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客运企业怎样标本兼治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实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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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让胡路区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让安发〔<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_GB2312;mso-hansi-font-family:'Arial Narrow';mso-bidi-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0.〕3号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让胡路区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让胡路区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0.年7月25日 &&&&&&&&&
让胡路区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大庆市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安发〔2016〕7号)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监管&&
规章和岗位操作规程
减少一般,控较大事故重特大。
为全面加强领导,成立区政府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喇嘛甸农牧场电业局等区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安委办,负责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长兼任。
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确认风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安监部门重点排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和重大安全隐患;公安部门重点排查、消防重点单位等风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建设部门重点排查、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道路交通部门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桥梁、、旅游包车、长途车、校车等风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等风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城管部门重点排查水、气等公共设施管网、城区桥涵管洞、加气站点等风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农机部门重点排查设备、农用运输车辆、人风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电力部门重点排查输电线路、变电站所等电力设备设施的风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其他部门也要针对各自实际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准确确认大安全管控和治理
(二)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做好示范引领。让胡路区被确定为市级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试点区,各行业领域要教育,长效机制。
(三)实施风险分级管控。
(四)加强危险源管控。严格规划、规模准入,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的监管责任制定并
(五)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足额宣教
(六)推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
(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加强预案管理,强化和保障能力
(八)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类新闻媒体及安全知识提高,实现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
(一)安排部署阶段(至15日)。各部门要成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各项保障措施,精心谋划部署,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及时启动、取得成效。于7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安委办。
(二)开展排查阶段(至 31日)。确保
(三)制定完善措施阶段(至15日)。
(四)监督整改阶段(日至10月15日)。检
(五)督查检查阶段(日至11月15日)。区政府安委会督查检查组重点对属地单位、各行业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以各部门区域
(六)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 11月16日至12月28日)。区各部门生产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属地和分管行业内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区政府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牵头、行业主导、企业负责&的模式,指导监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是责任主体,要确保可能产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得到全面排查、确认和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如期完成整改,确保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各部门在学习借鉴试点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
(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
(五)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各部门&&属地单位辖区生产安全有关&一票否决&&&
(六)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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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内容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背景解读
&北京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背景解读&工作背景:2016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2016年10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各地区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主要内容:《北京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京安办发〔2016〕30号)明确了本市开展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了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1.大力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2. 全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3. 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水平;5.提高首都安全准入标准;6.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7.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作用;8.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方案》还明确了开展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关于开展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安办发〔2016〕30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重特大事故教训,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建设和谐宜居之都”为统领,以“四化三体系双基”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扎实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不断强化风险控制、过程管控、事后处置体系建设,全面、科学、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区、街(乡)、社区(村)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不符合首都发展定位、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构建形成本质安全防护体系,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社团组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作用;构建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全市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更加明确、机制更加顺畅、措施更加具体、惩戒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著,实现一般事故有所下降,较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大力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1.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各区、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和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标准体系,并在同类企业中强制推广、对标复制,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逐步达到风险管控规范化要求。2.落实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编制《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健全完善涵盖企业风险辨识评估、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控、应急管理等内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按照行业推动、试点先行、分布实施的要求,逐步构建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企业安全预防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建设试点。 3.建立区域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各级政府要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区域性的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依次降低)4个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市、区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各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现状情况调研,对辖区和各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健全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制度。要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属地管理责任、专项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不留盲区和死角。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二)全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1.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引导、推动各级政府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4〕23号)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第266号令),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文件,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市安全监管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体系建设的特点和状况;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建设。各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推动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资金保障,规范、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2.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积极推进行政区域内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实现安全管理层级化、制度规程规范化、排查项目清单化、隐患排查常态化、台账记录电子化,确保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能力。3.实施重点行业领域消隐工程。全面加强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五小企业”与相关场所予以关停取缔。深入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地下空间的违法违规使用行为,杜绝新增违法违规使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摸排基础上,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安全距离不足隐患,防范事故发生。通过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埋地油罐设置防渗罐池、设置高液位报警监测系统等技术措施,完成加油站技术改造消隐任务,提升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启动全市居民家庭燃气使用安全消隐工程,淘汰不合格燃气具,推动安装燃气安全辅助设备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预防居民火灾和燃气泄漏爆燃事故,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职,结合实际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3.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探索设立安全生产审判庭、检察室,建立查办和审判安全生产案件沟通协调制度。4.强化群防群控。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水平1.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自主创新。营造激发安全科技创新主体动力的制度和环境,构建安全研发普惠性原创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科技战略,加快构建自主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体系。围绕事故高发、复发、易发类型与行业领域,建立事故推动型安全产品研发方式。整合首都科技资源,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命名一批安全工程学科建设基地和安全工程学科带头人。充分依托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实验室、研究中心,运用科技方法、手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2.强化信息化、自动化应用。研发可视性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平台,建设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综合处理、分析研判、预警预测等多项功能。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3.促进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工程建设,明确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成果范围和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制定北京市安全科技装备发展推广目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装备展示对接交流会,筛选一批技术成熟、先进适用、见效快的科技成果,通过典型引路,建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企业安全科技示范基地和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及时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加大对使用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企业的处罚力度,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五)提高首都安全准入标准1.严格规划准入。探索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2.严格规模准入。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建立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六)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1.实施高风险企业有序退出。研究退出奖励政策,鼓励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储存)企业的调整退出,从源头上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进本市矿山企业有序退出。推进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工业企业改造升级或退出。在安全生产许可环节对高污染、高消耗产业和区域性物流、专业市场内企业采取退出或限制性措施,对地质资源勘探、采掘施工、油气生产服务等类型企业实施严格审查,确需疏解外迁的企业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促使其疏解外迁至周边区域发展。推进原料药制造类、油墨类、塑料薄膜类等行业列入产业禁限制目录。针对重大拆迁改造项目,制定专项安全监管方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2.推进京津冀安全生产协同发展。推动建立京津冀一体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体系,在交通、电力、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跨区域的行业协同编制区域地方标准。加强三地油气输送管道、供水、输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管道保护安全监管的衔接工作。探索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向津冀延展。共同组建安全生产专家库、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信息库,鼓励专业人才跨区域交流合作,推进三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一体化。构建京津冀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新机场建设等跨区域领域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地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共享,研究建立三地联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建立京津冀地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指挥平台,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优势,完善安全生产区域化协同创新体系,依托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机构,打造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发展高地。3.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建立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做好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以及轨道交通、地下空间、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加强城市行政副中心的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制度,强化行政副中心规划和建设的整体安全性。完善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动态调整机制,细化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城乡安全管理联防机制,完善城镇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科技示范园等区域的公共安全设施。健全大型活动保障法规标准和制度办法,优化重大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做好重大政治活动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七)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作用1.加快安全生产领域社团建设。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安全预防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社团组织加快发展。支持社会组织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科技推广、安全教育、安全文化普及等方面的专业委员会,汇聚各方专业力量、树立行业协会权威、推动企业自律自治。2.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事故善后赔偿功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诚信等挂钩。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系统,逐步实现与社会征信系统对接,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八)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强化安全生产重大舆情应对研究。模拟制定重大安全事故舆情应对预案,进行实景实战论证演练,确保及时、灵活、高效、准确处置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探索建立以重点企业为龙头,相关企业参与协作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与属地政府救援队联动,积极引导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3.推进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职工依法参与和监督企业安全工作,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全社会安全知识的普及,重视中小学和职业院校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16年6月)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二)组织实施(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依托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从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实施重点消隐工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本方案所列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总结提高(2018年)在各级各部门在总结评估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注重收集、汇总有关资料,总结工作中好的做好、好的经验,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二)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全面防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考核问责,注重工作实效各区各部门要对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严格管理考核,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各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实施“一案双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着力推动“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对工作不重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而不采取防范和整改措施、或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严厉追究相关企业或行为人责任,并倒查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市安委会就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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