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管理时应注意什么?

摘要: 施工技术管理是贯穿整个建筑施工的重要工作,其直接影响项目的工程质量及企业的盈利性问题,本文主要论述施工技术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摘要: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各个阶段如何确保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 投标和合同谈判;项目实施;资料编制;审计阶段
  中图分类号:TU71
  施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大目的是获得利润,从而使企业得以生存和不断发展.随着国家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施工企业在从事项目施工活动中要创造利润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越来越大,这主要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
  1、施工企业必须经过投标、中标及合同谈判签定承包合同后方可取得项目承包权,这是经过市场竞争的结果,利润空间已经被压缩到了一个很有限的范围内: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管理上难免会有一些漏洞,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同时还可能出现一些难以意料到的,且很可能要由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如在签定合同以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材料成本增长,此笔费用的开支就很可能要由施工单位承担),这样就使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
  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还必须过审计这一关,只有经过审计的工程项目才能办理竣工验收,只有经过审计的决算才是合法的决算,也才能拨付工程尾款.而审计时,施工单位的决算总价或多或少总要被核减掉一些,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甚至几百万.这样,施工单位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又被压缩了.
  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项目在投标、合同谈判、项目实施和竣工资料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努力创造机会,尽量规避风险,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适应市场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获取利润的最终目的.下面将从以上几个方面谈谈如何加强项目管理的问题.
  一、在投标过程中和合同谈判中应注意的问题
  1、投标前,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对于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同样明确的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可能成为废标.
  2、施工组织设计中主要的技术方案必须可行,使用的质检规范不得低于国家及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规范,否则也将成为废标.
  3、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三者的关系中,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最大,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次之,而投标文件的效力最小.因此,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招标文件,如有抵触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果招标文件中已经给出了工程量清单,则投标时就只能以该清单为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自己计算工程量,就要十分慎重.因为招标文件中如果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即使清单中工程量有误,其责任也应由业主来负,只要施工单位在中标后及时发现,业主就不得不承担这个责任,而将错误改正过来.但如果是施工单位自己计算工程量,算多了业主要给你减下来,算少了业主又往往不认帐,而将责任全部推给施工单位,因为是施工单位自己算的.所以在计算工程量前,一定要认真踏勘现场和研究图纸,有疑问和不清楚的地方应以投标答疑的形式书面向招标单位提出,在得到明确答复和心中有底后再计算工程量.要建立复核机制,工程量计算出来后,要有专人复核.必要时要集体讨论,从而使工程量的计算做到准确无误,避免因少算或漏算工程量而中标后给项目实施带来风险.
  5、挡墙、护面墙、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涵洞、浆砌片石护坡等防护工程的基坑土方数量不能单列,但不单列工程量并不代表挖这些基坑土方不要钱,而是要将其费用包含在这些砌体的费用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在计算这些防护工程的基坑土方时,因放坡系数的不同而造成基坑土方数量出入太大,因而扯皮.因此,在确定这些砌体的单价时,要先将这些砌体的数量及其基坑土方的数量计算出来,再把挖基坑土方的费用加到对应的砌体费用中去,得出本合同段内该砌体的总费用,再除以砌体体积即得该砌体的单价.对于挡墙和涵洞,墙身的单价应比基础的单价高,因为墙身要打面石而基础无需面石,因而墙身需要的人工费要比基础的多.在计算挡墙和涵洞的工程量时,也应将基础和墙身分开.相对于挡墙和涵洞的墙身而言,护面墙的单价又要高一些,因为护面墙的厚度一般比挡墙和涵洞的墙身厚度薄,因而更费工.相对于边沟和排水沟而言,截水沟的单价要高出很多,因为截水沟处在较高的路堑边坡上,石头、砂浆等材料必须用人工背上去,费用就要比边沟和排水沟高.这些因素在投标时都应充分考虑.
  6、在桥梁工程中,桥台台背挖方及其桥台基础的基坑挖方的费用不包含在桥台及基础的单价中,应单独计算其费用.对于这部分挖方,若开挖后发现土石(即干处挖土方、水下挖土方、干处挖软石、硬石等)的百分比与设计相比有较大出入且对施工单位不利时,应请业主和监理现场察看并取样做相应的实验予以佐证,并做变更计算这部分挖方增加的费用.
7、在投标组价时,在熟练掌握有关定额的基础上,应通过现场调查和经验计算搞清楚各道工序的成本价到底是多少,再加上合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后即得各道工序的综合价.这个价格确定得是否合理至关重要,既要提高工程的中标率(报价太高了中不了标),又要保证在中标和工程完工后能得到一定的利润(低价中标时要做到这一点就不容易).而且一旦中标和签定合同后合同单价就不能再作变动,因此应十分谨慎.从多个工程的实践来看,要做好该项工作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组建项目部时,首先要选好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因为这两个人是项目部中的核心.其中,项目经理主要是管项目部内外的宏观上的协调问题.在对外协调方面,主要有组织机械、材料、外包队伍和项目上需要的其它人员进场:协调与业主、监理和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相关单位的关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与外包队伍签定合同:催要进度款.在对内协调方面,主要是让项目部的每个成员都能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有哪一块的工作跟不上,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该增加人手就增加人手,该换人就换人,该增加设备就增加设备.同时,项目经理要将项目的进展情况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重大问题要请示企业领导后再作决定.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龙头,其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直接关系到一个项目的成败,因此选人时一定要从各方面综合考察.但项目经理选好后,还必须给其相应的职权,他才能发挥作用并有效地开展工作:如果责权分离,就会让他在工作时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说话也不大有人听,是很难做好工作的.对项目总工来说,主要精力是解决与项目有关的技术问题.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测量复核,做土方平衡工作,制定重大技术方案,技术交底,质量检查等.作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善于从宏观上把握整个工程,从工期、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全方位地思考问题,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如出现不对的苗头要及时想办法解决.使整个项目能够按质按期完工,并给企业创造一定的利润.
  其次,项目部中有两个人非常关键,不但要选好,而且要能够做到从项目开工坚持到完工.这两个人一个是质检员,另一个就是计量员.质检员一般由实验员担任,兼做资料.这样做的好处是这个人做资料和作现场质量检查、实验时可以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由多人承担这些工作时产生的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一道工序需要做哪些实验、需要检查哪些内容等,到现场做完后就可以回办公室做相应的质检资料.计量员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建立工程量台帐,到月底做进度报表,工程完工后做竣工决算。这两个人必须从工程开工坚持到工程完工,并且相互配合,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如果中间换人,甚至多次换人,则势必造成工作上的脱节,而且越往后工作量越大,越难理清楚,从而给决算和审计带来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认真踏勘现场和熟悉研究设计图纸,然后作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做得科学合理,对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方案要有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要有一定的预见性,要从人、机、料的全方位角度统筹规划项目实施.这样做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才有可操作性,才能起到指导工程施工的作用.
项目经理应安排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测量复核工作.测量复核包括建立施工控制网和对路线的平、纵、横进行复测等两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建立施工控制网,施工控制包括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即要在施工现场布设施工导线和水准路线.在与设计所交导线点和水准点联测并且精度达到要求后,就可利用施工控制网对路线的平、纵、横进行复测,这一工作可由项目部自己内部先进行,外业复测结束后即可回到室内进行内业计算工作.如果通过复测,计算出的土石方数量与设计相比出入在5%以内,就认可设计图上的土石方工程量:如果复核出的工程量超出图纸上的土石方数量在5%以上,项目部就要请业主、设计和监理四方一起到现场重测后进行认定,并且由四方在测量复测结果和土石方数量计算表上签字,作为工程完工后进行竣工决算的依据.
  对于挖方数量中的土和石所占的百分比,设计图上已经给定.如果实际开挖后,石头所占比例超出图纸上给出的比例较多,项目部就要请业主、设计和监理四方到现场认定并取样试验后,重新办理补充单价作为完工后进行竣工决算的依据.土石比的调整牵涉到的金额增减往往较大,因此项目部应谨慎地处理好这一问题.
  土石方数量复核完后,项目部应进行本合同段内的土石方填挖平衡工作.在挖方时,应将合格的土留下作填方使用(石方必须利用,不得作弃方处理),并运至最近的填方区将其碾压密实(因此填方区的填前压实工作应先完成,为挖方区合格土方的利用创造先决条件).只有不能作填料的土和多余的土才能挖出后外运(不能作填料的土要有实验资料证明).要避免出现将挖方外运过多而造成填方不够又从外面借方的情况,同时也要避免出现外借土过多而将本土外运的情况,因为这两种情况都将造成土方双亏的局面,而且是因项目部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只能由项目部承担.为避免出现这种不利的情况,项目部在土方施工前一定要花精力做好本合同段内的土石方填挖平衡工作.
3、工程开工后,计量员应根据设计图纸中的做法及尺寸,将原设计工程数量全部重新核算一遍,并将图纸上计算错了的工程量改正过来.核算完毕后,应按章节、工程细目和里程桩号列出《×××工程原设计工程数量一览表》(后附计算书,这样便于审查).经项目总工审查后,报请监理和业主审批,批准后作为原设计工程量的依据,以后在项目运行中发生的变更都是在以这份经审批后的原设计工程量为参照的基础上产生的.
  4、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发生的项目,项目部应对这些工序进行组价.组价时,应根据有关定额和项目所在地的实际价格情况,综合考虑出厂价、运费,安装费(包括机械费、人工费、其它材料费等)后即得直接费,再加上税金和利润即得这些项目的综合价.由于监理和业主在审批时一般要将项目部所报单价减掉一部分,因此项目部在组价时应适当组得高一些,从而使这些项目获得的利润要大一些:否则,如果项目部将这些单价组低了,一旦经过批准,是不可能再提高的.这些项目的单价经过监理和业主审批后即作为合同的补充单价对这些项目进行决算.对这一工作项目经理应在项目开工时就结合合同和设计综合考虑,只要是技术上站得住脚,而又容易组织施工的这些项目,就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去争取,从而化解风险,实现项目多赢利的目的.
  5、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项目总工和计量员应花很大一部分精力把这一工作做好.对变更工程量大的工程,这一工作显得特别重要.因为不但将工程干好很重要,而且在工程干完后把该要的钱要回来更重要,这也是干工程的最终目的.项目部在做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对于发生变更的项目,特别是有一定技术要求的项目,一定要先设计后施工,而不能边设计边施工,更不能不设计就施工.否则很容易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造成返工,这样的损失只能由施工单位承担.就是对按图施工的项目(也就是没有发生变更的工序),项目部也要认真研究图纸,尽量把设计中存在而在图纸会审中又没有发现的问题在施工前找出来.如果是设计上出了问题,而在施工前又没有发现,等形成既成事实造成损失时,这个损失也很有可能要由施工单位承担,因为施工单位也有审图和发现问题的义务.即便业主愿意承担这个损失,但也起码在工期上拖了施工单位,而工期损失是不可能得到赔偿的.
  对所有发生变更的工序,在变更前项目部一定要请业主和监理到现场察看,形成共识后应及时填写现场处理卡,并根据处理意见作出设计图(但抢险工程除外,对抢险工程,可先口头征得业主同意,实施后再补办相关的手续),然后付诸实施,而其它变更手续(如变更工程量及变更增减费用的计算等)可暂时不急于办理和上报.因为处理意见和设计图上有时只能对变更的作法作一些大的原则上的规定,而一些具体的细部的做法则需要在施工的过程中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先报变更就可能漏算或多算工程量),甚至还可能出现一些大的变化,需要重新填写处理卡,这样的话就需要重新做变更.另外,如果变更还没有实施和完成,监理和业主也就只能对计算本身进行审查,而实际做的情况如何却无法核实,因此也就不好签字.为避免出现先报变更时容易形成的变更与实际相比少算或多算工程量的情况,甚至出现变更返工的情况,其它变更手续可等到变更实施完毕,并请监理现场核实后再完善和上报.
   在一份变更手续中,要特别注意签字的日期,现场处理卡和工程变更令的日期应签在前,变更设计图的日期签在后,而工程量增减的计算、变更金额的增减计算等的日期则签在最后.如果上述日期颠倒,就在“谁指令谁”的问题上犯了倒置性的错误,整份变更在审计时就会被作为无效变更处理.
  ④在现场处理卡和工程变更令中,对变更的原因要讲清楚,变更的理由要讲充分,要经得住推敲.要把变更的内容、具体做法及尺寸等描述清楚,不留下扯皮的东西.而一旦处理卡和变更令中明确了具体做法及尺寸,在施工时就要严格照着去做,其误差要控制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做大了,做大了的部分是得不到计量的.
   ⑤变更做好后,项目总工应认真把关审查,从变更理由、变更工程量及其费用的计算、变更设计图和签字日期等各方面审核无误后再上报给监理和业主.
  6、对于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做的属于合同和变更以外的工程量,除项目部愿意作贡献的以外,项目部应考虑如何才能及时对这部分工程量进行计量,怎样才能及时把这些钱要到手,而不能在做完后再与业主扯皮.如果把这些问题放到以后扯皮,那么被动的往往是施工单位,做了的活计不一定能拿到应该拿的钱.
  7、对施工机械的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机械,一般情况下,应由项目部组织尽量用本单位的机械,这样做可以节省台班费,降低施工成本.如果长期租用外面的机械,那么台班费就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而用自己的机械无非是出点油钱和机械维修费,台班费和停置费是不存在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施工成本,增加了利润,特别对于工期长的工程,这笔帐不可小算.但在抢险时和短期内突击工期时,或者是本单位没有而以后又不常用,只是在这个工程中临时用一下的机械,则可考虑租用外面的机械.此外,对于土方工程中的弃方外运或者是淤泥处运。如果一时无法落实弃土场,而工期又紧的,也最好是将这项工作全部承包给当地的专业包工队,以减少项目部或业主协调弃土场的工作,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当地的专业分包比项目部更有办法.
8、对施工材料的管理:对于项目中需要量较大的材料,在工程承包合同签定后,项目部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市场信息作出适当的市场预测,对很可能涨价的材料,或者是供应紧缺的材料,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能提前备料,以降低材料涨价带来的风险.对于由业主指定的统供材料,如果是水泥,就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提前计划,把需要量提前报给业主,要求按时按量供应.如果提供计划后,业主指定的水泥厂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那么项目部就有理由考虑其它供货渠道,以使工程能够按预定计划进行;二是要考虑在结构工程中这种水泥能不能用,能不能满足强度要求和其它特殊要求,如果不能用就要考虑用其它水泥,并提前与业主和监理打招呼.如果统供材料是碎石,则要注意考虑两个系数,即备料系数和松铺系数.因为碎石一般来讲都是有级配要求的,拌和后小粒径的碎石有很大一部分要用来填充大粒径的碎石之间的空隙,这样,各种粒径的碎石按照级配要求拌和后,其总体积并不等于拌和前各种碎石体积的和,而是小于这个体积:此外,拌和好的级配碎石在碾压后的体积肯定小于碾压前的体积,而决算时级配碎石的体积是以压实后的体积计量的,但单价中的碎石体积则是指拌和前的松方体积.因此,若是由业主统供碎石时,项目部就可以要求由业主、施工单位、供货厂家、甚至监理一起按级配通过试验确定备料系数和松铺系数,拿准这两个系数后,再用这两个系数来反算压实成型后的1方级配碎石需要的各种粒径碎石的松方数量.然后在级配碎石的单价中扣除根据实际施工条件需要的1方级配碎石的机械费、人工费、税金和项目部应得的利润外,剩余的钱即为这1方级配碎石中石厂可得的材料费.再将这个费用与这1方级配碎石(压实成型后的体积)中的各种碎石的松方数量乘以业主或石厂提供的碎石价格并求和后的结果对照,如果是前者大于后者,就认可业主或石厂提供的碎石单价:但如果是后者大于前者,就要将业主或石厂提供的碎石单价适当调低,或者是适当降低项目部的利润,最后通过谈判确定各种碎石的供货价格,并根据图纸工程量计算各种粒径碎石的备料数量.项目部只有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确保级配碎石的利润,否则就可能在该道工序上吃亏.就是业主不要求碎石统供,是项目部自己备料,项目部也应该做好这项测算工作,并在与石厂老板谈判确定碎石单价时做到心中有数和不吃亏.当然,如果项目部将这道工序承包出去,就不需要再做这项测算工作,而只要与承包人确定压实成型后的级配碎石的承包价就可以了.
  对水稳层来说,也同样存在在备料前测算备料系数和松铺系数的问题,也应采取和级配碎石一样的办法予以解决.
  9、对专业分包队伍的管理:在对外包队伍的管理上,应注意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
  组织外包队伍进场前,应了解外包队伍过去有没有在本项目中将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关工作经验,业绩如何?项目部只能选择那些有经验的队伍:
  外包队伍进场后,吃和住均自己解决,项目部不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在外包队伍没有完成一定数量的工程量以前,项目部不能给其预支生活费.
  在外包队伍进场后(或进场前),项目部应及时与其负责人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中,要规定好该支外包队伍的工作内容、大致的工程量、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等.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这些工程量外包队伍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则项目部有权进行调整,不能让其把着工程做不完而在工期上拖整个工程的后腿.
  ④在确定外包队伍的承包单价时,不能简单地采用在施工单位与业主签定的合同中的单价(即合同价)或补充单价中扣除管理费和税金就等于外包队伍的单价这种方法.因为在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还可能承担一些风险(如量、价、费被审计核减),如果这些风险发生,那么项目部就得不到原来预定的利润.而外包队伍一般说来是不可能来承担这些风险的.因此,在确定外包队伍的承包单价时,不管合同价和补充价是多少,都应根据当时当地的市场行情对外包单位所承包的工序作成本分析,拿准实际成本后,再加上外包人应得的合理利润即得外包队伍的承包价.
  ⑤在合同中,还应就外包队伍完成工程量的计量方法、付款方式、质量责任,安全事故、违约责任等作出详细的约定,防止到时扯皮.而且给外包单位拨款时,项目部只对与其签了合同的外包单位的负责人,而不针对该外包队伍里的其它任何人,但项目部有权督促该负责人按时给付民工工资.
  ⑥在开工前,项目部一定要对外包队伍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所承包工序的做法、尺寸、强度要求和其它方面的质量要求及相关的质量检验方法、施工中应注意的关键问题等,并将相关的设计图纸复印后给外包单位.在口头交待清楚后双方应在书面的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字,以明确双方责任:如果是项目部将技术要求交待错了,那么项目部就应对在施工中造成的损失负责:但如果是外包单位不按技术交底上的要求去做,造成返工或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不能计量,那么这个损失就只能由外包单位自己承担.
  ⑦外包队伍的承包方式应尽量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项目部只要成品,而不管施工过程中的中间环节.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也便于管理.
  ⑧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某些外包队伍不能按约定履行与项目部签定的合同,而且又不能很快扭转的,那么项目部就要及时考虑撤换这些不称职的队伍,并对其决算和付清所完合格的工程款项后让其退场.
   ⑨对外包队伍的决算要有专人负责、专人复核.其决算工程量在符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同时,不得大于图纸工程量.如果发生了变更,则决算工程量不得大于变更后该工序的总的工程量.
  三、资料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资料不但是工程验收和拨付工程尾款的一个条件,而且与进度款的拨付和工程决算等都有直接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计量时只对已完成的符合质量要求并且资料齐全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如果资料工作跟不上,即使进度较快,也不能按正常程序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只能采取一些变通的办法(如向业主借款等)来解决问题.如果业主不愿借,项目的资金周转就会发生困难:又比如在审计时,对那些没有资料或资料漏洞较大的工序,将作核减处理.这样的话,这道工序的工程量就得不到计量,从而给项目带来损失.因此,公司及其项目部要像重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那样重视资料.在资料工作上应着重注意下面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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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标准化组织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从减少人类各项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节约能源、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协调国际管理性指令和控制文件的需要,于1996年12月20日按等同原则推出了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070和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对等

  我国国家标准化组织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从减少人类各项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节约能源、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协调国际管理性“指令”和控制文件的需要,于1996年12月20日按等同原则推出了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070和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对等的适宜我国本土化的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近十年来,许多有此“愿望和要求”的建筑企业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环境管理体系,制订了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文件,进行企业环境体系的实施和管理,总体看各方面的效果是不错的。但是,少数的建筑施工企业在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中也存在“食而不化,消化不良”的现象,多多少少存在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在年度审核评审中产生的不合格项较多,有的是严重不合格,对施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增大了难度。笔者多次参加建筑施工企业环境管理的年度审核和评审,针对现显出来的不足之处,谈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1、制订企业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应实是求是,界定明确,量值有据

  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制订企业环境方针时未充分考虑企业意图和行为原则,也未考虑环境方针对环境目标、指标的框架作用,制订的环境方针给顾客和相关方以“假、大、空”、不实际的感觉。例如:有的施工企业制订的环境方针——“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共建绿色建筑理想空间”和“遵规守法,文明施工,预防污染,建造合格建筑产品”等,对施工企业而言前者显得空洞、抽象、概念化,并且在制订企业环境目标、指标时感觉困难,因为,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和建设部建科[号文件《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实施细则》中还不找出量化指标可供施工企业参照;其次,国内可供建筑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理化指标、建造手段,还不能满足真正意义上“绿色”的要求;再者,未重点立足于当前建筑行业对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源能耗的强制规定,由于环境方针制订的“离谱”,容易造成环境目标、指标的偏离或脱节,甚至造成目标、指标的重要内容模糊和无量化值,不具有考核性。或者量化指标取值困难。而后者的环境方针显得客观、实际、可实现性。在相应的环境目标、指标制订上,容易从当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找到量化值可参照,在环境管理工作中易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总之,施工企业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的制订应体现本企业的规模、资质、级别和行业特点,还应体现企业的个性,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实际工作中通过努力奋斗的可实现性。

  2、建筑施工企业的资源量不足,忽视借助外界力量

  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要靠职能部门和人员承担相关职责,并对各层次部门、人员明确界定任务、职责、权限并形成文件给予传达。并要求管理者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专项技能、技术、设备仪器等资源。有的施工企业对员工的胜任性(特别是管理人员)确认不足,培训意识能力(4.4.2要素)、落实不力,造成环境管理方案(4.3.4要素)不能有效实现。由于许多施工企业在同时实施GB/T19000(ISO9001:2000、GB/T24001(ISO14001:1996),甚至包括GB/T28001(OHSAS18001:199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这就给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保证环境、质量、健康、安全三个企业管理体系建立和有效运转,首先立足施工企业自身的机构、职责的确定,有关管理人员的灵活调整,员工的能力培训;其次借助外部专业教育培训力量提高员工(特别是管理职能的人员)的综合素质,一专多能,造就一大批适应施工企业现代化管理急需的复合型人才。

  3、监测检测仪器、设备配置不足之足,纠正预防无力

  要保证施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关键在纠正与预防要素(4.5.2)的落实上,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本身并不必然地导致立即降低有害环境影响的结果,其目的是改进企业环境表现(行为)。所以,对于不合格项和有害环境事故的出现,关键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是否到位、适宜、有效。有的施工企业经过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和评价后,不及时对差距的个别要素进行修正,实现持续改正承诺。虽然对某些一、二级要素落实的好,仍然使用顾客和相关方感觉该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的目标实现程度依然难以满足需要。要保证环境目标的实现,在于对环境控制指标的完成。有的施工企业实施环境指标检测控制所需仪器、设备配置不足,配置缺位,也是影响纠正、预防不力的重要原因。如:噪声测试仪、有害气体检测仪、污水浊度仪、PH值表等,有的施工企业没有很好的利用外部环保检测机构的力量为企业环境管理服务。另外,有的施工企业管理者对资源确定的理解偏差,也影响到施工企业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

  应该看到,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基本建设领域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健康卫生执法力度的逐步加大。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提高经营管理,提高建筑市场竞争力,争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创造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这是我们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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