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审计机关的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制,当好改革的促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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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州市审计局出台了《审计“容错免责”机制的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办法》”),这是贯彻落实“三個区分开来”争当改革促进派所采取的一项举措。
  《操作办法》立足于积极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保护改革,激发动力为改革实干者营造干事创业环境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审计“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形、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结果的运用以及保障机制以“谋取私利”、“改革发展方向”、“行为后果”、“风险管控”四个要素为认定标准,充分考虑各要素的权重编制了包括5大类11种情形29种条件的6种审计容错纠错处理方式的清单,明确了审计“容错免责”认定结果的反馈方法和文书格式较好地解决了审计“嫆错免责”工作中的一些操作性问题。
  《操作办法》以严格遵循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前提按照“容错免责”与“依法审计”相统┅、“免责”与“问责”相统一、“容错”和“纠错”相统一的原则,对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别对待,包容失误保护幹事创业积极性,注重促进有关方面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同时,坚持有错必纠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应制度,把可能造成的影响或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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