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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_豆搜网
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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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 本文档由【中文word文档库】提供,转载分发敬请保留此信息; 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育、范文、学习、政策、报告和经济类word文档. word文档 培养方案一、专业代码与名称:100301临床医学 英文名称:e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疾病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科教部门从事医疗、预防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做出分类鉴别的能力. (三)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常见病、多发病诊断处理的临床基本技能; 3、具有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4、熟悉用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一定的预防医学知识,具有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初步能力; 6、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和应用能力; 7、掌握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技能和实践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四、核心(学位)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免疫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临床实习安排48周. 六、修业年限 五年. 七、授予学位 医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两类,即必修课和选修课(见附表). (一)必修课设置(附表1) (二)选修课设置(附表2) 选修课程的修读方式为任意选择,修16.0个学分即达到教学要求.其中公共选修课程8.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8.0学分. 九、时间、学时和学分分配 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应修满213.0学分.课堂教学中必修课程总学分为168.0学分,选修课程总学分为16.0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与选修课学分之比约为10:1;毕业实习与毕业考试总学分为29.0学分.详细分配计划如下: 表1:教育教学活动周计划表 学年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合计 学期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周数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44 204 课堂教学 14 18 18 18 18 18 18 8 130 入学教育 1 1 军训 3 3 学年及毕业鉴定 每学年末随机安排 劳动教育 随机安排共1周1复习考试 2 2 2 2 2 2 2 2 16 社会调查 每学期暑期安排1周1临床实习 10 38 48 毕业考试和 择业 6 6 表2:总学分与总学时构成表 类别 课堂教学 集中实践 合计 理论课 实验 (讨论、见习)课 小计 专业 实习 毕业考试 和择业 小计 学分数 184.0 24.0 5.0 29.0 213.0 占总学分 比率 86.4%
13.6% 100%
学时数 4014 (含选修课 288学时) 48周 6周 54周表3:课堂教学学分、学时构成表 学分:184 必修学时:3726 平均周学时:29 课程类型 应修学分数 占课内总学分比率 应修学时数 占课内总学时比率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60.5 32.9% %
专业基础课 57.0 31.1% %
专业必修课 50.5 27.4% %
小计168.0 91.4% %
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8.0 4.3% 144 3.6%
专业选修课 8.0 4.3% 144 3.6%
小计16.0 8.6% 288 7.2%
总计184.0 100% %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3.0:3.4:2.9 附:1、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2、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专业选修课程一览表 附1: 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课程 类别 序号 课程 编码 课程 学分 学时数按学期分配周学时数 总计 理论 实验 见习 讨论 Ⅰ学年 Ⅱ学年 Ⅲ学年 Ⅳ学年 Ⅴ学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必修课程 公共基础类 1 1101B 入学教育 0.5 临床实习48周,24学分;毕业考试5学分. 临床实习安排如下:内科学12周;外科学12周;妇产科学与儿科学12周;综合(传染、眼科、耳鼻喉、皮肤等)共12周.
2 1102B 国防教育 1.5 3 1103B 劳动教育 0.5 4 1104B 就业指导 0.5 5 1111B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0 54 40 14 54 近代史纲要 2.0 36 30 6 36 7 1107B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0 54 46 8 54 8 1108B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6.0 108 84 24 54 54 9 1112B 形势与政策 4.0 96 48 48 16 16 16 16 16 16 10 1305B 卫生法规 1.0 26 20 6 26 11 1201-04B 大学英语(15.0 270 270 54 72 72 72 12 1205B 专业英语(上、下) 4.0 72 72 36 36 13 1209B 医用高等数学 3.0 54 54 54 14 1214B 医学物理学A 3.5 80 56 24 80 15 1206-07B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上、下) 4.0 108 54 54 54 54 16 1401B 文献检索 1.5 36 26 10 36 17 1225-26B 体育(专项、基础) 3.5 132 12 120 36 36 30 30 18 1229B 医学伦理学 1.5 36 30 6 36 19 1227B 医学心理学 2.5 54 50 4 54 专业基础类 20 1218B 基础化学 3.0 80 44 36 80 21 1220B 有机化学 4.0 90 60 30 90 22 2401B 医用生物学A 2.0 54 30 24 54 23 2104B 系统解剖学A 5.0 110 54 56 110 24 2105B 局部解剖学 2.0 60 24 36 60 25 2109B 法医学 1.5 36 24 12 36 26 2108B 组织学与胚胎学A 3.0 80 38 42 80 27 2201B 生理学A 5.0 90 90 90 28 2403B 生物化学A 6.0 136 80 56 136 29 2302B 医学微生物学A 3.5 80 50 30 80 30 2406B 医学免疫学A 3.0 65 44 21 65 31 2303B 人体寄生虫学A 2.0 57 30 27 57 32 2102B 病理学A 4.5 108 56 52 108 33 2204B 病理生理学A 2.5 52 46 6 52 34 2206B 药理学A 3.5 72 62 10 72 35 2208B 机能学实验A 2.0 80 80 40 40 36 2501B 预防医学A 4.5 108 69 39 108 专业课类 37 3101B 医学导论 1.5 36 24 6 6 36 38 3103B 诊断学 5.0 130 64 66 130 39 3301B 影像诊断学 3.0 72 50 22 72 40 3105B 内科学(上、下) 9.0 202 124 78 130 72 41 3108B 外科学(上、下) 9.0 210 122 88 110 100 42 3112B 妇产科学 3.5 84 54 30 84 43 3116B 儿科学 4.0 90 66 24 90 44 3123B 神经与精神病学 2.5 54 36 18 54 45 3125B 传染病学 2.0 40 34 6 40 46 3127B 核医学 1.0 24 20 4 24 47 3128B 眼科学 2.0 42 36 6 42 48 3120B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 2.0 46 36 10 46 49 3131B 皮肤性病学 1.5 32 22 10 32 50 3133B 口腔科学 1.5 36 30 6 36 51 3135B 中医学 3.0 54 54 54 选修 课程 公共选修课类 8.0 专业选修课类 8.0 464 548 504 478 474 532 498 228 总学分、学时及周学时情况 184.0 63 98 33 30 28 27 26 30 28 25 备注:1、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在第一学期开学前4周内进行,劳动教育在课外时间安排. 2、《形势与政策》实践教学(48学时)安排在课外时间以形势报告、专题讲座形式开设. 3、《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实践教学(24学时)安排在暑期进行. 4、选修课程根据各学期周学时情况及课程内容予以适当安排. 5、从第八学期第9周起结束理论课程,开始结业考试;第11周进入临床实习准备,第12周开始实习.第十学期第10周结束实习, 第11周返校进入毕业考试. 附2: 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专业选修课程一览表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单位 开课学期 加深基础类2003X 医学细胞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11X 电镜技术与超微结构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12X 器官发生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13X 医学遗传学基础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04X 分子生物学 1.5 28 基础医学院 4 2009X 临床微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4 2021X 生物化学专题讲座 1.0 18 基础医学院 4 2005X 临床生理学 2.0 36 基础医学院 5 2006X 医学神经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5 2007X 临床免疫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5 2010X 肿瘤分子病理学基础 1.0 18 基础医学院 5 2008X 寄生虫与临床 1.0 18 基础医学院 6 2014X 临床药理学X 1.0 24 基础医学院 6 2015X 毒理学基础 1.0 18 基础医学院 6 2022X 临床生物化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6 拓宽专业类2016X 临床营养学X 1.0 18 基础医学院 5 4003X 护理学基础X 1.5 28 护理学院 6 3003X 急诊医学 1.5 28 临床学院 7 3004X 康复医学 1.0 18 临床学院 7 3012X 中医针灸技术 1.0 18 临床学院 7 3013X 干细胞研究进展 1.0 18 临床学院 7 3033X 危重病医学X 2.5 45 临床学院 7 5001X 体内药物检测 1.0 18 药检学院 7 3005X 院内感染 1.0 18 临床学院 8 3006X 肿瘤学 1.5 28 临床学院 8 3007X 老年医学 1.0 18 临床学院 8 3008X 介入放射学X 1.0 18 临床学院 8 3009X 疼痛治疗学X 1.0 22 临床学院 8 3010X CT诊断学X 1.0 18 临床学院 8 3011X MRI诊断学X 1.0 18 临床学院 8 3031X 内科学新进展 1.0 20 临床学院 8 3032X 生殖与内分泌 1.5 30 临床学院 8 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 培养方案一、专业代码与名称:100401口腔医学 英文名称:ology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各级综合医院、口腔专科医院及地方牙病防治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口腔医学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口腔及颌面部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训练,具有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修复和预防保健的基本能力. (三)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 2、掌握口腔医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医疗技能; 3、具有口腔及颌面部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急、难、重病的初步处理的能力; 4、具有口腔修复与正畸工作的基本知识和一般操作技能; 5、具有一定的外语与计算机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6、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口腔医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四、核心(学位)课程 系统解剖学、生物化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医学影像诊断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实习共安排48周. 六、修业年限 五年. 七、授予学位 医学学士. 八、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两类,即必修课和选修课(见附表). (一)必修课设置(附表1) (二)选修课设置(附表2) 选修课程的修读方式为任意选择,修16.0个学分即达到教学要求.其中公共选修课程8.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8.0学分. 九、时间、学分与学时分配 五年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学生应修满218.5学分.课堂教学中必修课程总学分为173.5学分,选修课程总学分为16.0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与选修课学分之比约为10:1;毕业实习与毕业考试总学分为29.0学分.详细分配计划如下: 表1:教育教学活动周计划表 学年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第五学年 合计 学期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周数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44 204 课堂教学 14 18 18 18 18 18 18 8 130 入学教育 1 1 军训 3 3 学年及毕业鉴定 每学年末随机安排 劳动教育 随机安排共1周1复习考试 2 2 2 2 2 2 2 2 16 社会调查 每学期暑期安排1周1临床实习 10 38 48 毕业考试和择业 6 6 表2:总学分与总学时构成表 类别 课堂教学 集中实践 合计 理论课 实验 (讨论、见习)课 小计 专业 实习 毕业考试 和择业 小计 学分数 189.5 24.0 5.0 29.0 218.5 占总学分 比率 86.7%
13.3% 100%
学时数 4063 (含选修课288学时) 48周 6周 54周表3:课堂教学学分学时构成表 学分:189.5 必修学时:3781 平均周学时:29 课程类型 应修学分数 占课内总学分比率 应修学时数 占课内总学时比率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60.5 31.9% %
专业基础课 58.0 30.7% %
专业必修课 55.0 29.0% %
小计173.5 91.6% %
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8.0 4.2% 144 3.5%
专业选修课 8.0 4.2% 144 3.5%
小计16.0 8.4% 288 7.0%
总计189.5 100% %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3.0:3.3:3.1 附: 1、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2、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专业选修课程一览表 附1: 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课程 类别 序号 课程 编码 课程 学分 学时数 按学期分配周学时数 总计 理论 实验 见习 讨论 Ⅰ学年 Ⅱ学年 Ⅲ学年 Ⅳ学年 Ⅴ学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必修课程 公共基础类 1 1101B 入学教育 0.5 临床实习安排48周,24学分;毕业考试5学分. 临床实习安排如下:口腔内科16周;口腔外科16周;口腔修复与正畸16周. 2 1102B 国防教育 1.5 3 1103B 劳动教育 0.5 4 1104B 就业指导 0.5 5 1111B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0 54 40 14 54 近代史纲要 2.0 36 30 6 36 7 1107B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0 54 46 8 54 8 1108B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6.0 108 84 24 54 54 9 1112B 形势与政策 4.0 96 48 48 16 16 16 16 16 16 10 1305B 卫生法规 1.0 26 20 6 26 11 1201-04B 大学英语(15.0 270 270 54 72 72 72 12 1205B 专业英语 (上、下) 4.0 72 72 36 36 13 1209B 医用高等数学 3.0 54 54 54 14 1214B 医学物理学A 3.5 80 56 24 80 15 1206-07B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上、下) 4.0 108 54 54 54 54 16 1401B 文献检索 1.5 36 26 10 36 17 1225-26B 体育 (基础、专项) 3.5 132 12 120 36 36 30 30 18 1229B 医学伦理学 1.5 36 30 6 36 19 1227B 医学心理学 2.5 54 50 4 54 专业基础类 20 1218B 基础化学 3.0 80 44 36 80 21 1220B 有机化学 4.0 90 60 30 90 22 2401B 医用生物学A 2.0 54 30 24 54 23 2104B 系统解剖学A 5.0 110 54 56 110 24 2108B 组织学与胚胎学A 3.0 80 38 42 80 25 2201B 生理学A 5.0 90 90 90 26 2403B 生物化学A 6.0 136 80 56 136 27 2302B 医学微生物学A 3.5 80 50 30 80 28 2406B 医学免疫学A 3.0 65 44 21 65 29 2304B 人体寄生虫学B 1.5 30 24 6 30 30 2102B 病理学A 4.5 108 56 52 108 31 2204B 病理生理学A 2.5 52 46 6 52 32 2206B 药理学A 3.5 72 62 10 72 33 2208B 机能学实验A 2.0 80 80 40 40 34 2504B 卫生统计学 2.5 54 42 12 54 35 2110B 口腔解剖生理学 3.5 72 54 18 72 36 2111B 口腔组织病理学 3.5 72 54 18 72 专业课类 37 3401B 口腔医学导论 1.5 36 24 6 6 36 38 3103B 诊断学 5.0 130 64 66 130 39 3301B 影像诊断学 3.0 72 50 22 72 40 3106B 内科学 5.0 108 72 36 108 41 3109B 外科学 6.0 126 90 36 126 42 3120B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 2.0 46 36 10 46 43 3402B 牙体牙髓病学 4.0 90 54 36 90 44 3403B 牙周病学 2.5 54 36 18 54 45 3404B 粘膜病学 1.5 36 30 6 36 46 3405B 儿童口腔病学 1.0 24 18 6 24 47 3406B 口腔预防医学 3.0 54 54 54 48 3407B 口腔颌面外科学 7.5 162 114 48 108 54 49 3408B 口腔修复学 7.0 162 90 72 80 82 50 3409B 口腔正畸学 2.5 54 36 18 54 51 3410B 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 2.5 54 36 18 54 52 3411B 口腔生物学 1.0 26 26 26 选修课程 公共选修课类 8.0 专业选修课类 8.0 428 548 540 451 504 596 428 280 总学分、学时及周学时情况 189.5 27 98 31 30 30 25 28 30 24 28 备注:1、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在第一学期开学前4周内进行,劳动教育在课外时间安排. 2、《形势与政策》实践教学(48学时)安排在课外时间以形势报告、专题讲座形式开设. 3、《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实践教学(24学时)安排在暑期进行. 4、选修课程根据各学期周学时情况及课程内容予以适当安排. 5、从第八学期第9周起结束理论课程,开始结业考试;第11周进入临床实习准备,第12周开始实习.第十学期第10周结束实习, 第11周返校进入毕业考试. 附2: 湖北医药学院五年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选修课程一览表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单位 开课学期 加深基础类 2003X 医学细胞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13X 医学遗传学基础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19X 口腔药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04X 分子生物学 1.5 28 基础医学院 4 2018X 口腔微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4 2021X 生物化学专题讲座 1.0 18 基础医学院 4 2005X 临床生理学 2.0 36 基础医学院 5 2006X 医学神经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5 2007X 临床免疫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5 2015X 毒理学基础 1.0 18 基础医学院 6 2022X 临床生物化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6 拓宽专业类 3012X 中医针灸技术 1.0 18 临床学院 7 3015X 传染病学X 1.5 28 临床学院 7 3017X 神经病学X 1.0 18 临床学院 7 3023X 口腔材料学 1.5 28 临床学院 7 3024X 口腔中医学 1.0 18 临床学院 7 3026X 口腔医学设备学 1.0 18 临床学院 7 3006X 肿瘤学 1.5 28 临床学院 8 3008X 介入放射学X 1.0 18 临床学院 8 3016X 核医学X 1.0 18 临床学院 8 3025X 口腔美学 1.0 18 临床学院 8 3034X 牙合学 1.0 18 临床学院 8 湖北医药学院四年制本科护理学专业 培养方案一、专业代码与名称:1007019护理学 英文名称:g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护理学和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及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护理科研的应用型高级护理学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护理学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临床护理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及社区健康服务的基本能力. (三)本专业学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医学基础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掌握护理急、慢性和重症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并能够应用护理程序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 4、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 5、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 6、了解护理学的学科发展动态; 7、掌握一定的预防医学知识,具有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初步能力;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9、具有一定的外语与计算机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主干学科 伦理学、心理学、护理学. 四、核心(学位)课程 人体形态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微生物与寄生虫学、护理心理学与心理卫生、护理伦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临床实习安排48周. 六、修业年限 四年. 七、授予学位 医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两类,即必修课和选修课(见附表). (一)必修课设置(附表1) (二)选修课设置(附表2) 选修课程的修读方式为任意选择,修16.0个学分即达到教学要求.其中公共选修课程8.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8.0学分. 九、时间、学时和学分分配 四年制本科护理学专业学生应修满184.5学分.课堂教学中必修课程总学分为139.5学分,选修课程为16.0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与选修课学分之比约为9:1;毕业实习与毕业考试总学分为29.0学分.详细分配计划如下: 表1:教育教学活动周计划表 学年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合计 学期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周数 20 20 20 20 20 20 52 172 课堂教学 14 18 18 18 18 18 104 入学教育 1 1 军训 3 3 学年及毕业鉴定 每学年末随机安排 劳动教育 随机安排共1周1复习考试 2 2 2 2 2 2 12 社会调查 每学期暑期安排1周1临床实习 48 48 毕业考试 4 4 表2:总学分与总学时构成表 类别 课堂教学 集中实践 合计 理论课 实验 (讨论、见习)课 小计 专业 实习 毕业 考试 小计 学分数 155.5 24.0 5.0 29.0 184.5 占总学分比率 84.3%
15.7% 100%
学时数 3348 (含选修课288学时) 48周 4周 52周表3:课堂教学学分学时构成表 学分:155.5 必修学时:3060 平均周学时:29 课程类型 应修学分数 占课内总学分比率 应修学时数 占课内总学时比率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51.5 33.1% %
专业基础课 36.5 23.6% 828 24.7%
专业必修课 51.5 33.1% %
小计139.5 89.8% %
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8.0 5.1% 144 4.3%
专业选修课 8.0 5.1% 144 4.3%
小计16.0 10.2% 288 8.6%
总计155.5 100% %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3:2.4:3.6 附1: 湖北医药学院四年制本科护理学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课程 类别 序号 课程 编码 课程 学分 学时数 按学期分配周学时数 总计 理论 实验 见习 讨论 Ⅰ学年 Ⅱ学年 Ⅲ学年 Ⅳ学年 1 2 3 4 5 6 7 8 必修课类 公共基础类 1 1101B 入学教育 0.5 临床实习48周,计24学分;毕业考试5学分. 临床实习安排如下: 内科12周;外科12周;妇产科6周;儿科6周;神经精神科2周;传染科2周; 手术室2周;门诊急诊室2周;选科4周.
2 1102B 国防教育 1.5 3 1103B 劳动教育 0.5 4 1104B 就业指导 0.5 5 1111B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0 54 40 14 54 近代史纲要 2.0 36 30 6 36 7 1107B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0 54 46 8 54 8 1108B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6.0 108 84 24 54 54 9 1112B 形势与政策 4.0 96 48 48 16 16 16 16 16 16 10 1305B 卫生法规 1.0 26 20 6 26 11 1201-04B 大学英语 Ⅰ、Ⅱ、Ⅲ、Ⅳ 15.0 270 270 54 72 72 72 12 1205B 专业英语 (上、下) 4.0 72 72 36 36 13 1209B 医用高等数学 3.0 54 54 54 14 1206-07B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上、下) 4.0 108 54 54 54 54 15 1225-26B 体育(基础、专项) 3.5 132 12 120 36 36 30 30 专业基础类 16 1217B 医用化学 3.0 72 48 24 72 17 2101B 人体形态学 5.5 126 74 52 126 18 2202B 生理学B 3.0 62 62 62 19 2404B 生物化学B 3.0 72 48 24 72 20 2301B 微生物与寄生虫学 3.5 72 54 18 72 21 2407B 医学免疫学B 1.5 36 30 6 36 22 2103B 病理学B 2.5 50 32 18 50 23 2205B 病理生理学B 2.0 46 40 6 46 24 2209B 机能学实验B 1.0 40 40 40 25 2207B 药理学B 2.5 54 48 6 54 26 2502B 预防医学B 3.5 72 60 12 72 27 1228B 护理心理学与心理卫生 2.5 54 48 6 54 28 4101B 护理伦理学 1.5 36 30 6 36 29 1113B 逻辑学 1.5 36 32 4 36 课程 类别 序号 课程 编码 课程 学分 学时数 按学期分配周学时数 总计 理论 实验 见习 讨论 Ⅰ学年 Ⅱ学年 Ⅲ学年 Ⅳ学年 1 2 3 4 5 6 7 8 必修课类 专业课类 30 4103B 护理学导论 2.5 60 42 18 60 31 4105B 护理学基础 6.0 160 70 90 90 70 32 4107B 健康评估 5.5 120 84 36 120 33 4109B 内科护理学 (含传染) 7.0 170 100 70 170 34 4111B 外科护理学 6.5 160 90 70 80 80 35 4113B 妇产科护理学 3.5 90 50 40 90 36 4115B 儿科护理学 3.0 80 40 40 80 37 4117B 神经精神科护理学 1.5 36 30 6 36 38 4118B 眼耳鼻喉口腔与皮肤护理学 3.5 72 54 18 72 39 4120B 急救护理学 1.5 40 28 12 40 40 4121B 康复护理学 1.5 30 24 6 30 41 4122B 临床营养学 1.5 30 24 6 30 42 4123B 社区护理学 1.5 36 30 6 36 43 4124B 护理科研与文献检索 3.0 54 54 54 44 4125B 护理管理 1.5 36 30 6 36 45 4127B 护理教育 2.0 48 30 18 48 选修 课程 公共选修课类 8.0 专业选修课类 8.0 412 534 550 442 570 552 总学分、学时及周学时情况 155.5 6 88 29 30 31 25 32 31 附2: 湖北医药学院四年制本科护理学专业专业选修课程一览表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单位 开课学期 加深基础类 2003X 医学细胞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05X 临床生理学 2.0 36 基础医学院 3 2013X 医学遗传学基础 1.0 18 基础医学院 3 2009X 临床微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4 2014X 临床药理学X 1.0 24 基础医学院 4 2015X 毒理学基础 1.0 18 基础医学院 4 2006X 医学神经生物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5 2007X 临床免疫学 1.0 18 基础医学院 5 拓宽专业类 3027X 临床优生优育 1.0 18 临床学院 4 3006X 肿瘤学 1.5 28 临床学院 5 3012X 中医针灸技术 1.0 18 临床学院 5 4004X 健康教育心理学 1.0 18 护理学院 5 4005X 口腔护理学 1.0 18 护理学院 5 4006X 老年护理学 1.0 18 护理学院 5 3005X 院内感染 1.0 18 临床学院 6 3032X 生殖与内分泌 1.5 30 临床学院 6 4007X 中医护理学 1.0 18 护理学院 6 湖北医药学院第二临床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 教研室工作制度 按照学院教学计划的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教学方法研究及教师培养等工作. 1、各临床教研室一般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设秘书一人,协助教学工作的具体开展. 2、按临床课程教学大纲及见、实习大纲的要求制订教学计划,分配教学任务,并落实到责任教师. 3、负责指导、监督临床理论课程的完成情况,落实教学各环节,保证教学质量及进度,课程结束后,负责进行理论考试,等各种相关工作. 4、负责学生见、实习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实习生的入科教育、出科理论及技能考核等工作. 5、各教研室应认真抓好教学质量,定期检查教师的带教和学生的实习、见习情况,做好教学质量评价、总结、反馈及整改等.安排好集体备课、教学查房、危重、典型或死亡病例的讨论、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 6、认真执行见、实习考勤管理,根据学生的表现,实事求是地做好见、实习生的见、实习评语及成绩评定. 7、按照第二临床学院教学要求开展各种教学活动;定期召开教学座谈会,交流教学经验,表彰好人好事,促进教学相长. 8、做好教师梯队工作,培养中青年教师授课能力,认真执行培养性听课、检查性听课、观摩性听课制度. 9、负责每学年对教师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教师年终考核. 教研室工作细则 l、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教研室的教学会议,包括学期初的教学计划安排布置会、学期中的教学质量检查评估会、学期末的教学工作总结会等. 2、积极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教研室、教学专科的集体备课,内容分为课程的总体性备课、按系统划分的单元性备课和具体的课时性备课. 3、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针对年青教师培养的教研室会议,包括制定培养计划、新课程或新教师试预讲、教学环节和效果分析及评价等. 4、教研室主任、秘书属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必须进行检查性听课,每人应听课至少6个学时,由教研室秘书负责安排. 5、每学期授课教师须按照学院要求认真书写教案、作好教学课件,努力研究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承担见、实习带教任务的教研室、教学专科,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应轮流安排教学查房,每周或隔周一次,教学查房须主题明确,记录详细.内、外、妇、儿教研室还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指定专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脱产带教,脱产人员须跟班听大课.教学查房、脱产带教安排表应及时上报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7、认真做好学生毕业实习前计划、实习后总结工作.实习过程中学生每一大轮转应做工作记录一次,并指定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完成规范化培训的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指导老师,要求指导老师认真带教,并在出科时认真填写学生考核表. 8、妥善保存见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实习医师的病历须按规定归档.每份病历要求附有带教教师的评阅意见及签字. 9、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应各组织一次师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方法、方式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教师对学生的期望等,参加对象包括实习生和见习生. 10、教研室须安排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针对实习生的专业知识讲座,内容包括:临床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及各专业的新知识,要求讲座的时间、地点相对固定,安排表要提前按月上报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11、完整保存教师已讲授过的大课的规范教案与讲稿. 12、组织、鼓励教研室成员积极撰写教学科研论文,参与教改科研项目实施及教材建设、编写等. 13、内、外、妇、儿等相关教研室应认真组织实施实习医师的出科病历书写及理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要求制订针对实习生的临床技能培训及考核具体方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任务分工等,并报送教学办公室备案. 14、每学年终必须做好当年度的教学工作总结,并安排好下一学年的工作.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制定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 2、协助院(系)组织制定本院(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安排落实各学期教学任务;充分调动教研室全体带教老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学院下达的临床带教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主持教研室教研活动及学术交流活动,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以上教研室会议,研究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教研室的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检查各课程教案.组织教学查房和教学病例讨论. 4、负责组织教研室教学的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及进行各项教学检查.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5、组织考试命题.审查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组织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研究、教材及电子课件建设; 6、制定出教研室师资培养计划和师资队伍建设及考核方案,并积极配合学院组织实施; 7、对教研室全体成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教育和纪律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做好本教研室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各年级不同层次的教学情况,考试情况与分析,教学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教学人员的教学状况、教学效果、教学评议,教书育人的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及改进意见;教学改革的情况与分析;科研工作的开展情况;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9、组织本教研室完成院(系)或学校交付的其它工作. 10、教研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教研室秘书工作职责 1、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要求编排授课计划表,及时呈报教学办公室.协助主任组织落实授课教师、带教老师及实习分组工作.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2、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新老教师备课,安排试讲、预讲. 3、按期完成考核命题、辅导等任务,组织实施学生的考试、考核、监考、阅卷、评分工作,及时将学生成绩上报. 4、参加临床学院组织的教学活动,协助主任主持教研室会议,研究和讨论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月将教研室教学活动后情况登记表填写好,并将其内容记录于相应的教学记录本内. 5、负责教研室所属病区的毕业实习安排工作、教研室所属病区教学查房、专题讲座等活动的安排落实. 6、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经常与教师和班主任联系,反馈教与学的情况. 7、每学期结束后,将教学总结、学生成绩分析汇总表等交教学办公室. 8、建立各种教学档案,负责教学文件的收发,归档保管,教学用品的领发,教学设备的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9、协同主任开展教学研究、做好教学改革工作. 10、协同主任做好其他的教学工作. 第二临床学院教学法活动规范要求 1.教研室接到教学任务书后要求对所开出课程的教学安排进行研究和讨论,含课程的认定、教师的配备、教学内容的探讨等,并由此形成新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对授课教师应严格把关,挑选学生满意度高、教学专家评价好的授课教师担任,并对该部分教师进一步进行授课方法及技巧等的培训.每学期继续进行常规的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对主讲教师及教学满意度较低的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将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方法及技巧的观摩与学习;提高我院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加强见习课教学质量检查和督导工作. 2.学期末授课教研室要针对教学情况,结合考试分析和学生座谈会相关意见开展教学研究和讨论,以指导题库更新和今后教学改进. 3.学期中开设课程的教研室要开展一次各教学班级学生联席座谈会,或分各教学班级召开学生座谈会.座谈会的记录需有以下内容:时间、地点、参会教师、主持人、参会学生专业年级、学生签名、学生和教师发言的详细记载、主任总结、记录人等. 4.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师的听课及教研室集体听课要求:①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采用学校下发的听课记录本记录.其中:听本教研室教师授课不少于4次;听本科室或其他科室优秀主讲教师示范授课不少于2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交教学办.②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采用第二临床学院制定的听课记录表记录(各项记录必须完整,尤其是授课内容的详细记载、小结,小结应填写评价或感受,并需有授课人签名),交所在教研室保存.所听课中须有本科室或其他科室优秀主讲教师示范授课不少于2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交教学办.③各科室应有集体听课记录本,每学期集体听课不少于2次,并组织讨论.集体听课记录需有以下内容:时间、地点、授课教师、授课专业年级、参加教师、授课内容详细记载、讨论主持人、各教师发言详细记载(须有总结发言)、记录人. 5.承担本学期课程教研室理论教学集体备课(含疑难问题讨论)不少于1次.实验及见习教学每个大项目都须进行集体备课.记录需有以下内容:时间、地点、参加教师、主持人、备课主题、备课发言详细记载(须有总结发言)、记录人. 6.所有教师上理论课必须有教案.新到岗教师对所试讲的内容(理论、见习、实验)必须有预讲、教案和讲稿.新授课教师上理论课必须预讲(未讲授章节),低年资住院医师(工作不满3年)还需有讲稿.教研室预讲记录需有以下内容:时间、地点、预讲教师、预讲目的、参加教师、主持人、预讲内容梗概、教师发言详细记载、记录人. 7.优秀(首席、示范)主讲教师在每学期须进行一次教学研究讲座或示范教学.每次讲座结束后需组织参加活动的教师座谈,教学办应做好记录,作为一次重要的教学法活动.讲座内容(电子文档)交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以便编印成册. 第二临床学院 日 第二临床学院教研室教学分工负责制度 (试行) 为保证教学计划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杜绝教学事故,特作以下规定: 1.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整体的教学安排,各位老师须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2. 教研室主任应提前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教学秘书按时将教学进度表和课表发给各位老师,以使各位老师有充足的时间备课. 3.各位老师接受到下学期的教学安排后,必须认真的核对自己的教学任务、教学时间与地点,以免出现教学差错或事故. 4.备课须认真负责,对所教授的内容必须融会贯通,力求做到深入浅出.备课时间安排,理论课按1:3,实验课按1:1.5.
5.新上岗老师上课前须在教研室主任的安排下在教研室进行预讲.对于下学期安排教授新内容的老师,须在集体备课会上介绍其对新授课内容的安排.
6.有特殊情况或出现意外事件,授课老师不能上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请示,获得批准后交调课审批表到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方可调课.不准许私自调课.
7.上课迟到5分钟为教学差错,迟到20分钟为教学事故.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8. 教研室定期对各位老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教研室、学生、学校督导专家对老师的评价将作为该教师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二临床学院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试行) 为了能统一完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提高老师的教学水平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第二临床学院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1.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召开教研室总备课会,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每章授课前一周召开教研室集体备课会,由教研室副主任负责,全体教师及相关人员参加.
2.集体备课会内容:总结上一章授课情况,总结学生反馈意见及准备下一章的授课内容. 3.由讲授同一章内容的一位老师(一般为年青老师)汇报该章讲授重点、难点,授课时间安排及教学参考文献.
4.讲授同一章的其他老师对汇报内容作补充发言;高年资老师提出意见;教授示范介绍该章重点、难点的授课方法. 5.相关人员做好辅助工作.上课前10分钟到达教室,准备好多媒体课件及其他教学所需用品.
6.学期末召开总结会,总结本学期教学情况. 7.做好备课会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第二临床学院教学研讨会制度 (试行)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及深化教学改革,以及规范教研室管理,特制定了《第二临床学院教学研讨会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1. 教学内容研讨会:每月一次或每学期一次,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2. 内容:包括教学时间安排、教学计划改革、教学内容商讨、如何将科研成果运用于教学中、教学课题的开题报告、阶段性教学、教改研究成果汇报会、论文报告会、读书报告会等. 3. 规定在每个学期初或学期末定期召开全教研室会议,召开教学备课会、教学总结会、各个教师将自己的教学、科研论文和科研课题予以通报.内容丰富、新颖的,由教研室指定做一个专题报告,并向学院和学校推荐.
4. 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和被表彰的老师,应组织他们介绍教学经验,促进教研室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临床学院教研室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试行) 教学档案是教学过程的记录,是积累教学经验的原始资料和宝贵财富.为了做好教研室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1.内容包括:教学管理文件、教学计划书、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审批表、教学反馈表、教学研究课题、教学论文、教学成果奖、考试试卷、考试试卷评价、学生成绩等. 2.期末将教学计划书、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审批表、教学反馈表装订成册,永久保存. 3.研究课题的保存:保存复印件,注明课题级别、起止时间、参与人员、课题完成情况记录.
4.教学论文的保存:保存封面(含标识码)、目录及论文的复印件. 5.教学成果奖的保存:保存申报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属于教研室的集体成果,原件由教研室永久保存;属于个人的成果,原件由个人保存,教研室保存其复印件.
6.试卷的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各学期的学生成绩永久保存. 8.教研室主任是教学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研室须定专人保管教学档案材料,该保管者要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情况,做好防护工作(防火、防潮、防虫蛀). 第二临床学院考试保密制度 (试行) 1.专人负责制,普通教学考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其他不同类别考试由上级指定专人负责. 2.普通教学考试根据教学内容,由负责人组织各章节主讲教授参与命题.负责人根据老师们提供的试题,选用组成一份试卷A卷(及备用试卷B卷). 3.有亲属参与考试的老师不参与命题 4.每学期课程结束前10天,教研室按照《课程考试试卷规范》要求出A/B卷,附A/B卷标准答案、A/B卷双向细目表、试卷审核表一同交学院教学办公室,试卷交由专门印刷单位负责印刷 . 5.试卷取回后,由专人负责保管考试题,做好保密工作.如疑泄密,改用备用试卷. 第二临床学院教研室集体评卷制度 (试行) ?评卷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认真的事情,务必要做到公正、公平,为做好学生试卷评阅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1.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后,应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做好集体评卷的工作,各位老师应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教研室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体评卷,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墨水笔或圆珠笔. 2.在考试当天或第二天开始进行评卷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一周以内)完成评卷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上报教学办公室. 3.试卷评阅的初始,教研室主任要了解掌握各位老师的评分情况,及时调整评分标准,力求公平、公正.
4. 为了避免和杜绝试卷的丢失事故,规定老师在指定地点评阅试卷,试卷不能带离评卷场所.
5. 评卷时应严格按照试卷批改要求评卷,保持卷面整洁,不可随意更改已评分数.如确实发现评阅有误,应及时改正,并在修改处签名.
6.在阅卷过程中确存在评分标准问题,应上报教研室主任,取得教研室主任同意并签名后方可生效. 7.在成绩统计上报教学办公室之前,老师不得随意向学生透露分数;在成绩上报教学办后,方可告知学生.
8、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内,教研室应对学生考核成绩及试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改进教学工作的措施,写出考试分析报告,报送教学办公室备案. 第二临床学院教研室师生座谈会制度 (试行) 定期进行师生的教学座谈,是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沟通师生联系的有效办法.为了做好教研室的教学反馈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定期召开形式多样的师生座谈会.一般定于每学期中期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联系辅导员老师召开座谈会,参与人员包括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以及学生,学生的选取要具有代表性,如每个班的学习委员和班长,同时要包括随机抽取的学生.每个学期期末再召开一次.
2.师生座谈会时,教研室要派出任课老师依时出席,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如学生有意见要及时处理.
3. 座谈会后需要及时总结、沟通,以做出必要的安排. 第二临床学院教师试(预)讲评分表 内容 类别 评价内容 得分 一、教学目标的确定(10分) 1、能依据大纲要求、教学内容来确定教学目标(10分)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的确定(20分) 1、重点明确,难点恰当(10分) 2、能依据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10分)
三、教学过程的设计(50分) 1、教学步骤合理、有序,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10分) 2、教学活动的设计符合实际,能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10分) 3、能依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灵活合理地选择运用教学方法(10分)4、整个教学过程的实施能够较好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真正使教学目标落实(10分)
5、合理的使用外语词汇(10分)
四、教案和教具的使用(20分) 1、教案书写规范、标准(10分) 2、教具使用得当,教学效果好(10分)
合计得分 说明:1、各教研室及相关专家依据此表对试讲教师进行评分. 2、教师试讲时间为40分钟. 3、试讲结束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对在该教师试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和要求,并评分;时间在10―15分钟内. 4、最后合计得分不足80分者限期改进,完善后方可上课. 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制表 第二临床学院教师调课申请表 教研室:年月日课程名称 上课班级原上课时间 第周调后上课时间 第周星期 星期 第节第节原授课教师 调后授课教师 调整前上课地点 调整后上课地点 申请调课原因: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月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制表 第二临床学院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仪器、设备、药品等物资材料是我院各教研室保证教学和科研的物质条件.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对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及科研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仪器、设备、药品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管好用好仪器、设备,现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仪器、设备购置原则和审批权限 1、申请购置仪器、设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足够的使用工作量 (2)有会使用该仪器、设备的教师 2、在开课前学期末教研室书面申请(申请表附后),经系主任审查同意,并报教学副院长审批,方可报教务处及交物资科执行采购任务.
三、保管、管理 1、凡教研室所管理使用的仪器、设备,一律按需要实行分类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必要时学院有权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2、各教研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及材料,都必须建立正式账薄,按学院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使用卡,做到账、物、卡三对口.同时分别建立保管、调拨,借用、亏损、报废制度. 3、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应分别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冻、防震、防锈、防腐蚀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止损坏和丢失,杜绝事故发生. 4、教研室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设备、仪器药品和其他物资材料经常盘点、定期检查.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一学期一次盘点并统计上报院教学办公室.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清查、上报,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盘点,统计上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四、仪器、设备的使用 1、仪器、设备操作者,必须首先熟悉其使用说明书,按操作规程操作,没有掌握或不熟悉机器性能者,不准开机. 2、实验指导老师必须熟悉有关仪器、设备、药品的性能、基本操作方法及特点.有一定维护、保养知识.学生必须在教师指导下使用.贵重、精密仪器指定专人掌握和指导使用. 3、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实验室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指导. 4、教师及学生在实验前应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善,药品、工具等是否齐全,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使用后应进行擦洗、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程序. 5、定期检查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防护设备的可靠性.严防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发生失火、爆炸、触电.严防损坏仪器设备的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6、教学仪器、设备,一律不许随便拆改.确需拆改时,必须事先报经教学办公室主管人员批准. 7、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管理,制定专门管理制度和使用操作规程. 8、没有充分理由,连续半年未开机使用的仪器,管理职能部门有权将该仪器调拨给其他需要单位. 9、使用电子仪器时,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仪器要求一致,还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必要时应安装稳压器,在确定电源电压相符并稳定的情况下,方可导线开机.操作时应注意按规定要求进行校正、定标,待稳定后方可使用.
10、开机前,要检查仪器、设备之各种旋扭是否处于零位或规定标准,关机切断电源时严禁粗暴拉扯电线. 11、教研室、研究室所属仪器、设备、药品等一般不得外借.本教研室内教师确因院内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单独或集体外借时,必须由主要使用者提前写出外借理由、归还期限,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并报教学副院长批准,方可办理限期借用(占用)、归还手续.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律拒绝外借. 五、维修、保养 1、加强仪器、设备的检修,及时维修,定期检查.教研室主任指定的设备主管教师应承担简单仪器设备(一般仪器),常见故障(一般故障)的维修和排除工作.仪器设备重大故障及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故障要及时报教学办公室联系专业厂进行维修. 2、仪器、设备确需报废时,应由技术人员作出鉴定,按分级管理办理审批手续,并及时注销账卡. 3、用科研专项经费和捐赠、赞助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均为单位所有. 六、赔偿 单纯教学、科研用的设备器材,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其赔偿金额的计算,本着以教育为主,赔偿为辅的精神,并考虑到具体情节及当事人的认识和一贯表现,可按下列标准赔偿; (1)丢失、损坏整机者,按原值的10-80%赔偿. (2)损坏、丢失零部件,只计零部件损失价值; (3)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4)对有意破坏或严重失职者,除加倍赔偿外,还应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二临床学院 日 第二临床学院教研室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 教研室名称:
仪器设备名称及型号:
仪器设备购买产地:
仪器设备价位:
仪器设备主要用途:
教研室主任审核意见:
年月日院系审核意见:
年月日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制表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科研条件) (一)教授 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业课教师十五篇以上,公共基础 课教师十三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专业课教师六篇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五篇以上;
2、公开出版十五万字以上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二等奖的教材或规划教材(任主编、第一副主编)一部,或本人承担十五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的具有高水平的合著一部,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八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3、主持完成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三项,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八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4、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或自然科学或科技发明等奖励,或获省(部)级一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两项,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5、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以上,其中所发表的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四篇以上;
6、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推广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且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80万元以上,或在文化、教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并得到学校和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定,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四篇以上. (二)副教授 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本科院校专业课教师七篇以上,其中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本科院校公共基础课、专科学校专业课教师五篇以上,专科学校公共基础课、成人高校教师四篇以上;
2、本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公开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十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一部或本人承担十万字以上撰写任务的合著一部或编写十万字以上教材(作主编或第一副主编)一部,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本科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科学校、成人高校教师,公开出版五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较高水平的教材(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或其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4、本科院校专业课教师,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一项,本科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科学校、成人高校教师,获得市(厅)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5、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6、所发表的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两篇以上;
7、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推广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且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或所取得的文化、教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得到学校和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定,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艺术学科教师,评审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除艺术创作成果外,其理论方面的成果(论文、论著等)应达到其他同类型学校相应职务专业课教师的二分之一.
少数学术理论水平特别高,在国内外影响特别大的,科研方面可不受上述数量的限制. (三)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晋升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术、教研、技术或管理方面的论文一篇,或在省(部)级以上的学术、教研或技术性会议交流论文二篇.
2、参加编写过技术等级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丛书或教学大纲,并得到市(厅)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且已采用.
3、参加过教材或课题集的编审工作,已正式出版,并在教学中采用.
4、参加编写过教学参考资料、补充教材、讲义并已正式出版,或得到市(厅)以上业务部门的认可. 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之一,也是体现高校科技水平的主要标志.为了加强和完善我校科研工作的管理,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的科研劳动和成果,推动科研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科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
1、完成校级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所付出的全部劳动.
2、经学院科研主管部门备案的学术讲座.
3、学院科研主管部门认定应该计算科研工作量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 科技活动的工作量按郧医行发 [2004]11号和24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科研项目计分标准(见表1).
表1 科研项目(指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计分标准为: 指标及要素分值主持人 成员2 成员3 成员 4-5 成员 6-8 一、国家级项目 100 70 50 30 10 二、省部级
1、优秀中青年创新群体项目 50 30 20 10 2、重大项目、青年杰出人才基金项目 40 20 10 5 ?
3、重点项目 30 10 5 3 ?
4、一般项目 20 8 4 2 ?
5、指导性项目 10 5 3 ? ?
三、市厅级: 1、重大项目、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25 15 10 5 ?
3、重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 20 8 4 2 ?
4、一般项目 15 7 3 ? ?
5、指导性项目 6 2
四、横向项目 1、5万元以上 20 8 4 2 ?
2、1-5万元 10 5 3 ? ?
五、校级 6 2
注:① 参与外单位科研项目计分减半.
② 科研项目按时完成且质量高者(在核心期刊和统计源期刊发表论文或通过成果鉴定),每项奖励5分;不能按时结题者每项减5分.
③ 科研项目主持人每年于12月15日前将科研课题执行情况进度报告上交科研处,学院考核委员会根据课题执行情况计算工作量.
第五条 科研成果记分标准:
1、学术著作与教材:
1)全国规划教材主编(限前二名) 100分2)全国规划教材副主编(限前四名) 50分3)全国规划教材编委 30分4)专著 7分/1万字 5)全国规划教材 3分/1万字 6)编著、译著主编(限前二名) 2分/1万字 7)编著、译著副主编(限前四名) 1分/1万字 8)编著、译著编委 0.5分/1万字 注:① 全国规划教材再版按标准的20%计算.
② 论文集不予计分.
2、学术论文:
表2 学术论文计分标准为: 指标及要素分值作者1 作者2 作者3 作者 4-8 作者 9-15 1、国外核心期刊论文 100+x 50+x 30+x 10+x 5+x 2、SCI、SSCI、EI收录论文 30+x 10+x 5+x 3+x ?
3、国际期刊论文 20 8 4 2 ?
4、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 论文 10 5 3 1 ?
5、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非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 论文 8 4 2 ? ?
6、非核心、非统计源期刊论文 6 3 ? ?
7、国家级报纸理论版发文 10
8、省级报纸理论版发文 4
9、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论文 2 注:①、国外核心期刊及影响因子(X)按《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最新版本为准;中文核心期刊以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统计源期刊以任期内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新版为准.
②、发表论文完成单位必须署名湖北医药学院或湖北医药学院附属XX医院,否则不予计分.增刊、年刊、专刊、论文集等不予计分.
③、中英文重复发表的论文,按最高等级计分.
④、报纸理论版(国家级)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报纸理论版(省级)指各省党报.
3、科技成果: 表3 科技成果计分标准为: 指标及要素分值作者1 作者2 作者3 作者4 作者5 1、鉴定成果(国际首创、领先水平) 25 15 10 5 2 2、鉴定成果(国际先进水平) 20 10 5 3 1 3、鉴定成果(国内首创、领先水平) 12 8 4 1 ?
4、鉴定成果(国内先进水平) 10 5 2 1 ?
注:科技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并获准登记的成果.
4、科技成果奖:
表4 科技成果奖励计分标准为: 指标及要素分值作者1 作者2 作者3 作者4 作者5 国家级奖 200 100 60 50 20 省部级一等奖 100 60 50 20 10 省部级二等奖 50 30 20 10 5 省部级三等奖 20 8 4 2 ?
市厅级一等奖 15 7 3 1 ?
市厅级二等奖 10 5 2 ? ?
市厅级三等奖 6 3
注:① 鉴定、获奖的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是湖北医药学院或湖北医药学院附属XX医院.
② 成果奖系指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省部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
③ 重复获奖者,只按最高等级计算.
1)发明专利 30分/项2)实用新型专利 15分/项3)外观设计专利 15分/项4)专利实施、成果转让及应用开发以学院获纯利8万元为单位,计10分.
注:专利权必须属湖北医药学院所有.
第六条 学术交流活动是实现科技工作者学术生命价值的重要形式,也是培养和锻炼科技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培养锻炼学科带头人的重要环节.
经学院科研主管部门备案的学术讲座记分标准:
1)教授 2分/次;
2)副教授及其他人员 1分/次;
第七条 学院教师、科技人员科研工作量达到相应岗位等级科研额定工作量为合格,可参与年度考核评选优秀;达到额定工作量的70%为基本合格;在额定科研工作量70%以下为不合格.对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科技人员科研工作量不合格者实行高职低聘.
第八条 学院教师、科技人员的科研工作考核,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与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岗位聘任同步进行.
第九条 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工作由学院科研主管部门和人事处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科研处负责解释. 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暂行办法 郧医行发[2003]27号?为了进一步加强鼓励我院教师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北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 第一章? 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 第一条? 本办法奖励的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规律,在我院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有一定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方案. 第二条? 在我院承担授课任务和教学管理工作,并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了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工作的经历;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凡未通过校级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第三条? 教学成果奖励的范围: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手段,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坚持教书育人,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以及教育和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队伍,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作用的成果. 第四条? 在相同条件下,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的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取得的教学成果在评奖时应优先考虑. ? 第二章??? 教学成果奖评奖组织工作 ? 第五条? 校级教学成果奖第2年评选一次,逢双年评选. 第六条?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特别优秀和成果经评审,可授予特等奖. 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成果,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特殊贡献,达到省内高校领先水平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内高校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达到校内领先水平,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第七条? 校级教学成果奖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评审.教务处负责办理校级教学成果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由各单位在初评审的基础上集中向教务处推荐.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的申请. 第九条? 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如下: 1、由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一式三份;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一式三份(本). 2、由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组织初评,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并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三份. 3、由教务处对推荐成果和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核查; 4、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 5、由学校审核并发布授奖. 第十条? 经院教学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在授奖前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如有异议,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单位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学委员会批准. 第十一条? 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学成果,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奖金归获奖者所有.获奖成果记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申请推荐的原则.只有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项目才有资格申报省级教学的成果奖. 第十三条? 获奖的教学成果,凡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将撤消其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研究立项与管理暂行办法 郧医行发[2003]28号?根据湖北教育厅关于教学研究立项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研究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 第一章??? 教学研究立项 ?? 第一条? 教学研究立项范围 1、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坚持教书育人,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教育规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研究和实践. 2、调整专业结构,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实验技术,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手段,加强实践教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增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3、加强师资队伍、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习基地、教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 4、加强教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改善教学服务条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 第二条??教学研究立项的申请对象、立项重点、组织管理单位和申请立项程序. 1、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的申请对象主要是我校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教育研究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立项的重点是在高等教育教学中进行的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我院教学研究立项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申请人申报教学研究立项,须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于每年四月底前报教务处,过期不予受理.教务处对立项申请应及时审查汇总,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即予立项,并由学校发文公布. 3、评审通过立项的项目,视其研究价值和工作量大小,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选择那些研究指导思想明确、有较强工作基础和研究能力、具有创新性研究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扶持.项目所在单位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应按1:1的比例配套投入资助经费. 4、那些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较大应用价值和现实需要,而又未参加立项的课题,可作为"学校委托项目",直接委托给有研究能力的项目负责人或研究组,实行委托研究,视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一样管理. 5、校级教学研究立项是推荐申请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的基础.每年申请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立项时,原则上在当年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 ? 第二章 ???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 ? 第三条??凡纳入立项管理的教学研究项目,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成果.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完成时间自发文公布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两年.教务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凡未按计划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或完成研究任务者,将终止对该项目的经费资助或取消该项目,在研究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教务处书面说明情况;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研究时间. 第四条??凡纳入立项管理的教学研究项目,均由财务处为其建立教学研究项目经费个人账户.项目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之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凭发票报销60%的项目经费,剩下的40%须待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后方能报销.凡未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 第五条??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只限于调研费、实验费、资料和资料查询费、复印费、学术交流费、论文版面费和项目鉴定费等.? ?第三章??? 教学研究成果的鉴定 ? 第六条? 教学研究项目完成后,均须进行结题验收.其中,校级重点项目、省级以上项目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或经费资助单位要求作鉴定的项目,还必须作成果鉴定;项目负责人认为有鉴定必要的其他项目也可作成果鉴定. 第七条? 教学研究成果的鉴定由项目负责人经所在单位向教务处提出鉴定申请.项目所在单位应对项目是否达到鉴定要求进行认真审查.申请鉴定时应报送如下材料: 1、凡拟申请鉴定的校级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填写《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 2、提交研究成果鉴定材料一套(一式三份),包括: (1)该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及审批文件; (2)该研究项目的结题总结报告; (3)该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著作,实证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等; (4)相关的技术指标测试报告、实验报告或应用效果证明报告; (5)国内该领域同一项目的研究对比查询报告(省级项目必须提供); (6)对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或办学效益的分析报告(省级项目必须提供). 3、拟聘请鉴定的专家组建议名单.其聘请对象必须是熟悉该领域的专家、教授.其成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本单位的专家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省级项目校内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第八条??教务处收到鉴定申请和材料后,即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或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省级鉴定.凡通过鉴定的教学研究成果,均发给《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并登记建档,作为申报教学成果奖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之一. 第九条? 凡拟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的项目必须通过校级鉴定,凡拟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应通过省级鉴定. 第十条?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鉴定费,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所在单位缴纳. 第十一条? 教学研究成果的奖励依据我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优秀教学奖评奖评选实施细则 郧医教字[2001]01号 ?为鼓励教师认真钻研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院整体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院特设立优秀教学奖("园丁奖"和"新秀奖").旨在奖励能全身心投入教学、勇于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有所突破,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优秀教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为了维护评奖的严肃性,确保评奖活动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项设置 优秀教学奖是我院设立的关于教师授课质量的最高奖项,分为"园丁奖"和"新秀奖",且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园丁奖" 获奖对象为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新秀奖"获奖对象为助教职称的教师.对获奖者学校将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记入教师教学质量档案. 二、参评对象?
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含专兼职、离退休返聘教师).参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关心学院和本部门的教学改革,具有良好师德,为人师表. 2、直接承担我院教学任务,服从教学安排. 3、连续两年内无任何教学违规现象发生. 三、评奖程序 1、评奖活动时限一年,分为上半年、下半年两个阶段.??
2、第一阶段为各院(系)初评阶段,由各院(系)严格按照教学质量评价的有关程序及要求,认真组织,当时无授课任务的教师参评,须由各系根据教师所任课程情况,指定授课时间、地点及相关授课内容,组织评奖.第一阶段评比以本院(系)参评教师人数15%的比例(不足1人但参赛选手达到三人则按1人推荐)择优推荐参加第二阶段的评奖. 3、第二阶段为院级评奖阶段,由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按照我院学科情况组成院级评奖专家组及学生评价组采用公开课、随班听课等形式,统一组织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推荐参评教师总数的10%,二等奖占推荐参评教师总数的30%,三等奖占推荐参评教师总数的60%. 四、评审有关要求 1、近两年内须晋升教学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评奖活动. 2、各院(系)须将本部门参评教师的基本情况(教师姓名、年龄、职称、担任课程、评奖时间、地点、讲授专题)汇总后报送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 3、参评教师所讲课程的讲课对象必须是普教学生(无普教授课任务的教师由所在院(系)安排80名以上相当年级的普教学生.临时组成学生评课组). 4、评奖以我院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为准绳,专家评分占60%,学生评分占40%.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湖北医药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为了鼓励教师认真钻研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优秀主讲教师队伍,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讲教师的认定与评优条件 1、主讲教师的认定资格.主讲教师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我院承担某门课程的主要教学任务; (2)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讲师及以上教学职称. 2、我院在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中评选优秀主讲教师,优秀主讲教师分为首席主讲教师和示范主讲教师.其中首席主讲教师占全院专任教师总数的8%,由学校评选;示范主讲教师占全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0-15%,由各院(系)评选;学校根据各院(系)专任教师在编实有人数按比例将应评优秀主讲教师职数划分至相关院(系). 3、优秀主讲教师的参评条件 (1)已连续三年在我院承担某门课程的主要教学任务(在学校党政机关工作或已担任院系党政领导职务的教师除外); (2)担任讲师及以上教学职务四年以上; (3)近三年内无教学违规现象,且授课质量评价结果均达到"良好"以上. 4、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以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对师德和教学精力投入情况作综合考核与分析. 二、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办法 1、学校成立优秀主讲教师评选与认定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优秀主讲教师评选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专家组由校专家组和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日常办公机构设在教务处.各院(系)成立优秀主讲教师评选与推荐工作组和学科专家组,负责本院(系)优秀主讲教师评选与推荐工作. 2、评选程序: (1)学校公布各院(系)应评选首席主讲教师和示范主讲教师的职数; (2)教师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湖北医药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代表其教学水平的授课教案(教学设计或讲稿); (3)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各院(系)首先根据主讲教师条件认定申请人主讲教师资格; (4)院(系)评选示范主讲教师:各院(系)在通过认定的主讲教师中评选示范主讲教师(评选办法参见学校首席主讲教师评选办法,评选数量为本院系应评优秀主讲教师数),并按应评首席主讲教师职数的150%,向学校推荐首席主讲教师候选人;
(5)学校进行首席主讲教师评选; (6)学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认定领导小组"对首席主讲教师和示范主讲教师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公示与资格授予. 3、首席主讲教师评选办法 (1)候选人提交主讲课程(即主要承担的课程)"绪论"或"总论"部分的教案(即关于本课程性质、内容概要、学习与研究方法的教学设计),经教研室审查并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学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认定专家组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授课评比. (2)候选人以主讲课程 "绪论"或"总论"为内容,讲30分钟公开课,接受专家与学生评价.由校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专家评委会(10至12人),进行教学水平评价;由3名相关课程任课教师组成学科专家组,负责对授课内容的科学性进行把关;由相关专业及年级学生组成学生评委会(40人左右),进行教学效果评价.候选人讲课顺序抽签排定,评委当场亮分.在本次首席主讲教师评选活动中同时开展学校第二届优秀教 学奖评奖工作,并将两者结合,于今后每三年开展一次. (3)评分结果根据优秀主讲教师和优秀教学奖评奖活动的不同目的按两种方式排序使用: 第一是按各院(系)候选人的评分结果排序,确定各院(系)首席主讲教师人选,其余教师继续作为各院(系)示范主讲教师人选; 第二是将所有候选人的评分结果统一排序,按排序评出优秀教学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5%,优秀奖占40%.
(4)学校对评选结果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颁发《湖北医药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资格证书》和"优秀教学奖"证书及奖金. 4、在首届学校优秀教学奖评奖活等中获得一等奖者在本次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中可直接认定为首席主讲教师,获得二、三等奖者可直接认定为示范主讲教师或作为首席主讲教师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一次优秀教学奖只能认定一次.直接认定的优秀主讲教师占所在院(系)优秀主讲教师职数. 5、 在主讲教师认定与评优工作中徇私舞弊、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优秀主讲教师的任职目标 1、优秀主讲教师除完成其所聘教师岗位任职目标外,还需完成以下任务: 示范主讲教师:(1)带新教师1―2名;(2)开展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立项1项;(3)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4)每年在所在院(系)开展示范教学2次,公开举办教改和教研讲座1次. 首席主讲教师:(1)带新教师2―3名;(2)开展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立项2项;(3)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4)每年在学校开展示范教学2次,公开举办教改和教研讲座1次. 2、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终止其优秀主讲教师资格: (1)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丧失教学能力者; (2)有教学违规行为现象者; (3)在学校或院(系)教学质量评价中低于"良好"等次者; (4)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者. 四、优秀主讲教师的待遇 1、被认定为首席主讲教师的老师,任期内其岗位上调一档,课时津贴上浮20%,上浮部分由学校支出;被认定为示范主讲教师的老师,任期内课时津贴上浮20%,上浮部分由所在院(系)支出; 2、学校支持优秀主讲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在其申报教改和教研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主讲教师.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 (试? 行) 郧医行发[2002]49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我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制订如下:???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和组织办法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水平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即学生对被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每学期在被评课程结束时或学期末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须接受评价,由其授课班级2/3以上学生进行评价:教学水平评价即由专家对被评教师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评价,根据被评教师授课安排随堂进行评价,所有教师每三年内均须至少接受一次评价,相应的专家组(7~8人,其中相同或相近学科专家3~4人)由各院(系)成立. 2、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咨询评价指导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在教务处)负责对全院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咨询、指导和监督,组织人事部、学工处、各院(系)齐抓共管. 3、各院(系)负责所属教研室教师(含兼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实施.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工作. 4、学工处负责在各班选拔学生教学信息员若干名,信息员由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信息采集能力且有较强原则性和责任心的品学兼优的同学担任,其任务是协助开展教学满意度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人员指导下具体负责评价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过程 1、建立全院授课教师教学信息库.各院(系)负责组织所属教研室进行教学基本信息采集、归类、更新,并于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向教务处报盘.教学基本信息内容包括院(系)名称、教研室名称、教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从教时间、现讲授课程、讲授班级、授课内容、学时数(不含重复讲授学时数)等. 2、编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计划.各院(系)根据各门课程结束时间和教师需晋升职称情况,以课程为单位分别编制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评价和教学水平专家评价实施计划及日程安排并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送教务处和在本院(系)相应课程评课的校系专家组成员. 3、召开教学质量评价例会.培训评价工作人员,使之熟悉评价目的、任务、实施计划、日程安排、评价程序和有关要求. 4、教学满意度评价原则上在课程结束时进行.全体学生原则上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评价.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授课教师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表》之前,由教学信息员配合评价工作人员向同学介绍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每位被评教师的基本情况(必要时配合多媒体演示).要求学生严肃对待评价工作,认真填写评价表(有效问卷数不得少于参评班总人数的2/3).学生评价表填写完毕,由评价工作人员和教学信息员当场收回,清点份数,密封签字后按课程所属部门交相应院(系). ?5、每学期教学满意度评价统计工作于新学期第一周在院评价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的地点,由教学信息员在评价工作人员指导下,以教师和课程为单位进行统计.同时,将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进行汇总归类,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授课教师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统计表》(此表一式三份,教务处、相关院(系)和教研室各一份)和《湖北医药学院授课教师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汇总表》(此表一式两份,教务处、相关院(系)各一份). 6、对当年或次年晋升职称的教师由各院(系)组织专家进行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价;院教学评价办公室接受教师申请,组织校级专家对其院(系)级评价结果进行复议评审. 三、评价结果的处理和反馈 1、学生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结果折合成十分制评分,按学期以课程(分不同专业及层次)为单位对任课教师教学总体效果满意度或满意评分进行汇总.?
2、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价按课程性质使用不同的评价量表(分为医学类和医用公共课类、人文社科类、实验课类、外语课类、体育课类),采用十分制评分. ?3、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8.5为优秀,介于8.5与7.0(含7.0)之间为良好,介于7.0与6.0之间为合格,<6.0为不合格.被评不合格课程的任课教师该课程课时津贴发放按郧医行发〔2002〕11号文件执行,同时取消其当年职称晋升和各类评优资格;某课程中连续二次被评为不合格的任课教师,经校级专家组复议评审后仍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该课程的任教资格:被评为优秀的课程任课教师将通过优秀教学奖等形式给予奖励. 4、每学期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各院(系)分别召开教学质量评价总结会议,并由教研室向有关教师通报评价结果、学生对教师授课的意见与建议和在本课程中的排序情况.对本院(系)排序末尾5%的教师责成相关学科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5、院(系)要组织专家对满意度评价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院教学评价办公室亦同时进行抽查.对具有创新性且富有特色的授课,将在全院范围内推广观摩. 6、有资格晋升教学职称的教师的教学质量评分由其近两年内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取最高值)和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分折算而出,折算公式如下: 教学质量评分=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60%+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分*40% 教学质量评分≥8.5为优秀,介于8.5与7.0(含7.0)之间为良好,介于7.0与6.0之间为合格,<6.0为不合格. 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分和教学质量评分有效期均为三年. 7、各系(部)应根据本方案和本部门情况,对教师的职称晋升、评优、课时津贴分配和教师竞岗等方面制定出相应的利益挂钩措施. 湖北医药学院医学类课程(含医用公共课) 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 (专家评估组用)
授课课程名称及题目: 授课教师:姓名 职称 评估日期: 年月日请您根据评估标准及等级认真评估,并将您认为符合实际的等级,在评估结果栏相应的等级内划√,谢谢您的合作. 序号 评估指标 权重 评估标准及等级 评估结果 A 级C级ABCD1教学语言 0.1 用普通话授课,概念阐述清楚, 基本上能用普通话授课,对概 定义准确 念、定义的讲解基本清楚 2 讲授思路 0.1 逻辑性、科学性强,讲授思路、 逻辑性稍差,平铺直叙,内容 层次清晰,内容组织的严谨 组织的科学性稍差 3 教学内容 0.18 教学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即保 基本完成本次课程基础理论知 证基本理论知识,又能适当介绍 识的讲授,重点不够突出 本学科新进展和新成就 4 备课情况 0.1 备课认真,教案、讲稿齐全、规 有教案、讲稿,但不够规整, 整,所需教具齐备 教具基本齐备 5 讲课方法 0.12 注意运用启发式教学,积极引导 基本采用灌输式教学,理论联 学生思维,理论联系实际,讲课 系实际不够紧密,讲解熟练程 熟练,速度适中,语言生动流畅 度及讲解速度前后一致性稍差 6 外语词汇 0.08 能适当应用本学科外语专业词汇 能应用外语专业词汇,但只能 不仅有板书,而且能反复读 做到只写不读 7 教具应用 0.04 能配合教学内容,合理使用电教、 能结合教学内容,使用电教、 投影、CAI等,效果好.能适当 投影,但效果不够理想,或基 应用板书,工整、文字规范 本照投影宣读,效果也较差 8 教书育人 0.08 结合专业实际和教学内容,进行 很少结合专业实际进行思想品 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 德教育,对课堂违纪现象批评 科学态度和作风,注意课堂纪律, 教育不够及时 对学生要求严格 9 表率作用 0.08 精神饱满,仪表庄重,以身做则, 精神饱满,衣着较整洁,遵守 为人师表,遵守按时上下课时间 时间,按时上、下课 10 教学效果 0.1 对授课效果和质量的整体印象满 对授课效果和质量的整体印象 意,课堂理解吸收率较高 一般,课堂理解吸收率也一般 意见和建议 注:评估等级分A、B、C、D四等,介于A级和C级之间为B级,达不到C级为D级,量化时分别按10、8、 6、4分计算. 临床见习带教质量评价表(专家用) 被评教师姓名:日期_ 职称_医院_科室_任教对象_ 现场观察时间(小时) 说明:1、评价方式:现场观察评价. 2、对每条目的评定方法在认定的等级内打分. 3、各项评分等级,优良10~9,一般~6分,较差6分以下,可以打0分.
评价项目评价等级 各项评语及对该教师改进教学的建议 10~9分~6 6分以下 一、教学组织 与 管理 1、使学生都明确教学目标 2、组织活动计划性强(按时执行) 3、现场组织有条理、有秩序 二、学生的 活动 表现 4、出勤率 5、发言提问,参与讨论 6、听从安排,注意力集中 三、教师的活动表现 7、以良好仪表、行为、态度、语言影响学生 8、各项示范操作达到规范化 9、注意结合病例巩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教学 10、重视培养学生的采集病史、体检及综合分析能力 11、善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12、耐心解答学生的各种问题 13、给学生恰当的反馈,及时纠正不足 14、引导学生及时归纳总结实习内容和收获 合计总体 印象 湖北医药学院临床见习课教学管理规定 临床见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重点是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验证课堂知识的实践现场.为规范临床见习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见习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接触病人和认识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增进和熟练临床基本技能,了解临床工作的基本程序,为毕业实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条 见习由各临床学院,护理学院进行管理,附院参与协作,共同负责见习教学质量的监督和促进见习任务及指标德尔完成,各临床教研室安排见习计划和具体内容并付诸实施.各教研室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见习指导》,明确见习的具体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切实做到每次见习有计划、有要求、有病例、有项目、有考核、有专人带教. 第三条 各教研室要有一名教研室副主任(或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以上教师)负责本科室的见习教学工作,指定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三年以上)承担带教任务.各科室应着眼于教学的需要,选留一些适合教学标准的病例,以保证有足够的病例供学生学习.手术室应有计划有组织地保证见习教学. 第四条 见习主要采用小组为单位在病房(包括手术室)通过病例示教和床旁教学方式进行,有条件者可同时安排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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