳等工具固定小物体后再予锤击,以避免误伤手部。4.4 钢锯使用注意事项4.4.1 锯物时,不宜用力过猛或不作直线运动,以避免锯条断裂伤及工作人员。4.4.2 锯物时,下锯处不宜与固定物体的另一只手靠得太近,以及锯条弹出误伤手部,较小物体不易固定时,应放于虎台钳上固定。4.4.3 钢锯停止使用时应存放于工具箱,不宜放于人员经过之处,以免钩伤或割伤人员。4.5 尖嘴钳、老虎钳使用注意事项4.5.1 手指不宜太近钳口,慎防失手夹伤。4.5.2 无绝缘的手钳不得用于带电物体上作业。4.5.3 剪断之端甚短时,应戴护目镜,并以手巾、布类覆盖钳口部位,以防剪断的部分飞出伤人。4.5.4 不要将手钳作扳手使用紧固螺母等物,因手钳无法固定夹紧。4.6 扳手使用注意事项4.6.1 应视工作物情形,选用合适规格品种的扳手。4.6.2 如用全力操作扳手时,应先站稳,以免万一失误而跌伤,碰伤。4.6.3 非必要时,勿用锤子击打扳手手柄的方法来紧固物件,以免扳手弹出伤人。4.6.4 避免扳手与带电体接触,在修理转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停转;修好后应将扳手取出放在设备以外的地方,以免开机时扳手被弹出伤人。4.7用电工具使用注意事项4.7.1 使用前应检查工具的插头、开关及绝缘情况,慎防触电,同时应依规定接地线或电源处装漏电保护开关,以防漏电触电事故。4.7.2 慎防电动工具潮湿沾水,手部潮湿时应擦干后再握持电动工具。4.7.3 在易燃易爆场合,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4.7.4 勿将电线绕在锐利面,以免破坏电线绝缘层。4.7.5 电烙铁用毕后,应拔下插头,放置在铁架上,以免引燃外物发生火灾。4.7.6 使用用电工具时,应穿绝缘鞋,在潮湿处工作时应有绝缘平台、橡皮垫。4.8 推车使用注意事项4.8.1 推车上装载的物体不得超过其载重量。4.8.2 液压推车堆放物体的高度不得超过1.5m,以防阻挡推车工视线撞伤他人,或物体过高翻倒伤人。4.8.3 推车在推动时不宜速度太快,或快速转弯,以免物体倒塌伤人或旁人避让不及受伤;在下坡时应保证推车不会因惯性失控,必要时,在下坡前推车工应找他人协助缓慢下坡。4.9 工具使用的现场管理4.9.1生产现场负责人,日常应注意检查员工安全使用工具情况,新工人使用工具,应经过适当培训。4.9.2发现操作工因工具使用不当而受伤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加强教育,向全体员工宣传吸取教训。4.9.3应定期检修电动工具,保证不漏电。5 报告和记录无 范文十:氧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武汉明仁中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氧气是助燃危险品,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应避开放射性线源。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气瓶内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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