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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三章体检与考生档案  第六条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各市、县(区)招委会要严格选择体检医院和选聘体检工作人员,并对所选聘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要采取切实措施,完善程序,确保无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结论要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填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所作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表填写要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涂点规范,以保证信息采集准确。体检结论要反馈给考生。  第七条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有关体检的详细规定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3号)执行。  第八条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由省招办建立,内容包括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考成绩、志愿、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信息。纸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其建立、管理及领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纸质档案管理办法》(陕招办〔2012〕7号)执行。  第四章考试和评卷  第九条考试科目设置: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第十条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第十一条2017年我省高考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在笔试之前进行,其成绩计入外语科总分。高考试卷、答题卡由省招办印制。  第十二条市、县(区)招办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对其他突发性临时伤病考生,各地招办可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提供合理便利条件,协调安排好这些考生参加考试,同时要及时向省招办书面报告备案。  第十三条市、县(区)招办负责组织考试实施。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确有困难的,经市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县城附近设置考点。考点及考场编排确定后因突发情况确需调整考点的,必须报省招办备案。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单人、单桌、单行编排座位。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编考场。参加外语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外语科目考试时,必须按照不同语种单独设置考场。全国统考考点与高职单招考点原则上应分开设置。  第十四条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各市、县(区)要按照标准化考点技术要求,按时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可实现网上巡查,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广播室应安装摄像头和拾音器并接入网上巡查系统,外语听力试音和考试期间全程录像录音。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所有考场必须在屏蔽范围之内。每个考场监考员不得少于2人。各考点要安排女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在视频监控下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各市、县(区)要对以往违纪高发的考生群体、考试管理存在隐患的考点加强监督、整改,县(区)招生委员会在为此类考点、考场选派监考时,一要选择以往工作责任心更强、执行纪律更严格负责的监考老师,二要适当为每个考场加派监考。每个考点要根据考场分布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监考。  第十五条严禁监考(包括流动监考)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严禁主考、副主考及其他工作人员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室等工作场所。每科考试前,考点要在专门场所安排专人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监考和拟进入考场等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每科考试均应随机调换监考员。  第十六条考试结束后,市(区)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答题卡、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以及考场记录表等材料送交省招办高考评卷工作站。  第十七条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及各科选择题作答字符串、非选择题各题得分。  第十八条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窗口,按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评卷工作组依据考生申请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事项”进行复核。考生如对首次复核结果存有质疑,可提出再次复核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再次复核,并作出最终认定结论。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级招办、各考点、各评卷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在保密期限内,确保保密事项不丢失、不泄露。  第二十条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专业课考试,具体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填报志愿  第二十二条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第二十三条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第二十四条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  2016年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就读,又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省招办予以同意。对2016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专业志愿录取、但主动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公布本年度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第二十五条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其中,本科志愿设置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院校及专业不分段。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六条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七条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本、专科院校和专业均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其中,艺术类本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艺术类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考试类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体育类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所有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兼报志愿无效。  除提前批次外,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其他批次可以填写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二十八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九条自主招生类志愿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分A、B两段。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经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本科C段第一志愿。  第三十条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段志愿时可选择相应的志愿。  第三十一条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投档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第三十三条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的地方,造成档案未投出以至于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六章录取  第三十四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分别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确定。体育、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确定。  第三十五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分数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等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三十六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普通高校必须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必须确保与省招办通讯畅通。  第三十七条录取期间高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来源计划未完成时,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第三十八条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录取执行招生院校正常录取所在批次分数线。国防生录取执行院校普通本科所在批次的分数线,普通本科在陕无招生计划的,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执行。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和公安部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  第三十九条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院校不提交申请的,即按120%投档。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第四十二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1.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  2.投档程序  (1)模拟投档。  ①单设本科批次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  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原则上设置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均按执行计划1∶1进行模拟。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增加计划,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投档后形成的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  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确定后不再调整。  ③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对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  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最高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  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  (2)计划调整。第一次模拟投档之后到正式投档前,院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正式投档后,如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院校原计划与新增计划之和,因新增计划产生的缺额,院校可以申请调回,但原公布计划的缺额,必须参加征集志愿。  院校如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所增加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院校如提出增加计划的要求,则所增加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确定的各院校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  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  (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院校征集志愿投档最低分数、位次。  征集志愿不再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信息,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1∶1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结束。自主招生设置1个院校志愿。  (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的第1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2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上述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四十三条普通高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普通高校所制定录取规则与教育部或我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省招办规定程序,按时完成电子档案下载、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省招办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办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第四十五条按照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第四十六条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普通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  1.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符合上述照顾、奖励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记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其获奖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第四十九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第五十一条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十二条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十三条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照顾政策中的“同等条件”涉及高考成绩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总分相同即为同等条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为同等条件。  第五十四条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加强宣传工作,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要求,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填写《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仅依据考生志愿、还是依据志愿并参考上述申请表,由招生院校决定。定向就业分数线、定向计划管理等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普通高校定向就业生录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  第五十五条普通高校必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招办核准,省招办根据核准的考生名单打印录取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寄发录取学校,同时留存备案,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各高校根据录取名册、由校(院)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直接寄发被录取新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核实确认。各校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应将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出。  第五十六条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缴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本人的纸质档案和学校要求携带的其它材料。各普通高校要认真做好新生纸质档案接收和资格审查工作,重点核查冒名顶替等严重作弊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新生,高校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入学资格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陕西省招办。  第五十七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名单(含准考证号)在报到结束后20日之内报送陕西省招办。  第七章信息公开公示  第五十八条各级招办、各普通高校、中学必须公开有关招生信息。  省招办负责公布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院校录取最低分及位次、各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及照顾标准、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各县(区)招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县(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高校提前单独录取的考生名单,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内容。  普通高校信息公开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省招办和普通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县(区)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第六十条各市、县(区)招办,各普通高校在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试、录取期间,必须向社会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十一条各市、县(区)招办,各普通高校要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八章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十二条陕西省招生委员会负责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第六十三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招生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  市、县级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2.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组织实施、纸质档案建立、信访以及其他工作;  3.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科研、宣传和培训工作;  4.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5.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地区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6.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第六十四条普通高校招生机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按教育部要求执行。  第九章招生经费  第六十五条市、县(区)的招生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  第六十六条所有考生(包括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其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第六十七条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政策,对监考教师、巡考人员及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经费困难的应向当地财政部门请求给予专项支持。  第十章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六十八条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招生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解释不服的,可以向陕西省招办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陕西省招办及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招办或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7号)执行。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6号)执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16〕46号)执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执行。专项计划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8号)执行。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等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其详细要求另行发文。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未及之考试管理事项,按照《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要求执行。  第七十二条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最新规定有不符之处,陕西省招办另行通知。本办法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高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几年来陕西省各批次录取线正在小幅度逐渐下降,由此可见,2017年陕西省高考分数线下降是有极大的可能性。但是即使下降幅度也不会太大,当然,这一观点仅供参考,具体的分数线还是要等到高考过后由各省考试院发布准确消息。  历年陕西高考各批次分数线文科2007一本511-二本460-三本381-专职225-理科2007一本470-二本423-三本344-专职200-
2017年陕西省高考数学难度系数点评:立体几何难度有所提升在数学上,陕西省卷和新课标虽然考点接近,但是考点所放的位置不同,导致了对知识点的能力要求产生了变化。例如陕西省卷中一直屹立不倒的简答题“三角函数”,在新课标中“降级”为小题,但题量增加至3道,因此更要求学生掌握三角当中的一些原理问题。而数列题放在了简答题中的第一道,立体几何的要求也有所提升。陕西省学生数学上普遍的弊病是计算能力较弱,平时数学考试结束之后,学生往往讨论的不是“做对多少”,而更多的是“做完了没”,而陕西省卷若改成与新课标一样之后,小题会增加两道,考生在数学考场更是“没完没了”。而从分值来看,选择和填空题由原来的70分上升至80分,对于平时做题细心、基础扎实的学生更有优势。2017年陕西省高考语文难度系数点评:具体题型分值分布有变据智慧学习网(http://www_qibosoft_com/)王老师介绍,陕西省语文高考大纲与全国新课标大纲的考试说明要求基本一..
  2017陕西高考时间:6月7日-8日  2017年陕西高考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日期时间科目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15∶00-17∶00外语
 2017陕西体育高考分数查询入口  2017陕西体育高考评分标准  考试总成绩评分办法  1、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成绩。身体素质三项总分满分按60分计算,每项满分为20分;专项考试总分满分按40分计算。  2、体育考试总成绩为身体素质和专项成绩之和。各项考试成绩分值超过满分者,不得附加分,按其满分计算。
2017年陕西高考最新政策  2017年陕西异地高考政策尚未公布,下面是去年陕西异地高考政策,供参考。陕西高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在陕高考(下称“异地高考”),近期正值异地高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的时期,11月20日省招生办邀请公安、人社部门的负责人,结合陕西省居住证和社保政策执行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明年异地高考相关过渡性政策做详细解读。明确经教育部门学籍审核、公安部门户籍审核、社保部门社保审核通过的外籍考生,可在陕西高考。  1、对考生监护人户籍和社保有要求  省招生办新闻发言人张军利说,陕西省规定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外省籍随迁子女,除应符合考生在陕西省高中学籍需满三年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
为了陕西的广大考生,特地了解了2017年陕西复读生高考的新政策,2017陕西新高考新政策是怎么的呢,下面是智慧学习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2017年陕西高考复读生政策  《2016年陕西复读生高考政策最新消息公布》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此类政策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5年、2016年高考基本保持稳定,2015年高考形式保持一致,高考改革最快2017年开始实施,部分省份先行先试,全国铺开预计在2018年高考。  一、2017年高考怎么考?  1、语文、数学在新高考里,份量加重,这是两门必考科目;  2、英语退出6月份统一高考,转而选择“社会考试”。这可以解读为“淡化”高考英语考试的重要性,不是不考英语,只是6月高考不考而已,英语还是要学还是要考(不出意外,应该是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2”),学生高中三年可以考多次,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转化成“等级”  3、高考将不再分文科、理科。高考高考状元多少分除了..
陕西高考加分政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  1.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其获奖项目计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2017年高考进入倒计时。记者了解到,今年陕西省高考报名人数为319196人,较去年减少9360人,我省高考报名人数自2008年以来持续减少(其中2011年较上年略有增加)。为确保实现“考前无试题、试卷泄露,考中无大面积有组织的舞弊,考后无大范围评卷录取失误,社会舆论保持和谐稳定”的高考安全工作目标,我省各级教育、工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尤其是试题试卷的安全工作,并要求在命题、制卷、试卷分发、拉运、保管、考试实施、答卷回收各环节保密管理要实现无缝链接。同时针对高科技、网络化作弊手段不断翻新,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记者吕扬)
报名时间和办法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一)网上报名考生于日9U00至11日20U00,登录西安文理学院网站“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xksbm.或http://sxksbm.xawl.org)进行网上报名。(二)缴费按照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35元。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与目前缴费系统关联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三)打印准考证报名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
 2017年高考专科录取分数线将于6月末开始陆续公布,个别省份为8月份,为方便全国各地考生及时了解高考专科分数线,小编整理了2017年陕西高考专科分数线公布时间。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参考各地考试院信息!12017年陕西高考专科分数线公布时间  由于2017年陕西专科录取时间还没有公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陕西专科录取时间,供大家参考。地区分数线公布时间陕西预计6月25日2专科一批和二批录取有什么区别呢?  1.从院校层次看:  专一和专二都是国家统招的正规学院。专一主要针对的是一本及二本院校的专科,当然现在的一本院校的专科相对很少了;专二一般针对的是三本学院的专科。  2.从录取分数看:  专一、专二的收分相差很多,,有些专业较好的专一的分数甚至达到了二本线以上,有时候专一的收分比专二高一倍,专升本一般是专一。  3.从学校的性质:  一般专一为公办,专二为民办;但也不全是。  4.从教学内容看:  前者注重理论,..
2017年高考即将开始,小编会一直关注2017年高考,为您提供了2017年陕西高考成绩查询的最新第一手资料,由于2017年高考录取查询时间及入口陆续发布中,以下为2017年陕西高考录取查时间通知,希望能帮助您快速了解高考成绩查询时间!1陕西2017年高考成绩查询时间  由于2017年陕西高考成绩查询还没有公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陕西高考成绩查询时间,供大家参考。省市成绩查询时间查询方式陕西预计6月25日12点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或)、25日12时起,省招办将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成绩、位次等信息,考生也可以到报名的县(区)招办查询 2高考成绩查询有哪些方法  方式一:登录本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免费查询高考成绩。  方式二:移动电话发送短信“gkcf考生号”至获取高考成绩。  方式三:通过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区内中国联通用户拨打,中国电信用户拨打,中国铁通用户..
陕西2017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与成绩查询时间基本同步,均在6月底陆续公布,多数省市集中在6月21日至6月27日之间公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陕西2017年高考分数线查询,希望大家都能过本科线,被理想的大学录取。1陕西2017年高考分数线查询文理科批次名称分数线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文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2陕西历年高考分数线查询年份考生类别批次分数线2016理科本科一批4702016文科本科一批5112016理科本科二批4232016文科本科二批4602016理科本科三批3442016文科本科三批3812016理科专科一批2002016文科专科一批2252015理科本科一批4802015文科本科一批5102015理科本科二批4402015文科本科二批4672015理科本科三批3502015文科本科三批382
高考是众多学子改变人生命运的一大考试,因此显得尤其重要,为了方便考生及时了解高考信息,小编整理了陕西高考时间2017具体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陕西高考时间2017具体时间日期时间科目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15∶00―17∶00外语 高考注意事项  考试中途,避免紧张  考试时,有的考生做着做着会突然出现“卡壳”的情况:看着眼熟的题型但脑海中却一片空白。如果考生在思考之后仍理不出头绪,可以先缓一缓,跳过去做其他题目,等平静后再返回原题解答。灵感往往在不经意间迸发,不要总在一道题上“胶”着不放,也不要想“为什么以前做过现在做不出来”。  还有的考生,在刚开始做题时或者做题中途会越做越紧张、呼吸急促、心情压抑,这时候建议考生闭上眼睛深呼吸,憋气5~10秒钟后再把胸中闷气缓缓吐出;或者暂时停笔,看看考场外的花木、建筑等风景,转换思维。在放松..
 高考录取分数线,又叫省控线、批次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即考生想要上某个批次大学必须通过的一条分数线。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2017高考录取分数线情况,小编整理了《2017年陕西高考理科一本录取分数线公布》,欢迎阅读。1.2017年陕西高考理科一本录取分数线文理科批次名称分数线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文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2.历年陕西高考理科一本录取分数线年份考生类别批次分数线2016理科本科一批4702015理科本科一批4802014理科本科一批5032013理科本科一批4852012理科本科一批5172011理科本科一批5402010理科本科一批556
2017年陕西高考录取分数线与陕西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基本同步,均在6月底陆续公布分数线,多数省市集中在6月22日至6月26日之间公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陕西高考专科录取分数线,希望大家都能考出另自己满意的成绩。1.2017年陕西高考专科录取分数线文理科批次名称分数线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文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2.历年陕西高考专科录取分数线年份考生所在地考生类别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2016陕西理科高职专科2002016陕西文科高职专科2252014陕西理科高职高专2562013陕西文科高职专科2002012陕西理科高职(专科)批2002012陕西文科高职(专科)批240
高考录取分数线,又叫省控线、批次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即考生想要上某个批次大学必须通过的一条分数线。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2017高考录取分数线情况,小编整理了《2017年陕西高考理科二本录取分数线公布》,欢迎阅读。 1.2017年陕西高考理科二本录取分数线文理科批次名称分数线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文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2.历年陕西高考理科二本录取分数线年份考生类别批次分数线2016理科本科二批4232015理科本科二批4402014理科本科二批4522013理科本科二批4352012理科本科二批4612011理科本科二批4882010理科本科二批500
2017年陕西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届时考生可于前一周打印高考准考证,打印后请保管好你的准考证以免丢失,最好多复印几份以备不时之需。小编整理了全国31省市2017年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打印入口,希望能够帮助广大考生,祝广大考生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下面是2017年陕西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打印入口。1.2017年陕西高考准考证打印入口  2.2017年陕西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  考生6月3日前领到准考证。考生要认真核对准考证正、反两面信息和注意事项,并妥善保存。部分学校高考准考证由老师统一发放,一般在高考前一周左右会发放至你所在学校及老师手中,但是班主任为了确保准考证不遗失,会在考前几天发给学生。如果询问老师后要求自己打印高考准考证的,大家要及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将准考证复印2~3份备用。  注:准考证上包含多项重要信息,正面除印有考生照片外,还标注了准考证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场号、..
 高考录取分数线,又叫省控线、批次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即考生想要上某个批次大学必须通过的一条分数线。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2017高考录取分数线情况,小编整理了《2017年陕西高考理科专科录取分数线公布》,欢迎阅读。1.2017年陕西高考理科专科录取分数线文理科批次名称分数线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文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2.历年陕西高考理科专科录取分数线年份考生类别批次分数线2016理科专科一批2002013理科专科一批1502012理科专科一批2002011理科专科一批280
 高考结束后,对于考生们来说最期待的就是等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以往,高考录取通知书基本上只能靠静静得等待,什么时候通知书才能到达自己手里也不能确定。不同地区不同批次发放的时间不同,但是大学录取通知书最迟都会在上学前一两周发放到考生手中或考生原所在的学校。今年,考生只需输入准考证号便可以轻松地了解通知书的寄送情况。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陕西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EMS快递录取通知书查询。  2017陕西高考录取通知书EMS快递查询入口  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式:  一是通过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和ems手机app查询。  具体方法如下:通过微信关注ems公众号ems-cnpl,点击“服务”即可找到查询高考录取通知书入口;通过支付宝服务窗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点击“我要查询”,即可找到查询高考录取通知书入口;下载ems手机app客户端,点击“查询”,即可找到查询高考录取通知书入口;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www...
 准考证一般在六月初可以打印,一般在高考前一周左右会发放至你所在学校及老师手中,但是班主任为了确保准考证不遗失,会在考前几天发给学生。下面是2017年陕西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仅供参考。1.2017年陕西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  部分学校高考准考证由老师统一发放,一般在高考前一周左右会发放至你所在学校及老师手中,但是班主任为了确保准考证不遗失,会在考前几天发给学生,在领到准考证后,考生要认真核对准考证正、反两面信息和注意事项,并妥善保存。如果询问老师后要求自己打印高考准考证的,大家要及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将准考证复印2~3份备用。  注:准考证上包含多项重要信息,正面除印有考生照片外,还标注了准考证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场号、报考科类、报考科目、外语语种及报名单位等11项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2.2017年陕西高考考点分布  由于2017年陕西高考考点分布情况尚未公布。所以小编整理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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