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部某工序采用计日工综合单价分包而不采用单价分包的疑问(本公司自己提的疑问)

当前位置: >>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总则为规范分包行为,对工程分包实施精细化管理,满足法律 法规要求,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工 程分包行为。 第三条 分包管理原则
实行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禁止工程大包、 规范专业 分包、推进工序分包;积极培育有实力、讲诚信的核心型、紧 密型分包单位,合理控制使用分包单位数量;专人管理,多方 参与,集中管控,相互监督,责任追究。 第二章 第四条 定义 定义发包单位:本办法中指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业主,通 常为公司内部单位,简称“甲方” 。- 1 - 分包单位:本办法中指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承包人, 通常为公司外部单位,简称“乙方” 。 工程分包:包含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系发包单 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系发包单位在根据主承包合同约定或争 得总业主同意后,将所承包工程任务中的专业工程交由具备法 定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的外部施工单位。 竞标: 指组织邀请 3 家及以上分包工程投标人,到发包单位 拟定的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根据发包单位要求及安 排,积极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书,经发包单位综合评 估后确认中标人, 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 议标: 指组织邀请 2 家及以上专业或劳务分包单位,到发包 单位拟定的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由发包单位与投标人 直接就分包工程合同事项进行谈判协商直接确认中标人,并与 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 主承包合同:指公司与集团公司、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准入:按照《中铁隧道集团工程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实施细 则》的要求,经过评价和审核合格后,在集团公司备案,有资 格承包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包工程的过程。 第三章 第五条 管理和审批权限公司的管理审批权限- 2 - (一)工程分包合同(含补充合同)授权均由公司最终审 批。 (二)工程分包合同中标单位的确定均由公司最终审批。 (三)工程分包合同外费用增加(工程量增加、新增项目、 费用补偿等)由公司最终审批。 (四)工程分包合同的验工结算由公司最终审批。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分部的管理权限参与所有工程分包的竞(议)标。 第四章 第七条 管理组织体系 管理机构及职责(一) 公司合同/成本管理小组是公司工程分包工作的主责 管理机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分管工程分包)任 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其他副总经理、三总师、总法律顾问 任副组长,企管、工管、工程、营销、成本、人力、设备、物 资、财务、安质、审监、法律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管理小组 办公室设在公司成本管理部, 负责合同/成本管理小组的日常工 作。 (二)项目经理部/分部合同/成本工作小组是负责工程分 包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任 副组长,副经理、安全总监、财务总监、六(五)部两室负责 人为组员。 (三) 项目经理部/分部必须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 负责- 3 - 合同管理日常工作。 项目经理部/分部应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相对 稳定,并采取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管理质量。必要时,根 据公司管理文件项目经理部/分部设总经济师一名, 负责项目合 同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分包进行管理。 第八条 职责(一)公司合同/成本管理小组 1、负责制定并发布公司的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在工程开工前对工程分包策划进行审批。 3、负责审批工程分包报告。 4、负责审批工程分包竞(议)标结果。 5、负责审批工程分包的分包单价、合同书(含补充合同) 、 验工结算,授权合同签订人,开展工程分包执法监察,对分包 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导检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6、 负责协调对分包合同纠纷和诉讼案件的处理, 对公司分 包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法人代表 签发工程分包合同 (补充合同) 签字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总经理 审批 200 万元(不含)以上工程分包的合同签订申请。 (四)分管领导 1、审批 200 万元(含)以下工程分包合同签订申请。 2、审核 200 万元(不含)以上工程分包合同签订申请。- 4 - 3、审批工程分包报告。 (五)成本部 1、 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及工程分包 合同范本等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2、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根据《中铁隧道集团工程分 包单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集中办理分包准入。 3、 对分包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建立并发布分包单位合格及 黄牌、红牌分包企业名录。 4、 对工程分包价格进行集中管理, 根据上级单位的劳务分 包指导价和市场情况发布劳务分包限价。 5、指导项目经理部/分部分包合同签订工作,对工程分包 合同进行审核、监管。 6、对项目经理部/分部分包合同的履行、验工结算进行监 管、审批。 7、组织工程分包的集中竞(议)标。 8、审核工程分包报告。 9、审核工程分包合同签订申请。 (六)公司本部责任部门 企管、工管、工程、营销、人力、设备、物资、财务、安 质、审监、法律、党工等部门按其职责制定工程分包管理中对 口业务的管理办法; 参与公司工程分包管理的过程指导、 审核、 监督、检查。- 5 - (七)片区指挥部 1、负责本片区内工程分包报告的审核。 2、 负责监督检查本片区内工程分包管理工作, 发现问题时 督导项目经理部/分部及时整改,确保分包过程受控。 (八)项目经理部/分部职责 1、项目经理部/分部合同/成本工作小组 (1) 受公司委托, 是在本工程上进行工程分包管理的执行 层,负责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程分包全过程实施和管理。 (2)依据项目策划,提出分包方案和制定分包策划,负责 编制工程分包报告并报公司审批。 (3) 参与工程分包的工程分包竞 (议) 标, 并报公司审定。 (4) 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结果报公司成本管理 部。 (5)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 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工程 分包管理体系。 (6)负责分包合同的编制、评审,并报公司审批。 2、项目经理部/分部经理 负责组织本单位工程分包工作的开展,在授权范围内签订 合同及审核验工结算。 3、项目经理部/分部党支部书记 (1)负责对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合同履约、合同结算、 分包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领导、监督。- 6 - (2)按照公司的“党政会签制度”规定,对项目经理部/ 分部中需按规定执行党政会签的资料,进行党政会签。 4、项目经理部/分部副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主抓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2)审核工程分包合同的验工结算和工程款拨付。 5、项目经理部/分部综合办公室 (1) 负责分包单位进退场施工人员的登记、 人员培训和办 理上岗证,并保存培训结果。 (2)检查分包单位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3) 监督分包单位的人员工资发放到位情况, 检查工资发 放资料,视情况在每期的支付审批单中签署意见。 (4)负责指导分包单位对文件资料等记录的控制。 (5)负责分包单位的职业健康按公司要求执行。 6、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经部 (1)负责拟制、申报工程分包报告。 (2)负责对拟用和已用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 (3)拟制竞(议)标文件、分析分包单价/编制标底、拟 制合同书。 (4)负责合同交底和合同分发、登记。 (5)负责办理分包单位验工结算。 (6)负责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口信息录入。 7、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程部- 7 - (1)负责拟制、申报工程分包策划。 (2) 负责向分包单位提供交桩和技术交底, 并进行施工技 术管理。 (3) 负责分包单位完成工程产品的记录标识和追溯, 监督 指导分包单位挂牌标识。 (4)监督指导分包单位对中间产品监视和测量并挂牌标 识。 (5)监督指导分包单位对中间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 防护。 (6)负责制订、审批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 全质量措施,并监督分包单位实施。 (7) 负责验证过程能力,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分析 反馈。 (8)负责对特殊过程能力进行鉴定,对管理、验证和操作 人员资格进行认可,监督分包单位特殊过程的实施。 (9)监督分包单位进行过程监视和测量,负责保存所有相 关资料。 (10) 负责制定分包单位的纠正措施, 监督分包单位实施、 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并保管相关记录。 (11)负责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最终监视和测量。 (12)负责制订环境管理措施,督促分包单位遵照执行。 (13)负责及时向物资部门提供分包单位当月材料应耗数- 8 - 量。 (14)负责审批和管理过程中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没有原件的进行复印件归档。 (15) 负责组织合同/成本工作小组对每期分包单位完成的 合同工程数量进行现场收方,并向工经部提供合格工程数量。 (16)负责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口信息录入。 8、项目经理部/分部安质部 (1) 负责分包单位的进场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过程中安全 教育培训。 (2)负责检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情况,督促 分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3) 监督指导分包单位按公司管理措施对不合格品进行标 识、隔离和处Z。 9、项目经理部/分部物机部 (1) 负责按合同规定给分包单位供应材料, 并按照材料考 核办法进行考核。 (2)负责每月末向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经部提供分包单位 领用材料扣款及材料考核结果。 (3) 负责指导、 检查分包单位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标识和管 理。 (4) 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对分包单位进场的设备及时组织验 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与合同承诺要求不附,应书面要求分包- 9 - 单位限期进行更换满足要求的设备,否则有权按照违约责任对 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5) 要求分包单位提供能够证明其进场设备真实价格的有 效凭证和已使用时间的有效文件,并且要对设备机况进行评估 后确认,验收完成应形成书面验收资料,并经双方签字认可。 (6) 按照公司的有关设备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设备的操作 使用,维护修理和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监督管理,并不定期的 组织对分包单位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机械 效能,确保安全使用。 (7)负责每月末向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程部提供分包单位 耗用水、电、设备租赁的数量及价款资料,并对分包单位设备 进行单机核算。 (8)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设备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分包单位 设备台账应每季度报股份公司设备部备案。 (9)负责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口信息录入。 10、项目经理部/分部财务部 (1) 负责按合同和公司现行有关规定为分包单位办理结算 和付款。 (2)监管分包单位资金的拨付情况及大额款项的使用动 向。 (3)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无效,未验工计价,严禁支付工程 款/劳务费。- 10 - (4)负责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口信息录入。 第五章 第九条 工作流程 工作程序工程分包的工作程序:工程分包项目确立→工程分包报告 审批→组织竞(议)标→授权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验 工计价→工程款拨付→末次清算→末次履约评价。 第十条 工程分包项目确立(一)分包策划 分包策划在公司领导及系统部门的指导下,项目部根据自 有资源状况、工程特点认真编制(可作为项目策划的一部分随 项目策划直接一并进行上报审批,此种情况下不再单独申报、 审批) , 需经项目现场策划会研究, 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系 统部门和项目部落实。分包策划要明确工程分包形式及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拟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分包原因、 分包组织模式、资源配Z、分包限价、分包实施时间计划、分 包区段划分、分包风险识别及重点应对措施。 (二)项目策划未明确的工程分包或组织模式发生变化, 需要项目经理部/分部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公司企管部审核, 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工程分包报告审批(一) 项目经理部/分部依据项目策划书或专题报告批复情 况,提前对准备分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市场价调查、经济分析、- 11 - 编制竞(议)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或议标实施工作安排) ,并提 交工程分包报告。工程分包报告包括的资料:工程概况、拟定 的分包工程量清单(其中拟定的分包单价不能突破公司制定的 分包限价) 、市场调查(公司制定的分包限价中不含的分包项 目) 、经济效益分析、招标书、模拟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以及 其它相关资料。 (二)工程分包报告经项目经理部/分部合同/成本工作小 组审议通过后,报片区指挥部进行审核后,报公司审批,工程 分包报告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 3 个月上报。 (三) 公司成本部收到工程分包报告后, 组织公司工程部、 法律、审监等业务部门进行会审,提出审核意见,并经分管领 导批准后,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项目经理部/分部。 第十二条 组织竞(议)标工程分包公司成本部主责,公司工程、审监、法律等业务 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拟选分包单位报公司领导审批。除与业 主合同约定由业主组织分包的情况外,每个分包项目均必须采 取竞(议)标方式引入分包单位。 (一)竞(议)标实施条件 1、分包合同价款拟定为 20 万以上的工程内容具备以下全 部条件方可实施议标:①公司公布的合格分包单位名录具备资 格的分包单位少于 3 家;②沉管、河道疏浚、沥青路面、技术 复杂性梁体等分包工程具备明显的特殊性和垄断性,且经调查- 12 - 市场可用社会资源极度短缺的项目。 2、分包工程价款 20 万以下(含 20 万) 、且公开招标成本 较大的分包工程可实施议标。 3、建设单位指定/推荐和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工程可 实施议标。 4、 原则上应严格控制议标的实施, 不符合议标条件的工程 项目,项目经理部/分部必须组织竞标。 5、参与竞(议)标的分包单位选择必须是已经在集团公司 办理分包准入备案的,拥有集团公司下发的分包准入证且年审 合格的,拟参加投标的授权人必须是分包准入备案时登记过的 人员。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要求。 6、严禁分包单位及现场负责人先进场再办理准入手续。 (二)竞标的实施 1、 参与竞标的分包单位必须是公司公布的合格分包单位名 录中选择 3 家或以上单位组织竞标。 竞标结束后, 项目经理部/ 分部将评标小组择优选取的分包单位名次、相关资料及分包合 同书报公司审批。 2、项目经理部/分部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将招标全程记录、 签认、留底,严禁弄虚作假。 3、 因投标单位报价偏离标底太多或参与投标的单位太少而 造成有效投标不足的,应及时宣布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选择分 包单位。- 13 - (三)议标的实施 1、 参与议标的分包单位必须是公司公布的合格分包单位名 录中选择 2 家或以上单位组织议标。 2、公司成本部组织、项目经理部/分部参与组成的议标小 组与分包单位就合同价格、施工组织、安全质量管理措施、风 险承担原则进行谈判,公平、合理地选取推荐分包单位。 (四)备查资料及单价要求 1、竞(议)标前对分包单位的资料审查,必须要求分包单 位提供以下资信资料,并妥善收存以备查: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建筑业企业资质 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税务登记证》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 《开户许可证》及《分包准入证》副本原 件。收存上述证照图像和字迹清晰且各页均盖有企业套红印章 的副本彩色复印件。 (2)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含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施工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资源情况统计 表。 (4)近三年的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工程简况、施工项 目、合同单价及总价、业绩评价等。 (5) 其他分包单位 (指渣土运输等非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单 位)不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但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 14 - 发具有相应资质的证书。 2、竞(议)标过程中必须妥善完整保存的资料包括:工程 分包策划/分包报告、 工程分包报告审批资料、 投标单位的投标 文件、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记录、竞(议)标会议纪要及来往函 件。 第十三条 审批授权审批授权工作程序: 项目经理部/分部提交合同签订申请→ 公司系统部门会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法人代表授 权。 1、初步确定中标人后, 项目经理部/分部根据竞(议)标 情况及时向公司提交合同签订申请资料,包括:合同签订申请 报告、项目工程分包组织模式文件、工程分包报告、招标会议 纪要(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拟中标单位的资信资料、分包单 位资格审核记录、分包单位企业证照及准入证、合同书及相关 附件。 2、经公司成本、工程、物资、设备、财务、法律、审监、 财务等业务部门会审后,将会审意见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部/ 分部,整改合格后上报公司。 3、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项目经理部/分部正式向中标 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工作程序:收缴履约保证金→拟制授权书→法人- 15 - 代表签署授权委托书→合同签订→备案。 (一)履约保证金制度 1、 分包单位履约保证金及时全额上缴是分包合同签订的前 提条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执行“关于规范分包单位履 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隧股财【2011】81 号。 2、 公司财务部应设立统一账务系统管理履约保证金, 要求 分包单位必须通过分包单位基本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 3、 公司财务部收到中标单位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后, 出具履 约保证金收讫证明递交公司成本部,在 5 日内,未收到中标单 位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分部反馈。 4、中标单位不提供任何履约担保,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 其投标保证金,另选投标单位中标或另行组织进行竞标。项目 经理部/分部不得与未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更 不允许先进场施工后签订合同。 5、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退还,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 人中途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内容 1、 分包合同书应按公司公布的合同范本格式, 并结合施工 项目和分包工程具体情况拟定。在拟定分包合同时,应将建设 单位合同相关的约束条款纳入分包合同中,以利于更加有效地 约束分包单位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义务。 2、拟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做到措辞严谨、内容齐全、条理清- 16 - 晰、可操作性强,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充分维 护企业形象和利益,并且分包合同中所有计价项目不仅要有单 价而且要有工程量、 合价及合同总价。 项目合同/成本工作小组 对拟定的分包合同必须进行认真评审后,报公司审核批准。 3、 分包合同中必须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需要明确保修 期限、保修责任、保修费用扣留及支付方式,主承包合同中有 相关约定条款的,按照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拟定。 4、 分包合同要注明分包单位履约期间支付与结算账户, 账 户必须是分包单位的企业账户,付款单位须将工程款拔付至此 账户。 5、 每份授权委托书必须赋予一个单独合同编号, 由公司成 本部统一编制,编号组成:隧股(年份)+委字第合同顺序+项 目简称+签订合同月份。如隧股(2014)+委字第 001 号 +LYQGQ+09。 6、合同签订前,应认真审查对方签字人的资格,对方签字 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核实身份并收存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对方签字人非法人代表的,应审查并收存由对方法人代表签发 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审查时应注意核实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 委托事项及权限、 有效期限等内容。授权委托书不得涂改。 7、 合同书及补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分包单位转包责任, 即 “分包单位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的,转包合同对发包单位法律- 17 - 无约束力,转包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发包单位有权解除 分包合同,且视为分包单位自愿放弃剩余工程款。 ” 8、 合同书及补充合同必须由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盖合同双方单位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 双 方所盖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名称必须与合同书中的单位名称 相符,要求合同书每一页都必须有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者 盖合格的骑缝章。严禁将仅有项目已签字、盖章、无合同条款 具体内容的合同末页,交、寄给对方签字盖章。严禁向对方出 具盖有项目印章的空白合同书。 9、合同签订后,在 3 日内邮寄上报公司成本部备查。 第十五条 合同履约(一)履约原则 1、 工程分包必须遵守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 合同一 经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按合同规 定认真履行,承担各自的义务。 2、凡涉及到分包工程的各项事宜,都必须经项目经理部/ 分部合同/成本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任何个人均不得自行决 断或私下承诺。 3、分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负责人以及财务、物资、设备、 技术负责人等进行书面委托,明确委托事宜及期限。 4、项目经理部/分部各部门应加强合同履行督导工作,对 分包单位在执行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严重违约和影响- 18 - 我方信誉及损害我方利益的,要予以及时清退,并依据合同规 定追索损失费用。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分部要严格控制计日 工的使用,严禁随意使用及签认;计日工使用前,项目经理部/ 分部就计日工使用的原因、计日工单价、数量等内容,需提出 申请报告上报公司审批,经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合同交底 在合同签订后, 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经部组织责任部门和班 组进行分包合同交底。使各责任部门熟知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等内容,并将我方权利和义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履行。各部 门应根据交底制定相应的履约计划和保证措施及监控指标,确 保分包合同按计划全面履行。 (三)分包单位进场 在分包合同交底后, 各责任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负责作好 履约准备,并监督分包单位的履约准备情况,分包单位进场后, 对其进场的劳务人员、设备机具进行合同履约符合查验,并建立 相关管理台账。 (1)项目经理部/分部办公室按照合同要求对分包单位进 场的劳力人员的工种、数量、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体检健康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验证,发现问题 应责成分包单位立即整改。 (2)项目经理部/分部安质部按照合同要求对分包单位进- 19 - 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数量及持证情况进行审核验证,发 现问题应责成分包单位立即整改。 (3)项目经理部/分部物机部按合同要求及公司设备管理 有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设备的性能和 操作人员的操作证进行审核验证,并登记备案,发现问题应责 成分包单位立即整改。 (4)项目经理部/分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务人员进 行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安全技术交底、劳动 保护、机械设备安全操作等内容的教育。 (5)项目经理部/分部要根据征地拆迁进度和项目现场进 度实际情况制定分包单位资源进场计划,合理安排分包单位资 源进场,避免分包单位资源与现场进度情况不相符,出现分包 单位资源过早进场闲Z或迟于进场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 (四) 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分部从技术和进度、物资、机械 设备、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劳务人员等方面对分包 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分包单位制定措施并限期 整改。 1.技术和进度管理 (1)项目经理部/分部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技术 文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工艺流程、保证措施和作业指导 书等的交底, 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签认。 项目经理部/- 20 - 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现 场技术问题,确保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方案要求等技术管理 落到实处。 (2)项目经理部/分部要强化对劳务分包的技术管理,加 强对分包单位现场管理、检查和监督,在施工作业中要求分包 单位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 技术交底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 (3)项目经理部/分部根据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对分包工程 下达进度计划,严格控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节点目标,对工程 进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当工期出现滞后时, 项目经理部/分部应 及时督促分包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以满足节点目标的要求,对不 能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部/分部要及时调整 施工任务并进行分包合同的变更。 (4)分包工程完工时,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 确认满足验收条件后, 提出工程验收申请。 项目经理部/分部接 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单位申请验收的工程实体 与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确认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后 签字验收。 项目经理部/分部在约定的时间内核查并确认分包工 程的竣工资料满足要求后, 分包单位方可撤出管理和技术人员。 2.物资管理 (1)根据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总包方供应的 材料,分包单位应分别编写施工项目材料需用计划;由分包单 位自购的材料,应按规定经检验合格后使用。- 21 - (2)专业分包时,分包单位用于工程主体的物资,使用前 必须对其质量证明文件和物资实体检验确认, 并做好相关登记, 其质量证明文件应报送项目经理部/分部备案存档。 使用物资的 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按项目部有关资料管理要求收集整理,项 目部应对分包单位进行检查、指导。 (3)项目经理部/分部要定期对向分包单位供应的材料进 行盘点,核算、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制定措施整改。 3.机械设备管理 施工过程中, 项目经理部/分部应定期对分包单位所有机械 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并对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进 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分包单位限期 整改。 分包单位机械设备退场时, 须事先报告并经项目经理部/ 分部核实方可退场。 4.安全、质量管理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分包 方的安全质量管理意识,督导分包队伍规范操作,确保分包工程 的安全质量随时处于受控状态。 (2) 项目经理部/分部应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切实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管控力度。在关 键、重要工序的施工中,采取现场旁站监管制度,杜绝偷工减 料、违章违规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 项目经理部/分部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对- 22 - 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分包单位整改情 况进行复查,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视其情况可采取经济处罚、 停工整顿、约谈分包企业负责人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合同约 定进行清退。 5.劳务人员管理 项目经理部/分部对进场劳务人员要及时登记造册, 按时编 报统计报表,及时掌握劳务人员动态情况,完善进出场记录和 审批手续,强化现场劳务人员管理,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督导, 及时清理、清退不符合现场管理的人员。 第十六条 验工计价(一)只有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才能进行分包工 程验工计价。 (二)分包单位实际完成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通过合 同双方共同验收的合格工程量,才能进行验工计价。 (三) 分包工程验工计价实行月度计价、 末次清算的方式。 每月 25 日由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程部牵头,相关部门及人员会 同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验收, 形成验收记录。 (四) 项目经理部/分部应在现场收方结束 7 日内完成项目 的会签审批程序,验工计价经公司成本部审批合格后打印、会 签、盖甲、乙双方单位行政公章,方正式生效。 (五) 项目经理部/分部对分包单位的材料考核、 进度奖罚、- 23 - 预留金额及其他费用,必须在当期验工计价中体现,并经各责 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复核。 (六)分包工程计量一般规定 1、计量时,每份合同书作为一个计量单元,禁止将多份合 同捆在一起计量,补充合同应与原合同一起计量,在其原合同 计量项后分开计量。以防引起计量混乱。 2、 计量资料上的数据应有原始资料的支持, 在计量资料后 应附上计算草图及几何尺寸、计算式和验工里程、部位说明。 所有计量资料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3、 为了准确全面反应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验工应按月进行。 并且分部分项工程要自始至终反应在计量表上,当月有计量数 量的,以验收合格的数量、价款为准,当月没有计量数量的, 以 0 表示本期完成数量。无论该项在本期有无计量,上期末和 开累等各栏也必须填写清楚。 (七)验工报表作好以后,该表上所列的各相关人员必须 认真履行各自审核签认的职责。 (八)在办理分包结算时,必须做到:一是“三统一”即 统一合同文本、统一单价、统一台账;二是“四不结算”即没 有合同不结算、超过技术交底数量不结算、超过合同单价不结 算、超过合同清单项目不结算。 (九)分包结算必须坚持量价控制。结算价款超出合同价 款的,必须经过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补充合同签订,在补充- 24 - 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后方可办理结算。单价以合同单价为准,不 得超出公司公布的限价。 (十)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和无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允许 办理验工计价。 (十一)计日工的计量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计日工使用审 批记录, 计日工使用的现场签认记录) , 未完善签认手续的计日 工及计日设备不予计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拨付(一)分包工程一律不准实行工程预付款,禁止超付。 (二) 严格施行工程款拨付审批程序。 每月由项目经理部/ 分部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货币资 金支付审批办法》 (隧股财 号)文件,根据履行完整 的申请、审核、审批、会签流程后的支付审批单,办理付款。 第十八条 合同变更原则上,分包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严禁以任何形 式修改合同条款,更不允许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但发生包含 且不限于以下情况时,双方可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具体程序: 变更实施前, 项目经理部/分部应先与分包方协商并达成初步意 见,报公司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然后在实施合同变更内容。 补充协议签订同样按照合同管程序经公司审批授权后方可签 订。 (一) 按照合同约定的原则计价时, 实完工程数量超出合- 25 - 同工程数据的。 (二) 履约过程中,产生新增施工项目,而原合同中未有 相关合同单价的。 (三)计日工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部要严格控制计日工的使用, 严禁随意使用及签认。 2. 计日工及计日设备使用前,项目经理部/分部需要就计 日工使用原因、计日工单价、数量等内容,向公司提出申请, 经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 3. 计日工及计日设备的计量必须有详细的使用记录(计 日工使用审批记录、计日工使用的现场签认记录) 。 (四)其它合同外费用增减。 (五)其它合同条款内容变更的。 第十九条 末次清算1、 分包工程在完工后应在 2 个月内进行完工验收结算, 工 程经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末次清算,结清双方的债权、债 务及其他应该明确的问题。 2、 物资部门应提供累计应扣材料款清单并复核签字, 交由 项目经理部/分部财务部门进行签收, 作为物资系统末次清算的 最终依据。 3、及时编制末次验工计价报表,并经公司审批后,方可与 分包单位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及签订封账协议,并加盖分包单位- 26 - 行政公章(不得以分包单位现场派出机构公章代替) 。 第二十条 履约评价1、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 项目经理部/分部合同/成本工作 小组必须动态掌握分包单位现场人员数量、工资水平及发放、 机械设备(租、自有) 、分包工程外欠款等情况;必须按月从基 本情况、资源配Z、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现场文 明施工、综合管理及法律纠纷等方面正确评价分包作业队伍履 约能力,填写《分包单位履约过程考核评价表》 ,并针对存在问 题采取处罚及帮扶措施。 2、 分包工程完工后, 项目经理部/分部合同/成本工作小组 根据分包单位全过程履约情况按时对其进行履约评价, 填写 《分 分包单位履约过程考核评价表》 ,并及时上报公司成本部。 第二十一条 工程分包资料的报送与审批1、项目经理部/分部应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分包策划,提 前将计划分包的项目按照公司要求集中完成审批程序,取得法 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经理部/分部从工程开工至结束, 原则上不 应多于 3 次集中上报公司审批。 2、在确定中标单位后项目经理部/分部 1 日内编制“履约 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在收到分包 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1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收讫证明” 递交公司成本部。 3、合同签订后,在 3 日内上报公司成本部,要求项目经理- 27 - 部/分部工经部每季度结束后 2 日内将本季度新签订的分包合 同台账(含补充合同)上报公司成本部备案。 4、末次验工计价报表和封账协议成立后,项目经理部/分 部必须在成立后 5 日内将报表上报公司成本部审批。 5、公司各系统部门在收到项目经理部/分部上报的待审资 料后 5 日内完成会审,公司分管领导在收到待审资料后 5 日内 完成审核,总经理在收到待审资料后 5 日内完成审批。 6、 《分包单位履约过程考核评价表》在每月结束后 5 日内 上报公司成本部。 7、各项目经理部/分部在每年的 7 月 5 日和 1 月 5 日前将 委外工程验工计价表、分包单价统计表、工程分包管理总结资 料上报公司成本部。 第二十二条 相关方介绍引入分包单位的分包管理(一)原则上不提倡投标协作方参与施工。如确实需要参 与施工的,必须先明确项目前期费用,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 方可使用,投标协作方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分包管理规定执行, 不得例外管理。 (二)无论任何相关方介绍的分包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分 包管理规定,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公司管理费不得减 免。在发生纠纷时,必须坚持“谁介绍、谁负责”的原则,要 求分包单位介绍人必须参与积极协调。 (三) 公司各级干部不得私自干预子项目经理部/分部正- 28 - 常分包管理或指定分包单位参与施工。 第二十三条 例外事件例外事件处Z流程:例外事件发生→填写例外事件申报表 →片区审阅→公司系统部门会审→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 经理审批→法定代表人授权→执行落实。 (一)例外事件范围 例外事件包括:因施工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 化,如遇到极端气候、极端环境(百里风区、高原冻土、海拔 3000 米以上等) ,导致中标单价超出分包限价的事件;因极其 特殊原因需要新增加且需紧急进场施工的分包工程;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的事件;履约过程中清退分包单位等非正常 事件。 (二)例外事件处Z 1、因施工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如遇到极 端气候、 极端环境 (百里风区、 高原冻土、 海拔 3000 米以上等) , 导致中标单价超出分包限价的事件:分包项目经过详细的市场 调查和经济效益分析后, 发现拟分包单价必定超过分包限价时, 项目经理部/分部填写例外事件申报表, 并附详细说明资料, 经 项目经理审核后,报片区审阅,经过公司系统部门会审和公司 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批和法人代表授权后执 行落实, 。 2、 因极其特殊原因需要新增加且需紧急进场施工的工程分- 29 - 包:经过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先进场施工,同时编制合同 签订申请(分管领导的审批意见作为附件)上报公司审批。 3、 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的事件时, 应按合同约定本 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组织分包单位协商解决,形成的资料 报公司审批,应尽量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对合同履行过程中 发生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 项目经理部/分部要评估通过法 律程序解决时胜诉的可能性,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确定走法律程序时,将相关资料及情况上报公司法律部审 核,公司总法律顾问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 履约过程中发生清退分包单位的事件时, 经过公司分管 领导同意后,项目经理部/分部应对分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 领用我方材料、使用水电费用以及付款情况进行清理;同时了 解分包单位发放劳务工工资情况、外欠债务情况,并根据清理 情况和了解情况制定清退方案。 清退分包单位时, 项目经理部/ 分部应采用多种手段多种方式进行, 主动控制清退工作的进展, 及时完成清退工作,减少清退分包单位对正常施工的影响。分 包单位清退完成后,将清退资料报公司审批。 第二十四条 监督管理1、项目经理部/分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工程分包管理的 规定,接受公司责任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上报有关资料,及 时向责任部门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项目经理部/分部各 责任部门有关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 30 - 质量, 在工程分包工作中自觉地维护公司利益。 因不忠于职责、 工作质量低劣而造成损失的,分包合同及有关资料虽经公司审 核、备案,并不免除其部门主管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检查、监督:公司责任部门可采用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现场工作检查等方式对项目经理部/分部分包工作进行管理和 指导。 项目经理部/分部须配合责任部门的工作, 对业务主管部 门的现场检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按要求提供资料。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准入制度在公司范围内承接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及现场负责人,必 须按照《中铁隧道集团工程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先办 理资格准入手续,取得准入证书。严禁分包单位及现场负责人 先进场再办理准入手续。对相关方引荐的分包单位或投标协作 方,同样必须遵循先办理资格准入手续的规定,同时应完善引 荐的有关资料备案,做到对引荐途径的可追溯。 第二十六条 劳务分包限价制度拟分包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要根据公司发布的《中铁隧道 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限价》中的单价进行列项,分 包工作内容与相关限价包含的工作内容相同,不得随意拆分, 中标单价不得高于限价。 第二十七条 分包单位选择制度凡对外分包工程,无论大小,都必须实行竞(议)标,集体- 31 - 择优选取分包单位,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选定。按规定须报上级 批准确认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 分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原则上在公司公布的 《合格分包企业名 录》之中,如果选择《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之外的分包企业,必 须先办理准入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同时禁止选择公司公布的不 合格分包企业及中国中铁、集团公司公布的红牌分包企业。 第二十八条 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拟定招标文件过程中, 招标单位应尽可能地将工程施工过 程中可能出现的停窝工干扰、零星用工、工程安全及质量风险提 前告知投标人,并界定风险处理方式及承担原则。 第二十九条 合同签订制度要求所有合同书及补充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才可签订,并 且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合同签 订前应进一步仔细检查、核对并确认各项资料齐全且准确无误 后方可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后才允许分包队伍进场施工。严 禁任何人越权代表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第三十条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企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质量 管理规章制度,在分包合同条款或附属安全质量协议中明确双 方的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强化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意识, 督导分包单位规范操作,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随时处于受 控状态。- 32 - 第三十一条施工旁站制度分包工程施工时,各单位必须配备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 从事施工旁站监督,全过程监控分包单位施工。项目经理部/分 部项目经理应与施工旁站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质量、环 保、水保、文明施工等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三十二条 材料管理制度进入工程实体的材料,由项目经理部/分部进行供应,同时 制定工程材料限额领用和核算管理办法,建立材料领用签认台 帐。按月对分包队伍进行材料节超核算与分析。 第三十三条 计量支付制度严控验工计价和变更工程量签证, 分包工程的结算、 清算, 须由项目经理部/分部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后按程序执行, 分包工 程款要求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工程完工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 末次清算,双方办理好各种手续,严禁超验超付。 第三十四条 劳务工工资卡制度为避免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劳资纠纷,影响我方声誉,确保 劳务工工资具有可查性和可追溯性,应在投标书和合同书中规 定,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参建劳务工办理个人工资银行帐卡,要 求分包单位每月报送劳务工工资清单,经项目经理部/分部审查 后,项目经理部/分部财务部门汇入个人工资银行帐卡,在合同 履行中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 执法监察审计制度- 33 - 为规范工程分包行为, 本着 “相互监督、 责任追究” 的原则, 加大执法监察审计力度。各项目应发动广大员工,形成公开、透 明的监督氛围。公司每半年一次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据企业 规章制度和工程分包管理细则, 对工程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执法监 察审计,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 保证金制度为强化分包管理, 规避分包风险, 实行分包工程保证金制度。 分包单位应缴纳的保证金及退还方式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不少于 2 万元。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中标单位的 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予以无 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确定后 14 天内给 予返还。投标单位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时, 招标人有 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 5%,且不得低 于业主对我方的要求。 2、 分包单位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后, 发包单位不计利息返还。- 34 - (三)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的数额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 10%,过高的话 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但不得低于总包合同的约定比例。 2、分包单位的工作成果在发包单位与业主约定的缺陷责任 期(质量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业主返还发包单位质保 金后, 发包单位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分包单位。 若有质量问题, 分包单位负责无偿返修, 质保期延长, 质保金仍由发包单位保留。 如分包单位拒不返修,发包单位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 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分包单位补足。 (四)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 5%,且不得低于业主对我方的要求。2、分包单位应履行按时足 额发放员工(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否则,分包单位同意发包单 位直接从该项保证金或计价款中直接支付给员工(农民工) 。如 果分包单位未缴纳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的, 分包单位同意发包 单位在合同价款总额中扣除。 (五)文明施工费、劳动竞赛奖和安全风险金 1、文明施工费、劳动竞赛奖和安全风险金发包单位按施工 总承包合同要求收取,但不得低于 1%,个别地区还应扣除建筑 企业管理费。 2、文明施工费、劳动竞赛奖按月评比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奖 励,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35 - 3、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 利息。 第七章 第三十七条 罚则不按时上报资料,或原始数据失实、审核手续不齐 、管理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项目经理部/分部总经济 师/工经部部长 300 元/人次,罚金从当月生产奖金中扣除,如 果出现“多份” “多次”违规情况,当月生产奖金不够抵扣的, 在责任人所在的单位下月生产奖金中继续扣抵(下面文件中罚 金的处理方式与此相同) 。 第三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分部违反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项目经理 5000 元/人次;根据责任处 罚项目经理部/分部系统负责人。 并且制订整改措施, 限期完成。 (一)未向公司报告及公司未批准,出现擅自操作使分包 单位先进场施工后签订合同、出现转包或主体工程专业分包、 与个人签订分包合同等情况之一,处罚项目总经济师 3000 元/ 次,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经部部长 1000 元/次。 (二)对投标协作方和相关方介绍的分包单位现场管理违 反公司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责任处罚项目经理部/分部系统 负责人 1000 元/次。 (三)未经公司审批,擅自签订补充合同,或验工计价款 超过分包合同价款,或不符合规定的计日工计价,分包合同末 次清算未经公司审批私自与分包单位进行末次清算的行为。处- 36 - 罚项目经理部/分部总经济师 3000 元/次,项目经理部/分部工 经部部长 1000 元/次。 (四) 出现超验工程数量的行为, 处罚项目经理部/分部总 工程师 3000 元/次、 工经部长 1000 元/次、 其他责任人 300 元/ 次。 (五) 未对分包单位材料及设备使用进行超耗考核的行为, 处罚项目经理部/分部物资及设备负责人 2000 元/次。 (六)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劳务工工资发放,处罚项目经 理部/分部人事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1000 元/次。 (七)没有书面资料依据,向分包单位超付工程款,处罚 项目经理部/分部财务部门负责人 2000 元/次。 (八)未能对分包工程现场履约实行有效监管,出现安全 及质量事故的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未按规定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履约评价,处罚参与 履约评价的项目经理部/分部各系统部门负责人 1000 元/次。 (十)违反公司分包管理其他规定致使公司信誉受到损失 或经济效益损失达 5 万元以上的情况, 处罚项目经理部/分部总 工程师/总经济师 5000 元/次,责任系统部门 3000 元/次。 (十一)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减免或降低分包工程履约保证 金的,处罚项目经理部/分部总经济师 5000 元/次、财务部长 3000 元/次、工经部长 1000 元/次。 (十二)未通过竞(议)标就直接选定分包队伍的,分包- 37 - 队伍未及时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就签订合同,对总经济师处罚 3000 元/人次、工经部长 1000 元/次。 第三十九条 未经公司批准授权,擅自使用项目经理部/分部公章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 每次由公司对项目经理/分公 司经理处罚 5000 元/人次,对总经济师处罚 3000 元/人次,对 工经部长及公章管理人处罚 1000 元/人次;对造成公司重大信 誉及经济损失的情况,给予 2~5 倍的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工程分包管理规定和违规违纪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移交公司监察部门办理;情节严重造成难以追 回的损失严重,达到刑法量刑标准的责任人,由监察部门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一)领导及干部利用职权私自干预正常分包管理行为造 成重大不良影响及损失。 (二)违反集体决策程序擅自违反分包管理规定给企业造 成重大不良影响及损失。 (三)个人向分包单位泄漏企业秘密,或与分包单位内外 勾结,损害企业利益。 (四)个人收受、索要贿赂损害企业效益为分包单位谋取 利益。 (五)超付分包单位资金致使最终未能全额追回造成损失 的情况。 (六)在分包管理过程中明显未尽岗位职责给企业造成重- 38 - 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七)利用职权故意刁难分包单位谋求私利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党纪政纪处分按照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 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协同办理。 第四十二条 违反企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各级分包管 理小组认定,相关责任人除接受相应处罚外,且必须对无法挽 回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八章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附则本细则由公司成本部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同时《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隧股合同【2014】89 号文、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隧股合同 [ 号文) 、 《关于公布《劳务分包合同》 (范本) 、 《材料 包干合同》 (范本) 、 《机械租赁合同》 (范本)和《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协议》 (范本) 的通知》 (隧股合同[ 号) 、 《工程分包集中招标管理办法》 (隧股合同[ 号) 、 《协作队伍评标管理办法》 (隧股合同[ 号文) 、 《关于 加强协作队伍资格审查提醒的通知》 (合同【2012】16 号) 、 《关 于加强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关于明确协作队伍合同履 行过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隧股合同[ 号,2008 年 6 月 16 日发布) 、 《关于下发 《防范工程分包风险工作实施细 则》 的通知》 (隧股合同[ 号, 2007 年 9 月 10 日发布) 、- 39 - 《关于发布工程(劳务)工作分包流程图的通知》废止。抄送: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公司各片区指挥部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 年 月 日印发- 40 - - 41 - 工程分包报告 公司合同/成本管理小组: 工程施工经 项目策划会/报公司批准进行分包。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包工程概况二、分包形式三、市场调查分包单价市场调查表调查项目 分包细目 项目 1 分包价 项目 2 分包价 项目 3 分包价 ... 综合分析价四、拟定的分包工程量清单:编 号 1 2 3 合计 工程项目名称 单 位 劳务分 包限价 拟定 标底 数量 金额 (元) 备注- 42 - 1、 公司限价中有的分包项目,在备注中说明限价的来源(带编号) 。 2、 公司限价中没有的分包项目,在备注中说明来源。五、投标单位调查情况 六、经济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表序号 一 项目 收入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元) 备注二直接成本三上缴及税金四成本盈亏五、其他相关资料 1、已经批复的项目策划书/专题报告 2、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3、合同评审表 本工程计划于 月 年 月 日开工,现计划于 年日组织竟(议)标,请公司批准项目名称(公章) : 日期:- 43 -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记录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资质证书承 包工程范围 资质证书 编 号 主项资质 等级 年检时间 及 情 况 企业员工 人数 其 中 工程师(及以 上) 机械 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准入证编号 准入证上年度年 审情况 注册资金 经济类型 发证时间 营业执照 号 码 营业执照 发证时间 年检时间 及 情 况 助工(技术员) 技术工人 普 工企业主要 机械设备数量机械 状况机械设 备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机械 状况分包单位名 称 近五年内承担完成的主要工程 工 程 名 称 评价可承包 工程范围 参加评价人员 审批人意见 工程名称: 日期: 价值分包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话 安全 情况 质量 情况甲方单位开竣工期评价单位:填报人:- 44 - 合同签订申请报告公司合同管理小组: 工程 经项目现场策划会/公司企管部批准进行分包,由公司合同/成 本管理小组组织招标,选取的队伍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 中标价款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包工程概况二、分包工作内容三、分包模式:四、劳务分包限价和拟定的标底五、竟(议)标情况 (一)组织竟(议)标:- 45 - (二)开标及评标 招集投标人开标,保证公平、公正性。各家单位报价见下 表《报价汇总表》中第一轮报价。报价汇总表(第一轮)序 号 工程名称 单 位 工程 量 投标单位 单价 金额 投标单位 单价 金额 投标单位 单价 金额合计说明: 开标后,评标在保密的状态下进行,经过招标小组成员周 密考虑,通过对其人品、信誉、业绩、资源、垫资能力、管理 和报价进行评定,并与各投标人进行分别谈判协商,要求进行 最终报价见下表《投标单位报价对比表》 (二次报价) :投标单位报价对比表(二次报价)投标单位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1 2 3 合计 金额 单价 金额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 单 价 金额经综合比较, 原因:较为合适。- 46 - 其他投标单位不选原因确定工程量清单如下: 工程量清单编 号 1 2 3 合计 工程项目名称 单 位 劳务分 包限价 中标价 数量 金额 (元) 备注备注:六、经济效益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分析表序号 一 项目 收入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二直接成本三上缴及税金四成本盈亏- 47 - (三)盈亏原因及扭亏措施(如亏损)竟(议)标完成后,现准备签订合同,须公司下发授权委 托书,请领导批准!项目名称(公章) : 日期:附件 1、工程分包报告 附件 2、招标会议纪要(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会议必须 有项目法律事务负责人参加) 附件 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记录 附件 4、分包单位企业证照及准入证 附件 5、单价分析资料(如有) 附件 6、合同书- 48 -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分部 年 月 日- 49 -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提示:在拟定具体合同条款时,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 对合同范本进行修改。文中红色斜体字应在使用时删除。)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 下简称承包人或甲方) 分包单位: (提示: 乙方名称及公章印鉴必须与提交的相 (以关证照相符)(以下简称分包人或乙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1.2 劳务作业地点: (提示:必须注明确切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1.3 劳务分包内容: (提示:将实际作业内容详细列明全部劳务作业内容)。第2条 分包工作期限 天。 年 月 日 (提示:合同签 2.1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2.2 开始工作日期:- 50 - 订时,开工日期不好确定的,可采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的方 式进行约定) ,结束工作日期:年 月 日。乙方应 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 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 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3 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 ,甲方应根据业主总工期 及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严格执 行。 2.4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 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第3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3.1 甲 方 委 派 的 担 任 驻 工 地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工 地 代 表 为: ,职务: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 检查及其它事项, 负责审批结算资料等文件, 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 3.2 乙 方 委 派 的 担 任 驻 工 地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工 地 代 表 为: ,身份证号: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 面往来文件、结算领取工程款等相关事宜。 3.3 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 笔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的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 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 51 - 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 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 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 第4条 合同价款 元 (大写:4.1 合同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 。4.2 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 4.2.1 本合同为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合同。工程数量 增减不调整合同单价,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 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4.2.2 清单中的单价为相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 作业的综合单价,包含了除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工、 料、 机外 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税费和可能发生 的包括雨季、干旱、高温,地亩、拆迁、停电、停水、临时待 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设备转运、材料涨价、机具 设备涨价、人工费涨价、水电费涨价、因测量复核而临时停工、 因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检查而临时 停工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费用。 合同价格除包含完成合同规定分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外,还包含施工队伍调遣、职工(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 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 一切费用。- 52 - 4.2.3 本合同单价中含有关税费。乙方须提供正规合法的 发票。 第5条 计量、结算与支付5.1 计量与结算 5.1.1 工程数量: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附件 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 时按实际完成且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经业主(业主)认可(或 审计)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提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约定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5.1.2 本合同执行甲方的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该验工计 价程序及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 5.1.3 本合同实行按 计量(提示:方式分月/季/次, 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 乙方在每次计量前应填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5.1.4 甲方计量前应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 并派人参加。甲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 计量,计量结果无效。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 有效,作为合同价款支付的依据。 5.1.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 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甲方要求且未做整改的,甲方 不予计量。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 超出技术交底 (或变更设计) 、 合同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53 - 5.1.6 甲方只对乙方委托代理人结算,并以合同协议单价 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乙方出具的其它各种票据,甲方一律 不予认可。对乙方合同款已包含,而实际由甲方提供或承担的 费用应扣除,同时须按合同文件约定扣除超耗材料、返工材料 及机械费用、违约金、有关处罚等费用。 5.2 支付 5.2.1 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 流动资金。 5.2.2 合同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 帐支付,未办理结算的不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支付前,乙方应 将其收款单位、银行账号书面报甲方备案,并提交符合甲方要 求的与业务相一致的发票。 乙方未出具发票的, 甲方不予支付。 5.2.3 甲方在每次结算时扣除质量保证金 %(提示:不 % 、劳动竞赛得低于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 、文明施工费奖 %、安全风险金%(提示:按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但不得低于 1%,个别地区还应扣除建筑企业管理费) ,同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超耗材料费和实验费、资料费 等其他费用。 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 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文明施工费、 劳动竞赛奖按照每 月/日/季度(提示:同结算周期)评比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奖励,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安全风险金待- 54 - 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5.2.4 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专款专用。甲方过 程监控乙方本合同资金的使用情况。乙方不得拖欠劳务工费、 材料费、设备租费,甲方监督管理,结算款余额在质保期满且 本工程乙方债务清理完毕后支付乙方。 5.2.5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来源于业主对甲方的工程款 支付,如果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则根据风险共担 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的期限做相应顺延,并 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5.2.6 末次结算完成后,甲、已双方应对劳务分包合同进 行封闭,签订封账协议,明确应付款、已付款、欠款信息、锁 定债权债务。 第 6 条 材料供应、结算 6.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 (提示:列明详细种类)等业主组织供应或指定供应商的材料及地材由甲方按材料设计用量限额供应,甲供材料品种规格、供应 单价(提示:原则上应按合同签订时到场单价的 1.2 倍)及限 额比例(提示:限额比例按损耗率进行确定,损耗率按《中铁隧道股份劳务分包限价》主要材料损耗控制系数来确定)详见附件二 《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 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料库 或料场, 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 甲供材料结算日期与月度计量时间同步。乙方指定 为本- 55 - 工程材料领用人,负责材料的领用和签认工作。乙方领料人须 携带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6.1.1 甲供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不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在 甲方料库及工地范围内交付后的运输、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6.1.2 每月甲方对提供的材料消耗进行核算: 甲供材料消 耗在设计用量限额以内的部分,不扣除材料款;甲供材料消耗 超出限额的部分,按照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中的供 应单价扣除材料款。 6.1.3 甲供材料的正常合理节约部分的权益按照甲方: 乙 方= 4:6 的比例进行分成;非正常节约的权益归甲方所有,甲 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数量计量并追究乙方责任。 6.2 挖基开挖出的土石方权属归于甲方, 乙方必须配合将 其运至甲方指定位Z。 (提示:若合同中不涉及土石方开挖的,可删除本条)6.3 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 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 严禁自 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 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6.4 除甲方供应材料外, 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 若其他材 料需甲方供应的,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 费用由甲方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 6.5 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料, 应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 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 %的采购保管费,- 56 - 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及监理检验 合格不视为对乙方材料质量的免责,如因此材料造成对工程和 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一切责任。 6.6 甲方将施工用电、 用水接至乙方劳务作业区域, 提供 接入端口,乙方的用电、用水设备、线路、电费、水费由乙方 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如该费用由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乙 方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提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约定。 ) 6.7 因天气、 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 乙 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 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6.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按工程数量有计划的从 甲方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6.9 乙方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甲 方根据当月乙方任务量及乙方库存盘点情况复核材料计划,为 乙方供应材料。 第 7 条 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7.1 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三 《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 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 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 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应由甲方提供的周 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须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 57 - 要。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 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严禁乙方倒卖工地材料。 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台班和周转 材料数量, 按照附件三 《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约定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机 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妥善保管、保养,造成损坏、丢失的,乙方 负责赔偿。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领用人,负责领用、签认及退还工作,乙方需将领用人身份证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报甲方物机部备案。 7.2 除 7.1 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外, 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购的所有周 转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 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周转材 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乙 方自备的机具设备必须按时进场并满足施工需要。 7.3 乙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具详见附件四 《乙方投 入机具一览表》 。甲方核对无误、双方签认后方可进场。 7.4 甲、 乙双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 必须保证 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7.5 乙方机具进场后, 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 求的进场机具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进场的机具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58 - 7.6 乙方同意: 若乙方中途退场, 其进场机具甲方需要继 续使用时,按照 7.5 条机具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 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提示:各单位视具体情况列明折旧的相关规定)第8条 临时设施 (提示: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用本条)8.1 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 《工程量清单》 中单独计列和合 同条款特别说明外, 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由乙方负责实施、 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8.2 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 规模、 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 的统一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 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并经双方签认。 8.3 乙方同意: 若乙方中途退场, 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的临 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 8.2 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 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 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 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 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第 9 条 质量要求 9.1 劳务作业质量应达到以下标准: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 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 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本合同适 用标准规范如下:- 59 - (1) (2)(提示:应按劳务作业的具体内容,约定具体施工规范、 评定验收标准等,不能用“按…要求”替代。同时,应根据铁 路、公路、市政等不同项目工程,约定相应的施工规范和验收 标准。 )9.2 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 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 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 9.3 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条款中有关 质量标准组织验收, 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 乙方必须返工修复, 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 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 期不予顺延。 9.4 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 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 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 费用。 第 10 条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10.1 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应 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 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 60 - 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 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 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 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 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10、3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责 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 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Z必要的安全、 文明施工 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该费用在乙方当期结 算款中扣除。 10.5 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 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取得安全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证, 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施工作业人 员的培训, 并且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 10.6 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 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并购买人身保险, 保险费用乙方承担。 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满足甲方要 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其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 10.7 在施工期间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若乙方 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 61 - 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8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 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的规定,做好火工品的管 理、使用工作。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 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 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 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 责任。 10.9 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 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0.10 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征 收的一切费用。 10.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 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 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10.12 乙方对其员工(包括农民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 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 乙方承担。 第 11 条 双方权利义务 11.1 甲方权利义务: 11.1.1 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 业主、 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 作。加强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定期点名制度,加强过程管控。- 62 - 11.1.2 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 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 响的除外) ,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 技术难题。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 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 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11.1.3 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1.1.4 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 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 11.1.5 负责工程的施工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向乙方派出质量 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 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 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违约处理。 11.1.6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 (含变更 设计) 、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 、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 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11.1.7 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支付。 负责进行工程 各项常规试验和委外检测, 若因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乙方的计价款中扣除。- 63 - 11.1.8 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 调整 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赔。 11.1.9 监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 乙方委托甲方代 为支付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按乙方委托申请及书 面载明的人员、工资标准,直接支付给个人,该代为支付的费 用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其员工(包括 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直接从乙方应得合同价款中代为支付,甲方的代为支付视为 对乙方合同价款的支付。 11.1.10 如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赁物资、购买材料 等,但未及时结清租赁费、购货款及其他一切款项的,甲方有 权暂不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或在剩余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代乙方支付。 11.2 乙方权利义务 11.2.1 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 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 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配合日常施 工测量、监控量测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完成安全 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 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 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2.2 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11.2.3 自行解决分包内容中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 “三通一 平” 、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 64 - 作。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水、电管线等, 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11.2.4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 员签订劳动合同。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时支付劳 务人员工资,并按甲方要求将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备案。当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造册,委托甲方代发工资。按 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 当地政府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如不购买引起损失由其自 行承担。 11.2.5 乙方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 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必须向甲方提供 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且一线生产人员应符合国家法 定年龄;乙方雇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否则,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 按工程规范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 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 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劳务施工进行管理,离开工地必 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1.2.6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 在进场 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 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 11.2.7 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 需向甲方提供- 65 - 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 方的检查。 11.2.8 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发 放单(人员应与 11.2.7 款乙方人员花名册一致) ,按时足额发 放工资,并接受甲方的监管。乙方必须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 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 11.2.9 按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需要, 组织自备施工机具准 时进场。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 求设Z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 工作。 11.2.10 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 矛盾,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乙方承 担相应费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 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执法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 自行处理。 11.2.11 按照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 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 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2.12 根据需要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 66 - 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 道工序施工。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11.2.13 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 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 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或其他任何与甲方有关的名称与他人签订 任何种类的合同。乙方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 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概由乙方负责履 行;乙方发生的侵权行为,亦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11.2.14 在本项工程中,建设单位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 向建设单位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乙方须服从甲 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 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处罚,因乙方原因导致建 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该款项在乙方月度计量款中 扣除。 11.2.15 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 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 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 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1.2.16 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因乙方原因损 坏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17 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 清理,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 67 - 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1.2.18 当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 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撤离劳务作业现 场。超过 天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应对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1.2.19 乙方在办理支付前,必须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的 发票。 第 12 条 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12.1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暂定 合同价款总额的 %(提示:绝对值不小于 1 万元)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在当 期结算中扣除,当期结算不足抵扣的部分,甲方有权扣除相应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由乙方另行补足;乙 方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不计利 息返还。 (提示: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 5%,最低不得低于业主对我方的要求。单价合同可以估算缴纳保证 金额。 )12.2 劳务作业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款总额 %的 比例预留保证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缺陷责 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业主返还甲方质保 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 负责无偿返修,质保期延长,质保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 68 - 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 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 (提示:质保金的数额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 10%,过高的话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但不得低于总包 合同的约定比例。 )12.3 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 方缴纳合同价款总额的 %的现金作为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乙方应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否 则,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该项保证金或计价款中直接支付给员 工(农民工) 。如果乙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的,乙方 同意甲方在合同价款总额中扣除。 (提示: 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 5%, 最低不得低于业主对我 方的要求。单价合同可以估算缴纳保证金额。 )第 13 条 变更 13.1 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 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 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 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3.2 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 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3.3 变更价款的确定: 经监理、 设计院及业主批准的工程 数量变更增加或减少,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的变更- 69 - 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对乙方进行计价;无单价的 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 14 条 保险 14.1 乙方必须为其员工(包括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并 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用,并报甲方备案。 14.2 乙方发生保险事故时, 乙方负责处理, 甲方给予协助; 若因乙方保险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4.3 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 乙方仍有责 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若乙方未能采取及时、 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4.4 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 乙方仍应积 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文件和证明。若因乙方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导致延误 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 15 条 违约责任 1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1.1 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合同约定甲方 不承担责任的除外。 15.1.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70 - 15.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2.1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和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 完成本工程, 每延期一日, 应向甲方支付 元 (提示:或约定劳务报酬总额比例%)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15.2.2 乙方劳务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该部分不予计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提示:或约定劳务报酬总额比例乙方自行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15.2.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 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2.4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 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并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赔偿 数额据实计算。 15.2.5 乙方擅自停工的,承担违约金 工 日(含 元/天,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 场,赔偿因停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2.6 乙方在劳务作业和验收过程中,被发现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或劳务作业质量存在问题的, 每发现一次乙方须向- 71 - 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15.2.7 乙方未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 引起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 元/人次违约金,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及采取其它措施。 15.2.8 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 阻碍、 干扰甲方项目部、公司本部、上级单位、业主、监理及政府 部门的正常工作, 如有违反本条款, 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 种损失,并承担违约金 除合同。 15.2.9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的,应向甲方赔偿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5.2.10 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 人的, 转包合同对甲方法律无约束力, 转包后果由乙方自行 承担,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因 元/次,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此所造成的损失, 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视为乙方自愿放弃 剩余工程款,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5.2.11 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对缺陷修复不及时, 甲方有权 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乙 方未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的其它违约情形:(提示:各单位可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约定本项)1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 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72 - 第 16 条 合同解除 16.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6.3 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6.4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合同解除 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 17 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双方约定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 18 条 附则 18.1 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经公证的法人授 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由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 应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甲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 一。 18.2 本合同书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各种担保及向甲方缴纳 的履约担保到账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后 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且工程 结算完后终止。 18.3 本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出现类似情 况,对责任方进行追究责任。 18.4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劳务分包方, 对本合同条款已- 73 - 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 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 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 方签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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